跨境电子商务的特征,第1张

跨境电子商务是基于网络发展起来的,网络空间相对于物理空间来说是一个新空间,是一个由网址和密码组成的虚拟但客观存在的世界。网络空间独特的价值标准和行为模式深刻地影响着跨境电子商务,使其不同于传统的交易方式而呈现出自己的特点。
跨国电子商务具有如下特征(基于网络空间的分析):
(一)全球性(Global Forum)
网络是一个没有边界的媒介体,具有全球性和非中心化的特征。依附于网络发生的跨境电子商务也因此具有了全球性和非中心化的特性。电子商务与传统的交易方式相比,其一个重要特点在于电子商务是一种无边界交易,丧失了传统交易所具有的地理因素。互联网用户不需要考虑跨越国界就可以把产品尤其是高附加值产品和服务提交到市场。网络的全球性特征带来的积极影响是信息的最大程度的共享,消极影响是用户必须面临因文化、政治和法律的不同而产生的风险。任何人只要具备了一定的技术手段,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可以让信息进入网络,相互联系进行交易。美国财政部在其财政报告中指出,对基于全球化的网络建立起来的电子商务活动进行课税是困难重重的,因为:电子商务是基于虚拟的电脑空间展开的,丧失了传统交易方式下的地理因素;电子商务中的制造商容易隐匿其住所而消费者对制造商的住所是漠不关心的。比如,一家很小的爱尔兰在线公司,通过一个可供世界各地的消费者点击观看的网页,就可以通过互联网销售其产品和服务,只要消费者接入了互联网。很难界定这一交易究竟是在哪个国家内发生的。
这种远程交易的发展,给税收当局制造了许多困难。税收权力只能严格的在一国范围内实施,网络的这种特性为税务机关对超越一国的在线交易行使税收管辖权带来了困难。而且互联网有时扮演了代理中介的角色。在传统交易模式下往往需要一个有形的销售网点的存在,例如,通过书店将书卖给读者,而在线书店可以代替书店这个销售网点直接完成整个交易。而问题是,税务当局往往要依靠这些销售网点获取税收所需要的基本信息,代扣代缴所得税等。没有这些销售网点的存在税收权力的行使也会发生困难。
(二)无形性(Intangible)
网络的发展使数字化产品和服务的传输盛行。而数字化传输是通过不同类型的媒介,例如数据、声音和图像在全球化网络环境中集中而进行的,这些媒介在网络中是以计算机数据代码的形式出现的,因而是无形的。以一个e-mail 信息的传输为例,这一信息首先要被服务器分解为数以百万计的数据包,然后按照TCP/IP 协议通过不同的网络路径传输到一个目的地服务器并重新组织转发给接收人,整个过程都是在网络中瞬间完成的。电子商务是数字化传输活动的一种特殊形式,其无形性的特性使得税务机关很难控制和检查销售商的交易活动,税务机关面对的交易记录都是体现为数据代码的形式,使得税务核查员无法准确地计算销售所得和利润所得,从而给税收带来困难。
数字化产品和服务基于数字传输活动的特性也必然具有无形性,传统交易以实物交易为主,而在电子商务中,无形产品却可以替代实物成为交易的对象。以书籍为例,传统的纸质书籍,其排版、印刷、销售和购买被看作是产品的生产、销售。然而在电子商务交易中,消费者只要购买网上的数据权便可以使用书中的知识和信息。而如何界定该交易的性质、如何监督、如何征税等一系列的问题却给税务和法律部门带来了新的课题。
(三)匿名性(Anonymous)
由于跨境电子商务的非中心化和全球性的特性,因此很难识别电子商务用户的身份和其所处的地理位置。在线交易的消费者往往不显示自己的真实身份和自己的地理位置,重要的是这丝毫不影响交易的进行,网络的匿名性也允许消费者这样做。在虚拟社会里,隐匿身份的便利迅即导致自由与责任的不对称。人们在这里可以享受最大的自由,却只承担最小的责任,甚至干脆逃避责任。这显然给税务机关制造了麻烦,税务机关无法查明应当纳税的在线交易人的身份和地理位置,也就无法获知纳税人的交易情况和应纳税额,更不要说去审计核实。该部分交易和纳税人在税务机关的视野中隐身了,这对税务机关是致命的。以eBay为例,eBay是美国的一家网上拍卖公司,允许个人和商家拍卖任何物品,到目前为止eBay 已经拥有15 亿用户,每天拍卖数以万计的物品,总计营业额超过800 亿美元。
电子商务交易的匿名性导致了逃避税现象的恶化,网络的发展,降低了避税成本,使电子商务避税更轻松易行。电子商务交易的匿名性使得应纳税人利用避税地联机金融机构规避税收监管成为可能。电子货币的广泛使用,以及国际互联网所提供的某些避税地联机银行对客户的“完全税收保护”,使纳税人可将其源于世界各国的投资所得直接汇入避税地联机银行,规避了应纳所得税。美国国内收入服务处(IRS)在其规模最大的一次审计调查中发现大量的居民纳税人通过离岸避税地的金融机构隐藏了大量的应税收入。而美国政府估计大约三万亿美元的资金因受避税地联机银行的“完全税收保护”而被藏匿在避税地。
(四)即时性(Instantaneously)
对于网络而言,传输的速度和地理距离无关。传统交易模式,信息交流方式如信函、电报、传真等,在信息的发送与接收间,存在着长短不同的时间差。而电子商务中的信息交流,无论实际时空距离远近,一方发送信息与另一方接收信息几乎是同时的,就如同生活中面对面交谈。某些数字化产品(如音像制品、软件等)的交易,还可以即时清结,订货、付款、交货都可以在瞬间完成。
电子商务交易的即时性提高了人们交往和交易的效率,免去了传统交易中的中介环节,但也隐藏了法律危机。在税收领域表现为:电子商务交易的即时性往往会导致交易活动的随意性,电子商务主体的交易活动可能随时开始、随时终止、随时变动,这就使得税务机关难以掌握交易双方的具体交易情况,不仅使得税收的源泉扣缴的控管手段失灵,而且客观上促成了纳税人不遵从税法的随意性,加之税收领域现代化征管技术的严重滞后作用,都使依法治税变得苍白无力。
(五)无纸化(Paperless)
电子商务主要采取无纸化 *** 作的方式,这是以电子商务形式进行交易的主要特征。在电子商务中,电子计算机通讯记录取代了一系列的纸面交易文件。用户发送或接收电子信息。由于电子信息以比特的形式存在和传送,整个信息发送和接收过程实现了无纸化。无纸化带来的积极影响是使信息传递摆脱了纸张的限制,但由于传统法律的许多规范是以规范“有纸交易”为出发点的,因此,无纸化带来了一定程度上法律的混乱。
电子商务以数字合同、数字时间截取了传统贸易中的书面合同、结算票据,削弱了税务当局获取跨国纳税人经营状况和财务信息的能力,且电子商务所采用的其他保密措施也将增加税务机关掌握纳税人财务信息的难度。在某些交易无据可查的情形下,跨国纳税人的申报额将会大大降低,应纳税所得额和所征税款都将少于实际所达到的数量,从而引起征税国国际税收流失。例如,世界各国普遍开征的传统税种之一的印花税,其课税对象是交易各方提供的书面凭证,课税环节为各种法律合同、凭证的书立或做成,而在网络交易无纸化的情况下,物质形态的合同、凭证形式已不复存在,因而印花税的合同、凭证贴花(即完成印花税的缴纳行为)便无从下手。
(六)快速演进(Rapidly Evolving)
互联网是一个新生事物,现阶段它尚处在幼年时期网络设施和相应的软件协议的未来发展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但税法制定者必须考虑的问题是网络,象其他的新生儿一样,必将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和无法预知的方式不断演进。基于互联网的电子商务活动也处在瞬息万变的过程中,短短的几十年中电子交易经历了从EDI到电子商务零售业的兴起的过程,而数字化产品和服务更是花样出新,不断的改变着人类的生活。
而一般情况下,各国为维护社会的稳定,都会注意保持法律的持续性与稳定性,税收法律也不例外。这就会引起网络的超速发展与税收法律规范相对滞后的矛盾。如何将分秒都处在发展与变化中的网络交易纳入税法的规范,是税收领域的一个难题。网络的发展不断给税务机关带来新的挑战,税务政策的制定者和税法立法机关应当密切注意网络的发展,在制定税务政策和税法规范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跨国电子商务具有不同于传统贸易方式的诸多特点,而传统的税法制度却是在传统的贸易方式下产生的,必然会在电子商务贸易中漏洞百出。网络深刻的影响着人类社会,也给税收法律规范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冲击与挑战 。

俗话说,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做跨境电商产品很重要,但了解不同平台的买家特点做出有针对性的布局也很重要,本文就目前比较主流的四大跨境平台亚马逊,ebay,wish,速卖通的买家特点进行简单的分析对比,希望对做跨境电商的朋友有所启发。

这四个平台,ebay接触的时间最长,自然就先从ebay谈起了。之前文章不止一次说过ebay是全球电商的鼻祖,上面现在还活跃着大量超过十年的骨灰级卖家,当然对应的买家也可以叫骨灰级了,所以如果对ebay买家画像的话大部分应该是70,80后的中年,有着稳定的收入,消费更加理性。反应到购买行为上就是价格不是唯一的因素,高客单价的产品也有很大的市场空间,但一般都是按需购买不会冲动消费,一次购买多个产品的比例相对较低,但会形成用户粘性,经常会有回头客。这种买家特点在我的ebay店铺反应也很明显,没有哪个产品表现特别的突出,单个链接几百单就算是卖得比较好的产品,但能够出单的连接的比例较高。所以不管对于ebay这个平台和我自己来讲,每一个曾经消费过的买家其实都是一笔宝贵的财富,可惜随着ebay和亚马逊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ebay为了追赶昏招频出,特别是橙联垄断了物流之后,产品的价格已经不存在任何优势,有钱的买家抢不过亚马逊,没钱的买家又不断地被速卖通和wish抢走,越来越瘦的骆驼慢慢可能只有骨头没有肉了。。。。

亚马逊现在已经完全抢了ebay的风头,而我自己对亚马逊也抱有很大的期望。亚马逊真正开始卖货是从今年4月开始,相比ebay1000多个SKU,亚马逊只有100多个连接,加上FBM少的可怜的流量,所以并没有出多少单,让我感受到信心的主要原因是超高的转化率。虽然没多少单,但亚马逊买家给我的感觉就是一个字:豪。。。。做亚马逊有一种开无人超市的感觉,自己只管上货,把产品,描述都搞清楚,剩下的就不管了。买家看中了就下手,没有什么搞价,基本没有售后,而且经常一买一大堆。比较豪的买家相对更加清高,能得到买家的好评真的是烧高香了,当然如果产品不好,差评是绝对少不了的。而亚马逊流量分配机制评价又占了极大的比例,加上决定买家购买行为的不是价格,而是坑位,所以就不难理解为什么那么多亚马逊卖家都喜欢不计成本的刷单了。因为亚马逊买家的土豪行为,同样的产品亚马逊店铺价格普遍要高于其他平台,加上自发货亚马逊不限制,可以选择更便宜的物流,所以亚马逊的利润要远远高于其他平台。现在还处于上货阶段,没有特别准求订单量,暂时没有搞价格战的想法,等未来产品都上齐了,真的可以考虑适当降价看能不能多吸引一些亚马逊的土豪买家[呲牙]

wish可以说是跨境电商的一匹黑马,网上有许多文章都分析说上面的买家都属于穷人,消费力比较低。其实这么说也有一定道理,因为当初有一大批卖家靠1+1模式(1美元卖家,1美元运费)体验了一把爆单的感觉。或许跟自己的产品有关系,我对wish买家的感觉就是:年轻。。。。年轻就有两个特点,一是确实没多少钱,但确实冲动,有了就敢花,不像ebay买家那样理性,所以1+1模式会爆。但我的产品却抓住了年轻人的第二个特点:真的挺冲动,wish店铺的订单最大的特点就是一人多单的比例是最高的。跨境电商最大的成本就是运费,一人一单和一人多单的利润是天差地别的,所以我的wish店铺的利润率也要比ebay高一大截。说了wish买家的好处,就不得不说wish买家的坏处了,白嫖的买家太多了。这也是wish平台惯的,买家有任何问题平台都是毫不客气的退款,卖家在平台眼中没有任何地位。以我对wish平台规则的了解,如果我在国外,基本上日常家用能在wish上买到的都可以白嫖了,刚开始的时候还经常找平台据理相争一下,被平台多次无视后现在我连退款原因都懒得看了。。。。该退退吧,反正只要总体赚钱就可以了,就当做好事便宜那些鬼佬了。

最后就是速卖通了。虽然速卖通仅仅接触了两个月,但作为一个拥有典型阿里基因的跨境平台,对于买家不用多少订单也基本可以懂个八九不离十。速卖通的崛起秉承了阿里的一贯手法,低价吸引用户,而且速卖通作为后阿里时代的产物,背靠阿里这个财大气粗的大树,促销手段简单粗暴就是平台送券+通过各种各样的活动让卖家做折扣,这么做成长的倒是挺快,但大部分用户的目的就是图便宜。所以,相对于其他平台来讲,速卖通的产品价格没有最低,只有更低。。。。所以速卖通上除了真正的买家之外,还会经常会有做小批发的国外卖家,还有国外一大部分做drop shipping的卖家都是把速卖通当成了首选。这就是为什么你经常看到速卖通上许多产品价格低到让人崩溃,但仍然有人在做的原因,他们真正的目的是那些批发的或者一下子买多个的买家。。。。

说的有点多,最后总结一下各个平台买家的特点吧。ebay---有钱但理性,伺候好了将来是可以吃老本的。亚马逊----土豪,好产品,好服务就会有好回报。wish----穷烧,大家就是做买卖,赚一把爽一把,惹不起的尽量躲着点吧。速卖通-----金钱至上的生意人,赚的都是辛苦钱,运气好碰到几个大老板还是能吃上几口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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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在赚 » 跨境电子商务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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