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调整大家电行业管理规范4月23日生效(下)
本文重点介绍淘宝对家电行业管理规范的调整,淘宝卖家,淘宝问答。
4月16日发布了一份关于《淘宝家电行业管理规范》变更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第四章服务能力要求第六条【服务能力要求】家电行业卖家必须具备以下服务能力: (一)七天无理由退货:买家可以在收到商品后七天内发起淘宝卖家发布家电行业商品或信息的七天无理由退货申请,前提是商品符合健全标准。如果发生在本行业规范的生效日期或修订日期之前,则适用当时的规则。
第六章违规行为的处理第十一条【违规行为的处理】卖家违反本规范相关规定的,淘宝将按照《淘宝规则》、《淘宝违禁商品管理规定》、《垃圾信息认定与处罚规则及实施细则》、《淘宝商品质量抽检规则》等相关规则进行处理。
(1)违反交货时间要求:除特殊情况外,买方付款后,卖方未按约定的交货时间交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应向买方支付货物实际成交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100元,最低不低于5元。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行业规范所称家用电器行业,是指在第一类家用电器(第二类家用电器配件除外)项下发布商品的销售者。
第二章准入第四条【品类准入】淘宝卖家在“家电”品类下(除“家电配件”品类外)发布商品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店铺类型必须是企业店铺(不含个体工商户)
第一章概述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更好地规范淘宝家电行业市场管理,维护淘宝家电行业日常经营秩序,提升会员对家电的购物体验,根据淘宝规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8)卖家应在商品详情页明确注明提供“送货上门”服务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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