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运营新手怎么做?,第1张

新手怎么学电商运营如下:
1、熟悉电商平台的环境和规则:
平台规则是随时有可能变化的,运营要时刻顺应平台规则的改变而变,及时调整或抓住利用起来一个新规则出现带来的风险和机遇。
2、熟悉产品
如果你对自己运营的产品都不熟悉,又谈何运营呢。你若对产品不熟悉,那你从开始努力的方向就是错的,这样的话,再牛的运营人员也不可能把产品做到令人满意。
3、熟悉各种运营 *** 作
可以去培训班报班学习或者其他网站上找一些实 *** 视频,自己尝试着 *** 作。不会 *** 作是硬伤,毕竟你在工作中的学习时间有限,只能额外补习。光看不 *** 作是不行的,光 *** 作不思考也是不行的,必须灵活应对各种变故。
4、熟悉各种推广渠道:
流量是维系店铺发展的血液,运营必须熟悉各种推广渠道给店铺输送健康的流量,让店铺不断发展。
5、熟悉各种运营工具:
比如,做淘宝,生意参谋怎么看,直通车怎么设置、建立计划。
6、学会看数据
看数据,各种各样的数据,访客数、流量变化、昨天的成交金额、转化率、店铺层级、行业大盘等等。
7、不断累积经验
一个合格的运营必须具备丰富的经验,一个合格的运营绝非一天两天看几篇理论帖就能练就出来的。
定位市场是从选品的角度来说的,一位优秀的运营对于选品要有自己的见解,而不是麻木的跟随大众,人云亦云。做淘宝的核心是选品,因为一个好的产品,它会满足淘宝排名的各种数据的要求,比如点击率、收藏率、转化率等。

跨境进口电商通常采用直邮和保税自营、以及直邮+保税三个模式。

1、根据《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将单次交易限值由行邮税政策中的1000元(港澳台地区为800元)提高至2000元,同时将设置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20000元。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

2、超过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以及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将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

3、同时,《通知》对行邮税也进行了相应调整,将目前的四档税目(对应税率分别为10%、20%、30%和50%)调整为三档,税率分别为15%、30%和60%,以保持各税目商品的行邮税税率与同类进口货物综合税率的大体一致。

4、新政下,跨境电商进口商品的税负有升有降。对于单价多在500元以下的母婴用品而言,原本的零税负变成了119%的缴税比例,而对于单价超过100元的化妆品来说,原先50%的行邮税则降为了329%的综合税率。

快手电商税从2019年1月1日就开始正式交税。快手电商法明确要求电商也必须的办理营业执照才可以正常运营,否则是不可以继续店铺经营电商也需要依法缴纳税款了。法规中规定电商经营者应当记录、保存平台上的商品和服务信息,交易信息自交易完成之日起不少于3年这就要求电商经营者记好账按照规定报税。

快手电商征税的发展:

1、线下往线上发展的趋势将被逆转。为了禁止微商愈演愈烈,央行出台禁止微信、支付宝个人收款的管理办法。外界普遍的理解是,禁止微信、支付宝的个人码收款会对中小商户形成打击。

2、将会加快抖音快手自媒体带货达人们的合规纳税。这个发酵的过程很快会传播到各个平台,然后就像亚马逊一样开始实行代收代缴。

3、2022年的商业变革拐点在于监管力量的介入,打破了原先的放养模式,线上线下的力量需要再平衡。一方面是互联网巨头大而不倒需要挑战,另一方面是线下实体店挑战重重,经济需要刺激。以前,为了扶持数字经济做大做强中国零售监管的力量一直是呵护的姿态。不征税,少征税让利给平台商家和老百姓。

百度百科-快手 (短视频平台)

一、优化产品
1、优化产品的前提是选好款
首先要看自己的资金水平,有些类目没有资金真的玩不转,首先就是标品,尤其被垄断的标品,基本想都不要想了。其次要做有利润的产品,选利润不是看利润大小,而是毛利润。总之,选款之前要三看:看市场,看竞品,看自己。
2、宝贝优化
做产品优化,就是要把三维里的好产品变成二维里的好产品,我们在线下买东西,好不好能看出来,至少表面好不好我们能看出来,但是在线上主要是两方面:视觉和数据。
(1)视觉就是指主图,详情页,店铺装修等等,由,视频,文字所构成的呈现给买家的所有组成。主图的重要性直接影响了点击率,并且给买家形成了第一印象,会持续影响后续的转化,虽然现在有了VR技术,但是我们还是只能通过看、听,来了解产品。
(2)详情页也是一样,前三页被称为黄金屏,前三页没有吸引住买家,基本凉凉。卖点特色,买家痛点,要清晰地在前三页展现出来。
(3)数据首先就是淘宝关心的数据,淘宝有上亿的产品,它怎么知道哪个宝贝好?就是通过大数据分析,通过各种量、率、值来判断这个宝贝的好坏。我们平时关注的数据有:流量,就是访客数,点击率,转化率,收藏加购率,产值,UV价值等等。
二、推广引流
1、目前淘宝流量可以分为免费流量和付费流量。我们化繁为简,就两点,搜索和推广,搜索就是人为 *** 作订单,还是把重心放在直通车,钻展,淘金币这些上面,至少我们是给马爸爸送钱,心里安稳一些。
2、一般付费引流用的最多的就是直通车,所以直通车是我们绕不开,必须要做的。直通车里面的逻辑和套路就太多了,我先讲一些基础的经验。直通车里面可以做关键词计划,定向计划,一般都是用关键词计划来拉搜索,用定向计划来拉首页。
三、提高转化
影响转化的因素有产品本身、人群、服务、市场大盘、竞争对手等等。
1、产品本身
(1)除了产品优化的情况外,产品的定价和销量也是非常重要的一方面,还记得当初人们为什么上淘宝买东西吗?就是因为便宜,在淘宝,低价始终是一个大杀器,相同或者类似的产品,你凭什么卖得贵
(2)但是另一方面来说,现在人们不是一味地追求低价,买家想要的不是便宜,而是占便宜,或者说是性价比。相反,即使再便宜,他觉得不值这个价钱,甚至还会怀疑质量问题。所以我们要做的是让买家觉得这个价格是合理的。
2、人群
很多店铺的人群标签其实是很不精准的,尤其体现在风格和消费层级上,比如我主要消费人群是高消费人群,但是进来的都是低消费人群,有流量也不转化,所以人群一定要圈精准,可以通过直通车来拉。
3、市场大盘
市场总会有波动,尤其是季节性产品,往往会突然爆发,突然下滑。所以要注意观察市场变化,有时候转化变差不是自身的原因。
4、竞争对手就像我前面的说的,如果竞品想抢你的位置,降价来打你,你的转化肯定受影响,或者对手刷你的成交关键词,转化率超过你,都会被影响。这个时候就要降价或者开直通车来防御。

分析如下:

1、淘宝小卖家,是有免税政策的,线下的个体户和小微企业,都可以享受月营业额低于3万免税,小卖家目前不需要交税还有个最大的原因在于政策。

2、年营业额不超过36万的不用纳税,95%淘宝店在这个不纳税范围。

3、企业店铺或者天猫店铺,即用营业执照进行注册的店铺,这类店铺营业额通常大于3万元,且会开具相应发票,这时就需要纳税。

对入驻淘宝、天猫等电商网络平台从事经营活动的个人卖家的个人所得税征管,有定期定额征收和查账征收两种方式。《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第三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

扩展资料:

交税的意义:

国家的经济基础,主要来源就是税收。不能说老百姓百分之百的享受到了国家的福利,但在某些层面上对我国公民确实有一定的益处。现实生活中我们可以看得到的,国家为灾区重建拨的款单靠人民捐款和外援是远远不够的,还有国家的三峡水利工程,为半个中国供电。铁路也是个人开办不起来的。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途径之一,但税收同样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参考资料:

新华网——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法律分析:现在电子商务需要缴税,电子商务如果有增值税交易,应该缴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负担百分之四,一般纳税人负担百分之十七,但是可以抵扣进项税。电子商务公司要交的税种:1、增值税2、应纳城建税3、应纳教育费附加4、堤围防护费5、所得税(季报)6、个人所得税(月报)7、印花税(月报各地要求不同,或发生时购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第五条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分别进行征收管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领导或者协调,支持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依照法定税率计算税额,依法征收税款。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1 源头采集:推进电子商务的税收登记和纳税申报
税收数据的收集对于解决大数据时代的电子商务税收征管问题至关重要,相应纳税主体必须在涉税信息的供给中承担相应的义务。在此方面,我国应当依据相关信息流、现金流和货物流来明确纳税主体、征税对象的性质、纳税期限和地点,通过完善电子商务税务登记,规范电子发票发行,减少偷逃税现象,深化电子税务稽查工作。尤其是在信息的源头监管领域,必须做好税收登记工作,鼓励纳税人自主申报相关涉税信息。
首先,我国应不断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在未来的《电子商务法》、《电子商务税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当中明确电子商务服务商协助税务机关处理涉税信息的义务,并对它们协助税务机关进行涉税信息管理提供明确的规则指引,要求纳税人在办理了上网交易手续之后必须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电子商务的税收登记,取得专门的税务登记号。与此同时,税务机关则应对纳税人申报有关网上交易事项进行严格审核,逐一登记,并通过税务登记对纳税人进行监督和治理。其次,还应做好税务登记的公示工作,尽可能多地公开原始数据,以方便公众在网上查询相关信息。以广东省地税局为例,目前该省地税局正依托大数据平台逐步推动透明税务局的建设,公众在网上既可以查询广东全省税收总收入、分地区分税种收入,也可以查询企业缴税情况、个人所得税、社保费、欠税公告、纳税信用等级、电子发票查验、纳税人状态等数据。[可见,不断推动税务信息的“透明化”是提高纳税人遵从的重要方式。在具体公示方法上,则可以采取这样的做法:对于自建网站开展电子商务活动的企业,可以要求其将税务登记在网站上永久展示;对于利用第三方专用电子商务网站开展电子商务活动的企业,则应要求在商家介绍处展示税务登记信息,推行实名制个人电子商务经营等,完善电子商务条件下的税务登记制度。最后,在大数据时代,还应不断加强对纳税人自主申报的制度激励。当前,我国纳税人自行申报的制度依旧不完善,根据《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规定,只有年收入12万以上的纳税人才适用自行申报制度,其他纳税人缴税依然依托税务机关的“检查”来进行征收,这就带来了畸高的税收征管成本。因此,我国应不断推进以“行政强制力为支撑”的税收征管向以“纳税人自行申报、自行遵从”为支撑的税收征管模式改进,通过推动税收立法制度改革来激励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信息,最终促使纳税人自觉、诚信纳税。[14]
2 即时追踪:建立电子商务的税收代征与数据交换制度
电子商务通常会改变传统商务的交易形式及交易内容,例如将有形产品变为无形产品,将文字服务转变为数字化信息服务等,因此,与传统交易相比,电子商务交易将由于“中间环节”的缺失而无法监测到具体交易信息,进而造成税基的日渐缩小甚至消失。加上网络交易的电子化和网络银行的出现,税务机关在查清供货途径和货款来源时难以明确是应当征税还是免税,也带来了电子商务与传统商务中纳税人税负的不公平。有鉴于此,我们应当从搭建“中间桥梁”,推进电子商务税收的法定“代征”制度以及不断加强税收数据的信息共享和交换制度入手,不断强化电子商务税收的征管。
第一,应逐步建立起电子商务领域的法定“代征”制度。当下,我国电子商务征税之所以举步维艰,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税收来源的难以监控。以C2C模式为例,每一个网络交易平台都会推出自己的电子商务支付信息,以此作为第三方来管理支付结算,以确保电子支付的方便与安全。在这种模式下,处于“中间位置”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反而容易对个人网店的经营规模、账目往来信息以及交易额等信息轻易地掌控。因此,我们可以依据网络支付第三方掌握的特点,建立由网络支付平台(支付宝、财付通、快钱支付、网上银行)进行代缴代征税款的法定机制,由税务主管机关依法委托相关的网络支付平台代征有关供货方,特别是无税务登记的供货方从事网络交易的税费,以解决征税难的问题。[15]具体 *** 作上,我们可以以淘宝为例,将第三方代缴电子商务税收的流程规范如下:由买家在购买货物后付款给支付宝,等确认买家收货后,直接将支付宝中的税款进行扣缴。
第二,应逐步推动电子发票在网络交易中的使用。电商交易在更新了交易模式的同时,也使我国传统“以票管税”的征管模式受到了冲击,在此背景下,以信息为载体的电商交易亟须通过“电子发票”这种新的发票样式来进行管理。电子发票正是信息时代发票形态及服务管理方式变革的新产物,它是储存信息系统的电子记录信息,采用的是全新的无纸化发票形式。它的推出打破了网络交易没有发票的“潜规则”,既为电子商务交易的公平性和安全性奠定了基础,也填补了发票管理与税收管理的空白。借助电子发票的使用,税务机关可以对发票的流转、贮存、查验、比对进行全方位的管理,进而能够实时掌控相关电子商务的交易信息,发挥电子商务的税收集聚效应,因此,我国应在当前电子发票大力试点的背景下,推广电子发票在电子商务交易中的使用。 第三,应着力推动大数据时代的信息共享机制建设。伴随着科技与信息化的发展,信息共享成为大数据时代的必然趋势和选择,税收数据作为大数据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必须加强“信息管税”建设,推动电子商务的税收征管。正如电子商务需要第三方支付平台一样,税收征管同样需要第三方辅助平台,在我国,税收征管辅助平台主要是“中国税收征管信息系统(CTAIS)”。然而,尽管该系统已在全国大部分省市上线成功,涉及的税收收入占全国的70%,但现有的许多数据流程依然流于表面,无法发挥该系统在电子商务税收征管中的优势。有鉴于此,在大数据时代,税务部门必须在确保数据可获取的前提下加强信息化建设,尽早实现在网上与银行、海关、网上商业用户的数据连接,对企业的生产和交易活动数据进行有效地监控,推动信息核查、监控的“网络化”。在跨境电子商务领域,还应尽早与国际互联网实行全面连接,达成税收交换与纳税遵从协定,通过与各国税务局的网上合作,防止电子商务领域的税收流失,打击逃税、漏税。
3 后续监管:建立电子商务税收数据的风险评估与管理机制
为防止“信息偏在”和增强税收数据的确定性,我国还应在纳税人自主申报和法定代征的基础上,积极开展电子商务数据分析、比对,做好税收数据的风险评估和管理。首先,税务机关应当建立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的有效关联,将电子商务企业纳入省局预警评估系统,定期发布风险预警信息,将电子商务纳入正常的税源监控范围,进一步减少税收流失。其次,作为信息管理的主管机关,税务机关在信息处理过程中,应当遵守“正当程序原则”,采用科学、合理的管理程序与管理方法,以避免信息和相关数据在管理的过程中遭到篡改和扭曲。对此,为了既方便税务机关使用相关涉税信息,又方便利益相关方查询相关信息,可以在大数据的管理中引入加密的设置,为税务机关和利益相关方提供密钥或解密的技术支撑,以防止信息受到非法查询、篡改或删除。最后,法律责任是制度实施的保障,在大数据的平台之下,如果税务机关违反了相关涉税信息管理保密义务而对电子商务领域纳税人的信息进行违法披露的,应当承担相关的行政责任,且应当对纳税人所造成的损失进行合理的行政赔偿;而如果是税务机关之外的第三方非法披露和侵犯纳税人的涉税信息的,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以弥补对纳税人合法权益所造成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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