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奋剂违规面临的后果

兴奋剂违规面临的后果,第1张

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违反反兴奋剂规则的行为可能导致一种或多种的后果。如取消比赛成绩:运动员在某一特定比赛或赛事中的成绩无效,包括收回所有奖牌、积分和奖金;禁赛: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在一段特定时间内被禁止参加接受任何世界反兴奋剂条例提及的比赛、其他活动或资助;临时停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第二十四条国家促进竞技体育发展,鼓励运动员提高体育运动技术水平,在体育竞赛中创造优异成绩,为国家争取荣誉。
第二十五条国家鼓励、支持开展业余体育训练,培养优秀的体育后备人才。
第二十六条参加国内、国际重大体育竞赛的运动员和运动队,应当按照公平、择优的原则选拔和组建。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规定。
第二十七条培养运动员必须实行严格、科学、文明的训练和管理,对运动员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以及道德和纪律教育。
第二十八条国家对优秀运动员在就业或者升学方面给予优待。
第二十九条全国性的单项体育协会对本项目的运动员实行注册管理。经注册的运动员,可以根据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参加有关的体育竞赛和运动队之间的人员流动。
第三十条国家实行运动员技术等级、裁判员技术等级和教练员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制度。
第三十一条国家对体育竞赛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全国综合性运动会由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管理或者由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组织管理。
全国单项体育竞赛由该项运动的全国性协会负责管理。
地方综合性运动会和地方单项体育竞赛的管理办法由地方人民政府制定。
第三十二条在竞技体育活动中发生纠纷,由体育仲裁机构负责调解、仲裁。
体育仲裁机构的设立办法和仲裁范围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第三十三条体育竞赛实行公平竞争的原则。体育竞赛的组织者和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应当遵守体育道德,不得弄虚作假、营私舞弊。
在体育运动中严禁使用禁用的药物和方法。禁用药物检测机构应当对禁用的药物和方法进行严格检查。
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利用体育竞赛从事赌博活动。
第三十四条在中国境内举办的重大体育竞赛,其名称、徽记、旗帜及吉祥物等标志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保护。

法律分析:1个人比赛成绩的自动取消;

在比赛内的兴奋剂检查中违规,运动员在该项比赛中所获得的个人成绩包括取得的奖牌、积分和奖金等所有的比赛结果将被自动取消,而无论运动员是否有过失。除了单项比赛中的成绩,运动员可能在整个赛事期间获得的所有比赛成绩都将自动取消。

2因使用禁用物质和禁用方法而被禁赛;

运动员比赛成绩取消后,还可能面临被禁赛的处罚,根据规定在从运动员体内采集的样品中,发现禁用物质;或者发现运动员持有禁用物质和禁用方法;有使用或企图使用某种禁用物质或禁用方法的行为,运动员将被禁赛。

禁赛期为:如果是第一次被发现违规,禁赛2年。

如果是第二次被发现违规,则运动员将被终身禁赛。在具体情况中,运动员如能证明不是故意服用兴奋剂物质,而是在服用其他药品中常用的物质,如含有禁用刺激剂的感冒药,没有通过检测的话。对运动员的处罚是:第一次违规:最轻的处罚为警告和训诫,但不失去参加比赛的资格;最长的处罚期为禁赛1年。 第二次违规:禁赛2年。第三次违规:终身禁赛。

3终身禁赛;

如果运动员从事任何禁用物质或禁用方法的交易。禁赛期最少为4年,直至终身禁赛。对于运动员在比赛以外未能提供行踪信息或错过检查的情况,禁赛期最少3个月,最多2年。3。特殊情况下的免除或减轻处罚。

运动员能够证明自己对违规无过错和无疏忽,则将免除禁赛的处罚。但是运动员必须举证禁用物质是如何进入其体内的。如果运动员只能证实自己无重大过错和无重大疏忽,可以缩减禁赛期,缩减后的禁赛期不得少于有可能被处罚的禁赛期的二分之一。如果适用的是终身禁赛,则缩减后的禁赛罚期不得少于8年。

免除处罚仅对那些确实特殊的情况有影响,对绝大多数案件是不适用的。只有运动员能够证明自己尽到了应尽的注意义务,才能因无过错和无疏忽而免除全部处罚。

法律依据:《关于严格禁止在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行为的规定》 第七条 如运动员的兴奋剂检查结果为一类兴奋剂阳性,或拒绝、逃避兴奋剂检查,或在兴奋剂检查中有不正当行为的,由有关单项协会按照协会章程规定,对该运动员及其相关人员和单位给予以下处罚:

(一)对运动员的处罚:

1凡在比赛期间被查出的,取消该次比赛成绩;

2第一次发生时给予不少于2年的停赛处罚和4000元至80000元的罚款;

3第二次发生时给予终身停赛处罚。

(二)对相关人员的处罚:

1对直接责任者按照上款规定给予处罚,并处以不少于10000元的罚款;

2如未发现直接责任者,给予主管教练员不少于1年的停赛处罚和4000元至80000元的罚款;

如该教练员负责训练的运动员发生第2例上述违禁行为,终身取消其教练员资格。

3如违禁运动员的年龄不满18周岁,从重给予处罚。

(三)对相关单位的处罚:

1给予警告和负担追加20例兴奋剂检查费用的处罚;

2同一单位同一项目(不分男女,下同)的运动员在12个月内发生第二例上述违禁行为,给予该单位该项目不少于二年(从第二例阳性开始)的停赛处罚。

兴奋剂在赛场上作为一种不公平的方式,早已被禁止,国家对使用兴奋剂的事件惩罚也很严重。兴奋剂为我们所关注就是因为在一些国际比赛上,运动员用这个提高成绩,但这是种是有危害的。

什么是兴奋剂

兴奋剂在英语中称Dope,原义为供赛马使用的一种鸦片麻醉混合剂。由于运动员为提高成绩而最早服用的药物大多属于兴奋剂药物刺激剂类,所以尽管后来被禁用的其他类型药物并不都具有兴奋性(如利尿剂),甚至有的还具有抑制性(如b-阻断剂),国际上对禁用药物仍习惯沿用兴奋剂的称谓。因此,如今通常所说的兴奋剂不再是单指那些起兴奋作用的药物,而实际上是对禁用药物的统称。

兴奋剂的种类 合成类固醇

此类药物作为兴奋剂使用的频率最高,范围最广,例如甲睾酮、苯丙酸诺龙、葵酸诺龙等。该类药物具有雄激素的作用,能使运动员体格强壮、肌肉发达、增强爆发力、促进训练后的恢复,还有助于增加训练强度。因此该类药物常被短跑、游泳、自行车、滑雪等运动员使用。

精神刺激剂

精神刺激类兴奋剂常用的有麻黄素类、可卡因等,此类药物能提高运动员的呼吸功能,改善循环,增加供氧能力,使精神亢奋,增强体力。可卡因会使运动员情绪高涨,能忍受竞技造成的伤痛,提高攻击力。

β—受体阻滞剂

典型代表药是普萘洛尔。此类药物具有镇静作用,服用后可降低血压、减慢心率、降低心肌耗氧量,提高人体平衡能力和运动耐力,还可消除运动员赛前的紧张心理,实现超水平发挥。射击、体 *** 等项目的运动员使用此类药物较多。

麻醉镇静剂

可待因、吗啡及其衍生物,以及同类合成制剂均属于麻醉镇痛剂。运动员使用后会产生快感及亢奋,同时伴有超越体能的幻觉,帮助运动员长时间忍受肌肉疼痛。因此,游泳和长跑运动员使用较多。

利尿剂

呋噻米、螺内酯等利尿剂能使运动员在短时间内急速降低体重,在那些按体重分级别进行比赛的项目中(如柔道、摔跤和举重等),运动员常有使用。运动员在比赛前使用利尿剂可快速减轻体重;在兴奋剂检查时使用利尿剂可冲淡尿液,遮蔽尿中的违禁物质。

肽类激素

绒毛膜促性腺激素可刺激睾丸中睾丸激素的形成;促肾上腺皮质激素能促进机体产生更多的皮质醇,皮质醇及合成类似物可减轻肌腱和关节的炎症,具有止痛和消炎的作用;人体生长激素可促进肌肉增长,常被举重和田径运动员使用;红细胞生成素具有促进红细胞增生及维持血中红细胞数稳定的作用,常被自行车、赛艇、短跑和长跑运动员使用,目的是增加血液中的红细胞数,提高血液的携氧量。

血液兴奋剂

又称为血液红细胞回输技术,20世纪40年代开始使用,原来是用异体同型输血,来达到短期内增加血红细胞数量,从而达到增强血液载氧能力。进入20世纪80年代,发明了血液回输术。有报道说,血液回输引起的红细胞数量等血液指标的升高可延续3个月。

兴奋剂对运动员的伤害 合成类固醇类兴奋剂

合成类固醇类兴奋剂潜在的毒副作用也很大。男性运动员如果长期使用会导致阳痿、睾丸萎缩、精子生成减少甚至无精子,从而影响生育。服用者还会出现性格改变、肾功能异常、乳房增大及早秃。女性运动员长期使用该类药物会引起脱发、性功能异常、月经失调,甚至闭经和不孕。女性运动员还会出现声音变粗、肌肉增生、多毛、长胡须等男性体征,即使停药也不可逆转。不论男女运动员,最严重的危害是可诱发高血压、冠心病、心肌梗死及脑出血,以及肝癌、肾癌等。

精神刺激剂

精神刺激类药物用量大时会出现呼吸快而浅、血压上升,严重时会因呼吸麻痹而死亡。长期服用会出现头痛、心慌、焦虑、失眠、耳鸣、震颤等不良反应,严重时会因心力衰竭而死亡。

β—受体阻滞剂

β—受体阻滞剂的不良反应是头晕、失眠、抑郁、幻觉、心动过缓、血压低,还可诱发支气管哮喘。长期使用后若突然停药,会引起心跳过速、心肌梗死甚至猝死。

麻醉镇静剂

麻醉镇静类药物可导致服用者呼吸困难和药物依赖,常用可成瘾,因此引发严重的生理及社会问题。

利尿剂

服用利尿剂易造成人体严重脱水,严重者可发生肾衰竭。

肽类激素

青少年使用生长激素可使手、足、脸以及内部器官出现不正常发育。长期使用红细胞生长激素可导致肝功能和心脏功能衰竭,还可引发糖尿病。

使用兴奋剂的代表事件 1992年女排巫丹事件

1992年巴塞罗那奥运会女排比赛期间,中国女排主将巫丹就因服用含禁药成分的止咳药而被禁赛,之后在查明原由后并没有遭受进一步惩罚。

1994年广岛亚运会

1994年广岛亚运会,中国游泳选手被查出服用了兴奋剂,中国代表队服药运动员被没收奖牌。

2000年4月7日尹丽丽等四人事件

2000年4月7日,田管中心公布了对尹丽丽、宋丽清、刘云峰、崔丹凤四人及其教练的处罚令,上述四人因尿样呈阳性被处以停赛两年,并被处以1万元的罚款,时间从提供尿样的日期算起。他们的教练尹国中、蔡宏伟、张阜新以及马俊仁等都受到了相应的“处理”。

2000年7月12日女泳名将吴艳艳事件

2000年7月12日,中国女泳名将吴艳艳涉嫌服用兴奋剂。在济南全国游泳冠军赛暨奥运会达标赛后,吴艳艳药检显示呈阳性。擅长女子200米个人混合泳的吴艳艳将有可能失去代表中国队参加悉尼奥运会的资格。最终中国泳协对吴艳艳作出禁赛4年的处罚,吴艳艳无缘悉尼奥运会。

2001年3月男子短跑周伟和杨春雷事件

2001年3月,中国田协宣布了对服用兴奋剂的男子短跑选手周伟(江西)和杨春雷(吉林)的处罚决定,其中周伟就是近5年来名声显赫的中国男子“百米王”。中国田协的一纸判书,使八运会的百米冠军走下神坛。

2001年7月17日田径运动员李季事件

2001年7月17日,辽宁省田径运动员李季在国际奥委会反兴奋剂委员会进行的赛外兴奋剂飞检中,尿样呈阳性。中国田径协会在2002年3月1日作出的《关于对辽宁省田径运动员李季等人违反禁用兴奋剂规定的处分决定》。

2001年10月女子跨栏选手刘静事件

2001年10月,因涉嫌服用禁药,著名女子跨栏选手刘静被处以禁赛两年的处分,无缘九运会。

2003年第五届全国城市运动会事件

2003年第五届全国城市运动会出现了两例药检阳性事件。

2009年第十一届全运会事件

2009年第十一届全运会中查出了三例兴奋剂呈阳性的运动员。内蒙古自治区射击运动员栗杰,获得女子百米冠军的王静,河南省赛艇运动员郭林娜均在尿检中查出为阳性。这是全运会历史上检查数量最多、检测水平最高、处罚最严厉的一届。

中学生运动会兴奋剂事件

全国中学生田径锦标赛于8月在上海行知中学进行,在8月10日的赛内检查中,来自山东龙口第一中学的刘钰秀尿检未能过关,A瓶尿样呈司坦唑醇阳性。

据了解,司坦唑醇为蛋白同化类固醇类药,属高效同化激素,能使体能增强,但副作用多多,女性使用会出现轻微的男性化,儿童长期应用会严重影响生长发育。事后,刘钰秀并未提出进行B瓶检测申请以及召开听证会的要求。


DABAN RP主题是一个优秀的主题,极致后台体验,无插件,集成会员系统
乐在赚 » 兴奋剂违规面临的后果

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提供最优质的资源集合

立即查看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