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道运营中心管理规范

渠道运营中心管理规范,第1张

本文重点介绍渠道运营中心,淘宝渠道,淘宝问答。

渠道运营中心管理规范,渠道运营中心管理规范,第2张为弘扬开放、透明、共享、责任的商业新文明,保护渠道运营中心供应商和经销商的合法权益,维护渠道运营中心的正常运营秩序,根据《渠道运营中心供应商准入协议》、《渠道运营中心经销商准入协议》、《淘宝规则》、《天猫规则》等相关协议和规则的规定,制定本管理规范。

渠道运营中心管理规范,渠道运营中心管理规范,第3张

【适用范围】本管理规范用于规范供应商、经销商及其他用户(统称渠道运营中心用户)进出渠道运营中心的业务活动及后果。渠道中心用户应遵守淘宝规则、天猫规则及本规范相关规定。淘宝规则或天猫规则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规范没有规定或特别规定的,以本规范为准。

【诚信承诺】渠道运营中心用户在渠道运营中心的日常运营管理中应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积极提升自身素质和信誉,共同将渠道运营中心建设成为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文明有序的渠道运营中心。

定义:

渠道运营中心是指为渠道运营中心用户提供分销服务和管理的在线交易平台。它的域名是cc.tmall.com。

供应商是为分销和供应提供产品的企业。所销售的产品和业务必须是品牌所有人或品牌所有人合法授权的(其品牌商标必须是R,如注册为TM标准,则以特别约定为准)。

分销商,即与供应商建立分销和直接合作关系,在天猫等相关渠道和平台销售的卖家,是渠道运营中心分销商和直营商的总称。

产品是指供应商在渠道运营中心发布的货物。

其他规则中使用的术语、图解的定义(如有涉及)请参考淘宝规则频道、天猫规则频道的相关解释。

供应商的存在:

【基本进入条件】进入渠道运营中心的供应商必须至少满足以下条件:

(一)符合《天猫渠道运营中心供应商资质细则》的规定;(点击此处查看渠道运营中心供应商资格规则):

(2)到申请居留时,会员无淘宝规则或天猫规则规定的严重违规和不当使用他人权利、恶意骚扰的扣分;

(3)签订渠道运营中心供应商入驻协议;

(4)将结算保证金全额存入绑定的支付宝账户,多类保证金不叠加,各类保证金为人民币5万元整;

(五)渠道运营中心认为必要的其他条件。

【品类限制】供应商商标涉及的商品品类或供应商进入渠道运营中心时选择的品类应为渠道运营中心允许的品类。单击查看支持的特定类别。

【品牌限制】供应商商标符合下列特征之一的,不得进入渠道运营中心:

(1)与阿里巴巴现有的品牌、渠道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淘宝、天猫、陶艺、聚划算等)相同或相似。);

(2)以“网”和“网货”结尾的品牌。

【审核内容】申请人通过渠道运营中心系统在线提交申请材料后,渠道运营中心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品牌需求、经营状况、服务水平等因素决定是否通过审核。

【审核期限】渠道运营中心自申报材料上交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计完成后,将通过邮件或电子邮件回复审计结果。如果审核失败,也会回复失败的原因。

【录入 *** 作】供应商通过渠道运营中心审批后,可以在审批日期登录渠道运营中心进行相关 *** 作,包括基本信息录入、产品发布、导入等。

经销商入驻:

【基本准入条件】经销商进入渠道运营中心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已经注册成为淘宝会员;

(2)申请入驻时,淘宝会员无淘宝规则或天猫规则规定的严重违规扣分;

(3)签署渠道运营中心经销商入驻协议;

(4)符合渠道运营中心对特定经销商入驻的特殊要求;

(五)渠道运营中心认为必要的其他要求。

产品/商品发布:

供应商在渠道运营中心发布商品信息时,应符合淘宝规则或天猫规则关于商品或信息发布的规定,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发布授权】供应商成功进入渠道运营中心后,需要打开产品品牌授权,才能发布相应的品牌产品或信息。发布的产品或信息必须是自有品牌或授权范围内的品牌产品或信息。

(2)【发布方式】供应商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发布产品:渠道运营中心直接在后台发布产品;

(3)[发布类型]

1.供应商不得发布国家法律法规、淘宝规则、天猫规则及相关规则禁止的产品或信息。

2.供应商不得在渠道运营中心的任何类别下发布非自有品牌或未授权品牌的产品或信息。

3.供应商不得在渠道运营中心发布二手或闲置产品或淘宝监管下的产品,不得以拍卖或自动发货的形式发布产品或信息。

4.供应商不得发布渠道运营中心自身管理要求禁止的产品或信息,包括与本管理规范第15条所列类别相关的产品或信息。

分配关系:

[分销关系的建立]

(1)经销商在网上提出申请并经供应商批准后,或供应商发起邀请并经经销商同意后,双方可建立独家市场经销合作关系(以下简称“经销关系”)。经销商向供应商提交合作申请后,七天内未处理申请的,渠道运营中心系统将按审批超时自动处理,申请自动作废。经销商必须重新提交合作申请。供应商向经销商发出合作邀请后,七天内未处理邀请的,渠道运营中心系统将按审批超时自动处理,邀请自动失效。供应商必须重新发出合作邀请。

第十七条【分销关系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与经销商的分销关系终止:

(1)供应商和经销商自行协商终止经销关系;

(二)如果经销商因符合本规范的退网条件而被渠道运营中心退网,经销商与所有对应供应商的经销关系将自动终止。经销关系终止后,供应商应配合经销商完成供应商与经销商之间的交易订单和售后服务。

交易:

【支付方式】渠道运营中心支持保证金、预付款等支付方式,以渠道运营中心实际支持为准。

市场管理:

【保证金补充】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进驻渠道运营中心协议》和本规范支付或补足保证金。保证金余额不足,经渠道运营中心催促后十五天内仍未支付或补充的,给予供应商限售权,对所有产品进行下架处理,直至全额支付。

【质量抽检】渠道运营中心允许天猫、淘宝对配送商品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的商品将按照违规及处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曝光处理】对于被新闻媒体曝光、被国家质监部门等行政部门通报的某品牌、某品类、某批次的线下产品,渠道运营中心将根据情况严重程度,采取产品下架、产品删除等临时市场控制措施。情况特别严重的,对相关供应商进行账户监管,直至结清账户。

【其他情况】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短时间内大量经销商维权等。),对于相应的产品或供应商,渠道运营中心有权根据情况严重程度采取产品下架、产品删除等临时市场控制措施。情况特别严重的,将采取账户监管,直至清账。

违规及处理:

【供应商违规处理措施】根据供应商违规的严重程度,渠道运营中心有权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1)从渠道运营中心下架相关产品;

(2)在渠道运营中心删除相关产品;

(3)渠道运营中心的账户监管:在一定时间内,不能通过搜索、店铺、商品链接查看账户的所有商品信息。

(4)清算渠道运营中心的账户

不按照《淘宝违禁商品管理规范》、《淘宝互动信息规则》、《天猫规则》要求发布商品或信息的,渠道运营中心将删除违规商品或信息。

超出其生产经营许可或备案范围的商品予以放行,第一次、第二次删除违法商品,第三次删除违法商品,同时对供应商进行7天监管。

如果经销商收到的商品或天猫抽样的商品与交易时供应商给出的商品描述不一致,且供应商未能披露必须说明的信息,如产品缺陷、保质期、附带产品等。,第一次、第二次删除违规商品,第三次删除违规商品,同时监管账号7天。

供应商损害经销商体验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渠道运营中心监管7天,情节严重的渠道运营中心清账。

退出:

【自愿退出】供应商和经销商有权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协商终止合作关系,退出渠道运营中心。

【供应商清退】供应商因相关结算协议被终止或因违规被清退的,渠道运营中心有权将其从渠道运营中心收回。

供应商退库后,渠道运营中心将删除其在渠道运营中心的产品信息,供应商与所有对应经销商的经销关系自动终止。

【供应商退出再留】如果供应商退出再留,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绝不允许再次进入:

1.因资质、品牌证书等相关资质弄虚作假导致供应商被清退的,永远不得重新结算;

2.供应商因相关违规行为被解雇;

(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驳回或者驳回之日起一个月后重新提出居留申请:

1.供应商独立申请退出;

2.因为审核不通过,供应商被拒绝入驻。

【撤回经销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渠道运营中心有权撤回经销商:

(1)经销商因严重违反淘宝规则或天猫规则受到处罚;

(2)经销商故意非法获取供应商财产,涉嫌侵犯供应商财产权;

(3)通过不正当手段故意规避淘宝规则、天猫规则或者渠道运营中心的市场管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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