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跨境商品报关新政策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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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海关总署2021年第60号公告,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将于今年8月1日起实施,也就是说,从今天起,全国各相关地区将全部改用新的报关单,报关单和查验报关单合并为一张报关单。在这里,淘窝将带你领略新规带来的变化。其实这项改革之前就已经开始试运行了。7月底,各地海关已分三批开展关检一体化试运行。企业申报地海关为试运行关区的,可使用关检业务整合后的新报关单。同时,这一改革将明显改变进口跨境商品企业的经营方式。
第一,新报关单录入方式发生了变化。
现在进入新版报关单有两种方式:一是从单一窗口“标准版门户”进入登录界面;第二,选择在互联网加海关的“入口”申报进出口货物。
要使用新的报关单,首先是用户注册管理,然后是企业资质备案和卡媒处理。
其中,过去使用的企业资质(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资质、申报单位资质、报关人员资质)已经合并。对于新办企业,需要一次性注册报关报检备案,对于资质单一的企业,需要完成资质备案。
二、商品编码填报要求的变化。
填写由13位数字组成的商品代码。前8位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商品目录》确定的代码;9/10位为监管附加码,11-13位为检验检疫附加码。
第三,新的境外收发货人应填写。
海外发货人通常指签订和执行出口贸易合同的买方或合同中指定的收货人,海外发货人通常指签订和执行进口贸易合同的卖方。对于AEO互认国家(地区)的企业,填写AEO代码。
其中,特殊情况下无境外收货人或发货人的,名称和代码填写“无”。国内销售和后续纳税情况,能够确定境外发货人和发货人需求的,应当如实申报。一般情况下,应填写英文名称。检验检疫邀请函填写其他外文名称的,应当填写在英文名称之后,用半角括号隔开。AEO代码填写样式按照海关总署发布的相关公告填写。
具体规格变更可通过查询相关公告或直接致电相关部门咨询,不影响企业进口跨境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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