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特价区商家商家须知规则!

2020年特价区商家商家须知规则!,第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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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特价区商家商家须知规则!,2020年特价区商家商家须知规则!,第2张据知,昨日,天猫规则平台发布了《2020特价区商家考核标准》。接下来,我们来看看这个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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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估对象:

特卖区所有商户均需参与考核并达到考核标准(包括下表中的具体“考核指标”)。如果他们没有达到任何考核指标,你将不能继续在特卖区经营。

2.评估时间:

1)以三个自然月为一个周期进行循环考核,即一个考核周期结束后,自动进行下一个考核周期。

1)每月15日前(含15日)开始首次服务营业时间(店铺上线时间)的商家,从当月1日起算三个自然月(2020年8月1日前开业的商家,首次服务营业时间(店铺上线时间)从2020年8月1日起算),每月15日后开始首次服务营业时间(店铺上线时间)的商家,从次月1日起算三个自然月。

3.评估要求:本评估标准中列出的所有评估要求(如果有)必须同时满足标准。如果任何一个商家不符合标准,商店将无法在特价区继续经营。具体考核标准如下:

1)店铺销售额:考核期内店铺销售额大于0;

2)基本服务考核得分达标:考核期内,基本服务考核得分大于等于2分;

3)其他:单个考核周期内连续三个月无业务(无业务是指店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发布商品,虽有发布商品,但未产生店铺销售,或无主营品类。)

4.其他解释:

1)涉及跨品类经营的商户,按照店铺主要品类的相应指标进行考核。

2)店铺销售额是指商家在考核期内所有状态为“交易成功”的订单之和,不包括以下金额:(1)虚假交易订单等违法订单;(2)运费;(3)因维权、售后等原因导致交易失败的金额;(4)一级类别名称为“其他”下的交易金额。具体以特价地区的统计为准。

3)基础服务考核得分是综合商家店铺在特价区的商品体验、物流体验、售后体验、咨询体验、纠纷投诉五个维度表现后,反映商家综合服务能力的综合得分。

4)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需要调整标准的,提前公示特价区,依法告知商家。

这项规定将于今年8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所以特价区的商家要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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