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政府的电子商务对策是什么?

欧盟政府的电子商务对策是什么?,第1张

欧盟电子商务政策
 1998年,欧盟电子商务销售额为65亿元,1999年为17亿美元,预计到2003年仅欧洲地区电子商务销售额将达到340亿美元。这些数据说明,欧盟将电子商务视为推行全球经济一体化和主导世界经济的重要战略措施之一,把电子商务的发展看作是欧洲地区在未来全球经济中赢得竞争优势的关键因素。因此,自1997年欧盟便从战略的角度来制定和规划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和框架,以指导欧洲地区15个成员国电子商务的发展。欧盟的电子商务政策无论在立法思想、立法内容还是立法技术上都是很先进的。
欧盟电子商务政策的基本框架
1997年4月欧洲委员会提出《欧盟电子商务行动方案》,从宏观的角度规定了信息基础设施、管理框架和电子商务等方面的行动原则。这个方案是从全球的角度来看电子商务的发展的,认为,关于电子商务的任何规章制度必须与其在WTO框架下相关的承诺或义务相协调一致。同时,该方案还指出了电子商务发展必须满足的条件。虽然《欧盟电子商务行动方案》是从欧洲共同体的地区联盟的角度来制定的,但在一定程度上它也为全球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一个可以效仿的政策制定的模式。
1997年7月欧洲各国在波恩召开了有关全球信息网络的部长级会议,通过了支持电子商务的部长宣言,主张官方应尽量减少不必要的限制,帮助民间企业自主发展以促进Internet的商业竞争,扩大Internet的商业应用,大力发展电子商务。12月,欧盟与美国发表了有关电子商务的联合宣言,与美国就全球电子商务指导原则达成协议,承诺建立“无关税电子空间”。2000年3月欧盟委员会发起了一项名为“电子欧洲”(e—Europe)的行动方案。以作为其增加欧洲公民网络介入和获得信息社会服务机会的策略之一。电子欧洲行动计划是一个政治协议,其目的是确保欧盟所有成员国能够从信息社会所带来的变化中受益。它也是欧盟在电子商务里主要的政策文件之一。
2000年5月欧洲议会通过《电子商务指令》。该指令的主要目的是保证电子商务的在线服务能够在共同体内被自由地提供,其主要内容包括:①成员国开放在线服务的市场;②成员国不对电子商务合同的使用,加以限制;③为仅作为第三方的信息传输管道的中介创设了责任豁免;④要求标明属于电子形式的广告信息;⑤允许律师、会计师在线提供服务;⑥要将国籍法和来源国法作为适用于电子服务的法律;⑦允许成员国为了保护未成年人防止煽动种族仇恨,保卫国民的健康和安全,对来自他国的电子服务加以识别;⑧确定提供电子服务的公司所在地,成为其实际开展营业的固定场所,不论其网站设在何处。“电子商务指令”是欧盟发展电子商务的核心内容,它确立了欧洲单一市场准则同样适用于电子商务,其目的是防止出现因各国制度不同而导致欧洲电子商务发展受限的局面,从而推动泛欧在线服务的开展。
《欧盟电子商务行动方案》、《电子欧洲》和《电子商务指令》三个文件为欧盟发展电子商务构建了一个基本框架。此外,电子商务发展中出现的诸如金融服务、数据安全、个人隐私权、网络犯罪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问题也是发展电子商务的瓶颈,应对这些问题制定一系列指令和立法等。
欧盟电子商务政策的基本内容
1.电子支付方面的政策
在电子商务的网上贸易中,订货和付款手续都必须在网上完成。这时就需要银行能够提供一种特殊的金融支持。这种金融支持由银行在网络上对交易资金进行电子划拨,此即为电子支付。安全的电子支付系统对于发展BTOC商务活动是非常必需的。如果缺乏一种安全、有效和便捷的跨境在线服务支付手段,将大大削减消费者对电子商务的信心,从而最终阻碍电子商务的发展。目前电子支付的手段最常见的就是利用 *** 进行记账结算,此外也可以采取电子汇票、电子货币的方式。在目前电子支付系统开发的初级阶段,商业和技术环境变化迅速,很难制定合适又实用的政策。因此,欧盟正和在相应的国际论坛上的其他政府及组织一起合作,全面考虑已经出现电子支付方面的问题。
2.电子合同和数字签名方面的政策
在电子合同中,欧盟还要求采用数字签名的方式应该与传统的签名一样具有效力。当然这种签名应该首先经过相关的认证部门的鉴定。欧盟委员会于1997年10月以通讯的方式发布了一份《数字签名框架指南》的文件。该文件认为由于各成员国对于认证部门的 *** 作程序以及技术认证的要求和规定不同,使加强欧洲共同体内的电子商务和在线服务的国家间市场是支离破碎的,所以欧盟委员会建议引入《数字签名的框架指南》,以改变这种状况。同时,欧盟认为,制定的数字签名框架中应该解决以下一些问题:支持认证过程的法律基础,包括出现的九字鉴别和认证技术;认证程序的可应用性;在应用认证技术的情况下,用户、供应商和第三方所担风险与责任的分配;以及使用注册认证所产生的特殊问题等等。
3.知识产权方面的政策
2001年5月欧盟发布了《关于协调信息社会版权与相关权指令》(以下简称版权指令)。这意味着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1996年12月通过的两个新国际版权条约即将生效。在这个版权指令中,欧盟对各成员国存在分歧的复制权的定义进行了协调,并将互动式的“按需提供”传播行为涵盖在传统的传播权中。此外,欧盟对权利人的技术措施的义务、权利的例外与限制也作了很具体的规定。但欧盟的版权保护指令明显地对著作权人的精神权利有意或无意地给忽视弱化了,这被有关的专家和学者认为是对公共利益的一种挤压。
4.关税和税务方面的政策
欧盟认为,各成员国原则尽管同意不向希望通过网络空间做生意的公司实行新的贸易壁垒或者征收新的税种,但并不认为“Internet”应当成为全球的免税商店。对于在Internet上的电子商务活动是否只适用现在的税务制度,而不征新的税种,欧盟认为要根据电子商务的方式不同而区别对待:现在的税务制度对于采取间接电子商务是完全适用的,这种贸易方式与传统的邮政、电信服务相类似,对于直接电子商务而言,虽然不需要制定新的税务制度,但是必须做一些调整和修改,同时加强国家间税收方面的合作,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因为成功的税收方面的应用和 *** 作在很大程度上依赖国际联盟的合作。
5.网络犯罪方面的政策
1999年欧盟就反对网络犯罪提出过若干建议,并向欧洲联盟部长会议和欧洲议会同时提交有关网络犯罪的报告。该报告概要介绍了反击网络犯罪的协调配套政策,并阐述了政策实施过程中的必须措施。2000年4月,欧洲议会起草了一份名为《网络犯罪公约》的草案,它将成为第一个关于网络犯罪的国际公约。该草案阐述了各种针对计算机系统、网络、数据滥用的犯罪行为的适用法律及程序,这个文件的目的是协调网络犯罪的各国家间的规定,以便利在欧洲议会的各成员国之间的合作、调查、取证等工作。这个草案于2000年11月经专家组定夺,2001年8月欧洲委员会部长会议签署公布实施。
6.保护消费者方面的政策
欧盟理事会和欧盟议会关于《远程合同中消费者保护指令》第4条至第12条具体规定的消费者在远程服务中应该享有的权利,如知情权、退回货物的权利等等。欧盟认为这个指令中对消费者的保护并不适用于电子商务中的金融服务等。
启示和借鉴
1.电子商务框架与相关法规细化的关系。欧盟认为由于电子商务受制于不断发展的技术原因,电子商务的框架必须是灵活的,有一定的前瞻性,而不僵化。在《欧盟电子商务行动方案》里,欧盟仅仅是对电子商务的定义进行阐述,从制定电子商务发展的基本原则入手。但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就需要一种细化的具体的条款来归制电子商务中的相关问题,所以框架细化的过程是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而逐步完成的。因此,我国电子商务框架的制定也可以这样走。首先制定一个框架性的、可扩展的基本法律文件,采取综合法的形式。通过确立电子商务基本法,形成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的综合思路。系统阐述我国电子商务法制建设的指导原则,描绘未来全国电子商务法制建设的蓝图,然后对这个具体问题制定单行规则,如电子合同规则、电子支付规则、电子提单规则等。
2.制定电子商务法时可考虑调整和完善传统的商务法,从而使过去制定的法律具有适用性,并且可以边制定边完善。欧盟在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政策时,就是将1968年布鲁塞尔会议中的协定更新的基础上来保护在电子商务中的消费者权益的,因为电子商务是一个新生事物,还在发展,需要循序渐进地制定相关政策。
3.企业界的参与。企业在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扮演着主体的作用,也是发展电子商务的主导力量,要建立良好的支撑政策环境,必须从国家、企业和个人三个角度加强信息化建设;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网上安全保证措施等,都需要企业的参与和配合。欧盟在制定“电子欧洲”行动方案时,就邀请了各成员国的企业界代表,并积极听取他们的意见(特别是对中小企业在电子商务发展中的作用)。并最终形成了一个《欧洲中小企业进入数字经济》的信息社会会议报告,以促进各成员国内的中小企型企业对电子商务的运用。
我国的电子商务还处于初级阶段,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集体、个人利益的协调、统一。此外,中国电子商务政策的制定要学习并借鉴欧盟的经验,制定出适合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和法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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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欧盟进口商品清关时,可以在荷兰或比利时进行清关递延。暂不缴纳进口增值税,电商平台销售后直接扣除每笔销售额。
2 选择注册欧盟公司来开通亚马逊店铺。
根据新税法,欧盟本土公司不会实行代扣代缴政策,销售税在欧盟当地销售国自行申报缴纳。清关票据也可以抵扣。
所以,品牌出海的卖家,为提升品牌的国际形象,增加企业的国际影响力,注册欧盟公司来作为电商平台店铺主体,是企业走出去、发展跨国业务、提升国际形象的必经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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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Rickzhang

人大代表李翠枝火了。

原因是在她这一次人大的提案之中,针对于跨境电商尤其是跨境代购奶粉的相关事宜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其中重点的内容是:“对跨境电商的增值税,与国内销售和一般贸易进口采取一样的税率征收,或将婴幼儿配方奶粉从跨境电商商品清单中剔除,维持公平竞争环境”。

由于不久之前,湖南的大头娃娃事件又一次成为了舆论的中心,因此,这次李代表的对跨境电商奶粉代购的提议,迅速引发很多网友的热议。

然而,很多网友在讨论中却将李代表的建议理解为“只能喝国产奶”、“提案夹带私货”,甚至有人还将此提议上纲上线到“保护落后的中国奶粉产业”这个立场上了。

一时间众说纷纭。

实际上,网友的理解有失偏颇。

李代表的这个提案背后,是一个脱离监管庞大的建立在跨境海淘基础上的婴儿配方奶粉市场。而因为是脱离监管的灰色地带,跨境海淘的婴儿配方奶粉问题非常明显。

其中最核心的,其实是标准。

我们提到婴儿奶粉,一定要说相关标准。因为这毕竟是非常特殊的食物,各国对此管理都非常严格。

经过发展,世界上现存有四大主要的婴儿奶粉标准。 一个是美国FDA的婴儿奶粉标准,一个是欧盟的婴儿奶粉标准,一个是日本的婴儿奶粉标准,还有一个是我国树立的婴儿配方奶粉标准。

不同的是,除我国分为婴儿奶粉和较大婴儿以及幼儿奶粉标准外,其余三个标准只有婴儿奶粉版本。

也就是说,超过1岁的婴儿配方奶粉标准,在国外是不存在的。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香港执行欧盟的奶粉标准。 这意味着,所谓港版奶粉其实就是欧版。

这也就让国内外品牌的奶粉,在1、2段时核心的要素含量相差不大。而国内知名的飞鹤、君乐宝,在标准规定的相关要素含量上,与国外品牌的差别也很小。

可到了3、4段奶粉,国外品牌之间的差距非常大。有研究机构检测后发现, 各家的3段奶粉,类似蛋白质等核心指标的差别能超过50%。

实际上,由于低段婴儿奶粉普遍参照母乳,哪怕是各个标准的参照出发点也是一样,各个品牌的核心竞争力都在一些非标的添加物上。

当然,国外奶粉厂商,其核心配方的针对人群并不是中国婴儿,参照对象和标准也有差别。而国产奶粉,尤其是领军的飞鹤、君乐宝,各项配比的比例和添加模拟母乳提高吸收能力的物质,都比国外奶粉厂商更适合中国孩子的体质。

但其实有一点很关键。 我国的标准在婴幼儿奶粉非标的添加物上更加严格,尤其是在食品添加剂和污染物等有害物质的控制上,我国的标准有明确的要求,而欧盟和美国的标准对此并没有具体的指标。

这也是为何海关在海外进口的婴幼儿奶粉中,经常检出各种菌落素或者有害成分超标的原因。

当然对于这些已经确认进口,并且在国内注册的国外品牌来说,他们在生产的过程中会严格遵照国内这个标准执行,问题也不是太大。

被海关检查不合格最多的,其实是那些从海外直接通过跨境电商进口的婴幼儿奶粉成品。

低段婴幼儿奶粉还好说,毕竟所有被国内认证的厂商生产的婴儿低段奶粉都符合我国的标准,在市场上消费者选择谁全凭自愿。

可国外品牌到了高段奶粉生产上,用儿科营养专家的话表示:“ 他们甚至不知道自己的配方奶粉怎么配比营养才算合格。

不同于国产品牌有国家高段婴儿奶粉标准能做参考,国外品牌的高段婴儿奶粉,尤其是海外版那就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了。

结果就是, 各家品牌的高段奶粉,反而卖得比同品牌的1、2段还便宜。

究其原因, 欧美的儿科专家普遍认同一岁以上的婴儿,已经可以直接饮用正常牛奶制品,所以并不赞同单独使用高段的配方奶粉。

因此,这些来自海外市场的海淘高段奶粉,在当地销量不高。而据不完全统计, 欧美等主要奶源国家的3-4段奶粉主要是提供给庞大的中国代购群体,还有就是一些类似小安素这样针对无法正常饮食的病患儿童的特殊小众产品。

关键,退一步说我们也是有高段婴儿奶粉标准的。如果是正规厂家生产的、符合国家标准的高段奶粉也就罢了,但这些海淘高段奶粉,并不符合我国高段婴儿奶粉标准,却通过跨境电商渠道仍然在明晃晃地销售。

这才是问题的根本。

有了标准还不行,还需要更加严格的管理,才能维持标准的落实。

这是那一场三聚氰胺之祸, 带给中国整个婴幼儿奶粉检查检疫系统的教训。也正在这个基础之上,中国制定了号称史上最严的配方奶粉标准和检查细则。

根据海关的相关实施细则显示, 国内婴儿配方奶粉标准的检测项目是50项,而美国标准的监测是30项,日本标准是27项,欧盟标准是36项。

中国的婴儿奶粉检测的标准不光覆盖了其他奶粉的标准项目,还增加了很多更详细的要求,尤其是对婴儿奶粉标准的各个指标的上限进行了规定,这跟美国欧盟的标准不同。

因此很多在国外合格的婴幼儿奶粉产品进入国内不一定合格。

而且中国配方奶粉市场自2018年1月1日起, 只允许工厂经过国家认监委现场认证注册,且一家工厂只能申请经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核准配方注册的三个系列九个配方的婴幼儿配方奶粉合法销售,工厂认证注册与配方注册国内外乳企一视同仁。

截至2020年4月7日,全球仅有439个系列1293个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通过了我国市场监管总局的注册批准,配方分别归属于166家生产工厂,其中境内工厂115家,共有配方980个;境外工厂51家,共有配方313个。

对于合法销售的婴幼儿配方奶粉,中国政府采取了最严格的监管措施。

国产奶粉要求批批自检合格,国行奶粉也就是严格依照中国标准生产的海外品牌奶粉要求批批入境检验检疫。

所谓批批入境检验检疫,就是每一个批次货物细到每一个纸箱内的奶粉都要抽样留检,一旦发生问题,该批次的奶粉都会被封存退回并追究相关责任。

而且,以上两种奶粉在市场流通时,还需要接受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与各省市场监管局的月月抽检 ,一旦抽检不合格会被全国通报,产品下架召回,一年内两次不合格可能被直接吊销配方注册证书。

这是一个日常对于婴幼儿配方奶粉监管的框架。

而这次引发争议的,是通过跨境电商渠道进入的奶粉和海淘私人带回的奶粉。

由于为了方便跨境电商购物,海关出台相关的便利措施规定,对于跨境电商的海淘奶粉,视同于用户自行代购使用。

这意味着, 只检疫、不检验、不进行配方注册的跨境电商规则,却给还没拿下中国配方注册的海外乳企打开了一扇方便之门。

毕竟,跨境购奶粉不但规避了中国政府严格的配方注册审核,还规避了对生产工厂的加工现场审核,对产品的入境检验,对产品的月月抽检等。

因此众多乳企,尤其是海外乳企纷纷加码“跨境购”。仅2019年,根据行业自媒体“奶粉圈”整理的一份资料显示,36家乳企118款跨境产品中,许多国际知名品牌奶粉即便在国内已经有不少通过注册制的产品,但仍然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引入新品以扩充品牌矩阵。

而这些并不接受国家严格检查检疫的奶粉在市场上流通,后果是什么样子的,其实许多人心中有数。

海外媒体报道过的,海外品牌奶粉质量安全事故不是一例。

受益于现在跨境电商的发展,“独在家中坐,买遍全世界”已是不争的事实。在这样的情况下,父母给宝宝选奶粉,开始不仅仅选择品牌,还挑选奶粉销售的地域。

在很多家长看来,对于海淘婴儿奶粉,虽然美版强于欧版和港版,但因为孩子体质类似,所以最合适国内父母购买的还是港版。

于是, 有需求就有市场,跨境购的婴幼儿奶粉大行其道。

但其实从原料上来说,这些所谓的跨境购海外大牌婴幼儿奶粉,还真的有问题。

梨视频曾在《全球探访:8国奶粉原料大调查》中揭露:在其他国家本国市场,海外品牌奶粉大都用鲜奶为原料; 而在中国市场销售,则大都使用全脂乳粉、脱脂乳粉,即俗称的“大包粉”。

这种工艺其实就是将大包粉,加入各种营养物质、微量元素,再充分搅拌后装罐,然后打着跨境购旗号进入国内销售。

而这样生产出来的奶粉只要打上“100%进口奶源”的标签,也常常被当作高端奶粉,受到中国消费者热捧。

另外,这样绕过监管的婴幼儿奶粉,其实问题很多。

2016年,央视某栏目曾委托专业机构, 对19款国外奶粉进行检测,结果发现8款不符合中国婴幼儿奶粉强制标准,不合格率42%。在维生素、矿物质、污染物等指标上,不合格率更是最高能到66%。

2017年3月,立陶宛查获18万盒仿冒爱他美德国版的假货,重量达11吨;2018年4月,西班牙查获8吨被指假冒国际品牌拟运向中国的婴幼儿配方奶粉。

2018年3月,荷兰发布快速预警通报,某洋品牌奶粉受到阪崎肠杆菌污染后被销往中国、英国、越南等地,若非国家质检总局成功阻截,后果不堪设想。

2018年,广州海关破获一起价值168亿元的跨境电商走私婴幼儿配方奶粉大案。

进入2019年,这样的局面没有缓和,反而愈演愈烈。

2019年1月26日,由于可能被沙门氏菌污染,法国兰特黎斯公司和Savencia公司于同一天召回其西班牙工厂生产的婴幼儿配方奶粉。

2019年3月14日波兰通过RASFF发出警报,波兰生产出口的奶粉中发现沙门氏菌,风险级别为严重,该奶粉已被出口至德国。

2019年4月24日,由于疑似被污染,阿联酋卫生部门宣布召回2批次西班牙生产进口的婴幼儿配方奶粉……

据不完全统计,2019年全球被媒体曝出的婴幼儿奶粉污染或者质量安全事件超过40起。

作为新晋的宝爸宝妈,从跨境购的渠道买到手的这些所谓海外大牌婴幼儿奶粉,它里面装的到底是个啥,其实谁都不知道。

截止到2019年11月,中国奶粉进口数量为124万吨,进口金额为764亿美元。而根据艾媒咨询的数据报告显示,预计至2020年,中国婴幼儿奶粉市场规模将继续扩张至近3000亿元。

不知不觉间,中国的婴幼儿奶粉市场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一片红海。

而受益于2018年注册制的实施,以及史上最严婴幼儿配方奶粉标准的落地实行,中国的婴幼儿配方奶粉市场得到了有力的安全保障。

但现在来看,通过跨境电商进口的婴幼儿配方奶粉,实际已成为监管不到的灰色地带。如果放任这样的婴儿配方奶粉在市场上大面积的推广,是对那些合规海外奶粉品牌的不负责任。

更是对消费者不负责任。

毕竟历经辛苦,费劲心机,还掏了关税,难道我们的家长,就换回来一堆专门针对中国销售的“网红”奶粉?

想想就瘆得慌。

参考资料:

《跨境电商奶粉要不要享受“超国民待遇”?》 一点 财经 2020年5月

《李翠枝代表的两会建议,跨境电商的罪与罚》 华商韬略 2020年5月

《2019年中国婴幼儿奶粉行业报告 》 行业研究 2019年9月

对于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欧盟,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法律法规:了解并遵守相关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法律法规,包括海关规定,贸易协定和国内外的商业法规。

商标专利:了解并保护公司的商标和专利,以防止侵犯。

税务:了解并遵守有关税务的规定,以确保公司合法合规。

货物运输:选择合适的货物运输方式,以确保货物的安全和及时送达。

客户信息:保护客户的隐私和数据安全,确保合法合规。

市场营销:制定有效的市场营销策略,以确保产品成功销售。

保险:为公司和客户提供充足的保险保护,以确保货物和货款的安全。


                                 

通过注意这些因素,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欧盟可以确保其业务的合法合规性和成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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