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份海关总署发布的9810跨境出口海外仓监管方式是否能落地实施?

2020年6月份海关总署发布的9810跨境出口海外仓监管方式是否能落地实施?,第1张

2020年6月发布的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75号(关于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的公告),增加了跨境电子商务出口9710、9810监管方式,
(1)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710”,全称“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直接出口”,简称“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适用于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的货物。
(2)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810”,全称“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海外仓”,简称“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适用于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的货物。
9810行业内称为“海外仓”模式,国内公司把货物报关出口至海外仓,并没有实际销售,从财务的角度来看,风险报酬并没有转移,财务不能确认收入;从税务的角度来看,主要的风险报酬没有转移,增值税纳税义务时点没有发生,就不能确认增值税收入及所得税收入,更不能申报出口退税了;要等卖家将货物实际销售后才能确认收入并申报退税;
这里面有三个问题:
(1)需要按照实际平台销售收入来确认增值税收入,增值税收入能否做到“无票免税”,还需等待政策出台,从财税〔2018〕103号指的是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企业享受无票免税,即9610监管模式出口的才适合;
(2)目前来看,跨境电商的利润率还是比较高的,所得税核定征收政策暂时还没有落地,很多企业担心所得税税负成本,你懂得了;
(3)即使有进项专票企业申报退税,也要等到货物实际出口后才可以申报,一旦销售周期较长的时候,企业的资金压力可想,跨境电商企业好像没有不缺钱的;
所以9810监管方式估计会流产;

现在国内的电商基本已经饱和了,跨境电商业务具有非常大的前景,个人建议你去找专门的商家服务公司,有赞的跨境电商就是专门做这方面的,帮你全面正规化,实力比较强,具体可以去他们官网了解一下在跨境电商卖家中,有的衷于选择单个平台发展专精,有的则认为多平台运营更易于公司成长。有卖家指出,开展多平台不仅启发电商运营思路,而且前行道路的可能性也更加丰富。个人建议是前期可以把这块交给专门跨境电商供应链平台来做。比如环球华品的海外仓一件代发模式,让你既可以在平台上选品一键刊登,也可以把自己的货源托管在环球华品的海外仓一件代发,反正你要想各种办法来保证商品质量以及物流速度。跨国电子商务具有如下特征(基于网络空间的分析):

(一)全球性(GlobalForum)

网络是一个没有边界的媒介体,具有全球性和非中心化的特征。依附于网络发生的跨境电子商务也因此具有了全球性和非中心化的特性。电子商务与传统的交易方式相比,其一个重要特点在于电子商务是一种无边界交易,丧失了传统交易所具有的地理因素。互联网用户不需要考虑跨越国界就可以把产品尤其是高附加值产品和服务提交到市场。网络的全球性特征带来的积极影响是信息的最大程度的共享,消极影响是用户必须面临因文化、政治和法律的不同而产生的风险。任何人只要具备了一定的技术手段,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可以让信息进入网络,相互联系进行交易。美国财政部在其财政报告中指出,对基于全球化的网络建立起来的电子商务活动进行课税是困难重重的,因为:电子商务是基于虚拟的电脑空间展开的,丧失了传统交易方式下的地理因素;电子商务中的制造商容易隐匿其住所而消费者对制造商的住所是漠不关心的。比如,一家很小的爱尔兰在线公司,通过一个可供世界各地的消费者点击观看的网页,就可以通过互联网销售其产品和服务,只要消费者接入了互联网。很难界定这一交易究竟是在哪个国家内发生的。

这种远程交易的发展,给税收当局制造了许多困难。税收权力只能严格的在一国范围内实施,网络的这种特性为税务机关对超越一国的在线交易行使税收管辖权带来了困难。而且互联网有时扮演了代理中介的角色。在传统交易模式下往往需要一个有形的销售网点的存在,例如,通过书店将书卖给读者,而在线书店可以代替书店这个销售网点直接完成整个交易。而问题是,税务当局往往要依靠这些销售网点获取税收所需要的基本信息,代扣代缴所得税等。没有这些销售网点的存在税收权力的行使也会发生困难。

(二)无形性(Intangible)

网络的发展使数字化产品和服务的传输盛行。而数字化传输是通过不同类型的媒介,例如数据、声音和图像在全球化网络环境中集中而进行的,这些媒介在网络中是以计算机数据代码的形式出现的,因而是无形的。以一个e-mail信息的传输为例,这一信息首先要被服务器分解为数以百万计的数据包,然后按照TCP/IP协议通过不同的网络路径传输到一个目的地服务器并重新组织转发给接收人,整个过程都是在网络中瞬间完成的。电子商务是数字化传输活动的一种特殊形式,其无形性的特性使得税务机关很难控制和检查销售商的交易活动,税务机关面对的交易记录都是体现为数据代码的形式,使得税务核查员无法准确地计算销售所得和利润所得,从而给税收带来困难。

数字化产品和服务基于数字传输活动的特性也必然具有无形性,传统交易以实物交易为主,而在电子商务中,无形产品却可以替代实物成为交易的对象。以书籍为例,传统的纸质书籍,其排版、印刷、销售和购买被看作是产品的生产、销售。然而在电子商务交易中,消费者只要购买网上的数据权便可以使用书中的知识和信息。而如何界定该交易的性质、如何监督、如何征税等一系列的问题却给税务和法律部门带来了新的课题。

(三)匿名性(Anonymous)

由于跨境电子商务的非中心化和全球性的特性,因此很难识别电子商务用户的身份和其所处的地理位置。在线交易的消费者往往不显示自己的真实身份和自己的地理位置,重要的是这丝毫不影响交易的进行,网络的匿名性也允许消费者这样做。在虚拟社会里,隐匿身份的便利迅即导致自由与责任的不对称。人们在这里可以享受最大的自由,却只承担最小的责任,甚至干脆逃避责任。这显然给税务机关制造了麻烦,税务机关无法查明应当纳税的在线交易人的身份和地理位置,也就无法获知纳税人的交易情况和应纳税额,更不要说去审计核实。该部分交易和纳税人在税务机关的视野中隐身了,这对税务机关是致命的。以eBay为例,eBay是美国的一家网上拍卖公司,允许个人和商家拍卖任何物品,到目前为止eBay已经拥有15亿用户,每天拍卖数以万计的物品,总计营业额超过800亿美元。

电子商务交易的匿名性导致了逃避税现象的恶化,网络的发展,降低了避税成本,使电子商务避税更轻松易行。电子商务交易的匿名性使得应纳税人利用避税地联机金融机构规避税收监管成为可能。电子货币的广泛使用,以及国际互联网所提供的某些避税地联机银行对客户的“完全税收保护”,使纳税人可将其源于世界各国的投资所得直接汇入避税地联机银行,规避了应纳所得税。美国国内收入服务处(IRS)在其规模最大的一次审计调查中发现大量的居民纳税人通过离岸避税地的金融机构隐藏了大量的应税收入。而美国政府估计大约三万亿美元的资金因受避税地联机银行的“完全税收保护”而被藏匿在避税地。

(四)即时性(Instantaneously)

对于网络而言,传输的速度和地理距离无关。传统交易模式,信息交流方式如信函、电报、传真等,在信息的发送与接收间,存在着长短不同的时间差。而电子商务中的信息交流,无论实际时空距离远近,一方发送信息与另一方接收信息几乎是同时的,就如同生活中面对面交谈。某些数字化产品(如音像制品、软件等)的交易,还可以即时清结,订货、付款、交货都可以在瞬间完成。

电子商务交易的即时性提高了人们交往和交易的效率,免去了传统交易中的中介环节,但也隐藏了法律危机。在税收领域表现为:电子商务交易的即时性往往会导致交易活动的随意性,电子商务主体的交易活动可能随时开始、随时终止、随时变动,这就使得税务机关难以掌握交易双方的具体交易情况,不仅使得税收的源泉扣缴的控管手段失灵,而且客观上促成了纳税人不遵从税法的随意性,加之税收领域现代化征管技术的严重滞后作用,都使依法治税变得苍白无力。

(五)无纸化(Paperless)

电子商务主要采取无纸化 *** 作的方式,这是以电子商务形式进行交易的主要特征。在电子商务中,电子计算机通讯记录取代了一系列的纸面交易文件。用户发送或接收电子信息。由于电子信息以比特的形式存在和传送,整个信息发送和接收过程实现了无纸化。无纸化带来的积极影响是使信息传递摆脱了纸张的限制,但由于传统法律的许多规范是以规范“有纸交易”为出发点的,因此,无纸化带来了一定程度上法律的混乱。

电子商务以数字合同、数字时间截取了传统贸易中的书面合同、结算票据,削弱了税务当局获取跨国纳税人经营状况和财务信息的能力,且电子商务所采用的其他保密措施也将增加税务机关掌握纳税人财务信息的难度。在某些交易无据可查的情形下,跨国纳税人的申报额将会大大降低,应纳税所得额和所征税款都将少于实际所达到的数量,从而引起征税国国际税收流失。例如,世界各国普遍开征的传统税种之一的印花税,其课税对象是交易各方提供的书面凭证,课税环节为各种法律合同、凭证的书立或做成,而在网络交易无纸化的情况下,物质形态的合同、凭证形式已不复存在,因而印花税的合同、凭证贴花(即完成印花税的缴纳行为)便无从下手。

(六)快速演进(RapidlyEvolving)

互联网是一个新生事物,现阶段它尚处在幼年时期网络设施和相应的软件协议的未来发展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但税法制定者必须考虑的问题是网络,象其他的新生儿一样,必将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和无法预知的方式不断演进。基于互联网的电子商务活动也处在瞬息万变的过程中,短短的几十年中电子交易经历了从EDI到电子商务零售业的兴起的过程,而数字化产品和服务更是花样出新,不断的改变着人类的生活。

而一般情况下,各国为维护社会的稳定,都会注意保持法律的持续性与稳定性,税收法律也不例外。这就会引起网络的超速发展与税收法律规范相对滞后的矛盾。如何将分秒都处在发展与变化中的网络交易纳入税法的规范,是税收领域的一个难题。网络的发展不断给税务机关带来新的挑战,税务政策的制定者和税法立法机关应当密切注意网络的发展,在制定税务政策和税法规范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跨国电子商务具有不同于传统贸易方式的诸多特点,而传统的税法制度却是在传统的贸易方式下产生的,必然会在电子商务贸易中漏洞百出。网络深刻的影响着人类社会,也给税收法律规范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冲击与挑战[1]。

跨境电子商务作为推动经济一体化、贸易全球化的技术基础,具有非常重要的战略意义。跨境电子商务不仅冲破了国家间的障碍,使国际贸易走向无国界贸易,同时它也正在引起世界经济贸易的巨大变革。对企业来说,跨境电子商务构建的开放、多维、立体的多边经贸合作模式,极大地拓宽了进入国际市场的路径,大大促进了多边资源的优化配置与企业间的互利共赢;对于消费者来说,跨境电子商务使他们非常容易地获取其他国家的信息并买到物美价廉[2]的商品[2]。

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主要分为企业对企业(即B2B)和企业对消费者(即B2C)的贸易模式。B2B模式下,企业运用电子商务以广告和信息发布为主,成交和通关流程基本在线下完成,本质上仍属传统贸易,已纳入海关一般贸易统计。B2C模式下,我国企业直接面对国外消费者,以销售个人消费品为主,物流方面主要采用航空小包、邮寄、快递等方式,其报关主体是邮政或快递公司,目前大多未纳入海关登记。

跨境电商分为出口跨境电子商务和进口跨境电子商务[3]。

随着2015年"互联网+"时代的来临,跨境电商已经站到了资本市场的风口上。跨境电商有望成为对冲出口增速下台阶的利器。近年来,随着国际贸易条件的恶化,以及欧洲、日本的需求持续疲弱,中国出口贸易增速出现了下台阶式的减缓。而以跨境电商为代表的新型贸易近年来的发展脚步正在逐渐加快,并有望成为中国贸易乃至整个经济的全新增长引擎。

2015年,中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为54万亿元,同比增长286%。其中跨境出口交易规模达449万亿元,跨境进口交易规模达9072亿元。中国跨境电商的进出口结构比例中出口电商占比832%,进口电商占比168%。

从结构上看,跨境出口电商的比例将长期高于跨境进口电商的比例,中国跨境电商的发展将始终以出口为主,进口为辅。国家近年来力促跨境电商的发展,更多旨在扶持传统外贸企业借助互联网的渠道实现转型升级。2015年,中国跨境电商的交易模式跨境电商B2B交易占比达到885%,跨境电商B2B交易占据绝对优势,跨境电商B2C交易占比115%。[4]

未来几年跨境电商将快速发展,2017年跨境电商交易额将占进出口贸易总额的20%左右。而其中主导仍是出口电商,占比约保持在80%以上,预计未来几年我国出口电商交易规模仍将保持20%-25%的增速,2017年将达到664万亿的规模。未来随着跨境物流、支付等环节问题的进一步突破和跨境电商企业盈利能力的进一步提升,行业将迎来黄金发展期。

未来中国跨境电商重点将从B2C转向B2B,电子商务的B2B具有更大的发展潜力。特别是通过推动制造型企业上线,促进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和现代物流企业转型,从生产、销售端共同发力,成为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发展的主要策略。[4]

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等部门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意见的通知》

电子商务出口在交易方式、货物运输、支付结算等方面与传统贸易方式差异较大。现行管理体制、政策、法规及现有环境条件已无法满足其发展要求,主要问题集中在海关、检验检疫、税务和收付汇等方面。

针对上述问题,《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等部门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意见的通知》提出了6项具体措施。

一是建立电子商务出口新型海关监管模式并进行专项统计,主要用以解决目前零售出口无法办理海关监管统计的问题;

二是建立电子商务出口检验监管模式,主要用以解决电子商务出口无法办理检验检疫的问题。

三是支持企业正常收结汇,主要用以解决企业目前办理出口收汇存在困难的问题;

四是鼓励银行机构和支付机构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支付服务,主要用以解决支付服务配套环节比较薄弱的问题。

此外还实施适应电子商务出口的税收政策,主要用以解决电子商务出口企业无法办理出口退税的问题;

最后是建立电子商务出口信用体系,主要用以解决信用体系和市场秩序有待改善的问题。

通知同时要求,自《意见》发布之日起,先在已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通关服务试点的上海、重庆、杭州、宁波、郑州等5个城市试行上述政策。自2013年10月1日起,上述政策在全国有条件的地区实施。

目前全国共批准设立16个保税区:上海浦东新区的外高桥保税区、天津港保税区、深圳沙头保税区、深圳福田保税区、大连保税区、广州保税区、张家港保税区、海口保税区、厦门象屿保税区、福州保税区、宁波保税区、青岛保税区、汕头保税区、深圳盐田港保税区、珠海保税区、深圳前海保税区[5]。

跨境电子商务作为推动经济一体化、贸易全球化的技术基础,具有非常重要的战略意义。跨境电子商务不仅冲破了国家间的障碍,使国际贸易走向无国界贸易,同时它也正在引起世界经济贸易的巨大变革。

对企业来说,跨境电子商务构建的开放、多维、立体的多边经贸合作模式,极大地拓宽了进入国际市场的路径,大大促进了多边资源的优化配置与企业间的互利共赢;对于消费者来说,跨境电子商务使他们非常容易地获取其他国家的信息并买到物美价廉的商品。
模式
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主要分为企业对企业(即B2B)和企业对消费者(即B2C)的贸易模式。B2B模式下,企业运用电子商务以广告和信息发布为主,成交和通关流程基本在线下完成,本质上仍属传统贸易,已纳入海关一般贸易统计。B2C模式下,我国企业直接面对国外消费者,以销售个人消费品为主,物流方面主要采用航空小包、邮寄、快递等方式,其报关主体是邮政或快递公司,2019年大多未纳入海关登记。
政策支持
电子商务出口在交易方式、货物运输、支付结算等方面与传统贸易方式差异较大。现行管理体制、政策、法规及现有环境条件已无法满足其发展要求,主要问题集中在海关、检验检疫、税务和收付汇等方面。
针对上述问题,《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等部门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意见的通知》提出了6项具体措施。
一是建立电子商务出口新型海关监管模式并进行专项统计,主要用以解决2019年零售出口无法办理海关监管统计的问题;
二是建立电子商务出口检验监管模式,主要用以解决电子商务出口无法办理检验检疫的问题。
三是支持企业正常收结汇,主要用以解决企业办理出口收汇存在困难的问题;
四是鼓励银行机构和支付机构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支付服务,主要用以解决支付服务配套环节比较薄弱的问题。
此外还实施适应电子商务出口的税收政策,主要用以解决电子商务出口企业无法办理出口退税的问题;
最后是建立电子商务出口信用体系,主要用以解决信用体系和市场秩序有待改善的问题。
通知同时要求,自《意见》发布之日起,先在已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通关服务试点的上海、重庆、杭州、宁波、郑州等5个城市试行上述政策。自2013年10月1日起,上述政策在全国有条件的地区实施。

目前比较火的交易模式是B2B和B2C,分别是B2B类型的跨境电商,还有一种呢是B2C跨境电商。

数字化产品和服务基于数字传输活动的特性也必然具有无形性,传统交易以实物交易为主,而在电子商务中,无形产品却可以替代实物成为交易的对象。

传统的纸质书籍,其排版、印刷、销售和购买被看作是产品的生产、销售。然而在电子商务交易中,消费者只要购买网上的数据权便可以使用书中的知识和信息。而如何界定该交易的性质、如何监督、如何征税等一系列的问题却给税务和法律部门带来了新的课题。

扩展资料:

电子商务交易的匿名性导致了逃避税现象的恶化,网络的发展,降低了避税成本,使电子商务避税更轻松易行。电子商务交易的匿名性使得应纳税人利用避税地联机金融机构规避税收监管成为可能。电子货币的广泛使用。

以及国际互联网所提供的某些避税地联机银行对客户的“完全税收保护”,使纳税人可将其源于世界各国的投资所得直接汇入避税地联机银行,规避了应纳所得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跨境电子商务


9月起,将有一大批全国性、地方性新规开始实施,涉及医疗、电商、新能源汽车等,快一起来看看吧↓↓

全国性新规

● 机关、事业单位拖欠中小企业款项将付利息

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应当自货物、工程、服务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合同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

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应当支付逾期利息。拖欠款项情节严重的,受理投诉部门可以依法依规将其失信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依法实施失信惩戒。

● 保健药品等8类药品不再纳入报销药品

国家医保局印发《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通过制定《药品目录》进行管理。8类药品不再纳入《药品目录》,其中包括:

一、主要起滋补作用的药品;

二、含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药品;

三、保健药品;

四、预防性疫苗和避孕药品;

五、主要起增强性功能、治疗脱发、减肥、美容、戒烟、戒酒等作用的药品;

六、因被纳入诊疗项目等原因,无法单独收费的药品;

七、酒制剂、茶制剂,各类果味制剂(特别情况下的儿童用药除外),口腔含服剂和口服泡腾剂(特别规定情形的除外)等;

八、其他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规定的药品。

此外,在同治疗领域中,价格或费用明显偏高且没有合理理由的药品;临床价值不确切,可以被更好替代的药品,经专家评审等规定程序后,可以调出《药品目录》。

● 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范围扩大

海关总署8月13日发布《关于扩大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范围的公告》明确,自9月1日起,在现有试点海关基础上,增加上海、福州、青岛、济南、武汉、长沙、拱北、湛江、南宁、重庆、成都、西安等12个直属海关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试点工作有关事项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75号执行。

● 降低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门槛

9月起,新能源汽车新政将大幅降低行业准入门槛。工信部印发新修订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规定》明确,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当在产品全生命周期内,为每一辆新能源汽车产品建立档案,跟踪记录汽车使用、维护、维修情况,实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溯源信息管理,跟踪记录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情况。

此外,新版《规定》删除申请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有关“设计开发能力”的要求,降低企业准入门槛;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停止生产的时间由12个月调整为24个月;删除有关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申请准入的过渡期临时条款。

● 规范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为

商务部、发改委、工信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细则》指出,国家对回收拆解企业实行资质认定制度。未经资质认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此外,《细则》对“回收拆解行为规范”和“回收利用行为规范”等作出明确规定。提出了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等“五大总成”可以进行回收利用。

客运班车允许乘客沿途灵活下客

交通运输部发布2020年第17号部令,公布《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规定》明确,客运班车不得在规定的配客站点外上客或者沿途揽客,无正当理由不得改变途经路线。在遵守相关法规的前提下,可以在起讫地、中途停靠地所在的城市市区、县城城区沿途下客。

此外,国家鼓励开展班车客运定制服务,明确定制客运车辆可以不进站,可以自行决定日发班次,按照旅客需求灵活确定发车时间、上下旅客地点。

跨境B2B相信大家都有听说过,这种模式主要是把供应商组织到国外,商品不直接给消费者,而是跟当地的这种供应链相结把中国的商品出去。换句话说,就是用不着过多的调产品结构,照样能够得动。因为这个特点,跨境B2B如今已经越来越流行。不过,关于跨境B2B具体如何 *** 作,相信很多朋友肯定还是不太了解,所以这里就让我们来看看作为中国跨境电商B2B模式的先行者,大龙网都在做什么。为了B2B模式的顺利进行,大龙网具体在做什么可以从两个方面来探知。第一是海外仓的建立,大龙网是最先在国外建立海外仓的几个企业之一。“海外仓”的建设可以让出口企业将货物批量发送至国外仓库,不扩大产品品类、节约成本,还减少了中间环节,实现本地,本地配送。同时,“海外仓”也是展示品牌、售后、的窗口。第二是“两国双园”战略的实施。“两国双园”战略是大龙网以“互联网+线下产业园”双线融的无障碍沟通渠道为纽带,借助海外仓20,用互联网为中国走出去搭建起两个桥头堡。其核心是基于大龙网跨境电商产业生态圈,在两个国家同步打造跨境电商产业园,通过大龙网全球产销大数据的协同将全国的优势产业和国外旺盛需求相连接。可以说B2B对外贸增长的拉动效果明显,也是下一步跨境电商综试验区探索的重点。要发挥跨境电商对我国外贸的拉动引擎作用,下一步发展的重点就应该会放在B2B模式上面,重点解决B2B当前没有税收配套、缺少支付体系以及国际物流支撑的问题。而关于这些问题,相关企业可跟随大龙网的脚步,看看它们都在做什么。

在全球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和中国电商全球化的大趋势下,近年来,我国跨境电商行业迎来了爆发式增长。

跨境电商出口发展趋势展

01 跨境电商出口迎来历史性发展机遇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社交隔离、实体零售渠道受阻使全球消费者更深刻感受到网络购物的便利,线上购物习惯在后疫情时代或将永久保留。2020年,全球电子商务用户数量同比增长95%,达到34亿人。根据Euromonitor和德勤数据,2020年美国、欧盟电商用户渗透率已分别达77%、72%,美国消费者服装和鞋类商品网络销售比例由疫情前的25%增长至2021年的30%。

得益于稳定的经济政治环境、完备的工业体系、快速响应的供应链,我国为全球提供品类丰富且具有高性价比的商品,深得海外消费者的青睐。根据全球跨境电商主要支付机构Paypal统计,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B2C跨境电商交易市场,全球约有26%的支付交易发生在大陆地区,美国占21%位居第二,其后是英国、德国和日本。一份全球化智库调查(来自美国、英国、德国、西班牙、法国的5005份问卷)显示,服饰鞋袜是跨境采购频率最高的品类,同时也是初次体验网络购物消费者的首选品类,且75%的受访者表示疫情后仍会继续在线上购买服饰鞋袜。

线上消费习惯的形成与我国强大的消费品供给能力相碰撞,使得跨境电商成为我国企业“出海”新模式,企业纷纷加速全球化数字渠道铺建,加之“无票免税”、“清单核放、汇总申报”等报关、投资便利化措施,以及鼓励建设海外仓等一系列支持完善跨境电商的政策陆续出台,跨境电商在资本市场的热度也快速提升。2021年1~6月,共有7个跨境电商平台获得125亿元融资,其中有4个是快时尚消费品出口电商,品类包括原创服饰、泳装、真丝服饰、家居产品等。

02 未来三大关注方向

独立站将成为更多品牌企业实施数字化运营的选择。在第三方平台运营成本上涨的外因和进一步挖掘消费者数据的内因作用下,自建独立站成为品牌企业深层次沉淀流量、挖掘消费大数据、运用社交媒体的首选。根据《2020年雨果网第二季度跨境电商行业调研报告》,26%的外贸企业选择自建独立站。另外,随着以Shopify为代表的SaaS服务平台增多,建设独立站的门槛大大降低,中小卖家能够选择同步开启独立站,尤其是面向东南亚、中东、印度、俄罗斯等新兴电商市场的独立站或将成为阶段热点。虽然独立站更便于卖家精准营销,增加消费粘性,实施数字化变革,但是想要在集中度不断提升的竞争环境中生存,需要企业不断提升经营差异化水平、产品创新活跃度和物流服务的效率和体验感。

跨境物流效率关注度日益提升。跨境物流是跨境电商发展的重要支撑,也是提升消费体验的关键环节。根据Ipsos和Paypal联合发布的相关报告显示,接近1/4的全球网购消费者认为配送速度是影响他们选择平台时的关键考量。此外,电商企业会对物流费用、出仓速度、配送效率、异常情况处理能力等综合考量,选择满足自身需求的物流商。建设高水平海外仓是提升物流服务质量的有效途径,在政策支持的红利下,传统物流企业、跨境电商平台、独立站卖家建设海外仓健全跨境物流管理体系的积极均将提升,行业竞争将趋于激烈。

合规要求加速完善。《电子商务法》已于2019年开始实施,全国电子商务质量管理标准化委员会审查通过了跨境电子商务产品质量评价结果交换指南、产品追溯信息共享指南、在线争议解决单证规范、出口商品信息描述规范、出口经营主体信息描述规范等五项国家标准。一系列跨境电商法规的出台在商品安全、税收、物流、售后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加强了卖家、物流企业和海关在通关、退税、结汇等方面的标准化信息沟通,区块链技术的运用也将助力产品来源可溯,责任可究,使企业有章可循,同时加强对消费者的权益保护,促进跨境电商行业规范化发展。此外,在我国2020年与美国签署的经贸协议中,对电子商务涉及的知识产权侵权问题做出了相应规定。协议要求双方应对存在知识产权侵权问题的主要电子商务平台采取有效行动(包括有效的通知和下架制度),对盗版(假冒)产品的生产、出口、销毁以及边境执法行动也做出了详细规定。未来,在国内国际双重力量的推动下,中国跨境电子商务市场合规化进程明显加速。

(来源:中纺联产业经济研究院)

跨境电子商务优势分析

与传统出口贸易相比,跨境电商具备中间环节少、价格低廉和利润率高等优势。一般而言,传统外贸出口需要经由“国内工厂—国内出口商—国外进口商—国外批发商—国外零售商—国外消费者”等6个环节,这种模式下,外贸中最大份额的利润都被流通的中间环节赚走。在跨境电子商务模式下,出口环节可以简化为“国内工厂—国外零售商—国外消费者”,甚至可以进一步简化为“国内工厂—国外消费者”,直接绕开许多中间商环节。一方面,出口商品的价格可进一步下降,进而提高我国商品在国外市场的竞争力;另一方面,出口商可以获得大部分的利润。

据了解,一直以来订单流程繁琐、周期长,地域局限,利润低是传统型外贸交易存在的问题,严重制约了我国中小型企业的对外贸易的发展。而跨境电商新模式不仅打破了批发商、零售商、进口商的垄断地位,突破了传统型制约进出口贸易的发展模式,重塑了国际贸易结构,使零售商、批发商与企业直接接触,有效地减少了中间环节,节约了流动资本,大大提高了货物流通的效率。

我国跨境电商发展现状

在全球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和中国电商全球化的大趋势下,近年来,我国跨境电商行业发展迅猛,交易规模持续大幅增长。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中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就已达27万亿元,之后更是呈现逐年快速增长态势。2015年交易规模突破5万亿元。到2017年这一规模迅速增长至76万亿元,同比增长2063%。截至2018年底中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已达到91万亿元,同比增长195%。预计2019年全年中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将首次突破10万亿元大关,或将达到创纪录的108万亿元。贸易链条不断优化,大大拉近了中国优质产品与世界的距离。

1、国家政策助力跨境电商发展

梳理相关材料发现,自2004年起,我国便颁布了一系列扶持国内跨境电商行业发展的政策,使我国跨境电商保持稳定的增长势头。2004年-2008年,电商行业规范初步实施,在这段时间主要侧重于行业的规范。2008年-2013年,10多项涉及物流、支付、管理等跨境电商的政策相继颁布,使行业规范进一步得到完善。2014年之后,国家又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跨境电商扶持政策,并分批次先后设定了80多个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城市,为跨境电商行业迎来新一轮的快速增长奠定了基础。

2、跨境电商交易平台发展迅猛

跨境电商的大力发展与交易平台的支持、推动密不可分。具有一定规模、实力雄厚的交易平台不仅可以为跨国贸易提供良好的机会,还可以提升电商的品牌知名度,为企业获得利益。

近年来,我国的跨境电商交易平台迅速崛起。环球资源、敦煌、阿里巴巴等B2B网站是跨境电商发展成功的典范,在海外均具有很高的知名度。亚马逊、全球速卖、丝路通商城等新型的B2C跨境电 商网站也正快速崛起,为跨境交易的进行提供了稳定、安全的平台。

3、相关配套服务日趋完善

我国跨境电商行业的迅速发展带动了与之相配套的相关周边产业的发展。首先,与跨境电商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其次,交易平台如雨后春笋般激增;另外,物流、供应链、支付等技术的不断突破支撑了交易的一些衍生服务业的大力发展,并带动了快递、海外仓等行业的协同发展。

 

我国跨境电商存在的问题

尽管跨境电子商务存在诸多优势,且发展迅速,但行业依然还存在许多问题,阻碍和制约着跨境电商的进一步腾飞。

1、通关效率问题

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在交易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涉及到海关通关监管与征税。大量的货物通过快件渠道和邮递渠道进境,对海关的监管方式与征税带来了更高的要求。而面对跨境获取的邮递与退换等问题,现行的海关监管模式仍不能很好地解决。一些电子商务企业在跨境贸易方面已经出现了一些问题,特别是难以快速通关与规范结汇。因此相关企业和社会均迫切期待海关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

2、物流问题

物流通常包括仓储、分拣、包装和配送服务,其作为连通买家和卖家的一根纽带,在电子商务交易中占据着重要位置。目前,我国跨境物流存在很多困难和问题。首先,跨境物流成本偏高,跨境物流很多都依靠空运,这无疑增加了物流成本。其次,跨境物流尚未跟上跨境电商发展的步伐,存在一定的滞后性,而且体系建设尚不健全,基础设施还不完善,满足不了呈爆发式增长的跨境电子商务交易交易需求,某种程度上制约了跨境电商的发展。

3、电子支付问题

跨境电子支付涉及到交易双方资金转账安全,是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的核心环节。目前,电子支付尚存在一定的风险。一方面,在信息传输过程中,因系统故障或信息故障而造成支付信息丢失;另一方面,存在一些外部人员非法利用计算机技术支付信息,对交易的一方造成损失。

4、产品问题

跨境电商服务的核心是产品,产品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电商交易的成败。目前,跨境电商产品存在的主要问题为种类有限,大多为简单加工品和初级产品,主要集中于衣服、箱包、食品、电子产品等个人消费领域,高新技术产品、高附加值产品并不多。同时,我国的跨境电商产品的品类目前还不齐全,可供选择的产品类型相对有限。

5、法律问题

跨境电商是商业模式的变革,这种新型商业模式的出现对我国传统法律体系提出了新的要求。从当前跨境电商的法律问题看,最突出的仍然是涉及商品质量的监督和维权问题,由于法律体系不健全往往导致跨境消费者权益保护不足,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电商平台进行欺诈、非法交易、虚假宣传、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行为,使得顾客的支付信息等隐私被非法泄露,跨境交易活动的安全性无法得到保障。与此相关的跨境法律还不完善,相关的管理还存在漏洞,这也使得不法行为得不到及时和有效的惩治。

6、人才缺口问题

据商务部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司发布的《中国电子商务报告》显示,目前,中国跨境电商人才缺口已接近450万,并仍以每年30%的增速扩大。

报告指出,由于跨境电商新业态的快速发展,市场上现有的跨境电商从业者,主要还是原来传统外贸人才在摸索中转变而来,我国高校并没有极度相匹配的人才培养专业,以致于跨境电商行业此前并没有充足的人才储备。

一、 跨境常识类

11跨境电商和传统电商的区别?

传统的电商,其交易买卖双方一般属于一个国家,即国内的商家卖家在线销售给国内的买家;而跨境电商是不同国别或关境地区间的买卖双方进行的交易,从业务模式上简单来看,多了国际物流、出入境清关、国际结算等业务。

Q:进口贸易商,从国外进口商品到本国,通过电商模式卖给国内消费者,算是跨境电商吗?

A:严格来说,这不算跨境电商,因为其中虽然也牵涉到进口业务,但是其电商模式是在国内买卖双方之间进行的,并没有“跨境”,这只能算是进口商品电商。

12跨境电商出口和进口的区别

出口电商:就是国内个人或者公司,在eBay、Amazon等平台上面卖东西,国内发货或者把货运到国外让国外公司帮发货。说白了就是在国外版的淘宝上卖东西。

进口电商:就是海外代购。就是某宝上一搜“美国代购”、“日本代购”出来一堆代购的人,他们或是人在国外,或是有在海外仓注册帐号可以转运。

13跨境电商平台有哪些?

1、国际B2C跨境电商平台。

eBay、亚马逊、速卖通、Wish、兰亭集势、敦煌;

2、进口跨境电商平台。

洋码头、天猫国际、苏宁云商海外购、网易考拉海购、顺丰海淘;

3、本土化跨境电商平台。

Priceminister法国乐天、Paytm东南亚、Flipkart印度、Walmart沃尔玛、Yandex俄罗斯、Newegg美国新蛋网、Trademe新西兰、Mercadolivre美兰卡巴西

4、B2B跨境电商平台

亚马逊VE/VC(VendorExpress)/Central平台,阿里巴巴国际站

14中国跨境电商出口行业主要模式

1、B2C模式,即企业通过互联网为消费者提供一个新型的购物环境——网上商店,消费者通过网络在网上购物、在网上支付。

2、B2B模式,指商家与商家建立的商业关系。是指企业对企业之间的营销关系,它将企业内部网,通过B2B网站与客户紧密结合起来,通过网络的快速反应,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从而促进企业的业务发展

二、跨境物流常识

21跨境物流主要有哪些?

1、邮政包裹类:这是覆盖最广、费用最低的一种渠道,但是时效性最差,耗时是快递的两三倍以上,容易丢件。是目前主流的跨境电商出口发货方式。

2、小包+类:也属于邮政渠道下,比一般邮政实效更好,大约4-10天可以收到货物。

3、快递类:最大的缺点是“贵”,最大的优点是“快”和可靠性安全性高,可以全程跟踪。通常只有在国外客户对时效性要求很高、货物价值比较高的情况下才选择国际快递。例如通过UPS寄送到美国的包裹,最快可在48小时内到达。

4、一般快递渠道(邮政EMS\顺丰\四通一达等),费用成本要比UPS、DHL、联邦快递等国际快递巨头低一些,时效性、可靠性稍逊,通关能力较强,尤其是邮政EMS。顺丰、四通一达所能到达的国家(地区)不够广泛,EMS依托邮政渠道,覆盖面较广,EMS可以直达全球60多个国家,费用相对四大快递巨头要低。此外,中国境内的出关能力很强,到达亚洲国家是2-3天,到欧美则要5-7天左右。

5、专线类:出口跨境专线物流一般是通过空运先发到海外,再通过合作的物流公司、快递公司等,进行目的国“门到门”派送。专线物流的特点是先把不同客户、零散的货物集中起来,合并成一票大货,再发空运,到了目的国(地区)再拆分、派送。这样通过规模优势可以有效降低空运成本。因此,其价格一般比商业快递低。在时效上,专线物流稍慢于商业快递,但比邮政包裹快很多。市面上最普遍的专线物流产品是美国专线、欧美专线、澳洲专线、俄罗斯专线等。也有不少物流公司推出了中东专线、南美专线、南非专线等。

6、仓储+物流服务类:海外仓包括边境仓(头程运输+本地派送)。

海外仓是随着跨境电商的兴起,而发展出来的一种崭新的物流模式。海外仓模式有三个部分:头程运输(比较典型的是FBA头程)、仓储管理和本地派送。

头程运输:即中国商家通过海运、空运、陆运或者联运将商品运送至海外仓库。仓储管理:中国商家通过物流信息系统,远程 *** 作海外仓储货物,实时管理库存。

本地配送:海外仓储中心根据订单信息,通过当地邮政或快递将商品配送给客户。

海外仓的最大优势是时效性强(相当于国内快递),客户体验好。但是也存在由于销售预测不准、市场变化导致库存积压或缺货,库存风险不容小觑。

22卖家如何选择物流?

对于跨境电商的卖家来说,接到订单后首先要考虑的是应该选择什么样的物流方式将产品配送给海外客户,物流的选择一般从三个方面来考虑:速度、价格、清关能力。

总结来说,从价格上考虑,邮政包裹最低,专线次之,快递最高;从速度上考虑,邮政最慢,专线次之,快递最快;从清关能力考虑,取决于承运商提供的服务。

对卖家来说,选择物流,首先应该从产品的特点(尺寸、安全性、通关便利性)来考虑。比如大件不适合邮政包裹,更适合海外仓储。

其次,根据淡旺季灵活调整。例如在淡季采用邮政小包降低成本,在旺季可以选择新加坡邮政或者香港邮政提高时效性。

23什么是海关?

国家的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基本任务是出入境监管、征税、打私、统计,对外承担税收征管、通关监管、保税监管、进出口统计、海关稽查、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打击走私、口岸管理等主要职责。

24什么是通关?

即结关、清关,是指进口货物、出口货物和转运货物进入一国海关关境或国境必须向海关申报,办理海关规定的各项手续,履行各项法规规定的义务;只有在履行各项义务,办理海关申报、查验、征税、放行等手续后,货物才能放行,放行完毕叫通关。货主或申报人才能提货。

25什么是出口退税?

即出口货物退/免税,指对出口货物退还其在国内生产和流通环节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和特别消费税。

26什么是体积重量和计费重量?

体积重量是根据货物的尺寸(实际体积)按照一定的折算系数计算得来的。不同的运输方式折算系数不同,如空运的折算系统一般是1:167,即一立方米约等于167千克,海运的折算系数一般是1:500或1:1000,即一立方米等于500千克或1000千克。

计算体积重量的目的是为了与实际重量做比较。如果体积重量大于实际重量,那么就按照体积重量计收运费;如果实际重量大于体积重量,则根据实际重量计收运费。

计费重量用于计算运费的重量。计费重量可能是实际重量,也可能是体积重量。如果实际重量大于体积重量,则计费重量=实际重量;如果体积重量大于实际重量,则计费重量=体积重量。

总之,计费重量要么是实际重量,要么是体积重量,计费重量=实际重量VS体积重量,哪个大就用哪个计算运输费用。

28什么是泡货?

泡货也说做抛货,通俗的讲就是轻货。体积重量>实际重量即定为泡货。

A:实际重量(KG),B:体积重量=长宽高/6000CM(国际标准是长宽高/5000CM,每个物流承运商计算抛货的体积参数不同)

如果A>B那就不是泡货,反之就是泡货了

29运费计算方式?

一般按照区域(国家区域或者邮编区域)和重量(重量段者单价计费)邮编和国家都会有分区,计费重量会有最小计费单位或者取整等情况

运费=计费单价计费重量+附加费用(附件费用可能是超重,超体积,或者偏远,二次派送等)

其他的物流问题

1签名问题

签名服务是指有明确的客户签收的快递服务,挂号的物流方式一般快递在没人的情况会放在客户家门口或者通知客户去邮局等地方收件签名类似于国内邮局的挂号信,需要有人签名确认收件,并且可以查看到签收的

2二次派送费用

客户第一次派送的时候没有人签收可能再次派送需要收取费用,这个根据客户选择的物流方式不同不是所有物流方式都需要支付

3超长费用

有存在单边超长,或者多边加起超长有些物流规定单边不能超过08m或者长宽加起来不能超过12m或者长宽高加起来不能超过12m等

4形式发票

有些物流方式需要客户提供形式发票,形式发票是一种提供给物流的发票,主要包含收件人,发件人,产品内容和申报价值等

5物流单号更换

有些物流方式从承运商可能先拿到的是一个转运单号,到了国外部分(或者下一个承运商那里)单号进行了变更,所以存在转运单号情况或者物流订单由规则的截取(可以参考ERP内标记发货规则内,标记类型)

6线上物流和线下物流

有些平台需要使用平台认证的物流方式,并且需要使用物流相应的销售账号获取对应的物流运单物流账号和平台销售账号有绑定关联

例如eBay规定收货国家为美国的订单,需要使用EUB或者比EUB更好的服务

AliExpress也有相应的规定需要使用速邮宝之类的服务

有些平台只对于物流有要求,但是并不一定需要使用销售账号获取运单,可以在线购买,但是也以使用认证的包裹

类似于Wish规定非挂号的物流方式只接受wish邮政或者认证的承运商物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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