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诉阿里“二选一”垄断案进展:北京高院审理!阿里:尊重判决

京东诉阿里“二选一”垄断案进展:北京高院审理!阿里:尊重判决,第1张

备受外界关注的京东阿里“二选一”垄断案近日有了进展。10月9日,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消息,最高院驳回阿里管辖权异议上诉,认定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案享有管辖权。上诉人要求将本案移送至浙江省高院审理,无事实和法律依据。

10月14日,阿里巴巴集团市场公关委员会主席王帅发布声明表示,真心感谢在北京对二选一这个话题进行公开地审理,尊重法院的任何判决结果,实在不愿意再被动配合某些企业的炒作。

据南都记者了解,2017年,京东向北京高院起诉天猫,称其滥用市场支配力量实施“二选一”等行为,损害了正常竞争秩序。

天猫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一审法院并非本案被告(天猫)住所地人民法院,亦非被控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行为结果地人民法院,一审法院对本案没有行使管辖权的基础和法律依据,应当移送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管辖。

2017年,北京高院一审认为本案中,京东主张天猫的“二选一”行为,虽然是针对网络平台上开店经营的各品牌商家,但是基于网络平台特性,对市场竞争秩序的影响不限于被告(天猫)住所地或被告直接行为地。

此外,这种“二选一”行为将对该相关市场内的自由竞争产生影响,当然涵盖了一审法院管辖的北京市。同时,京东亦主张天猫不仅在北京地区实际实施“二选一”行为,而且天猫其他“二选一”后果也已及于北京地区,从而进一步证明北京属于被诉侵权行为的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综上,北京地区是本案被控侵权行为实施地和被控侵权行为结果发生地。

对于这项管辖权裁定,天猫表示不服并上诉至最高院。10月9日,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份民事裁定书显示,最高院近日对这起案件的管辖权作出判决。

最高院认为,本案焦点问题是北京高院对此案是否具有管辖权,在管辖权异议案件中,最高院只审理与建立案件管辖连接点相关的事实。

“管辖权异议经过北京高院一审、最高院二审,于今年7月由最高院作出二审裁定驳回天猫的管辖权异议请求,”京东代理律师、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黄伟告诉南都记者,这宣告本案正式进入实体审理阶段,目前实体争议的审理尚未开庭。

据南都记者了解,在本案中京东诉称,2013年以来,天猫不断以各种手段实施对强迫商家进行“二选一”。天猫对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要求在天猫商城开设店铺的服饰、家居等众多品牌商家不得在京东商城参加618、双11等促销活动、不得在京东商城开设店铺进行经营,甚至只能在天猫商城一个平台开设店铺进行经营。

京东认为,天猫在国内B2C网上零售平台市场上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实施“二选一”等行为,损害了国内网上零售平台市场的正常竞争秩序,侵犯了京东、商家及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天猫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为此,京东请求法院判令天猫赔偿京东10亿元,停止强迫商家“二选一”,并进行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南都记者注意到,10月14日,王帅发布的声明中也对二选一行为进行了回应。王帅表示,二选一是正常的市场行为,也是良币驱逐劣币。平台为组织大促活动必须投入大量资源和成本,也就有充分的理由要求商家品牌在货品、价格等方面具有对等力度,以充分保障消费者利益。

引言:在本年年末西安的疫情持续增加,部分蔬菜等生活必需品都出现了价格上涨的趋势,因此,西安市市场监管局采取多种措施来加强价格的监管,严厉打击物价狂涨的现象,并推出了一系列加强综合监管的措施,其中就包括20多家电商公司被西安市约谈,让他们树立大局意识,做好稳价工作,共同度过这次疫情。

一、树立榜样和培养大局意识的目的

被约谈的20多家电商公司包括:京东,美团,盒马这些超大型连锁公司,他们基本都是行业的标杆代表,当他们如果可以稳定价格不胡乱哄抬物价的话,这一行业的产业链基本会跟这这几家公司作为自己营业的风向标,让整个市场比较稳定,从而对于人们的生活也有比较稳定的保障,来降低因为疫情带来的冲击和市场波动。

二、达到共同抗疫的目的

电商行业最近几年广泛兴起,加上疫情人们出行不便,电商的作用更加凸显,但是在派送的同时也要做好防疫工作,避免派送过程中的交叉感染。电商派送更是抗疫的有力助手,尤其是在保障民生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电商平台和政府合作,一方政策支持一方物质保障,共同度过疫情,这可谓是强强联手,疫情时会召开会议来强调合作的重要性,疫情结束后,同样会召开会议来褒奖这些企业。

三、针对电商平台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商讨

如今电商平台不断出现,或多或少存在一些不正当的竞争关系,以及对于消费者的欺骗行为,这些不论是疫情时还是正常时期都是很大的问题,都需要得到解决,在疫情特别时期约谈商讨这些问题更加有可能加强他们的团结一心,从而使这些行业拧成一股绳再和老百姓们站在一起,稳定居民情绪,提高行业标杆,一起让电商行业变得更好更优秀。

受次轮疫情影响西安市的居民反馈部分蔬菜和商品有明显的涨价行为,针对这种现象西安市立即约谈包括京东、美团、盒马等多家连锁电商公司,要求在疫情期间各公司做好物资保障工作,禁止出现“哄抬物价”的行为。

一、事件经过

西安市发布封控通知后,居民纷纷采购物资,保障居家期间有充足的物资,有居民反应采购当日不管是连锁超市还是电商平台,粮油、蔬菜、药品等出现了很大程度的浮动,甚至有个别商超“哄抬物价”,给居民造成非常紧张的情绪。

收到居民反馈后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开展调查,对居民反应的问题进行解决,并且要求电商平台和商超严格把控价格,保证疫情期间居民物资充足,严禁利用疫情哄抬物价,营造紧张的氛围。

二、树立大局意识

约谈过程中市场监管部门特意强调各平台应该树立大局意识,西安市目前疫情防控工作面临很大的压力,居民就地隔离后最主要的购物方式就是电商平台,所有平台在此期间更应该和居民拧成一股绳,积极配合各项派送工作的开展和进行,稳定居民的情绪,为抗疫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

同时要求各大网络电商平台保证居民物资派送及时的前提下,做好员工日常防疫工作,避免派送过程中的交叉感染。

对于各个商超和电商平台也会加强监管,一旦发现有故意抬高物价、囤积居奇的行为,严格按照市场法规进行惩处,产生严重负面影响的,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三、多方配合,共同抗疫

相关市场监督部门表示,电商派送平台在此次抗疫工作中为保障民生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疫情结束后也应该对做出贡献的平台进行褒奖,只有多方面共同配合才能早日战胜疫情,恢复居民的正常生活。

在多数人的认知中,双11这一个购物活动就是阿里巴巴率先搞起来的,在淘宝天猫先后推出了这项活动。如今双11成为了一个品牌,京东也过来插了一脚。导致阿里和京东进行了持之以恒的骂战,最终两方居然把知识产权局告上了被告席,两方都成了原告,真是让人啼笑皆非。

阿里集团声称,他们在2011年1月11日就将双十一文字商标进行了注册。2012年12月28日通过了注册。而京东却在2018年说,阿里集团其实在2015年12月到2018年12月3年期间,未使用过双十一的商标。按照我国商标法,京东向知识产权局提出应该撤销阿里注册的双11商标。经知识产权局经过复查,认为阿里在商品的网络售卖、推广过程是使用了双11的商标的,但判定阿里在商业管理辅助、商业信息等多项商业活动中没有使用双11商标。所以要撤销阿里在其余服务项目上面的商标注册。京东、阿里各打五十大板。

这样的和事佬判罚却激起了电商两大巨头的强烈不满,京东不服阿里维持双十一商标的注册部分,而阿里不服被注销的注册部分,两个巨头同时将知识产权局告向了北京的知识产权法院,知识产权局居然从审判机构变成了被告。

京东可谓是攻势凶猛,他们认为双十一对是对每年的11月11日购物节的习惯性表达,现在双十一购物活动并不仅仅局限于电商活动,乃至现在的飞机、教育、餐饮等产业都使用上了双十一活动,全社会各行各业都参与起来,不应该将双十一作为了阿里私人垄断的范畴。京东说阿里在推出双十一的时候,前面总会加上天猫双11这样的词汇,用的商标是天猫,而不是双11,另外阿里在使用双十一商标的时候,多数用的是阿拉伯数字11,而不是用的中文的十一。对于京东的咄咄逼人,阿里自然是不服的,阿里声称他们为了推出双十一这一品牌活动,在上面发挥了巨大的人力、物力、智力,最终取得了巨大成功,在社会群体当中拥有巨大的广泛影响力,这是人所共知的。京东对阿里双十一标的抢夺战争已经持续了数年,目前知识产权局开始跟阿里联合对京东作战,不管鹿死谁手,反映了我企业对商标权重视程度有了极大提升。

京东、美团、盒马等电商企业被约谈的主要是关于物价监管、打击哄抬物价等内容。

一、约谈的内容:关于各大电商企业平抑物价

在西安疫情的持续影响下,西安不少地区开始进行了封闭式管理,封闭式管理不仅让消费者陷入了消费热潮当中,同时也让商家进货困难导致价格上涨。由于西安部分地区出现了哄抬物价等市场不合理的现象,西安市监局约谈了京东、美团、盒马等电商企业,并且就市场价格监管、哄抬物价等行为进行了交流。经过交流,京东等电商平台之后也会进行相应改正,最起码在送货、卖货等消费者息息相关的环节会保证一个合理价格。

二、要求管控物价具备合理性

在疫情下,其实这种管控物价是有必要的。首先,疫情下供需关系紧张要求必须调控物价,供货不足意味着货物价格的上涨,但并不意味着货物价格的无限上涨。其次,货物、送货等价格的无序上涨也会破坏市场的正常经营,事实上也会造成各大平台的互相残杀。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和市场稳定,疫情下西安市监局重拳出击有理有据。

三、应允许物价在合理幅度内的上涨

不管管控物价合理性究竟有多高,我们也必须允许物价在合理幅度内上涨。我们讲物价监管并不是单纯为了保护消费者,这是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时候能够维护市场稳定;而为了维护市场稳定,单单是维护消费者权益是不够的,还得维护商家利益,只有良好营商环境才能提高商家的积极性。所以说,我们应该允许物价在合理范围内上涨,例如疫情期间美团等电商平台人力贵了、进货价格贵了等等因素而导致的价格上涨应该是被允许的,商家进行商业活动毕竟也不是做慈善活动。监管部门与其让商家不允许涨价,不如允许商家在指定范围内有序调整价格,这样不仅能够保护消费者,也能够让商家有基本利益可图,更能够适应疫情下的西安和国家宣传的和谐营商环境建设。

这个公司惧怕京东的物流。物流是阿里的短版。
根据京东官方资料显示,最快物流时间为次日送达拥有强大的实力。
根据阿里官方资料显示,阿里的短板很明显,也是唯一一块短板,那就是物流,通常在3日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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