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因多次砍价不成功起诉拼多多,法院判决的依据是什么?

律师因多次砍价不成功起诉拼多多,法院判决的依据是什么?,第1张

法院依据民法典进行判决认定拼多多这样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拼多多砍价,想必很多的人都有了解过,甚至曾经参与过使用过。在最开始拼多多正式上架之后,大众对于这款软件的评价并不是很高。虽然说是一款购物软件,可是这款软件上面的商品频繁陷入低价质量差的争议之中,因此很多的消费者不愿意下载这款软件,更不会在这款软件上面购物。

为了能够最大程度的吸引消费者的目光,拼多多这个购物平台就推出了砍价的策略。最开始是现金砍价,也就是说只要能够邀请到足够的新用户的话,这个用户就能够拿到100~200元不等的现金。俗话说重金之下必有勇夫,所以说在拼多多出台了这样的政策之后,一时之间涌入了很多的消费者。无数的消费者通过这样的方式获取到了拼多多提供的砍价红包,可是随着下载拼多多的人越来越多,也有很多的用户发现现在即使邀请100多个人为你砍,也未必能够砍下来拼多多所提供的红包礼金。

而这个案件之中的律师就是因此状告拼多多,认为其存在欺诈的情况,不过法院在审理之后却并不认同欺诈的说法。法院发现拼多多在设置砍价进度的时候不够明确,没有将砍价的进度及时的透露给消费者,同时还设置了很多不方便的链接,不便于消费者及时准确的去了解到相关的信息,进而使得部分的消费者在其中消耗了时间精力和流量,因此法院认定其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不过对于这个律师来讲,他并不认可法院的判决。其认为拼多多侵犯的不仅仅是消费者的知情权,更存在欺诈的情况,所以说在后续律师还有可能会提起上诉。

近日,一位名叫“超级小桀”的游戏主播直播参与拼多多的砍价免费领手机活动,当时直播间几万名观众助力砍价,号召粉丝参与帮助,但最后经过了两个小时愣是砍到小数点的后六位,依旧失败了
随后主播还致电了拼多多的人工客服,但是该客服直接挂断了主播的电话,不知道是掉线还是其他别的原因
目前,拼多多已经做出回应:商品已成功砍价并已发货,“几万人参与砍价”不实
网友表示,“虽然早知道是骗局,但真看到小数点后六位,还是第一次见”,“谎话千千万,拼多多套路真深”
拼多多的砍价早被人们诟病已久,六万多人都砍不动的活动,软件全程各种模糊引导消费,看不懂取消关闭按钮,是拼多多的一种套路与营销,更是对人性最深的洞察
无疑是“傻子太多,骗子太少”
其实早在一年前,拼多多砍价事件就被报道起诉过
2021年4月份,上海律师刘宇航参加了拼多多 “砍价免费拿”活动,领取了一张 “超级免单卡”,按照平台提示的 *** 作挑选了一款手机砍价,但刘律师在砍价的过程中始终只差 “009%” ,于是起诉拼多多
刘律师认为,拼多多在提供网络服务时,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使用虚假数据,隐瞒规则,利用人性的弱点让消费者完成拼多多设置的各种任务和购买付费服务,只为增加其 App 活跃数和收入,已构成欺诈且严重影响社会风气
刘律师还表示,案件不会调解,也不会撤诉,要去保护大家免遭风雪的墙
而拼多多庭审时对这一案件的说法是“因显示百分比位数有限,所以显示09%”
那么这一次几万人的帮忙砍价也是显示百分比位数有限?
直播间中不允许网友继续扫码,被客服认为是恶意分享
这难道不是打着擦边球的变相虚假宣传吗?
其实砍价其实还不是最恶心的,最重要的是拼多多把这一套求极限的机制形成了一种示范模式,带坏了社会的商业模式与风气
现如今全社会的产品与软件都在复制推广与学习,几乎现在国内所有的平台与活动都在沿用这套推广机制做病毒式推广与裂变式营销
比如你去点一个外卖,砍一刀就减两元,砍10刀得优惠券
比如你去订个酒店,分享5个好友省10元
比如你去买个车票,好友助力来加速 ,快速光速vip速抢票
还有一些产品制造商开发的小程序游戏,种树领水果、养宠物领金币提现
到处都被这种垃圾与广告充斥着,影响与干扰着人们正常的生活与工作
对于理性的消费者而言,他们认知水平比较高,不会被这些小盈小利所诱惑与欺骗,深知拼多多这一砍价活动背后的机制,根本不会做过多的理睬,把时间浪费在这上面
据中国人口普查最新的数据表示,中国14多亿人口中本科生只占443%
这也就是说中国大部分人文化水平高的人群占比并不大,而对于拼多多的套路,他们可能并不会对此有个清晰的认知,特别是一些老一辈群体或是偏远地区文化程度较为低下的这一类人群,他们及其容易被忽悠诱导消费,被欺骗到危及自身财产安全与生命安全,引发恐慌
曾经就有“荆州女子因拼多多砍价被骗50万上吊?”的事件谣言被警方辟谣
拼多多的企业的管理、产品、营销全方位确实存在一些问题,分享本是一件美好的事情,不该变得令人厌恶
拼多多更应该关心的是员工加班后猝死问题,而不是以资本家的角度,合理化资本是劳动力的吸血鬼的逻辑,无情地说出“拿生命换钱”是可以被接受的
其实,生活中的砍一刀何尝又不是拿自己的生命换钱?
刘律师已经对资本发出了挑战,捍卫自身的权益。但权力从不是上天赋予的而是靠自己努力争取,这些努力与挣扎来自每一位普通人民,我们应该清楚只有为个人的权力不断地斗争,我们才能推动进步,搭上“权力的便车”

2021年3月,上海的一名叫刘宇航的市民朋友参加了拼多多免费砍价拿的活动,他按照该平台提示一步步进行 *** 作,最终选了一款手机进行砍价,给大量好友发送了砍价消息,在邀请了多名好友砍价之后,最终仍差009%。没想到的是,这位市民朋友是一名上海的律师,因此,他运用自己的能力起诉了拼多多。

律师质疑砍价的真实性并起诉拼多多,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进行审查。

刘宇航对法院递交了拼多多运营方的起诉材料,他表示,拼多多在提供网络服务的时候,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为了增加其app活跃数和收入,利用人性的弱点让消费者完成拼多多设置的各种任务,已经构成欺诈。而拼多多在社交平台上的客服却表示,砍价免费拿的活动是真实的,并且已经送出了709万件,该平台的法务部高级总监也发长文介绍说,每一个用户都可以公平参与,在24小时之内砍到0元就可以免费获得商品。在2021年3月31日,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对该起诉材料进行审查。

拼多多确实有虚假广告,网友们纷纷对拼多多活动的真实性表示质疑。

虽然此事一发生,拼多多立刻在各个平台上以各种方式进行辩解,但是仍有大量的网友们发出了质疑。相信在日常生活中,很多朋友们也使用过拼多多,在各类的软件上都有拼多多广告,要么是免费拿,要么是贵重物品99元包邮。可是真当人们下载了这个软件以后,根本不能像广告中所说的那样得到商品,甚至还有许多要完成邀请好友的任务才可以继续下一步流程的活动,但是忙活半天却总是差一点,最终什么都得不到。所以拼多多客服说已经送出709万件免费商品的时候,许多网友嗤之以鼻,认为这是虚假数据。

参加活动有风险,百害无一利,广大群众们不要贪小便宜。

在日常的生活中,我们时常会收到好友们发来的邀请砍价的消息,令人烦不胜烦,因为帮忙砍价就必须要下载并注册拼多多,用户的隐私安全有被泄露的风险。而且,曾经在拼多多上砍价得到商品的网友说,邀请了六千多个人帮忙砍价才得到,像我们普通老百姓根本就不会有这么多的好友,所以很可能是白忙一场。许多三天两头就参加砍价活动并当到处请求好友的人,已经成为了当代朋友圈中最讨厌的人之一,会被周围的朋友称为“网络乞丐”,不仅会影响人际关系,还浪费了大量的时间。希望群众们擦亮眼睛,不要为了这点蝇头小利,耗费自己的社交额度,最终是白忙一场。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而是拼多多的100%。


虽然大家都深知拼多多套路深,但由于维权流程复杂,绝大多数人都只能停留在嘴上吐槽的阶段。而这回,总算有人把拼多多告上法庭了。


1月13日,起诉拼多多的@法律小V刘宇航 发文讲述了自己与拼多多对簿公堂时的细节。其中,拼多多给出的一张辩护材料截图吸引了大家的眼球,也解答了一个多年疑问——大家参与拼多多“砍一刀”活动为什么总达不到100%的原因:


“因页面显示百分比位数有限,故只显示为‘仅差百分之009%’”



好家伙,重新定义09%,拼多多它做到了。




事件起源还要拉回到去年3月,当时一位名叫刘宇航的律师参与了拼多多平台的“砍价免费拿”活动。


一开始还算顺利,但随着活动的推进,在10多位好友帮砍,甚至购买了990元的加速包后,刘律师的砍价进度始终在991%没有变动。



这让刘律师疑惑不解,难道自己的亲友都是假的吗?于是他又去看了拼多多的其他几个活动,也发现了与该活动类似的状况: 即便每次活动都兴师动众找了很多人砍,但最后都无法成功。


于是,刘律师下定决心,以“砍价活动利用人性弱点,涉嫌构成欺诈”为由,将拼多多背后的公司——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面对突如其来的诉讼,@拼多多客户服务 转发了用户名为@PDD法务部高级总监唐江容 的一条微博,疑似对该事件进行回应,称“活动真实,已经送出709万件”。


但刘宇航不这么认为,他表示拼多多此举属于“把用户当猴耍”,更加坚定了自己要与拼多多法庭相见的决心。 案件受理后,开庭时间一度定为2021年12月21日。



此后,庭审时间推迟了一次,1月11日,刘律师表示“庭已开完”,对于网上的各种传言,表示“不会调解,不会撤诉”。


按照刘律师的说法,在开庭时拼多多提交了大约50页的意见,“都是很无聊的话”。而亮点出现在拼多多的抗辩意见中。对于刘律师的砍价页面一直停留在991%,砍了很多刀都没有变化的原因,拼多多如此解释:


“原告通过‘完成点击一次任务’,获得金额001元,则剩余金额为2798元,剩余金额在商品金额中的占比约为0009996427,因页面显示百分比位数有限,故显示为‘仅差百分之009%’。”


刘律师震惊了,他表示:“在这一刻,我感觉我前30年的数学都白学了,我的人生需要重新定义一下09%。” 按照拼多多的算法,要想拿到这件免费的商品,他还需要邀请2773位朋友砍价。



就像有首歌唱的一样,眼前的黑不是黑,拼多多说的09%也不是09%,网友们灵魂发问:


你让我砍得“差一刀”,究竟还有多少刀?




2016年9月,电商平台拼多多诞生,运营仅3年就成功在美国上市。2021年2月,拼多多股价达到最高点,总市值超过2600亿美元。


作为购物平台中起步较晚的一个,拼多多避开了各大平台的锋芒,选择主力运营其他平台鲜少去做得“小”生意,带着廉价产品一头扎进下沉市场。


靠着“农村包围城市”的打法,拼多多迅速得到了大部分消费者的喜爱。 但正所谓一分钱一分货,与“便宜”一同而来的,是拼多多上的产品质量问题。


为了将平台责任降到最低,拼多多开始在活动中玩文字 游戏 ,比如“保证正品”但不保证是不是二手和翻新机。



拼多多能迅猛地发展,也与其复杂的营销套路也离不开关系,各种“砍一刀”活动传遍微信朋友圈, 总是“差一点点”的套娃式活动逼得消费者们无论是人情还是时间都投入巨多,让诸多网友深感其烦。



而这种大面积拉人的营销, 其目的除了增加旧用户的粘性以外,还有拉新与流失用户的召回。


当参与活动的用户发现一个新用户等于几十个老用户时,考虑到自己已经付出的时间与精力,以及眼前“即将到手”的利益,会自发地成为拼多多的推广人员,进行拉新活动。



利用这样的套路式营销,拼多多的获客成本与其他电商平台相比十分低廉。以2016年为例,淘宝获得一个新增用户需要166块钱,京东是142块钱,拼多多获得一个用户只需要花10块钱。


但同样的,拼多多在用户中的口碑也急速下降,屡见不鲜的假货与商品质量问题让旧用户大量流失,复杂的优惠活动也让新用户的留存率逐渐降低。



在去年2月的高峰过后,拼多多股价一路下跌,即便今天有所回涨,但757亿美元的总市值仍与当初的千亿市值相去甚远。




《庄子·杂篇》中有这样一句话:


“一尺之恒,日取其半,万世不竭。”


拼多多的“砍一刀”似乎就像是这“一尺之差”,从“一刀99”到“一刀009”, 拼多多用永远近在咫尺的萝卜吊着用户,却始终到达不了优惠的终点。


如果你也被拼多多的砍一刀模式折磨得苦不堪言,可以像榜姐一样保存下面这张图。谁让你砍,你就发给他……


律师上诉拼多多砍一刀,涉嫌欺诈获赔400元,此案件胜诉,让很多网友们觉得这个判决结果有着比较重要的意义。那么这种行为就是属于欺诈或者是侵权的一种行为,之后就不能用这种方式来欺骗消费者了,最起码用的时候也要好好考虑一下。其实这也是居民向这个平台方提起诉讼的一种成功案例,那么也具备着一定的警醒作用。

案件胜诉,对居民有重要意义

那么我们都知道很多平台都是借着谈一刀或者是拉一把的状态,让很多人都费尽了心力证实这个是一定的流量,能够吸引着更多的顾客和消费者,但是但是这种状态如果老师完不成的话,那就是后台有套路。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之下,律师起诉了这个平台,最终获得了胜利,被赔偿了400元,这也算是一种成功吧。

这是属于一种侵权行为,之后就不会用

那么我们能够看到,这个判决结果虽然只赔了400块钱,但是最终获胜对就代表了平台的一些行为,是属于欺骗或者是侵犯消费者的行为。那么在之后,平台的行为还会这么猖狂吗?他们就不会再用这种方式去拉顾客了,就算是有的话也要好好的考虑一下,那么对于客户来说也是一件好事。

这是一种成功案例,思维警醒作用

当然也有一些人说400块钱确实是比较低花费的,这个钱都不止这些,但是我觉得意义却很重大。虽然对方没有赔多少,可是这是普通人向平台发起宣告所赢的一种方式,这是一种成功的案例。还是具备着一定的警示意义的,因为这个现象终于有人管了,所以说社会就不会有这样的乱象了,平台还是要整改呀,要不然会越来越糟的。

一名律师起诉拼多多砍价活动法院判构成知情权侵害从法律的角度来说的话,拼多多他确实对我们的消费者的权益有一些侵害,在近几年的话拼多多还是非常的火的就是因为他的砍价活动会让人们觉得这是一个非常划算的买卖,大家也更愿意的去做但是,这个砍价活动到底谁才是真正的受益者,谁才是将利润把握在了自己的手里,肯定是拼多多平台官方拿的最多,我们只不过是他手下的一颗棋子而已,在他的手下帮他赚钱。

特别是像现在特别火的帮忙砍一刀的这种活动,微信群里面甚至qq群里面都是所有的朋友们都在叫你帮ta砍一刀,但是这个钱到底谁才能够真正的拿到呢?他只不过是在利用你的人脉关系,当然这种拿到的人也是屈指可数的,他们真正的拿到也是凭借走的自己比较广阔的人脉圈子,有很多的好友帮助了他,但是就现在来看的话,很多的人也是非常的排斥,像这种砍一刀的那种活动的,大家看的多了也就觉得更加的烦了,再者去领这个活动钱财的人也会觉得非常得麻烦你一直在让你的朋友去帮你砍一刀,但是拼多多平台却一直想尽各种办法不让你去拿到这个钱,他说白了就是在利用你的心理把你吊住。

而且拼多多平台的话,它确实是存在了欺诈行为的,不管从哪一方面来说的话,也希望这个平台能够更加的收敛一点,不能够凭借着一些小恩小惠,或者说是一些专空子的制的方法去钻法律的漏洞,这必然是不可能的,这么大一个国家,肯定是有学法律的人,他要是了解到你这个东西有漏洞不合法的话,也是会将你起诉的,适可而止拼多多。

意义在于通过起诉的方式能够让拼多多尊重消费者,虽然以一人之力,可能很难改变当今的形式,不过能够使拼多多再次陷入舆论风波,必然会引起有关部门关注,到时候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就会得到改善。该律师通过自己的努力成功,赢得了官司,虽然只获得了400元赔偿,不过我相信,日后会有更多人反映拼多多存在的问题。

这件事的具体情况。

而且还要从2021年3月份说起,上海有一名律师里,刘先生参加了一个拼多多砍价活动。这种活动相信大家没有参加过也听过,砍价活动刚兴起的那年,几乎每个人都收到了来自微信好友要求砍价的请求,刘先生在拼多多里面获得了一张超级免单卡,然后按照平台提示进行砍价。

当砍价进度达到了9999%,刘先生以为再努力一下就能拿下免费手机,于是邀请了几名好友前来参加,并且还购买了里面的商品获得砍价礼包,结果进度一点都没变。之后刘先生又试了其他砍价商品,发现都无法砍成功,这让刘先生觉得平台有欺骗消费者的嫌疑,于是将拼多多告上了法院。

  对于这件事我有何看法?

像拼多多这种行为,我都不知道为什么市场监管局不去管,这种活动有一种强制要求别人参加的意味,每次我点了一个砍价商品,页面就不算跳出,显示我即将要砍成,总是用一些诱惑性语言让我去邀请好友下载拼多多。律师花了将近两年时间处理这件事,最后只获得了400元赔偿,其时间成本太高了,想要解决这件事,还得大家共同努力。另外提醒大家,如果没有几千好友,就不要去参加砍价活动,以免浪费时间。

始于99

这场诉讼始于2021年3月17日,我参加了那款手机砍价并花了99买了砍价礼包,邀请了一些朋友砍价,明明一直排第一名,却砍来砍去都是09%不变。气急败坏的我认为不能就这么算了,作为一个律师,丢钱又丢人让我有一种极大的挫败感,大约花了半小时左右的时间,我决定起诉拼多多并立即开始了取证。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另一方面,这些呼声也让我意识到情况不一样了,虽然是我个人维权的案件,但在加持了众多网友的呼声后,也许会成为一个深刻影响当前网络营销环境的典型案例,我身上背着的已经不仅仅是自己的99元了,而是众多网友们想为而不能为的愤怒和无耐,如果我不拿出十二万分的精神去对待此事,对得起这样聚焦在我身上的目光吗?

步履蹒跚,举步维艰

困难比想象中来的更早,仅仅在媒体报道几天后,就有人以匿名形式到各种单位去投诉我,说我以律师身份炒作案件,证据就是我的微博和采访报道。即便本案我是以个人身份起诉,即便本案根本不存在代理律师,根据规定,我却依然得接受询问。一些反对的声音开始从四面八方传来,有人说,算了吧,你斗不过他们,做事情要考虑利益,得罪一个大企业,对你有什么好处呢,如果他们出现任何问题,第一个拿你开刀。我只说了一句,凭什么?

有人说没有凭什么,有实力还用问凭什么?我说大不了不做律师了,回去种田不行?没想到的是,一波未停,一波又起,2021年5月份,拼多多以实名身份对我进行了投诉。我明确告诉对方,不撤回投诉的话,我会开始在网络上公开这些事情。领导告诉我,对方拒绝撤回投诉。从那个时候开始,我知道这件事情已经没法善了,我开始在所有了解的社交媒体注册账号,更新案件信息,我不怕案件败诉,我怕狗急跳墙。

狭路相逢勇者胜

诉讼是一个激烈对抗的过程,仅仅是证据交换就进行了4次,这是一个关系到对方赖以生存的营销活动,绝不允许有失。在法庭上听取各种各样奇思妙想的抗辩意见,对我的心理是一种极大的挑战。那种强烈的愤懑感,很难让我控制自己的思维,去针对性的反驳,几乎是咬着牙在坚持。当然,对方强,我剑也未尝不利,我花时间布局的诉讼手段起了作用,对方被眼花缭乱的信息迷惑了双眼,使出了一着昏招,这也是本案最终能获得支持的最大原因。

舆论就像一阵风,来的快去的也快,每次一大早独自坐早班地铁赶去法院时,我都自我吹嘘,就让我做一个孤勇者吧,我是死过一次的人(2019年8月在法庭开庭脑出血,被送到六院昏迷了一个星期后抢救回来,成为了知产庭的名人),我什么也不怕,我只想我的人生能做一点有意义的事情。

首战告捷

本案一审已经宣判,很多朋友认为本案只是我个人获得了400元,没有价值,实际上本案对消费者意义重大。我们的人民法院用裁判文书至少确立了两个重要标准:

判决明确确认商家举办营销活动应当保障消费者对活动相关内容的知情权。如果侵害知情权,应当对消费者的损失予以赔偿。

2 承认消费者的时间、精力、人脉、流量等支出具有财产性属性,应予保护。

这相当于向全国人民宣告,那些你因为被欺骗而浪费掉的时间都是有价值的

以后市面上的商家仍然用一些迷惑性活动欺骗消费者,在这两个标准的支持下,消费者都可以进行起诉维权,商家将陷入维权诉讼的海洋!

到现在为止,我仍然想不通某些单位的公关部门在想什么,按照理性的思维,此时最好的做法理应是公开承认不足,向我和所有消费者致以歉意,承诺优化活动,释放最大的善意来留住消费者的信任,不是吗,但我们等来的却是什么呢,也许这就是法律思维和公关思维的最大差异吧。

未完待续

很多朋友问我,对本案判决结果是否满意,我只想说,我很敬佩我们的法庭能在裁判中树立这两个重要的标准,但我仍然对以下两点持保留意见:

一、欺诈是“故意”,披露有瑕疵是”大意“,我想我可能不认同这是”大意“;

二、我为取证花费了1000元公证费,对方还欠我600!

维护消费者的权利并不需要英雄,我只是做了那颗火星,真正烧起来的,是各位消费者的怒火。

在此,再一次感谢众多网友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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