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书稿超详细指南(2)

拆书稿超详细指南(2),第1张

上节课内容复习:

1、初识领读稿:通俗易懂的意思是:书面语言要清晰,准确地向读者传递信息(有趣、好玩儿);其次稿子要有实用性,别人读了有所收获。

2、大盘鸡领读法:

书 (鸡肉)

配菜 (书中特别直击我们灵魂的句子,产生感想和联想)

以朱自清的《背影》为例,除了有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之类的个人感想之外还可以把联想到的自己的父亲也写上去。当然在介绍自己的父亲时也不要假大空,要联系具体的、接地气的事情。

一篇正文分三个小点,前两个点可以把原文多写一点(鸡肉和配菜比例1:1),第三点(前边铺垫,最后一点要升华,甚至可以举个例子)

写作风格 :首先要确保作者能够准确地传递信息。(实用性)

信任,让读者相信你说的话。

总结:原文内容+自己的感想、联想(文章中比例恰当),写作风格通俗有趣。
今日课程主要内容:

领读稿的重点(小说类):

1、表现出小说的主要内容;

2、刻画出小说中的主角(配角一笔带过即可)。

领读稿的第一篇正文的而第一个点,就要点明时间、地点、人物(特别是男女主角要用最多的笔墨来渲染)

3、写的人首先是一个导游,我们自己首先要知道读文章时候自己的心里变化。
《谋杀似水年华》——夏雨晨解读

十年之后,我都忘了自己依然深爱着你(标题)

多年之后,你在我的心里是一弯明月,我的初恋啊,你是我青春的最珍贵的回忆,你是我生命中最美好的风景。(对文章总体的概括、描述)

有书的书友大家好!今天我们继续共读《谋杀似水年华》。 (这是一个固定的模式,以后自己写得时候就按照这个模式写,那书名变一下就可以了)

年少的秋收在目睹了母亲被杀之后,内心产生了巨大的恐惧和悲愤,仇恨的种子已经在年幼的心田里深深的扎根了。(第一句写明男一号,文笔再不好也要交代)而从小就失去母亲又很少得到父爱的小麦,她的心灵世界又是什么样子的?(这句表现小麦,与上面一句不同,一个句号,一个问号,上面一句“目睹母亲被杀”很有冲击力,下面一句话说的很平,为了两句话,用疑问句来引起大家对小麦的好奇。)今天我们去探索两个(相恋的 )少年少女的内心世界,也许在我们的青春里,有和他们一样的悲欢离合、喜怒哀乐。(不仅仅是要引导读者,关键是要把读者引到哪儿去,这里是把读者引到秋收和小麦是有联系的上面去)而在长大之后,在自己心里依然活着一个少年时候的自己。

引导语:

1995年,在上海郊外一个偏僻荒凉的地方,有一家杂货店。杂货店的老板是一个很漂亮的独居女人。可突然有一天,这个不幸的女人被人用一根漂亮的紫色丝巾勒死了。当警察勘察现场时,却意外地在杂货铺的隔间里发现了一个被吓傻的男孩。

男孩叫秋收,13岁,是死者的儿子,他目睹了凶案的发生过程。他哭泣着说,凶手是一个魔鬼,他永远忘不了那张脸。那天,是秋收刚从西北老家来到上海和妈妈团聚,谁也没有想到当晚母亲就遇害了。年少的秋收,眼神里充满了痛苦、自责和愤怒,在他的心里已经种下了一颗复仇的种子。先把故事情节粗略勾画出来,写明时间、地点、人物(男女一号写明,配角一笔带过)

警察田跃进看秋收无处可去,便将秋收带回了家,女儿田小麦对此很不满。这是一个从小就失去母亲又常常得不到父爱的小女孩,性情变的敏感、偏执,浑身长满了扎人的刺。(秋收是小说的男主角,用了很大篇幅写他,然后从秋收再引出小麦)

总结:

1、秋收是一个虚拟的人物,因为毕竟目睹母亲被杀的人很少,而小麦就好像我们生活中很普通的一个人,我们经常能够听说有谁谁谁没有妈妈,爸爸也不爱她的事情,一个虚拟一个现实配合起来更好。

2、写领读稿是要和原著风格保持一致,

第一部分:

在1995年,日本的连续剧在中国很受欢迎。两个年纪相仿的少男少女坐在客厅沙发上,看着一个名为《101次求婚》的电视剧。电视剧的男主说,“我发誓!五十年后,我依然会这么爱你!”(用电视剧里的这句话和题目相呼应,也为他们后来谈恋爱做了一个伏笔)

年少的秋收和小麦都很喜欢看这部电视剧。他们都失去了母亲,心里都渴望着一份长久而温情的爱。可能,在那个时候,他们两个人都没有察觉到,在他们的心里已经种下了一颗相爱的种子。正当两个人关系变的亲密,一起外出放风筝时,秋收却突然不辞而别。小麦为了追回秋收,不小心掉进了一个漆黑的深沟里,摔伤了腿。

小麦在深沟里很害怕,她被深深的恐惧和绝望包裹着,从此,在她的心底留下了不可磨灭的记忆,而且在她以后的梦境中反复出现。而这个深沟也成了象征小麦和秋收两个人在一起的巨大因素。小麦是上海姑娘,秋收却是西北的穷小子,这样巨大的身份差距,注定了他们的爱情必然充满了坎坷和磨难。

第二部: (描写了15年后的小麦,刻意没有去写秋收,而原著中这部分也没有写秋收)

2010年,小麦已经大学毕业了,成为了一名美丽动人的都市白领,还有一个高富帅的男朋友,过着人人都羡慕的生活。突然有一天,小麦的父亲,这位快要退休的老警察,为了救一名落水的儿童,不幸壮烈牺牲。

小麦的父亲希望自己去世后,能在遗体告别会上听到一部外国电视剧《幻觉》的主题曲。为了实现父亲的遗愿,小麦到处找这部电视剧的主题曲,但都没有找到。最后,在闺蜜钱灵的建议下,找到了“魔女区”,这是一个淘宝店,声称可以在这里买到你想要的任何东西。这简直是升级版的解忧杂货店,透露着神秘和诡异。

“魔女区”没有令人失望,小麦如愿以偿地为父亲做了最后一件事情。

小麦是一个资深的网购达人,她对“魔女区”产生了极大的好奇。在游览“魔女区”的网页时,她意外地发现了一条高贵而神秘紫色丝巾,虽然有点贵,但她毫不犹疑的买了下来,装饰在了自己的脖子上,好看,却带着一丝诡异。(紫色丝巾是一个线索)

小麦在翻看父亲的笔记本时发现,猛然发现,在15年前,有一个没有抓到凶手的凶杀案,凶器正是一条紫色丝巾。小麦还看到,父亲带着被害人的儿子回家住,可小麦对这件事情居然一点印象都没有。

是的,小麦失忆了,忘记了过去发生的事情。其实,小麦并不是失忆了,只是过去的记忆太痛苦了,她不愿想起来,可那份真挚而美好的爱情却无法放下,一直埋在心底。(失忆是艺术手法中的一种,场景写作法和大盘鸡写作法可以融合起来)在青春的流年里,也许每一个人心里,都有一个放不下但却永不再遇的那个人。(小说的题目是《谋杀似水年华》,到底谁在谋杀似水年华,在这里留下一个伏笔)

第三部分:

小麦很渴望能想起过去到底发生过什么事情。深夜,她突发奇想问“魔女区”的客服,能不能买回记忆。客服很干脆地说,可以。于是小麦购买了1995年的回忆,当快递寄来的时候,她惊喜地发现,那是当年小麦和秋收看过的日本电视剧《101次求婚》的影片。

看着无比熟悉的影片,小麦渐渐想起来了那个青涩的少年,在盛夏里,陪着自己看浪漫的电视剧。

小麦去找闺蜜钱灵聊天,聊到了过去,小麦还是遗忘了很多东西。深夜,闺蜜发来消息说,“等你来,我们一起把秘密从坟墓里挖出来。”(小说的情节咋吸引着人)

是什么样的秘密竟然要从坟墓里挖出来,小麦心里突然有些不安,一夜未眠,他很渴望知道谜底。可就在第二天,闺蜜竟然被一根紫色丝巾勒死了,现场还留着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我杀了人。”(紫色丝巾这个线索又出现了)

笔迹竟然是闺蜜钱灵的,这又是一个巨大的疑问。现在,小麦的脑子里全都是疑问,她焦躁不安,一心想搞清楚事情的真相。(留下一堆疑问,推到明天的共读上)

结束语:

今天的共读就到这里了,我们讲述了,15年前,秋收目睹了自己的母亲被人谋杀,15年后,小麦失忆了(这是领读稿的格式,总结了以上主要内容的回顾,一是秋收的母亲被杀,二是小麦失忆,所以回顾是写正文中里面所有的小说情节的重点,虽然不详细,但它至少能勾勒出一个完整的故事),她想找回丢失的记忆,这小说往下发展的线索。那么,小麦最后找回了那些刻骨铭心的回忆吗?(留下一个问题,吸引大家对明天共读的好奇)答案就在明天的共读中,欢迎大家参与明天的共读。
补充:

1、 高效学习记忆法 :把东西加工再整整齐齐放进自己脑袋里,然后再提取出来,加工的过程就是把知识内化的过程,不要只单纯做个笔记,要时刻想着“我”。

2、 朴素主义 :早起的鸟儿有虫吃。(只截取鸟吃虫,在结构上不完整,鸡汤横行,而鸡汤削弱了思考性,它知识煽动、情绪化)

古典主义: 早起的鸟儿有虫吃,早起的虫儿被鸟吃。( 简洁、准确 地把整个事件表现出来,这也是二十一世纪写作指南中推崇的,它强调的是故事背后的逻辑关系)

实用主义 :早起的鸟儿寻虫吃,早起的虫儿避开被鸟吃。

当认真看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不少感悟,此时需要认真思考读后感如何写了哦。可能你现在毫无头绪吧,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似水年华》读后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似水年华》读后感1

与同时代的哲学社会科学发展那样,普鲁斯特的创作也明显受到当时哲学家的影响,起初专家认为他深受柏格森的生命哲学的直接影响。其实,海德格尔的哲学思想对其的影响更大,当然我也只是自己认为的那样,还缺乏哲学思辨的能力来阐述这个问题。

其实,二十世纪的哲学是以海德格尔的存在论,重新构建了存在论的形而上学。存在的意义,对科学研究以及哲学必然是一门科学而言,是非常重要的课题。

海德格尔认为,存在总是某种存在者的存在,存在者全体可以按照不同种类来界定特定的事质领域,如历史、自然、空间、生命、此在及语言之类,又可以相应地专题化为某些科学探索的对象。特别是他认为,此在的存在优先于非此在的存在,而此在作为存在者的存在的意义,即我们通常理解的人的存在,它是以自己的存在,和非自己的存在来认识存在的,这种存在是哲学意义的存在,它不是生存,当然与人类学等根本不同。

这里特别重要的是,哲学上在海德格尔之前,存在与存在者同一,存在本身的意义和价值通过存在者来诠释,人作为存在者沦陷到了历史和传统的境遇之中,他对自己的存在理所当然地满足和符合他所处环境和时代,并被一些晦暗的东西屏蔽,以至于让人遗忘了本身的存在,这在普鲁斯特之前的作家已经认识到并在进行的文学创作中进行了探索。

普鲁斯特在小说中,通过不断的回忆,让时间蕴藏于空间的后面,让过去的人和事重新显现出来,通过过去的存在再创造出来,人不能在忘记过去、无视现在,让人忘记自己的存在。而且还为了将来让人的存在更有意义。

其实,普鲁斯特总是强调,对我们非常熟悉的地方和人,我们一直熟视无睹,感觉不到任何的兴趣和爱好,这其实是我们自己沉沦到了日常生活中而感觉不到自己的 *** 心和 *** 劳。于此,普鲁斯特一直鼓励我们只有我们通过重温一些我们不注意的或没有搞清楚的东西,从内心深处有了感受而得到的东西,那就是经过艺术探寻而得到的生活才是有意义的生活,我们的存在以及我们的艺术生活才是我们最想得到的生活,才是最美好的生活。

海德格尔的《存在与时间》还在研读之中,对他的存在论理解还很肤浅,以上看法可能有曲解普鲁斯特和海德格尔的看法和主张,我只是想做一个探讨而已。

《似水年华》读后感2

马塞尔·普鲁斯特,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法国的作家。在法国乃至世界文学,他同巴尔扎克一样,都占据着极其重要的地位。特别是1987年以来,法国好几家有影响的出版社,竞相重新出版普鲁斯特的名作《追忆似水年华》。

《追忆似水年华》,并不是一部哲学意味深长的小说。正相反,它是一部生活气息极其浓厚,极具强烈的小说。它主要写的是一个非常神经质和过分的受溺爱的孩子缓慢成长的过程,他渐渐地意识到自己和周围人们的存在。而这,正提醒了我们对于自我认识的重要性。一个人无论再卑微,再弱小,首先他不能否定了自己。对自己的肯定才是前进路上的动力,因为只有自己才是最了解自己的。别人的评论可以影响到我们,但是绝对不能左右我们对于自己人生的判断,对于人生的每一个抉择。在若干年后,我们回过头去,或许会笑自己当初的青涩、莽撞。但是自己所做的决定是绝对不会后悔的,因为了解自己,因为“我”就是“我”!

总的来说,《追忆似水年华》是一部回忆录式的自传体的小说,从作者自己的童年生活开始,一直写到他晚年的心情。作者三十多岁由于严重的哮喘与气管炎,怕见阳光,怕吹风,把自己囚禁在斗室中,白天绝对不出门,也尽量少接见来访者。实际上从那时起,他已经与世隔绝。《追忆似水年华》,它是一个自愿活埋在坟墓中的人,在寂静的坟墓中回想生前种种经历与感受的抒情记录。

作为回忆录式的自传体小说,《追忆似水年华》和一般的回忆录以及一般的自传小说都有所不同。这不是一部普通的回忆录,作者对回忆的概念,对于时间的概念都与众不同。而对往事亲切而多情的回味,是作者创作《追忆似水年华》的主要线索。

读《追忆似水年华》,很自然地让人想起雨果的话:“比海洋和天空更为辽阔的,是人的心灵。”普鲁斯特的生活不算太曲折,生活阅历也不算太丰富,生活所见也是有局限性的。如果没有写《追忆似水年华》,人们在墓地回顾他的一生时大概非常平淡。然而在他的小说中,他把心灵之门打开,用他不由自主的回忆方式把这平淡的一生写得曲折而奇妙。心灵的世界是最神秘,也是最浩繁的。天地万物,都可以包孕在心灵的世界中,变幻无穷,缥缈无际。

《似水年华》读后感3

为什么我会选择这本书来读呢?也许是因为那六个字,那深深嵌进我内心深处的逝去的年华,教我无法转移视线。这本书我其实并没有读完,所以这篇文章可以暂且算为它的“读中感”。普鲁斯特睿智的思想在我头脑中不断反射和共振,让我的心里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惆怅。这一切的根源,在于两个词:“时间”和“回忆”。

《追忆逝水年华》是一部与传统小说不同的长篇小说。全书以叙述者“我”为主体,追忆逝水年华将其所见所闻所思所感融合一体,既有对社会生活,人情世态的真实描写,又是一份作者自我追求,自我认识的内心经历的记录。除叙事以外,还包含有大量的感想和议论。整部作品没有中心人物,没有完整的故事,没有波澜起伏,贯穿始终的情节线索。它大体以叙述者的生活经历和内心活动为轴心,穿插描写了大量的人物事件,犹如一棵枝丫交错的大树,可以说是在一部主要小说上派生着许多独立成篇的其他小说,也可以说是一部交织着好几个主题曲的巨大交响乐。

在小说中,叙述者“我”的生活经历并不占全书的主要篇幅。这种回忆表现的东西是"自我",是人的内心世界,是人的精神生活。这种表现大量采用了"自由联想"方式,一物诱发一物,一环引出一环,形成作品意识联想自由流畅的态势,这就是意识流小说的基本特征。因此,这部小说成为意识流小说的先驱,并宣告了"意识流小说"文学流派的形成。

作者通过故事套故事,故事与故事交叉重叠的方法,描写了众多的人物事件,展示了一幅19世纪与20世纪之交法国上流社会的生活图景。这里有姿色迷人,谈吐高雅而又无聊庸俗的盖尔芒夫人,有道德堕落,行为仇恶的变性人琉斯男爵,有纵情声色的浪荡公子斯万等等。此外,小说还描写了一些于上流社会有关联的作家,艺术家,他们大都生前落魄失意,而作品却永世长存。小说还描写了一些下层的劳动者。《追忆逝水年华》这部长篇巨著通过上千个人物的活动,冷静,真实,细致地再现了法国上流社会的生活习俗,人情世态。

普鲁斯特用他的笔将他心中无限的忧郁用时间当线,用回忆作针织成了《追忆似水年华》。我翻阅着,深思着,听到了岁月里属于我们的心跳声。

《似水年华》读后感4

我看完了最后一页,喝下了最后一口清茶。抬头望望天。天,看不见鸟群,看不见太阳,看不见飘飘落叶,看不见那些逝去的纯真笑颜……世界仿佛将我遗忘,而我却将我自己遗弃在那《似水年华》的书本间。

慢慢的,脑中隐约浮现出了逢源双桥,两排窄窄的石栏隔出男女。于是,男生在左行,女生在右行。这仿佛是一则不成文的规矩。嗯,世上说:人们中希望美好如意之事,可是世事无奈,人一辈子总不可能左右逢源,一帆风顺。也许是这样的,因为《似水年华》告诉我:生活是一种选择。

清风吹过,几丝酒香仿佛飘入了我的鼻中,顿然间,一家酒坊跳入我的大脑里面,而酒坊里那区区几两的白酒,叶不知多少次醉伤了那些愁人的心。而那种心醉的感觉,仿佛只有我自己才能体会的真真切切。也许是这样的,因为《似水年华》告诉我:生活是一种沉醉候的享受。

不知何时,目光落在了蓝色床单上,这令我一下子联想到了乌镇的腊杂,蓝看的步,白白的花,那种花,虽然样子美丽,但做工却很复杂,虽然复杂但却很简单,虽然简单,却包容了端庄、精致、大方和典雅,而这种简单也确实很复杂。也许是这样的,因为《似水年华》告诉我:生活是那复杂背后的简单。

乌镇是个小地方,地图上没有它的影子,而在我眼中它却是世界上最适于生活的地方,它的那种美酷似诗歌,细润绵绵,甜美芬芳,花好月圆,终日沉醉在小桥流水,夕阳烟波深处,如同大梦一场。当晨曦渐渐在天边亮起的时候。微风轻轻拂着杨柳岸。浅浅的雾气氤氲在流水边,就连水草和鱼儿的呼吸也变得像丝绸一般柔软,一波一波地荡漾开来。也许是这样的,因为《似水年华》告诉我:生活是一种意境的美。(叮……)一阵强烈的铃声把我拽处了那梦境般的思索,我又回到了显示的生活。呵,真是似水年华,转了一个大圈,终究还是又回到了起始的原点,可是因为我的叛逆让我有勇气再次挑战自己。不行,我要再泡一壶清茶,将自己再次容入到你――那《似水年华》的书本里面。即使我再回到原点,那又如何呢?

《似水年华》读后感5

“惟一幸福的岁月是失去的岁月,惟一真实的乐园是失去的乐园。”

有人说:“未来只会更差,不会更好。”那些我们曾经蹲在树下抓着蛐蛐,看着重复再重复的动画光碟——那些我们曾觉得如此无聊的童真岁月,在如今难以闲下脚步的生活里变得如此珍贵,只是我们再也回不去了。生活的步伐推着我们不断向前,我们不可能靠着回忆过一辈子,唯一能做的就是将它嵌入心底封存起来。

普鲁斯特在这部带有自传体色彩的小说中构建了一座庞大宏伟的记忆花园,里面的每一个人物,每一处精彩纷呈的细节都浸润了作者别具匠心的笔墨。虽然我只读了很少章节,却不得不感叹这个高度完整的回忆世界,里面每一个栩栩如生的人物,还有大段的细腻的场景描写。

普鲁斯特自幼生活在一个较为宽裕的资产阶级家庭中,体弱多病。他没有像海明威那样的传奇经历,但他凭着自己过人的天才和敏感,创造出了一个普鲁斯特式的浩大而缥缈的心灵世界。

我想敏感是与普鲁斯特不可分割的特质。我想没有人不“怀旧”,普鲁斯特穷其记忆写下《追忆》或许是为了记录下自己生活中每一次思索,每一次情绪的波动。或沉思,或感动,或释怀,或是歇斯底里,抑或是怅然若失,这些包含情感的经历难道不珍贵吗?

一块玛德莱娜的点心和一杯热茶的滋味足以令普鲁斯特回到那段早已远逝的时光,普鲁斯特是热爱生活的。罗丹说:“生活不缺少美,只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这句人尽皆知的话又有谁仔细品味,反思自身呢?

不可否认,在这个快速生活的时代,我们为了追求物质的享受,舍弃了太多来自内心的微感受,忽视了太多生活中许多独特迷人的细节。每天等车的巴士站,你是否尝试过搁下手机,抬头望一望此时的天空是湛蓝的还是灰蒙蒙的,是否有飘逸的似马奔腾的云朵,几颗安详静谧的星是否仍挂在天空的那一边。

年华似水,里面流淌着的是我们最美的回忆。他人所认为的微不足道,也正是这些生活中的微不足道承载着我们一生的美好。

《似水年华》读后感6

第一卷在斯万家这边,初略看完了,真的难读啊!我最大的感想,普鲁斯特以哲学的思维方式,用小说艺术的形式,创作了一部恢宏的《美学》巨著,不难读,才见怪了呢。

这几天主要翻阅了以前曾读到过的西方美学原著,还有北大朱光潜教授的《西方美学史》,对研读帮助很大。

德国著名喜剧家、文艺评论家的美学作品《拉孔奥》有下面的一段话,对理解普鲁斯特这部小说的美学价值,很有帮助:

“第一个对画和诗进行比较的人是一个具有精微感觉的人,他感觉到这两种艺术对他所发生的效果是相同的。他认识到这两种艺术都向我们把不在目前的'东西表现为就像目前的,把外形表现为现实;他们都产生逼真的幻觉,而这两种逼真的幻觉都是令人愉快的。

另外一个人要设法深入窥探这种快感的内在本质,发现到在画和诗里,这种快感都来自同一源泉。美这个概念本来是先从有型的对象得来的,确具有一些普遍的规律,而这些规律可以运用到许多不同的东西上去,也可以运用到行为和思想上去。

第三个人就这些规律的价值和运用进行思考,发现其中某些规律更多地统辖着画,而另一些规律确更多地统辖着诗;在后一种情况之下,诗可以提供事例来说明画,而在前一种情况之下,画也可以提供事例来说明诗。

第一个人是艺术爱好者,第二个人是哲学家,第三个人则是艺术批评家。”

这段叙述,我在读普鲁斯特小说时,我想做第一个人——文学(艺术)的爱好者,我第一个愿望就是读明白它,满足我欣赏的意愿;第二个人是艺术创造者(也是哲学家)这里当然是普鲁斯特(我以后的读后感会详细探讨他的创作理念,这里不详细分析);于此同时,我又想当第三个人——文学评论爱好者(注意不是文学评论家)。我主要想从研读过程中,参阅一些国外研究普鲁斯特的书籍,更好地了解普鲁斯特在创作过程中的想法,艺术表达的方式,以及哲学家柏格森,费洛伊德等对他的影响。我读了第一卷后,感觉对我挺有帮助的,要不然,我肯定读不下去,这我自己最清楚。

朱光潜教授的《西方美学史》、《文艺心理学》,很久以前就读过,但最近为了看普鲁斯特的小说,重读感觉收获比以前大。

《似水年华》读后感7

每天晚上在床上躺着用手机看完了蔡俊的《谋杀似水年华》,因为蔡俊“中国悬疑小说第一人”的名号,期待还是很高的,可是看完之后不得不说,我很失望。

首先这部书取名就很带有商业炒作的意味,《谋杀似水年华》,很容易让人想起经典世界名著《追忆似水年华》,所以这部书在《萌芽》杂志上开始连载的时候我就已经很关注了。而且书中还涉及了淘宝,女主角是宅女中的战斗宅,都很带有新鲜感,很适合作为商业文学作品推广。

其次,我觉得是作品最让我失望的一点,就是噱头做的太大,然而故事本身的内容则根本无法承载这样的噱头。“——你敢跨过那条深沟吗?”“凶手是一只恶鬼”等等诸如这样反复强调的内容,让人对于故事情节的铺展有了相当高的期待,然而最终的故事构造却很难承载这种前期造成的期待。诸如私生子、父子反目成仇、两男争一女的俗套剧情实在让人无法和自己最初对于故事的期待相联系。

还有其中很多情节的写作显得非常刻意,例如书中反反复复对于紫色丝巾的描写,确实,书中的三个女子的都是被三条一模一样的紫色丝巾勒死的,但是依然感觉紫色丝巾对于故事情节的推进并没有起到什么实质的推进作用,而且这样的情节设计本来就让人觉得很扯。还有那个淘宝店“魔女区”的描写也很奇怪,一家如此巨大的淘宝店却只用两个工作人员,而且还有和其规模极其不相符的办公场所,以及通过淘宝找人这种诡异的方式都让人无法理解。

最最让我不可思议的是女主角田小麦的爱情。

实在无法理解盲眼的丘比特究竟是射出了怎样的一箭,才会让这样一个品学兼优相貌出众的女孩子死心塌地爱上一个没钱没才只有长得还算不错且只在小时候他相处过一个月的男孩子的?并且在分别了将近十年她遗忘几乎将他遗忘之后之,居然奇迹般地想起来,还能与他轰轰烈烈谈一场恋爱。这段感情的惯出虽然仅从爱情角度出发很感人,但是就和《还珠格格》似的,完全没有合理性可言,很难想像居然出自一个悬疑小说作家之手。

看书评的时候看到有人说,用一天看完,用一年悲伤。之前很多人拿蔡俊和东野圭吾相提并论我才去关注这本书,但是希望中国现代作家能沉下心来,抛开过多功利思想去完成一本真正的好书。

《似水年华》读后感8

读完了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这本书,这本书花费了我很长时间,因为我一直都没办法深刻地去理解这本书的寓意,以及作者所要表达的思想。读后我沉思良久,仍难理清心头的感觉。

作者要表达到什么?书中的人物如:斯万、夏吕斯、希尔贝特、阿尔贝蒂娜、盖尔芒特夫人、罗贝、安德烈、奥黛特等到底有什么寓意?他写这部书的滋味如何?等等。我脑中的问题缠绕成一团乱麻,理不出头绪。作者马塞尔普鲁斯特是20世纪的小说家,也是法国意识流作家,这本《追忆似水年华》其实带有很强的自传性质,由于作者从小体弱多病,便被“逐出了童年时代的伊甸园”,这也更加使他能专心从事写作,而《追忆似水年华》中那些出色的心理描写可能也正源于此吧。《追忆逝水年华》全书以叙述者“我”为主体,将所见所闻所思所感融合一体,对社会生活,人情世态的真实描写令我过目难忘。其次,《追忆似水年华》也是一份作者自我追求,自我认识的内心经历的记录。文中的“我”从一个“非常神经质和过分受溺爱的孩子”不断成长,渐渐地“意识”到自己周围人们的“存在”。而这也正提醒了我们对于自我认识的重要性,一个人无论再卑微,再弱小,首先他不能否定了自己,对自己的肯定才是前进路上的动力,因为只有自己才是最了解自己的,别人的评论可以影响到我们,但是绝对不能左右我们对于自己人生的判断,对于人生的每一个抉择。在若干年后,我们回过头去,或许会笑自己当初的青涩、莽撞,但是自己所做的决定是绝对不会后悔的,因为了解自己,因为“我”就是“我”。

作者写出了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法国上流社会的变迁。两个不可调和的族群——斯万和盖尔芒特,最后结合了。矛盾的对立统一在这部书里得到的诠释。传统贵族的没落所溅起的浪花,在这部书中被写成了美丽而丰富多彩的落日景观。一曲旧时代文明的挽歌唱过之后,人们还要生活,于是富足的希尔贝特变成了盖尔芒特家族里的媳妇。这部书对法国上流社会旧时代文明的全方位的回光返照式的描写,让人很自然地想起李商隐的诗句: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作者要用回忆的文字无限留恋地再现出来而永存之。我知道作者在咏叹整个族群失去的“似水年华”,难免有些伤感和悲哀。

《似水年华》读后感9

冬日的阳光懒洋洋地照着,门前盘虬弯曲的梧桐树愈显得沧桑和生硬。总觉得今年的春节极其乏味。是少了些什么呢到底少了什么呢却又说不清。记忆中的春节是该彻骨的寒气和醉人的书香。

生一堆炉火,或是一家人围在一起,嗑嗑瓜子,聊聊天,或是独自躲在一旁,品着清淡的菊花茶,手捧《雪山飞狐》,随胡斐上天入地,身怀绝世武功,豪情万丈,侠骨柔情,而后才知“侠之大者,为国为民”的真谛。抬起头,恍惚间却见一身素衣的唐人乘风而至,推门而入,笑吟吟地问道:“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抑或是该有飘天飞舞的雪龙,就像身处欧州贵妇人参加的派对上,浓郁的印度檀香烟雾缭绕,高贵典雅的大家闺秀轻歌曼舞,笑靥如花,悠闲地摇着绒毛扇,那絮絮团团的绒毛便扑面而来,带着一股雅和空灵,成了雪龙。邀上几位好友,踏雪寻梅。寻到了,自然会在暗香疏影下留连忘返,欢歌笑语,寻不到,亦无憾,一枝傲骨寒梅早已在我们心灵的角落里开得绚烂夺目。是少了这些吧!哦,不。想起去年也有温暖的炉火,却因亲人在外求学而天各一方,难以相聚,也想拜读好书,却不得不拿起数理化,算得头脑发涨。也想呼朋唤友,却被父母关在家里,日日以作业为伴,应该是少了一种心情和意境。郭敬明说:“青春是一道明媚的忧伤。”或许成长是人人必须承受的一种喜悦和痛苦。而偏偏,春节似乎是为小孩子而生。我们无法感到公平,因为我们成长了,所有的人都要告诉你:“你都这么大了,怎么还到处乱跑呢回家学习去吧!”我们也无法感到不公平。毕竟,我们曾经也是小孩子,无忧无虑,也曾度过欢乐的春节。

或许,我们只能平静地接受,只能在回忆中回味。天边是落日的归处,母亲的怀抱是婴儿的归处,那流逝的年华呢大概是记忆的归宿吧。记忆就是老屋斑驳的墙上那一抹红漆,过年时声声的鞭炮声,穿上新衣时那种喜悦和骄傲,还有回忆时丝丝缕缕的苦涩和无奈。

白话文革命之后,有人说,作家,都是戴着脚铐跳舞的。这是在那些个特定的年代,一切文艺都有其服务的对象。而如今,在这个全民书写,人人都是作家的时代,抢夺了话语权,也可以摘掉脚铐,自由的舞蹈。

蔡骏显然已经做到了,他只需要肆意地舞成自己。突破,便也成了自我的释放的第一要义。果然,《谋杀似水年华》这本书,被称为“开启中国社会派悬疑小说先河”。恩,没错,社会派,足够我们一探究竟。

大雨滂沱的夏夜,南明高级中学对面的杂货店发生了一起离奇的谋杀案,唯一的目击证人是死者十三岁的儿子。十五年后,案件尚未告破,负责此案的刑警因公殉职。在筹备葬礼的过程中,警察的女儿田小麦意外发现父亲遗留的工作手册,提及十五年前那桩谋杀案的凶器:一条奇异的紫色丝巾。

为完成父亲的遗愿——在葬礼上播放前东德侦探剧《幻觉》主题曲,田小麦找到一家“可以买到你想要的一切”的淘宝店,却身不由己地卷入扑朔迷离的案情。随着调查的深入,一桩诡异至极的连环凶杀案、一幕时代造成的社会悲剧、一份单纯到绝望的爱情渐渐浮出水面。

年华纷纷跌落,真凶逍遥法外,徒留无限怅惘和一丝最后的希望!一个十三岁女孩与她深爱的少年,如何跨越十五年时间鸿沟,追寻谋杀似水年华的真正凶手?

《谋杀似水年华》是蔡骏第一部社会派悬疑小说。年华纷纷跌落,真凶逍遥法外,徒留无限怅惘和一丝最后的希望!一个十三岁女孩与她的少年,如何跨越十五年时间鸿沟,从记忆的坟墓中挖掘被埋葬的爱情,追寻谋杀似水年华的真正凶手?

扩展资料:

《谋杀似水年华》角色介绍:

田小麦、秋收、盛赞、钱灵、田跃进、袁淑贞等

1、田小麦

一个都市白领,即将与未婚夫盛赞结婚时,接到父亲因公殉职的消息。整理父亲遗物时田小麦发现了父亲的探案笔记,笔记上的这桩案件也勾起了她对初恋秋收的回忆。随后她在闺蜜钱灵的指引下,在一个叫“魔女区”的网店,买了一条与爱情回忆有关的紫色纱巾,各种意外接踵而至。

2、秋收

田小麦的初恋,一个内向孤僻、性格古怪的少年,母亲被杀害后他被办案刑警田跃进收留,并爱上了田跃进的女儿田小麦。但满腔复仇之火的秋收被逼无奈必须离开了田小麦。数年后,他重返故地开了一家神秘的网店,借着这家网店一层一层地揭开被隐藏多年的秘密。而这被揭开的秘密也使他走上了一条无法回头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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