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视频属于电商发展的互联网娱乐吗?

网络视频属于电商发展的互联网娱乐吗?,第1张

目前网络视频主要有短视频、VLOG、长视频 电视节目、直播等类型。您所指的网络视频可能是直播一类的吧。目前直播电商异常火热,各大平台都已开通直播带货功能。
直播带货 是一种新的双向互动的购物方式, 不能算纯粹的互联网娱乐。

随着科技越来越发达,电商主播已经转为了正式的工种,可是,面对这鱼龙混杂的网络信息,应该如何保证网络电商主播的真实性呢?下面,我将列举几点来教大家如何辨别真假电商主播:

一、东西太便宜不可信,应该仔细问客服视频与实际到货是否是相同规格相同品牌

  有时候,我们在某些软件上看他们拍摄的产品视频就会很心动,就会在他们的店铺进行购买产品,可是等了几天收到货之后,发现实际发的和视频中的东西不一样,我们再和商家沟通时,却发现店铺不存在了,这个时候只能自认倒霉。正确做法是在看到产品视频很心动是,看看与正规购买软件对比,这个产品有没有加价售卖,如果购物软件上的价格低,咱们就可以在在购物软件上购买,售后有很大的保障。如果是视频中的价格低,我们需要问问客服,是否我们购买的东西就是视频中的产品,产品的品牌、规格都要问清楚。

二、主播直播套路多,吃瓜群众千万别上当

  当我们在看主播直播的时候,就会看他们推销产品,面对一些主播们自导自然的戏,我们只看看就可以了,不要购买产品。例如:主播与商家连麦卖产品,原价299元一个,经过主播的巧舌如簧,将商品降价到99元,这时候看得人已经很心动了,可是,主播还在与商家砍价,并且已经有不降价就要吵架的的意思,作为观众,已经有一种“主播好辛苦,一直在帮我们砍价。”的思想,然后给主播刷了一波礼物,主播最后砍价砍到了19元的时候,大家觉得非常合适,就赶紧下单。可是这个商品的原价可能只值五元钱。

所以,大家要理智消费。

近年来,虚拟商品市场越来越大,想要创业赚钱,许多人开始做虚拟商品网店。但也不是所有的卖家都能赚到钱,想要长期稳定的获得收益就要找到好的货源。
一般来说衡量一个货源的标准也有以下几点:1、长期稳定的供货;2、价格低于市场均价;3、产品质量保证,货源渠道规范;4、产品热门畅销。如果一个货源没有以上的几个标准就很难在实际运营中获利。
小编推荐一个集成所有优势的供货商,武汉福禄网络,上市公司,主要提供的就是市场上热门的一些虚拟商品,包括视频会员、出行的优惠卡券、餐饮类卡券等。旗下有个虚拟权益产品的批采平台——福禄聚采商城,在线批采、而且没有最低采购标准,价格低于市场均价,品质保障,支持一件发货。由于有13年丰富的行业经验,上市公司,对于售前和售后的服务也很专业,百度也有很多相关信息。

通过视频带货链接电商的做法由来已久,过去很多视频网站就尝试在视频播放中插入购买链接做电商,如视频网站的“边看边买”,腾讯视频的草场商城、爱奇艺的爱奇艺商城、优酷背后的阿里生态等。而电商也会根据热门影视作品中热门单品及时推出同款商品,比如今年年初的纪录片《舌尖上的中国3》中爆火的章丘铁锅在网上分分钟卖断货。

如今随着用户消费习惯逐渐升级,体验式消费也渐渐普及,而早期模式效果一直处于不温不火的状态,难成气候。直到直播兴起成为带货小能手,这从淘宝直播取得的效果可见一斑,如今短视频发展如火如荼,“短视频+电商”会像直播带货这样带动整个产业链的发展吗?

发展的同时也引起了其他不好的影响,一些短视频为了吸引眼球做一些虚假低劣的视频,引起了人们的一阵吐槽。这种行为如果长时间的发生会引起粉丝强烈地不满,所以也会掉粉。

如果引发一些不好的结果还得承担相应的后果。 广告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所以奉劝这些短视频的制造者可以停止类似视频的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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