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商从什么时候兴起的

微商从什么时候兴起的,第1张

微商是基于移动互联网的空间,借助于社交软件为工具,以人为中心,社交为纽带的新商业。2019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微商纳入电商经营者范畴,消费者维权有法可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电子商务活动,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电子商务,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

法律、行政法规对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金融类产品和服务,利用信息网络提供新闻信息、音视频节目、出版以及文化产品等内容方面的服务,不适用本法。

第三条国家鼓励发展电子商务新业态,创新商业模式,促进电子商务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推进电子商务诚信体系建设,营造有利于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推动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构建开放型经济方面的重要作用。

第四条国家平等对待线上线下商务活动,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不得采取歧视性的政策措施,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市场竞争。

第五条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网络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义务,承担产品和服务质量责任,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第九条本法所称电子商务经营者,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

本法所称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是指在电子商务中为交易双方或者多方提供网络经营场所、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供交易双方或者多方独立开展交易活动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本法所称平台内经营者,是指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十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但是,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除外。

第十一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依照前条规定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在首次纳税义务发生后,应当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并如实申报纳税。

第十二条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需要取得相关行政许可的,应当依法取得行政许可。

第十三条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和环境保护要求,不得销售或者提供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

第十四条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依法出具纸质发票或者电子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属于依照本法第十条规定的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

前款规定的信息发生变更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更新公示信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微商

据工信部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8月末,我国移动互联网用户总数达106亿户。其中:截止2016年二季度末,微信每月活跃用户超过8亿户,同比上升34%;微信企业账户突破2000万户;手机版QQ亦有66亿用户,QQ空间573亿;微博月活跃用户为282亿,连续9个季度保持30%以上的增长。由此可见,传统商业的地理疆界正在消失,互联互通的移动互联网电商版图将要形成,一场布局移动互联网的微电商角力战已经打响!
2014年被很多人称为微电商元年,因为那一年基于微信朋友圈的一轮轮“拉人头”、“卖货”,野蛮式增长,入局者参差不齐,微商的生态环境亟待洗牌,部分恶性基因的微电商团伙,层层培训“洗脑”,在发财梦刺激下想通过微商创业的新入局者越来越多,曾被包装成了一个个的“财富神话”。2015年4月,一则新闻《央视揭秘“微商传销”:通过朋友圈炫富发展下线》传遍了互联网,央视轮番轰炸微商存在的毒面膜问题、炫富传销问题、杀熟问题等,揭开了微商的最后一块“遮羞布”,微商又一次成为众矢之的。2015年下半年,微电商行业进行了一轮轮“清洗”,死掉的死掉,活下来是及时调整方向的,逐步回归商业的本质,产品和销售。
如今,这个行业已经是浑水一片了,是一场生死未卜的微电商“角力战”,那么,“后进者”还能有机会吗?
任何一个新兴行业经过野蛮增长之后,都会渐渐归于正常的商业路线。无论商业外部的表现形式如何,商业的本质不会改变,只是手段和渠道不同而已,同样要遵守经济学原理。微电商也不例外。
我们来界定下“什么是微电商”,微电商不仅仅是指微商,而且包括微商在内的微信电商、微博电商、移动电商、O2O电商,以及垂直APP电商等,是一种基于移动互联网,以人为中心的电商,不同于以往以货为核心的PC电商。
换一个角度看,危机意味着商机。前一轮的“红利”微商经过残酷的“清洗”已经消失殆尽了,一些大品牌进入微商只是小范围的试水,大规模的进入只是时间问题,所以,留给我们的“红利”时间不会太多,半年时间是有的,最好的估计是到2017年下半年。
那么,机会来了,红利有了,怎么干?
一、奇点
什么是奇点?是指世界的形成之初,具有形成宇宙中所有物质的势能。
同样,我们在微电商这个新进领域里,也要找这个奇点。那么,如何找到这个奇点呢?
诚然,在寻找定位这个奇点的同时,一定要把握三个要素:第一,天时,要考虑到进入时的各种政策行业风向,如:今微信公众号已经禁止三级分销了,新《广告法》实行后后,今后微信朋友圈的一些微商违法广告也将纳入监管体系,对于朋友圈里比较私密圈子的违法广告,在接到举报之后,将进行相关调查和查处。这些都要注意。第二,地利,要考虑到自己的实力、资源等优势,一定要适合和匹配自己的优势,这样才能事半功倍,否则事倍功半就得不偿失了。第三,人和,要有联盟或者合伙人,如今是共享经济时代了,通过互联网我们可以跨地区、跨行业的互联网结盟,形成统一战线了。
只有具备天时、地利和人和的奇点,才是我们能够切入的点,也可以称之为:爆点,潜力点。
二、连接
随着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的飞速发展,各地区、各行业、各方人彼此之间的连接多了起来。
无论是线下实体店通过店铺与客户连接,还是现有的电商形式,也是侧重于人与物之间的流通,所以才有了一个新名词:物流。我们不可否认这样的情形:今晚下单,明天快递将货送上门,人、物在我们这个时空中交替穿梭连接起来。
对于基于移动互联网的微电商而言,连接更是重中之重,而微电商根植于人与人之间的连接,更是突破了以往电商模式中人与物之间的连接形式,是一条别有洞天的连接通道。
所以,微电商不仅仅是一种简单的连接,更是一种有信任的连接,而又因为信任而产生了生意。
那么,重要的事情来了,一定要做有质量、有效率的连接,这才是微电商要做的事情。假设产品的目标顾客就是健身一族,这个群体在全国范围来看,肯定是足够大的,手上有这样资源的人,又想通过这样的资源赚点钱的人有没有?肯定不少,那么,通过互联网的手段找到这群人,然后大家谈合作就好了,哪个城市里面没有几十上百的运动组合?
如果是单纯从零开始寻找和培养新人,然后再产生生意,这个路径就大大延长了,得不偿失。
三、供应链
我们可以把供应链描绘成一棵枝叶茂盛的大树:生产企业构成树根;代理商则是主杆;分销商是树枝和树梢;满树的绿叶红花是最终用户;在根与主杆、枝与杆的一个个结点,蕴藏着一次次的流通,遍体相通的脉络便是信息管理系统。
而不同的微电商在这供应链中所处的地位,因其自身初始定位有所不同:第一种,微电商企业本身就是生产企业,又布局了微电商体系,这种属于产品驱动型,一旦产品过了兴奋期,而后续产品跟不上,这个体系有可能被瓦解了,所以选择这种方式的一定是要有过硬的产品和研发技术,以及有效的管理机制。第二种,微电商企业处于代理商或者分销商,除非微电商企业强大能够签下独家代理,其实独家的机会不多呢,毕竟生产企业也不傻呢,那么,就要保持一种“寄居蟹”的觉悟,这个时候,一种渠道和人群相结合的渠道品牌倒不失为一个好的选择,毕竟有了足够的人群和渠道之后,也就有了议价权了。还有第三种就是那些林林总总的小微电商了,不值一提。
如今,欧诗漫、韩后、修正药业、立白、舒克等先后步入微电商队伍,这一现象说明各大品牌在“下沉”式营销,通过微信等渠道培养更多客户,他们从微电商行业中看到了新机会,未来微电商的阵容有望加速扩大,而且更加正规化。因此,这个行业留给我们的时间也不多了,这将是一场卓越的微电商“角力战”,幸好,我们都还有机会。
(文/微电商实验室创始人王幍)

出品 |车与轮

编辑 | 吴世杰

网上直播间买轮胎靠谱吗?据了解,近日张先生通过快手直播间花了1800元买了一对轮胎,收货后却傻了眼。当时说好的八九成新的轮胎,结果发回来的竟是两条报废胎!

现场显示,这些轮胎确实已经烂得不像样,都没有了花纹,已经不符合正常使用的标准,而当时卖家发来的视频却像是新胎。

面对投诉和质疑,卖家李先生表示:张先生之前讲价了,所以一分价钱一分货,发过来的货实际就这样。1800怎么可能买到2000多的轮胎?!

据了解,因为直播平台管控力度的不足,我们日常所见的、所用的产品,都常常被造假分子利用。像上述直播间买轮胎被坑的案例还有很多!

直播平台假货泛滥,曾遭央视曝光

1、央视报道快手、抖音两大直播平台销售假货!

2018年3月,中国中央新闻频道曝光了快手、抖音量大直播平台公然造假、售假的视频,引起了绝大数喜欢观看直播平台粉丝的诧异。

视频展示自制口红、粉底的过程,公然贴上名牌商标,留下微信号,转账,发货……在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平台上,除了自制各种“名牌”化妆品,搜索“名表”“原单”等关键词,还能找到大量展示山寨奢侈品的内容。

2、快手平台买轮胎,付完款寄废胎!

2019年4月初,一位名叫“我爱你陕北”的网友在微博爆料,称快手上一位二手胎商家专卖假轮胎!他们让看好轮胎,让你付款,等发回来就是报废轮胎,还把评论关闭,欲盖弥彰!

近日,还有客户在朋友圈爆料:在快手上低价买到的轮胎,拿回家一看竟是四条废胎!

3、男子直播平台买轮胎,数量不符、质量差!

去年,一位李姓男子也在直播平台购买了十条轮胎,结果货到之后发现原本购买到的10条轮胎就到了7条,那剩下的轮胎去哪了?不仅如此,当初所购的轮胎花纹与到货的轮胎花纹也不一致。

李先生立马联系商家就此事讨个说法,但对方表示稍后会为李先生解决此事,卖家始终没有给李先生给出有效的解决措施,之后李先生再次打电话发信息都没有再联系到对方,对方甚至拉黑李先生。

电商直播大行其道,野蛮生长是否存在隐患?

春节过后,因为疫情的原因,实体经济受到重创,然而有一个行业却乘上了龙卷风,那就是“电商直播带货”。这种新的带货方式,自2019年起大范围渗透到广大消费者的日常生活中。报告显示,约有46%的用户每周都会观看电商直播。

庞大的用户群,为电商直播的火速崛起提供了丰沃土壤。对此,招商证券调研数据预测,2019年直播电商总GMV(成交总额)约超3000亿,未来有望达到万亿体量。近期,就连快50岁的资深互联网人罗永浩也宣布进军电商直播。直播带货这一玩法,在2020年已进入野蛮生长的时期。

然而,正是因为直播平台让许多人看到了商机,曾经鱼龙混杂、没有资质的个体电商、微商也纷纷入驻直播平台。2018年10月,“抖商”概念正式兴起,主要源于微商大佬高调进军抖音。当前的抖音已不再是传统的抖音,而是商铺与抖音结合成为“抖商”。

众所周知,国内有一部分微商售卖的产品常常价格混乱、质量堪忧,众多消费者也是深受其害。当下,3000万微商群体转战直播平台,埋下了缺乏监管、货源渠道不明、产品真假难辨等一系列隐患。

1、信息混杂:

直播平台把产品的亮点和优势通过视频展现的行驶呈现在观众的眼前,很少有将产品的保质期、生产日期、出厂时间列举,但介绍产品的特点则非常多,信息混杂多样。

2、缺乏监管:

此外,一个介绍产品的短视频中,会列举产品种类以及销售方的微信号。很多不法商贩也是通过添加微信号的方式售卖假货产品,但在这一方面上,直播平台在产品销售环节上根本没有监管,以致于造成了假货肆无忌惮的销售。

3、售后维权难:

目前许多直播带货者多以个人的形式在经营,而非企业。如果经不法商贩将消费者拉黑后,消费者很难再联系到商家,消费者买到假货产品想要维权,则难上加难!

有业内人士分析:2020年直播带货是流量时代的红利,但流量永远只是管道,人和货才是关键。电商直播在疯狂挤压实体店生意、不断野蛮生长的同时,并没有将透明的渠道、完善的售后及质量的保障带给消费者,而是在充分挖掘人性的贪婪。

轮胎直播带货,要鼓励也要警惕

目前,轮胎行业营销视频化、直播化已是大势所趋。面对正在兴起的轮胎直播带货风潮,我们一方面要鼓励,另一方面也要警惕。

首先,我们应鼓励正规授权的经销商、店主、轮胎企业直播卖货。因为在渠道正规的情况下,轮胎直播可以帮助实体店、经销商和企业更好地获取客户信任。以成本更低、效率更高的方式引进、转化更多有效客流。

在鼓励有资质者入局的同时,作为消费者也要警惕无资质、无背景、无授权的微商、电商直播带货。至于那些以超低市场价为主要噱头直播营销的不良商家,更要小心。好的轮胎除了贵其他什么都好,便宜轮胎除了便宜,其他什么都不好。一分价钱一分货,用白菜的价格是买不到人参的!

有人说,2020年是轮胎行业直播带货元年。对此你怎么看?是选择支持并加入,还是抵制和反对呢?欢迎在下方留言评论!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微商和电商基本差不多,因为现在用电商的资源用来做微商,效果也是非常好。微商是借用互联网平台的一种传统渠道销售,所以电商可以是前端,当客户积累起来后可以用微信进行维护和管理。只是运营方式的差别,微商前期投入较小,电商前期投入大一点

主要可从事的工作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技术类人才岗位方向细分:

1、电子商务平台设计(代表性岗位:网站策划/编辑人员):主要从事电子商务平台规划、网络编程、电子商务平台安全设计等工作。

2、电子商务网站设计(代表性岗位:网站设计/开发人员):主要从事电子商务网页设计、数据库建设、程序设计、站点管理与技术维护等工作;

3、电子商务平台美术设计(代表性岗位:网站美工人员):主要从事平台颜色处理、文字处理、图像处理、视频处理等工作。

(二)、商务类人才岗位方向细分:

1、企业网络营销业务(代表性岗位:网络营销人员):主要是利用网站为企业开拓网上业务、网络品牌管理、客户服务等工作。

2、网上国际贸易(代表性岗位:外贸电子商务人员):利用网络平台开发国际市场,进行国际贸易。

3、新型网络服务商的内容服务(代表性岗位:网站运营人员/主管):频道规划、信息管理、频道推广、客户管理等。

4、电子商务支持系统的推广(代表性岗位:网站推广人员):负责销售电子商务系统和提供电子商务支持服务、客户管理等。

5、电子商务创业:借助电子商务这个平台,利用虚拟市场提供产品和服务,又可以直接为虚拟市场提供服务。

(三)、综合管理人才岗位方向细分:

1、电子商务平台综合管理(代表性岗位:电子商务项目经理):这类人才要求既对计算机、网络和社会经济都有深刻的认识,而且又具备项目管理能力。

2、企业电子商务综合管理(代表性岗位:电子商务部门经理):主要从事企业电子商务整体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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