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在关注跨境电商税收新政?

还在关注跨境电商税收新政?,第1张

所谓“人肉代购”,就是通过海外归国人员将购买物品带入国内。人肉代购的参与者主要是空姐、导游和留学生。同时也有一些家境较优越的网友利用旅行、度假、购物的机会,从国外代购一些商品。
3月24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6〕18号),宣布自2016年4月8日起,中国将实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企业对消费者,即B2C)进口税收政策,并同步调整行邮税政策。

上述新政明显缩小了跨境电商的税收优势,此举在短期内可能会让部分消费需求涌入人肉代购、非正规直邮等渠道。
为了配合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新政的施行,把一碗水端平,两条海关新公告果然陆续出台:
1、严查人肉代购行李:不合规定的行李,扣!
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14号(关于暂不予放行旅客行李物品暂存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9号)等规定,现就海关暂不予放行旅客行李物品暂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旅客携运进出境的行李物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暂不予放行:
(一)旅客不能当场缴纳进境物品税款的;
(二)进出境的物品属于许可证件管理的范围,但旅客不能当场提交的;
(三)进出境的物品超出自用合理数量,按规定应当办理货物报关手续或其他海关手续,其尚未办理的;
(四)对进出境物品的属性、内容存疑,需要由有关主管部门进行认定、鉴定、验核的;
(五)按规定暂不予以放行的其他行李物品。
海关暂不予以放行的行李物品,可以暂存。
上述暂不予放行物品不包括依法应当由海关实施扣留的物品。
二、暂不予放行的行李物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可以要求旅客当场办理退运手续,或者移交相关专业机构处理,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旅客承担。
(一)易燃易爆的;
(二)有毒的;
(三)鲜活、易腐、易失效等不宜长期存放的;
(四)其他无法存放或不宜存放的情形。

三、对暂不予放行的行李物品办理暂存的,海关应当向旅客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不予放行旅客行李物品暂存凭单》(以下简称《凭单》,样式详见附件),旅客核实无误后签字确认。
四、交由海关暂存的物品有瑕疵、损毁等情况的,海关现场关员应当在《凭单》上予以注明,并应当由旅客签字确认。对于贵重物品或疑似文物等物品,海关可以采用拍照、施封等办法进行确认。
五、旅客办理物品的提取手续时,应当向海关提交《凭单》原件并出示旅客本人有效的进出境证件。旅客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物品提取手续的,接受委托的代理人应当向海关提交《凭单》原件、旅客本人出具的书面委托书、旅客有效的进出境证件复印件,并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的 *** 件。
六、海关暂不予放行的物品自暂存之日起三个月内,旅客应当办结海关手续。逾期不办的,由海关依法对物品进行处理。需要有关主管部门进行认定、鉴定、验核的时间不计入暂存时间。
七、本公告自2016年6月1日起施行。
2、堵住邮政快件通道
不少业内人士判断,海关上线新快件系统,目的很可能是要加强对这部分商品的监管,相关部门势必将加大监管及抽查力度,提高抽检率。
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19号(关于启用新快件通关系统相关事宜的公告)
为规范海关对进出境快件监管,加大信息化技术运用,提高通关效率,方便进出境快件通关,海关总署决定,自2016年6月1日起,正式启用新版快件通关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新快件系统),原快件通关管理系统中的报关功能同时停止使用。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新快件系统适用于文件类进出境快件(以下简称A类快件)、个人物品类进出境快件(以下简称B类快件)和低值货物类进出境快件(以下简称C类快件)报关。其中:
A类快件是指无商业价值的文件、单证、票据和资料(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予以征税的除外)。
B类快件是指境内收寄件人(自然人)收取或者交寄的个人自用物品(旅客分离运输行李物品除外)。
C类快件是指价值在5000元人民币(不包括运、保、杂费等)及以下的货物(涉及许可证件管制的,需要办理出口退税、出口收汇或者进口付汇的除外)。
二、A类快件报关时,快件运营人应当向海关提交A类快件报关单(格式详见附件)、总运单(复印件)和海关需要的其他单证。
B类快件报关时,快件运营人应当向海关提交B类快件报关单(格式详见附件)、每一进出境快件的分运单、进境快件收件人或出境快件发件人 *** 影印件和海关需要的其他单证。B类快件的限量、限值、税收征管等事项应当符合海关总署关于邮递进出境个人物品相关规定。
C类快件报关时,快件运营人应当向海关提交C类快件报关单(格式详见附件)、代理报关委托书或者委托报关协议、每一进出境快件的分运单、发票和海关需要的其他单证,并按照进出境货物规定缴纳税款。进出境C类快件的监管方式为“一般贸易”或者“货样广告品A”,征免性质为“一般征税”,征减免税方式为“照章征税”。
快件运营人按照上述规定提交复印件(影印件)的,海关可要求快件运营人提供原件验核。
三、通过快件渠道进出境的其他货物、物品,应当按照海关对进出境货物、物品的现行规定办理海关手续。
四、自本公告施行之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快件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04号公布,第147号、第198号修改)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第、第十三条暂停执行;《海关总署关于进境KJ3类快件的申报规范、快件渠道进出境个人物品监管有关问题的公告》(海关总署2009年第39号公告)、《海关总署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快件报关单申报内容进行调整的公告》(海关总署2010年第41号公告)同时废止。
这势必增加海淘代购被税的风险!
何为“自用、合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54号》规定:
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用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酒精制品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
对于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
事实上,各地海关此前已多次提醒过,旅客进出境携带的物品要在“自用合理数量”。
这次海关总署再度发文重申这一精神的同时,还明确了诸多执行细节,将便于地方执行。
在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政策新政出炉的当下,海关总署重申上述要求,也可以视为严打海淘代购的一种信号。
据传,有民众清晨5时30分抵达机场时,海关工作人员就在上班了。“无申报通道”是关着的,全部人必须得走“申报通道”过机器检查,哪怕手中仅仅只有手提袋也可能检查。
只要扫出来有名包、名表,基本上都跑不了,还会调来托运行李一起来接受检查。并且很多东西就算没有吊牌,但海关只要看是新的、贵重的就扣了。
尤其是包包和手表,千万不能带。一旦被机场海关查到,包你连本带利全泡汤。
此举一出,海淘代购的风险和成本可谓是越来越高!费钱、费事、费心的海淘还能获得剁手族们的青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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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来没见过这么着急出台的政策。”李响说。由于新政出台时间紧急,没有给各个电商平台留出足够的过渡期,对跨境电商现有模式造成了巨大冲击。“新税改革前夜公布白名单,前台后端好多数据都要进行修改,此前进行的备货也可能会产生较大损失。”

2016年2月开始,包括蜜芽、小红书、聚美优品等在内的多家跨境电商国际贸易部门相继接到了海关方面的初步沟通,确认将从4月起对跨境电商征税。

3月24日,相关三部委发布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新税制。此时,人们关心的重点是征税后,商品价格的上涨对消费者的影响,各个电商平台还专门成立了应对小组,讨论涨价部分是由电商平台承担,还是与消费者按比例分担。

然而,4月7日晚,距离“新政”出台前几个小时,财政部在官方网站上挂出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 (正面清单)。这一批正面清单包括了1142个8位税号商品,涵盖了部分食品饮料、服装鞋帽、家用电器以及部分化妆品、纸尿裤、儿童玩具、保温杯等商品。但多款热销的产品,包括液态奶、生鲜、保健品等都未被包含在内。

政策来得太突然,各个电商平台一下子感觉到有点儿懵。跨境电商忧心忡忡,一家化妆品电商平台的副总裁何聪在朋友圈调侃写道:2011年做电商,2016年,卒。

“不让卖”成为当时人们讨论的重点。作为政府公关负责人的李响,积极与相关政府部门进行沟通,政府部门也给予了积极的回应。一周之后,4月15日深夜,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13个部门共同发布了第二批正面清单,此次新增了151个税号产品,并对此前备注模糊的“医疗器械相关产品”、“保健食品相关产品”以及“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相关产品”进行了解释。

第二批正面清单出台后,何聪删去了之前的那条朋友圈,对新政开始抱有乐观的态度,等待着政府进一步调整。

很快,何聪就发现自己过于乐观了。第二批正面清单出台后,政策调整似乎暂时停止了。李响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对方的回复是:舆论反应的问题不都解决了吗

“征税、清单都不是关键问题。关键问题是,按照一般贸易进口要求,我们的货根本进不了关。”李响说,公司的仓库库存一般控制在一个月内,所以到5月中旬,公司就要面临大规模断货。

近两年来,基于政策和人口红利,跨境电商进入了井喷式发展,蜜芽、洋码头、小红书等跨境电商在近两年都完成多轮融资,相继踏入独角兽俱乐部。而天猫、京东、聚美优品等电商巨头也在积极布局全球购业务。

据海关统计,2015年,7个试点城市跨境电商合计进口155亿元人民币,是2014年的145倍。而2015年中国消费者在境外消费12万亿元,与2014年相比增长了43%。按照计划,跨境电商将成为中国财政收入的一个重要来源。

然而,实际情况的发展却与计划产生了重大的偏差。

李响表示,对于跨境电商而言,真正的危机隐藏在对4月8日后发运商品的监管要求中。

按照新政规定,4月8日以后发运的商品,必须按照一般贸易要求提供通关单,化妆品、保健品等商品还须在食药总局注册备案。

作为关键的“通关单”,也就是入境货物通关单,是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授权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法对列入《检验检疫法检目录》,以及虽未列入《检验检疫法检目录》但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明确需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境货物及特殊物品等签发的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已办理报验手续的证明文书。

涉及法检的货物(监管条件下监管代码为A的),需要向国检部门报检,填报《入境货物报检单》。以化妆品为例,需要提供原产地证、合同、发票、装箱单、提(运)单、进口化妆品标签检验相关资料(化妆品中文标签样张和外文原标签及翻译件及化妆品成分配比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备案证书)、报检委托书等十多项外贸单证。

完成报检后,国检部门出具通关单(无纸化通关后,出具的是通关单号),再向海关进行报关。在海关通关系统录制报关单的时候,涉及法检的货物如果没有通关单,会退单(申报不通过)。

2015年版本《检验检疫法检目录》中,进境需要法检的类目有4562个,而跨境进口电商两批清单1293个类目中,99%以上需要法检,出具通关单。

李响指出,跨境电商在实际通关中会遭遇两个比较大的困难。

首先,原来跨境电商入境,也有城市口岸需要提交通关单,但是基本上提供的随附单据都以装箱清单、合同、发票、提单等单据为主。而一般贸易中各类目需要提交的随附单据,由于目前跨境电商一个重要的进货途径是“扫货”模式,也就是直接在海外的商场、店铺内以当地消费者的价格进行大量购买,对于扫货模式获得的商品,很难提供原产地证明等外卖单证。

“如果,我们能够拿到一般贸易通关单,那我们直接就从事一般贸易,而不做跨境电商了。”李响说,根据相关的政策,一般贸易进口的商品多是按照重量收税,但是跨境电商涉及的货品,则需要按照数量和单价收税,远高于一般贸易的税收。

其次,一般贸易备案周期太长,以保健品为例,目前在食药监总局备案查询的不过700多个,而新品申请时间长达1~2年,显然不利于讲究时效竞争的电商模式。而为了降低库存风险,以往跨境电商采购通常使用多批次少量的采购方式,但现在,保健品每个SKU备案费用在50万~100万,让电商平台感到力不从心。

各个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综试区”)的统计显示,从4月8日新政实施到4月15日,进口单量出现第一波锐减,郑州、深圳、宁波、杭州等综试区进口单量分别比新政前下降70%、61%、62%、65%。

4月15日之后,随着海关总署允许4月8日前发运的商品按原有通关程序进口,各综试区进口单量有所回升,郑州、深圳、宁波、杭州等综试区进口单量分别回到新政前的55%、62%、65%、71%。

“进口单量虽然远未恢复到新政前水平,但进口税收开始有大幅提升,使有关部门误认为新政负面影响正在消除。”李响说,进口单量回升是基于跨境电商销售库存商品,一些电商担心政策变化,甚至出台促销措施,抓紧清理库存。而由于各地海关、质检严格执行新规,4月8日以后发运的商品,除纸尿裤、枕头、水杯、奶瓶等少数非法检商品还能进口外,超过95%以上的商品已经不能进口,大量货柜开始积压在码头、空港。

进口减少,直接影响了各个保税区,部分综试区开始裁员。以郑州综试区为例,区内电商企业一线员工从新政前的最高6000人急剧减少到700人左右,大企业包装线从4条减少到1条,小企业基本停工待业,配套的快递、仓储、运输工人处于半歇业状态。

电商平台、保税区、仓配等跨境电商的各个环节都感受到了生死存亡的压力。这个压力也让这些平时在各个环节互相竞争的对手们联合起来。4月中旬,以聚美优品、蜜芽宝贝、小红书等为代表的跨境电商平台,以郑州保税区为代表的保税区,菜鸟物流都派出了高层甚至是创始人参加在香格里拉召开的一次闭门会议。

各个从业者的态度不一,一些人主张更激进地与部委沟通,也有一些人的态度相对保守。“我们都很快发现吃不消了。”李响说。

情势仍不明朗,各电商平台也在寻求积极自救。直邮是一条出路,但境外仓的租金也开始上涨,中国香港(保税)仓的已经涨价30%~50%。一部分跨境电商平台开始尝试转型,走高端旅游的路线。但对于一些已经过了独角兽级别的企业而言,短时间就要完成转型,谈何容易。

“我能想到的结局就是大规模裁员。”李响说,人们仍对政策调整抱有一丝希望,希望政策还能调整。

“不论是转型,还是相关部委应该明确跨境电商B2C平台在行业内到底扮演什么角色,我们都希望能至少给我们一年的缓冲期。”一家在新政前刚刚获得C轮融资的跨境电商平台的相关负责人林琳说。

据说,这家电商因为新政的影响,估值在一个月内就已经腰斩,投资人也深感无奈。

(注:文中李响、何聪、林琳均应要求为化名。) 原文刊登于《财经天下》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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