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般贸易和跨境电商贸易的区别是什么?

请问一般贸易和跨境电商贸易的区别是什么?,第1张

一、性质不同

一般贸易进口属于进口贸易,大多数是企业之间的一种商业行为,因此需要进出口合同、发票等基本商业单据,还需要提单等一系列货运单据。

跨境电子商务面对的在一般是直接的消费者,而对于一般消费者而言,完成进口货物的通关是一件非常耗时耗力的事情,同时对于海关来说,也需要占用大量的行政资源。

跨境电子商务从本意上是国家想对跨境电子商务实现有效监管,消除“海淘”、“海代”等对进口市场的冲击,进行规范性的引导。

二、税收制度不同

首先引入一个关键词“税制”,与大多数国家不同,我国在进出口环节实行的并非单一税制,对于进境商品,区分性质征收:货物税和物品税。

货物税就是针对一般进出口贸易行为产生的进出境货物所征税,其征税标准是《税则》,包括确定税号、完税价格、监管证件等一系列行为,征收的税种包括关税、增值税、消费税。

双反税等等。物品税则是指对个人携带进出境的行李物品、邮寄物品征收的税(《海关法》第46条),征税标准是《进境物品税目表》,分商品类别,确定几档征税,征收的税种就是进境物品税(行邮税)。

跨境电商常接触的一个词“保税备货”,关于这个问题,比较复杂。

规范的说法是“保税进、行邮出”(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56号有详细解释),简单说就是商品免税进入保税区,出区时候征收行邮税。关于进境货物税和物品税,孰高孰低不能一概而论,但总体从税额上来说,物品税可能较低。

三、监管方式同

新政提出要在跨境电商邻域推行一般贸易监管模式,在跨境电商行业引发了一场强震,并有可能成为压死综合试验区内跨境电商“正规军”的最后一根稻草。

一般贸易进口的监管更严格,手续要求更严格、更繁琐,耗时更长。

关于一般贸易检验检疫的繁复,以食品为例:办理通关单需随附原产地证书、卫生证书、食品成分分析表、进口许可证、企业首次进口食品类的进口声明、出入境食品包装备案书、安全性评估材料等10余种单据。

还需办理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境外出口商备案等前置性审批,不仅手续繁杂、办理时间长,且未能满足前置性审批条件的商品将无法进口。

四、环节不同

在外贸电商时代,进出口的环节并没有任何缩短或改变,而跨境电商则要求尽量减少或缩短各种环节以尽量降低中间成本。

五、交易方式不同

在外贸电商时代,交易都是在线下完成的,而跨境电商则大多在线上直接完成交易。

六、税收不同

外贸电商体现的是传统的一般贸易,涉及到复杂的关税、增值税及消费税等,而跨境电商面临的税收一般就要简单很多,如很多只涉及行邮税而已。

七、经营模式不同

外贸电商的基本模式是B2B,而跨境电商的主流模式却是B2C。

显然,跨境电商的确不等于外贸电商,跨境电商体现的是一种与传统的外贸电商有极大不同的新型的运行模式;只不过广义的跨境电商也包含了外贸电商而已。

扩展资料

跨国电子商务贸易具有如下特征(基于网络空间的分析)

一、全球性(GlobalForum)

网络是一个没有边界的媒介体,具有全球性和非中心化的特征。依附于网络发生的跨境电子商务也因此具有了全球性和非中心化的特性。电子商务与传统的交易方式相比,其一个重要特点在于电子商务是一种无边界交易,丧失了传统交易所具有的地理因素。

互联网用户不需要考虑跨越国界就可以把产品尤其是高附加值产品和服务提交到市场。网络的全球性特征带来的积极影响是信息的最大程度的共享,消极影响是用户必须面临因文化、政治和法律的不同而产生的风险。

这种远程交易的发展,给税收当局制造了许多困难。税收权力只能严格的在一国范围内实施,网络的这种特性为税务机关对超越一国的在线交易行使税收管辖权带来了困难。而且互联网有时扮演了代理中介的角色。

二、无形性(Intangible)

网络的发展使数字化产品和服务的传输盛行。而数字化传输是通过不同类型的媒介,例如数据、声音和图像在全球化网络环境中集中而进行的,这些媒介在网络中是以计算机数据代码的形式出现的,因而是无形的。

以一个e-mail信息的传输为例,这一信息首先要被服务器分解为数以百万计的数据包,然后按照TCP/IP协议通过不同的网络路径传输到一个目的地服务器并重新组织转发给接收人,整个过程都是在网络中瞬间完成的。

电子商务是数字化传输活动的一种特殊形式,其无形性的特性使得税务机关很难控制和检查销售商的交易活动,税务机关面对的交易记录都是体现为数据代码的形式,使得税务核查员无法准确地计算销售所得和利润所得,从而给税收带来困难。

三、匿名性(Anonymous)

由于跨境电子商务的非中心化和全球性的特性,因此很难识别电子商务用户的身份和其所处的地理位置。在线交易的消费者往往不显示自己的真实身份和自己的地理位置,重要的是这丝毫不影响交易的进行,网络的匿名性也允许消费者这样做。

在虚拟社会里,隐匿身份的便利迅即导致自由与责任的不对称。人们在这里可以享受最大的自由,却只承担最小的责任,甚至干脆逃避责任。这显然给税务机关制造了麻烦,税务机关无法查明应当纳税的在线交易人的身份和地理位置,也就无法获知纳税人的交易情况和应纳税额,更不要说去审计核实。

该部分交易和纳税人在税务机关的视野中隐身了,这对税务机关是致命的。以eBay为例,eBay是美国的一家网上拍卖公司,允许个人和商家拍卖任何物品,到目前为止eBay已经拥有15亿用户,每天拍卖数以万计的物品,总计营业额超过800亿美元。

四、即时性(Instantaneously)

对于网络而言,传输的速度和地理距离无关。传统交易模式,信息交流方式如信函、电报、传真等,在信息的发送与接收间,存在着长短不同的时间差。而电子商务中的信息交流,无论实际时空距离远近,某些数字化产品(如音像制品、软件等)的交易,还可以即时清结,订货、付款、交货都可以在瞬间完成。

电子商务交易的即时性提高了人们交往和交易的效率,免去了传统交易中的中介环节,但也隐藏了法律危机。在税收领域表现为:电子商务交易的即时性往往会导致交易活动的随意性,电子商务主体的交易活动可能随时开始、随时终止、随时变动,这就使得税务机关难以掌握交易双方的具体交易情况。

五、无纸化(Paperless)

电子商务主要采取无纸化 *** 作的方式,这是以电子商务形式进行交易的主要特征。在电子商务中,电子计算机通讯记录取代了一系列的纸面交易文件。用户发送或接收电子信息。由于电子信息以比特的形式存在和传送,整个信息发送和接收过程实现了无纸化。

无纸化带来的积极影响是使信息传递摆脱了纸张的限制,但由于传统法律的许多规范是以规范“有纸交易”为出发点的,因此,无纸化带来了一定程度上法律的混乱。

六、快速演进(RapidlyEvolving)

互联网是一个新生事物,现阶段它尚处在幼年时期网络设施和相应的软件协议的未来发展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但税法制定者必须考虑的问题是网络,象其他的新生儿一样,必将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和无法预知的方式不断演进。

基于互联网的电子商务活动也处在瞬息万变的过程中,短短的几十年中电子交易经历了从EDI到电子商务零售业的兴起的过程,而数字化产品和服务更是花样出新,不断的改变着人类的生活。

而一般情况下,各国为维护社会的稳定,都会注意保持法律的持续性与稳定性,税收法律也不例外。这就会引起网络的超速发展与税收法律规范相对滞后的矛盾。如何将分秒都处在发展与变化中的网络交易纳入税法的规范,是税收领域的一个难题。

网络的发展不断给税务机关带来新的挑战,税务政策的制定者和税法立法机关应当密切注意网络的发展,在制定税务政策和税法规范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一般贸易

百度百科—跨境电子商务

有限制的,必须是个人自用而且一些电子产品是除外的。
1,进口产品申报价值需要符合市场价值。不存在样品、礼品等零价值。海关有足够的产品价格信息。
2,属于人个自用的,5000元物品随身携带,不需报关,不用交关税。但海关规定一些电子产品除外,IPAD, IPHONE,相机等除外。
3,属于个人自用的,快递进口的。个人限进口额1000元以内,交纳行邮税。低于50元行邮税的免交税。高于50无行邮税的,交纳行邮税。
4,跨境电商为个人进口的,单次不超过2000元,交纳行邮税,交税同上第3条。
5,不属于个人自用的,无论金额,需要一般贸易进口。31, 低于5000元人民币,可以由物流代交关税增值税,不用正式报关,由物流向收件人代收。32,高于5000元的必须正式报关,提供发票,装箱单,合同等。
6,具体产品可否进口到中国大陆,可否交行邮税进口,可否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以及行邮税,关税,增值税等税率由海关编码确定。
:国际快递报税 1如果邮寄的东西没有超过1000限值的话,是不收关税的。
2如果邮寄商品价值超过免税金额,则有可能需要为商品交纳关税,化妆品的关税目前为10%-20%不等。关税为超出部分关税,即按照超出免税为总额来额计算关税。
3对于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如果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稽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4如果货值较低的货品,快递公司一般是不要求客户报关的,但是一旦货品价值超过我国海关限制大概USD600左右货值,或重量超过100KG,报币种货值超过5000RMB的,就需要报关,而通常TNTDHL联邦这些国际快递公司都要求客户自己提供商业发票,报关单据。 如果没有进出口权的中小企业,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就必须找进出口公司代理出口买单从而解决国际快递中货值较高需要报关的难题。

电商指的是交易所有过程的电子化,也就是利用网络实现所有商务活动业务流程的电子化。
电商网站为客户提供电子商务服务的技术与资源,为中小企业提供网络营销服务。近些年电商发展迅猛,现在电子商务的范围波及人们的生活、工作、学习及消费等广泛领域,随着科技发展,电商逐渐往智能化,规范化,大众化,区域化,国际化发展发展,近年跨境电商发展得到大力支持,很多新起电商开始往跨境发展,实现“走出去”面向全球消费者。现还有社交电商类盈利模式主要是销售及渠道盈利,
会员收费制, 构建平台生态圈盈利现在正是电商时代,电商是一个不错的选择,薪资待遇也是有极大的空间。

个人行邮是指个人物品直邮清关。个人行邮也是需要缴纳行邮税,税率根据品类分为15%、30%、60%三挡。通用税费在50元以下,不用交税。

个人行邮是国家政府针对各跨境电商所处的新政策,产品必须有支付信息,物流信息,订单信息,收货人必须为个人 符合自用的范围。能走行邮的企业目前有以下几种 转运公司,代购平台,电商平台,如果贸易商的顾客是电商,那么可以让电商出示三种信息也可以 *** 作行邮。

在谈及个人行邮的时候,人总会想到“直邮”这个定义。很多人会对这两者的区别产生迷惑。直邮,英文简称DM。直邮是通过国际快递直接发到客户手上,在中间不存在第三方中转。在国外大多数网站,只支持本国购物,所以你需要第三方平台-转运公司,提供寄收件的服务。

假如你在国外网站购物的时候,填写的地址是当地的地址,这地址是第三方中转提供给你的地址,你把东西寄到这个地址后,第三方中转再打包空运到我们国家,这就是中转。

而直邮只需要填写你自己在国内真正的地址,无需第三方中转。

跨境电商、海淘、海外代购不是同一个概念。

跨境电商,是指交易主体在不同关境,使用电子商务平台来实现交易和支付结算,再用跨境物流来送达商品,使交易完成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跨境电商是在网络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拥有独特价值标准和行为模式的网络空间深刻地影响着跨境电商,使其与传统的交易方式有所区别。

海淘就是自己通过支持双币结算的 *** ,从国外购物网站购买东西,寄回国内的一种购物方式,它不需要其他商家购买,不收取中介费,价格相对便宜,但实际 *** 作起来比较困难。一般真正的海淘,需要自己注册转运公司,将你所购买东西,先寄往转运公司在该国家的地址,再让转运公司转寄回国内,其过程比较长。

代购是指通过中介机构或者代购者,从国外网站、商场、商店购买商品,直邮、转运或个人带回给你的一种消费方式,中间商或者代购者会收取一定的佣金,海外代购则是商品尚未在国内上市,或者其价格比当地的便宜,让人通过快递发货或者直接携带回来。

跨境电商与代购的主要区别:


1、缴税与否。海外代购不缴税,其实可以说是一种偷漏税行为,几年前海外代购数量较少,海关监管较松。而跨境电商依法缴税,受到国家政策的鼓励与支持,国家在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跨境电商只缴纳行邮税,相比一般贸易货物征收关税、增值税、消费税,税收成本降低不少

2、经营主体不同。海外代购的主体一般是个人,跨境电商主体是资质企业。

3、业务范围。跨境电商除了与海外代购相对应的企业对消费者业务外,还有企业对企业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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