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大学生跨境电商创业?

杭州市大学生跨境电商创业?,第1张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促进本市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杭州跨境电商综试区)。杭州跨境电商综试区覆盖本市行政区域。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跨境电子商务,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进行的,或者交易标的跨越关境的电子商务活动。第四条 本市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应当坚持先行先试、循序渐进、创新发展、依法规范的原则,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的机制。第五条 本市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应当体现线上集成、跨境贸易、综合服务的主要特征,提高物流通关渠道、单一窗口信息系统、金融增值服务的水平,推动通关、检验检疫、外汇、税务、商务、物流、金融等一体化,促进线上单一窗口综合服务平台和线下综合园区平台联动发展,建成投资贸易便利、监管服务高效、法治环境优化的全国跨境电子商务创业创新中心、服务中心和大数据中心。第二章 管理体制第六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跨境电子商务建设领导协调机制,加强对跨境电子商务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依法制定与跨境电子商务建设、发展、管理有关的政策,定期研究重大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制定、落实阶段性目标,协调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建设工作和创新发展。第七条 市人民政府设立的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跨境电商综试办),负责杭州跨境电商综试区的建设和统筹管理工作,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下列职责:(一)执行有关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工作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省和市有关政策,研究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有关问题,与海关、检验检疫、外汇管理、税务等部门配合协作,简化优化监管流程,推动体制机制创新,探索构建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管理制度和规则;(二)编制杭州跨境电商综试区的发展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三)统筹杭州跨境电商综试区线下园区的功能布局,协调、督促线下园区的建设与管理,负责杭州跨境电商综试区招商网络建设工作,指导全市跨境电子商务招商引资工作;(四)组织开展跨境电子商务领域交易、支付、物流、通关、退税、结汇等环节的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等方面的创新研究,推动跨境电子商务交易规则和标准的形成;(五)负责跨境电子商务信息化工作,组织实施单一窗口综合服务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建立信息交换共享机制,构建跨境电子商务信用评价和统计监测体系,实施信用评价、分类分级监管,推动信息流、资金流、货物流之间的信息互联互通;(六)负责跨境电子商务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全流程的专业风险分析,防控经济风险、技术风险和交易风险;(七)组织开展跨境电子商务金融服务和智能物流体系建设工作,推动跨境电子商务与仓储、物流、金融等产业的融合发展;(八)负责跨境电子商务人才体系建设;(九)履行市人民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明确跨境电子商务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推动本行政区域内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第八条 海关、检验检疫、外汇管理、税务等部门在本市设立的跨境电子商务工作机构(以下统称驻区机构),依法履行有关管理职责。市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和有关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管理工作。第九条 市跨境电商综试办应当与驻区机构、有关部门建立合作协调和联动工作机制,为驻区机构和有关部门依法监管提供必要的保障,研究解决杭州跨境电商综试区发展中的问题。第十条 鼓励跨境电子商务经营者、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等建立行业自律体系,发挥行业组织自治作用。跨境电子商务行业自治组织应当研究跨境电子商务行业发展方向,探索行业发展规律,推动制订和实施行规行约、行业质量标准等,规范经营行为,依法维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和本行业的声誉,引导跨境电子商务规范化发展,促进公平竞争。第三章 发展规划第十一条 全市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规划由市跨境电商综试办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促进跨境电子商务规范发展的要求编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全市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应当明确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核心区、产业应用经济圈和产业发展带,形成全域覆盖的总体布局。

中国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是中国设立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性质的先行先试的城市区域,旨在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支付、物流、通关、退税、结汇等环节的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通过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和协同发展,破解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体制性难题,打造跨境电子商务完整的产业链和生态链,逐步形成一套适应和引领全球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管理制度和规则,为推动中国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2015年3月,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2016年1月,国务院批复同意在天津、上海、重庆、合肥、郑州、广州、成都、大连、宁波、青岛、深圳、苏州等12个城市新设一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2018年7月1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 会议决定,推动跨境电商在更大范围发展,择优选择电商基础条件好、进出口发展潜力大的地方,并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倾斜,在北京、呼和浩特、沈阳、长春、哈尔滨、南京、南昌、武汉、长沙、南宁、海口、贵阳、昆明、西安、兰州、厦门、唐山、无锡、威海、珠海、东莞、义乌等22个城市新设一批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

截止到2019年5月25日为止跨境电商试点城市15个,跨境电商综合保税区35个。

跨境电商试点城市:

6+1试点,第一批,5家是宁波、郑州、上海、重庆、杭州,后续又上来广州和深圳7家/天津、福州、平潭/合肥、成都、大连、青岛和苏州共15家获批了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城市。

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杭州第一个,青岛等第二批,威海等分三批,1+12+22共35个。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遍布全国。

杭州、天津、上海、重庆、合肥、郑州、广州、成都、大连、宁波、青岛、深圳、苏州,北京市、呼和浩特市、沈阳市、长春市、哈尔滨市、南京市、南昌市、武汉市、长沙市、南宁市、海口市、贵阳市、昆明市、西安市、兰州市、厦门市、唐山市、无锡市、威海市、珠海市、东莞市、义乌市。

扩展资料

免税新规

2018年10月1日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海关总署日前联合发文明确,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电商出口企业出口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的货物,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试行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

第一,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在综试区注册,并在注册地跨境电子商务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登记出口日期、货物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

第二,出口货物通过综试区所在地海关办理电子商务出口申报手续。

第三,出口货物不属于财政部和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决定明确取消出口退(免)税的货物。

通知明确,海关总署定期将电子商务出口商品申报清单电子信息传输给国家税务总局。各综试区税务机关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清分的出口商品申报清单电子信息加强出口货物免税管理。

通知指出,具体免税管理办法由省级税务部门商财政、商务部门制定。各综试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商务主管部门应统筹推进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和相关政策落实,加快建立电子商务出口统计监测体系,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跨境电商试点

百度百科-跨境电子商务

云南三个跨境电子商务区分别是昆明红河德宏这三个地方。昆明、瑞丽2个市场采购贸易试点相继获批。云南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是2018年7月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第三批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借力自贸试验区获批、RCEP生效实施、中老铁路开通、全面托管磨憨的机遇,昆明综试区出实招、强落实,一批亮点项目乘势而来,服务体系逐步完善。获批以来,相继成立省、市跨境电商行业协会,认定市级跨境电商产业园区6个,入园企业超过200家,园外服务企业超过400家,引导支持昆明企业在美国、英国、泰国等国家和地区共建设或租用有海关登记备案的海外仓10个。

法律分析:综合试验区是为适应新型商业模式发展的要求,通过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和协同发展,破解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体制性难题,实现跨境电子商务自由化、便利化、规范化发展的综合试验区。
坚持先行先试、循序渐进。突出重点,大胆探索,适时调整,逐步推广,有力有序有效推动综合试验区建设发展;坚持创新发展、有序规范。通过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推动跨境电子商务自由化、便利化、规范化发展,同时,控制好试点试验的风险,保障安全;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
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坚持综合改革、协同发展。加强部门协同协作和相关政策衔接,通过综合改革、集成创新,形成适应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监管服务模式和制度体系,打造跨境电子商务完整的产业链和生态链。
一是有利于应对国际贸易新秩序。发挥我国电子商务位居全球第一梯队的引领优势,抢占跨境电子商务制高点,探索推进“网上WTO”建设,增强我国在全球贸易体系中的话语权。
二是有利于稳增长、促转型。跨境电子商务年均增长30%以上,既是推动外贸增长的新引擎和外贸转型的新捷径,也是鼓励进口消费和拉动内需的新渠道,同时为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更好对接国际市场、以更低成本拓展国际市场提供了可能。
三是有利于推进“一带一路”建设。通过探索建设“网上丝绸之路”,与丝绸之路经济带和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形成线上线下互动格局,为“一带一路”建设注入新的内涵和动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根据官方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8月底,广东省跨境电商综试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备案企业已经达到了35万家,其中包括外贸企业、电商平台、物流企业、电商服务提供商等多个领域的企业。这些企业通过注册备案,可以享受到政策扶持和优惠政策。随着跨境电商的不断发展,相信这个数字还会不断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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