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就淘宝跟京东这类软件那么相似,它们两者在专利上是否已经互相侵权

我想问一下,就淘宝跟京东这类软件那么相似,它们两者在专利上是否已经互相侵权,第1张

专利侵权首先得有授权的专利文件啊,不是产品跟产品比较,是产品跟授权专利比较啊。。。。。。所以说不能直接拿俩产品比较啊。。。。。楼上说源代码的那个应该是软件著作权吧。。。。软件著作权跟专利不是一个东西啊

牛年牛事多。近日,京东物流正式向港交所递交招股申请,虽然有资本对赌的背景,但在牛年开年之际就公布招股书,对京东而言不能不说是一个好兆头。

京东物流是京东集团旗下进行IPO的第三家子公司,另外两家分别是2020年9月在科创板提交招股书的京东数科,2020年12月在港交所上市的京东 健康 。

京东物流自2017年独立运营以来,首次融资记录是在2018年2月,25亿美元的投资方包括高瓴资本、红杉中国、招商局集团、腾讯等多家机构。这笔融资背后的上市对赌协议,要求京东物流必须在三年内完成上市,最后期限是2021年3月。

如今,京东物流向港交所递交招股申请,虽是按部就班的程序所然,但也是京东物流的自身成绩所致。一路走来,虽然一直顶着亏损的帽子,不如顺丰那样体积庞大,但京东物流始终坚持为客户提供更好体验这一初心,不断推进其物流布局,不断加大技术研发应用,其发展之势已不可小觑,主要有一快、一增、一降的特点。究其原因,既有京东在物流行业布局早的原因,更有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新技术新理念在不断发挥着重要作用。

对于物流这样的重资产行业,很多互联网大佬都望而却步,因为物流的仓储、车辆、人员等环节都需要投入大量资金,一旦资金出现流动性风险,甚至会拖垮电商的主业。京东物流连续亏损十几年,引发外界纷纷质疑,但京东不为所动,咬牙坚持,不断优化运营,不断加大技术服务力度,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新技术的助力下,其物流规模体系不断加强。

京东物流已经建立了高度协同的六大网络,分别是仓储网络、综合运输网络、配送网络、大件网络、冷链网络和跨境网络,截至2020年9月30日,已运营800多个仓库,总管理面积约2000万平方米(包括云仓生态平台管理的面积),已在全国18个城市运营28个“亚洲一号”大型智能库(含一个上海无人仓),覆盖几乎中国所有地区、城镇及人口。

积土成山,风雨兴焉;积水成渊,蛟龙生焉。正是在这样的物流规模基础上,京东有了深化服务的能力底气。在此次招股说明书中,京东物流将自己定位为“中国最大的一体化供应链物流服务商”,以此与同行形成定位上的差异化竞争,在具体业务上施行“仓配一体化服务”,努力在仓储及配送服务、大件物品物流服务、物流 科技 服务等业务上,为客户提供一体化供应链物流服务。

从实际表现来看,京东物流正在努力朝其所定位的方向前进。从2020年第三季度单季对比来看,市值5000亿之上的顺丰速运业务收入规模是京东物流三倍之多,但在增速上,市值在500亿以下的京东物流及其他服务营收增速73%,远超顺丰的3404%。

早在改革开放之初,就指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不可否认,京东物流收入增速,也得益于其物流技术理念的不断创新。

在2020年11月举办的京东全球 科技 探索 者大会上,京东首次对外阐释了“京东数智化 社会 供应链”这一全新理念,将以数智化技术连接和优化 社会 生产、流通、服务的各个环节,旨在构建新型基础设施,通过自身数字化能力,降低 社会 成本,提升 社会 各行各业的运行效率。

此前,京东物流大力倡导和践行的“5G智能物流园区”理念,随着5G创新技术在北京亚洲一号率先建成,其高智能、自决策、一体化,推动所有人、机、车、设备的一体互联,包括自动驾驶、自动分拣、自动巡检、人机交互的整体调度及管理,不仅搭建了5G技术在智能物流方面的典型应用场景,在快递投送运行效率上也得到显著提升,客户的感觉就是京东物流“更快更好”,这样的体验让京东物流收获许多回头客,其自身的“私域流量”得以巩固并持续扩大,促进其收入增速。

尝到技术甜头的京东物流并未止步,2021年1月26日,京东物流RFID智能仓储解决方案在重庆渝北大件自动化仓全面应用,此后该项技术将在亚洲一号在内的上百个大件仓推广应用。这标志着京东物流在“以简驭繁”理念的引导下,在大件仓储自动化领域实现了新的突破,能够使仓内盘点效率提升10倍以上,复核效率提升5倍以上,仓库运营的整体效能将增长300%,从以前的“人等快递”,到现在的“快递等人”,这种运行上的效率提升也必将进一步提高其收入的增速。

早在递交招股书之前的2019年,京东物流就正式提出“供应链产业平台(OPDS)”,面向不同属性的产业提供一体化供应链服务,积极推动供应链对产业的数字化改造与技术赋能。2020年初,京东创始人刘强东在公司内部信中重新定义了京东集团,即从“以零售为基础的 科技 服务公司”到“以供应链为基础的技术与服务企业”,可见技术服务在京东的战略地位。

在此基础上,2021年1月,京东发布了《技术重构 社会 供应链—未来 科技 趋势白皮书》,可以看作是其对未来物流的总体筹划和战略前瞻:未来十年,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自主系统、下一代计算是推动5D属性,即Deep Tech(深度技术)、Deep Connectivity(深度链接)、Deep Data(深度数据)、Deep Intelligence(深度智能)和Deep Purposes(深远目的)实现的关键技术,在这五项关键技术上,京东将用数字化、智能化的影响力从产业端全面辐射整个 社会 发展,通过连接数智化技术与产业,打通供应链生产、流通、服务的各个环节,构建数智化 社会 供应链网络。

总的来看,从2018年至2020年第三季度的11个季度,京东物流累计技术投入达到46亿,在总收入中的平均占比达到34%,不仅领先于同行,而且其技术投入呈不断增长趋势。

在技术创新方面,截至2020年12月31日,京东物流已拥有超过4400项专利及计算机软件版权(含申请中),其中超过2500项涉及自动化和无人技术,广泛涉及仓储、分拣、运输、配送、客服等物流全环节,包含人工智能、深度学习、自动驾驶、编队运行、视觉分析、语音交互等在内,已经得到大量应用。2021年,京东物流依靠自主研发的无人仓算法应用,入围全球算法应用最高奖——弗兰兹·厄德曼奖。

在技术实践方面,京东物流用自有的仓库管理系统(WMS)、运输管理系统(TMS)及订单管理系统(OMS),支持客户的供应链数字化。京东物流有首个全流程无人仓以及首个5G物流园区,已实现快递机器人的规模化落地,运营着28座“亚洲一号”智能物流园区,充分展示其“智慧物流”的京东特色。如其最新建设的郑州亚洲一号,依托5G、物联网、人工智能、智能设备等技术,分拣效率实现了5倍提升,日均处理订单量高达百万级别。自2016年起,京东物流逐步完成了智能快递车在封闭园区、 社会 化道路、规模化组队运营的三步走路线,不断刷新着客户的物流新体验。在2020年疫情期间,京东在供应链和物流方面的隐形优势迅速得到了放大,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快速调动物资,第一时间配送至前线。这是同行的短板,却是京东物流最大的护城河。

独木不成林。京东物流深明此理,除了不断加深自身的技术属性之外,京东物流还注重扶植帮手、提携“盟友”,在技术赋能整个供应链的同时,京东物流与中国及全球各行业合作伙伴,搭建了协同共生的开放式供应链解决方案平台,进行多式联运、最后一公里配送、仓储、跨境及冷链服务上的能力互补,满足客户需求。

2018年1月,京东领投了马路创新公司的6000万元A轮融资,该公司是一家智能仓储解决方案供应商,自2015年成立以来,一直深耕机器人、AI、大数据、算法IoT等底层技术与核心模块的研发工作,陆续推出多款AMR/AMR产品及软件系统,有力促进了京东物流的供应链深化。同时,京东投资的达达在“短途配送众包平台+即时零售”方面也表现凸出。在这些“小弟”的帮衬下,京东物流冲击股市的信心更足。

此外,京东物流创新推出的云仓模式,将自身的管理系统、规划能力、运营标准、行业经验进行云端开放,让其他中小物流企业也能充分享受京东物流的技术、标准和品牌,提升自身的服务能力。截至2020年12月31日,京东物流已运营1400多个云仓,在国际物流服务方面,通过与国际及当地合作伙伴的合作,京东物流已触达超过220个国家及地区。这种开放的技术胸怀,构建了富有京东特色的物流生态,不仅促进其自身的影响力提升,也加速其供应链触角的不断蔓延覆盖。

目前,京东数智化 社会 供应链已在零售、 健康 、物流、金融、城市五大场景的技术赋能中取得初步应用效果。其中,在 健康 领域,数智化 社会 医疗 健康 供应链已将医药供应链、互联网医疗、 健康 管理、智慧医疗等业务板块有效链接。

近年来,尽管一些物流企业相继加大技术投入,但京东物流因为布局更早、技术及资本投入更大,因此优势也更明显。京东物流基于5G、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及物联网等底层技术,正在持续提升自身在自动化、数字化及智能化方面的能力,一方面通过自动搬运机器人、分拣机器人、智能快递车等,在仓储、运输、分拣及配送等环节大大提升效率,另一方面还自主研发了仓储、运输及订单管理系统等,支持客户供应链的全面数字化。京东物流通过“智能大脑”,在销售预测、商品配送规划及供应链网络优化等领域实现决策,提高运行效率,降低物流成本,增强客户体验。

京东在技术上的重视与投入程度,是京东物流亏损出现断崖式压降的重要原因之一。2020年前三季度京东物流产生的亏损净额为1170万元,而2018年、2019年全年产生的亏损净额分别为28亿元和22亿元。从二十多亿到一千万出头,这种断崖式下降,也让京东物流进一步认识到新技术的巨大作用。

尽管有分析认为,京东物流亏损降低是因为京东员工福利开支占比逐年降低,相关数据指出,2018年该项成本占比451%,2019年占比395%,2020年前三季度占比361%,此外还有大量外部订单涌入带来的“飞轮效应”,这些都可以降低成本、减少亏损。

但京东物流仍然坚持通过物流网络优化和技术驱动带来的强大运营效率和优异服务质量,为客户的供应链运营带来了巨大的效率提升,比如加快存货周转、减少配送时间,同时通过提供销售预测及其他智能决策,帮助客户实现业务增长。在过去的10余年间,京东物流在助力京东集团服务4亿多消费者的同时,通过800多个仓库把自营的数百万个SKU的库存周转天数降低至34天,履约费用率降至65%,约90%的京东线上零售订单能够实现当日及、次日达,打造了全球物流 科技 创新的最佳案例。在京东物流看来,这种围绕客户的技术服务也是其亏损降低的原因之一。

据此次京东物流提交的招股书显示,在技术投资上,京东物流将持续强化技术方面的长期竞争力,包括硬件、软件和算法,以及5G、云计算、物联网等基础技术的应用。其中,智能化是京东物流未来的主要发展方向,包括无人仓库、无人机、无人车、智能配送机器人等,意图通过技术视角,进一步解决物流行业痛点,提升整体配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

曾对自建物流持怀疑态度的马云曾说过,互联网不仅是一种技术,更是一种价值观。如今,京东物流似乎更快实现了这句话,在互联网技术和理念的加持下,不仅向外界证明自建物流是可行的,也让坚守物流十几年的京东人感到欣慰。未来随着技术的蓬勃发展,京东物流将给大众提供一个更为智能自动便捷的物流,以无人仓、无人车、无人机等构建起智能物流体系,必将更为深入全面地融入大众生活。

文:赵长春 / 数据猿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随着《电子商务法》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保护逐渐受到更多关注。如何合理有效地使用电商平台的“通知-删除”规则,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成为权利人关心的话题。本文通过对淘宝、京东、拼多多、eBay等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的实证研究,对“通知-删除”规则的含义及构成要素进行说明,还对权利人如何使用这一规则提出了指引和建议。

一、电商法中的“通知-删除”规则

法律上应用最广的关于中介责任的限制,是从《美国数字千年版权法(DigitalMillennium Copyright Act)》中规定的“避风港制度”开始。由于其中的“通知和移除”机制影响最大,一度成为“避风港制度”的代称。“避风港制度”的基本内涵是,对于网络服务提供者使用信息定位工具,包括目录、索引、超文本链接、在线存储网站,在其链接、存储的相关内容涉嫌侵权,如果其能够证明自己并无恶意,并且及时删除侵权链接或者内容,则其不承担赔偿责任。在实践过程中,“避风港制度”逐步演化成为了电商平台的“安全港”,甚至演变成某些电商平台避免责任的挡箭牌,也沦落成为职业打假人非法牟利的工具而遭到恶意使用和滥用,因此亟需从实务的层面进行探讨。

新出台的《电子商务法》中关于知识产权保护及“避风港制度”集中规定在第四十一条至第四十五条。其中,第四十一条为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第四十二条至四十四条为治理规则,第四十五条为责任规则。《电子商务法》不仅从立法层面将“避风港制度”的适用从信息网络传播权扩大至电子商务领域的知识产权侵权,为电商知识产权保护适用“避风港制度”提供了直接的法律依据,还进一步明确了电商平台经营者未采取必要措施的法律后果,即对损害扩大部分承担“连带责任”,同时也规定了权利人“错误通知”的民事责任及“恶意通知”的加倍赔偿责任,规制了投诉方滥用“避风港制度”的情况。

《电子商务法》中的“通知-删除”规则可以总结成“四步法”,即:通知→电商平台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并同时转送通知→网店经营者反通知→电商平台转送此反通知并视权利人是否在15日投诉或起诉来决定是否恢复。新规则赋予了被通知人反通知的权利,使其有机会就通知内容发表相应的反馈意见并阻止平台所采取的临时措施,将《侵权责任法》中简单的“通知-删除”规则细化为类似于《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通知-删除-反通知-恢复”,整个 *** 作流程更为完整合理,更好地平衡了各方利益。

二、“通知-删除”规则的运用及不当使用的法律后果

(一)通知的效力

知识产权权利人认为其知识产权受到侵害的,有权通知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以下简称“平台”)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以下简称“删屏断终”)等必要措施。平台的“删屏断终”行为有维护商誉等自身利益的考虑,但更主要的是在履行法定的义务,也就是《电子商务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有别于之前电商平台处理知识产权侵权的实践,电商平台不再拥有根据情况综合判断是否删除的权利与义务,而是在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采取措施。

以拼多多近期更新的《维权投诉指引》为例,该指引规定:拼多多在收到权利人提交的《通知书》后,将对投诉内容及相关材料进行表面审查,表面审查程序包括受理审查和转送通知(如下图所示)

拼多多表面审查程序

拼多多对知识产权权利人发出的通知采用表面审查原则符合《电子商务法》的实质,在《电子商务法》已经规定被通知人可以通过反通知阻断删除措施的情况下,平台的审查权限主要还是应当定位于表面审查或形式审查,仅限于审查认定通知或反通知是否包含“初步证据”,是否属于不合格的通知或反通知。但是,因为法律法规、司法实践对于侵权通知应包含的“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明材料”尚未明确界定,以致平台在实践中还会演变成对“侵权成立可能性”的审核。但可以预见,与实质审查的观点相比,如果按照形式审查方式界定平台权利,那么平台的审查时间会大幅缩短,更多通知会得到平台支持,更多涉嫌侵权的信息会被采取删除、屏蔽措施。

(二)通知的构成要素

根据《电子商务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而早在2013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电子商务侵害知识产权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中对权利人的通知应当包含的内容也进行规定,包括:(1)权利人的姓名(名称)、和地址等信息;(2)足以准确定位被控侵权交易信息的具体信息;(3)证明权利归属、侵权成立等相关情况的证据材料;(4)权利人对通知的真实性负责的承诺。权利人发送的通知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视为未发出通知。

从前述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权利人的有效通知除了应提供侵权的初步证据外,还应当提供投诉人身份信息及证明文件、知识产权权属证明、被投诉产品或服务的具体信息、要求平台采取的措施、通知真实性保证等内容。但鉴于专利侵权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要求电商平台基于有限的材料或权利人的通知就采取必要措施,容易导致权利滥用。实践中,各大电商平台一般都会区分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类型的不同,对权利人的通知区别对待,如下表所示。

淘宝、拼多多、京东关于专利权通知的规定比较

淘宝网制定以上专利投诉处理规则依据的地方性法规包括:《浙江省电子商务领域专利保护工作指导意见(试行)》(2014年12月15日起施行)第7条“电商平台还可以要请求专利权人进一步提交涉嫌侵权商品与专利权保护范围的对比材料”;以及《浙江省专利条例》(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第34条“对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电商平台可以要求专利权人提交专利权评价报告。”而2019年《专利法修正案(草案)》明确权利人针对专利侵权的投诉,发出通知必须依据“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作出的责令停止侵权的决定”。该《专利法修正案(草案)》明确了权利人针对专利侵权向电商平台所发通知的构成要素,突破了《电子商务法》对“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的规定,限制了通知的效能,提高了电商平台承担连带责任的条件。如果被通过,则各大电商平台针对专利侵权的处理仅作为“转送通道”的地位将具备法律上的依据。

(三)错误及恶意通知

对于错误通知应采用客观判断标准来判定,只要被通知侵权人的反通知证明、生效裁判或其他形式确认为不构成侵权的,通知就应当被认定为错误通知。但是,错误通知并不必然导致法律责任,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需要用法定的责任构成要件去衡量。按照过错推定原则,在错误通知的情况下,应由权利人自己证明其在发出通知前已经尽到了谨慎注意的义务。而恶意通知是指权利人并不以维权为目的,在明知平台内经营者的行为不构成侵权的情况下,为损害竞争对手的利益而发起投诉。最常见的恶意动机是打压竞争对手的市场地位和敲诈性投诉,也有以控制市场区域、控制市场价格为目的的恶意投诉。恶意投诉者为满足有效通知的构成要件,经常采取先恶意申请以取得权利证书,伪造证据等手段。淘宝平台以及eBay网都规定了不受理的投诉类型,如下表所示

淘宝、eBay规定不受理的投诉类型表

为遏制日益增长的恶意投诉现象,《电子商务法》规定了恶意错误通知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因此,权利人应当谨慎发出通知,发出通知的理由应当具有合理性,避免错误通知,也避免通知被认定为存在恶意,从而对明显不构成侵权的投诉承担过失法律责任或惩罚性赔偿责任。

(四)另一后果:确认不侵权之诉

确认不侵权诉讼一般指利益受到特定知识产权影响的行为人,以该知识产权权利人为被告提起的,请求确认其有关行为不侵犯该知识产权的诉讼。知识产权权利人对平台上的商家进行侵权指控的通知,会让商家的常规经营活动受到一定的困扰,使得被通知方的权利或义务处于不安全、不稳定的状况。此时,被通知方除了可以发出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声明来阻却平台采取必要措施之外,还可以向权利人提起“确认不侵权之诉”,争取时间摆脱侵权责任。提起确认不侵权之诉需要满足下

图4

所示的三个条件:

图4

为平衡权利人和被通知人之间利益,最高人民法院在2009年《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首次明确了确认不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的受理条件。该解释第十八条规定,提起确认不侵权之诉须具备三个方面的前提条件:①权利人发出了侵权警告;②权利人被警告方或其利害关系人提出了书面催告(前置程序);③权利人在合理期限内未撤回警告,也未提起诉讼。

在北京水木天蓬医疗技术有限公司、江苏水木天蓬科技有限公司诉北京速迈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确认不侵害专利权纠纷案中,案号为(2015)京知民初字第2173号,水木天蓬公司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涉案产品不侵犯涉案专利,并要求速迈公司承担消除影响的侵权责任。水木天蓬公司关于消除影响的诉讼请求得到了一、二审判决的支持,法院最终判令速迈公司需要通过在其官方网站刊登公告的方式消除警告函给水木天蓬公司商誉造成的影响。本案判决明确了在侵权指控最终被认定不成立的情况下,专利权利人向竞争对手的客户发送警告函的行为很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而专利权利人需要就不当警告行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三、“通知-删除”规则运用建议

“通知-删除”规则在我国立法体系和司法实践上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备的规范流程,知识产权权利人的有效通知将触发“删屏断终”的法律效果。然而,知识产权权利人通知中的诉求应当合理,需要有事实和法律依据,需要结合所查证和掌握的侵权线索针对不同的侵权行为提出不同的诉求。含有不合理诉求的通知电商平台可以不予以处理,也无法产生相应的法律效果,并且容易引发被通知方提起“确认不侵权之诉”,给权利人的维权行为带来更大的不确定性,产生不必要的成本。因此,权利人在准备通知时,首先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维权目的正当、不侵害名誉、不进行商业诋毁等原则,需要对所涉侵权的具体事实和法律依据进行充分考量和论证后发出。通知的内容切忌空泛和笼统,对于权利人的身份、所主张的权利的有效性、权利的保护范围以及其他据以判断被警告行为涉嫌构成侵权的必要信息也应当予以披露。

当知识产权权利人认为构成侵权的法律事实及法律责任比较明确,可以直接要求、催告和敦促电商平台删除网上侵权内容及链接或停止使用侵权标识等行为;如果构成侵权的法律事实或责任有所争议、采取进一步法律行动的结果不太确定的情况下,也可以直接向经营者发出通知,警告对方注意相关法律风险,从而使其主动停止侵权行为,进行产品下架;如果尚未掌握特别有利的证据但存在协商解决问题的可能性,则可以通过提示争议风险,争取协商解决。为此,我们建议权利人在发函之前需要夯实权利基础,对是否构成侵权经过专业的审查判断,固定好相关侵权证据并留存针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记录和工作底稿,必要时可以证明已尽谨慎注意义务。

电商平台由于其特殊的地位和作用,对平台内商家实施侵犯知识产权依法主动采取必要措施很有必要,否则应当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处罚。为此,电商平台在“通知-删除”义务基础上,还应尽到一定主动审查义务,即电商平台对应通过构建符合要求的监管、巡查制度以及技术手段,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进行审查,发现侵权行为应及时进行处理或及时通知权利人。电商平台如果未采用同行业普遍采取的预防侵权的技术措施,则有可能被认定为存在过错。特别是对于“通知-删除”规则不能适用的领域,例如“微信小程序”,或规则适用难度很大的“微商”等领域,电商平台更需要主动审查。如果出现电商平台监督商家保护知识产权不力的情况,权利人也可以尝试依据第八十四条进行行政举报或投诉,督促电商平台进行有效治理。当然,权利人知识产权的保护需要充分发挥政府、平台、社会组织、消费者的共同作用,构建起多元主体参与的电商协同治理体系,才是严格知识产权保护的有效路径。(王良: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宋翌静: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实习生)

东方财富网28日讯,京东周四美股盘前公布的财报显示,京东2018财年第四季度调整后每ADS收益051元人民币,市场预估亏损020元人民币。第四季度净营收1348亿元人民币,市场预估13247亿元人民币。

财报显示,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12个月,京东活跃账户从2925亿增加至3053亿。第四季度归属于股东的净亏损48亿元,去年同期亏损909亿元。第四季度线上直销收入1202亿元,去年同期1001亿元。2018财年度线上直销收入4161亿元,去年同期3318亿元。2018年第三季度和第四季度活跃账户较去年同期分别增长22%和20%。

报告显示,2018年,京东集团用于技术研发上的投入达到了12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幅达826%。2018年,京东的专利申请量超过3407件。

京东预计第一季度营收1180亿元人民币至1220亿元人民币。

“2018年第四季度,京东在核心品类的销售收入增速持续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刘强东先生表示,“京东在技术上的投入提升了用户体验,大大提高了运营效率。随着京东推进‘无界零售’战略,我们将致力于优化公司各项业务的资源,为股东创造长期价值。”

京东物流CEO王振辉表示,这个季度我们完成了我们上限的业绩,增长达到预期。尽管现在消费者在电子产品品类当中消费相对降低。2018年我们第四季度的活跃用户数增长达到了224%。应该说在2018年第四季度相比2017年第四季度更加强健。

京东集团首席财务官黄宣德表示,总体上看,第四季度收入和利润表现稳健,体现出京东很好地平衡了当下财务收入与未来发展投资的需求,“尤为重要的是,核心业务京东商城利润率不断攀升”。

财报详解

京东集团2018全年GMV近17万亿元人民币

北京时间2月28日,京东集团(纳斯达克股票代码:JD)发布了2018年第四季度和全年业绩:2018年全年GMV近17万亿元人民币;2018年第四季度净收入为1348亿元人民币(约196亿美元),连续5个季度单季收入破千亿元人民币,2018年全年净收入为4620亿元人民币(约672亿美元);随着零售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开放,2018年全年净服务收入为459亿元人民币(约67亿美元),同比增长505%,占整体净收入比例约10%;2018年第四季度非美国通用会计准则下(Non-GAAP)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持续经营业务净利润为7499亿元人民币(约1091亿美元),实现连续12个季度的盈利,2018年全年非美国通用会计准则下(Non-GAAP)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持续经营业务净利润为35亿元人民币(约5亿美元)。

京东集团已发展成为一家包含零售、物流、技术、物流地产、保险以及海外等九大业务板块的综合零售平台和零售基础设施服务商。截至2018年12月31日,京东在全国运营超过550个大型仓库,总面积约1200万平方米,共有超过21万个签约商家,超过178万名正式员工,带动间接就业超过千万。京东集团以高质量的增长,持续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产业的深度融合,积极促进就业,助力消费平稳增长,不断践行自己的 社会 责任。

尽管面临中国市场消费增速放缓的不利因素,但是京东凭借着出色的基础设施、服务和体验,在核心品类上保持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强劲增长态势。作为京东集团核心业务的京东商城,2018年全年的经营利润率为16%,达到 历史 最好盈利水平。

“2018年第四季度,京东在核心品类的销售收入增速持续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京东集团董事局主席兼首席执行官刘强东先生表示,“京东在技术上的投入提升了用户体验,大大提高了运营效率。随着京东推进‘无界零售’战略,我们将致力于优化公司各项业务的资源,为股东创造长期价值。”

全年GMV近17万亿元人民币 持续拉动中国消费市场成长

2018年,国内零售市场继续呈现增速放缓的态势,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8年1-12月 社会 消费品零售额同比增长90%,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同比增长254%。作为高质量消费的代表,京东的整体零售业务以及各品类业务始终保持强劲增长态势。京东集团2018年全年的GMV接近17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0%,继续领跑国内零售市场。

京东集团在《财富》2018年世界500强中排名181位,位居全球六大互联网公司中第三,仅次于亚马逊和谷歌母公司Alphabet2018年,京东集团全年净收入达到4620亿元人民币,也将再次提升在全球大型企业榜单中的排名。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京东第三方平台签约商家数量超过21万个,共有超过178万名正式员工,较去年同期新增了超过2万名正式员工,此外,京东还间接拉动就业人数超过千万。

2018年10月,京东集团在《福布斯》公布的“2018年全球最佳雇主榜”上的排名提升到第131名,较2017年的第251名大幅上升,同时,京东在这一榜单上的排名也遥遥领先于其他国内主要互联网公司。

京东的成长根植于中国市场,京东的发展也将始终服务于中国经济。京东将以高质量的增长,持续为中国消费市场催生创造新的需求,促进形成更有活力的国内消费环境,推动消费平稳增长。

在“无界零售”的目标下,2018年1111全球好物节期间,京东不仅拉动超过60万家线下店参与大促,更通过智能供应链等方式促进制造和流通产业升级,降低 社会 物流成本,增强国内市场的供给能力,帮助众多品牌提振消费质量。

2018年,京东以大量的实践将电商扶贫模式升级到30版本,通过“六大助力”积极参与国家扶贫及乡村振兴战略。截至2018年底,京东上线贫困地区商品超300万种,实现销售额超500亿元,直接带动70万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增收。

京东在2018年10月与世界自然基金会(WWF)、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合作,举办了第二届“蔚蓝地球可持续周”,在中国近50个城市开展旧衣服、旧电器回收等活动。截至2018年底,京东共计回收闲置物资近190万件。

规模越大、责任越大。京东致力于成为一家为 社会 创造最大价值的公司,不忘初心,积极履行企业 社会 责任,除了为中国消费者提供最具信赖感的消费体验,更在促进就业、提升行业运行效率、反哺实体经济等方面不断为 社会 做出贡献。

核心业务稳固 服务收入激增 实现有质量的增长

京东以技术创新推动供应链效率提升的核心竞争优势在2018年不断得到巩固。在“零售即服务”的战略方向下,京东集团也正在全力推进从“ 科技 零售”向“零售+零售 科技 ”的转型升级,从传统电商的粗放型增长转向更有质量的增长。

此前,京东商城升级为京东零售子集团,将在商业模式、生意链条和目标用户三方面有重大变化:商业模式上将从开放式货架向全零售形态转变;生意链条方面从“商品”向“商品+服务”转变;同时,作为综合性零售平台,将实现企业用户、家庭用户、男性用户,女性用户、高线城市人群和低线城市人等目标用户的全覆盖。

2018年,作为核心业务的京东商城经营利润率达到16%,较2015年、2016年和2017年的01%、09%和14%,呈现出显著的增长趋势。

在京东零售业务的各品类中,3C及家电类产品收入在2018年依然高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同类产品增速,京东在3C及家电品类的市场优势地位进一步巩固;在非电品类,京东在2018年的收入增速达到了42%,同样远高于行业同品类增速。

京东集团2018年第四季度和第三季度的季度活跃用户数同比分别增长20%和22%,代表着消费者复购率和贡献率的显著提升,也体现出吸引他们在京东平台消费的主要动因正在从对正品行货的高度信赖,拓展到对精准便捷服务和体验的高度依赖。京东不仅覆盖了中国最大的中等收入消费群体,而且正在通过社交电商、渠道下沉等手段不断拓展用户群,为更多消费者提供高品质服务。

京东集团首席财务官黄宣德先生表示,“京东商城作为集团的核心业务持续增长,利润率不断攀升。我们专注于行业领先的技术创新和基础设施建设,未来进一步提高效率、实现规模效益。”

2018年,京东在持续巩固在中国电商领域的物流网络优势的同时,也向 社会 全面开放物流网络。截至2018年12月31日,京东在全国运营超过550个大型仓库,总面积约为1200万平方米。在2018年的1111全球好物节期间,全国规模最大的京东机器人仓群投入使用,加之智慧系统、数字供应链的协同优化,京东物流仓配一体服务订单中超过90%实现了当日达和次日达,这其中不仅包含了爆发式增长的京东自营订单,还有大量使用京东物流仓配一体服务的商家订单。

在建设和开放零售基础设施的战略下,京东集团2018年物流及其他服务收入更是同比大幅增长了142%,由此带动了2018年全年净服务收入达到459亿元人民币(约67亿美元),同比增长505%,占整体净收入的比例接近10%,收入结构更加趋于均衡;2018年第四季度,京东集团的履约费用占净收入的比例为66%,较去年同期的72%,显示出运营效率的明显提升和持续稳固成长的动力。

2018年,金融市场变动剧烈,受到长期股权投资公允价值波动的影响,京东集团2018年全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持续经营业务净亏损为25亿元人民币(约4亿美元);此外,受国内消费环境特别是耐用品消费增长乏力的影响,京东集团全年净收入增速较此前有所放缓,但以其中国互联网企业中最大收入规模的庞大体量,仍然保持了275%的增速。国际知名投行高盛公司在2018年四季度发布研究报告认为,京东目前面临的收入增速放缓主要是源于宏观环境的周期性疲软所导致的居民消费支出缩减,长期来看,这一现象将随着消费需求的恢复而消失。

全年技术投入达到121亿元人民币 持续创新打造未来成长动力

技术驱动已经成为京东赢得未来的核心举措,2018年,京东集团用于技术研发上的投入达到了12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幅826%。大量技术创新不仅全面优化了京东自身的成本、效率和用户体验,更开始对外开放服务,推动行业合作伙伴的共同成长。

通过引入全球顶尖的科学家,京东不断夯实核心技术研发和应用创新能力,在云计算、智能供应链、智能物流、IoT等领域实现研发与应用场景的深度融合,从而形成独特的软硬件一体的互联网技术体系。2018年,京东的专利申请量已超过3407件,进入到国内互联网公司的第一阵营。随着NeuHub、智臻链、京鱼座等京东技术开放平台迅速成长,在满足自身应用的同时也有效帮助合作伙伴实现数字化转型升级。

2018年11月,由京东自主研发的首款原生支线无人货运飞机正式完成首飞,目前,京东已经搭建起全流程的无人机研发、生产以及供应链管控体系。技术创新也正在推动京东智能物流终端设备走出国门,2019年1月,京东无人机在印尼西爪哇省完成了在中国以外地区的首次飞行;在随后的2月份,京东集团与日本乐天株式会社就提供末端配送无人机、配送机器人等智能物流设备以及配套解决方案达成合作协议。

在零售基础设施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中,京东也通过智能供应链等方式,给制造业带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驱动力。

打造无界零售生态 联手合作伙伴拓展中国市场

京东面对无界零售打造的生态已经愈发完整。领先的全球奢侈品 时尚 行业技术平台Farfetch Limited刚刚宣布和京东深化双方的战略合作,为奢侈品品牌提供进入中国市场的首选渠道。根据协议,京东的奢侈品电商平台Toplife将合并到Farfetch中国。此外,Farfetch将获得京东APP的一级入口,通过Farfetch覆盖超过1000个奢侈品品牌商和精品店伙伴的网络,让京东超过3亿活跃用户可以便捷选购超过3000个奢侈品品牌的商品。京东集团首席战略官廖建文教授表示:这一双赢的合作让我们在奢侈品领域汇集了全球和本地市场的最佳专业资源,这也是京东拓展全球 时尚 和奢侈品生态体系的核心步骤。

最近,京东与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GIC)合作共同成立了京东物流地产核心基金,京东承诺认缴该基金20%的份额并担任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和资产管理人。预计该基金未来管理的资产规模约109亿元人民币,基金将从京东收购部分现代化物流仓储基础设施且京东将继续租用这些基础设施,此次交易将帮助京东释放这些资产的价值,并将收回的资金用于京东未来的发展。

2018年第四季度,京东与中国最大的国际钟表零售商新宇集团达成战略合作,雷达、汉米尔顿、雪铁纳等全球知名钟表品牌也入驻京东平台;近期,美国纽约 时尚 轻奢品牌DKNY和韩国爱茉莉太平洋旗下知名高端护肤品牌雪花秀均开设了京东官方旗舰店。

经过一年多的发展,京东生鲜超市7FRESH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开设多家门店。与此同时,将原京东商城生鲜事业部整合并入7FRESH,将旗下两大生鲜业务板块融为一体,实现了联动线上线下、支持多场景消费的“大生鲜”发展模式。

兼具京东品质购物基因及社交基因的京东拼购,已成为品质社交电商引领者,截至2018年底,京东拼购商家总数已达到135万家,覆盖了所有零售品类。

截至第四季度末,京东旗下合资企业达达-京东到家已经与超过10万家知名品牌旗下的门店达成合作,物流服务网络已经覆盖全国超过450个城市。

目前,京东集团已发展成为一家包含零售、物流、技术、物流地产、保险以及海外等九大业务板块的综合零售平台和零售基础设施服务商。

为了更加明确集团总部与业务单元的定位,京东集团正在全力推进组织架构向“小集团,大业务”的升级,把总部从管理型总部升级为战略型总部,将运营职能下沉,给予业务板块更多的授权,充分发挥组织活力,让各个业务板块能够更有意愿、更有条件地去自主经营,实现更有质量的增长。面对2019,京东对自身和整个行业的高质量发展充满信心,将通过持续优化成本、效率和用户体验,对外开放输出服务、技术等基础设施资源,在中国经济成长中不断贡献自己的力量。(环球网)

纯代码不能申请专利,只能申请著作权,但是代码反应的解决技术问题的方法到是有可能申请专利,比如说你写了一种可以提高通信质量的算法,当然得通过程序来执行,虽然程序不行,但是里面关于如何提高的技术(可以简单理解成伪代码,方法步骤)则可以提炼出来申请专利。
至于你说的淘宝这种购物网站,这是一个很庞大的系统,很多东西都是行业常规技术,而且专利技术不会在表面上展现出来,很多在内部执行,你也看不到。比如淘宝终端的用户认证。
好比说三星手机侵犯苹果手机的专利权,这话听起来就不是行业的话,一部智能手机至少包括5万件专利技术,一个公司也不可能占有其中全部技术,只是重要的核心技术是由几个大公司垄断而已。
所以也不敢说购物网站的技术都是淘宝的,淘宝也不是第一家购物网站,亚马逊不是更早吗?中国也不是淘宝最早的。
购物网站最直观的是网页显示的布局,这个跟版权有关。

首先你的专利产品需要经过相关部门审批之后取得专利证书,才能够证明你具有专利的法律效力。其次,你需要取得生产许可,如果没有生产许可的话,你那个就是三无产品是不能销售的。要取得生产许可的话,就需要有企业相关的设备和生产资质。如果是农副产品,就不需要生产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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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在赚 » 我想问一下,就淘宝跟京东这类软件那么相似,它们两者在专利上是否已经互相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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