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淘”产品当天下单当天送到家

“海淘”产品当天下单当天送到家,第1张

来自日本的化妆品等“海淘”货品通关核验后即可发给消费者。

上午8点“海淘”的日本化妆品,下午就送到家了。今后,北京消费者通过跨境电商平台购物将享受到更快捷的服务。1月1日凌晨,北京天竺综保区实现了北京市首单跨境电商保税备货进口通关业务,这标志着北京市跨境电商“1210”监管模式正式运行,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政策正式落地实施。

首单跨境电商保税进口业务

2018年7月,国务院批复同意在北京等22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北京正式成为全国35个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中的一员。同年1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9年1月1日起,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政策适用范围再扩大到北京等22个新设跨境电商综试区城市,即海关监管模式“1210”政策(跨境电商保税仓模式)将正式应用于北京全市。

作为北京市唯一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坐拥区位优势、航运资源和保税功能的天竺综保区带头起到了示范作用,标志性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新政”首单通关也发生在这里。

“1210”监管模式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政策正式落地实施以后,天竺综保区将实现“网购保税进口、直购进口、区域出口和一般出口”四种跨境电商监管模式,跨境电商企业可实现海外集中采购至天竺综保区保税仓库,国内消费者网上下单后商品由保税仓库直接进行配送。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1210”监管模式即保税模式和直邮模式相比,最直观的感受就是包裹的时效性提高了,通常情况下直邮模式的时间比较长,有了北京保税模式之后,整个物流配送时效就会大大提高,用户的收货速度更快,购物体验也得到优化。

数据显示,2018年1至11月,天竺综保区跨境直邮进口商品450万单,同比增长28倍,占全市总量的85%,消费者需求旺盛。天竺综保区也在为跨境电商发展打造更好的线上线下条件。目前,天竺综保区开发完成跨境电商2个监管平台,并与3个国家级系统平台完成对接;建设运营了两条跨境直邮通道,以及跨境电商体验中心、跨境电商快件中心公共库、五类进口商品保税查验中心等共计约3万平方米仓储、查验、展示等产业配套设施;10大国际国内跨境电商企业入驻运营。

下一步,天竺综保区将会同监管部门举办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政策培训会,协助跨境电商企业完成保税备货业务备案,并做好数据对接,推动跨境电商保税备货规模化发展。

北京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细则出台

建设100个跨境电子商务海外仓及保税仓,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 探索 利用跨境电子商务模式进口医药产品……作为特大型消费城市,北京高端消费人群聚集,跨境消费需求旺盛。为更好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北京市商务局会同相关委办局研究制定了《中国(北京)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目前,该方案已由市政府审定印发。

跨境电子商务税收机制也将进一步完善。方案表示,对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将实施增值税、消费税“无票免税”政策,对不具备查账征收条件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以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纳入线上综合服务平台、信用良好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进一步缩短退税时间,推行出口退税无纸化管理。

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金融服务机制。支持支付机构在合规基础上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集中办理跨境外汇收支和结售汇业务,支持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在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备案后开立外汇结算账户,鼓励跨境电子商务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支持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在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下开展人民币境外借款业务。

突出北京空港口岸优势,增强公路口岸服务功能,协调推动天津港优化港口作业和通关业务流程,推动国际邮件铁路运输常态化,全方位提高跨境电子商务物流通关服务能力;支持企业发展专业化、集约化、精益化现代物流,建设运营海外仓,完善跨境邮件申报系统,缩短国际邮政业务寄递时限。

方案还提出了试验区的建设目标:力争通过5年左右的实践 探索 ,将中国(北京)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成为跨境电子商务监管服务高效便利、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加速发展、产业链生态链服务链更加完整、消费规模和引领力全球领先,立足京津冀、服务全国、辐射全球的跨境电子商务服务枢纽、创新枢纽、产业枢纽、消费枢纽。累计培育100家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企业,建设100个跨境电子商务海外仓及保税仓,建成100个跨境电子商务体验店,打造20个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额占外贸进出口额比重达20%以上。

消费者可以得到哪些实惠?

附:全国35个跨境电商综试区名单

2015年3月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2016年1月国务院批复同意在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合肥市、郑州市、广州市、成都市、大连市、宁波市、青岛市、深圳市、苏州市等12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2018年7月国务院批复同意在北京市、呼和浩特市、沈阳市、长春市、哈尔滨市、南京市、南昌市、武汉市、长沙市、南宁市、海口市、贵阳市、昆明市、西安市、兰州市、厦门市、唐山市、无锡市、威海市、珠海市、东莞市、义乌市等22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名称分别为中国(城市名)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跨境电商试验区作为政策先行先试地区,享受了国家诸多的政策和制度支持,包括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的无票免税政策、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中国电子商务法发布和生效、丝路电商等,为跨境电商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有效地激发了跨境电商市场主体的活力和积极性。

的创新发展,数字经济发展,全球物流体系的完善,跨境电商不断涌现出外贸产业的新业态和新模式,在推动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5年,中国建立了杭州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此后,国务院同意在多个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引导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更加有序规范地发展。从此,中国跨境电商产业迅速发展,跨境电商交易额从2009年0.8万亿元增至2018年的9.1万亿元,零售额从2015年的372.42亿元增至2019年的1862.1亿元,企业网品牌更是超过3000个,海外仓超过1200个,成为许多城市新的经济增长点。

国家政策和制度支持下跨境电子商务试验区的发展,反过来对区域经济的发展也起到了重要的积极作用。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发展,加速了当地物流业的发展,简化了相关行政手续,促进了配套商业制度的建设;同时,跨境电子商业产业促进了科技创新人才的培养,提高了地区创新能力和创业效能。

当然,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的根本目的是激活外贸。在进口方面,提升跨境贸易进口的便利性,促进国内消费,同时也引进更多的海外技术、品牌,丰富消费市场的同时也为国内制造业购买外国产品提供便利化。在出口方面,对接更多城市的产业区块,以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和协同发展等诸多方式来拓宽区域经济中产品、服务的出口渠道,为中国产品、服务走出去提供条件,也进一步激活区域经济,为地方创造更多就业岗位。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的试验区多是三线

一、出台背景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支持引导作用,完善跨境电商服务体系,优化跨境电商发展环境,促进本市跨境电商持续健康发展,助力外贸转型和消费品质提升,根据外经贸资金使用相关规定,结合本市跨境电商发展实际,制定出台《2022年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二、主要内容

《指南》涵盖六个支持方向十三个支持细项,对跨境电商重要载体、重点环节和行业企业进行支持,主要包括鼓励跨境电商平台建设发展,引导进出口企业扩大跨境电商业务规模,支持跨境电商仓储物流、通关申报、产业园区等服务支撑体系建设发展,鼓励跨境电商企业、商场超市等建设引进跨境电商体验店,发展新型跨境电商体验消费模式等内容。

(一)支持跨境电商平台发展

一是支持跨境电商平台建设,对平台软件开发及配套硬件设施建设,按照审定实际投资予以不超过50%的资金支持。二是支持企业建设应用独立站,对2021年以来上线独立站开展跨境电商业务且独立站自有品牌销售额占比不低于总销售额50%的企业,给予最高200万元资金支持。三是鼓励跨境电商平台扩大服务规模,对2021年以来新增服务30家(含)以上有经营实绩北京企业的跨境电商平台,按照平台年度服务收入的3%予以资金支持。

(二)支持企业拓展跨境电商进出口业务

一是对在京开展跨境电商B2C业务的企业给予每单035元的支持;通过跨境电商进口医药产品的,每单支持04元。二是对企业开展跨境电商B2B业务的综合成本给予每公斤货物最高1元的资金补贴。三是支持跨境电商通关辅助设施项目建设,对设备购置和管理信息系统开发等投入,依据审定实际投资给予不超过50%的资金支持。

(三)支持跨境电商产业园建设发展

一是支持产业园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及软件系统开发,依据审定实际投资给予不超过50%的资金支持。二是支持跨境电商产业园扩大服务规模,对经认定的市级跨境电商产业园,2021年以来每新增服务或入驻1家有经营实绩的跨境电商企业,分别予以5万、10万元的资金支持。

(四)支持发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跨境体验消费

一是支持企业建设运营跨境电商体验店,对2021年以来投资新建的跨境电商体验店连续12个月房租、配套服务设施购置、线上销售平台建设等投入予以支持。二是鼓励商场、超市、产业园引进跨境电商体验店,2021年以来每引进一家跨境电商体验店,给予引进主体10万元的资金支持。

(五)支持跨境电商仓储物流建设发展

一是对于海外仓、保税仓等跨境电商仓储物流设施建设,依据审定实际投资给予不超过50%的资金支持。二是支持企业扩大海外仓服务规模,对于仓储面积1000平以上、年均服务本市有经营实绩的跨境电商企业10家以上的海外仓,予以最高200万元资金支持。

(六)支持企业拓宽融资渠道

对企业2021年开展跨境电商相关业务取得银行贷款给予贴息支持。

三、《指南》申报时间

对于支持方向(二)中的B2C、B2B进出口业务,项目申报主体于2022年10月11日前将申报材料上报各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其余支持方向,项目申报主体于2022年9月13日前将申报材料上报各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各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进行项目初审后,按照《指南》规定时间将相关项目材料上报市商务局。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过渡期后监管政策:我国将于2018年1月1日起采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过渡期政策新的监管模式。经国务院批准,现阶段将保持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模式总体稳定,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暂按照个人物品监管。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认为,贸易的监管是最大的利好消息,也明确了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暂按照个人物品监管。这也意味着从检验检疫这块已经为进口电商打开了一道“口子”。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监管模式和措施还将继续完善,对质量的监管和把控也会加强。

网络空间相对于物理空间来说是一个新空间,是一个由网址和密码组成的虚拟但客观存在的世界。网络空间独特的价值标准和行为模式深刻地影响着跨境电子商务,使其不同于传统的交易方式而呈现出自己的特点。

扩展资料:

针对上述问题,《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等部门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意见的通知》提出了6项具体措施。

一是建立电子商务出口新型海关监管模式并进行专项统计,主要用以解决目前零售出口无法办理海关监管统计的问题;

二是建立电子商务出口检验监管模式,主要用以解决电子商务出口无法办理检验检疫的问题。

三是支持企业正常收结汇,主要用以解决企业目前办理出口收汇存在困难的问题;

四是鼓励银行机构和支付机构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支付服务,主要用以解决支付服务配套环节比较薄弱的问题。

此外还实施适应电子商务出口的税收政策,主要用以解决电子商务出口企业无法办理出口退税的问题;最后是建立电子商务出口信用体系,主要用以解决信用体系和市场秩序有待改善的问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跨境电商

1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610,全称“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简称“电子商务”。适用于境内个人或电商企业通过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实现交易,并采用“清单核放、汇总申报”模式办理通关手续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
2海关监管方式代码1210,全称“保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简称“保税电商”。适用于境内个人或电商企业在经海关认可的电子商务平台实现跨境交易,并通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B型)进出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境商品。
3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710,全称“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直接出口”,简称“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适用于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的货物。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与境外企业达成交易后,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直接出口送达境外企业。
4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810,全称“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海外仓”,简称“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适用于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的货物。境内企业将出口货物通过跨境物流送达海外仓,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实现交易后从海外仓送达购买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条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必须通过设立海关的地点进境或者出境。在特殊情况下,需要经过未设立海关的地点临时进境或者出境的,必须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关批准,并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海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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