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海淘新政过渡期政策解读

2019年海淘新政过渡期政策解读,第1张

5月25日晚间,财政部官网发布的新闻稿称,经国务院批准,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含第二批,下同)中规定的有关监管要求给予一年的过渡期,海关总署、质检总局日前已通知实施。

财政部关税司负责人就此发表谈话强调,《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范围内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继续按照《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6〕18号)规定征税。

这是什么意思呢这就是说,4月8日开始实施的跨境电商进口税改新政继续实施,并不受过渡期的影响。

据《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新政实施以来,聚美优品整体出区量和订单量下降幅度都在60%左右。蜜芽宝贝、网易考拉等区内企业的出区单量也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以网易考拉为例,其4月8日至4月11日的出区单量为231万包,参照新政前平均业务量,订单下降比例达到47%。

按照跨境电商新政规定,4月8日以后发运的商品,必须按照一般贸易要求提供通关单,化妆品、保健品等商品还须在食药监总局注册备案。在跨境电商平台企业看来,正是因为无法提供“通关单”所需的资质、单据证明,导致大量商品无法进口。

在一些跨境电商人士看来,“征税、清单都不是关键问题,关键问题是,按照一般贸易进口要求,货根本进不了关。”据了解,由于跨境的电商企业供应渠道较为复杂和分散,很多并不是直接由生产商供货,无法提供通关单所需的原产地证明等一系列资质。大部分商品无法入关,也就无法补充存货。

业内人士表示,现在行业讨论最多的,就是把境内的保税仓迁移到境外,或者直接寻找周围国家和地区的仓库,例如越南、中国香港、韩国等。目前,上述区域的仓库价格已经“水涨船高”。此外,一些跨境电商企业现在也在寻求和一般贸易企业的合作机会。

财政部关税司负责人表示,这一过渡期监管措施将有利于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平稳过渡,有利于探索适应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发展特点的监管模式,有利于引导企业积极适应规范的监管要求,促进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海淘”新政明确设1年过渡期

有消息称,海关总署日前正式下发《关于执行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新的监管要求有关事宜的通知》,全面敲定了有关新政过渡期政策的执行细节。据悉,过渡期政策的有效期截至2017年5月11日。

据介绍,这份《通知》中明确,过渡期内,在上海、杭州、宁波、郑州、广州、深圳、重庆、福州和平潭等10个试点城市中,继续按照税收新政实施前的监管要求进行监管,即“一线”进区时暂不验核通关单,暂不执行“正面清单”备注中关于化妆品、婴幼儿配方奶粉、医疗器械、特殊食品(包括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的首次进口许可证、注册或备案要求。

《通知》还特别提及,在过渡期内,直购模式同样可暂不执行“正面清单”备注中有关化妆品、配方奶粉等的首次进口许可证、备案等要求。

我国跨境电商进口新政自4月8日实施以来,引发电商企业大反 *** 。其中,争议最大的并非取消“免税”,而是要求“网购保税商品‘一线’进区时需按货物验核通关单”,以及“正面清单”备注中,针对化妆品、配方奶粉、保健品等首次进口许可证、注册的相关要求。

随后有解读称,“通关单”新政让跨境电商保税进口的监管退回到一般贸易的水平;而“正面清单”备注中有关首次进口许可证、注册备案的要求,则被解读为断了中小商家的生机。

如今,新政过渡期暂停了上述两项争议措施,让诸多商家心里有了底。不少跨境电商人士表示,《通知》的下发,让大家心中的大石落了地,“至少现在生意是可以做了,一年之后会怎么样,暂时还不好说”。

据悉,《通知》中没有明确,一年暂缓期到期后是否会重新执行4月8日的新政,对此,一名业内人士认为,将来暂缓期政策到期后,相关部门应该会综合评估这一年的调整效果,再看监管政策该怎么调整。

跨境电商进口新政策或暂缓贸易全球化业务利好

近日,速途网络研究院出炉一季度海淘市场报告。报告指出,中国海淘一族更注重商品质量,价格其次,因此刚刚满月的税收新政并未阻挡海淘大潮。

虽然海淘市场进入发展爱扬道,但从调查来看,海淘用户大部分每季度都会购买1-2次,一季度内金额不超过1000元,可见消费者仍然较为理智。

海购一族首要考虑质量

这份报告提出,在网购人群中,43%有过跨境网购。海淘用户大部分每季度都会购买1-2次,在一季度内消费金额不超过1000元。

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预测,2018年中国的海淘人数将达到3560万,海淘规模将达到1万亿元,将约占中国电商整体规模的1/6。

与此同时,跨境零售电商们迎来春天,目前市场属于百花争鸣。国外巨头有亚马逊、乐天大型电商开通中国业务,也有国内新兴企业网易考拉、蜜芽宝贝、洋码头、贝贝、宝贝格子等后秀崛起。同样在传统电商行业中,以跨境电商作为自己的附属频道也很卖座。

速途网络研究院负责人对记者表示,海淘一族不少认为境外的商品质量更好,这些消费者主要是化妆品和保健品族;同时由于地域局限性,也有不少消费者认为境外商品的种类多而且选择空间大。

跨境电商进口新政可能暂缓

正是因为价格并非中国消费者海淘的首要考虑因素,速途研究院认为,即便是税收新政,也阻挡不了海淘的大潮。

据《2015-2020年中国跨境电商行业市场发展现状及投资前景预测报告》了解,4月8日跨境电商进口新政实施,在取消了跨境电商保税进口“免税优惠”的同时,还对跨境电商进口商品的范围,以正面清单的方式作出限制。同时,针对保税进口的监管,也恢复到接近一般贸易的水平。

这一度引来跨境电商一片哀嚎,不过,这份报告指出,税制新政之后,相对于进口商品的其他流通渠道,海购平台的价格优势依然明显,虽然会对部分对价格敏感的消费者产生影响,但海淘电商整体价格竞争力并没有改变。

同时,此次新税政策无疑减少了部分企业想方设法拆单利用免税额避税,以降低售价来争夺市场的不良现象。

值得一提的是,近期市场也有传闻:经过多部委对新政效果的调研,跨境电商政策或将进入缓冲期,通关单新政和针对部分首次进口商品的许可制度可能会暂停实施。

记者了解到,在网易刚刚举办的财报电话会议上,面对各路分析师的提问,CEO丁磊也透露,4月8号到5月10号这段时间的政策调整,的确对一些小的、新型跨境电商企业带来巨大,负面的影响,网易也调整了一些策略。

但从最近发布的一些政策来看,政府又把政策调整回到4月8号之前,过渡期是一年,“我们有足够的时间来适应未来的政策,也相信贸易的全球化对网易跨境电商业务是利好,也是未来的方向。”

广东省电商产业是我国电子商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布局主要集中在珠三角地区和沿海地区。其类别涵盖了电子商务平台、跨境电商、物流等领域,规模庞大,在国内电商领域中处于领先地位,尤其是深圳、广州、东莞等城市,具有强大的电商产业基础和优势。政策方面,广东省实施了多项扶持政策,包括电商企业孵化、人才培育、金融支持等方面,力求进一步创新发展,为电商企业提供更好的创新环境和服务保障。

一、正面回答
对综试区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出口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的货物,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试行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
1、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在综试区注册,并在注册地跨境电子商务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登记出口日期、货物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
2、出口货物通过综试区所在地海关办理电子商务出口申报手续。
3、出口货物不属于财政部和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决定明确取消出口退税的货物。
二、分析详情
纳税人提供跨境服务免征增值税的,应单独核算跨境服务的销售额,准确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其免税收入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提供跨境服务免征增值税的,应单独核算跨境服务的销售额,准确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其免税收入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关于跨境电商新政策的变化有哪些?
1、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将不征收征收行邮税,而是征收货物的关税和在进口环节中征收增值税、消费税。
2、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超过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以及完税价格超过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

创业孵化基地是什么大家知道吗它有什么用呢下面由我与大家分享,希望你们喜欢!欢迎阅读! 创业孵化基地作为新时代促进就业、带动创业的崭新模式,在近年来蓬勃发展,逐渐成为我市创业、创新的摇篮。为大力促进全市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我市人社部门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激发各类社会主体建设孵化基地的积极性。在培育壮大创业孵化基地的过程中,人社部门坚持优化服务,落实创业孵化补贴政策,宣传引导 创业政策 ,推动全市创业孵化基地从无到有,稳步发展,同时也带动了一批又一批 创业项目 成长壮大。 今日,汕头日报头版头条刊登了“发现汕头之美”专题《“创业摇篮”孕育城市创新之美》,对汕头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情况进行了详细的报道。 就业是民生之本 创业是就业之源 创业孵化基地是促进和帮扶劳动者自主创业的重要载体,是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开放平台。创业孵化基地如同“创业摇篮”,在此诞生的不仅是一个个落地创收的创业项目,一家家蓬勃壮大的“草根企业”,一股股拉动经济增长的民间力量,更是整个城市扬帆逐梦的奋斗热情和生生不息的创新活力。 截至目前,全市认定创业孵化基地40家,总建筑面积293万平方米,可容纳经营户2757个,累计入驻创业实体2203家,带动就业人数11049人。 创业孵化基地促进了项目、资本、政策和服务等要素集聚,使资源共享、人才聚集,实现了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 我市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图为创业导师正在指导学生。 厚植校园创业“沃土” 服务大学生创新创业 在位于汕头大学图书馆一楼的汕头大学学生创业园内,记者见到了汕头市红场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陈晖——一位在汕大校园创业“沃土”中成长起来的年轻创业者。2012年,陈晖从汕头大学长江艺术与设计学院 毕业 ,翌年组建团队,进驻汕头大学学生创业园,致力于“动漫品牌+AR、VR技术”的开发应用。 “大学生创业面临的最大问题是资金、资源和团队。在创业初期,创业园为我们提供了办公地点、启动资金和生活补贴,解决了很大的问题。”陈晖告诉记者,创业园还提供了专家培训、校友资源和其他创业政策帮扶,在团队初创时期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创业园内的企业展区里,可以看到该公司自主开发的动漫IP,一个个活泼可爱的卡通形象已投入运营并创造收益,跟这个年轻团队一样充满活力。 和陈晖一样,肖恒也是从汕头大学学生创业园中走出的青年才俊,不同的是,他还有另外一个身份——汕头大学在读博士生。肖恒在研究生阶段发现,不少富有价值的研究成果仅仅作为学术论文发表,却没有真正落地实现成果转化。因此他萌发了创业想法,希望把学术成果真正带进市场。在汕大创业孵化基地的支持下,肖恒的博硕生创业团队于2018年诞生,一路摸爬滚打,成员几番流转,逐渐在智能建筑领域找到盈利点。如今,作为汕头市恒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汕头市浮象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的他,一边奔走在学术研究的道路上,一边带领着团队继续为梦想奋战。“一切都是值得的。”对肖恒来说,除了物质上的收获,这段不同寻常的创业经历还帮他锻炼出更清晰明确的 思维方式 、更周全的处事能力,以及“不轻言放弃”的决心和勇气。 汕大学生产业园 大学生创业是一个“道阻且长”的过程,并不是所有青春梦想都能在摇篮中成功破土。作为依托于高校的创业孵化基地,汕头大学学生创业园立足 教育 ,注重对学生的创业精神和创业能力的培养,已被认定为“广东省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学校成为全省唯一获此殊荣的高校。 目前,汕头大学在双创教育中,形成了“创业教育——创业实践——孵化企业”完整的创新创业培育链,依托学生创业园,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创业场所、创业咨询、创业辅导、市场开发、人才推荐、项目论证等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创业服务。入驻的创新创业团队能够获得免交租金与水电费的办公场地、导师创业辅导和创业启动资金;初创企业能够享受“1+1”个性化创业辅导、日常经费补贴和创业奖励;一年以上的企业还能够获得与风投机构、市场资源对接的机会。 至今,创业园已孵化企业39家,有2家企业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创业企业获风险投资6000多万元,在国际、全国、省市各级创业比赛中共获得奖项105个。 汕大学生产业园已被认定为“广东省创业孵化示范基地” 打造“一站式”平台 构建全要素创业服务体系 在汕头保税区内,崭新的“创业中心”大楼搭建起创业者通往梦想的云梯,富有时代感的创业空间,配套齐全的办公设施,朝气蓬勃的创业团队……每一天,都有不少天马行空的想法在这里碰撞,不少创业的种子在这里发芽。 汕头保税区“一带一路”“互联网+”创业孵化基地是省市人社部门和汕头保税区管委会合作共建的创业服务项目,依托保税区创业中心为载体,打造“一站式”平台,构建全要素创业服务体系。项目建筑面积137万平方米,建设有培训中心、创业办公房、联合办公工位、项目展厅、会议中心、数据中心、创客咖啡、创客餐厅、活动中心、创客公寓等服务设施,借助保税区的功能政策和产业优势,结合周边汕头职业技术学院、广东省粤东技师学院、汕头市高级技工学校等院校资源,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为导向,以培育创业主体为目标,从创业培训、场地入驻、项目孵化、商务及生活配套等方面为创业者提供一系列创业服务。 保税区创业基地 “我们致力为创业者提供全方位、全要素的一站式创业服务。”保税区创业中心总经理刘小瑜告诉记者,项目自2018年10月正式启用以来,已有国际贸易、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网络科技、智能制造、新能源、 文化 创意、金融服务等行业领域40多个项目入驻创业。 “这里除了提供良好的创业环境和配套设施,还为我们创业公司提供源源不断的市场信息和交流合作机会。”汕头市佳皓贸易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入驻保税区创业孵化基地,是园区第一批入驻的企业之一,主要从事跨境电商汽配贸易。项目负责人叶杰烽是一位有着近10年创业 经验 的创业者,在他看来,定期开展的交流活动让园区内“邻居”企业有了相互接触、交换需求、合作发展的机会,对小规模企业的成长很有帮助。 除了定期举办园区内企业交流会,孵化基地还组织举办不同形式的主题活动,至今已开展外贸专题系列活动、创业培训活动、银企对接系列活动等各类活动30多场,切实为企业提供帮助,引发社会热烈反响。 记者手记 创新,绘就城市未来美好图景 在我市,不同类型的创业孵化基地有不同的定位和侧重点,基地对团队、企业设定了不同的入驻条件,但大都离不开一个共同标准——创新。富有创造性和可 *** 作性的想法和技术能够依托创业孵化基地的丰富资源落地生根,发展壮大,进而反哺社会,创造就业,成为拉动经济的重要力量。 大力推动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其价值不仅在于创业成功后造就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也在于每一位创业者展现出来的精神面貌和他们背后的城市活力。梦想、拼搏、责任、胸怀、眼界、荣耀、未来……这些关键词作为宣传 标语 频繁出现在不同的创业孵化基地的墙面上,既是对创业者潜移默化的激励和鼓舞,也是这些创业者奋斗之路的真实写照。 “抓创新就是抓发展,谋创新就是谋未来。”一个城市的美,既体现在当下肉眼可见的城乡环境和人文风貌,也蕴含在未来持续发展的内生力量之中。创业孵化基地作为“创业摇篮”,在壮大“创客”队伍、服务本市特色经济、引领科技创新的同时,也不断推动城市创新活力蓬勃涌现。创新,正成为汕头另一张“美”的名片,绘就城市未来的美好图景。

2018年11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明年1月1日起,延续实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现行监管政策,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不执行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而按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监管。在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清单内商品实行限额内零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按法定应纳税额70%征收基础上,新增群众需求量大的63个税目商品。提高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商品限额上限,将单次交易限值由目前的2000元提高至5000元,将年度交易限值由目前的每人每年2万元提高至26万元。2018年11月30日,商务部、财政部等十几个部委联合发布了三份进口跨境电商政策文件,分别为:商务部等六部委《关于完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财政部等三部委《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政部等十三部委《关于调整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公告》。提高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商品限额上限,扩大清单范围,并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对此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有延续,也有变化。跨境电商政策调整除了清单扩容和税收优惠政策的商品限额提高外,还明确已经购买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不得进入国内市场再次销售。这是再次明确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不得进入国内市场再次销售,基本对跨境电商行业不会产生新的影响,不过对个人代购或会产生“浴火重生”的影响。不管是个人名义,还是以公司为单位运作的代购公司处于“灰色地带”,以后运作更难。同时,我认为这个政策对海淘代购,微商刷单会很有利的打击,对给线下实体店供货的人也是很大的打击,但对一件代发的判断,有点含糊。 国务院再次决定延续和完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政策并扩大适用范围,对中国进口跨境电商行业将带来重大利好,我注意到这也是“四八新政”出台后第三次延期执行。不仅延续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监管,继续有利于跨境电商企业做大做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监管模式和措施继续完善,对质量的监管和把控也会加强。政府已在反思外贸监管政策,在跨境电商所引发的全球贸易新趋势下要进行监管创新,仍需要时间继续推行试点,以总结经验,研究出一套更符合全球贸易发展趋势的跨境电商监管制度。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国务院还新增加了63个税目商品,提高单次交易限值和年底交易限值,这继续给进口电商行业带来更大的想象空间。进口跨境电商依靠削减中间环节提高了交易效率,降低了成本,更好迎合了国内消费升级背景下对于更高性价比的国外产品的需求,从而发展迅猛,市场规模迅速扩大。跨境进口电商未来需向中高端市场发展,以多种物流形式结合以应对形势的变化,行业巨头将更加凸显自身供应链管理及资金运营优势,带动整个行业走向更加规范的道路。而90后新生代消费主体跨境需求明显,随着80、90群体成为消费主力军,该部分群体消费观超前,对跨境商品消费需求明显。

因此较之一般电商,跨境电商的关键区别在于跨境,其他如平台搭建、交易流程较于一般电商并无实际区别。从交易主体性质、进出口性质两个角度划分,跨境电商可以分为 跨境出口B2B 跨境出口B2C 跨境进口B2B 跨境进口B2C 等四个子领域,本文主要介绍的就是跨境进口B2C业务的清关流程。

从狭义业务上讲,对于国内消费者而言,跨境电商等同于跨境B2C电商,包含代购、海淘等各种方式,只要是能够直接购买到海外原装产品、通过线上手段购买到的各类途径,都可以算作是跨境电商。

从海关监管机制上看,跨境电商是一种特有的海关清关通道,区别于常规的个人快件清关通道、一般贸易清关通道等。

本文介绍的均是基于海关监管机制角度模式下的电子清关流程 ,包含保税备货、跨境直邮两种模式。

国内消费者购买海外商品主要有三种途径,代购、海淘、跨境电商,差异如下:

跨境电商最开始的形式就是代购和海淘 ,国内消费者要么是通过国外个人或者买手直接购买海外产品,要么是在支持全球物流配送的国外电商网站直接购买。这两种方式最大的问题在于:

因此为了规范跨境电商市场,引导其合理发展,2016年4月8日,我国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实行了新税制,该类商品将不再按邮递物品征收行邮税,而是按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从而形成了‘跨境电商’的专有概念。

“四八新政”的核心管理规则包含:

“四八新政”从税制、品类、购买限额、备案机制等各个方面对跨境B2C电商进行了规范,从而区别野蛮生长的代购、海淘跨境模式,形成了“跨境电商”的新概念。

“四八新政”监管政策下的跨境电商包含 保税备货 跨境直邮 两种业务模式。

保税备货、跨境直邮均是在‘四八新政’监管规则下的合规跨境电商业务模式,均需进行商品备案,经营品类受正面清单限制,所有订单均需平台进行主动申报,缴纳相关税费后才能进行境内配送,因此有效避免了代购、海通等灰色区域。但由于备货地的配置差异,保税备货、跨境直邮在物流时效、商品品类等方面形成了各自的优劣势。

对于大多数消费者而言,对直邮相对比较推崇,因为直邮模式可以提供完整的国外物流信息从而规避假货风险;对于平台而言,则是根据不同的运营策略,对两种模式各有侧重。

四八新政完善了跨境电商的相关税制,即‘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不再按物品征收行邮税,而是按货物征收关税、增值税、消费税’,不再设立免税额。同时要求‘对于通过跨境电商入境的商品过往海关时需要三单合一,即支付单、订单、物流单三单要一致匹配’。

支付单由有支付资质的企业推送给海关,订单和物流单由跨境电商平台或提供保税仓仓储物流服务的第三方公司推送给海关,海关核对三单信息,核验放行后才可进行境内段配送。

‘三单合一’的监管要求在国家层面有效提升跨境电商监管力度、征缴海关税费方面提供了强有力的工具保障,但同时也提高了跨境电商行业的进入门槛,由于需要和第三方支付、物流、保税仓及电子口岸进行系统对接,一定的技术开发能力成为业务开展的基础。

在实际政策落地过程中,三单合一也存在着很多变通方式,如部分关区仅要求三单(订单、支付单、运单),而有些关区(如成都、郑州)则要求‘四单’,除了订单、支付单、运单外,还需要由代理清关公司报送‘清单’;同时订单、运单、支付单等均可由代理清关公司代为报送,但需要先向海关部门进行申请审核。

在电子清关业务执行过程中,各关键节点流程如下:

各业务单据报送均为 异步执行 ,可分别报送至清关服务平台,但是电商平台为了提高清关成功率,一般会优化该清关流程,如会在收到支付单报送成功信息回执后,再向海关推送订单信息。

在电子清关过程中,有两个比较特殊的角色,第三方代理清关公司、清关服务平台;

跨境电商对应的订单、支付单、物流单、清单报送海关系统后,根据相应的业务规则校验对应订单是否放行,只有查验放行的订单才可进行后续分拣、配送阶段。

三单合一监管规则下电子清关核心报送信息如下:

海关系统会按照以下规则对信息进行校验,确认是否放行;

对于税费,代理清关公司在海关设置有保证金账户,订单放行同时会对保证金进行扣减。

在三单合一匹配规则中, 电商企业代码、电商平台代码 是一个比较有意思的点,订单申报信息中包含电商企业代码、电商平台代码,但支付单申报信息中仅包含电商平台代码,即海关系统的关注点在于订单、支付单需要发生在同一个平台,但支付企业与电商企业是否签订协议并不重要。这就为在天猫国际、京东全球购这样的B2C平台上开店的电商公司提供了报关途径。

实际上,在业务开展筹备期进行海关备案时,企业也是需要申报电商平台是自建还是挂靠在第三方电商平台的,当然,挂靠的第三方电商平台本身首先需要完成海关备案,否则会导致后续订单清关失败。

题图来自Unsplash,基于CC0协议

9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对此前一个阶段的跨境电商发展给予了积极评价。会议指出,以跨境电商发展为突破口,推动国际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和业态创新,对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增强综合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会议要求新建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将跨境电商监管过渡期政策延长一年。

三年跨了3个万亿门槛

从狭义上讲,跨境电商基本等同于跨境零售。分属于不同关境的市场主体,借助互联网实现商品的交易,并采取快件、小包等方式,通过跨境物流将商品送达消费者手中,即B2C模式。

从广义上讲,跨境电商还等同于外贸电商。分属于不同关境的市场主体,通过电子商务的手段将传统进出口贸易中的展示、洽谈和成交环节电子化,并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这个过程可能是B2B,也可能是B2C。

无论是B2B、B2C,还是更早之前的C2C模式,中国人海淘的经历,都有着相当长一段时间的探索。

在跨境电商平台出现前,空姐、留学生海外代购大行其道,但由于受到宣传推广渠道、代购合法性等原因的限制,海淘规模始终较小。

2010年到2013年,跨境电商平台开始起步发展。以C2C代购模式为主的洋码头,跨境电商购物经验分享社区小红书相继成立。

从2014年到2015年初的政策红利期,大量电商平台成立,天猫、亚马逊、网易等大型互联网企业纷纷进入跨境电商行业。

在大量跨境电商平台不断涌现,与国内消费市场日趋火爆的双重影响下,跨境电商的发展迎来了一轮井喷。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2015年及2016年的中国跨境电商总体交易规模分别为39万亿元、51万亿元和63万亿元,增速分别达到了345%、308%与235%,远超同期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

综合示范区,有经验也要能推广

近年来,在中国外贸增速持续放缓的大背景下,跨境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型的国际贸易发展方式,正逐渐成为新常态下稳外贸增长、促经济发展的新动力。在市场主体热情澎湃之际,有关部门也敏锐地意识到跨境电商对于我国消费市场的重要意义,并主动采取措施推动跨境电商的发展。

2015年1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全国范围开展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4月,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对国内消费者需求大的部分国外日用消费品,于2015年6月底前开展降低进口关税试点,逐步扩大降税商品范围。

此外,为了推动全国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在先期开展全国跨境电商保税进口试点城市建设的基础上,2015年3月7日,国务院同意设立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2016年1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宁波、天津、上海、重庆、合肥、郑州、广州、成都、大连、青岛、深圳、苏州12个城市新设一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用新模式为外贸发展提供新支撑。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国务院批准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两年多来,相关地区在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等方面先行先试,形成了一系列好经验、好做法,综合试验区进出口规模快速增长。

下一步,一要在全国复制推广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和线下产业园区“两平台”及信息共享、金融服务、智能物流、风险防控等监管和服务“六体系”等成熟做法,积极探索新经验,在制定跨境电商国际标准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要再选择一批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城市建设新的综合试验区,推动跨境电商在更大范围发展。

三要围绕推动“一带一路”建设,着力打造互联互通、智能化的新型外贸基础设施,鼓励建设覆盖重要国别、重点市场的海外仓,加强物流网络等配套服务体系建设。

监管不缺位,更不能越位

如果说跨境电商的迅猛发展,是受到消费市场日趋扩大影响的话,针对跨境电商的监管,则同时随着这个领域的发展在不断调整。其中,影响最大的莫过于2016年4月7日晚8时发布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俗称“48”新政。

当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等11个部门共同公布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清单共包括1142个8位税号商品,生鲜、液态奶、成人奶粉出局,保健品和化妆品受到严格限制。

据统计,受通关单的限制,绝大多数食品、化妆品、保健品、母婴用品短期内将无法进口,占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总量95%以上的商品受此影响。

考虑到“48”新政对跨境电商领域的影响,经国务院批准,2016年5月11日起,我国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有关监管要求给予一年的过渡期。而在2016年11月15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表示,为稳妥推进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模式过渡,过渡期限将延长至2017年底。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则决定,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过渡期政策再延长一年至2018年底,并加快完善相关制度。

会议要求,要按照包容审慎有效的要求加大监管创新,促进各综合试验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对接,实现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推动建立针对跨境电商的交易风险防范和消费者权益保障机制,大力打击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

据有关统计预测,2017年的中国跨境电商规模将达到75万亿元人民币,2018年将达到88万亿元。在政策鼓励与引导、消费升级与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等利好因素的影响下,跨境电商大概率保持较快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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