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国家扶持跨境电商政策

2022年国家扶持跨境电商政策,第1张

一、正文回答

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扶持政策免税优惠政策综试区内跨境电商零售出口货物按规定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该项政策扶持可为相关企业及个人节省30%到40%税赋成本。销售额补贴政策相关跨境电商平台给予店铺卖家10%销售额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0元人民币。

二、分析

为了促进跨境电商的发展,国家在政策层面不断发力支持。自2014年起,政府工作报告每年都会提出促进跨境电商发展的内容,从扩大试点、设立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到降低关税、支持海外仓建设等。在此基础上,政府支持跨境电商发展的各项具体政策不断出台。进入2022年,国家在政策层面进一步加大了对跨境电商发展的支持。2022年年初,相关部门批准了新设27个跨境电商综试区,这是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在七年时间里的第六次扩围。截至目前,我国跨境电商综试区已达到132家。

三、跨境电商是什么?

跨境电商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的电子商务平台和在线交易平台。跨境电商作为一种国际贸易新业态,是将传统国际贸易加以网络化、电子化,以电子技术和物流为主要手段,以商务为核心,把传统的销售、购物渠道移到网上,打破国家与地区有形无形的壁垒,因其能减少中间环节,节约成本等优势,在全世界范围内迅猛发展。

凤凰网房产郑州站快讯  18日,河南省商务厅联合省财政厅出台《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外经贸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通过13条政策,从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开拓国际市场、创新招商方式等方面,给外经贸企业吃下定心丸。具体措施如下:

一、积极指导企业搞好疫情防控。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指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防疫管理制度,制定疫情应对方案,做好日常防护物资储备,加强对返岗复工人员、新入职人员的健康监测与筛查,优先保障企业一线员工防护用品,搞好经营场所通风、消毒,严格内部防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鼓励外经贸企业利用境外渠道优势,进一步扩大口罩、防护服等短缺物资进口。

二、积极支持企业尽快复工复产。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组建企业复工复产服务专班,及时掌握本地区外经贸企业复工复产计划和情况。积极参与当地复工复产协调帮扶工作,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防疫物资短缺、招工用工难、物流运输不畅、供应链不配套、资金紧张等困难和问题,指导企业在确保防控安全的前提下尽快复工复产。保障进出口和服务外包合同加快履约、招商引资重大项目顺利建设、外派人员有序派出,避免产业链、供应链中断。主动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实行特殊工时制度。根据企业需求,可视情况出具有关证明,助推企业复工复产。

三、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出台《河南省国际性展会项目组织管理办法》,对企业参加境外展会分类别、按不同比例给予支持。对具备境外参展条件的展会,鼓励企业在完善防控预案、做好防护措施的前提下,想方设法出行参展。加大财政补贴力度,对企业受疫情影响无法赴境外参展,但在疫情响应期前已支付且确实无法追回的费用,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补贴。

四、发挥政策性出口信保作用。积极协调中国信保河南分公司,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加大信息、承保、保单融资等方面支持服务力度。积极为疫情防控物资进口业务提供进口预付款保险,对疫情期间进口防控物资的外贸企业,给予投保保费一定比例的补助。鼓励企业通过加保出运前保险规避买方违约风险。开通定损核赔绿色通道,优先处理受疫情影响企业出险理赔,简化相关手续,加快定损核赔进度,在真实背景下适当放宽理赔条件,应赔尽赔。

五、合理筹划调整经贸活动。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及时对已安排的境内外经贸投资促进活动时间、规模、方式等进行科学调整。妥善做好已启动但因疫情影响终止的重大经贸活动的善后工作。引导鼓励企业通过跨境电商、网上参展等方式拓展出口渠道,实现在线数字化营销;支持服务贸易企业开展远程办公、网络交易和离岸业务。针对招商对象需求,坚持结果导向,积极开展网络招商推介对接,科学策划细化、统筹实施各类投资促进活动。改变原有办会办展模式,探索建立“云招商”系统,组织“线上投资洽谈会”等活动。

六、加大重点外资项目推进力度。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密切跟踪、服务保障重点外资项目。对合作对象明确、投资意向清晰的招商项目,主动寻求境外目标公司开展洽谈,激发合作意愿,确保疫情期间招商引资不停顿、不降温、有实效。积极推进在谈项目,及时了解外商决策进展,通过网上洽谈、视频会议、在线签约等方式持续深化投资合作。建立在建项目政务服务快速通道,优化网上政务服务,协调相关部门在用地、用工、水电等方面加大保障力度,帮助企业协调防疫物资、完善防疫措施,帮助项目建设人员及时返岗、尽早开工、恢复施工,保障企业投资按计划进行。

七、积极创新招商方式。要进一步夯实招商基础,研究细化产业链招商路线图,充实完善招商引资项目库,探索建立载体资源库、全产业链数据库、主导产业链目标企业库等,分区域、分行业开展前期规划布局。加大项目征集策划包装力度,围绕各地产业特色,梳理谋划一批产业项目,特别是要针对疫情防控中催生的网络在线经济、健康产业等,结合各地基础条件,储备一批生物制药、医疗康养、卫生保健等项目。完善投资促进信息化平台、专业招商网络平台等,整合各类资源,提升项目发布、对接、签约、服务等功能。引导自贸试验区各片区,国家级、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制定投资指引,充分宣传平台优势、产业特色,增强吸引力。针对当前人员流动困难的特殊情况,构建新型投资推广、跟踪落实渠道,通过门户网站、自媒体平台、境内外商协会、驻外机构等多种途径和微博、公众号、微视频等手段,开展不见面招商。积极采取“靶向”招商、精准招商、委托招商、以商引商、产业链招商等灵活多样的招商方式,确保招商成效。

八、持续优化外资营商环境。全面落实《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国发〔2019〕23号)等法规政策,加强宣传解读,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投资环境。加强与市场监管、外汇等部门沟通协调,落实好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信息报告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发挥企业“服务官”制度作用,持续开展外商投资企业服务日活动,密切政府与外资企业联系,及时传递疫情防控信息、国家和省里支持企业发展政策措施,增强外资企业信心,稳定外商投资预期。

九、加大企业法律援助力度。健全贸易摩擦和预警机制,及时公开发布疫情期间国际贸易风险提示,对贸易纠纷早发现,早处理。对受疫情影响导致无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指导企业向国家有关进出口商会申请办理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建立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办理便捷通道,受理即办,帮助企业最大限度减小损失。组成涉外法律服务工作组,在省商务厅网站开辟专栏,通过发布信息、在线答疑等方式,为企业提供及时有效的合规体检和法律咨询服务。

十、强化项目资金支持。出台《河南省省级外经贸资金管理办法》,拨付部分2020年度省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因素法分配各地统筹用于支持外经贸发展,稳定业务,提振信心。指导各地尽早提出使用计划,明确资金重点,加强绩效考核,确保资金下达一个月内拨付到相关企业,尽早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加快中小企业开拓市场、出口信用保险、招商引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对外经贸合作等外经贸项目资金评审进度,确保“项目等资金”。

十一、帮助企业应对融资难题。加强与银行、融资担保等金融机构联络,开展网上银企对接,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外经贸企业信贷支持力度,降低融资成本,强化融资担保服务,缓解资金压力。支持各地尽快落实出口退税资金池、中小微外贸企业纾困资金池、中小外贸企业贷款贴息等政策,并及时兑现奖励。积极协调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加大政策性贷款投放力度,引导更多外贸企业使用政策性贷款,降低融资成本;推动进出口银行与省内商业银行开展政策性信贷资金小微企业转贷款业务,以低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的利率支持一批小微外贸企业;用好中国人民银行疫情防控专项再贷款资金,为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提供优惠利率支持。

十二、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大力推进无纸化办公,开展在线提交申请、申领许可证书、审核备案;支持网络传输合同扫描件,对于内容较多的合同文本,网络传输关键页即可先行办理,确有必要的,疫情结束后对完整合同进行补充审核。对没有实行无纸化申领的货物,企业可通过邮寄或上传扫描件方式提交申请。对企业申领和更新电子钥匙、纸质进出口许可证提供邮寄服务。持续提供便捷高效的出具原产地证书服务,企业即时申请、即时开通、自助打印,实现全流程“不见面申领”。对于出证量大并符合自主打印相关要求的企业,鼓励开通原产地证书自主打印功能予以办理。对于出具商事证明书、代办领事认证业务和出境ATA单证册的申办、备案、核销等业务,以最短时间完成在线申请审核和认证出证。

十三、完善服务保障机制。严格落实省政府支持外贸外资外经企业稳定发展的政策措施,对纳入省重点白名单的企业,成立服务专班,提供精准化、个性化服务,确保政策落地。灵活运用疫情防控保障各项支持政策,对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实行“一企一策”“一事一议”,积极协调解决。建立健全联系企业制度,完善干部联企、部门联办、企业联动等机制,及时了解企业诉求,积极协调帮助企业解难纾困。指导企业用好用足财政、金融、税收、社保、就业以及政府采购等各类帮扶解困政策,做到内外资企业平等对待、一视同仁,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影响。

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扶持政策免税优惠政策综试区内跨境电商零售出口货物按规定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该项政策扶持可为相关企业及个人节省30%到40%税赋成本。销售额补贴政策相关跨境电商平台给予店铺卖家10%销售额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0元人民币。
上面所述就是国家扶持的跨境电商。

法律分析:1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610,全称“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简称“电子商务”。适用于境内个人或电商企业通过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实现交易,并采用“清单核放、汇总申报”模式办理通关手续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

2海关监管方式代码1210,全称“保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简称“保税电商”。适用于境内个人或电商企业在经海关认可的电子商务平台实现跨境交易,并通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B型)进出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境商品。

3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710,全称“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直接出口”,简称“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适用于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的货物。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与境外企业达成交易后,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直接出口送达境外企业。

4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810,全称“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海外仓”,简称“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适用于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的货物。境内企业将出口货物通过跨境物流送达海外仓,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实现交易后从海外仓送达购买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八条 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必须通过设立海关的地点进境或者出境。在特殊情况下,需要经过未设立海关的地点临时进境或者出境的,必须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关批准,并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海关手续。

行业主要上市企业:目前国内跨境电商行业的上市公司主要有安克创新(300866)、跨境通(002640)、天泽信息(300209)、ST华鼎(601113)、联络互动(002280)、广博股份(002103)、兰亭集势(LITB)、新维国际控股(08086HK)

本文核心数据:跨境电商产业产业链、跨境电商行业交易规模、跨境电商行业渗透率、海关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占比

行业概况

1、定义

跨境电子商务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电子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电商物流及异地仓储送达商品,从而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

跨境电商推动外贸模式改变,缩短外贸交易链条。传统贸易模式中,往往是专业外贸经销商专门从事跨境贸易,帮助制造商将生产的货物出口,并在目的国对接专业的外贸采购商,收货后分给各级分销商、零售商。而在电子商务的帮助下,制造商仅需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即可触达消费者,贸易链条大大缩短,对维持我国对外贸易的稳定增长具有深远的意义。

2、产业链剖析:出口和进口跨境电商为产业链主体

跨境电商产业链包括跨境电商进出口主体以及跨境电商服务商,跨境电商服务商主要包括跨境支付、跨境金融、跨境物流等配套服务产业。中国跨境电商产业链如下:

行业发展历程:行业进入30阶段

回顾中国电商行业发展历程可以发现,跨境电商是从传统外贸发展到外贸电商,在进一步发展成为跨境电商的,跨境电商发展至今,也不过二三十年的时间,借助于互联网技术的快速提升,跨境电商呈现出爆发式增长。总体来看,大致可将跨境电商的发展历程划分为三个阶段:

行业政策背景:政策利好行业迎来发展机遇

近年来,我国对跨境电商重视程度日益提高,国家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试点布局进一步扩大。二是发展跨境电商新模式。三是大力推进贸易便利化。

在扩大跨境电商试点方面,自2015年杭州获批中国首个跨境电商综试区以来,我国跨境电商依托综试区建设,在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等方面积累了大量经验,形成了众多可供国内外借鉴的成熟做法,为跨境电商的高速、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2020年1月17日,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的通知》。将进一步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范围,本次扩大试点后,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范围将从37个城市扩大至海南全岛和其他86个城市(地区),覆盖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020年4月,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已有59个跨境电商综试区的基础上再设46个综试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扩大至86个城市和海南全岛。截至2021年9月,跨境电商综试区城市数量已达105个。

在减税政策方面,为推动跨境电商贸易的便利化,国家政策不断扩大跨境电商进口商品清单,对跨境电商综试区电商零售出口落实“无票免税”政策,推进出口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

2018年11月,财政部、海关总署和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通知对税收进行三个方面的调整:一是将年度交易限值由每人每年2万元调整至26万元,将单次交易限值由每人每次2000元调整至5000元;二是明确完税价格超过单次交易限值但低于年度交易限值日订单下仅一件商品时,可以通过跨境电商零售渠道进口。按照货物税率全额征收关我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交易额计入年度交易总额;三是明确已经购买的电商进口商品不得进入国内市场再次销售。

2019年7月3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完善跨境电商等新业态促进政策。会议指出将再增加一批试点城市、要求落实对跨境电商零售出口的“无票免税”政策,出台更加便利企业的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根据《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3号),对跨境电商综试区出口企业出口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的货物,同时符合一定条件的,试行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即“无票免税”政策)。“无票免税”政策简单来说就是从事跨境电子商务的企业在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下,只要同时满足公告(财税〔2018〕103号)规定的条件,即可享受税务上的免税政策。

行业发展现状

1、跨境电商交易规模不断增长

受疫情影响,线下消费受到抑制,为线上消费带来了全球性的机遇。与此同时,国家政策的支持,促进了跨境电商快速发展。2020年中国跨境电商市场规模达125万亿元,较2019年的105万亿元同比增长1904%。2021上半年中国跨境电商市场规模605万亿元。

2、跨境电商渗透率接近40%

2020年我国跨境电商交易总额占进出口总值占比稳步提升,传统外贸线上化的趋势愈加明显。2020年中国跨境电商交易额占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的3886%,相比2019年3329%提升557%。

3、出口跨境电商占据主体地位

近年来,中国跨境电商出口规模不断扩大,2020年我国跨境电商出口额占跨境电商进出口总额的6627%。

4、资本市场恢复活力

2016年-2020年,我国跨境电商融资事件数量呈下降趋势。2020年中国跨境电商共发生33起融资,同比下降295%。但受疫情影响,线下消费受到抑制,为线上消费带来了全球性的机遇。与此同时,国家政策的支持,促进了跨境电商快速发展。2021上半年中国跨境电商共发生29起融资,同比上涨222%。

2020年中国跨境电商融资总额超709亿元,同比下降6929%。2021年上半年,中国跨境电商融资总额781亿元,同比增长32446%。

行业竞争格局

1、区域竞争格局:广东省交易规模处于领先地位

从规模来看,东部沿海地区处于领先地位。根据商务部主办的全国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网发布的《中国电子商务报告》,目前我国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总额排名前五的省市分别是广东省、浙江省、河南省、上海市以及天津市,其中广东省的总额远超其他省市。

2、企业竞争格局:进口电商龙头优势明显,出口电商中下企业占主流

在进口跨境电商方面,我国进口跨境电商B2C市场呈现出一超多强的格局,天猫国际+考拉海购、京东国际、唯品国际排名前列,市场整体处在上升通道,阿里系在进口2C端的地位稳固,市场格局基本稳定。

在出口方面,亚马逊、淘宝系、eBay市场份额分别为22%、5%、5%,头部平台市场集中度较低,中小型电商平台及自建站占据主流。

行业发展前景及趋势预测

1、2021年交易总额有望达到146万亿元

电商法和跨境电商系列新政的出台将进一步规范中国跨境电商市场,提升市场整体品质,促进跨境电商行业健康发展,同时全球化趋势、消费升级将推动中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持续增长。根据网经社预测,2021年我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将达到146万亿元,其中,出口跨境电商交易规模占比776%,将达到1133万亿元;进口跨境电商交易规模占比为224%,将达到327万亿元。

2、跨境电商未来三大方向值得关注

未来,跨境电商将有三大关注方向:独立站、跨境物流和合规要求。

以上数据参考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跨境电商行业发展前景预测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跨境电商行业因涉及国家多个部门的业务范畴,除国务院和海关总署外,商务部、质检总局、外汇管理局等政府主管部门也纷纷出台或参与出台相关跨境电商政策,涉及的国家相关部门包括: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工信部、农业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交通运输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邮政局、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中央网信办、濒管办、密码局等多达17个部门。更多楼主可到环球华品网详细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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