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卖家,如何把握新机遇?

跨境电商卖家,如何把握新机遇?,第1张

纵观当今跨境电商的现状,发现跨境电商正处于一个飞速发展的时期。2017-2022年中国跨境电商行业发展前景分析及发展策略研究报告表明,在我国鼓励性政策的支持下,跨境电商的发展趋势还是比较乐观的,各大电商企业需要在支付流程,物流服务,推广平台以及各部门工作人员的专业性方面不断进行更加深入的探讨工作,为跨境电商更加完善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平台,同时,电商在产品的研发和质量上面应该不断提高,保障客户的利益,对中国经济的发展产生有力的推动作用。所以如果想做的可以去试试

我国跨境电商行业正处于一个蓬勃发展的重要时期,近期有关部门相继做出了进一步的部署,力促外贸稳定发展,为我国数字服务贸易的行业提供一个得到持续优化的营商环境。
1、跨境电商行业疫情期间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
众所周知,自2020年疫情爆发以来,各行各业都收到了不同程度上的打击,企业基本上都停工停产,甚至有很多小型企业受疫情的冲击直接倒闭,全球经济受到了巨大的冲击,可见疫情对各行各业的影响。但是,我们从商务部发的数据可以看到,国际贸易遭受到了严重打击,但是数字贸易受到的影响相较于其他行业要轻很多,仅下降了18%,数字服务出口在全球的服务出口占比636%,相较于2019年提升118个百分点。由此可以看出数字服务贸易已成为全球服务贸易复苏的重要力量,跨境电商行业继续保持着良好的发展势头。
2、我国政府采取实际行动和出台相关政策为跨境电商行业提供了大力支持
首先,商务部数据显示,目前我国的跨境电商综试区达到了132个,基本覆盖全国,通过先行先试的跨境电商综试区,来打造跨境电商完整的产业链和生态链,逐步形成一套适应和引领全球跨境电商发展的管理制度和规则,为我国之后的跨境电商的发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在这样的经验之下为我国跨境电商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其次,我国拥有的海外仓数量超过了2000个,面积超过1600万平方米。海外仓建设对于长期从事跨境电商行业的卖家来说最大的好处就是大大降低了成本,相比于传统出口要经历外国进口商、外国批发商、外国零售商三个中间商才能够将产品送到消费者的手中;相比于出口直邮虽然省略了三个中间商的问题,但是同时也要面临消费者退换货的问题,海外仓的建设可以很好的解决这些问题。建设海外仓可以省略传统出口要经历的三个中间商直接将商品送到消费者手中,可以解决出口直邮面临的退换货问题,直接在海外仓进行商品的发货、退换货,大大节省了时间、节约了成本,提高了服务效率。
此外,我国还与五大洲23个国家建立了双边电子商务合作机制,为我国的跨境电商的发展提供了适宜的环境。今年9月1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推动外贸新业态更大发展,抓紧新设一批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等,更大力度支持海外仓建设,通过实际行动为我国的跨境电商行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大力支持。9月14日,商务部在京召开全国外贸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级的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扩增量、防减量、强保障”的总体思路,扎实推进我国外贸方面的重点工作。
在国家的各方面支持下,我国的跨境电商行业只会更加得到更好的发展,跨境电商行业的发展机遇指挥更多,外贸应该抓住机遇,让自己的事业发展乘势而上,为我

行业主要上市企业:目前国内跨境电商行业的上市公司主要有安克创新(300866)、跨境通(002640)、天泽信息(300209)、ST华鼎(601113)、联络互动(002280)、广博股份(002103)、兰亭集势(LITB)、新维国际控股(08086HK)

本文核心数据:跨境电商产业产业链、跨境电商行业交易规模、跨境电商行业渗透率、海关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占比

行业概况

1、定义

跨境电子商务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电子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电商物流及异地仓储送达商品,从而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

跨境电商推动外贸模式改变,缩短外贸交易链条。传统贸易模式中,往往是专业外贸经销商专门从事跨境贸易,帮助制造商将生产的货物出口,并在目的国对接专业的外贸采购商,收货后分给各级分销商、零售商。而在电子商务的帮助下,制造商仅需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即可触达消费者,贸易链条大大缩短,对维持我国对外贸易的稳定增长具有深远的意义。

2、产业链剖析:出口和进口跨境电商为产业链主体

跨境电商产业链包括跨境电商进出口主体以及跨境电商服务商,跨境电商服务商主要包括跨境支付、跨境金融、跨境物流等配套服务产业。中国跨境电商产业链如下:

行业发展历程:行业进入30阶段

回顾中国电商行业发展历程可以发现,跨境电商是从传统外贸发展到外贸电商,在进一步发展成为跨境电商的,跨境电商发展至今,也不过二三十年的时间,借助于互联网技术的快速提升,跨境电商呈现出爆发式增长。总体来看,大致可将跨境电商的发展历程划分为三个阶段:

行业政策背景:政策利好行业迎来发展机遇

近年来,我国对跨境电商重视程度日益提高,国家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试点布局进一步扩大。二是发展跨境电商新模式。三是大力推进贸易便利化。

在扩大跨境电商试点方面,自2015年杭州获批中国首个跨境电商综试区以来,我国跨境电商依托综试区建设,在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等方面积累了大量经验,形成了众多可供国内外借鉴的成熟做法,为跨境电商的高速、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2020年1月17日,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的通知》。将进一步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范围,本次扩大试点后,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范围将从37个城市扩大至海南全岛和其他86个城市(地区),覆盖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020年4月,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已有59个跨境电商综试区的基础上再设46个综试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扩大至86个城市和海南全岛。截至2021年9月,跨境电商综试区城市数量已达105个。

在减税政策方面,为推动跨境电商贸易的便利化,国家政策不断扩大跨境电商进口商品清单,对跨境电商综试区电商零售出口落实“无票免税”政策,推进出口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

2018年11月,财政部、海关总署和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通知对税收进行三个方面的调整:一是将年度交易限值由每人每年2万元调整至26万元,将单次交易限值由每人每次2000元调整至5000元;二是明确完税价格超过单次交易限值但低于年度交易限值日订单下仅一件商品时,可以通过跨境电商零售渠道进口。按照货物税率全额征收关我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交易额计入年度交易总额;三是明确已经购买的电商进口商品不得进入国内市场再次销售。

2019年7月3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完善跨境电商等新业态促进政策。会议指出将再增加一批试点城市、要求落实对跨境电商零售出口的“无票免税”政策,出台更加便利企业的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根据《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3号),对跨境电商综试区出口企业出口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的货物,同时符合一定条件的,试行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即“无票免税”政策)。“无票免税”政策简单来说就是从事跨境电子商务的企业在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下,只要同时满足公告(财税〔2018〕103号)规定的条件,即可享受税务上的免税政策。

行业发展现状

1、跨境电商交易规模不断增长

受疫情影响,线下消费受到抑制,为线上消费带来了全球性的机遇。与此同时,国家政策的支持,促进了跨境电商快速发展。2020年中国跨境电商市场规模达125万亿元,较2019年的105万亿元同比增长1904%。2021上半年中国跨境电商市场规模605万亿元。

2、跨境电商渗透率接近40%

2020年我国跨境电商交易总额占进出口总值占比稳步提升,传统外贸线上化的趋势愈加明显。2020年中国跨境电商交易额占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的3886%,相比2019年3329%提升557%。

3、出口跨境电商占据主体地位

近年来,中国跨境电商出口规模不断扩大,2020年我国跨境电商出口额占跨境电商进出口总额的6627%。

4、资本市场恢复活力

2016年-2020年,我国跨境电商融资事件数量呈下降趋势。2020年中国跨境电商共发生33起融资,同比下降295%。但受疫情影响,线下消费受到抑制,为线上消费带来了全球性的机遇。与此同时,国家政策的支持,促进了跨境电商快速发展。2021上半年中国跨境电商共发生29起融资,同比上涨222%。

2020年中国跨境电商融资总额超709亿元,同比下降6929%。2021年上半年,中国跨境电商融资总额781亿元,同比增长32446%。

行业竞争格局

1、区域竞争格局:广东省交易规模处于领先地位

从规模来看,东部沿海地区处于领先地位。根据商务部主办的全国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网发布的《中国电子商务报告》,目前我国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总额排名前五的省市分别是广东省、浙江省、河南省、上海市以及天津市,其中广东省的总额远超其他省市。

2、企业竞争格局:进口电商龙头优势明显,出口电商中下企业占主流

在进口跨境电商方面,我国进口跨境电商B2C市场呈现出一超多强的格局,天猫国际+考拉海购、京东国际、唯品国际排名前列,市场整体处在上升通道,阿里系在进口2C端的地位稳固,市场格局基本稳定。

在出口方面,亚马逊、淘宝系、eBay市场份额分别为22%、5%、5%,头部平台市场集中度较低,中小型电商平台及自建站占据主流。

行业发展前景及趋势预测

1、2021年交易总额有望达到146万亿元

电商法和跨境电商系列新政的出台将进一步规范中国跨境电商市场,提升市场整体品质,促进跨境电商行业健康发展,同时全球化趋势、消费升级将推动中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持续增长。根据网经社预测,2021年我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将达到146万亿元,其中,出口跨境电商交易规模占比776%,将达到1133万亿元;进口跨境电商交易规模占比为224%,将达到327万亿元。

2、跨境电商未来三大方向值得关注

未来,跨境电商将有三大关注方向:独立站、跨境物流和合规要求。

以上数据参考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跨境电商行业发展前景预测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跨境电商试验区作为政策先行先试地区,享受了国家诸多的政策和制度支持,包括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的无票免税政策、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中国电子商务法发布和生效、丝路电商等,为跨境电商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有效地激发了跨境电商市场主体的活力和积极性。

的创新发展,数字经济发展,全球物流体系的完善,跨境电商不断涌现出外贸产业的新业态和新模式,在推动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5年,中国建立了杭州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此后,国务院同意在多个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引导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更加有序规范地发展。从此,中国跨境电商产业迅速发展,跨境电商交易额从2009年0.8万亿元增至2018年的9.1万亿元,零售额从2015年的372.42亿元增至2019年的1862.1亿元,企业网品牌更是超过3000个,海外仓超过1200个,成为许多城市新的经济增长点。

国家政策和制度支持下跨境电子商务试验区的发展,反过来对区域经济的发展也起到了重要的积极作用。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发展,加速了当地物流业的发展,简化了相关行政手续,促进了配套商业制度的建设;同时,跨境电子商业产业促进了科技创新人才的培养,提高了地区创新能力和创业效能。

当然,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的根本目的是激活外贸。在进口方面,提升跨境贸易进口的便利性,促进国内消费,同时也引进更多的海外技术、品牌,丰富消费市场的同时也为国内制造业购买外国产品提供便利化。在出口方面,对接更多城市的产业区块,以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和协同发展等诸多方式来拓宽区域经济中产品、服务的出口渠道,为中国产品、服务走出去提供条件,也进一步激活区域经济,为地方创造更多就业岗位。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的试验区多是三线

法律分析:1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610,全称“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简称“电子商务”。适用于境内个人或电商企业通过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实现交易,并采用“清单核放、汇总申报”模式办理通关手续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

2海关监管方式代码1210,全称“保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简称“保税电商”。适用于境内个人或电商企业在经海关认可的电子商务平台实现跨境交易,并通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B型)进出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境商品。

3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710,全称“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直接出口”,简称“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适用于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的货物。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与境外企业达成交易后,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直接出口送达境外企业。

4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810,全称“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海外仓”,简称“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适用于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的货物。境内企业将出口货物通过跨境物流送达海外仓,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实现交易后从海外仓送达购买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八条 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必须通过设立海关的地点进境或者出境。在特殊情况下,需要经过未设立海关的地点临时进境或者出境的,必须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关批准,并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海关手续。

随着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跨境电商的规模也越来越大,之前国家对跨境电商出口税收政策还处在空白期,为了促进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的健康发展,并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等部门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3]89号)的要求,现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以下称电子商务出口)税收政策通知如下:(1)
一、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出口货物(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明确不予出口退(免)税或免税的货物除外,下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适用增值税、消费税退(免)税政策:
1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已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
2出口货物取得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且与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信息一致;
3出口货物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内收汇;
[扩展资料]
4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属于外贸企业的,购进出口货物取得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分割单)或海关进口增值税、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且上述凭证有关内容与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有关内容相匹配。
二、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出口货物,不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条件,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适用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
1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已办理税务登记;
2出口货物取得海关签发的出口货物报关单;
3购进出口货物取得合法有效的进货凭证。
三、电子商务出口货物适用退(免)税、免税政策的,由电子商务出口企业按现行规定办理退(免)税、免税申报。
四、适用本通知退(免)税、免税政策的电子商务出口企业,是指自建跨境电子商务销售平台的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和利用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电子商务出口的企业。
五、为电子商务出口企业提供交易服务的跨境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不适用本通知规定的退(免)税、免税政策,可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通知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引用资料
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海淘税收新政规定交易限额。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0元。在限值以内,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如果超过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以及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
没有在跨境电商平台上售卖的商品,以及没有和海关联网的网站仍按现有政策执行,也就是征收行邮税,并保留50元免征额度。不过,按最新行邮税政策,原先四档税率变为三档,税率提升幅度较大。


DABAN RP主题是一个优秀的主题,极致后台体验,无插件,集成会员系统
乐在赚 » 跨境电商卖家,如何把握新机遇?

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提供最优质的资源集合

立即查看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