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电费收费标准2022年
1、第一档:用电量不超过240千瓦时的电量,这个电量标准是维持不变的,对于城乡的“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电量电费设置为每户每月15千瓦时的免费用电量。是很实惠的。
2、第二档:用电量处于241一400千瓦时之间的,第二档电费收费标准为电价标准比第一档电价提高0.05元/千瓦时。第三档电量电费为:用电量超过了400千瓦时。
3、第三档:用电量的电费收费标准比第一档电价提高0.3元/千瓦时。不同地方的电价一般都是0.62元左右。
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
1、不满1千伏:每千瓦时0.6964元,尖峰每千瓦时1.2064元,高峰每千瓦时0.9014元,低谷每千瓦时0.3784元;
2、110千伏:每千瓦时0.6656元,尖峰每千瓦时1.1638元,高峰每千瓦时0.8656元,低谷每千瓦时0.3536元;
3、20千伏:每千瓦时0.6494元,尖峰每千瓦时1.1414元,高峰每千瓦时0.8467元,低谷每千瓦时0.3407元;
4、35千伏及以上:每千瓦时0.6413元;尖峰每千瓦时1.1303元,高峰每千瓦时0.8373元,低谷每千瓦时0.3343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2018修正)》第三十三条 供电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核准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向用户计收电费。供电企业查电人员和抄表收费人员进入用户,进行用电安全检查或者抄表收费时,应当出示有关证件。用户应当按照国家核准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按时交纳电费;对供电企业查电人员和抄表收费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应当提供方便。
浙江省居民用电价格为第一档0.538元/千瓦时、第二档0.588元/千瓦时、第三档0.838元/千瓦时,不满1千伏的合表居民生活用电价格为0.558元/千瓦时,1千伏以上合表用户0.538元/千瓦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三十三条
供电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核准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向用户计收电费。供电企业查电人员和抄表收费人员进入用户,进行用电安全检查或者抄表收费时,应当出示有关证件。用户应当按照国家核准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按时交纳电费供电企业查电人员和抄表收费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应当提供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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