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1年燃气收费标准?
1、居民用天然气各阶梯价格均降低0.01元/立方米,降低后一、二、三阶梯价格分别为1.97元/立方米、2.14元/立方米、2.49元/立方米
2、非居民用气(含工业用气、CNG原料气、商业用气、集体用气)最高销售价格由2.33元/立方米调整为2.32元/立方米车用CNG最高销售价格由3.45元/立方米调整为3.43元/立方米(按质量计算,由5.07元/kg调整为5.04元/kg)。
3、执行居民类用气价格的学校、养老福利机构和部队食堂等非居民用户用气价格,由2.03元/立方米调整为2.02元/立方米。
二、执行时间
居民、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从2019年4月1日起的用气量执行城市燃气转供CNG加气站用气销售价格、主城区车用CNG终端销售价格从2019年4月29日零时起执行。
重庆天然气开户费用标准
一、办理时限与费用
办理时限:工作人员评估后给出时限。
办理费用:初装费1150元/户、安装费1000元/户。单位,商业用需要勘查后评估。
二、办理条件
重庆市以下三种居民(单位)需要使用燃气的,需要提交燃气开户申请:
1、一般非居客户
2、民用住宅
3、大型商业综合体
三、办理材料
(一)一般非居客户
1、申请报装业务,填写《燃气报装业务申请表》。
3、《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抵押合同》或其他房屋权属法律凭证复印件。
4、单位客户还应提供单位法人 *** 复印件、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且加盖鲜章。
特殊材料:
1、1:100户内装修平面图由客户提供,查勘设计人员结合现场情况对户内装修平面图进行测量、复核。客户不能提供的,查勘设计人员现场测量绘制。由燃气公司绘制的,需客户签字确认。
2、委托他人办理的,除以上资料外,还应提供受委托人有效 *** 原件及复印件,出具授权委托书。
(二)民用住宅:
1、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且加盖鲜章。
2、提供用气点建筑物及周边1:500现状地形图和建筑施工图(CAD文件,DWG格式)。
3、委托经办人办理的,除以上资料外,还应提供经办人有效 *** 原件及复印件,出具授权委托书。
(三)大型商业综合体:
1、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且加盖鲜章
2、提供用气点建筑物及周边1:500现状地形图和建筑施工图、防火分区图(CAD文件,DWG格式)。
3、委托经办人办理的,除以上资料外,还应提供经办人有效 *** 原件及复印件,出具授权委托书。
客户服务
四、办理流程
第一步
携带材料去去分公司申请。
第二步
工作人员查勘后再确定是否可安装。
第三步
确定安装,工作人员前往安装。
一、办理时限与费用
办理时限:工作人员评估后给出时限。
办理费用:初装费1150元/户、安装费1000元/户。单位,商业用需要勘查后评估。
二、办理条件
重庆市以下三种居民(单位)需要使用燃气的,需要提交燃气开户申请:
1、一般非居客户
2、民用住宅
3、大型商业综合体
三、办理材料
(一)一般非居客户
1、申请报装业务,填写《燃气报装业务申请表》。
2、提供客户有效 *** 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抵押合同》或其他房屋权属法律凭证复印件。
4、单位客户还应提供单位法人 *** 复印件、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且加盖鲜章。
特殊材料:
1、1:100户内装修平面图由客户提供,查勘设计人员结合现场情况对户内装修平面图进行测量、复核。客户不能提供的,查勘设计人员现场测量绘制。由燃气公司绘制的,需客户签字确认。
2、委托他人办理的,除以上资料外,还应提供受委托人有效 *** 原件及复印件,出具授权委托书。
(二)民用住宅:
1、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且加盖鲜章。
2、提供用气点建筑物及周边1:500现状地形图和建筑施工图(CAD文件,DWG格式)。
3、委托经办人办理的,除以上资料外,还应提供经办人有效 *** 原件及复印件,出具授权委托书。
(三)大型商业综合体:
1、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且加盖鲜章
2、提供用气点建筑物及周边1:500现状地形图和建筑施工图、防火分区图(CAD文件,DWG格式)。
3、委托经办人办理的,除以上资料外,还应提供经办人有效 *** 原件及复印件,出具授权委托书。
客户服务
四、办理流程
第一步
携带材料去去分公司申请。
第二步
工作人员查勘后再确定是否可安装。
第三步
确定安装,工作人员前往安装。
法律分析:开户流程如下:
1、客户对会员填写客户调查表。
2、会员为符合开户条件的客户开立客户交易账户。
3、客户签署风险揭示书及客户协议书的半张照片;客户 *** 正反面扫描件。
4、自然人客户应当在交易中心指定的交易准备金清算银行开立个人银行账户,并签订交易准备金缴存协议。
5、机构客户到交易中心指定的交易准备金清算银行开立机构清算账户,签订交易准备金缴存协议。
天然气初装收费标准为1150元/户,“一户一表”安装费为2350元/户。
法律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 燃气用户应当遵守安全用气规则,使用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和气瓶,及时更换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使用年限已届满的燃气燃烧器具、连接管等,并按照约定期限支付燃气费用。单位燃气用户还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 *** 作维护人员燃气安全知识和 *** 作技能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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