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学校学生科安全职责

职业学校学生科安全职责,第1张

职业学校学生科安全职责 职业培训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去百度文库,查看完整内容> 内容来自用户:胡鹏 乐山市欣欣艺术职业学校学校安全管理制度为确保师生在校的一切安全,保证师生身心健康发展和学校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课堂教学制度1、每堂课的任课教师是当堂课的安全责任人。

2、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准把学生赶出教室。

3、规范课堂教学行为,检查教学设备设施。

4、严禁迟进课堂或擅自脱离课堂。

5、教师如发现学生无故不上课,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学生家长。

二、课间管理制度1、各部门主任、副主任、值周教师必须加强课间巡视工作。

2、教育学生课间不攀高、不跳台阶、不追跑,上厕所不拥挤、不做危险性游戏等。

三、组织保障制度1、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法人代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法人代表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含校长、执行校长、副校长、党支部书记、教务处主任、综治办主任、学生处主任)2、 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安全工作落实到人,每学期要签订各类安全责任书。

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

校内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 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二份, 一份报教育局, 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教育部颁发的职业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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