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政策?,第1张

跨境电商行业因涉及国家多个部门的业务范畴,除国务院和海关总署外,商务部、质检总局、外汇管理局等政府主管部门也纷纷出台或参与出台相关跨境电商政策,涉及的国家相关部门包括: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工信部、农业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交通运输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邮政局、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中央网信办、濒管办、密码局等多达17个部门。更多楼主可到环球华品网详细了解。

一、正文回答
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扶持政策免税优惠政策综试区内跨境电商零售出口货物按规定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该项政策扶持可为相关企业及个人节省30%到40%税赋成本。销售额补贴政策相关跨境电商平台给予店铺卖家10%销售额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0元人民币。
二、分析
为了促进跨境电商的发展,国家在政策层面不断发力支持。自2014年起,政府工作报告每年都会提出促进跨境电商发展的内容,从扩大试点、设立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到降低关税、支持海外仓建设等。在此基础上,政府支持跨境电商发展的各项具体政策不断出台。进入2022年,国家在政策层面进一步加大了对跨境电商发展的支持。2022年年初,相关部门批准了新设27个跨境电商综试区,这是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在七年时间里的第六次扩围。截至目前,我国跨境电商综试区已达到132家。
三、跨境电商是什么?
跨境电商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的电子商务平台和在线交易平台。跨境电商作为一种国际贸易新业态,是将传统国际贸易加以网络化、电子化,以电子技术和物流为主要手段,以商务为核心,把传统的销售、购物渠道移到网上,打破国家与地区有形无形的壁垒,因其能减少中间环节,节约成本等优势,在全世界范围内迅猛发展。

一、支持国内企业更好地利用电子商务开展对外贸易。加快建立适应跨境电子商务特点的政策体系和监管体系,提高贸易各环节便利化水平。鼓励企业间贸易尽快实现全程在线交易,不断扩大可交易商品范围。

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企业加强与境外企业合作,通过规范的“海外仓”、体验店和配送网店等模式,融入境外零售体系,逐步实现经营规范化、管理专业化、物流生产集约化和监管科学化。通过跨境电子商务,合理增加消费品进口。

二、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做大做强。培育一批影响力较大的公共平台,为更多国内外企业沟通、洽谈提供优质服务;培育一批竞争力较强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全面配套支持;培育一批知名度较高的自建平台,鼓励企业利用自建平台加快品牌培育,拓展营销渠道。鼓励国内企业与境外电子商务企业强强联合。

三、优化配套的海关监管措施。在总结前期试点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管理模式,优化跨境电子商务海关进出口通关作业流程。研究跨境电子商务出口商品简化归类的可行性,完善跨境电子商务统计制度。

四、完善检验检疫监管政策措施。对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商品实施集中申报、集中查验、集中放行等便利措施。加强跨境电子商务质量安全监管,对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及商品实施备案管理制度,突出经营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开展商品质量安全风险监管。进境商品应当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对违反生物安全和其他相关规定的行为要依法查处。

五、明确规范进出口税收政策。继续落实现行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退税或免税政策。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由财政部按照有利于拉动国内消费、公平竞争、促进发展和加强进口税收管理的原则,会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另行制订。

六、完善电子商务支付结算管理。稳妥推进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鼓励境内银行、支付机构依法合规开展跨境电子支付业务,满足境内外企业及个人跨境电子支付需要。推动跨境电子商务活动中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支持境内 *** 清算机构拓展境外业务。加强对电子商务大额在线交易的监测,防范金融风险。加强跨境支付国内与国际监管合作,推动建立合作监管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

七、提供积极财政金融支持。鼓励传统制造和商贸流通企业利用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开拓国际市场。利用现有财政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走出去重点项目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适合的信用保险服务。向跨境电子商务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提供有效的融资、保险支持。

八、建设综合服务体系。支持各地创新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引导本地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向规模化、标准化、集群化、规范化方向发展。鼓励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通关、物流、仓储、融资等全方位服务。支持企业建立全球物流供应链和境外物流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各驻外经商机构作用,为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提供信息服务和必要的协助。

九、规范跨境电子商务经营行为。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完善信用评估机制,实现各监管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构建跨境电子商务交易保障体系。推动建立针对跨境电子商务交易的风险防范和预警机制,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售后服务制度。

引导跨境电子商务主体规范经营行为,承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强执法监管,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坚决打击跨境电子商务中出现的各种违法侵权行为。通过有效措施,努力实现跨境电子商务在发展中逐步规范、在规范中健康发展。

在人民币升值和劳动力成本持续上升的影响,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加之我国传统的外贸行业遭受很大的打击,进出口增速明显下跌,很多外贸企业尤其是中小外贸企业纷纷倒闭,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跨境电子商务因为具备中间环节少、价格低廉和利润率高等优点还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其中的原因分析如下:
传统外贸出口,一般包括“中国工厂-中国出口商-外国进口商-外国批发商-外国零售商-外国消费者”6个环节。这种模式下,外贸中的最大份额的利润被流通中介获得,例如,一个在义乌市场售价为1元的钥匙扣,出口到澳大利亚后的售价将达1澳元(约合5元人民币),其中的4元除去物流费用后都被中间商所得。引入跨境电子商务后,出口环节可以简化为“中国工厂-外国零售商-外国消费者或者进一步简化为“中国工厂-外国消费者”
,绕开很多外贸中间商,一方面出口商品的价格可以进一步下降,提高我国商品在国外市场的竞争力,另一方艾瑞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中国跨境电商进出口交易额为23万亿元,同比增长320%,艾瑞预测,在全球电商快速发展和中国电商全球化的大趋势下,中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将持续高速发展,电子商务在中国进出口贸易中的比重将会越来越大
[2]。
另外,我国政府非常重视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目前,除了第一批跨境电商试点城市上海、重庆、杭州、宁波、郑州5个城市之外,广州、深圳前海以及青岛也相继获批了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城市。2014年国家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的一系列措施将会逐步落地,今年会有更多条件合适的城市申请跨境电商试点。
虽然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呈现出非常好的形势,甚至有很人大胆预测,跨国贸易的电商巨头有可能在中国出现,但是我们要清楚意识到,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存在的问题还不少。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过渡期后监管政策:我国将于2018年1月1日起采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过渡期政策新的监管模式。经国务院批准,现阶段将保持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模式总体稳定,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暂按照个人物品监管。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认为,贸易的监管是最大的利好消息,也明确了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暂按照个人物品监管。这也意味着从检验检疫这块已经为进口电商打开了一道“口子”。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监管模式和措施还将继续完善,对质量的监管和把控也会加强。

网络空间相对于物理空间来说是一个新空间,是一个由网址和密码组成的虚拟但客观存在的世界。网络空间独特的价值标准和行为模式深刻地影响着跨境电子商务,使其不同于传统的交易方式而呈现出自己的特点。

扩展资料:

针对上述问题,《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等部门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意见的通知》提出了6项具体措施。

一是建立电子商务出口新型海关监管模式并进行专项统计,主要用以解决目前零售出口无法办理海关监管统计的问题;

二是建立电子商务出口检验监管模式,主要用以解决电子商务出口无法办理检验检疫的问题。

三是支持企业正常收结汇,主要用以解决企业目前办理出口收汇存在困难的问题;

四是鼓励银行机构和支付机构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支付服务,主要用以解决支付服务配套环节比较薄弱的问题。

此外还实施适应电子商务出口的税收政策,主要用以解决电子商务出口企业无法办理出口退税的问题;最后是建立电子商务出口信用体系,主要用以解决信用体系和市场秩序有待改善的问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跨境电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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