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指得是什么?

跨境电商指得是什么?,第1张

商品在国与国之间交易的桥梁。
要了解什么叫跨境电商,最先要了解的是跨境电商平台,跨境电商平台其实就是商品在国与国之间交易的桥梁,目前国际上公认的跨境电商平台主要有亚马逊、ebay、天猫国际、速卖通等,这些平台在跨境电商中占据比较重的位置。

为促进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口业务发展,方便企业通关,规范海关管理,实施海关统计,决定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1210”,全称“保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简称“保税电商”。适用于境内个人或电子商务企业在经海关认可的电子商务平台实现跨境交易,并通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进出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境商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与境内区外(场所外)之间通过电子商务平台交易的零售进出口商品不适用该监管方式)。

“1210”监管方式用于进口时仅限经批准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口试点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物流中心(B型)。

二、以“1210”海关监管方式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业务的电子商务企业、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内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经营企业、支付企业和物流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向海关备案,并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实时传送交易、支付、仓储和物流等数据。

上述规定自2014年8月1日起实施。

为促进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口业务发展,方便企业通关,规范海关管理,实施海关统计,决定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1239”,全称“保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A”,简称 “保税电商A”。适用于境内电子商务企业通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B型)一线进境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

二、天津、上海、杭州、宁波、福州、平潭、郑州、广州、深圳、重庆等10个城市开展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业务暂不适用“1239”监管方式。

上述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

1210-保税备货模式

1210俗称备货模式,之前获批跨境电商进口试点的15个城市,加上后面22个跨境综合试验区,一共有37个城市可以做跨境进口试点,也就是可以开展跨境进口1210。

之前获批跨境进口试点的城市共有15个,分别是:上海、杭州、宁波、郑州、重庆、广州、深圳、福州、平潭、天津、合肥、成都、苏州、大连、青岛。

2019年1月1日,新设的22个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的城市分别是:北京、呼和浩特、沈阳、长春、哈尔滨、南京、南昌、武汉、长沙、南宁、海口、贵阳、昆明、西安、兰州、厦门、唐山、无锡、威海、珠海、东莞、义乌。

1210保税备货模式,即跨境电商网站可以将尚未销售的货物整批发至国内保税物流中心,再进行网上的零售,卖一件,清关一件,没卖掉的就不能出保税中心,但也无需报关,卖不掉的还可直接退回国外。

2018年11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明年1月1日起,延续实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现行监管政策,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不执行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而按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监管。在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清单内商品实行限额内零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按法定应纳税额70%征收基础上,新增群众需求量大的63个税目商品。提高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商品限额上限,将单次交易限值由目前的2000元提高至5000元,将年度交易限值由目前的每人每年2万元提高至26万元。2018年11月30日,商务部、财政部等十几个部委联合发布了三份进口跨境电商政策文件,分别为:商务部等六部委《关于完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财政部等三部委《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政部等十三部委《关于调整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公告》。提高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商品限额上限,扩大清单范围,并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对此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有延续,也有变化。跨境电商政策调整除了清单扩容和税收优惠政策的商品限额提高外,还明确已经购买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不得进入国内市场再次销售。这是再次明确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不得进入国内市场再次销售,基本对跨境电商行业不会产生新的影响,不过对个人代购或会产生“浴火重生”的影响。不管是个人名义,还是以公司为单位运作的代购公司处于“灰色地带”,以后运作更难。同时,我认为这个政策对海淘代购,微商刷单会很有利的打击,对给线下实体店供货的人也是很大的打击,但对一件代发的判断,有点含糊。 国务院再次决定延续和完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政策并扩大适用范围,对中国进口跨境电商行业将带来重大利好,我注意到这也是“四八新政”出台后第三次延期执行。不仅延续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监管,继续有利于跨境电商企业做大做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监管模式和措施继续完善,对质量的监管和把控也会加强。政府已在反思外贸监管政策,在跨境电商所引发的全球贸易新趋势下要进行监管创新,仍需要时间继续推行试点,以总结经验,研究出一套更符合全球贸易发展趋势的跨境电商监管制度。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国务院还新增加了63个税目商品,提高单次交易限值和年底交易限值,这继续给进口电商行业带来更大的想象空间。进口跨境电商依靠削减中间环节提高了交易效率,降低了成本,更好迎合了国内消费升级背景下对于更高性价比的国外产品的需求,从而发展迅猛,市场规模迅速扩大。跨境进口电商未来需向中高端市场发展,以多种物流形式结合以应对形势的变化,行业巨头将更加凸显自身供应链管理及资金运营优势,带动整个行业走向更加规范的道路。而90后新生代消费主体跨境需求明显,随着80、90群体成为消费主力军,该部分群体消费观超前,对跨境商品消费需求明显。

进口商品不符合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限值管理要求。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5000元,年度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6000元。对于不符合上述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限值管理要求的进口商品,将无法通过跨境电商渠道办理通关手续,尤其是超限值的直购进口商品运抵海关监管场所后需作退运处理,增加企业物流成本。
为减少上述情况发生,企业可在销售商品前,提醒消费者提前查看年度交易限值使用情况。

将于4月8日起实施的《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一石激起千层浪。昨日从广州跨境电商多家企业了解到,“税改”后电商平台和顾客个人的成本上升是必然的,但在跨境电商上购买进口商品,仍比实体店便宜。
跨境电商:税后仍有优势
通知规定,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为2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20000元。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超过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以及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
根据跨境电商业内人士和海关人士给出的结论,限额以内的税率最低为119%。过去“税费50元以下免征”的免税历史结束。对于即将到来的跨境电商税费改革,业内早有耳闻,也早有准备,大多数企业认为,不会影响现有的价格优势。
唯品会物流公司副总经理武迪认为并不会对跨境电商产生较大的影响。取消50元的免税限制,税收增长幅度在20%-30%之间,进口商品的价格仍比国内便宜。美悦优选CEO陶自力也有同样的预判,“税收占售价比例很低”,他分析,比如日本象印500毫升的保温杯,日本的批发价是人民币100元左右,中国总代理进口价(含税、运费)为140-150元人民币,然而,传统贸易到零售环节经过层层加价再加上上架费,零售价高达400多元,跨境电商售价通过日本的分销进口,售价在200元左右。这意味着跨境电商征税119%,转嫁到商品价格即使上调119%,也比实体零售便宜一半。
海淘:奶粉仍有免税空间
通知规定,“所有通过与海关联网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交易”执行新税制,未接入海关系统的国外网站购买商品仍按旧的行邮税方式计征。我国将目前行邮税四档税目(对应税率分别为10%、20%、30%、50%)调整为三档(15%、30%、60%),海关人士昨日向南都记者明确,按照新的行邮税,海淘购买成本也增加了。
那怎么海淘才划算?前提条件是选一个没有接入海关系统的国外网站。行邮税税目分类第一档15%的税率(50元以下免征),相当于免税金额约为333元,两包花王纸尿片和两盒牛栏奶粉还是买得到的。第二档税率为30%,免税额约为167元,买件特价的品牌服装勉强可以。但第三档税率60%的免税额只有83元,第三档税目下的化妆品、香水等就买不了。而名牌包包、化妆品、相机等高价商品,一般超过2000元,都必须按照新税制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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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税率有两种:跨境电商综合税、行邮税。跨境电商综合税有增值税、税费税、关税三种。行邮税有消费税和增值税两种。

跨境电商进口税需要缴纳:

(1)进口关税:进口商品在通过其他国家关境缴纳的税收。

(2)行邮税:行李和邮递物品通过国家关境缴纳的税收。

(3)增值税:我国规定的进口物品增值税为17%和13%。

(4)消费税:针对奢侈品、高能消耗品、不可再生消费品、对身体有危害的消费品征收消费税。

跨境电商出口税需要缴纳:

(1)关税:欧盟成员国进口欧盟以外的物品缴纳0%到25%的关税。

(2)进口增值税

(3)VAT:商品在流转中所要缴纳的销售增值税。

2019年1月1日跨境电商税收新政改革,针对进口交易限制限额调整,单次交易限值由2000元提高到5000元,年度限额由2万元提高到26万元。消费者单词购物商品的完税价格不能超过5000元的限制,年度累计购买额不能超过26万元。

商品种类更加繁多,从食品、日用品、电子产品等方面增加了63个税目商品。一部分税号限制为网购保税进口,食品类商品数量额度进行了限制。

商品禁止二次销售,海外代购产品不能进行二次销售,只能自用或赠予他人。海关针对虚假信息传输、泄露,造成他人个人信息和年度购买额度被盗用进行二次销售的企业进行处罚,走私或违规的企业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针对退货商品进行了规定,退回的商品不能影响二次销售,在海关放行的30日送达原监管业务场所,不征收相关税款,对个人年度交易额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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