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对跨境电商有什么利好政策?

最近对跨境电商有什么利好政策?,第1张

9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对此前一个阶段的跨境电商发展给予了积极评价。会议指出,以跨境电商发展为突破口,推动国际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和业态创新,对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增强综合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会议要求新建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将跨境电商监管过渡期政策延长一年。

三年跨了3个万亿门槛

从狭义上讲,跨境电商基本等同于跨境零售。分属于不同关境的市场主体,借助互联网实现商品的交易,并采取快件、小包等方式,通过跨境物流将商品送达消费者手中,即B2C模式。

从广义上讲,跨境电商还等同于外贸电商。分属于不同关境的市场主体,通过电子商务的手段将传统进出口贸易中的展示、洽谈和成交环节电子化,并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这个过程可能是B2B,也可能是B2C。

无论是B2B、B2C,还是更早之前的C2C模式,中国人海淘的经历,都有着相当长一段时间的探索。

在跨境电商平台出现前,空姐、留学生海外代购大行其道,但由于受到宣传推广渠道、代购合法性等原因的限制,海淘规模始终较小。

2010年到2013年,跨境电商平台开始起步发展。以C2C代购模式为主的洋码头,跨境电商购物经验分享社区小红书相继成立。

从2014年到2015年初的政策红利期,大量电商平台成立,天猫、亚马逊、网易等大型互联网企业纷纷进入跨境电商行业。

在大量跨境电商平台不断涌现,与国内消费市场日趋火爆的双重影响下,跨境电商的发展迎来了一轮井喷。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2015年及2016年的中国跨境电商总体交易规模分别为39万亿元、51万亿元和63万亿元,增速分别达到了345%、308%与235%,远超同期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

综合示范区,有经验也要能推广

近年来,在中国外贸增速持续放缓的大背景下,跨境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型的国际贸易发展方式,正逐渐成为新常态下稳外贸增长、促经济发展的新动力。在市场主体热情澎湃之际,有关部门也敏锐地意识到跨境电商对于我国消费市场的重要意义,并主动采取措施推动跨境电商的发展。

2015年1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全国范围开展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4月,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对国内消费者需求大的部分国外日用消费品,于2015年6月底前开展降低进口关税试点,逐步扩大降税商品范围。

此外,为了推动全国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在先期开展全国跨境电商保税进口试点城市建设的基础上,2015年3月7日,国务院同意设立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2016年1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宁波、天津、上海、重庆、合肥、郑州、广州、成都、大连、青岛、深圳、苏州12个城市新设一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用新模式为外贸发展提供新支撑。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国务院批准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两年多来,相关地区在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等方面先行先试,形成了一系列好经验、好做法,综合试验区进出口规模快速增长。

下一步,一要在全国复制推广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和线下产业园区“两平台”及信息共享、金融服务、智能物流、风险防控等监管和服务“六体系”等成熟做法,积极探索新经验,在制定跨境电商国际标准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要再选择一批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城市建设新的综合试验区,推动跨境电商在更大范围发展。

三要围绕推动“一带一路”建设,着力打造互联互通、智能化的新型外贸基础设施,鼓励建设覆盖重要国别、重点市场的海外仓,加强物流网络等配套服务体系建设。

监管不缺位,更不能越位

如果说跨境电商的迅猛发展,是受到消费市场日趋扩大影响的话,针对跨境电商的监管,则同时随着这个领域的发展在不断调整。其中,影响最大的莫过于2016年4月7日晚8时发布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俗称“48”新政。

当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等11个部门共同公布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清单共包括1142个8位税号商品,生鲜、液态奶、成人奶粉出局,保健品和化妆品受到严格限制。

据统计,受通关单的限制,绝大多数食品、化妆品、保健品、母婴用品短期内将无法进口,占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总量95%以上的商品受此影响。

考虑到“48”新政对跨境电商领域的影响,经国务院批准,2016年5月11日起,我国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有关监管要求给予一年的过渡期。而在2016年11月15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表示,为稳妥推进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模式过渡,过渡期限将延长至2017年底。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则决定,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过渡期政策再延长一年至2018年底,并加快完善相关制度。

会议要求,要按照包容审慎有效的要求加大监管创新,促进各综合试验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对接,实现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推动建立针对跨境电商的交易风险防范和消费者权益保障机制,大力打击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

据有关统计预测,2017年的中国跨境电商规模将达到75万亿元人民币,2018年将达到88万亿元。在政策鼓励与引导、消费升级与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等利好因素的影响下,跨境电商大概率保持较快增长。

(一)选购化妆品“小提示”
1根据肤质选择化妆品:选购化妆品前,消费者应该对自己肌肤和发质有一定了解,了解自己的实际情况和需求才能更好选择合适自己的化妆品。2选择正规途径购买:比如超市、百货商场等有合法营业执照的门店或正规电商平台购买化妆品。3查询产品注册备案信息: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或“化妆品监管”APP查询化妆品的注册备案情况。4观察产品质量:看看是否有变色,油水分离或长霉斑等现象,闻一闻有没有变味。5查看成分标识:化妆品成分表所标识的成分名称按其在配方中含量由大到小进行顺序,即排位越靠前,表明这个成分在该化妆品的含量越高。6试用产品:取少量产品涂抹在耳朵后面或前臂屈侧处,确定没有刺激或过敏后才购买。7留存购买凭证:购买时索要发票或商场小票,并保留化妆品的包装留作维权时的证据。
(二)网购化妆品“五注意”
1应选择到正规合法的网站购买化妆品。2购买化妆品时,要仔细查看产品标签和产品资质证明,不购买标签信息不完整的化妆品。3不要盲目轻信互联网广告和宣传,与市场价格相比明显过低的产品,要谨慎购买。4要注意索要发票和保存电子购物凭证,核对内容并妥善保存。5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化妆品按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监管,未实施上市前注册或备案管理和上市后日常监管,需谨慎选购。
(三)辨识化妆品质量“四步曲”
有的化妆品由于保存不恰当,就算没有过期也出现了变质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不能为了省钱或者舍不得丢弃还继续使用,否则可能会对皮肤造成很严重的后果。
观颜色:化妆品原有颜色发生了改变,可能是由于微生物产生色素让化妆品变黄、变褐甚至变黑,也可能是化妆品中某些成分的变质产生颜色改变。
闻气味:化妆品产生气泡和怪味,是由于微生物的发酵,使化妆品中的有机物分解产生酸和气体。
看稀稠:化妆品变稀出水,是由于菌体里含有水解蛋白质和脂类的酶,使化妆品中的蛋白质和脂类分解,乳化程度受到破坏,导致变质,也可能是由于配方不稳定、物理稳定性不佳或贮藏条件不妥当等导致的乳剂破裂,形成油水分离现象。
察表层:化妆品出现绿色,,黑色等霉斑,是由于霉菌污染化妆品所导致的。

跨境电商行业因涉及国家多个部门的业务范畴,除国务院和海关总署外,商务部、质检总局、外汇管理局等政府主管部门也纷纷出台或参与出台相关跨境电商政策,涉及的国家相关部门包括: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工信部、农业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交通运输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邮政局、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中央网信办、濒管办、密码局等多达17个部门。更多楼主可到环球华品网详细了解。

出口化妆品需要什么资质认证具体要看您销售的国家当地的法规和化妆品管控条例,以出口到美国为例,化妆品必须要进行美国规定的FDA认证。
根据FD C法案,除着色剂外,化妆品及其成分无需在上市前先取得 FDA 许可,但产品成分及标示必须据FDA的规定,不得造假或添加FDA禁用之物质,且无论成分来源为何,都必须确保产品安全,以保障消费者权益。
化妆品是自愿登记原则,并非强制要求,出口到美国海关不会要求提供FDA认证,但是诸如亚马逊这样的电商平台,是会要求销售化妆品卖家提供FDA认证信息,否则不允许开店或下架产品。
也就是说我们必须按照美国对化妆品的规定和要求完成化妆品出口认证的FDA认证,美国才会允许我国的化妆品进入美国市场销售。

近日,在海关总署缉私局的统一指挥下,广州海关组织开展“3·18”打击跨境电商渠道走私化妆品专项行动,成功打掉1个跨境电商渠道走私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1名,涉案案值约2亿元人民币。

此前,广州海关缉私部门根据该关所属清远海关移交的案件线索,运用“智慧缉私”系统开展“大数据”建模时,锁定清远某跨境电商平台进口商品品种不符合正常跨境电商平台进口商品的特点。同时清远海关还发现有群众的跨境电商个人限额被不法冒用,结合数据监控分析怀疑存在跨境电商进口违法行为。后经多方配合下,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11名。经现场清点共有1100多个包裹,涉及20多类的日用护肤品、化妆品品类。而在我看来,该案有以下几点值得关注。

第一、大数据时代到来,给海关缉私部门也带来了方便。

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大数据”运用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而在该案中,海关缉私部门也是利用“大数据”成功锁定该案疑点,帮助海关缉私部门侦破此案。这也从侧面说明了,“大数据”的便利。所以,作为一个中国人,一定不要想着做违法的事哦!

第二、在购买国外日化用品时,一定要从正规渠道购买。

虽然海关缉私警察,在这次案件中并没有表示,所查获的走私化妆品是否有安全隐患。但毕竟是走私的,对于商品质量及售后是无法保障的。所以,在购买国外的日化用品时,一定要从正规渠道购买。如果找不到正规购买渠道,也可以尝试一下国货品牌,要知道随着中国的进一步发展,中国国货品牌也在崛起。而且一些国货品牌的质量完全不输国外大牌哦!

第三、要保管好自己的个人信息

该案以熊某某为首的走私团伙,利用亲戚、同乡等人员的身份信息注册成立了7家跨境电商平台,然后通过盗用公民身份信息、伪造跨境电商订单、支付单、物流单等方式,将本应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的货物伪报为跨境电商贸易方式进口,以牟取暴利。所以,这个案件告诉我们,要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不要随便将 *** 等证件借与他人。

境外化妆品需要在药监局cfda备案

首先要了解的是,我国对于化妆品有一个基本的分类:特殊用途化妆品和非特殊用途化妆品。

特殊用途化妆品指用于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美白)、防晒等具有独特功效的化妆品。我国把药妆也归类于特殊用途化妆品。

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则是不含有以上特殊功效的,比如单纯的润肤水之类,祛痘、去皱、抗氧化等现在都算非特。

两者的备案信息分属不同系统,特殊类采用的是注册制,非特使用的是备案制。

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跟进口化妆品(包括特殊和非特)属于一个系统,可以直接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化妆品栏目查询。

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信息则在国产非特类化妆品备案服务平台查询。

两个平台只是分类不同,并不存在“非特都是野鸡备案”和“非特平台都是未审查”的说法。

国产化妆品备案信息分为卫妆准字(非特)和卫妆特字(非特),进口化妆品分为卫妆备进字(非特)和卫妆特进字(非特)。

2008年9月1日,进口化妆品、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和化妆品新原料的许可受理工作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从此卫妆特字、卫妆备进字和卫妆特进字变更为国妆特字、国妆备进字、国妆特进字。

扩展资料:

备案是对化妆品成分和技术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一种公示。

特殊用途化妆品作为强调独特效果的产品,所含的物质可以对人体产生影响,如果添加了违禁物质或者某些成分过量都可能会对人造成伤害。所以,国家对于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审批很严格,相关产品上市前需要获得行政许可批件,并在网上备案。

进口化妆品因为企业和生产厂家可能都在国外,不确定因素多,无论是特殊还是非特,也都需要行政许可批件和备案。

此前,非特殊用途化妆品需要在产品投放市场两个月内在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备案,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放《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

2013年政府发布了《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办法》,规定自2014年6月1日起,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上市前应按照《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信息备案规定》的要求,进行产品信息网上备案,备案信息经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确认,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政务网统一公布。

也就是说,2014年以后,所有类型的化妆品在上市前都需要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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