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10跨境电商进口模式流程

9610跨境电商进口模式流程,第1张

9610跨境电商出口模式流程如下:

1、企业注册。凡是参与跨境电商零售出口业务的企业,包括跨境电商企业、物流企业等,如需办理报关业务,应当向所在地海关办理信息登记;

2、通关申报。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商品申报前,跨境电商企业或其代理人、物流企业应当分别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跨境电商通关服务平台,向海关传输交易、收款、物流等电子信息,申报出口明细清单;

3、离境结关。申报清单放行后,跨境电商出口商品通过运输工具运输离境,对应进口申报清单结关;

4、汇总申报。跨境电商零售商品出口后,跨境电商企业或其代理人应当于每月15日前按规定汇总上月结关的申报清单形成出口报关单,允许以“清单核放、汇总统计”方式办理报关手续的,则不再汇总。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第二十六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跨境电子商务,应当遵守进出口监督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第七十三条 国家推动建立与不同国家、地区之间跨境电子商务的交流合作,参与电子商务国际规则的制定,促进电子签名、电子身份等国际互认。

国家推动建立与不同国家、地区之间的跨境电子商务争议解决机制。第七十一条 国家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建立健全适应跨境电子商务特点的海关、税收、进出境检验检疫、支付结算等管理制度,提高跨境电子商务各环节便利化水平,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等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仓储物流、报关、报检等服务。

国家支持小型微型企业从事跨境电子商务。第七十二条 国家进出口管理部门应当推进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申报、纳税、检验检疫等环节的综合服务和监管体系建设,优化监管流程,推动实现信息共享、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提高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和监管效率。跨境电子商务经营者可以凭电子单证向国家进出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为促进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口业务发展,方便企业通关,规范海关管理,实施海关统计,决定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1210”,全称“保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简称“保税电商”。适用于境内个人或电子商务企业在经海关认可的电子商务平台实现跨境交易,并通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进出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境商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与境内区外(场所外)之间通过电子商务平台交易的零售进出口商品不适用该监管方式)。

“1210”监管方式用于进口时仅限经批准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口试点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物流中心(B型)。

二、以“1210”海关监管方式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业务的电子商务企业、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内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经营企业、支付企业和物流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向海关备案,并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实时传送交易、支付、仓储和物流等数据。

上述规定自2014年8月1日起实施。

为促进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口业务发展,方便企业通关,规范海关管理,实施海关统计,决定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1239”,全称“保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A”,简称 “保税电商A”。适用于境内电子商务企业通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B型)一线进境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

二、天津、上海、杭州、宁波、福州、平潭、郑州、广州、深圳、重庆等10个城市开展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业务暂不适用“1239”监管方式。

上述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

1210-保税备货模式

1210俗称备货模式,之前获批跨境电商进口试点的15个城市,加上后面22个跨境综合试验区,一共有37个城市可以做跨境进口试点,也就是可以开展跨境进口1210。

之前获批跨境进口试点的城市共有15个,分别是:上海、杭州、宁波、郑州、重庆、广州、深圳、福州、平潭、天津、合肥、成都、苏州、大连、青岛。

2019年1月1日,新设的22个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的城市分别是:北京、呼和浩特、沈阳、长春、哈尔滨、南京、南昌、武汉、长沙、南宁、海口、贵阳、昆明、西安、兰州、厦门、唐山、无锡、威海、珠海、东莞、义乌。

1210保税备货模式,即跨境电商网站可以将尚未销售的货物整批发至国内保税物流中心,再进行网上的零售,卖一件,清关一件,没卖掉的就不能出保税中心,但也无需报关,卖不掉的还可直接退回国外。

作者:春晓de税悟
链接:>将于4月8日起实施的《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一石激起千层浪。昨日从广州跨境电商多家企业了解到,“税改”后电商平台和顾客个人的成本上升是必然的,但在跨境电商上购买进口商品,仍比实体店便宜。
跨境电商:税后仍有优势
通知规定,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为2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20000元。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超过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以及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
根据跨境电商业内人士和海关人士给出的结论,限额以内的税率最低为119%。过去“税费50元以下免征”的免税历史结束。对于即将到来的跨境电商税费改革,业内早有耳闻,也早有准备,大多数企业认为,不会影响现有的价格优势。
唯品会物流公司副总经理武迪认为并不会对跨境电商产生较大的影响。取消50元的免税限制,税收增长幅度在20%-30%之间,进口商品的价格仍比国内便宜。美悦优选CEO陶自力也有同样的预判,“税收占售价比例很低”,他分析,比如日本象印500毫升的保温杯,日本的批发价是人民币100元左右,中国总代理进口价(含税、运费)为140-150元人民币,然而,传统贸易到零售环节经过层层加价再加上上架费,零售价高达400多元,跨境电商售价通过日本的分销进口,售价在200元左右。这意味着跨境电商征税119%,转嫁到商品价格即使上调119%,也比实体零售便宜一半。
海淘:奶粉仍有免税空间
通知规定,“所有通过与海关联网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交易”执行新税制,未接入海关系统的国外网站购买商品仍按旧的行邮税方式计征。我国将目前行邮税四档税目(对应税率分别为10%、20%、30%、50%)调整为三档(15%、30%、60%),海关人士昨日向南都记者明确,按照新的行邮税,海淘购买成本也增加了。
那怎么海淘才划算?前提条件是选一个没有接入海关系统的国外网站。行邮税税目分类第一档15%的税率(50元以下免征),相当于免税金额约为333元,两包花王纸尿片和两盒牛栏奶粉还是买得到的。第二档税率为30%,免税额约为167元,买件特价的品牌服装勉强可以。但第三档税率60%的免税额只有83元,第三档税目下的化妆品、香水等就买不了。而名牌包包、化妆品、相机等高价商品,一般超过2000元,都必须按照新税制缴税。
扫下方二维码,轻松关注曼德企服


DABAN RP主题是一个优秀的主题,极致后台体验,无插件,集成会员系统
乐在赚 » 9610跨境电商进口模式流程

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提供最优质的资源集合

立即查看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