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跨境电商的RCEP机遇:世界级风口需要世界级人才

云南跨境电商的RCEP机遇:世界级风口需要世界级人才,第1张


近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在东亚合作系列会议期间正式签署,世界上人口数量最多、成员结构最多元、发展潜力最大的自贸区就此诞生。

云南也将迎来更开放的窗口和新一波的崛起。

RCEP包括了东盟十国以及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15个成员国涵盖全球约23亿人口,占全球人口的30%;GDP总和超过25万亿美元。

面向“三亚”(东南亚、南亚、西亚)、肩挑“两洋”(太平洋、印度洋),云南 “东连黔桂通沿海,北经川渝进中原,南下越老达泰柬,西接缅甸连印巴” ,是中国面向东南亚、南亚、中东、南欧和非洲五大区域开放的前沿通道。

因为RCEP的签署,我们需要重新认识云南的区位优势。

云南是全国边境线最长的省份之一,有8个州 (市)的25个边境县分别与缅甸、老挝和越南交界。

6亿多人口的东盟是云南省外贸发展最重要的目标市场。 2019年,云南与东盟贸易额1143亿元,增长258%,占到了全国对东盟货物贸易的38%,也占到云南省对外贸易的56%。

2020年前三季度,云南省对东盟的贸易额同比增长了249%。 RCEP的签署将给云南带来进一步的贸易增长。

在中老铁路、中缅国际铁路、中泰铁路建成通车后,将构建起 以昆明为起点的泛亚铁路网 。这个铁路网的建成将 对云南产生巨大的推动力,使云南成为中国与东盟往来的交通枢纽、门户城市。

11月16日,第十三届云南省人民政府党组第68次(扩大)会议提出,要充分发挥云南独特区位优势,主动服务和融入“一带一路”建设, 抢抓RCEP正式签署的机遇 ,加强与周边国家在互联互通、数字经济、绿色发展、国际产能等方面合作,促进与南亚、东南亚国家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深度融合。

我们还要注意到, 云南站在国内国际两个循环的交汇点上。

对照此前提出的“要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畅通国内大循环,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努力成为 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支撑点和战略链接点 ……”

“要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 推动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技术流等在我省交汇交融、优化配置 ,全面提升我省在新发展格局中的嵌入度、贡献度和价值链地位……”

意味着,“双循环”机遇和RCEP机遇形成叠加,拓展了云南的发展空间和在国家对外开放战略版图中的重要地位,让云南站在了内外双向发力的新的 历史 起点上。

同时, “双循环”机遇和RCEP机遇叠加,也让云南跨境电商产业站上世界级风口。

2019年,云南自贸区挂牌,“永不落幕的南博会”开馆运营,成功举办商洽会、《财富》全球可持续论坛, 跨境人民币累计结算余额突破5000亿元。

云南省《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在“数字云南”建设中 拓展提升跨境电商等场景应用,发展跨境物流,扩大跨境电商覆盖面,加快建设中老、中缅边境经济合作区,主动参与中缅经济走廊实质性建设。

作为首批沿边自贸试验区,云南自贸区在缅甸设立全国首个非现金跨境支付服务点;优化互市贸易跨境结算流程,平均1名边民线上办理边民互市电子化跨境结算仅需16分钟。

昆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内跨境电商备案企业已达500余家,昆明海关表示,支持开通昆明至马来西亚、昆明至尼泊尔、昆明至美国旧金山“客改货”包机, 帮助跨境电商企业打通国际供应链。


2020年上半年,每天通过跨境电商进出姐告的包裹达28万个,不到2平方公里的云南姐告边境贸易区内就有近70个中缅物流对接点。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推动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推进贸易创新发展等多项重大举措,对跨境电商企业具有重要的引领作用, 跨境电商正在成为云南外贸创新发展的新引擎和新增长点。

RCEP正式签署以后,区域内各国的商品流动、技术合作、服务资本合作、人才合作都会 更加便利 ,可以最大程度 创造价值和整合资源 ,为跨境电商行业带来质的飞跃。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RCEP专门就电子商务详细列出了“电子商务”的具体条款,这是首次在亚太区域内达成的范围全面、水平较高的诸边电子商务规则成果, 有利于营造良好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 将大大促进区域内电子商务的发展。

2019年,中国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额达到18621亿元人民币,是2015年的5倍,年均增速495%。

虽然我国跨境电商走在了世界前列,但跨境电商行业一直存在一个人才瓶颈。

据不完全统计, 全国跨境电商企业逾百万家,跨境电商全产业链从业人员超过千万人。 与此相对应的是,跨境电商行业人才“不够用”“不适用”“不被用”现象较为突出。

近年来,跨境电商在中泰贸易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位于曼谷暹罗中心的来赞达电子商务平台快闪店,泰国女主播润娜帕正在进行网络直播,推销来自中国的产品

据估算, 云南全省跨境电商年进出口额不足3亿,人才瓶颈的制约尤为明显 :一方面是数量不足,另一方面是人才的质量尚不能满足市场需求。而人才的缺口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 电商战略人才 ,二是 电商合伙人 ,三是既懂得线上数字技术又了解线下零售实践的 复合型人才

“教育部2019年新增跨境电商子商务专业,从高校的源头培养跨境电子商务人才。”深圳市跨境电子商务协会副会长、两亚教育 科技 发展(云南)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姚伟华表示, 目前仍然缺乏“双师型”教师,缺乏深度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机制,跨境电商人才培养标准和课程标准也不统一。

2020年10月8日,云南经济管理学院与两亚教育 科技 发展(云南)有限公司签署校企合作协议

2020年10月8日, 云南经济管理学院与两亚教育 科技 发展(云南)有限公司签署校企合作协议 ,双方将利用自身优势资源,重构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打造“新商科”应用型人才培养新高地。

此次签约后, 双方将组建全国首家校企合作的两亚跨境电商学院。 该学院的业务范围包括本科、大专学历培养,区域性国际行业研究,服务相关部门统筹的技能提升活动等。

姚伟华说,通过双方的合作,有望开展资源整合,针对跨境电商行业产业人才需求,以培养学生具备行业系统集成所需的技术能力为主线, 培养适应行业供应链管理以及平台运营等岗位的高端应用型人才 ,共同为促进跨境电商行业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实现国际产业人才精准就业和创业,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和地方经济 社会 发展, 发挥高校办学及人才优势,融合企业及产业实践平台,创新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 ,打造中国应用型人才培养新高地。

深圳市跨境电子商务协会副会长、两亚教育 科技 发展(云南)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姚伟华在第四届南博会上作跨境电商人才培养主旨发言

两亚教育 科技 发展(云南)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主营教育培训﹑投资( 国际化办学﹑人力资源服务 )及国际贸易( 跨境电商进出口﹑边境贸易 )业务;在深圳﹑昆明及临沧各有一个分支机构;与深圳市跨境电子商务协会﹑北京瑞宏工信电子技术培训中心及厦门雨果网等平台组织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公司在跨境电商教育培训领域能力突出,与高校﹑企业一同践行人才联合培养、订单班人才输送的商业模式,坚定不移实施 “左手教育,右手贸易” 的产教融合发展战略,同时设立“两亚助学金”真情关爱学生,最近捐资助学、爱心助梦,帮助井冈山大学40位学子逆境成才。

2020年10月28日,井冈山大学举行“两亚助学金”真情关爱学生座谈会暨捐资助学协议签约仪式

井冈山大学校长曾建平向受资助学生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有坚定的 信念 ,在磨砺中拔萃自身;二是要有良好的 习惯 ,在内化中淬火品格;三是要有坚定的 定力 ,在不懈中磨杵成针。

这其实也是对跨境电商人才的基本要求。姚伟华表示, 世界级风口需要世界级人才,必须树立远大理想,扎实学好专业技能。

姚伟华是江西人,工作、生活在云南。江西和云南两个省份看似遥远,实际上却有诸多相似之处,两省的人口总量相当,都是 旅游 大省,省内都有着数不胜数的自然风景。

“双循环”和RCEP机遇是云南的机遇,也是江西的机遇,大家的机遇,只能说云南在这个世界级风口更靠前一些,而跨境电商又要再靠前一些。

RCEP目前覆盖了20个章节,贸易便利化、知识产权、电子商务、竞争政策、政府采购等内容都将对跨境电商行业产生影响, 如何通过RCEP获取更大的市场机会,如何借助RCEP扩充跨境电商商品种类、丰富跨境电商体系,如何建立东南亚市场、海外仓,与东盟伙伴对接?

“很多场面,可能前所未见。”姚伟华认为,必须 将产业与教育深度对接,共同将产业的全球供应链资源,包括课程、师资、平台、案例及线下资源等引入校园, 共同培养出真正适应 社会 需求的复合型人才。

跨境电子商务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

2018年10月1日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海关总署日前联合发文明确,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电商出口企业实行免税新规。

2018年11月21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延续和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政策并扩大适用范围,扩大开放更大激发消费潜力;部署推进物流枢纽布局建设,促进提高国民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率。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中国将自2019年1月1日起,调整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政策,提高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商品限额上限,扩大清单范围。

业务:

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主要分为企业对企业(即B2B)和企业对消费者(即B2C)的贸易模式。B2B模式下,企业运用电子商务以广告和信息发布为主,成交和通关流程基本在线下完成,本质上仍属传统贸易,已纳入海关一般贸易统计。

B2C模式下,我国企业直接面对国外消费者,以销售个人消费品为主,物流方面主要采用航空小包、邮寄、快递等方式,其报关主体是邮政或快递公司,目前大多未纳入海关登记。

扩展资料:

电商平台:

1、亚马逊

目前最大的全球性交易平台,也是目前最受中国卖家关注的平台。亚马逊对供应商的品质要求比较高,开店比较复杂并且有非常严格的审核制度,需要有专门的登录电脑和美国本土 *** 作为提现用。由于亚马逊跨境业务开展较早,平台上已经形成了稳定的竞争格局,门槛较高,建议有一定外贸基础和资源的商家进入。

2、Wish

一个高速增长的新兴移动电商平台,访问量已跻身同类型客户端全球前五。作为一个新平台,商家数量远未饱和,正是大力开店的好时机。Wish平台所售商品价格较低,限制仿冒品,拥有独特的产品推荐方式。平台开店简单、界面友好,可以开多家店,很受中国卖家欢迎。

3、速卖通(AliExpress)

2009年9月9日上线,是阿里巴巴旗下唯一面向全球市场打造的在线交易平台,被广大卖家称为“国际版淘宝”。全球速卖通面向海外买家,通过支付宝国际账户进行担保交易,并使用国际快递发货。速卖通的客流量较大,收费也比较高,且有向大商家和品牌方逐渐倾斜的趋势。

4、ebay

95年起步的线上拍卖及购物网站,曾经盛极一时,虽然近年来的发展远远落后于亚马逊,但在全球仍拥有庞大客户群。ebay比较重视中国卖家,鼓励中国商家开辟海外网络直销渠道,拥有全中文后台管理界面,设立有专门的ebay培训中心进行线上线下的开店及运营辅导,注册免费,上手快。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跨境电子商务


做跨境电商需要以下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第十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但是,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除外。

第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依照前条规定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在首次纳税义务发生后,应当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并如实申报纳税。

第十二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需要取得相关行政许可的,应当依法取得行政许可。

第十三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和环境保护要求,不得销售或者提供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

第十四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依法出具纸质发票或者电子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属于依照本法第十条规定的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前款规定的信息发生变更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更新公示信息。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第十六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自行终止从事电子商务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有关信息。

第十七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第十八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根据消费者的兴趣爱好、消费习惯等特征向其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搜索结果的,应当同时向该消费者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尊重和平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电子商务经营者向消费者发送广告的,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不得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

第二十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按照承诺或者与消费者约定的方式、时限向消费者交付商品或者服务,并承担商品运输中的风险和责任。但是,消费者另行选择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第二十二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因其技术优势、用户数量、对相关行业的控制能力以及其他经营者对该电子商务经营者在交易上的依赖程度等因素而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

第二十三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收集、使用其用户的个人信息,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明示用户信息查询、更正、删除以及用户注销的方式、程序,不得对用户信息查询、更正、删除以及用户注销设置不合理条件。

电子商务经营者收到用户信息查询或者更正、删除的申请的,应当在核实身份后及时提供查询或者更正、删除用户信息。用户注销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立即删除该用户的信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保存的,依照其规定。

第二十五条

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要求电子商务经营者提供有关电子商务数据信息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提供。

有关主管部门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护电子商务经营者提供的数据信息的安全,并对其中的个人信息、隐私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第二十六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跨境电子商务,应当遵守进出口监督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二十七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要求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提交其身份、地址、、行政许可等真实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验更新。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为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非经营用户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本节有关规定。

第二十八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平台内经营者的身份信息,提示未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经营者依法办理登记,并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针对电子商务的特点,为应当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经营者办理登记提供便利。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税务部门报送平台内经营者的身份信息和与纳税有关的信息,并应当提示依照本法第十条规定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电子商务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利好政策推动跨境物流建设发展。

我国跨境电商的快速发展驱动跨境电商物流市场持续增长。以国家邮政局披露的国际及港澳台快递件量为例,2011-2019年国际及港澳台快递件量从11亿件增至144亿件,2011-2019年年均复合增长率CAGR达35%。截止至2020年全年,国际/港澳台快递业务量累计完成184亿件,同比增长277%。

跨境电商物流注意事项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70号《关于加工贸易集中办理内销征税手续的公告》一、加工贸易内销集中征税是指符合条件的加工贸易企业先行内销加工贸易保税货物,再集中向主管海关办理内销纳税手续。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H账册企业)、区外联网监管企业(E账册企业)按各自原有规定办理内销集中纳税手续,区外非联网监管的B类及以上企业按本公告办理内销集中纳税手续。

跨境电商物流模式主要包括中国国内快递模式、国际快递模式、邮政快递模式、网购保税模式及海外仓储模式,其中邮政快递模式覆盖中国跨境电商超70%的出口业务。
跨境电商平台有wish、亚马逊、starday以及速卖通,都有专业的物流运输路线。
国际快递在两个及两个以上国家或地区间进行的快递业务。全球四大国际快递提供商为UPS、TNT、DHL及FedEx,此类国际快递提供商可通过覆盖全球的物流网络、IT系统及本地化服务,为全球用户提供优质的物流体验,如通过UPS发往美国的包裹可在48小时内到达。
邮政快递覆盖了中国跨境电商超70%的出口业务,快递价格较低,网点覆盖范围广,但其运输速度并无优势。但是若货物未能在指定日期投递至收件人处,则负责投递的运营商需按货物价格的100%进行赔付。
网购保税模式,即商家将货物预先存放至由海关批准设立的供进口货物储存而不受关税法及进口管制条例管理的保税仓库,待消费者在线上下单后再收取关税,货物从保税仓发货,可提高货物运输效率,并提升消费者购物体验。

中国跨境电商交易会的需求者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 跨境电商平台:跨境电商平台是中国跨境电商交易会的主要需求者之一,这些平台通常通过参展和展示自己的产品和服务来提高品牌知名度、招募代理商以及为外贸企业提供市场推广和资源拓展等。
2 外贸企业:跨境电商交易会对于外贸企业也是一种非常重要的市场推广和销售机会,展览会可以为企业提供展示产品和服务、拓展客户和市场、建立合作伙伴关系等方面的途径,进而帮助企业拓展海外市场。
3 跨境物流服务商:跨境物流服务商也是中国跨境电商交易会的需求者之一,这些服务商通常以展示自己的物流技术和服务能力、开拓新客户以及提高品牌知名度等为主要目的参加展览会。
4 跨境支付服务商:跨境支付服务商也是中国跨境电商交易会的重要需求者,这些服务商可以通过参展展示跨境支付解决方案,进行业务推广,与外贸企业和跨境平台建立商业合作关系等。
5 相关行业专业人士:中国跨境电商交易会还吸引了大量的相关行业专业人士和参观者,这些人员通常对于发展跨境电商市场感兴趣,希望在展会上了解最新的产品和服务、交流行业知识、建立商业联系等。

目前,跨境B2C电子商务有三种物流模式:国际小包和快递、海外仓储和聚集后规模化运输。

国际小包包括中国邮政小包、香港邮政小包和新加坡邮政小包等,特点是运输时间长。国际快递有DHL和EMS等,特点是成本较高。这两种是最为传统且最简单直接的物流方式。对于众多未上规模的企业而言,国际小包和快递几乎是唯一可选择的物流方式。

海外仓储是在国外预先租下仓库,以海运或空运的形式先把货物运达仓库,然后在接到客户订单后从仓库直接发货。要实现这一模式并不容易,因为虽然在海外建仓库运输成本会低很多,还可以提高寄递速度,但建设成本和运营成本很高。

聚集后规模化运输有两种类型,一种是企业自身集货运输,这种物流运输模式主要适用于B2C平台本身即为外贸公司,企业自己从国内供应商处采购商品,通过自身的B2C平台出售给国外买家,通过买入卖出赚取利润差价。另一种是通过外贸企业联盟集货,主要是利用规模优势和优势互补的原理,将一些货物相似的小型外贸企业联合起来,组成B2C战略联盟,通过协定成立共同的外贸B2C物流运营中心。这种类型的缺点是有较长的运输周期和复杂的物流程序,并且企业在前期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对于许多中小型外贸企业,这笔费用是难以承受的。

针对您提出的问题,济南市自贸区2019年跨境电商交易总额为人民币82亿元。
为了解决跨境电商交易的问题,济南市自贸区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建立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推动跨境电商综合服务体系建设,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发展,推动跨境电商产业发展,推动跨境电商技术创新,推动跨境电商政策创新,推动跨境电商经营模式创新,推动跨境电商服务体系创新,推动跨境电商消费者保护创新,推动跨境电商综合服务体系创新,推动跨境电商综合服务体系创新,推动跨境电商综合服务体系创新,推动跨境电商综合服务体系创新,推动跨境电商综合服务体系创新,推动跨境电商综合服务体系创新,推动跨境电商综合服务体系创新,推动跨境电商综合服务体系创新,推动跨境电商综合服务体系创新,推动跨境电商综合服务体系创新,推动跨境电商综合服务体系创新,推动跨境电商综合服务体系创新,推动跨境电商综合服务体系创新,推动跨境电商综合服务体系创新,推动跨境电商综合服务体系创新,推动跨境电商综合服务体系创新,推动跨境电商综合服务体系创新,推动跨境电商综合服务体系创新,推动跨境电商综合服务体系创新,推动跨境电商综合服务体系创新,推动跨境电商综合服务体系创新,推动跨境电商综合服务体系创新,推动跨境电商综合服务体系创新,推动跨境电商综合服务体系创新,推动跨境电商综合服务体系创新,推动跨境电商综合服务体系创新,推动跨境电商综合服务体系创新,推动跨境电商综合服务体系创新,推动跨境电商综合服务体系创新,推动跨境电商综合服务体系创新,推动跨境电商综合服务体系创新,推动跨境电商综合服务体系创新,推动跨境电商综合服务体系创新,推动跨境电商综合服务体系创新,推动跨境电商综合服务体系创新,推动跨境电商综合服务体系创新,推动跨境电商综合服务体系创新,推动跨境电商综合服务体系创新,推动跨境电商综合服务体系创新,推动跨境电商综合服务体系创新,推动跨境电商综合服务体系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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