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财税如何走上正轨

跨境电商财税如何走上正轨,第1张

一、国家现行的电商税收政策是:
电子商务如果有增值税货物交易,应该缴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负担率百分之四,一般纳税人税率百分之十七,但是可以抵扣进项税。
二、根据相关的报道,我的建议是:
1加强对C2C平台的税收征管,努力做到应征尽征。按照这一思路,应当对C2C平台的个体网商进行强制性的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将其全部纳入工商行政管理和税务管理的范围。同时,尽可能利用交易平台和支付平台进行代扣代缴以实现应征尽征。如果从理想的依法治税和税务机关履行征管职能的角度来看,这一思路并无不妥。但是,从中国的征管实际和实质公平的角度来看,如果按照这一思路解决所谓电商征税问题,将会导致线上交易的税收征管力度和实际税收负担远高于线下交易,从而造成实质上的税负不公。
2根据中国征管现状,按照实际公平的要求,尽可能保持税收的中性。这一思路并不意味着放弃对电子商务的税收征管,而是要求税务机关在现行税收征管框架下将征管重点放在B2C交易和C2C交易平台中的大型网店上,其实质是不出台针对电子商务,尤其是C2C交易平台的特殊征管措施,而是在已有税收征管框架下,通过完善税收征管技术手段,在减少漏征漏管户的同时,重点加强已进行税务登记企业线上交易的税收征管,努力实现线上线下交易的税负公平。
对于C2C交易平台上交易规模较小,无实体经营场所且没有进行税务登记的个体网店,应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逐步将其纳入税收征管范围。为此,有必要修改现行的税收登记管理办法,将交易额较小的个体网店比照农村流动商贩,适用可以不办理税务登记的规定。下一步也可以通过修订《税收征管法》,对自然人纳税登记进行明确规定,通过建立覆盖自然人的普遍登记制度解决个体网店税务登记的问题。
为鼓励小微企业的发展,可以考虑进一步提高增值税、营业税的起征点,不区分线上线下交易普遍适用,鼓励超过起征点的个体网店进行税务登记和纳税申报,同时研究对小微企业适用所有税费按综合计征率简易征收的征管办法。
3将电子商务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给予税收优惠。尽管中国近年来电子商务发展迅速,但网络零售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仍不足8%,电子商务对其他领域的渗透和影响才刚刚显现。为鼓励电子商务的发展,可以在一段时间内放弃所谓税收中性原则,对线上交易给予明确且有期限的税收优惠。但针对线上交易实施税收优惠政策的前提是,要有明确且成本较低的区分线上线下交易的征管措施,这一点在实施中有一定的困难。而且针对线上交易的税收优惠会带来传统行业较大的抵触。
比较可行的思路是研究制订与电子商务发展密切相关行业的税收优惠措施,如对电信运营商在农村地区的互联网宽带接入服务收入免税;对电信运营商在农村地区的互联网和高速移动网络的设备投资加速折旧或允许进行投资抵免;对在农村地区设立的快递网点收入减免增值税,等等。
综上所述,解决目前社会各界争论的电商征税问题,应客观理性地分析电子商务领域税收问题的实际状况;在制定税收政策时,避免就税收论税收和片面强调表面税收公平的错误倾向。要从中国现阶段税收征管实际出发,遵循实质公平原则,避免政府不适当的管制和干预。因此,解决电商征税问题不能采取第一种思路,第二种思路比较稳妥可行,如果条件具备,应积极研究实施第三种思路。


随着互联网快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跨境商品已经成为消费者追求高品质生活的一大需求,应运而生的跨境电商在全球范围内得到蓬勃发展。以下主要介绍跨境电商小规模公司的账务处理。
跨境电商小规模怎么做账?
一、采购业务账务处理
根据采购发票和验收入库单据做入库处理:
1、进货成本核算(先进先出法) :进货成本=买价+相关税费+运输费等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预付账款、应付账款等)
2、进销存软件按品类入账
二、销售业务账务处理
1、销售完成,发出商品时: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2、客户确认收货,收到客户支付宝账户划拨的款项时:
(1)涉及发货快递费的处理:
借:其他货币资金——支付宝账户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商品
主营业务收入——运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发出商品
(2)支付给快递公司的快递费:
借:主营业务成本——运费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3、支付宝账户提现: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货币资金——支付宝账户存款
4、发生销货退回,收到退货时:
(1)退货处理
借:库存商品
贷:发出商品
(2)退货快递费的处理:
借:销售费用
贷:其他货币资金——支付宝账户存款
跨境电商平台收入如何做账?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跨境电商
收到代缴税款: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代缴跨境行邮税
缴交税款:
借:其他应付款——代缴跨境行邮税
贷:银行存款
跨境电商小规模公司要缴纳什么税?
答:根据《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8〕49号)规定,完税价格超过5000元单次交易限值但低于26000元年度交易限值,且订单下仅一件商品时,可以自跨境电商零售渠道进口,按照货物税率全额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交易额计入年度交易总额,但年度交易总额超过年度交易限值的,应按一般贸易管理。
所以对于跨境电商小规模公司而言,涉及税种包括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
更多推荐:电商企业发生退货的账务处理

中美贸易摩擦对我国跨境电商发展是一种机遇,也是一种挑战。中美贸易摩擦下的征税对跨境电商短期影响虽不大,但在摩擦升级下,应当对中美贸易摩擦影响跨境电商市场长期,发于此,根据中美贸易摩擦格局,本文分别从知识产权风险、跨境电商"倒货商家"的贬值及商家们税负成本三方面,深入展开中美贸易摩擦对跨境电商市场的影响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创新路径,以净化跨境电商市场知识产权环境,增加跨境电商产品附加值,缓冲关税壁垒,走科学的跨境电商市场创新之路。

法律分析:年度交易限值为每人每年26000元;单次交易限值为5000元,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个人单笔交易限值人民币5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人民币26000元。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计算规则如下:税费=购买单价 x 件数 x 跨境电商综合税率;跨境电商综合税率 =[(消费税率 + 增值税率)/(1-消费税率)]×70%同时明确完税价格超过单次交易限值但低于年度交易限值,且订单下仅一件商品时,可以自跨境电商零售渠道进口,按照货物税率全额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交易额计入年度交易总额。

法律依据:《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一、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由人民币2000元提高至5000元,年度交易限值由人民币20000元提高至26000元。二、完税价格超过5000元单次交易限值但低于26000元年度交易限值,且订单下仅一件商品时,可以自跨境电商零售渠道进口,按照货物税率全额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交易额计入年度交易总额,但年度交易总额超过年度交易限值的,应按一般贸易管理。

法律分析:(1)跨境电商综合税的纳税义务人是购买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个人;(2)代收代缴义务人是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企业或物流企业。(3)征税范围是所有通过与海关联网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交易,能够实现交易、支付、物流电子信息“三单”比对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快递、邮政企业能够统一提供交易、支付、物流等电子信息,并承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进境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4)完税价格是实际交易价格(包括货物零售价格、运费和保险费)。(5)限值内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超过限值的单次交易均按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6)商品自海关放行之日起30日内退货的,可申请退税,并相应调整个人年度交易总额。

法律依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服务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

第五条 纳税人向境外单位有偿提供跨境服务,该服务的全部收入应从境外取得。否则,不予免征增值税。

第六条 纳税人提供跨境服务免征增值税的,应单独核算跨境服务的销售额,准确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其免税收入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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