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跨境电商分析,第1张

2018年世界第一个以进口为主题的大型国家级展会——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的成功举办,在国家保税模式放开的政策推进下,进口跨境电商在2019年迎来了蓬勃发展的春天!
受疫情影响,电子商务渗透率大幅提高,渗透率越高,说明通过电子商务购物的人就越多,由此可见,疫情反而促进了进口跨境电商的发展。
国家对跨境电商的扶持,也使得进口跨境商品能借助保税区迅速发展,发货模式也转向了一种快捷新模式——国内保税区发货。
保税区,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海关实施特殊监管,可以较长时间存储商品的经济区域。享有“免证、免税、保税”政策,实行“境内关外”运作方式。跨境商品入驻保税区,等于是让国外商品,直接在国内开辟了仓库而不用缴纳税收,显著降低流通成本,进而降低跨境电商产品的销售价格。
随着电子商务平台快速发展,跨境电商的业务交易量也在逐渐的增加,为了促进跨境电商的可持续发展,也为跨境电商的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我国在综合保税区也开展了跨境电商的进口业务,其最大的优势在于:
第一,海关可以适当放宽要求,简化审核过程。
第二,跨境电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第三,跨境电商享受优先发货政策。
第四,完善跨境电商进出口一体化发展。

1、保税进口模式采用的是试点货物暂存模式,消费者在平台下单之后,货物直接从保税仓发出,避免了国际运输线上的时间,能够较快取到货物,对消费者而言能够有较好的消费体验。
2、保税进口模式因为大幅降低了进口环节税的税收优惠政策,而集中采购能够大幅降低商品的采购成本和物流成本,以上因素能够为进口产品带来更高的利润和更具竞争力的价格。
3、保税进口备货的商品在进口通关、方面全称接受严格监控,各流程信息阳光透明,能够更好的保证商品本身的质量以及消费者的利益。
基于以上几点保税备货模式一直是进口电商不可或缺的模式之一,但是与此同时,保税备货模式也存在着以下缺点:
1、因其为备货存货模式,加上各平台对市场把控不是很精确,因此在进口货物的量上一直是各平台很头疼的问题,进货多了怕囤积,进货少了怕爆仓。
2、保税备货模式因其对产品的量有较大的要求,无法灵活地根据市场动态做出细节调整,对于新兴、量少的货物覆盖率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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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610,全称“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简称“电子商务”。适用于境内个人或电商企业通过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实现交易,并采用“清单核放、汇总申报”模式办理通关手续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
2海关监管方式代码1210,全称“保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简称“保税电商”。适用于境内个人或电商企业在经海关认可的电子商务平台实现跨境交易,并通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B型)进出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境商品。
3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710,全称“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直接出口”,简称“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适用于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的货物。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与境外企业达成交易后,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直接出口送达境外企业。
4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810,全称“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海外仓”,简称“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适用于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的货物。境内企业将出口货物通过跨境物流送达海外仓,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实现交易后从海外仓送达购买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条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必须通过设立海关的地点进境或者出境。在特殊情况下,需要经过未设立海关的地点临时进境或者出境的,必须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关批准,并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海关手续。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过渡期后监管政策:我国将于2018年1月1日起采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过渡期政策新的监管模式。经国务院批准,现阶段将保持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模式总体稳定,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暂按照个人物品监管。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认为,贸易的监管是最大的利好消息,也明确了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暂按照个人物品监管。这也意味着从检验检疫这块已经为进口电商打开了一道“口子”。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监管模式和措施还将继续完善,对质量的监管和把控也会加强。

网络空间相对于物理空间来说是一个新空间,是一个由网址和密码组成的虚拟但客观存在的世界。网络空间独特的价值标准和行为模式深刻地影响着跨境电子商务,使其不同于传统的交易方式而呈现出自己的特点。

扩展资料:

针对上述问题,《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等部门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意见的通知》提出了6项具体措施。

一是建立电子商务出口新型海关监管模式并进行专项统计,主要用以解决目前零售出口无法办理海关监管统计的问题;

二是建立电子商务出口检验监管模式,主要用以解决电子商务出口无法办理检验检疫的问题。

三是支持企业正常收结汇,主要用以解决企业目前办理出口收汇存在困难的问题;

四是鼓励银行机构和支付机构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支付服务,主要用以解决支付服务配套环节比较薄弱的问题。

此外还实施适应电子商务出口的税收政策,主要用以解决电子商务出口企业无法办理出口退税的问题;最后是建立电子商务出口信用体系,主要用以解决信用体系和市场秩序有待改善的问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跨境电商

作为进口跨境电商主要的模式之一,保税进口因其自身优点明显而被受欢迎:
1、保税进口模式采用的是试点货物暂存模式,消费者在平台下单之后,货物直接从保税仓发出,避免了国际运输线上的时间,能够较快取到货物,对消费者而言能够有较好的消费体验。
2、保税进口模式因为大幅降低了进口环节税的税收优惠政策,而集中采购能够大幅降低商品的采购成本和物流成本,以上因素能够为进口产品带来更高的利润和更具竞争力的价格。
3、保税进口备货的商品在进口通关、方面全称接受严格监控,各流程信息阳光透明,能够更好的保证商品本身的质量以及消费者的利益。
基于以上几点保税备货模式一直是进口电商不可或缺的模式之一,但是与此同时,保税备货模式也存在着以下缺点:
1、因其为备货存货模式,加上各平台对市场把控不是很精确,因此在进口货物的量上一直是各平台很头疼的问题,进货多了怕囤积,进货少了怕爆仓。
2、保税备货模式因其对产品的量有较大的要求,无法灵活地根据市场动态做出细节调整,对于新兴、量少的货物覆盖率较低。
直邮进口是消费者在购买境外商品之后,从海外直接通过快递发货,清关,入境的消费形式。直邮进口是直接从海外发货,消费者可以在国内的跨境电商平台购买也可以直接在国外网站购买,也可以代购,因此想对于其他进口方式而言,它的特点是:产品种类丰富多样,消费者可以直接购买稀缺、优质、新奇的全球商品,但是运费可能比较高,运输时间比较长。直邮进口使用的是行邮清关,以个人名义向海关报关,针对的是个人邮递物品,必须满足的条件首先是自用合理原则,因此适用的对象是:个人、代购者、海淘卖家、国内国外跨境电商、转运商等。清关的时候需要向海外提供收件人的 *** 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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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关总署正式下发《关于执行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新的监管要求有关事宜的通知》,之前传言的监管部门将为4月8日起实施的跨境电商新政设立的“一年缓冲期”正式落地。

从比较委婉地迅速调整“正面清单”,到直接正式对海淘新政按下“暂停键”——左右不过一个月的时间。此前的5月8日,我国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按照货物开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被称为“让电商好日子到头”的新税制正式实施。

税制改革自然有改革的道理。因为据跨境贸易电商服务进口试点城市统计,目前我国90%以上的包裹不用交税就进境了;而相对于我国一年几千亿元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和我国公民海外购物消费规模,我国对所有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征收的行邮税不到10亿元,税收流失问题相当严重。不过,起码眼下来看,新政在理论上对税收的贡献PK不过政策对进出口贸易的“误伤”。有消息称,因跨境电商平台无法提供“通关单”所需的资质、单据证明而大量商品无法进口,各大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的进口单量出现锐减。4月8日至4月15日之间,郑州、深圳、宁波、杭州等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进口单量分别比新政前下降70%、61%、62%和65%。一言蔽之,今日所谓“暂缓”,等于间接承认了海淘新政对于电商及实体经济的“杀伤力”。

“一年缓冲期”,确实是新政的最佳伴侣。就像跨境电商举例说的,比如首次进口的化妆品,要拿到许可审批——先得送样去食药监总局指定的机构检测,平均耗时2个月,然后送食药监总局药化司化妆品处进入备案流程,平均耗时6个月;加上排队时间,全套流程不下一年。那么,有了这个“一年缓冲期”,跨境电商总不至于青黄不接地靠零星库存过日子。当然,更重要的是,“一年缓冲期”也为电商转型升级提供了必要的“窗口期”:比如可以有充足的时间布线仓储物流,又或者根据“清单”重新打造“新爆款”,再比如还可以在跨境、保税、直邮、海淘等不同贸易方式间权衡选择。总之,对于经营者来说,措手不及的尴尬没了,自由掉头的可能多了。

客观地说,面对新经济形态,监管通过试错与校准等手段,不断提升公共治理能力与水平,这是裨益公益的好事。据说此前的一个月,包括财政部、商务部、质检总局等部门分别在多地召开了有跨境电商企业参加的调研会议,“一方面是听数据,另一方面就是听建议,主要都是在听企业说”。而今海淘新政按下“暂停键”,无非说明两点:一是面对新业态的时候,不管不行,但下手不能太狠;二是管理智慧不在于“死扛”,而要真正因时而动、因地制宜。继续摸底,多听呼声,既捍卫最大化的公共利益,又把新政的痛感降低到最低线,那么,博弈或者对垒、让步或者坚持,才能最为接近公平与正义。

财政部谈海淘新政过渡期:取消免税政策继续实施

针对跨境电商进口新政设定的一年过渡期中,并未松绑税改政策。财政部重申了这一点。

5月25日晚间,财政部官网发布的新闻稿称,经国务院批准,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含第二批,下同)中规定的有关监管要求给予一年的过渡期,海关总署、质检总局日前已通知实施。

财政部关税司负责人就此发表谈话强调,《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范围内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继续按照《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6〕18号)规定征税。

这是什么意思呢这就是说,4月8日开始实施的跨境电商进口税改新政继续实施,并不受过渡期的影响。

4月8日启动实施的税改新政的核心内容,就是跨境电商保税进口的商品不再参照行邮税计征,而是与一般贸易一样征收关税、消费税、增值税,但财政部为之又设定了一定的税收减免。

这也意味着,原本跨境电商保税进口中有关“税额50元以内免征”的优惠政策,被彻底取消。跨境电商保税进口的税收优势大大减少。不过,直邮进口仍可按行邮税计征。

有业内人士指出,对于财政部而言,这次跨境电商进口新政的核心,是取消免税,增加税收,这一点,并没有过渡期。

今年4月8日启动实施的跨境电商进口新政,配套出台的还有正面清单和通关单新政。相对来说,这两项政策受争议更大。不少商家甚至断言,如果按此执行,大量保税区的跨境电商进口将遭遇熔断。

为此,相关监管部门近日宣布,2017年5月11日前,在上海、杭州、宁波、郑州、广州、深圳、重庆、天津、福州和平潭10个试点城市,继续按照税收新政实施前的监管要求进行监管,即“一线”进区时暂不验核通关单,暂不执行“正面清单”备注中关于化妆品、婴幼儿配方奶粉、医疗器械、特殊食品(包括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的首次进口许可证、注册或备案要求;对所有地区的直购模式也暂不执行上述商品的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

财政部关税司负责人表示,这一过渡期监管措施将有利于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平稳过渡,有利于探索适应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发展特点的监管模式,有利于引导企业积极适应规范的监管要求,促进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海淘通关单新政能否缓行

由于跨境电商新政的实施,不少热销的境外商品面临更严格的单据手续,跨境电商平台纷纷观望:有的将保税业务改成了一般贸易,有的暂停了相关商品进口,还有的悄然提高了商品价格,更多的是在期待新政可能的调整。针对跨境电商上周末再传消息:新政可能暂缓一年实施。对此,包括跨境通等在内的沪上多家跨境电商企业表示,没有接到通知,还按照新政执行,但新政暂缓的可能性相当大。

跨境电商新政又被业内人士简称为“四八新政”,主要指在今年4月8日开始实施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新政,以及在之后公布的两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正面清单”。税收新政规定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不再按“个人物品”征收行邮税,而是按“货物”征收关税、增值税、消费税等;“正面清单”则规定了可以进口的品类要求,两批正面清单都规定“网购保税商品‘一线’进区时需按货物验核通关单”。

5月15日,质检总局发布《关于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通关单政策的说明》,主要有两条内容:第一条是进一步明确,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新政明确了跨境电商商品的货物属性,检验检疫应依法签发通关单;第二条内容中,质检总局指出,清单内仅有约36%的编码在“法检目录”内,需要凭通关单验放,其余都不需要通关单即可办理海关通关手续。

一张通关单,意味着所有进入保税区的商品都得按一般贸易方式,申请到一系列繁琐的单据证明。而保税区的进口产品具有复杂性和不确定性,采购的数量、对象都不确定,部分企业甚至是直接从批发商拿货,没有品牌方渠道,很难拿到原产地证书这样的材料。

如今,“四八新政”实施已一个多月,一些跨境电商就面临了库存耗完后没东西可卖的尴尬境地。

昨天,上海自贸区跨境电商平台相关负责人透露,近一个月以来,尽管上海跨境电商销售量一直在增加,但潜在担忧仍在蔓延。多家电商透露,比起销售量来说,进口量大幅下滑,几乎腰斩,库存已岌岌可危。

“海淘主要有直邮和保税两种模式,而且保税是最主要的。在新政下,新的电商就开始犹豫了。与其在自贸区内保税,还不如一般贸易进口呢。”该人士透露,通关单制度使得很多货物即使以保税模式进口,也必须提交完整的单据,与一般贸易的手续几乎没有区别。而一般贸易是可以做批发的,失去了便利的通关条件,不少电商索性改变进货渠道,由跨境保税改为比较保险的一般贸易。

而一些首次进入中国的商品,因为之前从来没有做过检验检疫等单证,面临无法继续销售的困境。“目前只能依靠存货,一旦卖完了就无法补充,受到影响的商品包括母婴商品、化妆品、保健品等,这也是国内电商平台很多企业主要经营的商品。”上海一大型跨境电商负责人透露。

不过,从上周末开始,一条传闻在业内广泛传播:“跨境电商新政中‘通关单新政’ 将在上海等10个跨境试点城市暂缓,其他税率及正面清单政策保持不变。”而上海跨境通负责人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觉得暂缓可能性不大,否则质检总局何必周日发文呢。”不过,也有人表达了不同的看法,上海一跨境电商公司负责人透露:“质检总局只是解释一下‘四八新政’,并不是新文件。而电商已经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过目前保税商品无法进货的窘境,估计新政会被暂缓,正在等待通知,但目前还在按照新政执行。”

4月8日,我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新政实施。没想到,一个针对跨境电商的税收政策,却掀起了阵阵涟漪,各种说法瞬间刷爆“朋友圈”。微信和网络上流传的一些个人出境购物的说法靠谱吗?记者第一时间采访了有关部门和专家。
个人携带行李物品免税额5000元不变,超过部分按新行邮税标准征税
“今天竟然被税了,海关告诉我领队没有免税额度,买一块钱东西也要缴税。”9日,微信“朋友圈”里这条消息被广泛转发,发布者表示,饼干、面膜、口红等随身携带的商品清点下来,货值6000元被缴税1916元。由于发布者以“亲身经历”叙述事情经过,令很多人深信不疑。
“有缺化妆品的吗?去机场航站楼捡吧,现在宁可扔了也不愿被税。”新规实施的首日,网上还曝出了有人在入境时扔化妆品的事件,而且“有图有真相”。这些传言,引发了很多人的担心:以后出国还要不要买买买?回国入境时会不会被高额征税?
那么,4月8日以后是不是个人出境购物没有免税额度?买一元钱的东西真的也要缴税?
“这个说法是毫无根据的,无论是到境外旅游、出差还是探亲访友,回国时个人携带行李物品免税额5000元并没有变化。”财政部有关人士表示,这次调整的主要是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税收政策,以及行邮税政策。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合理数量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
“如购买的物品价值超过5000元人民币,则对超出部分按行邮税征税。”这位人士解释说,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具体按照自4月8日起实施的新的行邮税税目税率征收。
新的行邮税税率由原来的四档10%、20%、30%、50%调成三档,税率分别为15%、30%、60%。15%这档税率,商品包括计算机、照相机、食品、饮料、玩具、游戏品等;30%这档税率,商品则包含衣服、自行车、摄像机等;60%这档,商品包括眼影、香水、高档手表等。
由此来看,按照那位“发布者”情况,随身物品6000元,如果个人自用、数量合理,扣除5000元免税额剩下1000元才需缴税,税款肯定到不了1916元。还有,化妆品中的护肤品行邮税税率30%,也是按随身携带物品5000元以上才征税。几百元一瓶的护肤品“宁可扔了也不愿被税”的说法,可信度也不是很高。
当然,如果这位“发布者”携带大量不是自用的化妆品入境,可能也要面临高额缴税。去年10月,就有媒体拍到中国游客在韩国机场购买大量化妆品的照片,照片中化妆品成堆地放在地上,旁边还摆放着不少包装箱和包装袋,数量之大令人咋舌。这显然已经超过了“自用”范围,如果像现在海关查得这么严,当事人需缴的税款不是个小数。
跨境电商单次交易限额2000元、个人全年2万元,可享零关税及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打七折
还有传言说,“居民旅客回国携带行李单次2000全年2万以上全额交税”。这个可能是以讹传讹,把针对跨境电商的税收政策跟个人入境的税收政策“混为一谈”了。
跨境电商税收新政的内容主要有两点:一是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不再按行邮税征收,而是在购物限值内按照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税率可以享受七折优惠。单次交易限值为2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2万元。二是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不再设免征额。
新政实施后,市场影响有多大?
记者调查发现,这两天不少跨境电商的促销手段,已经开始从以前的“包邮”扩展到了“包税”,力图在新一轮税收政策调整面前吸引顾客、抢得先机。
在新政实施之前,很多跨境电商平台都借此大打“税收牌”进行促销,吸引消费者提前囤货,天猫国际等跨境电商平台上的商铺纷纷打出“再不买就涨价了”等“甩货”标语。
蜜芽宝贝是一家专门从事母婴用品的综合性跨境电商平台,4月8日蜜芽宣布从上午10点起,平台上所有在售的跨境品牌奶粉将全部上线,且推出“奶粉包税专场”“纸尿裤包税专场”“服装满199减60”等促销政策,吸引消费者购买。另一家跨境电商波罗蜜也在8日宣布对用户提供过渡期补贴政策,所有用户通过保税区下单后即可获得一张“包税券”,该券可对税金进行全额减免,且单笔减免金额不设上限。
综合性的跨境电商平台网易考拉海购,则在首页推出了专门针对奶粉的“考拉不涨价”活动,针对不同品牌的奶粉发放不同额度的“省税补贴券”,如在海外版的美赞臣专场,用户可领取“满299减40”和“满399减50”的补贴券,一些销售更火爆的奶粉品牌如爱他美等,没有提供补贴券,却明确标明“本商品价格已含税”,同时要求“单次限购2件”。
不过,虽然4月8日后不少网站宣传有“包税”的政策,但商品价格还是出现了一定的上涨,有些商品价格虽然没变,但原有的优惠券等促销手段不能再用了。家住北京朝阳区的杨女士平时主要在网上购买母婴用品,奶粉和纸尿裤是她主要的采购商品。“4月1号,我给宝宝买的日本产花王纸尿裤3包一件的价格是309元,9号到网上一看,虽然不用缴税,但价格变成了330元。幸好上个月提前买了15包纸尿裤,够孩子用上几个月了。”
“当前我国对一般进口消费品只征收17%的增值税,打七折后的最终税率等于119%,略高于之前10%的行邮税税率。”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研究员张斌认为,此次跨境电商税收政策调整对普通居民影响不大,不会给消费者增加太大负担。但由于取消了免征税额, 500元以下的商品税负有所增加。像食品、保健品、奶粉、纸尿裤等,增加的税负是体现在价格上,还是会被跨境电商自行消化,仍有待观察。
也有一些“剁手党”可能觉得额度不够用:个人年度交易限值才2万元,买一个包包就好几万元,“超标”了怎么办?实际上,超过这个限额消费者仍可以购买,只不过要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缴税,不能再享七折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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