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侵赔是什么,第1张

跨境侵赔是指不同关境的侵害权益的赔偿行为。
需要先注册公司再进行跨境侵赔的事项。第一次接触跨境电商侵权的案子大概是22年是个汽配公司,在亚马逊运营多年,突然被告侵权,账户被关的案情。

如果买到的物品是假货,则可以向商家追诉三倍的赔偿。如果买到的食物是假货,则可以向商家追诉十倍的赔偿。如果买到的商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话,生产者应该向消费者支付十倍的赔偿金。
当发现购到假货时,首先要保护证据,主要有物品和发票等,最好不要直接去与商家交涉以避免发生正面冲突或被抢失证据。
正确的步骤是:
1、请技术质量监督部门进行鉴定;
2、请消协出面调解(要注意:只有调解权);
3、如调解不能,则可应工商部门举报。
4、如果此事具有新闻的典型性,且商家因怕造成社会影响对其不利,也可以向新闻媒体反映。
5、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依法索赔。
在我国,知识产权法主要指的是《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他们对于侵犯知识产权的赔偿计算规定分别如下:
《著作权法》相关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商标法》相关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前款所称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专利法》相关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知识产权侵权处罚标准为如果相关人员侵犯了作品的著作权以及其他有关的权利,侵权人应该根据实际发生的损失来进行赔偿。如果实际发生的损失难以进行衡量的话,则需要将侵权人违规所获得的所有财产全部补偿于权利人。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
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可以通过赔偿来处理。
如果产品货值不高,可以选择全额退款或重新换货。然后跟买家表示歉意,赠送给他,然后委婉的让他留个好评。如果是货值比较高的就给买家提供退货地址,将货物退回来,并且让买家提供跟踪单号,在订单管理页面给买家退款。
电子商务是2000年教育部批准设置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属于电子商务类专业,是以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为依托、面向现代经济社会领域商务活动的新兴专业。

一女花七百元网购葡萄干以三无产品为由告上法院索要十倍赔偿

乌鲁木齐,曲某花费72951元在“果满飘香”商行的淘宝网店店铺内购买了“新疆吐鲁番特产超大绿香妃王葡萄干特级超大可率无核提子商用500g”10份和“新疆产葡萄干红香妃王葡萄干免洗特大红香妃500g特特级超大20新货”10份。

收货后,曲某就立即以“果满飘香”商行销售的葡萄干包装食品袋上没有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执行标准、生产厂家名称地址、生产日期等食品相关信息,属于三无产品为由,向市监局投诉,未果后又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十倍赔偿,法院这样判决。

曲某购买“果满飘香”的葡萄干后,经过观察,发现葡萄干的包装袋上写着生产日期见封口,却怎么也找不到生产日期。再一看,包装袋连食品生产许可证号、执行标准、生产厂家和地址什么也没有,就认为自己受到欺骗,购买了三无产品,遂要求商家10被赔偿,遭拒后,又向法院提起诉讼。

曲某主张他购买的葡萄干属于预包装食品,根据司法解释规定:生产经营未标明生产者名称、地址、成分或者配料表,或者未清晰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消费者主张生产者或者经营者依据食品安全法148条规定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且生产者或者经营者以未造成消费者人身损害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曲某的上诉理由看起来非常充分,应该胜券在握,但“果满飘香”商行也提出了非常充分的辩解:首先、他们店铺销售的散装葡萄干,就是将葡萄晒干制作的,并不需要进一步加工制作,属于“食用农产品”,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无需办理生产经营许可制度;其次、销售的产品都是他们亲自制作的,质量从没有出现过任何问题,且曲某本人对质量也没有提出异议;

再者、曲某属于职业打假者,不是普通消费者,不应当受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不过,他们鉴于曲某对产品不满意,同意退货退款。曲某提出异议,指出店铺最初的宣传并没有“散装”二字,是他起诉以后,店铺才悄悄更改的。

法院经过审理,将该案的争议点归纳为店铺所售葡萄干到底是否属于“散装”,是否属于食用农产品。如果属于,曲某的诉讼请求就得不到法律支持;如果不属于,曲某的诉讼请求就可能得到法律支持。

针对该问题,法院认为,虽然店铺宣传语最初没有“散装”两个字,但从宣传,以及一般人的理解来看,应当得知店铺销售的就是“散装葡萄干”,而散装葡萄干根据常识,只需要将葡萄晒干就行,并不需要进一步加工制作,属于食用农产品。

法院咋判的

既然店铺经营散装葡萄干无需取得的经营许可证,自然就不属于三无产品。且曲某已经食用一包,并未提供葡萄干存在质量问题和自己食用后身体有异常的证据。因此,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商行退还曲某剩余葡萄干购物款77301元(食用的一包不予退款),驳回曲某其他诉讼请求。曲某不服,又提起上诉,但被驳回。亲爱的读者朋友,对此有什么看法呢?

有权要求10倍赔偿,不足1000元,最低赔1000元规定,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三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工作的技术机构、技术人员提供虚假监测、评估信息的,依法对技术机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技术人员给予撤职、开除处分;有执业资格的,由授予其资格的主管部门吊销执业证书。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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