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多平台运营?跨境电商平台运营策略?

跨境电商多平台运营?跨境电商平台运营策略?,第1张

优点其实挺明显的,多个平台就是多条渠道。如果你在一个平台上已经做稳了,想要加大出单量,上其他平台相当于开了一个分店。
但是需要考虑的弊端也有,比如说,你可能还没有熟悉一个渠道的运作方式或了解一个地区的消费者,就把精力投入到其他分销平台,到头来一个平台都做不好。
如果你已经做稳了一个渠道,那在选其他平台的时候,就要注意分析新增一个平台,给你带来的额外成本是什么,是否在你的运营能力范围之内。
比如你已经是欧洲的卖家,开始考虑多个平台做分销,有很多选择,举个例子,法国 乐天,就是一个分销成本相对较低的平台。没有保证金,也不需要入库囤货,真的就是一个分销渠道,你从原先的仓库发货即可。再比如CD,保证金成本首先就是一大笔。了解清楚再迈步。
最后就是,并不是所有的平台都适合你的品类。有的平台是专营某些品类的,在它所擅长的领域的品类出货很猛,但和平台风格不匹配的品类就鲜有人迹。所以还需要弄清平台是否有品类偏向。

跨境电子商务作为推动经济一体化、贸易全球化的技术基础,具有非常重要的战略意义。跨境电子商务不仅冲破了国家间的障碍,使国际贸易走向无国界贸易,同时它也正在引起世界经济贸易的巨大变革。

对企业来说,跨境电子商务构建的开放、多维、立体的多边经贸合作模式,极大地拓宽了进入国际市场的路径,大大促进了多边资源的优化配置与企业间的互利共赢;对于消费者来说,跨境电子商务使他们非常容易地获取其他国家的信息并买到物美价廉的商品。
模式
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主要分为企业对企业(即B2B)和企业对消费者(即B2C)的贸易模式。B2B模式下,企业运用电子商务以广告和信息发布为主,成交和通关流程基本在线下完成,本质上仍属传统贸易,已纳入海关一般贸易统计。B2C模式下,我国企业直接面对国外消费者,以销售个人消费品为主,物流方面主要采用航空小包、邮寄、快递等方式,其报关主体是邮政或快递公司,2019年大多未纳入海关登记。
政策支持
电子商务出口在交易方式、货物运输、支付结算等方面与传统贸易方式差异较大。现行管理体制、政策、法规及现有环境条件已无法满足其发展要求,主要问题集中在海关、检验检疫、税务和收付汇等方面。
针对上述问题,《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等部门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意见的通知》提出了6项具体措施。
一是建立电子商务出口新型海关监管模式并进行专项统计,主要用以解决2019年零售出口无法办理海关监管统计的问题;
二是建立电子商务出口检验监管模式,主要用以解决电子商务出口无法办理检验检疫的问题。
三是支持企业正常收结汇,主要用以解决企业办理出口收汇存在困难的问题;
四是鼓励银行机构和支付机构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支付服务,主要用以解决支付服务配套环节比较薄弱的问题。
此外还实施适应电子商务出口的税收政策,主要用以解决电子商务出口企业无法办理出口退税的问题;
最后是建立电子商务出口信用体系,主要用以解决信用体系和市场秩序有待改善的问题。
通知同时要求,自《意见》发布之日起,先在已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通关服务试点的上海、重庆、杭州、宁波、郑州等5个城市试行上述政策。自2013年10月1日起,上述政策在全国有条件的地区实施。

以又一城全渠道跨境O2O解决方案为例,阐述跨境解决方案能够帮助跨境企业解决到的问题
一:速建报税商城,大家都知道想要做跨境就必须要有一个前端的保税商城,这个商城最好是提供解决方案的公司自己开发的,而不是从其他公司组合的,避免在对接上出现错误;
二:要能够对接PC端、移动端、实体门店端,将跨境的数据进行整合互通共享,特别是客户信息管理和库存同步等等,能够满足各种进口跨境购物场景的需求和分销渠道的管理;
三:仓储物流的管理,要能够实现仓储库存,海关对接,物流运输等多方面的管理,提高供应链的管理效率;
四:要能够与支付机构、物流公司等进行对接,做到订单、支付单、运单进行三单合一,形成清关数据,进行集中申报,提升效率。

就流量和前景来说,跨境电商要比传统的电商要好做一点,但 *** 作上来说,跨境电商规则要复杂很多,平常可以多听听关于跨境电商的论坛或者多参加这类的展会,想杭州,上海,义乌等城市都有很多这样的机会,而且这几个城市在跨境电商上也做到挺好的

近日,海关总署正式下发《关于执行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新的监管要求有关事宜的通知》,之前传言的监管部门将为4月8日起实施的跨境电商新政设立的“一年缓冲期”正式落地。

从比较委婉地迅速调整“正面清单”,到直接正式对海淘新政按下“暂停键”——左右不过一个月的时间。此前的5月8日,我国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按照货物开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被称为“让电商好日子到头”的新税制正式实施。

税制改革自然有改革的道理。因为据跨境贸易电商服务进口试点城市统计,目前我国90%以上的包裹不用交税就进境了;而相对于我国一年几千亿元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和我国公民海外购物消费规模,我国对所有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征收的行邮税不到10亿元,税收流失问题相当严重。不过,起码眼下来看,新政在理论上对税收的贡献PK不过政策对进出口贸易的“误伤”。有消息称,因跨境电商平台无法提供“通关单”所需的资质、单据证明而大量商品无法进口,各大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的进口单量出现锐减。4月8日至4月15日之间,郑州、深圳、宁波、杭州等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进口单量分别比新政前下降70%、61%、62%和65%。一言蔽之,今日所谓“暂缓”,等于间接承认了海淘新政对于电商及实体经济的“杀伤力”。

“一年缓冲期”,确实是新政的最佳伴侣。就像跨境电商举例说的,比如首次进口的化妆品,要拿到许可审批——先得送样去食药监总局指定的机构检测,平均耗时2个月,然后送食药监总局药化司化妆品处进入备案流程,平均耗时6个月;加上排队时间,全套流程不下一年。那么,有了这个“一年缓冲期”,跨境电商总不至于青黄不接地靠零星库存过日子。当然,更重要的是,“一年缓冲期”也为电商转型升级提供了必要的“窗口期”:比如可以有充足的时间布线仓储物流,又或者根据“清单”重新打造“新爆款”,再比如还可以在跨境、保税、直邮、海淘等不同贸易方式间权衡选择。总之,对于经营者来说,措手不及的尴尬没了,自由掉头的可能多了。

客观地说,面对新经济形态,监管通过试错与校准等手段,不断提升公共治理能力与水平,这是裨益公益的好事。据说此前的一个月,包括财政部、商务部、质检总局等部门分别在多地召开了有跨境电商企业参加的调研会议,“一方面是听数据,另一方面就是听建议,主要都是在听企业说”。而今海淘新政按下“暂停键”,无非说明两点:一是面对新业态的时候,不管不行,但下手不能太狠;二是管理智慧不在于“死扛”,而要真正因时而动、因地制宜。继续摸底,多听呼声,既捍卫最大化的公共利益,又把新政的痛感降低到最低线,那么,博弈或者对垒、让步或者坚持,才能最为接近公平与正义。

财政部谈海淘新政过渡期:取消免税政策继续实施

针对跨境电商进口新政设定的一年过渡期中,并未松绑税改政策。财政部重申了这一点。

5月25日晚间,财政部官网发布的新闻稿称,经国务院批准,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含第二批,下同)中规定的有关监管要求给予一年的过渡期,海关总署、质检总局日前已通知实施。

财政部关税司负责人就此发表谈话强调,《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范围内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继续按照《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6〕18号)规定征税。

这是什么意思呢这就是说,4月8日开始实施的跨境电商进口税改新政继续实施,并不受过渡期的影响。

4月8日启动实施的税改新政的核心内容,就是跨境电商保税进口的商品不再参照行邮税计征,而是与一般贸易一样征收关税、消费税、增值税,但财政部为之又设定了一定的税收减免。

这也意味着,原本跨境电商保税进口中有关“税额50元以内免征”的优惠政策,被彻底取消。跨境电商保税进口的税收优势大大减少。不过,直邮进口仍可按行邮税计征。

有业内人士指出,对于财政部而言,这次跨境电商进口新政的核心,是取消免税,增加税收,这一点,并没有过渡期。

今年4月8日启动实施的跨境电商进口新政,配套出台的还有正面清单和通关单新政。相对来说,这两项政策受争议更大。不少商家甚至断言,如果按此执行,大量保税区的跨境电商进口将遭遇熔断。

为此,相关监管部门近日宣布,2017年5月11日前,在上海、杭州、宁波、郑州、广州、深圳、重庆、天津、福州和平潭10个试点城市,继续按照税收新政实施前的监管要求进行监管,即“一线”进区时暂不验核通关单,暂不执行“正面清单”备注中关于化妆品、婴幼儿配方奶粉、医疗器械、特殊食品(包括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的首次进口许可证、注册或备案要求;对所有地区的直购模式也暂不执行上述商品的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

财政部关税司负责人表示,这一过渡期监管措施将有利于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平稳过渡,有利于探索适应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发展特点的监管模式,有利于引导企业积极适应规范的监管要求,促进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海淘通关单新政能否缓行

由于跨境电商新政的实施,不少热销的境外商品面临更严格的单据手续,跨境电商平台纷纷观望:有的将保税业务改成了一般贸易,有的暂停了相关商品进口,还有的悄然提高了商品价格,更多的是在期待新政可能的调整。针对跨境电商上周末再传消息:新政可能暂缓一年实施。对此,包括跨境通等在内的沪上多家跨境电商企业表示,没有接到通知,还按照新政执行,但新政暂缓的可能性相当大。

跨境电商新政又被业内人士简称为“四八新政”,主要指在今年4月8日开始实施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新政,以及在之后公布的两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正面清单”。税收新政规定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不再按“个人物品”征收行邮税,而是按“货物”征收关税、增值税、消费税等;“正面清单”则规定了可以进口的品类要求,两批正面清单都规定“网购保税商品‘一线’进区时需按货物验核通关单”。

5月15日,质检总局发布《关于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通关单政策的说明》,主要有两条内容:第一条是进一步明确,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新政明确了跨境电商商品的货物属性,检验检疫应依法签发通关单;第二条内容中,质检总局指出,清单内仅有约36%的编码在“法检目录”内,需要凭通关单验放,其余都不需要通关单即可办理海关通关手续。

一张通关单,意味着所有进入保税区的商品都得按一般贸易方式,申请到一系列繁琐的单据证明。而保税区的进口产品具有复杂性和不确定性,采购的数量、对象都不确定,部分企业甚至是直接从批发商拿货,没有品牌方渠道,很难拿到原产地证书这样的材料。

如今,“四八新政”实施已一个多月,一些跨境电商就面临了库存耗完后没东西可卖的尴尬境地。

昨天,上海自贸区跨境电商平台相关负责人透露,近一个月以来,尽管上海跨境电商销售量一直在增加,但潜在担忧仍在蔓延。多家电商透露,比起销售量来说,进口量大幅下滑,几乎腰斩,库存已岌岌可危。

“海淘主要有直邮和保税两种模式,而且保税是最主要的。在新政下,新的电商就开始犹豫了。与其在自贸区内保税,还不如一般贸易进口呢。”该人士透露,通关单制度使得很多货物即使以保税模式进口,也必须提交完整的单据,与一般贸易的手续几乎没有区别。而一般贸易是可以做批发的,失去了便利的通关条件,不少电商索性改变进货渠道,由跨境保税改为比较保险的一般贸易。

而一些首次进入中国的商品,因为之前从来没有做过检验检疫等单证,面临无法继续销售的困境。“目前只能依靠存货,一旦卖完了就无法补充,受到影响的商品包括母婴商品、化妆品、保健品等,这也是国内电商平台很多企业主要经营的商品。”上海一大型跨境电商负责人透露。

不过,从上周末开始,一条传闻在业内广泛传播:“跨境电商新政中‘通关单新政’ 将在上海等10个跨境试点城市暂缓,其他税率及正面清单政策保持不变。”而上海跨境通负责人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觉得暂缓可能性不大,否则质检总局何必周日发文呢。”不过,也有人表达了不同的看法,上海一跨境电商公司负责人透露:“质检总局只是解释一下‘四八新政’,并不是新文件。而电商已经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过目前保税商品无法进货的窘境,估计新政会被暂缓,正在等待通知,但目前还在按照新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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