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谱中有字名和讳名,讳名指的是什么?

栏目:资讯发布:2023-09-24浏览:5收藏

家谱中有字名和讳名,讳名指的是什么?,第1张

讳名

避称其名。《孟子·尽心下》:"讳名不讳姓,姓所同也,名所独也。"《后汉书·李固传》:" 孔子 曰:'智者见变思刑,愚者覩怪讳名。'天道无亲,可为祗畏。" 清 顾炎武 《庙讳御名议》:"臣闻讳名之礼,始自 周 人 。"

家谱 又称族谱、家乘、宗谱等,是以记载父系家族世系、人物为中心的历史图籍。先秦重要史籍《世本》为我国家谱的开山之作,其内容系黄帝以来至春秋时帝王公侯卿大夫的记录,其作用在于尊世系、辨昭穆、别贵贱等。魏晋时期,门阀势力盛行,家谱成为门阀豪族势力维持其政治经济特权的重要工具。郑樵《通志》卷25:“自隋唐而上,官有簿状,家有谱系。官之选举,必由于簿状,家之婚姻,必由于谱系。”因此,谱学大盛。降至明清,私家修谱盛行,成为宗族普遍关注的大事,一般是三四十年即重修一次,往往是一修再修甚至多次重修,依封建统治者的逻辑就是“笃宗族以昭雍睦”、“修族谱以联疏远”。皇家也积极修谱,称为玉碟,由宗人府具体承办。现存家谱主要是宋代以后尤其是清代的私修家谱,其体例主要是融合欧阳修、苏询二体而形成的规范化的谱式,即“首世系,次讳字,次婚姻、次子嗣,凡祖宗之德行,品望、功业、文章悉载于谱。故族递衍而不乱,祖德常佳而不朽。”(《兴化戎氏重修宗谱》序),其内容归纳起来,大致有:

(1)谱名,有称家谱、家乘、族谱、宗谱、世谱、会谱、统谱、房谱、支谱等的不同;

(2)谱序:包括达官贵人及儒学大师等撰修的序言,用以反映本族的历史、族望、修谱简况及修谱原则等;

(3)谱论,即论述修谱的意义、原则、方法等;

(4)恩荣录,包括皇帝对家族成员中官员及家属的敕书、诰命、赐字、赐匾、赐诗、御谥文、御制碑文及地方官府的增谕文字等;

(5)遗像及像赞,载有祖先及祖中重要人物的遗像,并配诗示赞;

(6)族规家训,包括祖训、家礼、家典、家范、家戒、家规、族规、族约,是约束族人的礼仪规定,它对于族长的特殊地位、族众的行为准则、祭祀的礼仪、族产的管理等都有具体而又细致的规定;

(7)五服图,即明确族众的五服关系;

(8)世系,系家谱内容的主体,族中所有成员依照图表格式,按辈分次序进行排列,借以明确族人的代系及血缘关系等;

(9)谱系本纪,即记载族人的简单情况,如本人名字、父名、排行、字号、生卒年月日、科第、官职、妻室、葬地、子女等;

(10)命名行派,为族人命名需依一定的顺序以区别辈分,如曲阜氏依照“兴额传继广,昭宪庆繁样,会德维垂邮,钦昭念显扬”二十字命名;

(11)官迹,记载族中历代官宦名人事迹,有的还专门收集族中及第人员;

(12)传记;即族中名贤的传记材料,有行状、行实、事状、志略、忠义、孝友、贞节、寿文、贺序、墓志、序文、祭文、年诺等;

(13)先世考,考正本族的历史渊源和迁徒情况,如得姓始末、始祖、世派、迁徒地区等。 (14)名i录,记述与本族或族中成员有关的山水桥梁、亭台楼阁等

(15)祠堂,有记堂图、祀文、捐祠者姓名、祠堂规制、神位世次等;

(16)族产,如祠田、义庄、山林、房屋、田至及租佃文契;

(17)坟墓;即族人的墓地分布;

(18)艺文,收录族人的著述;

(19)领谱字号,记载家谱的编号、印谱总数、分发各房谱数及领取人名。

以民国时的家谱为例,它所构成的体例要素计有三十项:

1.谱名。2.目录 3.谱序

4.凡例5.万年历6.世源

7.世系图 8.派序 9.先祖像及赞

10.恩荣录11.宗戒12.家训

13.家戒14.坟茎15.五服图

16.宗祠17.族产18.耆旧传

19.艺文20.大事记21.历届修谱名目

22.承修名目23.提修名目24.新旧居迁地名

25.门丁数26.领谱字号27.捐输名目

28.杂记29.后记30.宗支世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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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一些家谱还有专章记载本宗族曾经发生的大事,如与其他宗族发生的纠纷或械斗;与冒认本族的同姓所打的官司等。家谱是一个家族的百科全书,是传家之宝,一般秘不示人,故领谱子孙妥善保存。每次大祭时,全族将所有现存家谱集中到祠堂查验,凡是遭到鼠咬、油渍、虫蛀、受潮霉烂的家谱,藏谱者都要受到声讨和处罚,若卖出即被作为不孝子孙逐出宗族,如《西石城风俗志》记载江南一带的世家大族“谱集,污则罚之。谱未呈验者,亦予罚。”由于家讳甚严,家谱严格遵循隐恶扬善的规定,但家谱仍是人们认识古代社会的一个重要途径。

范文澜《中国通史简编》载: “汉书艺文志是秦、汉以前著述的总录,隋书经籍志是隋以前著述的总录。”那么“家谱”一名的取用应在汉至南北朝时期。所以,在《新唐书》中,以“家谱”冠名的才真正开始多起来,如“谢氏家谱”、 “薛氏家谱”、“颜氏家谱”、“李用休家谱”等。说以“家谱”为名始于宋代,是不确切的。作为家谱,本应为一直系之本家谱。但后来,绝大多数是凡同一区域内的同一先祖的各分支后裔的共同谱牒统称为家谱。从历史上谱牒用名看,宗谱、族谱、家谱应是有一定区别的。

大宗小宗 古代宗法规定,同一始祖的嫡系长房继承系统为大宗,余子为小宗。礼记·大传》:“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者为小宗,有百世不迁之宗,百世不迁者,别子之后也,宗其继别子者,百世不迁者也”,这是周代宗法制度的基本原则。当时大夫、士阶层家族的始祖,一般是国君的别子,别子无权继承君位,必须分立自立一家,成为某一家支的始族,即“别子为祖”,继承始祖别子的也只能是长子、长孙、长曾孙这一系统,此谓“大宗”。《仪礼·丧服》:“大宗者尊之统也……大宗者,服族也,”极言大宗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之高:别子的继承人是世代不断的,故称“百世不迁者,别子之后也。”别子除有长子,还有其他儿子即庶子,庶子系统属小宗,小宗仅继承其父,故称继祢者为小宗,小宗超过五世,即无丧服规定。随着世代的推移,一个宗族扩展到旁系林立时,仍然可以通过尊奉大宗的方式被约定在血缘集团之内,而不会导致零乱。上述以家族为中心,按血缘远近区别嫡庶亲疏的法则叫宗法,在周代极为完善,后世或尊行大宗之法,或恪守小宗之法,都对周代的宗法制度作了变通处理。

简言之,凡同祖之裔为宗,宗人凑聚为族,按古宗法制度所制,大宗和小宗的合称为宗族。

事宗礼 聚族而居是古代中国人常见的居住形式,族人常恪守的事宗礼包括:平居遇事应咨告宗祠,如祭祀、嫁女、聚妻、凶事、生子、易名、出外求学、荣归故里等。如遇族内发生吉凶大事,宗子需率全体成年男性族人赴祠禀告,祭祀先祖。祭毕合族会食。“凡所告事,宗于皆书于宗籍,大宗无后则支子以昭穆之后宗之,则宗道存,而诸义有主也。”(《续通典》卷67)

义田 又称“义庄”,指宗涝用于赈恤族内贫寒人家和奖励贞节义行的田产,始创于北宋范仲淹。范仲淹创设义庄的初始动机是:‘祖宗积德百余年始发于我,今族众皆祖宗子孙,我岂可独享富贵”(《宋人小说类编》卷一)义田大多由宗族显贵捐献而产生的,一般设有专人管理,以防族人侵渔,并且不准典卖,地权比较稳定,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族人的生活困难。故顾炎武说:设立义庄“夫惟收族之法行,而岁时有合食之思,吉凶有通财之义。”如此“不待王政之施,而矜寡孤独疾者皆有所养矣。”(《皇朝经世文编》卷八)清朝政权考虑到义田的巨大作用,严厉惩罚那些盗卖义田的不孝子孙,以保护宗族公产。

家讳 即家族或家庭之内的忌讳,又称“私讳,”与“国讳”相对。古人视直呼尊长姓名为大不敬,故晚辈在日常言谈和使用文字时,要回避祖、父等长辈的名字,做到“臣不言君名,子不言父名。”家讳现象,周代即以出现,汉晋逐渐盛行,至南北朝进入全盛,后世相沿,但明清时稍松。依家讳要求,外出写家信,信封上忌用父亲名字,而要用本人名字写成“某某某平安家信,”对别人说起自已的父母,亦多用“府君”、“萱堂”、“椿庭”、“家父”、“家母”一类的词代称。在行文时,如遇与长辈相同的字,则以改字、缺笔等方法加以回避,以表尊敬。如苏东坡作序,一律以“叙”代替“序”字,以避父讳“序”;司马迁父名“谈”,故他在《史记》中从未用“谈”字,家讳发展到后世已不限于文字和称呼上,如晋代桓玄父名“温”,其家中讳说“温‘,因来宾要求温酒竞至大哭,

排辈 宗族内以宗谱规定辈分用字以公开族人所处的辈分。族人在命名时(尤其是男性),名字中必须含谱定辈分用字,放于名字中间,俗称某字辈,以此作为族人相互关系的标志,防止族内人际关系发生混乱。这种规定自汉代开始,明清时期的大家族颇为盛行.如江西九江吴氏的排辈为:德里伯志盂,时添国道中,之登光宗应,茂学仁宜从。周邦新进化,富寿兆长荣,昭代闻仕启,恒慈建立洪。昌明高尚法,永守善良功,锡庆开先业,修和本大同。江西靖安钟氏的排辈为:子孙永昌,宗先福长,顺龙有庆,发荣万方。可见,排辈用字连接起来反映了强烈的血亲观念、浓厚的尊祖意识以及对于宗族繁荣昌盛的期望。

遵昭穆 是在周代确立嫡长继承制的前提下,为适应宗族组织的存在而出现的一种行辈标志制度,其盛于西周,后世则仅用昭穆表示辈分如父子的关系。其制,在确定宗族庙次和墓次时,始祖居中,父昭子穆,父穆子昭,左昭右穆,依次转换,以使在祭招、丧葬、继承和赐爵等礼仪活动中明确区分行辈,严防宗族内部的辈分发生紊乱。故<礼记·祭统》:“昭穆者,所以别父子、远近、长幼、亲疏之序而无乱也,是故有事于大庙,则群昭群穆咸在而不失其伦。”《周礼·夏官司马·司土》:“及赐爵,呼昭穆而进之。”周代设专官区分昭穆,如小史、小宗伯等。小史负有辨昭穆的责任,就是指史官应根据系世来确定王族成员的行辈。《周礼·春宫宗伯·小宗伯》特别强调小宗伯的一项职责是:“辨庙祧眨昭穆,”意即在为某位祖先建立宗庙时,朝廷的典礼官便要事先根据死者行辈标志的昭与穆,来确定其宗庙应建在宗庙群中的昭组还是穆组的位置上。这种以昭穆区分行辈的办法比较原始,在汉代被以行辈字标志行辈和方式取代。

九族 是先秦时期概括宗亲关系的一种说法,以西周为最典型,见于《左传”桓公六年》:“亲其九族”。《尚书·尧典》:“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九族即睦,平章百姓。”关于九族所包含的亲属范围,古人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解释。其一认为九族全系父系宗亲,即指上至高祖,经曾祖、祖、父、已身、子、孙、曾孙、直至玄孙的九代的合称;其二,认为九族亦包括异姓有服的亲属,指父族四、母族三、妻族认为几族亦包括并姓百服的亲属,指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具体分布为:父族四指五族之内为一族,父女昆弟适人者与其子为一族,已之女昆弟适人者与其子为一族,已之女子子适人者与其子为一族;母族三,指母之父姓为一族,母之母姓为一族,母之昆弟适人者与其子为一族;妻族二,指妻之父姓为一族,妻之母姓为一族。可见九族是一个较大的亲属团体。后世在概括宗亲关系时基本上不用九族的提法。

六亲 即六代宗亲。古代有宗族亲情到第六代为止的民间成规。<礼记·大传》:“六世亲属竭矣。”《贾谊新书》:“人之戚属,以六为法,人有六亲,六亲始日父,父有二子为昆弟,昆弟又有子,子从父而昆弟,故曰从父兄弟。从父昆弟又有子,子从祖而昆弟,故为从祖昆弟。从祖昆弟又有子,从曾祖而昆弟,故日曾祖昆弟。曾祖昆弟又有子,子为族兄弟,备于六,此之谓六亲。亲之始于一人,世之别离,分为六亲。亲戚非六则失本末之度,是故六为制而止矣,六亲有次不可相谕,相谕则宗族扰乱,不能相亲,是故先王设为昭穆三庙以禁其乱。”依此,到了第六代,即出了五服,已无亲情关系。宋代以后,以族规、义田、家训等为特征的宗族制度开始兴盛,宗族亲情被无限延伸,以激发族人的木本水源之思,但仍然注重六亲之制,只不过与六亲之外的族人可以保持较谈的宗族亲情。

谱学 自有文字出现,即有早期的人物记录。由简单的零散的记录发展到连贯系统的世系记载,由分衍世系到综合为后来的整体宗族世系体系,经过几千年的发展,不断充实、完善,从而创造了人记录自己生平世系及血缘关系的专著,这就是谱牒。在这个历史发展过程中,有以编撰当代姓氏人物世系为题材的籍典,有以人物世系为研究对象而创制的体例和修撰法则,从而研究它的起源、类别、功能、社会作用等,进而“演为专门之学”,这就是谱学。早期的谱学概念,主要着重于谱碟的修编、总汇、法则等方面。晋太元中贾弼撰写的《姓氏簿状》,称其为贾氏谱学,梁王僧孺在贾弼旧本的基础上,充实增补改撰为《十八州谱》,号为王氏谱学。隋唐时的《衣冠谱》、《开元谱》、《元和姓纂》、《永谱》等也有相当大的影响。尤其唐在全国收集了大量的士族家谱,考其世系,撰编成大型的《氏族志》一百卷、二百九十三姓、计一千六百五十一家,给后人留下了丰富的史料,至今敦煌石室还存有《氏族志》原始写本残页。五代以后,有郑穛的《通志》著录谱序六种,另有《氏族典》、《古今姓氏书辩证》等都是有影响的谱学专著,特别须提及的北宋欧阳修与苏洵在谱学领域所创制的欧苏二体,为谱牒的修撰提供了至今不改的法则。这些古代谱学成就,为我们留下了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现代谱学,更着重于谱牒所涉及的历史内容而进行的学术研究与探讨,取其有史学价值和人文科学价值的精华部分,并从人口学、社会学、民族学、经济史、人物传记、宗族制度、地方史等方面解析历史,从而服务于现代社会。

谱法 所谓谱法,是按一定的规则制度、体例进行编撰谱牒的方法。这个方法,其要点就是怎样完整、准确、明了、有序地记载族人世系及其有关事项。从广义上讲,一部完整规范的谱牒,应涵盖该族历史、源流世系、人物、事件、业绩、迁徒、族规等内容。自宋起,编撰谱牒有两法,即欧体和苏体,也称欧式和苏式。

支谱 顾名思义,支是主干之外的分支,意属为同祖之下分衍的众多后裔,而后又各有其世系的支派。所谓支谱,就非常明确了它的谱牒定位,即局限在该祖之下的一个独特分支。形成或成为“支谱”的因素往往也是因分衍、择业、迁徒等原因,游离在原宗地所发展而成的,所以冠以“支谱”,它本身就表明了它属某宗之下的一个分支。支谱仍属于族谱范畴。

家乘 家乘,原意为以记载私家之事的文录。罗大经《鹤林玉露》载:“山谷晚年作日录,题曰家乘。”家乘属于家谱的范畴,因此后有少量的家谱也冠用家乘。家乘是从“史乘”袭用而来。虽然冠用家乘的不太多,但对谱碟的称谓单位则多有使用“乘”,是谱牒定量的又一别称。谱中有如:“以上大乘,每乘拾八本。”这里所谓的大乘非指佛教“大乘”之意。乘,本为春秋时晋国的史籍名,以后引申到载史之类的书,可称“史乘”。因此将谱列入史类称乘,大乘即本族总谱和门谱的合称,如“每乘拾八本”,即这部完整的谱碟共十八本/

讳字是中国道教文化知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与令牌、法印三者构成了与其它宗教文化明显的不同之处,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讳字确实是一种神秘的文字,是神系与道派传诚的专业术语。

道教紫微帝君的称“讳”上面是一“雨”字,中间是一“渐”字,下面是一“耳”字。

讳字为道教神仙谱系中的天神代号,也可称为天神的符号,在道教科仪、法簶中很多。

陕西澄城县段庄权氏家谱记载,始祖因金兵入侵,从山西迁来。时间大概是1127年左右。

明朝永乐年间,三觉始迁祖十一公在正阳关码头从事盐碱贸易,经常要去山西大同等地采购盐碱,然后运到寿县正阳关,在渭南地区转运,渭南也因此成为盐碱贸易中心,渭南在黄河西岸,盐津码头对面,因此,渭南地区成为货物的中转集散地,在此处进行囤货、分销。十一公因为生意关系,经常驻点在渭南,通过渭南当地人,打听到了当地权氏的消息。1425年左右,十一公终于成功走访了澄城权氏,这种联系一直保留,到了1645年,澄城权氏后人,清朝命官保安知州权时昌再次在回乡省亲时候,与三觉权氏相见,原因是三觉权氏要首修家谱了,想请澄城宗亲写一序。事迹被三觉权氏记于家谱。当时,权时昌还客气的邀请三觉权氏到保安州“燕台”的一叙。

在安徽寿县三觉权氏家谱中,记载到澄城权世(时)昌的信息。1645年,权时昌在澄城接待了三觉权氏代表,双方谈论家族史,聊得很开心,得知三觉权氏正要修谱,权时昌受请,写了两首诗赠给三觉权氏家族。

三觉权氏家谱原文:权世昌,字明之,澄城①人也,崇祯辛巳②十月授忻州③判,转清平④知县,保安⑤知州,由岁贡⑥。赠以二诗代序:

<一>

天水居淮甸,相将三百年。

儒中惟殿我,关内夙推贤。

虎观惊同姓,银台识有缘。

相逢先入梦,气志果肫然。

<二>

俱是鬻熊裔,神符气自亲。

历朝多显者,昭代有闻人。

报国期同志,传家羡独珍。

燕台忻会晤,秦楚话天伦。

三觉谱协提供注释:①澄城,属陕西省渭南市,在渭南东北90公里处。②崇祯辛巳年,即1641年。③忻州,山西省地级市。④清平,旧县名,在山东省西北部临清市一带。⑤保安,即现在的河北涿鹿县。⑥岁贡,每年(或二三年)从各府、州、县学中选送成绩优异入国子监读书的人。

保安州:明清州县名,治今河北省 涿鹿县 城保

所谓“避讳”,指的是古人在言谈和书写时要避免君父尊亲的名字,这是我国封建社会特有的文化现象。避讳起源于周朝,秦汉以后,随着儒学统治地位的确立,避讳制度日趋完备。

一、避讳的种类:中国古代避讳主要有三种:“国讳”、“家讳”和“圣讳”三种。

“国讳”主要是避皇帝本人及其父祖的名讳,有的朝代延伸至避讳皇帝的姓、字、生肖以及陵名等等。封建帝王出于加强封建统治的需要,要求其统治下的臣民都必须遵守“国讳”,一旦犯讳,就是“大逆不道”,将受到严厉处罚。如,为了避讳汉文帝刘恒的“恒”,春秋时的田恒被改为田常,北岳恒山被改为“常山”,当然后又改了回来;为避讳汉景帝刘启的“启”,古都启封改为“开封”,倒是沿用至今。因为唐太宗叫李世民,观世音菩萨也被迫改名为“观音菩萨”。

“家讳”指避讳父祖之名,仅限于亲属内部,体现了封建伦理道德精神。诗鬼李贺的父亲名晋肃,因为避讳“晋”,李贺终身没有参加科举进士考试,虽少年英发,才华横溢,却终不得志,郁郁寡欢,27岁就英年早逝。李贺的《金铜仙人辞汉歌》中的“天若有情天亦老”成了千古名句,后来有人将其作为对联,来征集求对下联,直到北宋才被大文学家石延年对出了下联:月如无恨月长圆。当然,这是后话。

李贺死后,韩愈很是惋惜,义愤之中写下了《讳辩》一文。文中说,因父亲名为“晋肃”,儿子就不能参加进士科考,如果父亲名为“人肃”,难道儿子终身不能为人?

因“家讳”也闹出了许多笑话。宋时有个大臣名“良臣”,其子在读《孟子》中的“今之所谓良臣,古之所谓民贼也”时,改作“今之所谓爹爹,古之所谓民贼也。”

“圣讳”多数情况下指避孔子的名讳“丘”。如晚清爱国诗人、教育家、抗日保台志士丘逢甲,祖籍广东嘉应州镇平县(今广东蕉岭) 。因在清雍正年间,不少"丘姓"者因避讳孔子之名,改成了现在常见的"邱姓",故丘逢甲宗族姓"丘"或"邱"者皆有。丘逢甲先生后来主修家谱,又改“邱”为“丘”。

另外,还存在一种“宪讳”,是古代官场下级官员为了巴结讨好上司,主动避长官的名讳。如:五代时期的著名宰相冯道,字可道,被称为“十朝元老”,据考证实际为十三朝元老。他的门客在给他讲《道德经》”“道可道,非常道”时,只能读作“不敢讲可不敢讲,非常不敢讲”。

二、避讳的方法。对于封建社会避讳,往往有以下几种方法进行应付:

“改字法”。即将应避讳的字改用音近或义同的字来代替。如苏轼的祖父名序,苏轼将序改作“叙”。唐祖讳虎,故凡称“虎”的地方均改作“武”或“猛兽”。还如前所述的“恒”改“常”,“启”改“开”。

“空字法”。即将应避讳的字空而不书,或作“口”,或作“某”,或直书“讳”,如唐人撰《隋书》时,因避太宗李世民讳,而改“王世充”为“王 充”。

“缺笔法”。即对所避之字的最后一笔不写,如将孔子的名讳“丘”缺笔作“ 斤 ”。此外,还一种在口语中避正呼的避讳法。汉语有平、上、去、入四声,如讳字属入声,则在口语中不可出现此音,而其他三声仍可照念,但有时也会出现因避一字而四声皆讳的情况。

避讳作为中国古代宗法制度之一,目的为了强化国人尊祖敬宗的意识,但是在具体过程中,造成许多麻烦和文化史集的混乱。后来的皇室也注意到了这一点,在起名时故意用一些生僻字,以减少平时老百姓交流过程中的麻烦。

家谱中有字名和讳名,讳名指的是什么?

讳名避称其名。《孟子·尽心下》:"讳名不讳姓,姓所同也,名所独也。"《后汉书·李固传》:" 孔子 曰:'智者见变思刑,愚者覩怪讳名。'天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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