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算是家谱
辈分和称谓
1、祖辈
祖辈的亲属,按古代关于宗亲的范围,是从高祖开始。高祖以上的直系祖先则称为远祖、先祖、先人、鼻祖(鼻,始的意思)。
(1)祖:在古代,广义是指所有父辈以上的男性先辈,狭义则是指祖父。
(2)祖父:又称为“王父”、“大父”、“祖君”。在古代,“公”、“太公”、“翁”也可用来称呼祖父;如今对祖父最常见的称呼是“爷爷”。
(3)祖母:又可以称为“大母”、“王母”、 “重慈”。又因古人有妻有妾,所以祖母又有 “季祖母”、“庶祖母”、“妾祖母”之分。祖母之称古今通用。
(4)婆:是古代对成年妇女的很普遍的称呼,也可以用来称祖母。
(5)奶奶:是今天对祖母的普遍称呼,古代的使用较晚。作为称谓,“奶”最早是作为乳母之称,以后又用以称母亲,又作为对以婚妇女的较广义的称呼。
(6)堂祖父、从祖父、伯公、伯祖、伯翁、叔公、叔祖、叔翁等:这些是对祖父的兄弟的称谓。
(7)堂祖母、从祖母、伯婆、伯祖母、叔婆、叔祖母等:这些是对祖父兄弟妻子的称谓。
2、曾祖辈
(1)曾祖:即祖父之父。古代还有“太翁”、“曾翁”、“曾大父”、“大王父”、“王大父”、“太公”、“曾太公”等称呼,比较特殊的是称“曾门”。
(2)曾祖母:指曾祖之妻,还可以称为“太婆”、“曾祖王母”、“太奶”,其中较常见的为“太婆”。
3、高祖辈
(1)高祖:即曾祖之父,古今多称为高祖父,也有称为“高祖王父”、“高门”。但需注意的是,古代对高祖之上的历代远祖也可称为高祖。
(2)高祖母:指高祖之妻,或称“高王祖母”。
4、父母
(1)父母:父母是亲属中最重要的亲属,除“父母”、“双亲”、“二老”、“爹娘”等古今通用的合称外还有“高堂”、“严君”、“尊亲”、“严亲”、“两亲”、“亲闱”等以及文人笔下的“所生”、“椿萱”等对父母的代称。
(2)父、父亲:是对父亲古今习见的称呼,还可以称父亲为“公”、“翁”、“尊”、“大人”、“严君”、“爷”、“爹”、“爸”、“老子”等。
(3)尊:古代常见的敬称用语,称自己的父亲可称“家尊”,称对方的父亲则称“令尊”。
(4)爷:古代对成年男子较广义的称呼,宋代开始用作对祖父之称,魏晋南北朝就用作对父亲之称,或写作“耶”。
(5)母:是对母亲最常见的称呼。而在古代对母亲的称谓中,大都和“母”相似,又用作对成年妇女或老年妇女的泛称。其中较重要的有:“婆”、“娘”、“娘娘”、“姥”、“大人”、“妈”、“慈”、“家家”和“姊姊”等。
(6)继母:如果自己的母亲去世、离异或被父辈逐出,则称续娶之妻为继母、继亲、后母、假母、续母。
(7)出母:如果自己的母亲离家之后还能相见,则称为出母。
(8)生母:在古代一夫多妻制的家庭中,称自己的生身母亲为“生母”或 “本生母”。
(9)庶母:在古代一夫多妻制的家庭中,如果自己的生母是正妻,则称父亲之妾为“庶母”、“少母”、“诸母”、“妾母”。
(10)家家和姊姊:是中古时期对母亲的两种特殊称呼。
(11)姨: 在古代一夫多妻制的家庭中,无论自己的生母是妻或妾,对父亲的妾都可以称为“姨”、“姨姨”、“阿姨”。
( 12 )义父:指是在自己的父亲之外再拜认某人为父,这个“义”字有外加、假、代、自愿等意。
( 13 )义母:指是在自己的母亲之外再拜认某人为母。
5、与父亲相关的亲属
(1)诸父、诸母:是对父亲的兄弟及其妻室的统称。
(2)世父:对父亲的兄弟的称谓,现在更多的场合是称“伯父”、“叔父”
或简称“伯”、“叔”。古人偶尔将几个叔父按伯、仲、叔、季的排行次序,分别称为“伯父”、“仲父”、“叔父”、“季父”。
(3)伯母、叔母:是对父亲的兄弟的妻室的称呼。
(4)从父:对父亲的叔伯兄弟可统称“从父”,又可分别称为“从伯”、“从叔”。
(5)姑:对父亲的姊妹可称为“姑”(沿用至今),又可以称为“诸姑”、“姑姊”、“姑妹”,对已婚者一般都称为“姑母”、“姑妈”,与今不同的是偶尔也称“姑娘”。
(6)姑父:对姑母的丈夫,既可称为“姑父”、“姑丈”,又可以称为“姑婿”、“姑夫”。
(7)表兄弟:对姑母的子的称谓。
(8)表姊妹:对姑母的女的称谓。
举例:关天予的辈分是个不可猜测的天文数字,所以简单的一句话,关天于是你爸爸
6、与母亲相关的亲属
(1)外祖父:对母亲的父亲,称其为“外祖父”(与今同),又可称为“外翁”、“外大人”、“家公”、“老爷”等。
(2)外祖母:对母亲的母亲,称为“外祖母”、“外婆”(与今同),又称为“姥姥”、“老老”等。
(3)舅:对母亲的兄弟,古今均称“舅”,在不同场合,可加上一些修饰或补充性文字,如:“舅氏”、“舅父”、“嫡舅”、“元舅”、“堂舅”等。
(4)舅母:对舅父之妻的称谓。
(5)姨母:对母亲姊妹的称呼,先秦时称为“从母”,秦汉以来则称为“姨母”,或称为“姨娘”、“姨婆”、“姨妈”等。
(6)姨父:对姨母之夫称为“姨夫”或“姨父”。姨母之子女也称“表兄弟”、“表姊妹”。
(无论是舅父之女、姨母之女,还是姑母之女,都可以以“表兄弟”、“表姊妹”相称,古人统称为“诸表”。)
7、考妣
“考”和“妣”在先秦时是对父母的异称,无论生死均可用。秦汉以来,父母死后仍可称为考妣,但生前不再称考妣,考妣只用来对死去的父母之称。而且,考妣不仅用来称死去的父母,死去的祖辈乃至更早的直系先辈均可用考妣相称(在先秦时则是对先祖的泛称)。
8、夫妻
(1)夫:或作“丈夫”,本是对成年男子的美称,但又用作夫妻之夫。“夫”
加上其它附加成分的表示丈夫意的相关称谓很多 ,如:“夫子”、“夫君”、“夫主”、“夫婿”等。除此,还可以用“良人” 、“郎”、“丈人”、“君”、“老公”、“官人”、“汉子”等称呼丈夫。
(2)妻、妻子:是由古至今对妻的最主要的称呼。在妻之前加上各种附加成分,还有“贤妻”、“良妻”、“仁妻”、“令妻”、“娇妻”等。除此,还可用“妇”、“室”、“君”、“夫人”、“娘子”、“浑家”、“内”、“老婆”、“婆娘”、“太太”等来称呼。
9、与丈夫相关亲属
(1)公:也称公公,对丈夫之父,古称为“舅”,也称为“公”、“公公 ”。这些称呼正是今天称丈夫之父为“公”、“公公”、“老人公”的前身。
(2)婆:也称婆婆,对丈夫之母,古称为“姑”以及由“姑”派生出的“君姑”、“严姑”、“慈姑”、“阿姑”等。后又称“婆”、“婆婆”。
(3)舅姑、姑舅:是早期对丈夫父母的合称。近者称“公婆”。此外还有一个常见的称呼是“姑章”,或作“姑嫜”。
(4)伯叔:对丈夫的兄弟的称谓,与近代所称的“大伯”、“小叔”是一致的。
(5)小姑:对丈夫妹妹的称谓。
10、与妻子相关亲属
(1)岳丈:是对于妻子之父的称呼,古代还有“泰山”、“冰翁” 外舅” “外父”、“妻父”等代称。
(2)岳母:对妻子之母的称谓,或称为“丈母”。
(3)姑、外姑:早期用来对妻子之母的称呼。
(4)舅舅:对妻子兄弟的称呼,或称为“舅”、“舅爷”、“舅子”等,还称为“内兄”、“内弟”、“妻兄”、“妻弟”等。
(5)姨:对妻子的姊妹的称呼,或称“大姨”、“小姨”,也称为“妻妹”、“内妹”。
11、兄弟及与其相关亲属
(1)兄:又称为“昆”。今天则可用“哥”来称呼兄长。有兄弟数人的情况下,称呼中必须表示出排行,或以数字为排行,或用伯、仲、叔、季这些排行常用语等。(“哥”,古代是用得十分广泛的称呼,可以称父、称兄、称弟、称子。)
(2)嫂:对兄的妻子的称谓,或称“嫂嫂”。
(3)弟:是对与兄相对者的称呼。
(4)弟媳:对弟的妻子的称谓,或称“弟妹”。
(5)侄:对兄弟的子女最常见的称呼,也可直接称之为“兄子”、“兄女”,或称为“从子”、“从女”、“犹子”、“犹女”。
12、姊妹及与其相关亲属
(1)女兄、女弟:古代对姊妹的称谓,或直接称姊妹为兄弟。“姊”又称“姐”,与姊相对者称为“妹”。
(2)姊夫、妹夫:对姊妹的丈夫的称呼,也可称为“姊婿”、“妹婿”。
(3)甥:对姊妹之子最普遍的称呼,还称为“外甥”、“甥女”、“外甥女”。
13、子女及与其相关亲属
(1)子:在古代是一个使用范围较广的称呼,秦汉以后主要用作儿子之称。
自己之子可称为“犬子”、“孽子”、“不孝子”等,别人之子又可称为“令子”、“良子”、“不凡子”、“贤子”等。除此,还可用“男”、“子息”、“贱息”、“儿子”、“儿郎”、“儿男”等来称呼子。若有几个儿子则有“长子”、“次男”、“幼子”等称呼。
(2)女:对女儿的主要称呼。对别人的女儿往往称为“爱”或“嫒”,也称为“令嫒”、“闺嫒”。
(3)义子、义女:指不是自己生育的,而是收养的子女,又称“养子”、“养女”、“假子”。同时还有一个常见的代称“螟蛉”。
(4)媳妇:对儿子之妻的称呼。最初只称为“妇”,后因儿子又称为“息”,所以子之妻又称为“息妇”,或写作“媳妇”。
(5)婿:对女儿丈夫的称呼,或称为“女婿”、“子婿”、“郎婿”、“快婿”等。除此,女儿之夫还可以被称为“女夫”、“半子”、“东床”“令坦”。
女婿到了岳丈家,除了岳父、岳母可以称“贤婿”之类,岳家一般人都尊称其为“姑爷”、“姑老爷”。
(6)孙:对儿子的子女的称呼,或称“孙息”、“孙枝”。“孙”又分为“孙儿”、“孙女”,“孙女”又称为“女孙”。
(7)外孙:对女儿的子女的称呼。女姓还可称为“外孙女”。
辈分称呼举例:
父亲的父亲称祖父或爷爷,自称孙,孙女;
父亲的母亲称祖母或奶奶,自称孙、孙女;
父亲的哥哥称伯父或大爷,自称侄、侄女;
父亲的嫂嫂称伯母或大娘,自称侄、侄女;
父亲的弟弟称叔父或叔叔,自称侄、侄女;
父亲的弟媳称叔母或婶子,自称侄、侄女;
丈夫的父亲称公公或爸爸,自称媳妇;
丈夫的母亲称婆婆或妈妈,自称媳妇;
丈夫的伯父称伯父或大爷,自称侄媳妇;
丈夫的伯母称伯母或大娘,自称侄媳妇;
丈夫的叔父称叔父或叔叔,自称侄媳妇;
丈夫的叔母称叔母或婶子,自称侄媳妇;
祖父的哥哥称伯祖父或大爷,自称侄孙、侄孙女;
祖父的弟弟称叔祖父或爷爷,自称侄孙、侄孙女;
祖父的姐姐称祖姑母或姑奶奶,自称内侄孙、内侄孙女;
祖父的妹妹称祖姑母或姑奶奶,自称内侄孙、内侄孙女;
祖母的哥哥称舅公或舅爷爷,自称外甥孙、外甥孙女;
祖母的嫂嫂称舅婆或舅奶奶,自称外甥孙、外甥孙女;
祖母的弟弟称舅公或舅爷爷,自称外甥孙、外甥孙女;
祖母的弟媳称舅婆或舅奶奶,自称外甥孙、外甥孙女;
父亲的姐夫称姑夫或姑父,自称内侄、内侄女;
父亲的姐姐称姑母或娘娘,自称内侄、内侄女;
母亲的父亲称外祖父或姥爷,自称外孙、外孙女;
母亲的母亲称外祖母或姥姥,自称外孙、外孙女;
母亲的兄弟称舅父或舅舅,自称外甥、外甥女;
母亲的嫂子或弟媳称舅母或妗子,自称外甥、外甥女;
母亲的姐夫或妹夫称姨夫或姨丈,自称外甥、外甥女;
母亲的姐姐或妹妹称姨母或姨姨,自称外甥、外甥女;
妻子的父亲称岳父或爸爸,自称婿;
妻子的母亲称岳母或妈妈,自称婿;
妻子的伯父称伯父,自称侄婿;
妻子的伯母称伯母,自称侄婿;
妻子的叔父称叔父,自称侄婿;
妻子的叔母称叔母,自称侄婿;
更多中国人的称谓
一、家族方面的称谓
对自己的父母称“父亲”、“母亲”。男的自称“男”或“儿”;女的自称“女儿”。
称别人的父亲、母亲谓“令尊”“尊翁”和“令堂”“老堂”;对别人称自己的父亲、母亲谓“家严”“家父”和“家慈”“家母”。
对自己已故的父亲、母亲称“考”和“妣”;对别人称自己已故的父母谓“先严”“先父”“府君”和“先慈”“先母”。
对于后母称“继母”,其他如前。
对自己的祖父母称“祖父”、“祖母”。男的自称“孙”或“孙儿”;女的自称“孙女”。
称别人的祖父、祖母谓“令祖父”和“令祖母”;对别人称自己的祖父、祖母谓“家大父”和“家大母”。
对自己已故的祖父、祖母称“先大父”和“先大母”,或者称“王考”和“王妣”。
对自己的曾祖父母称“曾祖父”、“曾祖母”。男的自称“曾孙”;女的自称“曾孙女”。
称别人的曾祖父、曾祖母谓“令曾祖”和“令曾祖母”;对别人称自己的曾祖父、曾祖母谓“家曾祖”和“家曾祖母”。
对自己曾祖父母的父母称“高祖父”和“高祖母”,男的自称“元(玄)孙”;女的自称“元(玄)孙女”。
对父亲的兄嫂称“伯父”“伯母”,对父亲的弟弟、弟媳称“叔父”“叔母”。男的自称“侄”;女的自称“侄女”。
称别人的伯父母、叔父母谓“令伯” “令叔”“令伯母” “令叔母”;对别人称自己的伯父母、叔父母谓“家伯”“家叔”“家伯母”“家叔母”。
如果伯叔很多,称“几伯”“几叔”“几伯母”“几叔母”。
对父亲的伯父母、叔父母称“伯祖父”“叔祖父”“伯祖母”“叔祖母”,男的自称“侄孙”;女的自称“侄孙女”。
称别人的前面加一个“令”字;对别人称自己的前面加一个“家”字。
对同胞兄弟姊妹称“兄”“弟”“姐”“妹”或依排行加加一个“几”字。男女自称同理。对同族的兄弟姊妹称“堂兄”“堂弟”“堂姐”“堂妹”,也称叔伯兄弟姊妹,或依排行加加一个“几”字。男女自称同理。
称别人的“兄”“弟”“姐”“妹” 前面加一个“令”字;对别人称自己的“兄” “姐”前面加一个“家”字,“弟” “妹” 前面加一个“舍”字。男女自称同理。
对自己的配偶,男称女谓“妻”“妻子”“贤内助”,自称“夫”;女称男谓“夫”“婿”,自称“妻”“妻子”。
称别人的配偶,对男方可称“兄”道“弟”,对女方称“嫂”“嫂夫人”“弟媳”“弟妹”。如果兄弟姊妹较多,前面加一个排行位数。
对自己的子女称“儿”“女儿”,自称“父”或“母”。
称别人的儿子谓“令郎”,女儿谓“令爱”;对别人称自己的儿子谓“小儿”“犬子”,女儿谓“小女”,儿子媳妇谓“儿媳”。
对兄弟的子女称“侄”“侄女”或在前面加一个“贤”字,男的自称“伯”“叔”,女的自称“姑”、如已嫁人则称“姑母”。
称别人兄弟的子女,在“侄”“侄女”的前面加一个“令”字,在自称的前面加一个“愚”字。
对同姓而非同一家族的长者,祖辈,长辈、同辈,均按前面所述相称,写信问候前面要加一个“宗”字,表示是一个宗族。
对过继的父母称“寄父母”“义父母”,男的自称“寄男”,女的自称“寄女”“义女”。对于寄兄弟姊妹的称呼,除“胞”字不能相称外,其他一律相通。
二、亲属方面的称谓
对父亲的姊妹及其丈夫称“姑父”“姑母”,男的自称“内侄”,女的自称“内侄女”。单对姑母就自称“侄”“侄女”。
称别人的姑父、姑母,前面加一个“令”字;对别人称自己的姑父、姑母,前面加一个“家”字。
对祖父的姊妹及其丈夫称 “姑祖父”“姑祖母”或“姑爷”“姑奶”,男的自称“内侄孙”,女的自称“内侄孙女”。单对姑奶就自称“侄孙”“侄孙女”。
称别人的姑祖父、姑祖母,前面加一个“令”字;对别人称自己的姑祖父、姑祖母,前面加一个“家”字。
对祖母的姊妹及其丈夫称 “姨父”“姨姑祖母”或“姨爷”“姨奶”,男的自称“甥孙”,女的自称“甥孙女”。
称别人的姨祖父、姨祖母,前面加一个“令”字;对别人称自己的姨祖父、姨祖母,前面加一个“家”字。
对母亲的父母,称“外祖父”“外祖母”或“姥爷”“姥姥”,男的自称“外孙”,女的自称“外孙女”。
称别人的“外祖父”“外祖母”, 前面加一个“令”字;对别人称自己的“外祖父”“外祖母”,前面加一个“家”字。
对母亲的兄弟及其妻子称“舅父”“舅母”,男的自称“甥”“外甥”,女的自称“甥女”“外甥女”。
对母亲的姊妹及其丈夫称“姨父”“姨母”,男的自称“甥”“外甥”,女的自称“甥女”“外甥女”。
称别人的舅父、舅母,姨父、姨母,前面加一个“令”字;对别人称自己的舅父、舅母,姨父、姨母,前面加一个“家”字。
对母亲的姑父、姑母,称 “外太姑父”“外太姑母”或“姑姥爷”“姑姥”,男的自称“外侄孙”,女的自称“外侄孙女”。
对母亲的舅父、舅母,称 “外太舅父”“外太舅母”或“舅姥爷”“舅姥”,男的自称“外甥孙”,女的自称“外甥孙女”。
对父亲的表兄弟及其妻子称“表伯父”“表叔父”“表伯母”“表叔母”,男的自称“表侄”,女的自称“表侄女”。
对父亲的表姊妹及其丈夫称“表姑父”“表姑”,男的自称“表侄”,女的自称“表侄女”。
对母亲的表兄弟及其妻子称“表舅父”“表舅母”,男的自称“表外甥”,女的自称“表外甥女”。
对母亲的表姊妹及其丈夫称“表姨父”“表姨”,男的自称“表外甥”,女的自称“表外甥女”。
对父母双方表亲戚姑、舅、姨所生的子女,一律统称谓表兄弟姊妹,自称也是如此。
对妻子的父母称“岳父”“岳母”,自称“子婿”“小婿”。
称别人的岳父岳母谓“令岳父”“令泰山”“令岳母”“令泰水”;对别人称自己的岳父岳母,前面要加一个“家”字。
对妻子的祖父母称“太岳父”“太岳母”,自称“孙婿”。
对妻子的伯、叔父母称“伯岳父”“伯岳母”“叔岳父”“叔岳母”,自称“侄婿”
对妻子的兄弟姊妹称“内兄”“内弟”“妻姊”“妻妹”,自称“妹夫”“妹婿”“姐夫”“姐婿”。
对妻子姊妹的丈夫称“襟兄”“襟弟”,自称“妹夫”“妹婿”“姐夫”“姐婿”,俗称“联襟”。
对妻子的其他家族及亲属,妻子怎么称呼也随之怎么称呼。
对丈夫的其他家族及亲属,丈夫怎么称呼也随之怎么称呼。
上述各称谓,称别人的,前面加一个“令”字;对别人称自己的,前面加一个“敝”字。
对子女配偶的父母称“亲亲”“亲翁”“亲家母”,自称“姻愚兄”“姻愚弟”“姻愚姐”“姻愚妹”。
家族、亲属的称谓归纳起来就两句话:父系称爷叫奶伯叔姑,母系称爷叫姥舅与姨。
侧妃是纳的。侧妃相当于平常人家的平妻,各种待遇等同于正妻,但是仍然属于妾室。古代虽然是一夫多妻,实际上是一夫一妻多妾。正室的大儿子是嫡长子,正室必须是明媒正娶,必须是黄花大闺女。
侧妃,说的好听些而已,就是妾罢了。妾是什么,可以随意买卖的。侧妃就是比较正规的妾,上了家谱,但还是妾,还是要跪着请安,奉茶。
纳妾没有婚礼,但是,小妾的花轿不能从正门入,贵妾良妾从侧门进,普通姬妾从后门角门进。不拜天地父母,嫁衣不能着大红,只能穿粉红,还要向正室敬茶,得到正室认可,方能为妾。
侧妃的其他简介。
在古代等级制度很严格,正妃的第一个男孩称为嫡子,女儿称为嫡女,其地位均高于侧妃,嫡女虽然是女子,也属于侧妃的晚辈,但地位高于侧妃,所以每当侧妃与嫡女相遇时,侧妃必须向嫡女行礼,以表示对嫡女的尊敬,也彰显嫡女的尊贵地位。
胤、弘、永、绵、奕、载、溥、毓、恒、启、焘、闿、增、祺、敬、志、开、瑞、锡、英、源、盛、正、兆、懋、祥。
16世纪80年代,爱新觉罗氏还只是一个人数很少的家族,由爱新觉罗·努尔哈赤的六位叔伯祖父(长祖爱新觉罗·德世库、次祖爱新觉罗·刘阐、三祖爱新觉罗·索长阿、
努尔哈赤亲祖父爱新觉罗·觉昌安、五祖爱新觉罗·包朗阿、六祖爱新觉罗·宝实)以及他们的22个儿子所组成的家族。
自努尔哈赤建立后金起,到末代皇帝爱新觉罗·溥仪清朝灭亡止,后金、清朝一共存在296年,经历了11世12任帝王。在这近3个世纪中,后金、清朝的皇帝,拥有众多的后妃,
他们的子孙也拥有远超过常人妻室的妃妾,加上中国崇尚多子多孙的古老传统习俗,因而爱新觉罗家族子孙繁衍十分迅速。现如今,有爱新觉罗血统的人已经高达30~40万。
爱新觉罗家族历史普查:
从20世纪30年代以来的近70年间,爱新觉罗家族流散各地,皇族身份已成了历史,政府行为的修谱绝无可能,纯正的血统已无保障,婚姻状况也日趋复杂,几乎没有任何家谱问世,
家族人口的统计已很困难。但1937年之前康德伪皇帝在伪满洲国最后一次整体的修缮了家族谱系,所有宗室、觉罗都罗列其上,现存中国国家图书馆。
后爱新觉罗密雅纳支派根据原先存留下来的碟谱和东北辽中新民地区的情况又由家族族长带领修缮了谱系,《爱新觉罗宗谱密雅纳支》 每十年系统修订一次,已经成为定规。
经辽宁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的批准,爱新觉罗密雅纳支派恢复了家庙,每年的阴历五月十三举行家族内祭祀。
-爱新觉罗
满族洪姓,原为爱新觉罗氏,其后本支后裔因系“红带子而冠以洪姓(红字为姓)”。
这个可能性大些。
据史籍《皇朝通志·氏族略·满洲八旗姓》、《八旗通志》记载:
⑴满族宏义氏,源出金国时期女真霍域部,以部为姓,满语为Hongyi Hala,世居洪扬子沟(今宁夏贺兰山汝箕沟),是满族最古老的姓氏之一,后多冠汉姓为洪氏、鸿氏等。
⑵满族洪鄂氏,满语为Honge Hala,亦称洪峨氏,以地为氏,世居尼马察(今黑龙江穆棱兴凯湖彼岸俄罗斯乌苏里斯克一带)、叶赫(今吉林梨树)、哈达(今辽宁西丰小清河流域)、伯都讷(今吉林松源)、长白山等地,后多冠汉姓为洪氏、鄂氏、关氏等。
⑶满族洪衮氏,亦称洪果氏,源出唐朝时期古沙陀突厥汪古部,在金国时期称女真黄帼部,以部为姓,满语为Honggon Hala,汉义“槐”,世居萨哈尔察(今黑龙江北岸俄罗斯境布列亚河流域)、吉林乌喇(今吉林永吉乌拉街至辉发河口、拉发河流域、双阳县境)等地,是满族最古老的姓氏之一,所冠汉姓为洪氏、淮氏等。
⑷满族洪佳氏,满语为Honggiya Hala,祖先原为汉族,东汉末期被辽东鲜卑乌桓部虏携,融入鲜卑民族,后逐渐演化为辽东女真,世居乌喇(今吉林永吉)、长白山区,后多冠汉姓为洪氏、宏氏、关氏等。
⑸满族洪罗氏,亦称洪骆氏、候勒氏、霍罗氏、洪克罗氏,满语为Honglo Hala,世居松花江流域,后多冠汉姓为何氏、石氏。
⑹满族洪达哩氏,满语为Hongdari Hala,世居嘉拉库(今辽宁新宾伊勒登河西岸,一称在辽宁抚顺东南部),所冠汉姓即为洪氏。这个也有可能
⑺满族洪鄂春氏,亦称洪厄春氏、洪鄂绰氏,满语为Hongecun Hala,世居伊汉阿拉屯(阿勒巴金,今俄罗斯西伯利亚尼布楚)、雅兰(今俄罗斯雅兰河流域)、绥分(今中俄交界绥分河上游地区)、辉发(今吉林柳河、辉发河以及沙河下游,桦甸、辉南一带)等地,后多冠汉姓为洪氏、关氏等。
⑻满族洪果奇氏,满语为Honggoci Hala,世居长白山区,所冠汉姓多为洪氏、郭氏等。
家谱就不清楚了,希望能帮到你,O(∩_∩)O~!
福晋(妻)
这6位福晋均记入《睿亲王家谱》
嫡福晋(1610-1649),即元妃,是多尔衮的元配大福晋。科尔沁博尔济吉特氏,蒙古科尔沁部桑噶尔寨(吉桑阿尔寨)台吉之女,科尔沁贝勒明安之孙女。是孝端文皇后的从侄女,孝庄文皇后的从姐(她俩的祖父是兄弟)。明万历三十八年生。后金天命八年/明万历五十一年(1624)五月二十八日与多尔衮成婚。顺治六年(1649)十二月卒,年四十。多尔衮私谥曰敬孝忠恭元妃。顺治七年十二月初九(16501231)多尔衮病卒。诏追尊为“懋德修道广业定功安民立政诚敬义皇帝”,庙号成宗。八年正月,尊元妃为成宗义皇后,祔太庙。二月,发多尔衮生前谋篡大位之罪,诏削爵,撤庙享,并罢孝烈武皇后和成宗义皇后谥号庙享,黜宗室,籍财产入官。乾隆四十三年,还爵。乾隆四十三年(1778),复多尔衮宗籍、还睿亲王爵位,追谥忠,即为睿忠亲王。元妃亦恢复睿亲王嫡福晋身份。
《满文老档》对此的记载为:“天命九年五月二十八日,科尔沁桑噶尔寨贝勒之女嫁多尔衮阿哥,杀九畜,置四桌,汗与诸福晋,诸贝勒、大臣等出坐八角殿,演百戏而宴之。”顺治六年十二月,嫡福晋去世,追封为敬孝忠恭正宫元妃。顺治八年正月,多尔衮被追封为皇帝,元妃也追封为义皇后,二月被夺。
二娶福晋,为侧福晋。佟佳氏,建州女真本部尚书孟噶图之女。其父为工部承政孟噶图(孟阿图),属正白旗。这位尚书和他的兄长巴笃理,都是较早归顺努尔哈赤的辽东大族满族佟佳氏的高官。皇太极继位后,蒙阿图被授予佐管旗务十六大臣之一,佐正白旗。值得注意的是,当时正白旗的旗主正是其弟多铎,蒙阿图可以说是同样身在两白旗(多尔衮属镶白旗)的多尔衮的半个属人。多尔衮娶她的具体时间不详,应该在天聪年间(皇太极继位后)、天聪六年前,在三娶福晋入门之前。
三娶福晋,为侧福晋。扎鲁特博尔济吉特氏,名扎尔莽,蒙古扎鲁特部根杜尔台吉之女。天聪六年二月所娶。
四娶福晋,为侧福晋。科尔沁博尔济吉特氏,蒙古科尔沁部拉布希西(应为图美之子喇嘛什希)台吉之女。根据《清史稿》,图美的祖父诺扪达喇和明安、莽古斯的祖父博第达喇为亲兄弟。理论上说,四福晋是孝端文皇后的堂侄女,孝庄文皇后的堂妹,不过血缘关系已经很远很远了。天聪七年九月(一说,六月)所娶。
五娶福晋,名巴特玛,为侧福晋。科尔沁博尔济吉特氏。巴特玛福晋是蒙古科尔沁和硕福妃之女。多铎继福晋的姐妹。天聪九年十月二十六日,多尔衮前往科尔沁迎娶该女。此时的多尔衮历经征服察哈尔,带回“传国玉玺”的赫赫战功,荣升为后金炙手可热的后金政权二号人物,而他的五娶福晋也比四娶福晋身份尊贵得多。
蒙古科尔沁和硕福妃,清人称之为科尔沁大妃,是孝端文皇后之母,孝庄文皇后和敏惠恭和元妃之祖母。其第一任丈夫是科尔沁部札日固齐(断事官)、贝勒莽古斯,是孝端文皇后之生父,孝庄文皇后和敏惠恭和元妃之祖父。莽古斯去世后,科尔沁大妃复嫁给莽古斯之第三子台吉索诺木。崇德二年,皇太极追封莽古斯为和硕福亲王,册封科尔沁大妃为和硕福妃。
因此各方资料关于五娶福晋巴特玛的身份记述比较混乱,存在争议。国史档和实录里都只记此女是科尔沁大妃之女;她的死后册文和睿亲王家谱上记此女为莽古思之女;有些资料则记此女为索诺木之女。确实身份有待考证。多铎的继福晋达哲,情况也相似。
六娶福晋,为继福晋,是多尔衮在元妃去世后娶的继室大福晋。李氏,她来自朝鲜,金林郡公李开音之女被封为义顺公主,顺治七年五月所娶,她时年十六。
顺治七年,多尔衮在他的元妃博尔济吉特氏死后,以丧妻的名义向藩属国朝鲜求亲。而朝鲜王公对这位曾经率军大败过朝鲜的大清皇父摄政王有求必应,挑选了金林郡公李开音的女儿,即义顺公主给他。
《清世祖实录》对此的记载为:“五月,摄政王率诸王大臣亲迎朝鲜国送来福金于连山,是日成婚。”从“亲迎”可以看出是非常隆重的。连山,即今天辽宁省葫芦岛市。
不过,她嫁过来几个月后多尔衮就死了,据说这位义顺公主后来归了安亲王岳乐,或云其寡居后被接回了朝鲜,待考。
妾
这4位妾室均记入《睿亲王家谱》
妾,察哈尔公齐特氏。蒙古察哈尔部布延图台吉之女。
妾,博尔济吉特氏。蒙古杜思噶尔卓农台吉之女。
妾,济尔莫特氏。帮图武之女。
妾,李氏。称小福晋。李世绪之女,朝鲜宗室女子。崇德二年所娶,是多尔衮征服朝鲜后带回盛京的。引人瞩目的是,这位朝鲜姑娘在第二年给妻妾成群,却始终没有一儿半女的多尔衮生了一个女儿东莪,是多尔衮唯一的血脉,这一年多尔衮26岁。
(一)未入《家谱》的妻妾
有三位没有记载在“家谱”中,分别为:
1 扎鲁特博尔济吉特氏,蒙古扎鲁特部贝勒之女。天聪五年所娶。
2 科尔沁博尔济吉特氏,蒙古科尔沁部贝勒满珠习礼(斋桑第四子)之女。天聪八年所娶。
3 科尔沁博尔济吉特氏,蒙古科尔沁部土谢图汗巴达礼之女。顺治三年所娶。
(二)所娶的豪格福晋
顺治五年三月,豪格去世。多尔衮在顺治七年正月娶了豪格的一位福晋;济尔哈朗、阿济格则娶了豪格的另外两位福晋。顺治七年十二月初九多尔衮去世。
根据记载,多尔衮所娶的豪格福晋是他元妃的亲妹妹。故而,应为:
科尔沁博尔济吉特氏,蒙古科尔沁部吉桑阿尔寨之女。她是多尔衮元配嫡福晋之妹。
请注意《清世祖实录》中的一段记载:“摄政王召议政王、贝勒、固山额真、内大臣、议政大臣会议是日、纳和硕肃亲王豪格福金博尔济锦氏。”这正说明了,多尔衮娶豪格福晋,是“合法”的。
关于多尔衮所娶的这位豪格福晋的身份,有一下几点:
(1)很多人认为豪格的这位福晋就是多尔衮的五娶福晋巴特玛,是不对的。因为五娶明确记载是在多尔衮在天聪九年十月所娶的,而豪格福晋明确记载是在顺治七年一月所娶的。
(2)很多人认为豪格的这位福晋就是豪格的继福晋,带着她和豪格的儿子富绶嫁给多尔衮,是不对的。豪格的继福晋的确是富绶之母,但是她并不是多尔衮元妃的妹妹,所以被多尔衮所娶的豪格福晋并不是她。
豪格的继福晋,博尔济吉特氏,名杜勒玛,蒙古科尔沁左翼后旗洪果尔贝勒(亦作 栋果尔、伊尔社齐董郭罗公)之女,明安贝勒之孙女。孝端皇后的堂侄女,孝庄文皇后的堂姐妹。崇德元年七月,嫁给了杀妻不久的豪格,崇德四年十一月册封肃亲王大福晋。子一,第七子富绶,袭爵。
(3)很多人认为豪格的这位福晋就是改嫁给豪格的林丹汗遗孀苔丝娜伯奇福晋。是有这种可能性,但是目前仍无法确定,有待考证。
苔丝娜伯奇福晋,名苔丝娜,也称伯奇福晋。原为蒙古察哈尔部林丹汗的八大福晋之一,所管领的部民不详。姓氏和母家不详。天聪九年(1636),归顺满清,改嫁豪格,为其侧福晋。“伯奇”在蒙语中是黄金家族血统以外,部落领之女儿的尊称。
豪格的这位福晋应该既没有被记入《睿亲王家谱》中,也没有被记入《肃亲王家谱》中。
(三)所娶的淑妃的养女
有记载,多尔衮在崇德五年三月娶了康惠淑妃抚养的蒙古女。
康惠淑妃,蒙古察哈尔部林丹汗的遗孀,八大福晋之四,芭德玛瑙伯奇福晋,统管窦土门万户斡耳朵,故又称窦土门福晋。阿霸垓博尔济吉特氏,名巴特玛·璪(亦作 芭德玛瑙),蒙古阿霸垓部塔布囊博第塞楚祜尔之女。天聪九年,率先归顺满清,改嫁给皇太极。崇德元年被封为东衍庆宫淑妃。顺治九年十月被尊为皇考康惠淑妃。她抚养一蒙古女,皇太极命多尔衮娶之。
她的这位蒙古养女是谁呢?应该不会是六位福晋,因为她们的身份都很明确,不存在是淑妃养女的可能。并且从时间来看,该蒙古女嫁与多尔衮的时间是崇德五年三月,和六位福晋入门的时间均不合。
所娶的淑妃蒙古养女的几种可能性:
(1) 未记入家谱。为康惠淑妃和前夫林丹汗之女;或林丹汗与其他福晋之女,淑妃代为抚育。因为是林丹汗的女儿,所以皇太极会特地下旨指婚。
(2)未记入家谱。不是林丹汗的女儿,是出身蒙古察哈尔部的一个女子,可能是林丹汗下属等的女儿。
(3)记入家谱了,是除了那位朝鲜小妾李氏之外的另外三位妾室中的一个。从姓氏上来看,“济尔莫特氏”似乎来自于喀喇沁部,不像是来自察哈尔部的。比较可能的是“察哈尔公齐特氏”或“博尔济吉特氏”,其中“察哈尔公齐特氏”可能性等大些。
这个蒙古女子的身份究竟如何,有待考证。
要知道虽然是在寒门当中,但是却能够做到真正的自由,也能得到尊重。可是一旦成为了侯门的妾,虽然表面上风光,有钱又有权,可是始终是一个妾,地位是永远比不过正妻的,还会被正妻欺负,一个不好将你休了也不是不可能的。
虽然在古代是一个男人是可以娶很多个女人的,但是妻子始终只有一个,其余的人都是妾。这就好比皇宫之中一般,皇后只有一个人,而皇后就是后宫之主,能够管理后宫之中的所有的人,就算你被帝王宠爱,但是皇后想要欺负你也是没有一点问题的,可见妾的地位如何了。
更何况这些人只是妾,而非帝王的妃子。虽然现在很多的影视剧当中有这样的剧情,就是妾深受丈夫的喜爱,地位上甚至高过了正妻。可是要知道真实的基本上是不可能有这样的情况的,这些妻不管是嫁之前还是嫁之后的地位都是远超妾的,是不可能出现所谓的“宠妾灭妻”的情况的。
妻子都是明媒正娶,在之前都是大家闺秀,家庭都是和丈夫门当户对的。而这些妾呢?好多都是正妻的陪嫁丫鬟或者是别人送来的丫鬟然后得到了丈夫的恩宠而成为的妾,可想而知不管是地位上还是感情上都远远比不上妻,说白了就是比那些丫鬟要要一点罢了。
而且休妻的情况是基本上不可能出现的,而这些妾则是想抛弃就抛弃,根本就不需要有任何的顾虑。再加上一旦正妻看不惯这些妾,完全是可能任意管教的,而丈夫不管是有多宠爱这位妾,没有理由也不会却管妾的死活的,所以虽然成为了侯门的妾,但是根本就比不了寒门的妻。
1,正妃,成宗义皇后,博尔济吉特氏。蒙古科尔沁部落出身,吉桑阿尔寨之女。天命九年(1624年)她与多尔衮成婚时,多尔衮只有13岁。
顺治六年(1649年)博尔济吉特氏逝世。他们相濡以沫,在一起生活了25年,多尔衮对她的感情很深,追封她为敬孝忠恭正宫元妃。多尔衮去世,博尔济吉特氏又被追封为敬孝忠恭义皇后。次年追封被夺。
2,继妃,佟佳氏。建州女真本部出身,尚书蒙格图之女。
3,继妃,博尔济吉特氏。蒙古扎尔莽部落出身,根杜尔台吉之女。
4,继妃,博尔济吉特氏。蒙古科尔沁部落出身,拉布什西台吉之女。
5,继妃,博尔济吉特氏。蒙古科尔沁部落出身,索诺布台吉之女,孝庄文皇后族妹。原为豪格之妻,因豪格与多尔衮政治斗争失败,在豪格死后被多尔衮娶之。
6,继妃,义顺公主李氏。李氏朝鲜宗室出身,朝鲜锦林君李恺胤(朝鲜成宗玄孙,在清室玉牒中音译为“金林郡公李开音”)之女,1650年多尔衮派人去朝鲜提亲,朝鲜孝宗封她为义顺公主,作为国王义女嫁给多尔衮,不久后多尔衮死去,改嫁给端重亲王博洛,之后清朝应朝鲜锦林君李恺胤请求将她送回国。
7,侧妃,公齐特氏,察哈尔部落出身,民族及父亲记载不明。
8,侧妃,博尔济吉特氏,蒙古族出身,部落名称及父亲记载不明。
9,侧妃,博尔济吉特氏,蒙古科尔沁部索诺布台吉的女儿。原是肃亲王豪格的福晋。豪格被幽禁而死,多尔衮把她迎进王府,成为自己的王妃。
-多尔衮
改族谱的时候没有把墨兰写上主要有两种原因。
墨兰是林小娘所出墨兰在盛家虽然受盛紘的喜爱,但是旁人论起来墨兰还是属于妾室所生,是盛家的庶女。因为古代重男轻女的缘故,能写入族谱的只有正妻嫡出的孩子,和家族中的儿子,没有将庶出的女儿写入族谱的传统。
哪有人也会有疑惑,为什么明兰就可以呢?
明兰写入族谱是因为明兰从小没了生母,一直养在老太太的膝下,就将明兰划到了王大娘子的名下,名义上,明兰属于大娘子的孩子,所有也是嫡出,也可以写入族谱,这也是老太太疼爱明兰,为明兰谋的前程。
墨兰犯了“有辱盛家门楣的错误”剧中墨兰为了嫁入梁家,接受了林小娘的意见,在被禁足的情况下,和婢女合谋溜出盛家,在道观和梁晗“偶遇”,剧中未婚先孕,逼着全家为她想办法,最后如愿嫁入了梁家,成为梁家的大娘子。
墨兰为了自己的虚荣心,在那个年代私会外男,林小娘为了女儿能高嫁,将这件事情放消息出去,让盛家全部的女眷声誉受到影响,影响最严重的就是如兰和明兰两个未出嫁的妹妹。不光是妹妹们,就连嫁出去的华兰也是因为这件事情,在婆家受到了影响。墨兰的这种行为,也印证了之前教导老师孔嬷嬷的一句话:“一个家族,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墨兰为了一己私欲,让盛家成为京城的笑柄。
总结正是因为这两点原因,即使盛老太太一向公平,也不会将做出自私自利,伤害盛家声誉的墨兰写入盛家族谱,也是因为这件事,在剧中林小娘得了病没有医治导致死亡,去世后也没有一块碑。就这样无声无息的消失。
怎样算是家谱
本文2023-09-22 00:47:52发表“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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