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家谱是人死了已后才能往上写吗?家谱中的名字是活着的人和死去的人都可以往上写吗?

栏目:资讯发布:2023-09-23浏览:3收藏

写家谱是人死了已后才能往上写吗?家谱中的名字是活着的人和死去的人都可以往上写吗?,第1张

家谱一般分两部分,悬挂中堂的谱幕,谱幕只记录去世的族人,按家族大小可分三年、五年、十年一续不等。

第二部分是谱书:

谱书同谱幕不同,所有家族成员,无论是生是死、尽具所知,当祥细入册,包括先人照片、先进业绩、妻子姓名,娘家住址、姑太太出嫁哪里,姑爷姓名、外甥姓名以及在世族人的祥细情况当全部入册!

扩展资料:

家谱作用:

家谱是一个家族的历史记载,通过家谱,能够了解当时的历史面貌、时代精神、社会风尚,了解在那个历史背景下人们的生产、生活情况。

相传它是由正史中的帝王本纪及王侯列传、年表等演变而来。家谱是和正史、方志一样重要的历史典籍,是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家谱是一个巨大的资料宝库,可供从事社会学、历史学、考古学、经济学、民俗学、人口学、民族学、文学、政治学、宗教学、法学、姓氏学的研究人员从中查询资料,寻找依据,进行研究。

家谱的作用主要有:

1、宗法思想研究资料。

家谱和宗法的关系从一开始就密不可分。宗法制度是封建王朝维护其统治的重要基础之一,而家谱的族规、族约、家法、乡约等,正是加强宗法制度的有力工具。

2、家庭道德研究资料。

族规、家规中保留了许多对我们今天极为有益的东西,如孝父母、和夫妇、勉讳书、尚节俭、戒赌博、戒*秽、戒懒惰、戒奢侈等,对我们建设现代家庭道德和精神文明都有很好看借鉴意义。

3、家族制度研究资料。

家族制度是利用血缘关系统治族人的社会制度。在许多家谱中都有家族制度的极为详细的资料,如家族的组织系统、家族的财产管理、家族的赈济方法等,为我们研究家族在古代社会中的地位、作用、组织形式、管理方法等提供了丰富的资料。

4、经济史资料。

家谱中保存有相当数量的经济史资料,这些资料包括家族的集体田产如祠田、坟田、庄田、山林等的数量、形成、经营、管理、收支情况等。有的家谱还记录了家庭成员经商、贸易的事迹。这都为我们今天研究古代经济史提供了很好的素材。

5、人口问题资料。

家谱的中心部分是家族人口的世系传承,在家谱的“房派图”、“支派分布图”、“迁徙图”、“先世考”、“世系图”以及家谱的一些序跋中,记录了家族人口的数量、迁徙、分布、婚姻状况等资料,可提供人口学研究者使用。

6、历史人物传记。

家谱是世系的记录,许多家谱中既有简单的世系,又有十分详细的传记、行状、墓志、年谱等,对研究历史人物及其家世大有帮助。

7、民族史资料。

有的家谱记载历史上少数民族情况甚详,更有些少数民族家谱,它们是研究少数民族史不可多得的资料。如清代蒲慎斋纂修的《泉州蒲氏族谱》是回族家谱,记述了当地回族的一些情况;而辽宁《庄河金氏家谱》则是满族家谱,金氏是康熙皇帝四辅政大臣之一鳌拜的后裔。

8、地方史志资料。

家谱是地方文献的重要组成部分,通常方志中所包含的内容如选举、职官、人物、户籍、祠宇、碑记、艺文等,在家谱中也是重要内容。

9、教育史资料。

家谱中一些重要的章节载录了许我教育史资料,如在族规、家法、仕宦录、科甲记、教育志、族墅、传记等就载有宗族教育、学校、科举、劝学措施、教育方法的内容。

10、民俗学资料。

家谱还是一个民俗学资料库,一些家谱在家礼和人物传记里记录了许多民俗内容,尤其是在家礼中的婚礼、葬礼、祭礼等中,本地的风土人情、本族的礼仪风俗都有相当的体现。另外,与人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物质民俗、岁时习俗、社会习俗、精神习俗等在各地家谱中都有记载。

11、宗教史资料。

有些家谱是信仰宗教者的家世记录。在这些家谱中,他们对本家族所信仰的宗教一般都给以说明,同时表达他们的宗教观。还有的对本族人的宗教活动、宗教礼仪和习俗详细记述。

12、华侨史资料。

中国沿海地区一些省份的家谱涉及族人出国谋生的历史,包括出走原因、人数、时间、侨居地区分布、职业、所在地生产、生活情况及与家乡、家族的经济、文化、政治各方面联系,这为我们进行华侨史研究提供了素材。

13、重大历史事件资料。

中国历史上一些重大历史事件,都不同程度地记录在家谱中,虽然这些记录并不完整系统,但却十分具体,也是研究者获取资料的一个途径。

除以上所述外,家谱还能提供有关古代妇女、古代伦理道德、遗传学、人才学等多方面的史料。由此可见,家谱作为史书之一,其作用是相当突出的。

家谱是一个家族的发展史。一个家族要发展壮大,除需要雄厚的物质条件外,还需要足以“强宗固族”的精神条件,而良好的家风的形成,正是这种精神条件的基础和内容之一。家谱中所保存的家规、家训以及治有格言等,从一开始就以积极、进取的人生价值和社会价值态度来讨论家庭环境和家庭氛围的建设。

-家谱

在人的一生当中,娶妻结婚这件事情可以说是非常的重要了。而很多的人努力的大半辈子,也就是为了能够让自己的孩子在结婚的时候可以体面一些。其实像冥婚这样的事情,大家在一些恐怖片里面都是可以看见的,冥婚就是把已经去世了的人娶一个妻子。

大多数现实当中的冥婚是已经去世的,双方去结婚。而在古代的时候,有很多的女子还没有去世,就活活的被钉在棺材里面。在我国的一些偏远地区,还是存留着冥婚的习俗。他们认为年轻人在去世了之后也是需要去结婚的,很多的年轻人都觉得冥婚非常的恐惧,同样也令人愤怒。

其实对于冥婚刚开始我站中立的态度,因为毕竟这是很多地方的习俗。但是像一些去世了的人,他们的父母非常的伤心,于是就想要给他们找一个伴,这也是能够去理解的。只要双方的父母同意的话,这个冥婚也是可以举行的。

但如果是活着的人,跟死去的人一起,举办冥婚的话,那么确实是让人觉得非常的可怕了。而在一些偏远的地区,似乎还是有着这样的事情。有一些人儿子去世了之后就非常的伤心,于是花大价钱去拐卖女子,然后让女子跟自己的儿子举行冥婚。

现如今我们国家也正打击着冥婚,认为冥婚是封建习俗,而如今也是,一个新社会了,所以说像这样的封建习俗也是没有必要去相信的。所以现在的我认为冥婚是陋习,并不是风俗,风俗指的是从古流经的一些好的习俗而迷昏,完全就是陋习。古时候的冥婚都是活人,跟死人一起举行,如今的冥婚也是有活人跟死人举行的事例发生,所以说像这样的陋习,我们就要去抵制。

古代的家谱在选官、袭爵、婚姻、社交、财产继承、睦族等方面都有着重要的作用。因而,在编修家谱时,都应把这些方面的内容收录进去,以传示时人和后人。从家谱产生之时起,三千多年来,由于时代的不同,家谱内容的侧重也有所不同。上古时期的家谱,仅为君王诸侯和贵族所独有,家谱的作用仅为证明血统,是为袭爵和财产继承服务的,关于这点,可从甲骨实物和《史记》中的有关部分得到证实。先秦时期的家谱特别重世系,家谱的内容也比较单一,仅为世系。魏晋以后,选官、婚姻以至社会交往均看门第,这样一来,家谱在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就大大增强,家谱的内容也相应比以往有所增加。魏晋以至唐代的家谱现在已基本无存,从现存的其他一些著作所引的零星文字和后人再整理的资料来看,仍可了解到一些基本情况。魏晋至唐代家谱的内容大致包括:郡望、源流、家族世系。当然,首先书写的还是姓名,姓名包括字、号,还包括小名、异名、别名,然后记载生平,官爵(即使没有做过官,是处士也记录上谱),生卒年及特殊死亡原因(如何时、何故遇害等等),婚姻状况(妻妾姓名、排行,岳家门第,离、退婚等等),兄弟姐妹及子女的做官、婚配情况,以及著述、居住、迁徙、家族支系、坟墓等等,其中尤以地望,家世,官爵,自己及兄弟姐妹、子女的婚配等情况,记录得比较详细。宋代以后,家谱在政治生活中不再发挥作用,家谱的作用转移到尊祖、敬宗、睦族上,因而,家谱的内容也发生了一些变化。宋元时代的家谱流传极少,明代的家谱现在保存较多,分析一下,宋代以后家谱基本上去掉了关于岳家的内容,而把记录的重点移到有关祖先、世系、恩荣、祠堂、居住、田产、坟墓等方面,尤以子嗣和与血统有关的内容记载特详,但如岳家家世显赫,也可写上。宋代以后家谱的内容通常包括:1、族姓源流,一般总要上溯到家族的始祖,大多上托帝王、名人,以表谱形式,列出家族流传世系。2、恩荣,记录本家族列祖列宗的诸如科举、仕宦以及受到政府褒奖等情况,即使没有做过官,也要写上处士,实在没有可写的,年纪活得大,则写上耆寿、寿妇等字样,努力使自己的家族门楣生光。3、对每一个入谱之人,尤其是家族的重要人物,一般都写有传记,详细记录他的名字、号谥、婚姻、生死经历、登谱之年、妻妾、节孝,其中对子嗣记录得特别认真,严格掌握入谱标准,对诸如养子、私生子、女儿、11岁以下死亡的幼殇以及人赘等情况,特别慎重,以防出现“冒宗”、“乱宗”之事,保证血统的纯净。4、祖宅是先人们居住、生活过的地方,祠堂是祭祀祖先的场所,祖茔是列祖列宗长眠之地,尊崇祖先对于团结族人有着极大的意义,故对祠规、祠记、祠产、义庄、义田、家礼、家训及祖茔、祖屋的地形图等也记载较详。5、最后是家传,一般收录有声望的先人的墓志铭、行状、寿序、年谱、像赞等传记资料。有些家谱后面还专列著述或艺文一节,收载家族先人的著述、诗文等。中国古代的家谱,因为时代不同,作用不同,因而,记录的内容也不完全相同,大致看来,越到后期内容越多,越到后来记录越详,与之相适应的是,家谱的格式在不同时代也不尽相同。商周甲骨、青铜家谱仅录世系,格式上是每人一行,说明关系,较为简单。汉代的家谱格式大致有三种:一为横格表制,分代分格,按时代顺序排列,《史记》中有关各表是其代表;二是以姓名为单位,先叙得姓起源,再述世系和官位;三是一贯连写,汉代流传至今的两块碑文《孙叔敖碑》和《三老赵宽碑》是其代表。魏晋南北朝是分行写,或连行写,每代与前代空一格,这从现存北魏薛孝通贻后券、彭城王元勰妃李媛华墓志和刘宋临澧候刘袭的墓志就可看出。不同的是后两块墓志不仅记述了自家世系,而且还详细记述了亲戚的谱录,这在后代是不可思议的,但在南北朝时期却是司空见惯的。唐朝的家谱,大多为合谱,一般是以姓为单位排列连写。宋代以后,又开始分代分格。明清时代的家谱,大多取法于宋代家谱,卷首列世系总表,以备检查,然后每人半页,依辈排列。家谱修撰,到了明清两代,其结构已基本定型。明清两代,家谱的格式大致排列如下:1、谱序:有自序和他序的区别,其内容为叙述修撰缘起,修谱目的,本谱的修撰历史、过程与内容大要,修谱的人员构成,修订年月,家族的渊源传承和迁徙经过,郡望,以往历次修谱情况以及对谱学理论的认识等,作用是宣扬本谱主旨,颂扬祖德,使子孙读后能敬祖向善。如果本谱是续修之作,那么,除收载新写的序外,以往历次修谱的旧序也一并收入,对于续修次数多的家谱,有时新旧序能多达数十篇。此外,为了增光族望,还会专请当代名人作序,并将以往名人为列谱所作的序也依时代先后排列收载。谱序在有些家谱中亦有别称为“引”、“谱说”、“谱铭”、“谱券”等。2、题辞:不是每部家谱都有,大多是前代皇帝或名人为本家族或家谱的题辞,放在显著位置,目的是以此炫耀家世。3、凡例:也有称谱例,主要是介绍本谱的纂修原则与编写体例,收录范围,结构特点,各种著录规则,本谱中各类目的立类理由,适用范围,各种可入谱和不可入谱人物的标准,以及诸如如何避讳等行文要求,中心是强调家族血缘的重要性和谱书记述的真实性,内容较丰富,少则几条,多则几十条。4、谱论:也称谱说、援古,主要收录前代名人学者谈论谱学的简短语录,其中尤以欧阳修、苏洵、朱熹、程颐、曾巩等宋儒语录最为普遍,也有将明清两代皇帝的谕民榜、谕民诏令载入谱中,作为另一种类型的谱论。5、恩荣:也称告身、诏敕、赐谕、公文,集中记载历代皇帝和地方官员对本家族或某些成员的褒奖和封赠文字,包括各种敕书、诏命、御制碑文等,有的还包括皇帝或地方官员为本家族题写的各种匾额,目的是通过重君恩来彰明祖德。6、图:明清时代家谱的卷首,多数都有图版,内容不完全相同,二般总具有祖庙、祖茔、祠堂以及牧场、水源或住宅四至图。7、节孝:宋代以后至明清,特别重视节孝,家族中出了节妇孝子,是全家族的光荣,因此,很多家谱都在首卷立节孝一章。8、像赞:将本家族先人中显达之人,画出其仪容,有些还写上赞语,置于卷首,以求达到光大族望,熏陶后人,使“后世子孙起敬起孝,且可惜为感奋”的目的;有些还刊载一些先人遗墨。9、考:有疑则考。一个家族,存在几百年、千余年,自然有些事情不太清楚,可修谱时又必须写上;因此,只得进行考索。通常需要进行考证的,大抵有如下内容:姓氏来源、得姓始末。始祖、始迁祖、支派、迁徙经过和原因、如今分布、某些世系、仕籍、先人科名以及祠庙、祖茔等,尤其是本支的迁徙、定居历史和各支外迁史比较重要,其中以先世考最为重要,也最为常见,也有的家谱将这些内容称之为谱镜、谱撮。10、宗规家训:可单称为族规、族约、祠规、祠约、家规、家约、家戒、家法、家议、家典、家范:家训、家箴、规约、诫谕、宗禁、祖训、规条,是各家族自己制定的约束和教化家族成员的家族法规,内容广泛,基本上为修身、齐家、忠君、敬祖、互助、守法等方面。其中一部分为规约,族人必须遵守,如有违犯,则以家法制裁。另一些为训语,主要为劝戒的内容,教人做人行世的道理,这部分通常称为家教。还有一部分为庙规,也称家礼,为家族祭祀礼仪,如祖庙祠堂组成,祭祀规矩、程序,婚丧仪式等等。这部分内容是封建伦理道德在家谱中的集中体现。11、祠堂、祠产、坊墓:记录家族祠堂的历史与现状、规制、神位、世次、祠联、祠匾、配享、崇祀、管理,以及祠产、义庄、义田、祭田的管理和牌坊、祖茔及各房墓地的分布与坐向等。12、派语,也称字辈,为记载族人的排行字语。封建时代,家族排行都是有一定寓意的,大多是由皇帝、名人、祖先确定,子孙后代一代一字作为排序。如孔子后代排行字语为:希、言、公、彦、承、宏、闻、贞、尚、衍、兴、毓、传、继、广、昭、宪、庆、繁、祥、令、德、维、垂、佑、钦、绍、念、显、扬,就是明清两代皇帝赐予的,孟、曾、颜三家亦一体遵行。字辈原为汉人专利,清代以后也曾为满族人采用,如清代皇室起名原无字辈,康熙朝始确定字辈,皇子名首字用“胤”,皇孙名首字用“弘”,二字用“日”旁,乾隆、道光、咸丰三朝,又分别增加四字,形成“胤、弘、永、绵、奕、载、溥、毓、恒、启、焘、岂(加门旁〕、增、祺”14代字辈。13、世系:也称世表、世系表、世系图、根图,是以图表形式反映家族成员的血缘关系,这是家谱的主要内容,通常是五代为一表。14、世系录:也有家谱称世序、世系考、传实、行实、世录,是对世系表的解释,即记录一个人生、老、病、死、葬的简历,内容包括父名、排行、名、字、号、生卒年月日时、享年、官职、功名、德行、葬地、葬向、妻妾的生卒年月日时、封诏、岳家、子女、女嫁之人,有无富贵外孙等,特别重生死、血统。15、传记:与世系录有点相似,不同的是世系录是本家族每个男性成员均有,而传记类则是家族中有功名贤能、特殊事迹、丰功传业、名可行世之人方可入传。形式包括行状、墓志铭、神道碑和年谱等多种。传记又可分为内传、外传两种,内传为有懿行的女子传记,外传为男子传记,可由后人写,也可请当代名人写。也有的按德行、孝友、烈女、仕宦等分类排列。16、仕宦录:也称荐辟系、科第录,用以记载族中历代及第人仕族人的名单、履历、科名、政绩、功勋、著作等。17、志:家谱中另一种比较重要的内容,大多为家族中专门资料的汇集,如科名、节孝、仕宦、宗行、宗寿、宗才、封赠、族内学校、、学产、历代祖屋、祖茔、祖产分布等等。这是明清家谱取法于史书中的“志”,即专门史而成。18、杂记:其他类不收或遗漏的均在此处叙述,大多为本家族的一些专门资料,如男女高年、争讼。田产、茔地的契约、合约、合同、诉讼文书等,范围很广、很杂。19、文献:也称著述、艺文、文苑,收载的均为本家族先人的著述,其中包括各种家规、家训、家范、墓志、行状、诗、文、帖、简、奏疏等。有的全收,有的仅开列目录。20、修谱姓氏:一般包括两项内容,一为领衔、编纂人姓名,一为捐献经费人姓名,均列在谱未。21、五服图:五服是封建家族法规的重要依据,很多家谱后附五服图,目的是为了令族人重视和了解,不得混乱。22、余庆录:家谱修成,末尾照例留几页空白纸,上书“余庆录”,意为子孙绵延,留有余庆。23、领谱字号:为了防止家谱外传,一般在家谱后都有顺序号,或用一段特殊文字,如撷取《千字文》中的一段等,然后登记注册,某人领某号,定期抽查。此外,在有些家谱中,还有一些特殊的内容,如某些家谱专设义谱一类,收载族内各支所收异姓养子、义子的世系,有些家谱中收录有家族中重要人物的年谱资料等。还有些家谱则在谱末专辟“修谱志”、“附记”等篇章,专门记述本次修谱的经历和遇到的问题等。也有的家谱会注明修谱时的收支账目。近代一些家谱后面,有的还附有一些统计图表,如人口等。以上所说的家谱的各种格式,并不是每部家谱都完全具备的,由于时代、地区、家族的差异,所修成家谱的详略程度不会完全一样,其余诸如格式分合、排列次序也不会都完全一致,但总体来说,基本上还是按照上述次序排列的。

这只是老人封建迷信的说法,是根本不可能在一起的,这个是一种很迷信的说法,根本没有办法科学考证的。冥婚是为死了的人找配偶。有的少男少女在定婚后,未等迎娶过门就因故双亡。那时,老人们认为,如果不替他(她)们完婚,他(她)们的鬼魂就会作怪,使家宅不安。因此,一定要为他(她)们举行一个冥婚仪式,最后将他(她)们埋在一起,成为夫妻,并骨合葬。也免得男、女两家的茔地里出现孤坟。

旧时人们普遍迷信于所谓坟地“风水”,以为出现一座孤坟,会影响家宅后代的昌盛。当时有些“风水家”(古称“堪舆”)为了多挣几个钱,也多竭力怂恿搞这种冥婚。冥婚多出现在贵族或富户,贫寒之家一般不搞这种活动。

冥婚在汉朝以前就有了。由于冥婚耗费社会上的人力、物力,毫无意义,曾予禁止。《周礼》云:“禁迁葬与嫁殇者。”但此风气,始终没有杜绝,甚至有的直接表现在统治者身上。例如:曹操最喜爱的儿子曹冲十三岁就死了,曹操便下聘已死的甄**做为曹冲的妻子,把他(她)们合葬在一起。

宋代,冥婚最为盛行。据康誉之《昨梦录》记载,凡未婚男、女死亡,其父母必托“鬼媒人”说亲,然后进行占卦,卜中得到允婚后,就各替鬼魂做冥衣,举行合婚祭,将男、女并骨合葬。《元史·列女传》载:“子弟死而无妻者,或求亡女骨合葬之。”《明史·列女传》亦载:杨□死而其未婚妻殉;刘伯春卒,而其聘女亦如之,后皆迎柩合葬。清代,这种妇女殉葬冥合的习俗,随着贞节观的加强,仍很盛行。直至晚清封建礼教受到西方精神文明的冲击才逐渐消失。

明末清初的北京、天津等地仍有冥婚风俗的残余现象,还有个别家庭办死人与死人结婚的“喜事”,谓之“搭骨尸”,男、女两家亲家,谓之“骨尸亲”。早年,这种“婚礼”的迎娶仪式多在夜间举行,有时,人们正在安睡之际,忽被街巷里的鼓乐吵醒,原来是“搭骨尸”的。抬着一顶纸轿子,由单鼓、单号、单唢呐吹奏前引。有的则不用这种形式,仍用八抬大轿,全份金灯执事,原来只娶一张女人的照片。三十年代以后,还有仿照“文明结婚”仪式,用西乐队前导,后边四个人抬着一个出殡用的影亭,内挂“新娘”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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