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族风土人情
满族的风土人情(简单点) 满族传统住房一般为西、中、东三间,大门朝南开,西间称西上屋,中间称堂屋,东间称东下屋。西上屋设南、西、北三面炕,西炕为贵,北炕为大,南炕为小,来客住西炕,长辈多住北炕,晚辈住南炕。
满族人孝敬长辈,注要礼节,在路上遇见长辈,要侧身微躬,垂手致敬,等长辈走过再行;不但晚辈见了长辈要施礼,在同辈人中年轻的见了年长的也要施礼问候。亲友相见,除握手互敬问候外,有的还行抱腰接面礼。过春节时要拜两次年,年三十晚上拜矗次,为辞旧岁,年初一再拜一次,叫迎新春。室内西炕不得随意坐人和堆放杂物;忌打狗、杀狗和忌食狗肉;不戴狗皮帽、不铺狗皮褥,忌讳戴狗皮帽或狗皮套袖的客人。
关于满族的聚居地区、风土人情和民族习惯 去满族人孝敬长辈,注要礼节,在路上遇见长辈,要侧身微躬,垂手致敬,等长辈走过再行;不但晚辈见了长辈要施礼,在同辈人中年轻的见了年长的也要施礼问候。亲友相见,除握手互敬问候外,有的还行抱腰接面礼。过春节时要拜两次年,年三十晚上拜一次,为辞旧岁,年初一再拜一次,叫迎新春。室内西炕不得随意坐人和堆放杂物;忌打狗、杀狗和忌食狗肉;不戴狗皮帽、不铺狗皮褥,忌讳戴狗皮帽或狗皮套袖的客人。
满族将西墙作为供奉祖先的神圣部位,不准在此挂衣物,张贴年画;西炕俗称佛爷炕,供有祖宗板子。忌讳人们尤其是女人随便坐卧。通常客人也不得在西炕休息,更不许将狗皮帽子或鞭子放在这里,每年除夕夜还要把祖先画像,俗称“老影”悬挂在西屋墙壁上进行祭祀。满族也和我国西南的瑶族、瓦族 等游猎民族一样将家犬视为重要财产不许轻易宰杀,有忌打狗、杀狗和食狗肉的习俗。传统的满族老人不戴狗皮帽、不铺狗皮褥,忌讳戴狗皮帽或狗皮套袖的客人。
不许从锅灶、火塘的三脚架上越过,不能用脚蹬踏或者随便坐在锅灶上或火塘边;不准在锅灶口或塘上烤脚、袜子、鞋靴;禁止将吃剩下的食物、骨头、鱼刺等扔进锅灶或火塘里
满族人有什么生活习俗 满族有什么风俗习惯
服饰
满族历史悠久,文化发达。其服饰高雅华丽,在中国民族服饰文化中独树一帜,并对中国的服饰文化发展产生过很大影响。
由于寒冷的生活环境和射猎生活的需要,过去满族人无论男女,均多穿“马蹄袖”袍褂。努尔哈赤建立八旗制度以后,“旗人”的装束,便成为“旗袍”(满语称“衣介”)。
清初,旗袍的式样一般是无领、大襟、束腰、左衽、四面开衩。穿着既合体,又有利于骑马奔射。出猎时,还可将干粮等装进前襟。这种旗袍有两个比较突出的特点,一个是无领。努尔哈赤为统一衣冠,曾厘定衣冠制,规定“凡朝服,俱用披肩领,平居只有袍”。即常服不能带领子,只有入朝时穿的朝服方可加上形似披肩的大领;二是在窄小的袖口处还接有一截上长下短的半月形袖头,形似马蹄,俗称“马蹄袖”。平时绾起来,冬季行猎或作战时放下,使之罩住手背,既起到了类似手套的保暖作用,又不影响拉弓射箭,故又称之为“箭袖”(满语称之为“哇哈”)。满族入主中原以后,“放哇哈”成为清朝礼节中的一个规定动作,官员入朝谒见皇上或其他王公大臣,都得先将马蹄袖弹下,然后再两手伏地跪拜行礼。
旗袍的外面还习惯套一件圆领、身长及脐、袖长及肘的短褂。因这种短褂最初是骑射时穿的,既便于骑马,又能抵御风寒,故名“马褂儿”。清初,马褂儿是八旗士兵“军装”,后来在民间流行起来,具有了礼服和常服的性质,其式样、面料也更加繁多。满族人还喜欢在旗袍外穿坎肩。坎肩一般分为棉、夹和皮数种,为保暖之用。样式有对襟、琵琶襟、捻襟等多种。
而作为有清一代“时装”的满族女式旗袍,则多有发展。当初在北京等地曾盛行“十八镶”的做法,即镶十八道衣边才算好看,样式也变成宽袍大袖;辛亥革命后,旗袍样式由肥变瘦;在20世纪30代初受西方短裙影响,长度缩短,几近膝盖,袖口缩小;30年代中又加长,两边开高衩,并突出曲线美;40年代又缩短,出现短袖或无袖旗袍,外为流线型。继后,衣片前后分离,有肩缝和装袖式旗袍裙等。用料广泛,棉、毛、丝、麻和各种化纤衣料均可。旗袍除有长、短袖之分之外,还分皮、棉、单、夹数种,便于在不同季节穿用。经过不断改进的旗袍,一般样式大致为:直领,窄袖,右开大襟,钉扣绊,紧腰身,衣长至膝下,两侧开叉;讲究做工和色彩搭配,大多在领口、袖口和衣边上绣有各色图案的花边。如此既衬托出女性身材之美,又显得文雅大方。具有东方色彩的旗袍现已成为中国妇女普遍喜爱的中式服装。
旗袍和“旗头”、“旗鞋”等搭配起来,就构成了满族妇女典型的传统服饰装束。
“旗头”指的是一种发式,也称发冠。类似扇形,以铁丝或竹藤为帽架,用青素缎、青绒或青纱为面,蒙裹成长约30厘米、宽约10多厘米的扇形冠。佩戴时固定在发髻上即可。上面还常绣有图案、镶珠宝或插饰各种花朵、缀挂长长的缨穗。“旗头”多为满族上层妇女所用,一般民家女子结婚时方以为饰。戴上这种宽长的发冠,限制了脖颈的扭动,使身体挺直,显得分外端庄稳重,适应于隆重场合。
“旗鞋”款式独特,是一种高木底绣花鞋,又称“高底鞋”、“花盆底鞋”、“马蹄底鞋”等。其木底高跟一般高5-10厘米左右,有的可达14-16厘米,最高的可达25厘米左右。一般用白布包裹,然后镶在鞋底中间脚心的部位。跟底的形状通常有两种,一种上敞下敛,呈倒梯形花盆状。另一种是上细下宽、前平后圆,其外形及落地印痕皆似马蹄。“花盆底”和“马蹄底”鞋由此而得名。除鞋帮上饰以蝉蝶等刺绣纹样或装饰片外,木跟不着地的部分也常用刺绣或串珠加以装饰。有的鞋尖处还饰有丝线编成的穗子,长可及地。这种鞋的高跟木底极为坚固,常常是鞋面破了,而鞋底仍完好无损,还>>
满族有什么特别的习俗? 满族的风俗 满族的生育习俗与汉族的大体相同,但是由于地理环境、生活方式和宗教信仰的不同,满族的生育习俗中又保留了一些本民族特有的风俗。 满族信奉萨满教,因此,若三十而无子,则要请萨满求子。妇女怀孕时有诸多禁忌,不准坐锅台、窗台、磨台,不准参加他人婚礼,不准侍奉神祖等。孩子出生前,要请萨满向佛托妈妈祷告。产房不能设在西屋。孩子出生时,炕上要铺草,孩子生下来,叫“落草”。生的如果是男孩,则悬弧(树条作成弓形,中间插一羽毛作箭)于门左,如果是女孩,则挂红布于门右。孩子生下第二天,,要请儿女多、身体好的妇女给他喂第一次奶,称为“开奶”。然后,在第三天时为孩子行沐浴礼:用放了槐树枝、艾蒿叶的水给孩子沐浴,并说一些祝福的话。再用姜片和艾蒿给孩子擦身,用新布沾茶水擦婴儿的牙床,让婴儿大哭为大吉,称“响盆”。用一根大葱打婴儿三下,是“一打聪明,二打伶俐,三打明明白白的”之意。孩子生下第七天,要抱进摇车,称“上车日”。摇车,也叫悠车。“养活孩子吊起来”,是关东“三大怪之一”。悠车育儿方便工作而且安全,这是由于狩猎生活而遗留下来的育儿传统。孩子满一个月后,要做“满月”,挂上长命锁,下摇车,取名;满百日时,娘家送馒头一百,谓之“蒸(增)百岁”,送钱一百,谓之“百岁钱”。满族有睡“扁头”的习俗,即让婴儿仰卧,枕内装小米或高粱米,各为“睡头”,时间长了,后脑勺就变扁平了。孩子至一周岁时,有“抓周”之礼,以测试孩子将来的志向。往昔,满族自孩子降生时起,要给他挂上猪牙,以求孩子体健身强,可早立世。孩子五岁前,必须“跳喜神”(家祭)。在这一天,杀鸡做糕,祭祀祖先。 满族还有一个习俗是“换锁”。孩子降生时,悬于门外的弓矢和红布条,待其满月后收回拴在子孙绳上,放在西墙的子孙袋中。向佛托妈妈祭祀求福时,将子孙绳拉到院中柳树上,萨满用柳枝给孩子洒水,驱除邪魔。然后,将子孙绳上的五彩线套在孩子身体上,三天后,收回放到子孙袋里,因五彩线俗称“锁线”,所以此俗称“换锁”。 满族是一个重礼节的民族,俗称“满族礼大”。满族先世古风中有尊上、敬老、好客、守信等美德,又接受了儒家思想,恪守“三纲五常”的封建伦理道德,因而形成了一整套繁琐、严格的礼仪。 尊上敬老是满族的传统美德。路遇老者必鞠躬垂手而问“赛音”(满语的“好”之意)。平日里对老人三天请小安,五天请大安。 请大安又称“打千儿”,满语称“埃拉搭拉米”。动作是:先掸箭袖,袖头伏下,左膝前屈,右腿后弯,头与上身稍向前倾,左手贴身,右手下垂。 请小安就是问安,即垂手站立问好。妇女请安时,双腿平行站立,两手扶膝一弓腰,膝略屈如半蹲状,俗称“半蹲儿”。往昔满族贵族之家,晚辈对长辈每天都要请安,谓之“定省”,分早安称“省晨”和晚安。 抱腰礼是满族大礼,也称抱见礼。行礼时,行礼人右腿抢上一步,两手张开,左膝着地,双手抱住受礼者腰部,头轻轻顶于受礼者胸下,受礼者略弯腰,双手轻抚施礼人的头。 擦肩礼是平辈相见时,“打千儿”后,互碰双肩表示亲近,俗称碰肩膀头。 叩拜礼是满族大礼,也叫“叩头”,一般在重大庄严的场合时施此礼,有头掸袖、跪、叩头等动作。祭祖跳神烧香时叩三个头,见皇上则要三拜九叩。 拉拉礼是满族妇女的常礼。一般两个平辈妇女相见时,互拉双手问好,称“拉拉礼”。 抚鬓礼是满族妇女拜见公婆或宾客、长者时施的礼。行礼时,妇女以右手指从眉上额头至鬓角连抚三下,随后点头目视。 满族有重小姑的习俗,满族未婚姑娘在家中地位很高。 满族人大方好客,有客人来均热情招待,尽出所有,东北民间待客上菜仍以成双碗碟为习,且内眷不避。 在满族聚居的地方,邻里之间>>
满族风土人情和民俗习惯 先说一下,在重庆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他们那的摆手舞很不错。。还有过几万人一起跳的,之隆重,你可以找酉阳的人发给你看一下或者SP,我的被我不小心删了,
苗族的服饰在各地各有其特点。黔西北、滇东北的苗族男子穿带有花纹的麻布衣服,肩披织有几何图案的羊毛毡;其他各地苗族男子一般都穿对襟或左大襟的短衣。下穿长裤,束大腰带,头缠青色长巾,冬天脚上多缠裹绑腿。古代苗族男子都蓄长发,挽椎髻于头顶,插木梳或发针,戴耳环、手镯、项圈等饰物。至清代末期,他们已不再蓄发挽椎髻,有的改梳长辫子。各地区苗族妇女服饰差异较大,式样约几十种之多,但大多数地区妇女穿大领对襟短衣和长短不同的百褶裙,有的长及脚面,有的短至腿根,仅七、八寸长。湘西,贵州松桃、凯里,广西大苗山,湖北宣恩等部分地区苗族穿大襟右衽上衣,下着宽脚裤。湘西苗族的上衣无领,衣袖和裤脚绣有宽大花边,头缠格子布或青布头巾,戴耳环、项圈、手镯等饰物。苗族妇女的头饰式样繁多,挽髻于头顶,配上各种式样的包头帕,有的包成尖顶、圆顶,有的把头发绕在支架上高竖于头顶上,别具风格。她们的盛装以黔东南独具特色,把银饰钉在衣服上成“银衣”,头上戴着形如牛角的银质头饰,高达尺余。
黔东南、湘西、海南岛和广西融水的苗族,主食大米,也有玉米、红薯、小米等杂粮;黔西北,川南,滇东北的苗族,则以玉米、土豆、荞子、燕麦等主食。黔东南地区的苗族把糯米饭和蔬菜一起封存坛内,一、二个月后再取食的醅菜,是一种特具风味的酸腌菜。饮酒的嗜好十分普遍,凡遇婚丧、节日或亲友来访,都用酒招待宾客。
苗族的建筑在各地也有很大差别。黔东南居民住木制平房和楼房。楼房一般为两层,建筑形式多为“吊脚楼”(即按山坡斜度竖桩,在桩上建筑),屋顶为双斜面。顶棚上层贮藏粮食、杂物,吊脚楼下堆放杂物或圈养牲畜。湘西和贵州松桃等地,采用木质结构、双斜面瓦顶或草顶平房,每幢3~5间,“偏厦”作灶房或牲口圈。过去,地主或富裕人家还筑有庭院,并砌高墙或石碉围护。云南文山地区苗族居民住宅的墙壁多用竹条编织、外面糊上泥土的方法建造,屋顶为平形草顶。昭通地区的苗族居民多住“权权房”,即一种用几根树干交叉搭糊,盖上茅草,用树枝或竹子编织、糊泥作墙的房屋。一般隔为两间,人畜各一。海南岛苗族住的是长而窄的茅草房,三间一幢,屋檐较长,檐下走廊是休息的地方。川南和黔西北的苗族多住士墙草顶或瓦顶的房屋。
苗族一般是一夫一妻的小家庭,财产由男子继承,主妇在家庭中享有较多的权力和地位。年老父母一般由幼子供养。有的地区,有父子连名的习惯,子名在前,父名在后,平时都只呼本名,不连父名。由于受汉族宗法封建的影响,有的制定字辈、建立宗祠、修纂家谱。苗族青年男女婚姻比较自由,男女青年通过“游方”(黔东南)、“坐寨”(广西融水)、“踩月亮”(云南文山、楚雄)、“跳花”(黔中、黔西)、“会姑娘”(湘西)等社交活动,自由对歌,恋爱成婚。云南楚雄等地有“姑娘房”制度,以便择配良偶。也有父母包办婚姻的,一般通过亲友撮合,讲门当户对。苗族妇女有婚后“不落夫家”的习俗,特别在黔东南至今仍有保留。有的地区苗族还有“还姑娘”、“转房”、“妻姊妹婚”等习俗。
满族的风土人情20字 满族生活中有许多忌讳,犯忌则被视为无礼貌。
满族不兴戴狗皮帽、吃狗肉,最忌讳别族人戴狗
皮帽进家来。西炕不许随便坐人。院中有锁龙杆,
不许拴牲口等。
介绍满族的聚居地区,风土人情和民族习惯共98字 字太少不够用
这些“小偷”变成了官员和商人,建立了一条“商品街”。感兴趣的读者可以俯视校易搜。
北宋时期,出现了许多著名的文人、诗人,以及一些具有先进经济思想的实干家。只是在宋代,武人和商人并不被主流社会所重视,一些清廉甚至“耻于谈商”的人对商人产生了些许同情。
北宋政治家陆
陆是北宋著名的政治家、改革家、文学家,也是一位精于算计的官员和商人。他是北宋第一任城市秘书,负责城市的市场交易管理。北帝神前住的时候,政府不干预社会市场交易,这就给了开封的一些大商人可乘之机。当外国商品从远处运来时,这些大商人以低价垄断的方式购买。当时物流系统不发达,有些货物难以储存,外商买不起,只好低价出售。当市场缺货时,这些大商家就会抬高价格,牟取暴利,伤害了老百姓,扰乱了市场秩序。
市商业部的建立打破了大商人的垄断。宋神宗拿出自有的500万民间资金作为资本,在大量商品上市时以官方价格大量买入,在市场缺货时以平价卖出,打击了囤积行为,稳定了物价水平。同时,只要有财产担保,城松部就以两个百分点的低利率借钱给小商人,进一步激活了商品经济。
鲁还开辟了一些交通繁忙的街道作为“商品街”,向那些想做生意但没有信贷资金的穷人出售政府仓库里的新鲜水果、针和大脑等小商品。政府派人监督管理,收取费用。这种经济管理模式具有先进性和实用性。穷人有出路,政府也有好处,两全其美。
北宋保守派代表人物文彦博
但有些人就是不喜欢这种“潮流”。有一天,文彦博大使去索国寺朝圣,看到寺前的街道上挤满了小贩。这位“守旧派”立刻皱起眉头,第二天就给宋神宗写了一封信,指责易思侮辱斯文,丢了大宋朝廷的脸。一些保守派大臣,尤其是被市商业局抢了家业的大臣,也纷纷上书,要求皇帝废除市商业局,严惩陆的罪行。由于王安石的论证和坚持,吕佳要求救国。
他是陆安世的忠实追随者,甚至为他当过“家贼”。鲁家可以说是大学者之家。他的曾祖父是北宋仁宗朝的宰相吕夷简,他的曾祖父吕公弼和吕公著也是高级官员。他们是保守的代表,尊重“祖法不变”。鲁是这个家庭的“另类”。他思想活跃,超前,非常认同王安石的政治思想。
陆公弼和吕公著坚决反对王安石变法,与王安石的关系也很紧张。有一次,吕公著在一次家庭会议上决定弹劾王安石。纪念碑的内容非常尖锐和机密。吕佳要求半夜摸吕公著的书房,偷了纸交给王安石。王安石知道弹劾内容后,提前做好应对,躲过一劫。事发后,陆家人痛斥陆是“小偷”,将他赶出家门。即使在他死后,也不允许他与鲁分享这个故事。
1、民族特色
苗族先民有自己崇拜的图腾。由于苗族支系繁多、分布广,他们崇拜的图腾有多种。如凤凰、枫木、蝴蝶、神犬(盘瓠)、龙、鸟、鹰、竹等。黔东南地区的苗族先民把枫木作为图腾进行崇拜,认为自己的祖先源于枫木。
另外他们还把蝴蝶作为图腾,认为其祖先姜央是“蝴蝶妈妈”所生。湘、鄂、川、黔交界地区的苗族先民还以盘瓠为图腾,至今这一带还保留了不少盘瓠庙、辛女宫。而贵州西部苗族则以鸟为图腾。
苗族信鬼尚巫源远流长,新中国成立后仍很普遍,所信的鬼神多达几十种。他们把鬼分为善、恶两类:认为善神能赐福于人,为此应该经常祭献,恶鬼则与人作祟,降灾降祸,应当祈解和驱逐。认为要达到此目的,就要通过巫师实行巫术。
巫师是沟通人与鬼神的中介人,有较高的文化素养,受到苗族群众的敬重。巫师实行的巫术主要有占卜、禳解、招魂等。
2、风俗习惯
农事禁忌:苗族人每年第一次往田里送粪归来时忌见外人,若遇之,忌打招呼。栽秧时若见秧田有鱼时忌说鱼,否则鱼会吃秧根。有些村寨,收获小米时留下穗小的不收,若孩子问及,忌说“不要了”,要说“它们未长大”,否则以后小米因伤心而拒绝再长。在田中忌提及老鼠,惟恐其听到前来糟蹋庄稼,只能以“他们父子”来代称之。忌戊日,正月立春后,凡遇戊日忌动土挑水。
丧葬禁忌:有些苗族地区,忌男性死于白天,女性死于夜晚,认为时辰不对,死者须再要一异性死者相伴。故死时不适,丧家常请巫师念咒“改”,同时做一手掌大小的木棺同葬,示已有伴。忌棺内放铁、铜等非银金属及棉花和涂有桐油之物,以为如是死者在回东方的路上买不了水喝,铁、铜还会折腾死人。
在些苗族地区,村寨死人当天,可以劳动,但忌下田。是日,同村人忌挑柴回家,否则挑柴者会有灾难。停柩期间,家属忌吃蔬菜。入葬后1月内,家中任何东西不得出卖或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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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宗教信仰
苗族很早就有自己的宗教信仰。经过长期的历史发展,不同地区苗族的宗教信仰有所不同。有的苗族地区由于交通闭塞,苗族信仰原始宗教;还有少数苗族地区,如威宁、石门坎和湘西沅陵等地在近代由于受外国传教士的影响,有改信天主教和基督教的。但总的来看,多数苗族群众信仰的仍是本民族长期形成的原始宗教,它包括自然崇拜、图腾崇拜、鬼神崇拜、祖先崇拜。
2、自然崇拜
苗族的主要自然崇拜对象有天、地、日、月、巨石、大树、竹、山岩、桥等。在云南的金平麻栗坡等地的一些苗族中,每当农作物抽穗时都要祭“天公地母”,祈求天地使农作物丰收,这是苗族崇拜天、地的遗迹 。
——苗族
满族风土人情
本文2023-09-22 17:02:31发表“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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