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时宗祧继承的三种非常态方式

栏目:资讯发布:2023-09-22浏览:1收藏

旧时宗祧继承的三种非常态方式,第1张

古人限于时代背景,对遗传基因,遗传因子等现代科技显然知之甚少;但其还是很本能地很清晰地认知到, 遗传基因匿藏了生命及其历史的秘密,决定了生物遗传特征,决定了普天之下张王李赵间的根本分界。于是宗祧继承时尽可能多地留下本分支的”后“。

“宗祧继承“稍嫌古旧,以现在的话说就是:香火传承。

古语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而祖宗牌位下暗藏的那本家谱,则在其中反应了血脉传承的关系,一些家族在面对绝嗣的情况时,会通过家谱进行不同的记载。

在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读书时,某天一激灵,对娶妻之”娶”滋出点疑惑:直取便为“娶”,也太过粗野了把。遂开查。查知的结果是,“娶”读音qǔ或者jū,最早见于甲骨文,其本义为远古时代劫女为妻的抢亲风俗,后引申为男子迎娶新娘。也就是说,“取”是一种残酷的占有方式,当它被用作婚姻,便暗示了两性关系不平等的地位,尤其是当“娶”取代“取”之后,女子彻底丧失了独立性,成为男性的附属。

而“配”字始见于商代甲骨文。本义是指调配酒,一说指分配。后引申指调配,进而引申指两性结合。由“配”反映出来的男女关系比“娶”进步平等多了。

但为了能保证香火够顺利传承,有些家族会采用以下常见的香火继承方式:

一、过继

过继的情况在名人家族中屡见不鲜,梅兰芳便过继给自己的大伯,季羡林则是过继给自己的叔叔,即使是皇帝也不例外,光绪皇帝就被慈禧太后过继给咸丰皇帝为继子,人们常见的过继情况一般都是抚子入嗣,但也有抚孙过继入嗣的情况。

二、双祧、兼祧

双祧和兼祧指的是在一些子侄较少的家族中,有些子弟可以同时作为其父或另外长辈的继承人,但并非所有双祧都为两房合一子,实际的情况多为嗣子因家境贫寒只能娶一妻,之后多育男丁来继承两房香火。

三、入赘

入赘俗称招婿,其含义是男方到女方家入户,膝下孩子跟随母姓。

以上的三种方式,便是我们所熟知的香火继承方式,继承香火是五千年来中华文明先祖们留下的风俗习惯,它无疑是重要的,更是值得我们重视和传承下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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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姓家谱与合姓由来浅论(一)

合姓,不同于复姓。所谓合姓,即由二个或二个以上姓氏合并而成一个姓氏,其中以二个姓氏的合姓多见。由合姓现象所产生的家谱,姑且称之为“合姓家谱”!1999年版《辞海》把“家谱”解释为“旧时记载一姓世系和重要人物事迹的谱籍”,但从合姓家谱来分析,所谓“记载一姓”的说法,不是十分严谨。

合姓的产生,跟姓氏起源一样,形式很多,大抵为外姓继承养父,女婿继嗣岳父等,而又不忍使自己的本宗“断了香火”,于是将数姓合并为一。如“陆费”,本姓“陆”,因“陆”姓之子养育于外家,继承其业,遂合外家“费”姓为“陆费”,清代有《四库全书》馆总校官陆费墀等。但大部分合姓家族的家谱尽管是二姓或数姓并存,但在日常使用中仍只保留其中一个姓氏,如晚清名臣赵启霖,家谱名为“伍赵氏”,但并没有称之为伍赵启霖。还有因避讳改姓再入赘而导致祧三姓的家族1,则比较少见。也有一些家族,为了增强族群力量,而寻求与其它姓结缘缔盟,以待有事之时,能够团结在一起对抗外来的欺侮或挑衅,也因此陆续产生了“烈山五姓”、“昭伦四姓”、“妫汭五姓”、“六桂联芳”、“张廖简”、“赖罗傅”、“何蓝韩”等诸多异姓联宗现象2,但真正能结盟合作到联修家谱地步的并不多。不过在《贾氏三修族谱》3序言中记载了一桩五姓合修家谱的事例:“宋末伯康公避金乱僻居陈留,及明初洪武戊午年商珍公乃由陈留迁于沅江,落业骑峡洲。此时(贾)杜、雷、李、黄五姓同止沅邑,因以故乡人迁同时居同地,而又念所自来,合姓巅末综而订之,曰《同乡谱》,各有以传于后,俾毋忘焉”。但此《同乡谱》现在未见传本。

山东省即墨县博物馆藏有一部由四姓合修的清宣统二年木刻活字印本4《山东即墨白梅安梁四氏合谱》六卷,由白光剑、梅泽汉、安保元、梁义礼纂修,可说极为罕见。除此之外,我亦藏四姓合修及三姓合修的家谱各一部,在下面要举例说到。

数姓合并而修谱的毕竟极少,合姓家谱主要还是以二姓家谱为主。

合姓家谱存世并不是很多,从一些已出版的家谱书目就可以了解大概。而且较之单一姓氏,内涵更有可究性。但就是这样一个稀有的品种,学界、藏界似乎并没有给予足够的关注,在收藏品市场上也往往能以平值买到。我至今已藏合姓家谱数十部,虽然说不上蔚为大观,也能算得初具规模。下面就跟据我本人所藏的合姓家谱来谈一谈合姓的种种来历,并祈请方家指正。

◆入赘承姓:入赘,男子就婚于女家并成为女方家庭成员的婚姻形式,俗称招婿。入赘得以延续的原因,或是女方需要劳动力,需要养老接代;或是男子家贫而无力娶妻,只能以身为质到女家完婚。秦汉时,入赘形式具有“赘婿服役”的性质。宋代以后,入赘变为“赘婿补代”、“赘婿养老”性质,女家没有男性子嗣,招婿上门接续宗祧,补充劳力,并赡养女家老人。赘婚有改为妻姓与不改姓两种形式。“入赘承姓”与下面要提到的“继子承姓”最为常见,合姓家谱存世也较多。

安徽桐城《陆叶氏宗谱》二十六卷首一卷末三卷,同治五年(1866)崇本堂木活字本,叶国文、叶秀实主修,三十册。

始祖正一,姓陆,祖居江西鄱阳湖瓦屑坝,元末迁南直凤阳府定远县西宝门。四世恩三,迁桐城日新乡汪仕岭,入赘叶文宗女。后因文宗公无嗣,遂承叶籍,爰为陆叶氏之始祖。

查《中国家谱综合目录》,美国亦藏相同版本一部。

湖北黄冈《韩傅宗谱》二十六卷首五卷末一卷,民国三十五年(1946)三公堂木活字本,傅士垣、傅其舜纂修,三十二册。

谱载,始祖受三,原系韩宗,旧传为宋宰相维公后裔。自明洪武初由江右徙居黄州之黄冈,不知何代承继外家,更为傅姓。故子孙立韩傅双姓宗祠。因明季之乱,旧谱无存,无从稽考,公之生卒失传。

安徽宿松《马朱氏宗谱》三卷首一卷,嘉庆九年(1804)敦本堂木活字本,三册。

始祖马宗尉,名文,江西星子籍。元末红巾作乱,大毒松滋。洪武己酉诏,徙鄱阳诸属郡民以实松土。公闻诏渡江,迁宿松之西陈汉庄马家坂而居。

至六世季昌,字兴发,生必龙、必华、必仁三公。必华公迁并浴,求其后不可得。惟必龙、必仁二公传。今马家坂所居集者,必龙公之遗留;其居朱家湾牸牛冲污池者,必仁公之后裔也。必仁,谱名垂裕,赘朱国孔之女,朱氏乏嗣,公丁其户、袭其业,遂为朱氏。此谱为必龙、必仁二支所修,必龙为马氏、必仁为朱氏,故合称为马朱氏。

湖南衡山、湘潭《丰张氏五修支谱》九卷,民国二十九年(1940)谷颂堂木活字本,丰光涤总修,九册。

始祖丰青铭,由浙江绍兴府山阴县迁金华府汤溪县六都黄塘,递衍一十八房,全德祖其一也。全德子三,长子仁悦于明嘉靖间迁楚之衡山,地名石湾,因家焉,为衡山丰氏始迁祖。孙四:礼试、礼记、礼训、礼认。礼试之后失考,礼记之后居衡山,礼训之后分居衡湘,礼认之后居湘潭,此即为记、训、认三房合修。唯礼训赘于张,遂蒙张姓,“故有丰张复姓之称,是丰姓之本末,而及于张姓者也,盖丰而缀以张,不背义也,张而冠以丰,不忘本也”。

这个合姓的来历,以上面所叙的《马朱氏》相同,是姓丰姓张的合修而来。

递修的光绪二十九年谷颂堂木活字本另藏一部,八卷八册。

湖南衡山《黄周氏八修族谱》十二卷首二卷末一卷,民国十二年(1923)和义堂木活字本,周伯棠等督修、周敏汇编,十八册。

始祖黄惟瑖,元时人,孙四,析为四房。第四房时广公为长碧冲周氏东床,遂以周为姓。此只及时广的第四房。

◆母姓为氏:相同于甥继舅嗣,这与入赘承姓有所区别,但所承之姓还是为外家。

湖北麻城《陆程宗谱》八卷首二卷,民国三十一年(1942)敦本堂木活字本,程运亨督修,程运镇协修,十册。

始祖陆春二,原籍江右赣州,万户总管陆隆兴次子,父见其智略过人,欲荫其职,公弃不受,游侠楚地亭州。程九万公之三世孙善之,以女赘。其子伯颜,遵父志不乐仕进,依母之姓,择居豹脑,于是家焉。故首陆以明所本,次程以示所宗。

安徽宿松《吴贺宗谱》五十二卷首一卷,民国三十五年(1946)木活字本,佚名修,五十二册。

谱以贺知章为始祖,首序云:“我族本儒宗,世第因年湮系缺,示敢饰疑,谱乃讬始于唐,以知章公为鼻祖,仍旧系,据实也。由是历传二十九世,而传(普)兴、(普)隆二公,遵之为一世者,因祖籍西江,迁松自二公始也。二公本贺氏,外祖氏吴。兴公,兄也,元末由进士出宰临淄,志载贺普兴,仍本姓也;隆公,弟也,明初出徵辟旬宣福建,志载吴普隆,丁外氏也。此吴贺复姓之自始”。

◆继子承姓:在古代,没有亲生男儿(或虽有女儿而没作招婿者),就会断了“香丁”,造成这一支系的绝代。所以,没有男儿的家庭,大多要收养他人男孩作儿子,称为养子。养子的权利与义务和亲生儿子一样,在宗族族谱中可以同样列入为第几世子孙(但必须注明,以保证家族的血统纯正)。有的人在世没有亲生儿子,也没收有养子,死后没人继嗣,其兄弟、堂兄弟有多子者,要拨出一人过继,使这一支系不至绝代。

继嗣一般采用以下四种方式:第一种是上面提到的招女婿,即入赘。第二种是拜干儿,但这种方式并不能彻底解决,一来不从其姓,也就谈不上续其宗,二来在经济上也只是偶然接济一下,不可能直接承担赡养责任。第三种是过继,一般选择同宗兄弟的儿子,通过族人认可,举行过继仪式,多要立字据,同中人一起画押。第四种是过继他姓的男子,这种继嗣的过程比之同姓的要麻烦得多,有些家族为了保证家族的纯正血统,也有立下族规不允许这样做。但有时候同宗中又挑选项不出合适的人选,只好从外姓过继。这里所说的,就是第四种。

湖南邵阳《邵陵苏张氏续修族谱》三卷首一卷末一卷,光绪三十一年(1905)敦伦堂木活字本,张开逮、张开运等纂修,四册。

始祖苏希辅,于明洪武末年由江右九江徙居邵阳西坪塘溪,生子与华、与相。因同时徙居邵东木林冲的姊丈张善礼无嗣,苏希辅以次子与相过户给张善礼为子,遂立户苏张,此为邵阳苏张氏之始。本谱仅为与相支下,长房苏与华支并没有合修。

湖南湘潭《伍赵氏五修族谱》六十一卷,民国十三年(1924)福田祠木活字,赵启霖、赵声煦纂修,六十册。

始祖伍醇,行七,官至福州长史,由福建汀州宁化县麻仓乡徙居江西吉安府安福县菏溪。始迁祖伍文英,由江西吉安徙湘潭,承祀赵氏,因复姓伍赵,其时为明初。

另又有递修的光绪二十一年四修本,六十一卷,六十册。

湖南邵阳《刘唐氏五修族谱》十卷首二卷,民国二十二年(1933)敬睦堂木活字本,刘唐景楫等纂修,十二册。

十九世孙紫峰在四修序中说:“吾族原姓刘,中更复姓刘唐,其原委削而不书……吾族中更复姓,其入继何人,复姓何时,先辈俱未细考……今春续修族谱……未几得老祠蚀碑读之,碑载四世智公入继唐……”。

湖北黄冈《库李宗谱》二十五卷首五卷,民国二十五年(1936)敦本堂木活字本,库仁黉编修,三十册。

始祖库义通,字道源,岁进士,公原籍江西饶州府乐平县泥儿塆瓦屑坝,于明洪武初奉父仲祥公、叔太叔祖万彝公、弟义益迁湖广黄州府。万彝公居广济县;公居黄冈县长乐村张店;义益公复迁麻城杨柳河;仲祥公复归江西。此为义通支下所修,谱以义通为一世祖。

义通生子以文,字鸿儒,享年二十八岁失传。立舅兄李茂容公三子为嗣,名以明,传库氏万万代宗支。

湖南湘乡《永丰朱刘氏族谱》二卷首二卷末一卷,民国二十年(1931)翼圣堂木活字本,朱庆翥主修,五册。

迁湘始祖朱士晟,字仁宇,号同峰,行元一,原籍山西平阳府襄陵县赵曲市草巷口,崇祯十年丁丑携家丁行盐于楚南上湘,清康熙五年始侨居于永丰市,乏嗣,抚长吉第五子光宗为嗣。长吉,姓刘氏,字祉开,号虹皋,生子六,五子光宗,嗣士晟为子,改名宗仲,字明台,号双源,清康熙九年生,为永丰朱刘氏一世祖。

湖南湘乡《上湘何周氏族谱》三卷首一卷上一卷,光绪二十六年(1900)敦本堂写本,周维曙等纂修,二册。

始祖正朝,原派名宗朝,字荣生,行一,湘西二都何公仲玉之子,康熙六年生,出抚湘乡城北周慧之(字象智)为子,故冒姓为周。

湖北黄冈《曹梁宗谱》十卷首一卷末一卷,民国六年(1917)刻本,曹昌典总裁,三册。

谱序云:沙河曹氏其本姓梁,宋末有讳思智者由江西临川随乱兵至湖北黄冈,逃入曹氏村,为文广公嗣子,至今子孙蕃衍,遂成巨族,当其后于曹也,中外翕服,不以冒宗为嫌,相承且六百余年,莫不笃一本之爱。

湖北黄冈《吕杨陈氏宗谱》十卷,光绪二十年(1894)务本堂木活字本,杨德邻、陈德润等编辑校对,十册。

始祖陈文泗于洪武初年由江右瓦屑坝迁居湖北黄冈上伍乡,当时一同迁涉的还有杨望与吕杜田。文泗公妣吕氏,即为吕杜田之妹,生三子,长玉珍,承本姓;次子一德,吕杜田因无嗣而抚之,甥为舅嗣,因姓吕;三子继宗,杨望抚之,盖杨望之妻为陈文泗祖母的侄孙妇,因亦无子息,是为杨氏。

而令人诧异的是,在这三姓之外,族中竟然还蕴涵第四个姓氏,在十七世孙陈德清所撰《来历引》中说到:“吕杨陈三姓何为而合族也?吾考实以应之曰,吕者,陈之外祖母家也;杨者,陈之戚属也。吕杨无嗣,均立陈之后,今之各姓其姓者,不没本也;而合族者,不忘宗也。虽为吕、杨、陈三姓,而咸归陈氏之后矣。或曰吕、杨、陈既知其义,敢问陈之阴姓黄者何?吾曰,我始祖文泗公原籍江西饶州府鄱阳县瓦屑坝,自元政不纲,义师四起,徐寿辉屯驻蕲、罗、黄、汉,千里蹂躏成墟,及明祖定鼎后我文泗公迁黄冈上伍乡青丘村,初居寨上,地主姓黄,我始祖殁后,因之殆,欲其安逸之意云,尔而后世尚依焉。

可知吕、杨、陈之外尚有一个“阴姓”黄姓。

安徽太湖《刘罗氏宗谱》七卷首一卷,民国二十六年(1937)天禄堂木活字本,刘罗族清、刘罗茂寿纂修,八册。

谱光绪三十年“合族裔孙敬撰”的“重修宗谱叙”中说:“我祖向居江右鄱阳之瓦屑坝刘罗庙,因以刘罗为氏”。但在同治八年“合族裔孙敬序”的“重修宗谱总序”中却是如此记载的:“至于刘罗双姓,盖先世以甥继舅,理 有固然”,则说明还是以承嗣而成为合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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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谱 又称族谱、家乘、宗谱等,是以记载父系家族世系、人物为中心的历史图籍。先秦重要史籍《世本》为我国家谱的开山之作,其内容系黄帝以来至春秋时帝王公侯卿大夫的记录,其作用在于尊世系、辨昭穆、别贵贱等。魏晋时期,门阀势力盛行,家谱成为门阀豪族势力维持其政治经济特权的重要工具。郑樵《通志》卷25:“自隋唐而上,官有簿状,家有谱系。官之选举,必由于簿状,家之婚姻,必由于谱系。”因此,谱学大盛。降至明清,私家修谱盛行,成为宗族普遍关注的大事,一般是三四十年即重修一次,往往是一修再修甚至多次重修,依封建统治者的逻辑就是“笃宗族以昭雍睦”、“修族谱以联疏远”。皇家也积极修谱,称为玉碟,由宗人府具体承办。现存家谱主要是宋代以后尤其是清代的私修家谱,其体例主要是融合欧阳修、苏询二体而形成的规范化的谱式,即“首世系,次讳字,次婚姻、次子嗣,凡祖宗之德行,品望、功业、文章悉载于谱。故族递衍而不乱,祖德常佳而不朽。”(《兴化戎氏重修宗谱》序),其内容归纳起来,大致有:

(1)谱名,有称家谱、家乘、族谱、宗谱、世谱、会谱、统谱、房谱、支谱等的不同;

(2)谱序:包括达官贵人及儒学大师等撰修的序言,用以反映本族的历史、族望、修谱简况及修谱原则等;

(3)谱论,即论述修谱的意义、原则、方法等;

(4)恩荣录,包括皇帝对家族成员中官员及家属的敕书、诰命、赐字、赐匾、赐诗、御谥文、御制碑文及地方官府的增谕文字等;

(5)遗像及像赞,载有祖先及祖中重要人物的遗像,并配诗示赞;

(6)族规家训,包括祖训、家礼、家典、家范、家戒、家规、族规、族约,是约束族人的礼仪规定,它对于族长的特殊地位、族众的行为准则、祭祀的礼仪、族产的管理等都有具体而又细致的规定;

(7)五服图,即明确族众的五服关系;

(8)世系,系家谱内容的主体,族中所有成员依照图表格式,按辈分次序进行排列,借以明确族人的代系及血缘关系等;

(9)谱系本纪,即记载族人的简单情况,如本人名字、父名、排行、字号、生卒年月日、科第、官职、妻室、葬地、子女等;

(10)命名行派,为族人命名需依一定的顺序以区别辈分,如曲阜氏依照“兴额传继广,昭宪庆繁样,会德维垂邮,钦昭念显扬”二十字命名;

(11)官迹,记载族中历代官宦名人事迹,有的还专门收集族中及第人员;

(12)传记;即族中名贤的传记材料,有行状、行实、事状、志略、忠义、孝友、贞节、寿文、贺序、墓志、序文、祭文、年诺等;

(13)先世考,考正本族的历史渊源和迁徒情况,如得姓始末、始祖、世派、迁徒地区等。 (14)名i录,记述与本族或族中成员有关的山水桥梁、亭台楼阁等

(15)祠堂,有记堂图、祀文、捐祠者姓名、祠堂规制、神位世次等;

(16)族产,如祠田、义庄、山林、房屋、田至及租佃文契;

(17)坟墓;即族人的墓地分布;

(18)艺文,收录族人的著述;

(19)领谱字号,记载家谱的编号、印谱总数、分发各房谱数及领取人名。

以民国时的家谱为例,它所构成的体例要素计有三十项:

1.谱名。2.目录 3.谱序

4.凡例5.万年历6.世源

7.世系图 8.派序 9.先祖像及赞

10.恩荣录11.宗戒12.家训

13.家戒14.坟茎15.五服图

16.宗祠17.族产18.耆旧传

19.艺文20.大事记21.历届修谱名目

22.承修名目23.提修名目24.新旧居迁地名

25.门丁数26.领谱字号27.捐输名目

28.杂记29.后记30.宗支世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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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一些家谱还有专章记载本宗族曾经发生的大事,如与其他宗族发生的纠纷或械斗;与冒认本族的同姓所打的官司等。家谱是一个家族的百科全书,是传家之宝,一般秘不示人,故领谱子孙妥善保存。每次大祭时,全族将所有现存家谱集中到祠堂查验,凡是遭到鼠咬、油渍、虫蛀、受潮霉烂的家谱,藏谱者都要受到声讨和处罚,若卖出即被作为不孝子孙逐出宗族,如《西石城风俗志》记载江南一带的世家大族“谱集,污则罚之。谱未呈验者,亦予罚。”由于家讳甚严,家谱严格遵循隐恶扬善的规定,但家谱仍是人们认识古代社会的一个重要途径。

范文澜《中国通史简编》载: “汉书艺文志是秦、汉以前著述的总录,隋书经籍志是隋以前著述的总录。”那么“家谱”一名的取用应在汉至南北朝时期。所以,在《新唐书》中,以“家谱”冠名的才真正开始多起来,如“谢氏家谱”、 “薛氏家谱”、“颜氏家谱”、“李用休家谱”等。说以“家谱”为名始于宋代,是不确切的。作为家谱,本应为一直系之本家谱。但后来,绝大多数是凡同一区域内的同一先祖的各分支后裔的共同谱牒统称为家谱。从历史上谱牒用名看,宗谱、族谱、家谱应是有一定区别的。

大宗小宗 古代宗法规定,同一始祖的嫡系长房继承系统为大宗,余子为小宗。礼记·大传》:“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者为小宗,有百世不迁之宗,百世不迁者,别子之后也,宗其继别子者,百世不迁者也”,这是周代宗法制度的基本原则。当时大夫、士阶层家族的始祖,一般是国君的别子,别子无权继承君位,必须分立自立一家,成为某一家支的始族,即“别子为祖”,继承始祖别子的也只能是长子、长孙、长曾孙这一系统,此谓“大宗”。《仪礼·丧服》:“大宗者尊之统也……大宗者,服族也,”极言大宗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之高:别子的继承人是世代不断的,故称“百世不迁者,别子之后也。”别子除有长子,还有其他儿子即庶子,庶子系统属小宗,小宗仅继承其父,故称继祢者为小宗,小宗超过五世,即无丧服规定。随着世代的推移,一个宗族扩展到旁系林立时,仍然可以通过尊奉大宗的方式被约定在血缘集团之内,而不会导致零乱。上述以家族为中心,按血缘远近区别嫡庶亲疏的法则叫宗法,在周代极为完善,后世或尊行大宗之法,或恪守小宗之法,都对周代的宗法制度作了变通处理。

简言之,凡同祖之裔为宗,宗人凑聚为族,按古宗法制度所制,大宗和小宗的合称为宗族。

事宗礼 聚族而居是古代中国人常见的居住形式,族人常恪守的事宗礼包括:平居遇事应咨告宗祠,如祭祀、嫁女、聚妻、凶事、生子、易名、出外求学、荣归故里等。如遇族内发生吉凶大事,宗子需率全体成年男性族人赴祠禀告,祭祀先祖。祭毕合族会食。“凡所告事,宗于皆书于宗籍,大宗无后则支子以昭穆之后宗之,则宗道存,而诸义有主也。”(《续通典》卷67)

义田 又称“义庄”,指宗涝用于赈恤族内贫寒人家和奖励贞节义行的田产,始创于北宋范仲淹。范仲淹创设义庄的初始动机是:‘祖宗积德百余年始发于我,今族众皆祖宗子孙,我岂可独享富贵”(《宋人小说类编》卷一)义田大多由宗族显贵捐献而产生的,一般设有专人管理,以防族人侵渔,并且不准典卖,地权比较稳定,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族人的生活困难。故顾炎武说:设立义庄“夫惟收族之法行,而岁时有合食之思,吉凶有通财之义。”如此“不待王政之施,而矜寡孤独疾者皆有所养矣。”(《皇朝经世文编》卷八)清朝政权考虑到义田的巨大作用,严厉惩罚那些盗卖义田的不孝子孙,以保护宗族公产。

家讳 即家族或家庭之内的忌讳,又称“私讳,”与“国讳”相对。古人视直呼尊长姓名为大不敬,故晚辈在日常言谈和使用文字时,要回避祖、父等长辈的名字,做到“臣不言君名,子不言父名。”家讳现象,周代即以出现,汉晋逐渐盛行,至南北朝进入全盛,后世相沿,但明清时稍松。依家讳要求,外出写家信,信封上忌用父亲名字,而要用本人名字写成“某某某平安家信,”对别人说起自已的父母,亦多用“府君”、“萱堂”、“椿庭”、“家父”、“家母”一类的词代称。在行文时,如遇与长辈相同的字,则以改字、缺笔等方法加以回避,以表尊敬。如苏东坡作序,一律以“叙”代替“序”字,以避父讳“序”;司马迁父名“谈”,故他在《史记》中从未用“谈”字,家讳发展到后世已不限于文字和称呼上,如晋代桓玄父名“温”,其家中讳说“温‘,因来宾要求温酒竞至大哭,

排辈 宗族内以宗谱规定辈分用字以公开族人所处的辈分。族人在命名时(尤其是男性),名字中必须含谱定辈分用字,放于名字中间,俗称某字辈,以此作为族人相互关系的标志,防止族内人际关系发生混乱。这种规定自汉代开始,明清时期的大家族颇为盛行.如江西九江吴氏的排辈为:德里伯志盂,时添国道中,之登光宗应,茂学仁宜从。周邦新进化,富寿兆长荣,昭代闻仕启,恒慈建立洪。昌明高尚法,永守善良功,锡庆开先业,修和本大同。江西靖安钟氏的排辈为:子孙永昌,宗先福长,顺龙有庆,发荣万方。可见,排辈用字连接起来反映了强烈的血亲观念、浓厚的尊祖意识以及对于宗族繁荣昌盛的期望。

遵昭穆 是在周代确立嫡长继承制的前提下,为适应宗族组织的存在而出现的一种行辈标志制度,其盛于西周,后世则仅用昭穆表示辈分如父子的关系。其制,在确定宗族庙次和墓次时,始祖居中,父昭子穆,父穆子昭,左昭右穆,依次转换,以使在祭招、丧葬、继承和赐爵等礼仪活动中明确区分行辈,严防宗族内部的辈分发生紊乱。故<礼记·祭统》:“昭穆者,所以别父子、远近、长幼、亲疏之序而无乱也,是故有事于大庙,则群昭群穆咸在而不失其伦。”《周礼·夏官司马·司土》:“及赐爵,呼昭穆而进之。”周代设专官区分昭穆,如小史、小宗伯等。小史负有辨昭穆的责任,就是指史官应根据系世来确定王族成员的行辈。《周礼·春宫宗伯·小宗伯》特别强调小宗伯的一项职责是:“辨庙祧眨昭穆,”意即在为某位祖先建立宗庙时,朝廷的典礼官便要事先根据死者行辈标志的昭与穆,来确定其宗庙应建在宗庙群中的昭组还是穆组的位置上。这种以昭穆区分行辈的办法比较原始,在汉代被以行辈字标志行辈和方式取代。

九族 是先秦时期概括宗亲关系的一种说法,以西周为最典型,见于《左传”桓公六年》:“亲其九族”。《尚书·尧典》:“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九族即睦,平章百姓。”关于九族所包含的亲属范围,古人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解释。其一认为九族全系父系宗亲,即指上至高祖,经曾祖、祖、父、已身、子、孙、曾孙、直至玄孙的九代的合称;其二,认为九族亦包括异姓有服的亲属,指父族四、母族三、妻族认为几族亦包括并姓百服的亲属,指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具体分布为:父族四指五族之内为一族,父女昆弟适人者与其子为一族,已之女昆弟适人者与其子为一族,已之女子子适人者与其子为一族;母族三,指母之父姓为一族,母之母姓为一族,母之昆弟适人者与其子为一族;妻族二,指妻之父姓为一族,妻之母姓为一族。可见九族是一个较大的亲属团体。后世在概括宗亲关系时基本上不用九族的提法。

六亲 即六代宗亲。古代有宗族亲情到第六代为止的民间成规。<礼记·大传》:“六世亲属竭矣。”《贾谊新书》:“人之戚属,以六为法,人有六亲,六亲始日父,父有二子为昆弟,昆弟又有子,子从父而昆弟,故曰从父兄弟。从父昆弟又有子,子从祖而昆弟,故为从祖昆弟。从祖昆弟又有子,从曾祖而昆弟,故日曾祖昆弟。曾祖昆弟又有子,子为族兄弟,备于六,此之谓六亲。亲之始于一人,世之别离,分为六亲。亲戚非六则失本末之度,是故六为制而止矣,六亲有次不可相谕,相谕则宗族扰乱,不能相亲,是故先王设为昭穆三庙以禁其乱。”依此,到了第六代,即出了五服,已无亲情关系。宋代以后,以族规、义田、家训等为特征的宗族制度开始兴盛,宗族亲情被无限延伸,以激发族人的木本水源之思,但仍然注重六亲之制,只不过与六亲之外的族人可以保持较谈的宗族亲情。

谱学 自有文字出现,即有早期的人物记录。由简单的零散的记录发展到连贯系统的世系记载,由分衍世系到综合为后来的整体宗族世系体系,经过几千年的发展,不断充实、完善,从而创造了人记录自己生平世系及血缘关系的专著,这就是谱牒。在这个历史发展过程中,有以编撰当代姓氏人物世系为题材的籍典,有以人物世系为研究对象而创制的体例和修撰法则,从而研究它的起源、类别、功能、社会作用等,进而“演为专门之学”,这就是谱学。早期的谱学概念,主要着重于谱碟的修编、总汇、法则等方面。晋太元中贾弼撰写的《姓氏簿状》,称其为贾氏谱学,梁王僧孺在贾弼旧本的基础上,充实增补改撰为《十八州谱》,号为王氏谱学。隋唐时的《衣冠谱》、《开元谱》、《元和姓纂》、《永谱》等也有相当大的影响。尤其唐在全国收集了大量的士族家谱,考其世系,撰编成大型的《氏族志》一百卷、二百九十三姓、计一千六百五十一家,给后人留下了丰富的史料,至今敦煌石室还存有《氏族志》原始写本残页。五代以后,有郑穛的《通志》著录谱序六种,另有《氏族典》、《古今姓氏书辩证》等都是有影响的谱学专著,特别须提及的北宋欧阳修与苏洵在谱学领域所创制的欧苏二体,为谱牒的修撰提供了至今不改的法则。这些古代谱学成就,为我们留下了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现代谱学,更着重于谱牒所涉及的历史内容而进行的学术研究与探讨,取其有史学价值和人文科学价值的精华部分,并从人口学、社会学、民族学、经济史、人物传记、宗族制度、地方史等方面解析历史,从而服务于现代社会。

谱法 所谓谱法,是按一定的规则制度、体例进行编撰谱牒的方法。这个方法,其要点就是怎样完整、准确、明了、有序地记载族人世系及其有关事项。从广义上讲,一部完整规范的谱牒,应涵盖该族历史、源流世系、人物、事件、业绩、迁徒、族规等内容。自宋起,编撰谱牒有两法,即欧体和苏体,也称欧式和苏式。

支谱 顾名思义,支是主干之外的分支,意属为同祖之下分衍的众多后裔,而后又各有其世系的支派。所谓支谱,就非常明确了它的谱牒定位,即局限在该祖之下的一个独特分支。形成或成为“支谱”的因素往往也是因分衍、择业、迁徒等原因,游离在原宗地所发展而成的,所以冠以“支谱”,它本身就表明了它属某宗之下的一个分支。支谱仍属于族谱范畴。

家乘 家乘,原意为以记载私家之事的文录。罗大经《鹤林玉露》载:“山谷晚年作日录,题曰家乘。”家乘属于家谱的范畴,因此后有少量的家谱也冠用家乘。家乘是从“史乘”袭用而来。虽然冠用家乘的不太多,但对谱碟的称谓单位则多有使用“乘”,是谱牒定量的又一别称。谱中有如:“以上大乘,每乘拾八本。”这里所谓的大乘非指佛教“大乘”之意。乘,本为春秋时晋国的史籍名,以后引申到载史之类的书,可称“史乘”。因此将谱列入史类称乘,大乘即本族总谱和门谱的合称,如“每乘拾八本”,即这部完整的谱碟共十八本/

户籍制度,一直都是在中国社会中权重占比很大的管理制度。

如今,为了孩子升学买学区房,就是现代户籍制度的一个缩影。在明清时期也是一样,老百姓为了能参加科举,最基本的条件就是户籍,还有田产。

朱元璋上任后,执行“里甲制”一百十户为一里,每10年编修一次。这个制度以保障部分公民在就业、教育、社会福利等方面的权益,以个人为本位的人口管理方式。通过这种登记,老百姓的田产就得到了官府的认可。

但这里有一个前提,就是入籍。

入了籍,向朝廷纳了粮,等于行使了自己对国家应尽的义务。于是,也就有了可以参加科考的权力。而那些流民们耕种的土地,由于自身无户籍,当然,就没有合法性了。户籍,如此之重要,所以,在各家的族谱中,都会“浓墨”的书写一番入籍的地位等等。

这是一个因果关系,有了户籍,才被认可是国家的“子民”,才能有去开发、利用土地的资格,以及可以参加科考的资格。

这里就有一个案例:

说的是蓝山的一个家族,从记载这个家族入籍祖以及土地纠纷案,就可以看出当时户籍制度的“强大”功能。《钟氏族谱·阖户宗祠》非常浓重地介绍了入籍祖,并将其和始迁祖并列,是“百世不祧之宗”。虽然,二人只差一代,但“入籍”的功劳却显得意义非凡。

再来看《钟氏族谱·阖户田租表》,至“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止,这位钟姓户祖的祭田数量排列第一,地位更是无人可撼动。根据族谱记载,开立户籍是在明初,祖先于元延祐间,从江西迁至湖南蓝山,并定居在黎家头。

因为,黎家从宋朝开始,就是当地的大户,到了元代中期,家族没落,到了钟家第三代时,黎家的很多家业,陆续归钟氏,钟家开始起家。就家业而言,第三代贡献更大些。但若是没有户祖的“开立户籍”,这里所有的一切,都不会得到官府的认可。

当然,他人也不会认可。

到了修谱的1936年,其家业已相当雄厚,山场的南北长度有三十来里。之后,也正是有了户籍,名下的所有产业,才得到了官府的认同。也因此,如果发生土地纠纷时,就会占据有利的一方。光绪十六年(1890年),钟家就发生过一起和雷家的土地纠纷。

根据族谱记载的官方判词,判雷姓族谱所写为假。因为,字迹不符是伪造的,所以,有争议的土地一概为钟姓管业。可见,两家为了争夺土地资源,都出具了族谱。甚至于,雷姓一家为了利益制作假的族谱。从这里也可以看出,族谱的作用是不可小觑的,除了记录先祖的事迹,还能成为证明“家业”的有利证据。

还有一个类似事件,是发生在同治十二年(1873年),钟姓和崔姓的一桩墓地纠纷。根据文字记载,崔土保兄弟立了一份契约,保证不在“坟山顶脑上开挖、栽种生理”,还请了公证人。虽然,崔家买的土地和钟家的墓地挨着,但未必一定会跑到隔壁墓地去开挖栽种。而钟家却认为这会坏了风水,要求崔家立下契约,否则,就会以此为据告官。

再来看看户籍和科考的关系。

根据《大明会典》,洪武十七年(1384年),朝廷规定:各府、州、县生员乡试前要“各具年甲、籍贯、三代”。

清代的规定更加详细,就是为了防止“冒籍”。如有违反者会有重罚,“生童有籍贯假冒者,尽行褫革,仍将廪保惩黜。”除此,还规定:祖上要入籍20年以上者,且名下的家业在官府有登记,才有考试的资格。

那么,为何科考如此重视户籍?

因为,有名额的竞争,今天亦是如此。以《蓝山县图志》记载的一个事件为例:在康熙年间,湖南蓝山、宁远二县,就出现了一桩户籍争端事件。

大慈乡四十六村原属于蓝山县,和宁远县距离较近,便到宁远县购置田产庄粮,向宁远县交纳钱粮。那时,新来了一位县令,“不查来历”,就将四十六村村民归了宁远县籍。但老百姓不愿意了,因为,当时每个县的科考名额是有规定的。根据该县的整体“文风高下”,以及缴纳钱粮人口的多少作为基准。

最终,四十六村的村民不仅回到了蓝山县,还为蓝山县令建祠树德政碑。

由此可见,户籍对于科举有多重要。

当然,人口的自然增长以及移民迁入,都会让和土地、科举密切关联的户籍地位越发重要。除了这些,如:身份认同、社会地位等,都和户籍有关系。即使放到现在,户籍依旧被视为一种特殊的社会“资源”。

时至今日,户籍在我国的地位还是非常的重要。因为,它贯穿于生活的方方面面,小到日常出行,大到结婚生子,买房买车等。试想,如果你没有户口,没有身份证,那将没有一个合法的身份。这样的你,还怎样在现今的社会生活呢?简直是寸步难行。

问题一:家谱中的入嗣出嗣什么意思? 出嗣 本宗族由多子方承嗣无子方

入嗣 本宗族无子方由多子方来承嗣(俗称顶嗣)。嗣即继承。旧时承嗣都有严格规定,一是必须得到宗族同意,二是在辈份上必须一致,三是亲疏上应该由近及远。承嗣的目的,主要是延续香火,同时也继承财产。

世表一般在入嗣方详述,在出嗣方略述。现在生男生女都一样,也就不存在出嗣和入嗣了。

问题二:出嗣是什么意思 出嗣

出嗣,拼音chū sì,意思是过继为他人后代。

中文名

出嗣

拼 音

chū sì

注 音

ㄔㄨ ㄙ

含 义

过继为他人后代

问题三:嗣是什么意思 嗣是什么意思 解释:

1接续,继承:~后(以后)。~岁(来年)。~响(继承前人之业,如回声之相应)。~徽(继承先人的美德、声誉)。

2子孙:后~。~子。

问题四:承嗣是什么意思 1世袭;传代。

2长子。

3指继承为嫡长子。

4即丞司。承,通丞。

问题五:嗣字是什么意思 1接续,继承:嗣后(以后)。嗣岁(来年)。嗣响(继承前人之业,如回声之相应)。嗣徽(继承先人的美德、声誉)。

2子孙:后嗣。嗣子。

问题六:嗣法是什么意思 sì

◎ 接续,继承:~后(以后)。~岁(来年)。~响(继承前人之业,如回声之相应)。~徽(继承先人的美德、声誉)。

◎ 子孙:后~。~子。

问题七:孝服是什么意思 孝服

基本解释

[mourning dress] 居丧期穿的白布或麻布丧服(中国)或黑衣(西方)。

详细解释

1 居丧时穿的白布或麻布丧服。 明 高明 琵琶记・一门旌奖》:“[生]门闾旌表感吾皇。[旦、贴]孝服今朝换吉裳。”《儿女英雄传》第十六回:“我十三妹今日理应在此看你两家礼成,只是我孝服在身,不便宴会。”《天雨花》第八回:“休说别样,单只麻布、白布,襄阳城内收买一空。唤了百十名成衣匠做孝服。”

2 指为尊长服丧的时期。 明 高明 《琵琶记・风木余恨》:“同归故里守孝服,今日双亲来庐墓。”明 冯梦龙 《喻世明言》第一卷:“自古苦日难熬,欢时易过,暑往寒来,早已孝服完满。”《红楼梦》第七六回:“虽是我们年轻,已经是二十来年的夫妻,也奔四十岁的人了,况且孝服未满:陪着老太太玩一夜是正理。” 清李渔 《奈何天・虑婚》:“后来守制三年,不便婚娶;如今孝服已满,目下就要迎娶过门。”

孝服说明:

孝服在浙江一带称为“孝衫”,自古以来,丧必有服,所以为至痛饰也,故曰戚容称期服。五服,年月之异者,以恩之厚薄为论,斩衰之丧三年,期之丧一年,九月之丧三时也,五月之丧二时也。三月之丧一时也。本是五世亲疏之分制其等,礼有心生所不能自已者尔。丧有正服、义服、加服降服四等。正服者,于情分皆当为之服,如子为父母服斩之类;义服者,亲虽异于所生,则以义为之服,如妇为舅(指公爹)服斩之类,加服者,本非其所服而礼于进,故自轻以从重,如嫡长孙为祖父母承重服斩之类是也;降服者,情不杀而分有所制,故自重从以轻,如出嗣之子及女子已嫁为父母服降服之类也。

问题八:古代人说的过房是什么意思 过房,亦称“过继”、“过嗣”、“继嗣”。指本人无子而将兄弟之子或他人之子转为己后。过继儿子有严格规定,男子无子允许继嗣,并且只准以辈份相当的侄子为嗣,独子不得出嗣。过继后,嗣子与嗣父母之间确立亲子关系,嗣子享受宗祧祭祀权、财产继承权。旧时,过继为族中大事,一般要举行仪式。仪式由双方父母参加,并请族长到场,郑重立下过继文书,写明抚养权及遗产继承权或约定财产分配,并宴请邻里、族老,自此过继宣告成立。

问题九:立出嗣书的人一般是谁 首先要知道出嗣是什么意思:过继为他人后代(儿或孙)。

立出嗣书主要是古代用于,将子女过继给他人的一个凭证称为出嗣书。

姓氏:庄

祖宗:楚庄王

分类:以谥为氏

姓氏起源:

1、出自华姓,是春秋时期楚国王族之后,楚国君王华旅去世后,谥号为“庄”,即历史上德楚庄王。楚庄王德支庶子孙,以祖 上谥号为姓,成为庄氏。

2、出自子姓,是春秋时宋国国君宋戴公名武庄,其后人即以其字为姓,成为庄姓一支。庄姓形成以后,曾于汉代出现过一次易姓。汉明帝名刘庄,讳庄字。庄姓在汉明帝以后改为严姓。魏晋南北朝时,有的严姓复祖姓仍为庄姓,故历史上有“庄严一家”之说。

郡望:

《郡望百家姓》中有记载云:庄氏望出天水郡。《姓氏考略》中记载:庄氏望出天水、会稽、东海。

1、天水郡:西汉初始置郡。相当于今甘肃省天水、陇西以 东地区。

2、会稽郡:秦初置郡。在今江苏省东南部及浙江西部一带 。治所在吴县,在今江苏省苏州市。

3、东海郡:汉初的东海郡在今山东省郯城一带。东魏及隋 唐的东海郡 在今江苏省东海县以东、淮水以北地区。

堂号:

1、南华堂:战国庄周,著《南华经》。与老子同为道家之祖,世称“老庄”。

2、武强堂:汉代庄不识(《汉书》作庄不职,兹从《史记》),封武强侯。

迁徙分布

在今甘肃通渭县西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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