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品中正,谁能给我解释一下是一个什么样制度?

栏目:资讯发布:2023-09-22浏览:4收藏

九品中正,谁能给我解释一下是一个什么样制度?,第1张

九品中正制是魏晋南北朝时期一种重要的官吏选拔制度。又名九品官人法,分为九个等级,作为政府选用官吏的依据。中正:有名望的推荐官,人才的等级由他们评定。是魏文帝曹丕为了拉拢士族而采纳陈群的意见。曹丕篡汉前夕即延康元年 (220年)由魏吏部尚书陈群制定。此制至西晋渐趋完备,南北朝时又有所变化。这一制度创始于曹魏,发展成熟于两晋,衰落于南北朝时期,废除于隋朝,随之科举制形成。[编辑本段]设置方法 以魏晋之制为例,其主要内容为: 先在各郡设置中正,稍后又在各州设置大中正。州郡中正只能由本地人充当,且多由现任中央官员兼任。任中正者本身一般是九品中的二品即上品。郡中正初由各郡长官推选,晋时改由州中正荐举,中正的任命权掌握在司徒府。州郡中正都设有属员,称为“访问”。一般人物可由属员评议,重要人物则由中正亲自评议。 中正的职权主要是评议人物,其标准有三:家世﹑道德﹑才能。家世又称“簿阀”﹑“簿世”,指被评者的族望和父祖官爵。中正对人物的道德﹑才能只作概括性的评语,称为“状”。如曹魏时中正王嘉“状”吉茂为“德优能少”。西晋时,中正王济“状”孙楚为“天材英博,亮拔不群”。中正根据家世﹑才德的评论,对人物作出高下的品定,称为“品”。品共分为九等,即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但类别却只有二,即上品和下品。一品无人能得,形同虚设,故二品实为最高品。三品西晋初尚可算高品(上品),以后降为卑品(下品)。 中正评议结果上交司徒府复核批准,然后送吏部作为选官的根据。中正评定的品第又称“乡品”,和被评者的仕途密切相关。任官者其官品必须与其乡品相适应,乡品高者做官的起点(又称“起家官”)往往为“清官”,升迁也较快,受人尊重;乡品卑者做官的起点往往为“浊官”,升迁也慢,受人轻视。 中正评议人物照例三年调整一次,但中正对所评议人物也可随时予以升品或降品。一个人的乡品升降后,官品及居官之清浊也往往随之变动。由于中正品第皆用黄纸写定并藏于司徒府,称“黄籍”,故降品或复品都须去司徒府改正黄纸。为了提高中正的权威,政府还禁止被评者诉讼枉曲。但中正如定品违法,政府要追查其责任。 [编辑本段]设立原因 九品中正制度是继承东汉官吏选拔制度又加以改革的结果。东汉选拔官吏,主要是依据儒家的道德行为标准,宗族乡党的评定成为政府选拔官吏(具体途径是察举﹑征辟的主要甚至唯一的依据。汉末大乱造成人士流移,给乡闾评议带来困难,用人不可能一一核之乡闾。曹操当政的二十多年中,用人“决于胸臆”﹑“各引其类”的情况大量存在。然乡闾评议并未完全废弃,史称曹操平定荆州时,托当地大名士韩嵩“条品州人优劣,皆擢而用之”;又称替曹操主持选举的崔琰﹑毛玠“总齐清议,十有余年”,所谓“总齐清议”就是掌握和平衡各地的清议。曹操对乡闾评议并未笼统否定,反对的只是汉末乡闾评议中产生的弊病。他纠正的办法一是提倡“唯才是举”,以反对虚伪道德和名实不符;二是压制朋党浮华和私人操纵选举,力图将选举之权控制在政府手中。如韩嵩之条品荆州人士,就不同于汉末名士私人操纵的乡闾评议,而与后来中正由政府任命并向政府负责的情况更为近似。九品中正制的许多特点在曹操当政时期已有萌芽,曹丕﹑陈群进一步加以制度化。 [编辑本段]发展历史 九品中正制创立之初,评议人物的标准是家世﹑道德﹑才能三者并重。梁朝史学家沈约甚至说它是“盖以论人才优劣,非谓世胄高卑”。但由于魏晋时充当中正者一般是二品,二品又有参预中正推举之权,而获得二品者几乎全部是门阀世族,故门阀世族就完全把持了官吏选拔之权。于是在中正品第过程中,才德标准逐渐被忽视,家世则越来越重要,甚至成为唯一的标准,到西晋时终于形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的局面。九品中正制不仅成为维护和巩固门阀统治的重要工具,而且本身就是构成门阀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到南朝时期,在中正的评议中,甚至父祖官爵的高低也无关重要,所重视的只是魏晋间远祖的名位,而辨别血统和姓族只须查谱牒,中正的品第反成无足轻重的例行公事。在十六国和北朝时期,由于各政权具有少数民族统治的性质,九品中正制的作用不能与两晋南朝相提并论。后赵主石勒曾清定九品,石虎亦恢复雍秦二州望族免役特权,但似乎并未设中正之职。北魏初﹑中期,未行九品中正制。崔浩曾欲恢复分别族姓的做法,因而被杀。孝文帝改制,班定族姓,始立九品中正制。但自河阴之变后,此制亦流于形式。到了隋代,随著门阀制度的衰落,此制终被废除。 [编辑本段]相关评论 起初,这一制度是致力于解决朝廷选官和乡里清议的统一问题,是对汉代选官传统的延续,也是对曹操用人政策的继承。但到魏晋之交,因大小中正官均被各个州郡的“著姓士族”所垄断,他们在评定品级时,偏袒士族人物,九品的划分,已经背离了“不计门第”的原则。此后的三百年间,出现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门阀士族垄断政权的局面,而九品中正制一直是保护士族世袭政治特权的官僚选拔制度。因此当士族没落以后,九品中正制也被彻底废除了。

谱牒学·谱牒学的形成和发展·魏晋南北朝隋唐时期的谱学

东汉以来,地方豪族地主的势力有了很大发展。曹魏时,开始实行九品中正制,门阀豪族的利益得到维护,族姓同社会地位、权利等密切相关,因而谱牒记载便成为选官、婚姻、社交等的凭证。正如郑樵在《通志·氏族略》中所说:“自隋唐以上,官为簿状,家有谱系。官之选举,必由于簿状;家之婚姻,必由于谱系。”在这样的社会政治背景下,无论是士庶还是官私,莫不以家谱为重,于是竞起而修纂、考订家谱,促成了谱学的发达。

隋唐以前的时期,由于政治的多元和统治家族的频繁更换,皇族家谱大量出现,名称有属籍、皇族宗人图牒、帝谱、皇室谱。北朝的不少皇族家谱流传到隋唐时代并为当时史书著录。士族修纂家谱盛行,仅南北朝时期宋、齐、梁三代的士族家谱见于刘孝标《世说新语》者就达三十余种。受皇族家谱和士族家谱普遍化的影响,庶族阶层也开始建立家谱,并出现了庶族在谱籍上竞相作伪,力图混杂于士族阶层的现象。

为了适应收集、考辨、管理家谱的需要,官府设立了专门的主谱官员和修谱机构。于此,郑樵在《通志·氏族略》中有所介绍:“历代并有图谱局,置郎令史以掌之,仍用博通古今之儒知撰谱事。凡百官族姓之有家状者,则上之,官为考定详实,藏于秘阁,副在左户。若私书有滥,则纠之以官籍,官籍不及,则稽之以私书。此近古之制,以绳天下,使贵有常尊,贱有等威者也。”官府对集中的各地家谱进行总汇,编成总谱,亦称百家谱。有全国性总谱和地方性总谱之分。

由于官方和民间都重视纂修家谱,自然地造就了专门从事家谱编纂、整理和研究的学者。这个时期的谱学著述丰富,据《隋书·经籍志》记载,共有五十余种,近一千二百卷。并出现了不少著名的谱学家,如世传谱学的贾氏。晋太元中,散骑常侍河东贾弼,广集百家之谱,撰为《姓氏簿状》一书,包括十八州百十六郡,共计七百一十二篇,区分士庶贵贱,无一遗漏。朝廷委令史、书吏抄缮此书,藏于秘阁及左民曹。至其孙贾渊,三世传学,对家谱的研究精深,当世莫比。贾渊曾为竟陵王子良撰《见客谱》,又撰有《姓氏要状》十五篇。贾渊之子贾执作《姓氏英贤》一百篇。贾执之孙贾冠撰《梁国亲皇太子序亲簿》四篇。可见贾氏一门世传谱学,相沿达百余年。南朝有王氏之学,代表人物为王弘、王俭、王逡之、王僧儒等。王弘深好贾氏姓氏之学,善于记忆人名、别字与官号,曾日对千客而不犯各先人之讳。王俭悉心研究谱学,在贾氏著述基础上,撰成《百家集谱》十卷。王逸之又作《续百家谱》四卷、《南族谱》二卷、《百家谱拾遗》一卷。王僧儒又增定《百家谱》为三十卷、《百家谱集钞》十五卷。王氏谱学也深得时人推崇。此外,当时著名的谱学家还有管宁、挚虞、刘湛、徐昭、徐勉、宋绘等。

综上可见,官私修谱之风的盛行、总谱形式的普及、谱学世家等专门研究者的出现,都标志着谱牒学已完全独立成为专门的学问。阮孝绪《七录》首次专类著录谱牒,《七录》中的第十一类即是“谱状”,著录了四十二种谱牒,一千余卷。此后,《隋书·经籍志》等“正史”的史部目录中,都立有谱牒类。这也表明谱牒学是作为史学的一个部类存在的。

隋唐时期,废除九品中正制,推行以才选人的科举制,在政治上限制了门阀士族的势力。尤其是隋末农民战争,沉重打击了门阀制度和世家豪族。谱牒的作用因此有所改变。唐王朝出于政治的需要,主要由官方主持编修总谱,提高皇族地位,压抑旧士族。如唐太宗令高士廉等修《氏族志》,收集全国家谱,考定世系,定为九等,将皇族列为第一等,老牌士族崔氏被抑为第三等。武则天时,下令改修《氏族志》为《姓氏录》,将后族武姓列为第一等,其余以官职高下为标准,凡五品以上皆升为士族。唐代谱学的发展除了政治上的因素外,还直接与当时的社会文化风气有关。门阀观念在唐初仍有影响,谱牒仍然是旧士族自我标榜的依据。

唐代著名的谱学家和著作有柳冲撰《大唐姓氏录》、路敬淳撰《衣冠谱》、韦述撰《开元谱》、张九龄撰《韵谱》、林宝撰《元和姓纂》等。唐代的谱学著作以史官撰述者为多,其中又以族姓为主,也有专论家史的,如刘知几的 《刘氏家史》十五卷和 《谱考》三卷。刘知几还在《史通·史志篇》中论及史志(此指谱牒) 的关系,“凡为国史者,宜各撰《氏族志》,列于百官之下”,强调了谱牒在史书编撰中的作用。

唐代后期,旧士族已逐渐衰落,加之唐末黄巢领导的农民起义对残余的门第制度以致命的打击,世家大族的族谱亦大多在混乱中散失,谱学作为专门的学问流传下来的不多。此后,谱牒学的发展进入另一个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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