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常常说的亲戚出五服了,这“五服”究竟是几辈人?
五服是指以自己为中心,向上推五代,向下推五代。上推高祖、曾祖、祖父、父辈、自己,这算“五服”;下推五代是即自己、儿子、孙子、曾孙、玄孙,即自高祖至玄孙的九个世代,通常称为本宗九族。但由于自己儿子、孙子、曾孙、玄孙都是自己的直系后代,人们通常不会这么去论,因此一般人所说的“五服”指的是往上推五代。
五服最开始的含义并不是我们现在理解的这样,这个词最早出现在《尚书禹贡》里,指的是中原王朝王城周围的地域划分,五百里划一区,由近及远分为甸服﹑侯服﹑绥服(也称宾服)﹑要服和荒服。后指古代天子﹑诸侯、卿、大夫﹑士五等服式。最后指的是以亲疏为差等的五种丧服,即谓高祖父﹑曾祖父﹑祖父、父亲和自身五代。
我国封建社会是典型的父系社会,以父宗为重,也就是以父亲家族那边的嫡长子为重。自高祖至玄孙九代也就是本宗九族,不论是直系亲戚还是旁系亲戚,均称为有服亲戚,婚丧嫁娶等活动必须参加。尤其是葬礼,死为服丧。亲者服重,疏者服轻,依次递减。意思就是很根据血缘关系亲疏不同,服丧的服制也不同,把亲戚分为五等,由亲至疏依次是: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出了五服就已经不存在任何亲戚关系了,可以自由嫁娶。
但古代五服计算方式跟现代也有区别,我国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因此同父同母的即为一服,也就是所谓的“一母同胞”。同父不同母的则是二服;同祖父的是三服;同曾祖父的是四服;同高祖父就是五服。但近现代开始实行一夫一妻制,再加上我国之前实行了很长一段时间的“计划生育”政策,除非是父亲离婚另娶或者是丧偶再娶,不然一二服的界限基本不存在了。因此现代人的五服实际上五服只有四代。从祖父开始向上,不再分别妻妾的子女。
在这里目的是为了指本家同辈分亲生疏近的意思,例如2个同辈分的人,从他们往上面数,到第五代祖是一个祖老太爷,则他们都还没出五服,而他们的下一代,下2代三代,那么就毫无疑问出五服了。便是虽然是本家,但血缘关系已较远了。必须表明的是,“出五服”并不是指自己和自己上边某一辈近远的难题。事实上五世同堂的是非常少有些,压根不需要论亲疏有别。
换一个角度讲话,是不是出五服,就是指横着关联近远,而不是指竖向关联近远五服是指什么?封建王朝是通过父系社会大家族构成的社会发展,以父宗为主。其家属范畴包含自汉高祖下列的男系后代以及另一半,即自汉高祖至玄孙的九个世世代代,一般称之为本宗九族。在这里范畴里的家属,包含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为有服家属,死为服孝。亲者服重,疏者服轻,先后下降,《礼记·丧服小记》所说“上杀、下杀、旁杀”即此意。
服制按服孝限期及孝服大小的不一样,分成五种,即所说五服:包括高祖父、曾祖、爷爷、爸爸、本身五代。出了五服的亲朋好友是哪些?亲戚关系超出五代,不会再为此服孝,婚姻生活婚娶也不受限制,称作出五服。从高祖父、曾祖、爷爷、爸爸、到本身,计五代,
直往往下压孩子、小孙子、重孙、玄孙,计四代,因而从上向下,一共九代!出了五服的亲朋好友,就是为了从2个被告方起算,往上推五代,那时2个被告方的亲人是同一个人,那样2个被告方便是五服内的亲朋好友,假如往上面五代的亲人并不是同一个人,便是出了五服,算不上亲朋好友啦
五服 历史 :
中国封建 社会 是由父系家族组成的 社会 ,以父宗为重。其亲属范围包括自高祖以下的男系后裔及其配偶,即自高祖至玄孙的九个世代,通常称为本宗九族。在此范围内的亲属,包括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为有服亲属,死为服丧。亲者服重,疏者服轻,依次递减,《礼记·丧服小记》所谓“上杀、下杀、旁杀”即此意。
服制按服丧期限及丧服粗细的不同,分为五种,即所谓五服:1、斩衰三年,用极粗生麻布为丧服,不缝衣旁及下边。2、齐衰,用次等粗生麻布,缝衣旁及下边。按服丧期限长短,齐衰又分齐衰三年、齐衰杖期(一年)、齐衰不杖期(不执杖,一年)、齐衰五月和齐衰三月五等。3、大功九月,用粗熟布为丧服。4、小功五月,用稍粗熟布为丧服。5、缌麻三月,用稍细熟布为丧服。缌麻是最轻的服,表示边缘亲属。
五服之外,同五世祖的亲属为袒免亲,袒是露左臂,免是用布从项中向前交于额上,又后绕于髻。宋人车垓说此仪久废,当时人的袒免亲丧服是白阑缟巾;明、清时,素服,以尺布缠头。同六世祖的亲属便是无服亲了。故《礼记·大传》云:“四世而缌,服之穷也,五世袒免,杀同姓也,六世亲属竭矣。”
《仪礼·丧服》章所载亲属间各种服制被后世奉为权威性的准则,历代遵行,但也有所变通。
五服指什么?
本来的五服指的是五种孝服,后来,五服也指代五辈人。
比如在山东胶东半岛一带,有“五服之内为亲”的说法,就是利用上面那句话,往上推五代,从高祖开始,高祖、曾祖、祖父、父、自己,凡是血缘关系在这五代之内的都是亲戚,即同出一个高祖的人都是亲戚,从高祖到自己是五代,就成为五服。五服之后则没有了亲缘关系,也可以通婚。一般情况下,家里有婚丧嫁娶之事,都是五服之内的人参加。
亲属关系超过五代,不再为之服丧,叫做出服,也叫出五服。
九族中,纵向有高祖父母、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己身、子、孙、曾孙、玄孙;横向有己身、兄弟、堂兄弟、再堂兄弟、三堂兄弟、姊妹、堂姊妹、再堂姊妹、三堂姊妹。围绕着纵横向的九族,形成了九族与五服的家族结构图。往上数,上辈中有叔伯父母、堂伯父母、再堂伯父母、祖伯父母、堂伯祖父母、曾祖伯父母、姑、堂姑、再堂姑、祖姑、堂祖姑、曾祖姑等。往下数,下辈中有侄妇、堂侄妇、再堂侄妇、侄女、堂侄女、再堂侄女、侄孙妇、堂侄孙姑、侄孙女、堂侄孙女、曾任孙妇、曾侄孙女等。这是一幅完整的九族五服图。
中国远古是母系氏族 社会 ,后来进入了父系氏族 社会 ,那么五服自然也是指父系这边的家族关系了,以自己为基准,上四辈,也就是高祖父,曾祖父,祖父母,父母,下四辈,儿子,孙子,曾孙,玄孙,包括自己,那就是一共是九代,也就是本宗九族。
那么五服这个词又是怎么来的呢?
五服共有四层含义,第一种,根据《尚书·禹贡》和《国语·周语》的记载,以王城为中心,每五百里为一个服,依次是甸服是邦内,侯服是邦外,宾服是侯卫,要服是蛮夷,荒服是戎狄。用一个不恰当的比方,那就是一环到五环。
第二种,当时分为天子,诸侯,卿,大夫,士这五层关系,身着五等服式,也叫做五服。
第三种,根据亲疏关系的五种丧服,由近及远,依次为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
第四种,自己及祖上四辈,分别为高祖父,曾祖父,父亲,自身一共五代,所以也叫五服。
而我们现在所认为说的五服,就是本篇开头说的本宗九族五服,如果不是九族之内的,也就出五服了,而出五服之后,就不用再为之服丧了。相应的古代说的诛九族,有一种说法就是按这个本宗九族五服来算的。
另外这五服在晋朝的时候也纳入了律法之中,也就是说之五服的关系越亲,那么五服之间成员的犯罪的处罚就会越重,如果关系越疏远,那么处罚也就相应的会越轻。
家族关系中的五服指的是亲戚关系中的亲疏关系,五服内的亲戚关系是比较亲的,家里面有红白喜事五服内的亲戚都是要来往的。 五服外的亲戚关系比较远了,血缘关系淡了,人情世故可以不用往来走动了,也可以考虑通婚。
古代的“五服”是指五种孝服,为死去的亲属服丧,为有服亲属。 亲者服重,疏者服轻,依次递减。血缘关系亲疏不同的亲属间,服丧的服制不同,服制按服丧期限及丧服粗细的不同,把亲属分为五等,由亲至疏依次为:斩榱、齐榱、大功、小功、缌麻。也就是指亲人去世后,按亲疏关系什么人应该穿什么丧服的意思。
现在的“五服”是指亲戚关系的五辈九族:高祖、曾祖、祖父、父亲、自己、儿子、孙子、曾孙、玄孙。这九代以外的本家族的人是“出五服”的人,关系较远。 也就是指与自己为圆点,自己往上四辈(父亲、爷爷、曾祖、高祖),自己往下四辈(儿子、孙子、曾孙、玄孙),超过这四辈人的亲戚关系就是“出五服了”,直白点讲就是爷爷的爷爷那代过了就是”出五服”了,亲戚关系淡了,以后家族的红白喜事可以不用通知、参加了,也可以考虑通婚了。
家族中五服内的亲戚,各家庭互相之间有红白喜事要通知,参与的。谁家里有喜事要随礼,出钱出力帮忙的;谁家里有人过世了,按亲戚身份戴孝服奔丧的。五服内的亲戚之间人情世故来往交集比较密切,五服外的人情世故不用走动了。
只是随着 社会 的发展,现在家族中的人都是各自有家,很多都是分散在各地生活工作的,自家兄弟姐妹都难得聚在一起,家族中的人要聚在一起更难得了。现在基本上都是三代为亲,三代之后不了了了。
王国维在《殷周制度论》中指出,周代制度之特征是:
“欲观周之所以定天下,必自其制度始矣。周人制度之大异于商者,一曰‘立子立嫡’之制,由是而生宗法及丧服之制,并由是而有封建子弟之制,君天子臣诸侯之制;二曰庙数之制;三曰同姓不婚之制。此数者,皆周之所以纲纪天下。其旨则在纳上下于道德,而合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庶民以成一道德之团体。周公制作之本意,实在于此。”
王国维说明周朝制度与商朝区别最大的地方,大致有三:
第一是嫡长子继承制,以及因此衍生出来的宗法制、丧服制,还有封建制和君臣尊卑制; 第二是祭祀先祖的祖庙制度; 第三是同姓不婚制度。
周朝就是用这样的制度,“纲纪天下”。这些制度的主旨在于将 社会 关系纳入道德的范畴,将天下不同阶层,如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庶民,形成一个伦理道理的主体,这样来治理天下。
周朝宗法制的精要,主要出自于《礼记·大传》中的一句话:
“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者为小宗。有百世不迁之宗,有五世则迁之宗。百世不迁者,别子之后也。宗其继别子者,百世不迁者也。宗其继高祖者,五世则迁者也。尊祖故敬宗。敬宗,尊祖之义也。”
这里所谓的“别子”,是指天子或诸侯所生的区别于嫡长子的其他诸子(其中有嫡子也有庶子),即是那些没有继承权的儿子们。别子,又称余子、支子。别子也有嫡、庶之分。继别:谓继承别子位置的后代,就是别子的嫡长子孙。祢,指宗法制度下死去并在宗庙中立了神主牌位的父亲,此处当指诸弟。继祢是指继承别子诸弟的后代子孙。大宗由嫡长子、嫡长孙世代相传,永远存在下去,叫做“百世不迁”。别子诸弟是一宗的旁支,传至五代之后其与别子关系已超出同一高祖范围,因此就不再祭别子的祖先,而另祭祀本支的祖先,是为小宗。嫡长子继承君位,统治族人,这称之为君统。而除了嫡长子之外的其他儿子没有继承君位的权利,所以周朝制度就将这些儿子从君统中剥离出来,另立体系,这就称之为宗统。大、小宗虽是相对的,但对于天子来说则是绝对的。周王为天下“大宗”,其余庶子和庶兄弟为诸侯是“小宗”。诸侯在其本国是“大宗”,其余庶子和庶兄弟为卿大夫是“小宗”。卿大夫在本家为“大宗”,其余庶子和庶兄弟为士是“小宗”。大宗率小宗,小宗率群弟,天子、诸侯、大夫(卿)、士形成一个严密的家族式的统治体系。 整段话的意思就是,以别子为祖的话,那么别子的这些子孙后代就是(大)宗,他兄弟的子孙后代就是小宗。有过一百世不改变祭祖的宗,也有过了五代人就改变祭祖的宗过了一百世不改变祭祖的宗就是别子的后代(即大宗)。
我的理解,五服即血亲之内的五代人,包括父系血亲和母系血亲。但五服的划分及起止一般人都不是很清楚。
一、父系五服(也叫家族五服)。
即:从自己往上数五代人再往下数五代人。往上数自己,父亲,祖父,曾祖,高祖五代人。也就是说同一个高祖父血亲下来的,到你自己才是第五代,还在五服之内,你儿子这一代第六代才脱五服。
同理,从自己往下数五代人。即:自己,儿子,孙子,曾孙,玄孙五代人,玄孙还在五服之内,玄孙的下一代第六代才脱五服。
概括的讲,自己的爸爸和儿子是第二服,爷爷和孙子是第三服,曾祖父和曾孙是第四服,高祖父和玄孙是第五服。第五服以外第六服才叫脱五服。
二、母系五服。
母系五服一般都忽略了!直到最近几十年,为了提高人口素质,国家对三代近亲婚配作了法律规定,禁止三代以内近亲通婚,才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
因此,母系五服虽然没有象父系五服那样重视,但母系的血亲三代,基本上得到了人们的重视与认可。
即从外祖父这代开始计算,母亲、舅父、姨母为第二代,表兄弟姐妹为第三代。从自己这一代开始计算,自己是第一服,往上数母亲、舅父、姨母是第二服。
所谓一代亲,二代表,三代四代认不到。就是指母系五服的关系。
之前,有人提出,表兄弟姐妹的子女是否属三代以内近亲?我也曾经给别人错误答服,说他们是三代以内近亲,实际上表兄弟姐妹的子女已经是第四代了,并不是三代以内近亲,他们是可以通婚的。
有人会问,一代亲,二代表,三代四代认不到的说法怎么去解释?二代表,表兄弟姐妹的子女不正是第三代吗?不正是三代以内近亲关系吗?这是一个计算顺序问题,这里所说的一代亲,二代表,是指从母亲这一代开始计算。
它与血亲三代计算的起点是不一样的,血亲三代应该是从外祖父开始计算,外祖父是第一代,母亲、舅父、姨母是第二代,表兄弟姐妹是第三代。
所以《婚姻法》规定三代以内近亲,正是表兄弟姐妹这一代,而他们的子女已经是第四代了,四代虽然没有脱五服,但己经不是旁系血亲三代以内近亲了。
《婚姻法》规定,直系五代旁系三代近亲禁止通婚。因此,表兄弟姐妹的子女是可以通婚的。
由于母系五服分支比较复杂,姓氏也比较复杂,因此,母系五服一般只计算在三代近亲之内,三代以外基本上都被忽略了。
不过,现代人都知道,亲舅父,亲姨母的子女之间不能通婚,也就是说,亲血表,亲姨表不能通婚。因为他们都在三代血亲之内。
三、旁系血亲。
旁系血亲是指直系亲属以外在血缘上和自己同出一源的人,而一源是父亲与母亲的总和。
直系血亲主要包括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
因此除了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外,其余的都是旁系血亲,包括自己的亲兄弟姐妹。
因为旁系血亲的范围比较大,因此,我们只对二服、三服以内的旁系血亲做一个了解。
1、亲兄弟姐妹和自己同源于父母。 自己是第一服,父母是第二服,所以亲兄弟姐妹之间是二代以内旁系血亲。
2、叔伯、姑母、堂兄弟姐妹和自己同源于祖父母。 自己是第一服,父亲、叔伯、姑母是第二服,祖父母是第三服,而这些血亲都源于第三代,所以自己与叔伯、姑母、堂兄弟姐妹之间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3、舅父、姨母、表兄弟姐妹和自己同源于外祖父母。 自己是第一服,母亲、舅父、姨母是第二服,外祖父母是第三服,而这些血亲都源于母系第三代。所以自己与舅父、姨母、表兄弟姐妹之间也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了解五服的目的只有两个:一个是亲情,另一个是亲缘。
亲情,无论是何时何地,只要知道还没有脱五服,那就是世界上很亲的人了。
亲缘,主要是指能否通婚的问题。
一般来说,直系五代和旁系三代近亲是禁止通婚的,这在《婚姻法》上也是有明确规定的。
由于旁系五服既源于父系这一根藤,也源于母系这一根藤。因此,要了解五服,就必须了解这两根藤的上下分支情况。
题主问的“五服”是指家族的五代人。
首先要说 历史 上的“五服”是什么是中国礼治中为死去的亲属服丧的制度,已经有几千年的 历史 。它规定血缘关系亲疏不同的亲属间,服丧的服制不同,据此把亲属分为五等,由亲至疏依次是: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也就是规定亲朋好友去世了,什么人应该穿什么衣服。
其次,“五服”到底指的是哪五代人呢从自己开始算起是一代人,往上推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高祖父母一共是五代人。再从自己算起往下推,自己、儿子、孙子、曾孙、玄孙一共也是五代人。
题主和他是平辈,肯定是同姓,但也有表亲的异姓。不见得平辈就没出五服,小到一个寨子里成百上千的同姓人家,大到一个地区、一个国家的同姓同根,就像人们常说的“一棍子撂不着边”,没有五代的血缘关系。
一、文明时代即夏商周服制演变
1夏朝服是一种统治制度。
2殷商时代的服
殷商时代继承夏代服制,又有所演变。实行内服与外服制度制度:内服是商人本族的活动区域,外服是商族以外的附属国,商王通过两种不同的管理制度来处理本族和臣服的外族的事务。由此,商王控制着联盟的实际权力,与各附属国形成了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
3周代实行分封、宗法制度服含义发生改变
由于有周一代,改变了自夏而来,殷商成熟的内外服制度,随着疆域扩大,周代采用分封制和宗法制度。服的含义发生改变,由原来统治制度变为以血缘关系远近来有别于亲疏的一种制度。即古代的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和高祖父、曾祖父、祖父、父亲、自己等以血缘远近服式。这就接近中国现代服制了。
二、封建 社会 的服制发展
1父系血缘五服
中国封建 社会 是由父系家族组成的 社会 ,以 父宗为重。其亲属范围包括自高祖以下的男系后裔及其配偶,即自高祖至玄孙的九个世代,通常称为本宗九族。在此范围内的亲属,包括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为有服亲属,死为服丧。亲者服重,疏者服轻,依次递减,《礼记·丧服小记》所谓“上杀、下杀、旁杀”即此意。服制按服丧期限及丧服粗细的不同,分为五种。
2五服制度化
1中国礼治中为死去的亲属服丧的制度。它规定,血缘关系亲疏不同的亲属间,服丧的服制不同,据此把亲属分为五等,由亲至疏依次是: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
2使得儒家的礼仪制度与法律的适用完全结合在一起,是自汉代开“礼律融合”之先河以来封建法律儒家化的又一次重大发展
3西晋定律第一次把“五服”制度纳入法典之中,作为判断是否构成犯罪及衡量罪行轻重的标准,这就是“准五服以制罪”原则,它不仅适用于亲属间相互侵犯、伤害的情形,也用于确定赡养、继承, 自西晋定律直至明清,“五服制罪”一直是封建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在实践中不断的充实与完善。
三、现在五服
现在五服已经没有了封建 社会 的严格等级制度和不可逾越礼仪规范,仅仅成为维系家族和亲友的一种工具。再加上人口的减少,人口的迁徙,五服越来越没有过去辉煌。离人们的视线越来越远。具体五服是:
从高祖开始,高祖、曾祖、祖父、父、自己,凡是血缘关系在这五代之内的都是亲戚,即同出一个高祖的人都是亲戚,从高祖到自己是五代,就成为五服。五服之后则没有了亲缘关系,也可以通婚。
五服在理论上的解释,大家都较统一,但在实用上分歧不少,尤如评论所讲" 争执久远,始无定论"。比如,至今,发表的五服图己有四五种以上,另人费解的是这些五服图居然标注的内容不一样!祖传的文字资料说法不一,难怪朋友们总为五服争论不休!所以,我断言,写这文章的没有不埃骂的!
今个,我以中华书局出板的《民俗常识》(是赵宗福主编的,他是教授、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现任青海省 社会 科学院院长。)为根据,回答问题,看谁还敢骂?(玩笑而已)。
出五服简称出服,出服指血亲关系己出五代的。五服本指五种孝服,后来指五辈人,亲属关糸超过了五代,不在为之服丧 ,则叫做出服,也叫出五服。在婚嫁中出五服即可通婚。古代从丧服中明显可见血缘亲疏的等级。因此,以五服以内为亲,五服以外为疏。族兄或族弟的的儿子们之间己没有了丧服的关糸,(我查看此说法与五服图不符,应该是族兄或族弟的孙子们之间没有了丧服关系),只有同姓的关糸。还有一说:一爷之孙不出服,以下一辈一服,总计八代,故民间有骂祖宗八代的。意思是把整个家族都骂了。(对这一说我后附文解说)。
附文: 对"一爷之孙不出服,以下一辈一服,总计八代"怎理解?我按五服图总觉难以解释,怎算与五服图不符,而且与编者的前文解释不符!
该书上讲到九族十八代,指的是自己上下九代的宗族成员。上九代按序称谓: 父、祖父、曾祖、高祖、天祖、烈祖,太祖、远祖、鼻祖。下九代按序称谓:子、孙、曾、玄、来、晜、仍、云、耳,共九代。这种九族十八代的说法,与五服图相符,也好解释。
另外,所说爷孙以下一辈一服的说法,与丧葬事的着装说法发生了矛盾,难道爷爷去世其子孙不着装?望有性趣的朋友,再动动脑子,完全没必要过激!我以为今人论古事谈何容易!
《五服》意识在现代已渐渐地失去。只是在婚姻法规定在“五服”内近亲不能结婚。故多有人认为“五服”就是宗亲论资排辈。
《五服》其实是旧时一种礼教规定逝者亲人按亲疏近远穿的五种孝服。
大殓次日,在服之人遵例成服,根据与逝者的亲疏近远不同关系,分别穿着不同的丧服和不同的限期。丧服分为: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五种。其居丧守服时间也不同。
1:《斩衰》为“五服”中最重者。丧服以最粗麻布制成,衣旁及下际均不缝缉。父母逝世后,子女服《斩衰》丧服。居丧期为三年。
2:《齐衰》丧服以稍粗麻布制成。衣旁及下际均缉边。孙为祖父母,夫为妻,已嫁女为父母服“齐衰”丧服居丧期为一年。为曾祖父母服“齐衰”丧服“出嫁女同”居丧期为五个月。为高祖父母服“齐衰”丧服。“出嫁女”同。居丧期为三个月。
3:《大功》丧服用较细的生麻布制成,居丧期为九个月,凡本宗为堂兄弟,在室堂姐妹,已嫁姑,已嫁姐妹,众孙,众子妇,侄妇,已嫁侄女,妻均从夫,又已嫁女为伯叔,兄弟侄,在室姑,姐妹侄女均服《大功》丧服。
4:《小功》丧服用细和麻布制成,居丧期为五个月。凡本宗为曾祖父母,伯叔祖父母,堂伯叔父母。在室祖姑,堂姑,已嫁堂姐妹,嫡孙,孙妇,兄弟妻,堂侄,侄孙,在室堂侄女,侄孙女,妻从夫服,从堂兄弟,在室从堂姐妹,又已嫁女为曾祖父母,堂兄弟,已嫁姑姐妹,侄女,在室堂姐妹及外亲为外祖父母,母舅,母姨均服《小功》服。
5:《缌麻》五服中最轻者,丧服以熟麻布做成,居丧期为三个月。凡本宗为高祖父母及五服内在小功以下者,又异姓中为表兄弟,妻父母,婿,外孙均服《缌麻》服。
现在的传统方式对丧服的穿着简化了。一般是直系亲属穿着白布孝服。其中居父母丧的长子则穿着由麻布制成的孝服孝帽即所谓《披麻带孝》其余亲属则臂带黑纱,同时也不再有严格的居丧守服时间了。
“五服”和“家族”讲的都是亲缘关系,但范围又不相同,有互相覆盖的部分,也有各不相同的部分。
家族的范围比较大,没有限定。家族建立在以嫡长子继承制为核心的宗法制基础上。家族从父系以父子相承的关系上溯下延。父子相传的主线为大宗,余子再传为小宗,就是主线之外的旁枝。族内有家,家有父,父是家内至尊,家联合起来成为族,族以大宗为尊之统,所以家里的父又要受制于族之宗子。
这样不断繁衍,可能在一个世家大族遍布各地,互不相识。比如《红楼梦》里冷子兴演说荣国府时,对贾雨村说,“老先生的贵同宗家出了一件小小的异事”。这就是指贾雨村和荣国府贾家是同一个家族。当然这是一种恭维,世家大族人口庞大,传承多代,很可能互相之间和陌生人一样。
还有刘姥姥进荣国府拜见王夫人是以姻亲的关系。因为刘姥姥的女婿姓王,祖上做官,和王夫人以及王熙凤的娘家是联了宗的。
五服,指的是按生者和死者关系的远近亲疏划分的五种丧服制度。五种丧服包括: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最重的是斩衰,最轻的是缌麻。
生者如为死者服斩衰,那就是最亲的亲属关系,比如子为父、父为长子都是斩衰。缌麻最轻,关系也最疏远,比如男子族曾祖父这类。还有女婿为妻之父母等等。
五服的关系范围要比家族小得多。家族说起来应该是有共同的先祖,从理论上说是有血缘关系的。而五服所论的远近亲疏不只有血亲,还有姻亲。比如对女婿 ,对兵父母等。
但不管家族还是五服,都是重男轻女的。另外,如果是论血亲关系,五服之内,也就是对方死了需要为对方服丧的,这算是比较亲的亲戚。而家族之内出了五服的只能算同姓,算不上是亲戚了。
人们常常说的亲戚出五服了,这“五服”究竟是几辈人?
本文2023-09-22 16:51:15发表“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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