郓城县水堡乡编外人员工资怎么不发
《劳动法》规定,工资按月发放。当月发放上月的工资是可以的,但是跨月就违法;如果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发放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还要加付赔偿金。
《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涉嫌贪污罪,要根据涉案金额、犯罪情节由法院定罪处罚。
发现他人涉嫌贪污罪的,应当及时到检察院、纪检委报案,由检察院立案侦查,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没有。
他的亲属有:
父亲:宋太公、弟弟:宋清(铁扇子)
义妹:扈三娘(一丈青)、小妾:阎婆惜
徒弟:孔明(毛头星)、孔亮(独火星)
义兄弟:晁盖(托塔天王)、武松(行者)
挚友:吴用(智多星)、花荣(小李广)、李逵(黑旋风)、张顺(浪里白条)等。
扩展资料宋江的历史原型
宋江(约1074-1122)山东郓城县水堡乡宋家村人。公元1119年宋江领导了一次农民起义,不过,与同时期的方腊起义相比,规模要小得多。
宋江投降后成为征讨方腊的马前卒。1121年初,宋江率领起义军挺进江苏地区,后被张叔夜设伏。宋江虽率部勇猛拼杀,给敌人以重创,但面对重围,船只着火,退路已断,向张叔夜投降接受招安。
宋江是否出征方腊起义军,史学界有争论,多数史学家认为,宋江出征方腊可能性较大。据《三朝北盟会编》等书记载,宋江被招安以后是随童贯征讨方腊的,宋江当时的身份是裨将,和他一同征战的将领有刘延庆、刘光世等人。
但是据《宋史》记载,宋江并非被朝廷招安投降,而是战败而降,而且张叔夜仅用千人就打败了宋江,可见宋江的实力不可能被派去征讨方腊的百万大军。
而且宋江是在宣和三年二月投降,此时方腊节节败退,杭州失守,三月歙州、睦州、忂州等地也相继失守,四月方腊被俘,并不需要宋江去讨伐方腊。史料中也记载了当时亳州知州侯蒙提议招安宋江,让他征讨方腊一事,但是宋徽宗没有接纳他的意见。
1939年出土的《宋故武功大夫,河东第二将折公(可存)墓志铭》上记载,折可存在镇压了方腊反叛之后,奉命捕获宋江。
-宋江
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水堡乡下辖村委会包括水堡村委会、新复街村委会、刘集村委会、赵垓村委会、杜楼村委会、马楼村委会、顺河楼村委会、赵北村委会、赵东南村委会、赵西南村委会、张庄村委会、马庄村委会、肖垓村委会、孔河涯村委会、陈楼村委会、王楼村委会、魏坝村委会、朱湾村委会。
郓城县水堡乡编外人员工资怎么不发
本文2023-09-22 16:31:53发表“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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