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司是什么意思?
土司是中国边疆的官职,元朝始置,用于封授给西北、西南地区的少数民族首领。
"土司制度"是封建王朝统治阶级用来解决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的民族政策,其义在于羁縻勿绝,仍效仿唐代的"羁縻制度"。政治上巩固其统治,经济上让原来的生产方式维持下去,满足于征收纳贡。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土司制度,开始于唐代的"羁縻制度",形成于宋代,繁荣于明代,崩溃于清代,结束于20世纪初,长达一千多年。
元朝始置。用于封授给西北、西南地区的少数民族部族首领,土司的职位可以世袭,但是袭官需要获得朝廷的批准。元朝的土司有宣慰使、宣抚使、安抚使三种武官职务。明朝与清朝沿置土司,自明朝起,增加了土知府、土知州、土知县三种文官职务。土司对朝廷承担一定的赋役、并按照朝廷的征发令提供军队;对内维持其作为部族首领的统治权利。
元代以来,中央王朝对西南边疆少数民族采取绥靖政策,一些少数民族首领被授予土官之职,形成了土司制度,土司制度的推行,沿袭到清代前期,其中个别土司“世袭”到民国年间,元代楚雄境内被授予职司的土官主要有:威楚、开南等路军民总管高氏,姚安路军民总管高氏、武定路军民总管矣检,郑南州同知段氏等。
受封的土官多为彝族,也有白族、傣族。明洪武十四年(1381年),明军入滇,土司们纷纷归降,朝庭保留了各路土司所世袭的土官之职,并按其官衔分封为:土知府、土同知、土府通制、土府经历等。最大为州府一级,最小者类同乡保长。
为了加强对土司地区的控制,中央王朝规定,土司应定期朝贡。土司向中央王朝进贡,是保持中央王朝与土司的联系,维持君臣关系的一种特定方式。因此,元明清封建王朝对土司的朝贡极为重视。
土司在政治上接受中央王朝的印信,在经济上有时也享受减免赋税的优待。减负优待或因天灾,或因战事,或为示恩宠。
在土司制度下,土司属下的百姓就是农奴,他们没有土地,除为土司提供繁重的无偿劳役和当土兵外,还要向土司缴纳或进贡各种实物,这种封建农奴制,就是土司制度的经济基础。尤其是有的土司强征滥取,如火坑钱、锄头钱、烟火钱等。土家族人民深受封建统治和土司盘剥的双重压迫,生活于水火之中。
元代的土司制度作为元代社会发展的产物,起了加强中央集权、巩固统治的作用,同时也对后世的政治制度尤其是地方行政区划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土司制度在我国历史进程中的积极作用
一是巩固了边疆。土司制度形成于元朝。元朝时期,中国版图空前强大,如何巩固边疆成为不得不考虑的问题。元朝统治者表示,只要边疆民族表示臣服,就不再干涉其对本地的管理。如此一来,元朝不必耗费巨大的精力来治理边疆,土司疆界成为一道坚固的防线,保卫了国家的安全。明朝初年基本上延续了元朝的边疆治理方式,并将土司制度发展到极致。
二是节约了行政成本。历代中央政权都会考虑对民族地区的投入与产出的问题,也就是行政成本的问题。民族地区多是边远地区或高寒山区,在以土地为基本生产资料、以粮食为主要收成、商品经济不发达的社会时期,中央王朝能够从民族地区获得的税收和物产是极其有限的。因此,他们对民族地区的主要期望是保境安民,税赋或者地方特产,如马匹和木材之类的物资还在其次。土司在向中央政权臣服之时,一般会表示愿意缴纳的税赋量,但是实际上并没有如数缴纳,一旦遇上水旱之灾或者其他特殊情况,土司都会向封建皇帝报告,请求减免税赋,皇帝通常都会应允,并且给予一定的物资帮助。土司进贡地方特产后,皇帝也不会只进不出,在“来而不往非礼也”的儒家文化影响下,还会回赐比进贡物价值较高的钱财,以凸显王朝的恩威。土司与中央王朝之间体现的主要是行政隶属关系,经济依附关系并不明显。土司“因俗而治”的管理模式,使得中央王朝不必在边疆地区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大大节约了行政成本。
三是促进了各方权力相互制衡的局面。相邻的土司之间土地相连,在以土地为主要财富和生产资料的时代,土司之间往往会因为土地互起争端或者是相互妥协。土司与土司以及中央王朝之间形成三角关系,土司之间的争斗不得不考虑到王朝的权威干预,土司与中央王朝之间的博弈不得不考虑到其他土司趁机渔利。这种牵制使得多方关系在不激化矛盾的前提下相安无事,维持了相对稳定的社会秩序。
四是保护了多元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是在长期的历史过程中的积淀,在“同化”的过程中难免受到强势文化的侵袭而流失。土司制度“因俗而治”的方式给了少数民族很大的自由空间,保护其传统文化免遭重创。
土司制度的历史局限性
“额以赋役,听我驱调”是封建王朝对土司的主要策略,使用这种策略从经济和政治上对土司进行有效管控。而土司也并非言听计从,往往形成拥兵自重、尾大不掉的局势,使得中央政权不得不考虑“改土归流”的进程。这个进程经历了漫长的时期,因为中央政权一直没有解决土司制度的完美方案,以至于中央政权频繁更迭而土司制度却一直屹立不倒,于是有了“百年的皇帝,千年的土司”之说。
毕竟由于土司制度相对封闭,对内推行残暴统治,对外争战不休,对中央政权的潜在威胁难于解除,最重要的是土司制度已经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于是,一旦中央政权具备足够的力量,便对其实施干预。在明代,随着明王朝的稳定,地方官员已经意识到土司制度的局限性,“改土归流”的意见逐步得到采纳并初步实施。到了清代鼎盛时期,王朝实力雄厚,于是推行了大规模的“改土归流”,土司制度基本上被摧毁。可是“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土司制度在民国时期仍然残存,直至新中国成立后才退出历史舞台。
“因俗而治”与依法治国的契合
我国实施的是社会主义国家领导下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平等和各民族共同繁荣是我国的基本民族政策,党和国家一直高度关注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并且给予各方面的政策倾斜和支持。近年来,民族地区在文化教育和医疗卫生等方面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由于历史原因和地理原因,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仍然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投入。“土司遗址”申遗的成功,促使我们重新审视土司制度的历史定位和作用,即土司制度并非一无是处,而是对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制定相关民族政策有一定借鉴作用。
“因俗而治”体现了对少数民族文化的尊重,也体现了封建王朝统治者高明的政治策略。然而,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与国家法律体系难免有不一致的地方,比如彝族的习惯法调解制度,在解决民事纠纷方面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是在刑事案件上也是采用调解的方式,不希望国家权力的介入,这与国家法律精神是冲突的。在这种情况下,国家法律与民族风俗应当有一个适当的契合点,要保证国家法制体系的权威,也要维护民族文化的尊严。
土司时代,中央王朝对民族地区的文化教育也相当重视,比如要求土司子弟及近亲到京师学习封建礼教文化,有的还在民族地区开办了教育机构。虽然中央王朝对民族地区教育的重视在很大程度上是出于对封建统治的维护,但是在客观上也推动了民族地区的文化教育事业发展。如今,造成我国民族间“事实上的不平等”最重要的因素之一,是受教育条件的不平衡。“因俗而治”与依法治国的契合互补,就需要在民族地区大力发展文化教育,对优秀的民族文化加以传承和发扬,克制不符合时代发展的风俗。
土司是中国边疆的官职,元朝始置,用于封授给西北、西南地区的少数民族首领。
"土司制度"是封建王朝统治阶级用来解决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的民族政策,其义在于羁縻勿绝,仍效仿唐代的"羁縻制度"。政治上巩固其统治,经济上让原来的生产方式维持下去,满足于征收纳贡。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土司制度,开始于唐代的"羁縻制度",形成于宋代,繁荣于明代,崩溃于清代,结束于20世纪初,长达一千多年。
元朝始置。用于封授给西北、西南地区的少数民族部族首领,土司的职位可以世袭,但是袭官需要获得朝廷的批准。元朝的土司有宣慰使、宣抚使、安抚使三种武官职务。明朝与清朝沿置土司,自明朝起,增加了土知府、土知州、土知县三种文官职务。土司对朝廷承担一定的赋役、并按照朝廷的征发令提供军队;对内维持其作为部族首领的统治权利。
元代以来,中央王朝对西南边疆少数民族采取绥靖政策,一些少数民族首领被授予土官之职,形成了土司制度,土司制度的推行,沿袭到清代前期,其中个别土司“世袭”到民国年间,元代楚雄境内被授予职司的土官主要有:威楚、开南等路军民总管高氏,姚安路军民总管高氏、武定路军民总管矣检,郑南州同知段氏等。
受封的土官多为彝族,也有白族、傣族。明洪武十四年(1381年),明军入滇,土司们纷纷归降,朝庭保留了各路土司所世袭的土官之职,并按其官衔分封为:土知府、土同知、土府通制、土府经历等。最大为州府一级,最小者类同乡保长。
为了加强对土司地区的控制,中央王朝规定,土司应定期朝贡。土司向中央王朝进贡,是保持中央王朝与土司的联系,维持君臣关系的一种特定方式。因此,元明清封建王朝对土司的朝贡极为重视。
土司在政治上接受中央王朝的印信,在经济上有时也享受减免赋税的优待。减负优待或因天灾,或因战事,或为示恩宠。
在土司制度下,土司属下的百姓就是农奴,他们没有土地,除为土司提供繁重的无偿劳役和当土兵外,还要向土司缴纳或进贡各种实物,这种封建农奴制,就是土司制度的经济基础。尤其是有的土司强征滥取,如火坑钱、锄头钱、烟火钱等。土家族人民深受封建统治和土司盘剥的双重压迫,生活于水火之中。
元代的土司制度作为元代社会发展的产物,起了加强中央集权、巩固统治的作用,同时也对后世的政治制度尤其是地方行政区划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土司制度在我国历史进程中的积极作用
一是巩固了边疆。土司制度形成于元朝。元朝时期,中国版图空前强大,如何巩固边疆成为不得不考虑的问题。元朝统治者表示,只要边疆民族表示臣服,就不再干涉其对本地的管理。如此一来,元朝不必耗费巨大的精力来治理边疆,土司疆界成为一道坚固的防线,保卫了国家的安全。明朝初年基本上延续了元朝的边疆治理方式,并将土司制度发展到极致。
二是节约了行政成本。历代中央政权都会考虑对民族地区的投入与产出的问题,也就是行政成本的问题。民族地区多是边远地区或高寒山区,在以土地为基本生产资料、以粮食为主要收成、商品经济不发达的社会时期,中央王朝能够从民族地区获得的税收和物产是极其有限的。因此,他们对民族地区的主要期望是保境安民,税赋或者地方特产,如马匹和木材之类的物资还在其次。土司在向中央政权臣服之时,一般会表示愿意缴纳的税赋量,但是实际上并没有如数缴纳,一旦遇上水旱之灾或者其他特殊情况,土司都会向封建皇帝报告,请求减免税赋,皇帝通常都会应允,并且给予一定的物资帮助。土司进贡地方特产后,皇帝也不会只进不出,在“来而不往非礼也”的儒家文化影响下,还会回赐比进贡物价值较高的钱财,以凸显王朝的恩威。土司与中央王朝之间体现的主要是行政隶属关系,经济依附关系并不明显。土司“因俗而治”的管理模式,使得中央王朝不必在边疆地区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大大节约了行政成本。
三是促进了各方权力相互制衡的局面。相邻的土司之间土地相连,在以土地为主要财富和生产资料的时代,土司之间往往会因为土地互起争端或者是相互妥协。土司与土司以及中央王朝之间形成三角关系,土司之间的争斗不得不考虑到王朝的权威干预,土司与中央王朝之间的博弈不得不考虑到其他土司趁机渔利。这种牵制使得多方关系在不激化矛盾的前提下相安无事,维持了相对稳定的社会秩序。
四是保护了多元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是在长期的历史过程中的积淀,在“同化”的过程中难免受到强势文化的侵袭而流失。土司制度“因俗而治”的方式给了少数民族很大的自由空间,保护其传统文化免遭重创。
土司制度的历史局限性
“额以赋役,听我驱调”是封建王朝对土司的主要策略,使用这种策略从经济和政治上对土司进行有效管控。而土司也并非言听计从,往往形成拥兵自重、尾大不掉的局势,使得中央政权不得不考虑“改土归流”的进程。这个进程经历了漫长的时期,因为中央政权一直没有解决土司制度的完美方案,以至于中央政权频繁更迭而土司制度却一直屹立不倒,于是有了“百年的皇帝,千年的土司”之说。
毕竟由于土司制度相对封闭,对内推行残暴统治,对外争战不休,对中央政权的潜在威胁难于解除,最重要的是土司制度已经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于是,一旦中央政权具备足够的力量,便对其实施干预。在明代,随着明王朝的稳定,地方官员已经意识到土司制度的局限性,“改土归流”的意见逐步得到采纳并初步实施。到了清代鼎盛时期,王朝实力雄厚,于是推行了大规模的“改土归流”,土司制度基本上被摧毁。可是“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土司制度在民国时期仍然残存,直至新中国成立后才退出历史舞台。
“因俗而治”与依法治国的契合
我国实施的是社会主义国家领导下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平等和各民族共同繁荣是我国的基本民族政策,党和国家一直高度关注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并且给予各方面的政策倾斜和支持。近年来,民族地区在文化教育和医疗卫生等方面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由于历史原因和地理原因,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仍然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投入。“土司遗址”申遗的成功,促使我们重新审视土司制度的历史定位和作用,即土司制度并非一无是处,而是对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制定相关民族政策有一定借鉴作用。
“因俗而治”体现了对少数民族文化的尊重,也体现了封建王朝统治者高明的政治策略。然而,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与国家法律体系难免有不一致的地方,比如彝族的习惯法调解制度,在解决民事纠纷方面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是在刑事案件上也是采用调解的方式,不希望国家权力的介入,这与国家法律精神是冲突的。在这种情况下,国家法律与民族风俗应当有一个适当的契合点,要保证国家法制体系的权威,也要维护民族文化的尊严。
土司时代,中央王朝对民族地区的文化教育也相当重视,比如要求土司子弟及近亲到京师学习封建礼教文化,有的还在民族地区开办了教育机构。虽然中央王朝对民族地区教育的重视在很大程度上是出于对封建统治的维护,但是在客观上也推动了民族地区的文化教育事业发展。如今,造成我国民族间“事实上的不平等”最重要的因素之一,是受教育条件的不平衡。“因俗而治”与依法治国的契合互补,就需要在民族地区大力发展文化教育,对优秀的民族文化加以传承和发扬,克制不符合时代发展的风俗。
大理国段氏皇族
金庸小说中的大理段氏是历史上真实存在的,并且有见于史书记载。《天龙八部》中的段正明、段正淳、段誉爷三都是历史上真实人物,《射雕英雄传》里的一灯大师段智兴也是历史上真实存在的人物。
大理段氏基本可以算作是白族人,其实在最早的时期,也就是段氏祖先是汉人,大理段氏起源于汉代,段氏祖先是西汉时期的武威太守段贞,自段贞之后段氏一直是世居武威郡,以郡望来说大理段氏属于武威段氏。
后来历经时代变迁,段氏后人迁居云南与当地的白族人通婚,所以由汉族变成了白族,大理段氏的先祖是五代十国时期南诏国的通海节度使段思平,后来段思平与滇东三十七部落联合建国,推翻了大义宁国,创建了大理国。
大理国的基本制度都是承袭于当年的南诏国,而且大理段氏的姓名也非常有意思,是父子联名的方法,就比如历史上段正淳是段誉的父亲,其实历史上段誉真正的名字叫做段正严,和父亲段正淳名字非常相像,这就叫父子联名。
大理段氏自段思平建国以后,其实段氏一直都是有名无实的皇帝,因为段思平在建国时依靠了滇东三十七部落帮助,而这其中出力最大和实力最强的主要是董氏和高氏两大部落。
因此段思平建国至其弟段思良之时,段氏兄弟主要依靠董氏家族,而董氏家族最初实力深厚,所以董氏家族的人基本世代为宰相,后来董氏家族衰败,至段思良之子段思聪之后高氏家族趁势崛起取而代之。
从段思聪以后,高氏家族世代为宰相,一直操控大理国直至忽必烈灭亡大理。
《天龙八部》小说中的鄯阐侯高升泰也是历史上真实人物,小说中他是忠心耿耿的贤臣,其实历史上他就是段正明时代的权臣高氏家族首领,他为大理国宰相,后来高升泰更是废段正明为僧,自立为大中国皇帝。
高升泰临死前叮嘱儿子高泰明还位于段氏后人,于是高升泰死后,高泰明拥立段正明之弟段正淳为皇帝,依旧国号大理国,段正淳即位后由于中间出现过高升泰篡位的插曲,所以段正淳之后的大理国史称后大理国。
段正淳之子段正严也就是小说中的段誉是大理国历史上在位时间最长,且寿命也是最长的国君,段正严在历史上比较有作为,他本有望趁高氏家族衰败之时收回皇权,压制高氏,但是可惜的是高氏再度崛起,晚年的段正严在高氏操控之下当皇帝当得索然无味,所以避位为僧,段正严一直活到93岁才去世。
所以说大理国的皇族段氏自段思聪之后一直是有名无实的皇帝,虽然名为皇帝,却处处要听命于高氏家族,因此大理国历代皇帝大多出家为僧,就因为当傀儡皇帝没有太大意思。
大理国可以说段氏是有国无权,高氏是有权无国,这种现象一直持续到忽必烈灭亡大理国。
忽必烈南下攻大理国,生擒大理国末代皇帝段兴智和末代宰相高泰祥,因为段兴智常年做傀儡皇帝,所以他被擒以后第一时间投降了元朝,反而末代宰相高泰祥一幅宁死不降誓与国家共存亡的态度,忽必烈于是斩杀高泰祥,收降了段兴智,其实忽必烈哪知道大理国宰相才是真正的皇帝。
忽必烈反而认为高泰祥忠肝义胆,斩杀高泰祥后,反而厚待其家族,让其家族世代为统矢逻土司。
而段兴智投降后被元朝皇帝封为世袭大理地区总管,这一下高氏家族反而要受段氏家族管制,如果不服,蒙古人就帮段氏打高氏,这回段氏家族属于是农奴翻身把歌唱了,之前段氏都是高氏傀儡,这回段氏掌握实权,从这以后大理段氏家族世袭为大理总管,再也没有人愿意出家为僧了。
由于忽必烈属于帮段氏家族翻了身,大理段氏成为世袭大理总管以后,一直是对元朝忠心耿耿,尽心竭力。
元朝被南方起义军打垮之时,段氏也是对蒙古人不离不弃,元朝被红巾军打败后,北元的残余势力梁王把匝剌瓦尔密败逃云南,正是依靠了大理总管段功的支持,击退了红巾军。
在朱元璋建立明朝之后,段氏一直还在控制着云南地区,虽然蒙古人已经被朱元璋打的退出中原,但是段氏还是妄图掌控云南地区,拒绝统一,末代大理总管段明叔还妄图向朱元璋上表请求世袭大理总管,继续让段氏执掌云南地区。
朱元璋严词拒绝了段明叔的请求,在洪武十四年,朱元璋看时机成熟,决定派兵征讨云南地区,朱元璋派大将蓝玉和沐英统兵征讨云南,最终蓝玉生擒大理总管段明叔及其两个儿子。
段明叔被抓后投降,被朱元璋封为千户,迁往内地,段明叔的两个儿子被朱元璋赐名段归仁和段归义,封归仁为雁门卫镇抚使,封归义为武昌卫镇抚使。
所以段氏家族最后随着段归仁和段归义兄弟被迁往内地,也就分归到了山西雁门一带和湖北武昌一带。还有部分段氏家族留在了大理地区。
现今大理喜洲文阁村还留有段氏后人,文阁村全村两百多户人家,有一半以上居民都姓段,其实他们都是段氏后人,还留有段氏族谱,至于段归仁和段归义兄弟的后代,那就比较分散了。
大理段氏后人现状
大理段氏还有后人。
大理段氏在明朝时期被驱逐了,主要针对皇族一家,被驱散到全国各地,一切带有文献相关的资料全部销毁,家谱和以前的任何记录一点不剩,皇族一家全部改姓,不过后来恢复姓氏了。
大理皇族段氏一族,其历史始于公元937年,在《段氏世家》、《南诏野史》载:“段氏,武威郡姑臧人也,祖上段俭魏为阁罗凤将,佐南诏大蒙国,唐天宝中大败唐兵,功升清平官,赐名忠国,拜相,六传而生思平”。
段姓是不是贵族姓
段姓是贵族姓氏。这个姓氏是出自姬姓,以王父字为氏。中国历史上夏、商、周三朝的帝系,都是黄帝的后裔。而周朝这一个支系,就是段姓的先祖。
段姓的起源
段氏起源于姬姓,姬姓的始祖是黄帝。黄帝打败蚩尤后,为他的二十五个儿子中的十二个分封了不同的姓氏,其中就有姬姓。黄帝的嫡系后裔长期以来保持着“姬”姓。黄帝的第三十一世嫡孙郑武公,他是春秋时期郑国的第二代君主。
郑武公的妻子武姜生长子庄公时难产,生二儿子叔段时却很顺利,因此她喜欢叔段而不喜欢庄公。郑武公病重时,她请求武公立共叔段为太子,郑武公没有答应。
叔段与姜氏合谋,并准备袭击庄公。庄公获悉后派兵讨伐。叔段大败,逃到一个叫共这个地方,所以叔段又叫共叔段,共叔段的后代为了纪念他,把姬姓改为段姓。
段姓是皇族还是贵族
段姓是贵族姓。出自姬姓,是春秋时期政武公的儿子共叔段的后代。春秋时,郑武公的妻子武姜生大儿子庄公的时候难产,生二儿子叔段的时候却很顺利,因此她喜欢叔段而不喜欢庄公。
郑武公病重时她请求郑武公废长立幼,让段叔继承王位,郑武公没有答应。庄公当了郑国国君后武姜又请求把制作为段叔的封地,庄公不答应,而把京城封给了段叔,段叔与姜氏勾结,不断扩张自己的势力,并准备袭击庄公,庄公知道后立即派兵讨伐段叔。
段叔大败,逃到共,称为共段叔。他的子孙后来四处分布,有的姓段,有的姓共叔,还有的以共作为姓氏。这就是所说的河南段氏。
姓氏
中华古姓的最初来源,是基于“天道”的原始宗教崇拜、图腾崇拜与祖先崇拜。所谓“天道”,即一切事物皆有的规则。原始图腾崇拜是中华古姓的根源。大量古代文献佐证了这一观点。
同一个祖先繁衍的后代称为宗族。姓氏最早起源于部落的名称或部落首领的名字。它的作用主要是便于辨别部落中不同氏族的后代,便于不同氏族之间的通婚。因此姓氏的产生,标志着从群婚制到以血缘关系的婚姻制的转变,是人类文明进步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段氏族谱48个字辈
段姓家族字辈排行
1、湖南黔阳段氏字辈:“允佩前人训常储后代英传家敦孝义翊治笃忠贞仁美绵遗泽刚方继令名豫章垂荫远京兆肇基宏奕叶昭勋业蕃枝合本茎诒谋勤佑启积善久昌荣”。
2、湖南衡阳段氏字辈:“绍康仁崇才德光宗文明振兴天命益隆贤良代生福龄永佑朝国一家大学先修”。
3、云南昭通段氏字辈:“君大必定勇有德正显芳祖成联宗吉万代富荣昌福禄高寿喜平然传家邦文武登科榜杨名自惠香天长同地久金玉载满堂”。
4、重庆江北段氏字辈:“宝成卫君子万正玉新华祖如书凤采福上问春祥朝左安精美龙章席策家”。
5、段氏一支字辈:“延祥自吉泰绍绪振先声允佩前人训常储后代英传家敦孝义翊治笃忠贞仁美绵遗泽刚方继令名”。
6、山东曲阜段氏字辈:“起有文福守永廷兆景保振玉”。
7、湖北咸宁段氏字辈:“必发生理学先世功德立志远大安邦定国”。
8、河南新乡段氏字辈:“君宠孝登从久长存心报本自荣昌”。
意义
段氏族谱,反映了段氏家族发展的历史和思想文化
而族谱的内容,则又集中体现在历届修谱时所撰的谱序之中。每届修谱,按例撰写谱序,历届修谱所撰谱序均收存在族谱的首卷。谱序所写的内容大致有两个方面:
一是叙述本族本支的源流和繁衍情况。叙述源流时有的从受姓始祖讲起,有的只从当地开代祖讲起。
二是借修谱的机会阐发一种同宗精神,教育后代如何承前启后,继往开来,弘扬祖德,遵循族规,奋发图强。下面就不同时代各地的段氏族谱作一些有选择的介绍。
-段姓家谱
沐天波
黔国公沐天波,黔宁昭靖王英十一世孙也。
崇祯三年,父启元薨,嗣立,挂征南将军印。
时,天下大乱,独云南远,不被兵,号为安乐。
沐氏世保爵土,得诸土司心,明兴以来,勋臣贤守方面者,推沐氏。
张献忠既入四川,滇、黔震恐。
天波使武定参将李大贽,防守会川。
大贽狙狯,数侵元谋土酋吾必奎地,遂构乱。
先是,天启初,贵州水西安邦彦反。
四川乌撒酋长安效良、云南土妇设科、武定夷目张世臣、东川酋长禄千钟,皆应之。
巡抚沈敬介发必奎兵,与诸土司犄角,讨斩设科等,进复炎方、松林、沾益、倘塘四站,蜀道复通,效良亦缚送贼党安应龙及乌撒卫各印来献。
道被掠,怒,复合水西犯滇。
必奎又力战却之。
自是,邦彦就抚,滇中始有宁宇者数年。
必奎自以功多,而为大贽虐使,积不平,故叛。
乙酉秋,据元谋,陷武定、禄丰诸府县。
蒙自土舍沙定洲者,父源尝,与阿迷普名声,同调征水西,以女妻名声,无子;江西贾人万氏,有女倡也,名声嬖之,娶焉。
生祚远,已而名声死,归沙氏,破数家,最后妻定洲。
定洲年与祚远相若,又嬖万氏,以为谋主,遂兼阿迷、蒙自二州,稍告讦诸土司侵掠之。
天波与抚按不能理其曲直,定洲南拓地至交关,与交趾为界,兵势既盛,遂轻黔国。
必奎之叛也,定洲实与约,故决计,天波发诸司兵,檄蒙自二千,定洲赴以五千,至省而必奎已诛,殊失望,留屯城外不去。
公府饶於财,滇人于锡朋、饶希之游门下,积多逋负,惧罪,辄见定洲,夸沐氏世宝,以动其心。
天波表定洲参将厚犒使归。
十二月二日,入谢天波,因祠祀,不即见。
定洲入门,大呼都司阮韵嘉、参将袁士弘、张国用内应,甲兴沙军拥入,纵火大掠。
天波自窦走西城,太夫人陈、夫人焦走北门。
曰:吾等命妇,不可为贼污,举家自焚死。
弟天泽、天润皆遇害。
知宁州禄永命帅兵巷战,从官周鼎止天波,留讨贼,疑鼎见绐,杀之,遂走楚雄。
定洲悉得沐氏世宝,据会城,劫巡抚吴兆元,檄止救者。
又上疏南京,言沐氏不道,赖沙军定乱状,请升秩世授以定洲代天波。
又至禄丰,执前大学士王锡衮、使居贡院号召。
明年丙戌,定洲追天波於楚雄,分守副使杨畏知、推官王运开坚守,导天波走永昌。
定洲追至下关,遣其党李日芳陷蒙化,王朔陷大理,俱屠之。
畏知乘贼西,加修楚推城,传檄讨贼。
土司响应,贼还攻楚雄,自春至夏,不能拔,始去。
击杀禄永命於宁州,已定迤东,复围楚雄。
天波以故得安居永昌。
崇祯之世,石屏土司龙在田及副将许名臣,奉总理熊文烂檄,援荆襄,识张献忠部将孙可望等於幕府。
至是,在石屏为定洲所攻,闻可望等已入平越,使人间道告以乱曰:亟趋之,借大义,滇可定也。
可望遂诈称黔国夫人弟焦侯,请兵复仇。
滇人受沐氏世恩,怜天波在难,唯恐其来不速,及至,乃可望。
顺冶四年丁亥夏四月,可望至云南,定洲解楚雄还战,大败,走阿迷城中,执献阮韵嘉、袁士弘,送楚雄,诛之。
可望遂据云南,引兵西,畏知出御,被执,因说以反正。
可望故称为黔国公报仇,两以名义相羁,为书告天波。
天波不得已,遣子忠罕报使,可望使刘文秀至永昌迎天波还府,车裂于锡朋等,以谢国人。
明年戊子春,沙定洲伏诛,天波具衣冠,谢雪家难。
后见可望悖僭,虑祸避远权势,独与杨畏知燕语而泣。
可望定贵州,竟杀畏知,迁桂藩於安笼。
李定国迎桂藩入滇,以天波世勋,充班首官,寄心膂护从其冬,可望举贵州归大清,使张胜袭云南,定国、文秀俱出屯交水,王尚礼谋翻城应。
天波觉之,挟与入朝,以宿卫守之。
天波故善流星锤,常携袖中。
是日,恐左右有变,出锤舞,纵横盘击,观者皆披靡。
尚礼俯首叹曰:吾已为槛中虎,不复烦君侯攘臂也。
可望降,贵州来归,滇都群臣皆进爵。
天波辞,以世被国恩,无以报,不敢复受新秩。
久,知国势去,誓身殉,使其子分赘各土司,冀存先祀。
焦夫人死,侍女夏氏归母家,两经大乱,不辱为尼。
天波念其节,使任家政,遂不得娶。
已从入缅,夏氏自缢。
时死者撑拄皆为鸦犬所食,夏氏尸弃十日,卒得收葬。
至曩本河,缅人闻黔国来,犹下马罗拜。
至蛮漠,天波与国舅王维恭、典玺李崇贵谋曰:主君入缅,我辈宜奉少主进茶山,可调度诸营,且使缅人有所惮,在内亦藉以为重。
王后不可而止。
及井亘,缅使传语出,神宗玺书合今篆差一分。
天波出己印比之,乃服。
盖缅自万历二十二年有内乱,请救不应,即绝贡矣。
居井亘月余,天波与蒲缨王启隆集树下议,缅意日薄,不若及今走户腊二撒,出孟养,以图生路。
马吉翔阻,白文选兵至,亦为吉翔所却。
进至赭硁,诛茅以居。
缅俗用中秋日岁,节属国朝贺,强天波往,以臣礼见,耀於诸蛮。
返告从官曰:井亘不用吾言,致有今日之辱。
吾不屈,主必不全。
谁使吾至此耶?哭而恸。
明年己丑七月,缅又来请,天波辞。
缅使曰:此行当以客礼,乃因李定国等兵再至,缪为恭敬。
天波知之,愈愤懑。
又明年庚寅七月,难作,缅酋莽猛白要百官计事过河,以二十人执一人,无脱者。
马吉翔而下,文武四十二人,惟天波出袖中锤击杀十余人,死。
冬,王入云南,天波三子,二先卒,惟忠罕在石屏,从妇翁龙世荣出降。
是年四月,有梅道人与张琦、尹士镳等谋兴复,假忠罕书与宁州禄昌贤,事发,琦等死,辞连忠罕,谓其妻龙曰:吾且履不测,汝妊数月,脱生子,可无绝先人后。
令内官滕九德、仆白君爱护龙氏,进香东岳,浮舟至昆阳州。
忠罕逮入燕,以侍婢夏莲为龙氏;龙氏走匿新兴藤飞熊兄弟所,产一子,名神保。
康熙四年乙巳三月,新兴土酋王耀祖等为乱,闻神保在,作檄移诸蛮,迎龙氏母子入山,期事成立为主,战不利,迁之法冲白乃家,又令白君爱匿神保於滕氏,俱为吴三桂捕获,并讯忠罕,沐氏遂绝。
论曰:洪武勋旧同国终始者,魏国、黔国及诚意数家,而致命竭忠,天波尤著。
方其由永昌还省,晦迹十载,不见疑於可望,及委蛇缅廷,冀免主危,虽宁俞之忠,无以过之。
然天道亏盈,秦、晋、楚、福诸王,积逾千万,身遭葅醢,谥为至愚,而沐氏享祚三百年,死犹以忠节著,岂非盛德之报哉!
崇祯改元,阿迷州土酋普名声,据州城叛,屡征不服。
三年庚午,广西知府张继孟思以计诛之,檄州县称名声才能忠义,不应摧折,以致召乱,皆有司之过。
阿迷隶临安府,而广西府谒兵备道於临安,路经阿迷,名声狡,往来文移过州境,辄启视之,见继孟檄,大喜,思得继孟,守临安,后继孟谒兵备,戒其下过阿迷,必晋候普州牧,及至,故熟睡舆中,鼾声若雷。
其下不得传禀,过十里,乃觉;佯怒,下舆痛责从者曰:我有事须急见兵道,然普州牧必不可不见,乘健马去,或不后期。
名声闻继孟来,喜,既过不入。
颇又疑,使潜随觇动静。
见继孟责从者,易马驰还,复喜过望。
入方坐定,左右奉茶,继孟擎盏,大言曰:尝闻普公好以茶酒间鸩人,我不敢饮此。
名声惊,誓天曰:名声恨不获为公氓,何有此心?请先饮,遽易盏饮之。
而擎盏时,已下鸩茶内矣。
遂为具款客,辞以有事,谒兵道,急诘日还,痛饮,出门疾驰,易三马。
名声药发,遣兵急追,已入临安城。
城有备,不能及。
名声死,妻万氏狡而有*德,招沙定洲兄定海为夫,椎鲁失欢。
定洲年少美姿容,逐定海更赘焉。
当事不能问。
其子祚远,大恚,时欲杀定洲,因与万氏别居一砦,及应调讨吾必奎,遂叛;定洲追天波,万氏犹在阿迷,闻之,惊曰:我家门乃为此贼所破,谋入省,执定洲。
既至,则见定洲气焰纵横,资用裕给,乃又大喜,连舆持刺进谒,抚军杭礼,旁若无人。
后败保佴革龙,并兵头铁老虎俘至省,剥皮以徇,滇人快心焉。
野史氏曰:高皇帝开国勋臣,以令闻永世者二:曰徐中山、沐黔宁。
中山赐第留都,子孙席先猷,享列爵,称保家之主可矣。
黔宁守在荒徼,世有师命,纾天子南顾忧,视中山之裔宴乐饮食相万也。
然黔宁在镇,招徕携贰,辨方正俗,使人知朝廷,垦军田一百一万二千亩,使人知所以有生,恩泽远矣。
死之日,蛮部君长,号哭深山,及定远继之,历年滋久,记人之善,忘人之过,虽夷裔于法,不忍加诛。
将吏非犯大恶,未尝轻戮一人。
又何其宽大长者也。
其长世也,宜哉!历镇一十六世,二王、一侯、一伯、十公、四都督,家门贵盛,即中山犹嗛焉。
况其他茅土中绝,栉风沐尔之泽不祀忽诸君子,是以思继序也。
当征南将军与左副将军三人同下滇地,而灏凉二国之胤,或斩或不振,岂非洪武戊辰、壬申间诸蛮月鲁之役,杀伤过多,干违天道,以至是乎?沐氏自昭靖忠敬以还,若惠襄之赏罚明信,武襄之服远忠勤,荣康之制胜好谋,武僖之戢宁守宪,道爱在人,奕世载德,虽其后亦有一二鲜克由礼者,诸夷犹慑其威令,赖前哲以免也。
及具末世,皇降大割,国步多艰,卒能跋舍从亡,流离异域,不屈以死,见危授命之义,其庶几焉,斯亦无愧其祖宗矣!
土司是什么意思?
本文2023-09-22 16:30:53发表“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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