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氏字辈

栏目:资讯发布:2023-09-22浏览:4收藏

柯氏字辈,第1张

1、浙江瑞安

乔青腾贤广,肇承得云兆(玉),瑞步昌益仰,建来永世光,克连宗日庆,长继锦生华。

2、江西瑞昌

天景元增世,运显耀锡亨,长善友常。

3、四川巴中

世亭传美,于善有常。

4、江苏盐城

元大维良,永文士立,明天仁让,兴家道才,能定国贤。

柯姓的相关迁徙分布:

柯姓主源有两支,一支源起于河南,一支源起于浙江。

秦汉魏晋时,柯姓在济阳郡(今山东东明、河南兰考一带)、齐郡(治今山东淄博)、河南郡(治今河南洛阳)、钱塘县(治今浙江杭州)繁衍得格外兴旺,成为当地名门望族,并以此四地为主源,逐渐散居于河南、河北、山西、山东、安徽、江苏、浙江、江西等地。

后晋天福元年(942年),柯宝,自水沟巷分居莆阳;留居观西,下传五世,为泉州之望族。

明靖康之变后,柯姓家道衰微,不得已分散播迁。据福建济阳谱系记载,南宋时,有兄弟三人由河南济阳府固始县相率入闽,初居于福州下大风陈张勤乡,此后分姓分居,辟地开族。长兄入辛姓,三弟入蔡姓,分居惠安、泉州一带;次子则入柯姓,分支泉州东门外,后再分永春诗山一带。

源自三千年前吴国公族的柯氏,初期蕃衍于故国所在地的江浙一带,然后,随着历史的演进,逐渐向四面八方发展,尤其在地利优越条件下,向南播迁的最多,所以成为南方各地,特别是福建省境内的一个名门望族。

另一支先世居广信府贵溪县(今属江西)的柯姓,始祖曾任潮州太守,遇北宋金人之乱,乃隐于漳州府龙溪县二十五都都良村,支派分衍,遍及闽南。可见宋元乱世正是柯姓遍及江西、广西、广东、四川、湖南、湖北等南方诸多省份的重要原因。明以后,有柯姓移居台湾。

清康熙中期,柯姓三十六始祖柯增光由江西迁河南商城,子孙散居豫皖交界处。

当代,柯姓主要分布于中国的西南、西北、东北各地。

明中叶到清中叶,是徽州宗族对乡村的统治不断加强的时期。宗族通过修谱、建祠、祭祀、团拜活动,从思想上、组织上加强了统治,又通过制定族规家法,把族人的言行限制在宗族规定的范围内。族产的设置和迅速扩展,发展到后来,在乡村经济中占绝对优势地位,形成“穷村乡,富祠堂”的局面,使族人从经济利害关系上与宗族紧密联系在一起,不得不俯首贴耳听命于宗族的权威,而这种“听命”,在很多情况下是心甘情愿的。

明中叶以后,徽州宗族对乡村的统治逐步加强,到清前期,则达到其鼎盛时期。太平天国之后,宗族的统治有所削弱,但余威仍不可忽视。顺治十三年,祁门六都善和里程氏宗族打算重修窦山公寝庙,由于经费缺乏,欲从众存族产的一千五百秤租中提出十分之二“众贮公支”,递年积攒,即可弥补修祠之不足。于是订立了《众立提轮谷重造窦山公寝庙并祠旁庄屋合文》。虽云“众立”,但押约者并不是众多族人,而是两位家长,可见提取众存产业租谷补作修祠费用一事,主要出自两位家长的意志。合文中有“有敢徇私破公强梗拗众者,即准不孝论,声罪鸣官,仍依此文为准”的字句,可以看出,由于众存族产族众拥有分籍,即可分到经济实惠〔(4)〕,提走一部分,族众的利益就会受到损害,因此一些族众会有不满情绪,但如果不服从家长的意志,“强梗拗众”,则会背上不孝的恶名,受到声罪鸣官的惩罚〔(5)〕。可见清前期,宗族中族长、房长、家长的权力很大,可以自行决定宗族中的大小事务,无人敢违拗反抗。嘉庆二年,休宁县官府指令一都八图王姓族长王敦裕等写立甘结文书,证明本族人捐职从九品的王荣锡“身家清白,以及三代出身并无违碍等情。”〔(6)〕官府需证明乡民的身家是否清白,三代出身是否有违碍,不委托里甲出面调查办理,而是指令族长和邻居写立证明文书,说明清代徽州的乡村,很多事务主要是由宗族在把持,里甲的权力和作用有所削弱。宗族的权威,在很多情况下实际也得到官府的认可。乾隆年间,休宁县宰靳宗著,初到休宁时询问民间疾苦,了解到社仓的弊端,“胥役因得渔猎其间,甲户贿脱,又及乙户,流毒蔓延,四乡为之不安。”靳宗著洞察其弊,周咨士民,决定采取借用宗祠的力量管理社仓的措施:将管区内的族姓祠堂列名,设立名,凡祠堂充管三年,再轮别族宗祠充管,按名的排列顺序轮流管理。他并将此一措施“详明上官,永为定例”。据说此方法实施的结果,“邑民便之”〔(7)〕。政府官员和当地士民对宗祠管理乡间事务的信任,远远超过对胥役等人的信任。宗族不仅控制了本族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还插手如社仓之类的地方政府赈济机构的管理,深刻地反映了徽州宗族在清代对乡村统治的有力有效。

一、宗族的统治渗透到乡村生活的各个方面

徽州的宗族提倡“骨肉亲情,同族为一家”,宗祠往往置有义仓义宅、使贫乏的族人不至饿死沟壑,也使族众能安然渡过灾荒。如歙县潭渡黄天寿,晚年“割田百余亩以赡族之贫者,故建义仓以为出入之所。且请于官,别立户收税,以为永久之计。有司上其事,抚台锡扁嘉奖,鼓乐导送,以为里俗之劝。”以后族人塑其像于义仓内,岁时祭祀〔(8)〕。嘉靖十年,歙县郑贵孙在郑家埠头上郑氏宗祠之左建郑氏义宅,使族之贫者有了安身之处〔(9)〕。这样的事例在徽州可以说不胜枚举,宗族将他们作为族人的榜样,在族谱上大书特书,地方官和缙绅士大夫在修地方志时,也对此大加褒奖,一些动人的事例在当地世代流传着。明初,婺源理田李氏宗族有三兄弟,欧鹄溪驿卒死亡,长兄被怀疑是凶手,官府要捉拿他,长兄逃走了。两个弟弟挺身而出,赴官衙为哥哥洗清罪名,官府对他们施以酷刑,二人百刑备尝,被关押了四年。幸亏新上任的县宰李公成,疑心此案有误,重新提审他们,老二李士昌说:“兄逃我长,我当其辜。”老三李士昭说:“帮助长兄逃走的是我,我愿以身代。”弄得县官不知如何是好。正在想方设法为他们平反冤案时,恰遇大赦,县官放他们出狱,并赐与孝友的匾额使其荣归,以褒奖他们的崇高品德〔(10)〕。不仅一家之中互相友爱关心,一族之中,一人有难,众亲援手。潘氏篁洲公任仙居令时,因逋赋被罢官,上司仍严令追缴。潘氏兄弟纷纷典衣质产,并力集资,代为完缴,使篁洲公免于追呼〔(11)〕,体现了族人之间忧乐相共、有无相济、相扶相顾、相恤相助的融融亲情。康熙年间,徽州张姓户丁张得育离开家乡到外地买地造屋,二十年后,因在外地生活艰难,又回到家乡。张姓宗族为此商议,认为“当思一脉流传,各全孝义,和睦为上”,因此订立了《孝义合同》,张得育可以住进原先的房子,管理旧时的产业〔(12)〕。人们在外经营失败后,回到家乡仍受到宗族的欢迎,得到原先的财产和权力,确实体现了宗族社会中族谊的温暖。这种族谊,增强了宗族内部的凝聚力,使族人自觉自愿拥护宗族,这恐怕也是宗族能长期存在的魅力之所在。这种传统,使中国的下层社会充满了浓郁的人情味。然而,当族人之间的互助成为一种必须履行的责任和义务时,也不能不看到其不利的一面。明清徽商崛起,当某人在外经商成功时,亲族人等蜂拥而至,或到他那里找点事做,或依赖他养活,史籍中不乏“赖以全活者数千指”、“赖以举火者何啻数十上百”的记载。如明代徽商方大经,经商致富后,他的三叔父经商破产,方大经解囊资助。二叔父落魄,他资助以本钱,二叔父又再次破产,他再次资给,多次资助毫无怨言倦色。亲族之中,很多人依靠向他借贷本钱去经商,有些人根本不还本钱,甚至有累借数百金而不还者,他毫不放在心上。依赖他而生活的亲戚,仅母族方面就有数十上百人〔(13)〕。他的友爱互助行为,固然被作为“义举”、“善行”而载录于族谱等史籍中,但也不能不令人产生忧思,一个商人刚刚发财,马上有上百的亲族人奔来依赖他生活,无形中使某些族人产生依赖他人的思想,不肯自立,丧失了进取心,也势必造成商人的沉重负担。如果形成风气于社会经济的发展是不利的。

为了团结控制族人,宗族还插足民间的宗教活动。雍正年间,徽州胡氏宗族在修葺家庙之事告竣后,又认为“祠右古刹为一村香火,如雄殿山门将岌岌乎不可支,”修葺古刹之事刻不容缓。于是鸠工庀材,用两年的时间将古刹修葺一新。又感到应在其中供一长明灯,使香烟不绝于宝殿,钟鼓嘹亮于梵宇。为能留住僧人,使佛灯长明,胡氏宗族建立了佛会,佛会会员“每名输租二秤,递年照时交银,积贩置田”。三年后,就置买了田租达十余〔石〕的田地,每年轮派二人管理田租收支等事〔(14)〕。反映了宗族积极掌握民间宗教活动的情况。宋元以来,徽州一些世家巨族流行修建寺庵道观,委托僧道人等代为祭祀祖先的风气。如唐宗室后裔、婺源严田李氏宋元时建立九观十三寺祭祀祖先,世承香火,奉祀不懈。其中仅“思显庵”就设置庙产三百余亩,两房火佃供僧管解〔(15)〕。祁门十一都盘溪吴氏,于宋代修建“永禧庵”,设置庙产百亩,以供僧人梵修日用。僧人刻吴氏五二公像,设神主牌位,岁时有祭祀之仪,朝暮有香灯之敬〔(16)〕。这些寺庵道观实质上成了变相的宗族家庙。徽州明清时关于大族之间争夺寺庵的案例记载,说明某些寺庵确实是由宗族掌握的。大族之所以要争夺寺庙,一方面,它是宗族地位和权势显赫的标记,是祭祀祖先的场所。另一方面,也是由于庙产的丰厚。

宗族对传宗接代、继承宗祀十分重视,为保证宗族源流清白,决不允许非本宗族之人承继族人为后。规定早殇之子或无子之族人,应在侄辈中立嗣过继一人以接奉香烟,只有已立有嗣子,才能保持应继承的祖产份额。在立嗣过继时,往往事先要与宗族商议。写立的承继文约,一般也有宗族人等押约。在有可能发生争执的情况下,宗族要出面加以干涉。明代,黄氏宗族黄琼显老人育有五子,他在生前亲自将家产裁搭阄分给五个儿子。他去世后,五个儿子各管各业。万历年间,第五子去世,没有孙子继宗,“理合议立继祀”。长房的孙子嘉瓒、次房的孙子嘉瑞均年长于他们的五叔,“理不该继”,但由于当时五儿媳的坚持,因而以长房孙辈嘉瓒过继给五房。不久,五房孀媳改嫁,长房大孙子又去世,长房仅剩嘉瓒一个孙子,已过继给五房,因此长房又成为“故绝户”,“嘉瓒不能绝亲父祭祀而续五房香烟,而五房也不能因嘉瓒归宗而乏祀无依”,出现承继矛盾后,正当亲族内还未商议出个结果时,二房之子嘉瑞突然递呈到县,县主祝爷公断说:“嘉瓒继(五房),不独年长于继父,而自绝以他人之绝,天理人心何在?”批示族长、保约黄燮、黄潭等商议个合适的解决办法立即回报县主。族长等人商议结果,让嘉瓒归宗,“以三房以恩次子嘉璘承祀(五房)”。县主予以批准。嘉璘“思念父祖一脉,不忍相残”,因而“继义而不继利”。也就是名义上过继,奉祀五房香火,但并不继承五房财产,将五房财产“义与四房均分”。于是在族长等人的主持下,将五房的田土、山塘、房屋、佃仆等作四股均分〔(19)〕。当继承出现矛盾争执时,是二房的嘉瑞挑起讼端。族长等人在息讼劝谕过程中,主要是在做财产的重新划分工作。从订立的《义祀合同分单》看,五房被其他四房瓜分的产业颇丰,有六十八号田地、山、园、塘、伙佃庄屋等,还有三房仆人。可见,嘉瑞明里提出过继不适当的问题,挑起讼端,实际上是对五房丰厚的财产虎视眈眈。在众亲族如狼似虎的环视下,被推举出的过继人嘉璘“思念父祖一脉,不忍相残”,说明隐伏着“相残”的危机,他自动放弃五房的财产,实在是不如此就不得安生的无奈。这里,因为立嗣分产是宗族内的事务,因而县主批示族长等人去商议解决。可知万历时,当立嗣过继发生争执时,不经宗族就不能真正解决问题。道光二年,黄浩科夫妇六旬无子,族中房侄黄可灌愿过继给老人做儿子。于是向宗族提出申请,并与母亲、伯叔、兄弟等亲属商议,最后订立《承绍继文约》,可灌过继并承接黄浩科夫妇的各项产业财物,同时为老夫妇养老送终,承担百年后的拜扫祭祀等事,也要承担老人各项门户差役钱粮等事。所立文约中说,黄可灌将过继之事“向族并身亲母、伯叔、兄弟、又兼友邻亲眷”商议,把宗族摆在第一位。文约后有几位族老作中的押约签名〔(20)〕。道光五年,黄泰晨因年老无子,托凭亲族商议,将弟弟的二儿子过继过来为嗣子。在写立的《承继文书》上,也有宗族中的四人押约签名〔(21)〕。可见在过继立嗣问题上,宗族起着很重要的作用。

徽州风习,父亲在世时分析家产,一般由父亲主持阄分即可。但如果出现特殊情况,不是按照传统均分惯例的话,有时不经宗族认可,分产合同就难以成立和持续有效,因而当出现不均分产业时,往往要请族长、房长等出面押约签字,才能使分产合同真正有效。万历四十六年,祁门十五都奇峰郑氏宗族郑三元老人,生有四子,前三子均已为他们婚配多年,只有四子年幼尚未成婚。老人已六十七岁,患有重病,身无余积,担忧四儿子将来娶妇艰难,因此托凭族长郑懋官等为中见证人,写立分产合同,将“住后山场并在山杉松各样杂木花利及山骨,尽数津贴”小儿子,“以为娶亲之资”。又将另一处山场阄分与其他三个儿子,要他们“各凭埋石疆界管业,无许侵犯混争”。如不听,则按“不孝论罪”〔(22)〕。因为不是平均分产,所以特请族长出面作中,押约签字,使分产能被承认有效。可见在分析家产的事情上,宗族也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

徽州各大宗族对教育都十分重视,希望族中不断培养出举人、进士。徽州明清古建住宅的马头墙上,大多筑一个形似方印的东西,据说是因为徽商虽然很有钱,但仍认为只有做官才是最高理想,只有走科名之路才能光大本族,保持家族的声望财势经久不衰。黟县宏村的古楹联有:“万世家风惟孝悌,百年世业在读书”。许多宗规家训鞭策族人通过科举考试跻身官场,“大吾门,亢吾族”,维护张大本族的社会地位。各宗族都拿出部分族产为子弟读书赶考提供学费盘缠。休宁茗洲吴氏的《家规》中说:“族内子弟有器宇不凡、资禀聪慧而无力从师者,当收而教之,或附之家塾,或助之膏火。”〔(23)〕后岸柯氏《族训》中有:“奖励科贡诸生,有花红银两等事。”〔(24)〕歙县潭渡黄氏《家训》中说:“子姓十五以上,资质颖敏、苦志读书者,众加奖劝,量佐其笔札膏火之费。另设义学以教宗党贫乏子弟。”还说:“广储书籍于济美祠中黄山楼上以惠宗族。”〔(25)〕潭渡黄氏德庵府君祠的祠规还规定:“俟本祠钱粮充足之时,生童赴试应酌给卷赀;孝廉会试,应酌给路费;登科、登甲、入庠、入监及援例授职者,应给发花红,照例输赀。倘再有余,应于中开支修脯,敦请明师开设蒙学,教育各堂无力读书子弟。”〔(26)〕婺源芳溪潘氏在修建宗祠后,“诸废并兴,聚书千家,择善而教,弦歌之声不弛昼夜。”〔(27)〕徽州地区在明嘉靖万历时,“十户之村,无废诵读”〔(28)〕。到清代,“远山深谷,居民之处,莫不有学有师。”〔(29)〕明清徽州文化水平和教育普及程度曾居全国之冠。康熙时,全府有社学562所,书院54所,至于义塾、家塾、蒙馆不可胜计〔(30)〕。据《紫阳书院志》的统计,从明洪武四年至清光绪三十年,歙县籍士人乡试中举人者计1552人;春闱中进士者计525人〔(31)〕。如“连科三殿撰,十里四翰林”,“父子尚书”、“同胞翰林”,传为一时美谈。徽州一些宗族还建立了文会,一方面祭祀文昌帝君,祈求他保佑族中子弟科举中式者连绵不断。另一方面,借文会的形式聚集一笔资金,以提供族中子弟的学费和赴考盘缠。康熙年间,歙县张姓宗族认为,本族“自大三公以来沿及昭代,人文蒸蒸蔚起,瓜瓞绵绵不替。虽曰祖宗之功德使然,但也有文昌帝君的施恩与佑荫。今叔侄兄弟推诚输资共成胜会,逢二月三日文昌帝君诞辰,共祭文昌帝君。”会费除建会始初的乐输之外,以后会友得子、入泮、补廪、岁科考、乡试会试中式者、出仕者均需交纳不等喜银或俸金。会费除用于祭祀文昌帝君外,会友的会文活动可以支取,会友应试盘缠也由此支出,“以为鼓舞人才之意。”〔(32)〕雍正十三年,徽州汪姓汪本立公秩下汪士礼等人商议,将承祖田租碓业,共计租七十余秤,用于建立文会之资,“以启秩下有志读书者。”凡赴县考者给卷资银一钱;赴府考者给盘费银四钱;赴院考者给盘费银六钱。余下田租按照进院考人均收,以为灯油之资。未进院者不得混争,否则,准不孝论罪。此外,“入泮者公出费用。”〔(33)〕有些宗族在祭祀文昌帝君的文昌阁旁,设一龛,供奉族中大力捐资文会者的神位〔(34)〕。

明隆庆前后,在全国大力推行乡约,徽州地区很多宗族借机建立宗族性的乡约,所立乡约规条与族规家法合二为一,从而使宗族控制了乡里教化机构〔(35)〕。

徽人生活中的娶妇、嫁女、诞子、做寿、盖房、乔迁、丧葬等等大事,可以说都离不开宗族。宗族要求族人婚配看门第、辨良贱。歙县潭渡黄氏《家训》中说:“婚姻乃人道之本,必须良贱有辨,慎选礼仪不愆温良醇厚有家法者。不可贪财慕色,妄偶滥配,聘娶优伶臧获之女为妻。违者,不许庙见。”〔(36)〕婺源严田李氏宗族也规定:“婚女不计良贱者,”在宗族修订族谱时,要“泯其名号、行等、卒葬,示黜之以垂戒也。”〔(37)〕举行婚礼三天后,新人要到宗祠拜宗认祖,行所谓妇人“庙见礼”。新娘要给亲族中的长辈叩拜请安,明确尊称,须合乎长幼有序、尊卑有别的封建礼教清规。亲族长辈则对新人“各授以家庭规矩,嘱其谨守勿失。”〔(38)〕娶妇嫁女往往要使用宽敞的宗祠大厅以行礼宴客,须给宗祠交纳公堂银〔(39)〕。此外新娶者还要向宗祠交银若干作为新娶输赀银。诞子者也要交纳输赀银〔(40)〕。一些宗祠还备有娶亲用的轿、灯、团衫等等,供娶亲者使用,只须交纳少许税金。族人娶亲行嫁,可使用宗祠的佃仆充作乐人和轿夫〔(41)〕。徽州的一些宗族还规定:“族人大寿,身五十岁起,宗祠首人要备果酒恭贺。族人监造大厦、乔迁、葬祖等,首人亦要备果酒恭贺。”〔(42)〕徽州地区,嫡庶之分极严,很多族规中都规定,决不允许“尊庶为嫡、跻妾为妻。”明代汪子木“以母贱不得附其祖父墓,悲愤莫知所为。”〔(43)〕庶母死后不仅不能附葬祖父墓旁,而且“神主均不得入祠享祀。”〔(44)〕宗族通过插手族人娶妇、嫁女、诞子、盖房、乔迁、丧葬等事务,来增强族人的宗族观念、贯彻亲疏有别、尊卑有序的封建礼教清规。

中国的农村是以一家一户小农经济为基础的,在乡村修桥、修路、修筑水利设施等项工程上,依靠一家一户的力量是不可能完成的,必须组织动员全村甚至数村人的力量。明清徽州地区的宗族,正是承担起了这种组织者的责任。歙县潭渡黄氏宗族的《家训》中说:“村前村后桥圯路倾急当倡众捐修,以便行旅。”〔(45)〕嘉庆年间,歙县十六都丰乐水芝河一段的雷[原字土加曷],附近有三个村庄。由于雷[原字土加曷]与胡姓一块地内的旧围墙相邻,每逢三个村庄的人“挑[原字土加曷]做工”,对雷[原字土加曷]进行修整,难免有“损动畔脚”的事,“胡姓虑墙颓卸”,每每引起口舌。为免“村邻结怨”,临河值司管[原字土加曷]人程景贤“邀同三村管[原字土加曷]商议”,认为“息事为贵”。于是凭各村族长、保长等作中,出面清理公查。结果看明旧围墙离雷[原字土加曷]中间尚隔有路。遂订立合同,规定以后“不论何分何祠支裔,值司开挑,不复再生事端。”合同的签押,除值司管[原字土加曷]人员排名在前外,每一村均是族长排名在前,保长排名在后〔(46)〕。中国人在合同文约上的签押排名是有严格顺序的,列前者表示身份地位尊贵,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能起重要作用。由此可以看出,在解决水利设施的纠纷等事务中,宗族的权威和作用实际上要大于保甲。水利设施的修筑和养护,也主要由宗族来负责组织协调等工作。

二、家法大于国法

明代中叶,徽州婺源县有个居乡的富人,将其从兄殴打致死。他用重金贿赂官府,从而逃脱了刑法的惩治。当时居住朴溪有一位做过江西布政使司右参政的潘公,正好致仕乡居,闻听此事,义愤填膺,毅然率众向官府请愿,要求惩办凶手,杀人者抵命〔(47)〕。殴打从兄致死,严重践踏了宗族倡导的“孝悌”、“骨肉亲亲”的精神,如果发生在明末清代,则先由宗族内给予严厉惩罚,甚至可能沉塘或令其自尽。但这里没有看出宗族有何反应,只是致仕居乡的官僚率乡人请愿,要求官府惩办。说明明中叶时,牵涉乡村司法事务,主要由官府主持审判仲裁。

明中叶以后,随着宗族权势的日益加强,某些宗族组织逐渐控制了乡村的司法仲裁权,形成“家法大于国法”的局面。徽州宗族大都规定,当族内发生纠纷争执等事时,由宗族族长、房长等主持的审判,是解决争执的首要必经程序。族人不许不经宗族,径自向官府投诉,也不许自行解决,要一听宗族裁判。歙县南屏叶氏“祖训家风”中规定:“族内偶有争端,必先凭劝谕处理,毋得遽兴词讼。”并自豪地说:“前此我族无一人入公门者历有年。……族中士庶以舞弄刀笔、出入公门为耻,非公事不见官长。或语及呈词讼事则忸怩不宁,诚恐开罪宗祖,有忝家风。”〔(48)〕祁门县二十都文堂陈氏“家法”中也有:“各户或有争竞事故,先须投明本户约正付理论。如不听,然后具投众约正副秉公和释。不得辄讼公庭,伤和破家。若有恃其才力,强梗不遵理处者,本户长转呈究治。”〔(49)〕文堂陈氏建立的乡约,属宗族性的乡约,因而乡约规条与族规家法合二而一。如果宗族内有人发生纠纷争执,先要向本户所属门、房系统建立的乡约负责人——约正、约付报告,由他们仲裁处理。如果解决不了问题,再投诉到全族系统建立的乡约负责人——众约正、众约付那里,由他们作出仲裁。可见牵涉到乡里族人间的纠纷争执,主要由宗族加以处理解决。当出现“强梗不遵理处者”,宗族无法解决时,才允许投官,而且要由户长(家长)出面,一般情况下不许自行投官。巨族大家以“无字纸入官府”、“无一人入公门”而自豪。这种不劳官府而自治的作法,有防止族人打官司而破家的隐忧。徽州有句俗语:“气死不打官司。”历来官府视百姓诉讼为“金穴”,趁机大捞昧心钱。清初休宁县令廖滕煃⑦在谈到他之前的县令时说:“皆以词讼为生涯,计词讼一年可得暮金(贿金)万有余两。”休宁“大约民风尚气好讼,讼必求胜,必不惜钱由来。宦于其地者类,取资词讼以自肥,”视词讼为“金穴,任意干没。两造之下,只视钱之多少,不分理之长短。锻炼深文,高下其手,受其害者愤气填膺,无从控诉。”经常是因为打官司,富家巨室的资产“顷刻销落殆尽”。致使“百姓视县堂如虎口”〔(50)〕。另一方面,也有宗族权势扩大后,力图控制垄断乡间诉讼的意图。凡涉及到宗法伦理、尊卑名分和破坏宗族内部秩序的“不法行为”,族规之罚往往超出国法之罚。崇祯年间,徽州胡姓宗族族丁胡五元、胡连生,一贯从事小本走贩,踪迹不定。后因詹三阳被人偷去财物,怀疑是他二人所为,官府差捕快捉拿他们,他们在被递解的路上,用小利贿赂公差脱放逃回。清明时节,族人齐集拜扫祖茔,有人将此事告诉了大家,宗族要将他二人捉拿送官,他俩连夜逃走。于是宗族连名歃血,众立文书,约定:“如有见者并知信者,即报众捕捉送理,家口遵祖旧规赶逐出村,庶免败坏门风,枉法连累。如有知信见者不报,亦赶逐出村,不许在族坏法。”〔(51)〕小偷小摸之事,在官府看来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重案,因而公差才胆敢卖放。但在宗族看来,则认为“败坏门风,”“枉法连累”,不可容忍。不仅动员全族人捉拿违法族人,而且还要株连他们的家属,将他们赶逐出村。宗族的惩罚确实远超过国法的惩治。清代徽州柯氏“族训”中规定:族内若有忤逆父母长辈、奸*、盗窃等,“往往勒令自尽”〔(52)〕。明末祁门文堂陈氏“家法”中也说,族中若有盗贼或素行不端,可令其“即时自尽,免玷宗声”〔(53)〕。小偷小摸等便要处死,家法惩治的严厉确实达到了极点,宗族对违法族人不仅拥有审判仲裁权,而且也拥有生杀大权。歙县潭渡黄氏,明隆庆年间,族人黄德涣持刀杀父,被族长及诸门长知道,将其“缒之将军潭”,然后将其罪行呈报县里。到清初,又有族人“以**故为族从缚而沉之于水”。清初歙县稠墅汪氏宗族族人某“有奸情事为众人双获,于奸所遂聚薪活焚之。”此事被官府闻知,追究主谋者的刑事责任,也仅仅是使其“破家乃己”〔(54)〕。国家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不准许宗族绕过国法,自行惩治和处死族人。但在大多数情况下,宗族的处罚是秘密执行的,族人守口如瓶,官府难以察觉。即使闻知一二,但面对的是整个宗族,审理追究起来都极为棘手。因而在国家需利用宗族加强地方管理时期,官府对宗族的一些无视国法的家法,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当国家与宗族有矛盾,政府采取打击削弱宗族势力政策时期,对于宗族的一些法外之法的举动,则采取坚决追究、毫不留情的态度。笔者在徽州祁门六都考察时,当地农民告诉我,村后有座山,五个小山包联在一起,形状象老虎的爪子,当地称为“五爪山”,此山象征明初程氏窦山公的五个做了大官的儿子,因而是风水山,山上的一草一木都不能动。清末有人在山上砍了一棵小树,被族长知道,命人将他捆起来,鞭打致死。当问到历史上宗族内有没有沉塘之事时,当地人说:“沉塘的事是有的,不过不会写在族谱或其他什么书上。”我问徽州一些老人:“从前人们怕不怕族老(族长)?”他们都异口同声地说:“当然怕啦!族老权力很大,他要你死,你就不能活;他要你活,你也不能死。在我们这里是家法大于国法。”封建时代的乡村,普通农民离官府很远,而宗族则时时刻刻都在眼前,因此农民只知有族规家法,不知有国法。此外,在族人的心目中,族长除了是宗族领袖外,也是祖宗的代言人,在族人看来,遵守祖宗遗规、服从族长的管教,听命于家法的惩处,乃天经地义之事,从情理上就不容违抗。因此,不管官府怎样追究,在徽州的乡村依然是家法大于国法。

吴国公子之后 柯氏称盛南方 柯氏出身于古时的吴国,这可以从《广韵》一书中找到证据,该书是这样说的:“吴公子柯卢之后。” 柯姓既然是吴国公子柯卢之后,则他们在南方各地源远流长,自然不在话下。 不过,柯氏并非仅仅只有源自吴国的这一支。另外,姜太公的后裔,以及历史上许多被中华文化所同化的外族的后代,也都有以柯为姓的。《路史》上所说的“齐太公后有柯氏”;《姓氏考略》上所记载的“姜及鲜卑俱有柯姓”,以及《魏书官氏志》所指出的:“柯拔氏改为柯姓”等等文献,正是柯氏家族组织庞大情形的最佳说明。 柯姓的称盛于南方各地,从历史上的柯氏名人录,更加一目了然。最显著的例子,是早在1100年前的唐昭宗天复年间,就有一位闽籍人士柯崇,以卓越的才华而被朝廷任为太子校书,光宗耀祖。

族徽图案说明

1族徽中龙凤象征中华柯氏儿女。  2“柯”字篆书置于长城图形之内,象征中华柯氏子孙具有卫国  戍边之神圣义务。  3图圈外周内分别用汉字和英文书写“中华柯氏大家族”,象征古老的汉文化传播中外。  4外圈弧线图案象征中华柯氏儿女大团结。  5族徽总设计:柯伟彬  6族徽着色说明:“柯”为银白色篆书。龙凤为金**,长城内外为红色;珠为**,光焰为紫红色,其余底面为淡**。外圈两道圆弧线为假金色。英汉文“中华柯氏大宗族”为棕色。长城为褐色。外圈双线圆弧内为浅蓝色。  7发布日期:2009年05月20日

宋景德元年(1023)原序

柯之得姓,始自吴仲雍五世孙相受封柯山,因以柯为姓。世居直隶宣州甯国府旌德县(今安徽省)。唐僖宗时,黄巢作乱(录者注:近代史称黄巢系唐末农民起义之领袖),有成公兄弟三人,长曰才,迁浙路;次曰成,迁洪州;三曰丰,迁淮南。成在洪州西窑操石山下,光启二年四月八日,复迁羊肠山源头相土爰居,遂名柯乐源。

成公生子二:满、平。满随父出仕之任,留京;平公克岐克嶷,长兴初登第,任南兖州推官。特叙所由,以遗后裔,伦序秩然。

平生颖,颖举茂才,任南唐为吏部尚书。

颖生昶,昶登南唐进仕,受银青光禄大夫,殿中侍御史,都押衙,敕守江州,不屈宋祖之召。开宝九年四月,曹翰兵屠江州,昶督兵救之,与翰战于城南三十里处,败迹奔还柯源,再谋恢复。翰促骁骑追至羊肠山,昶度不免,自刎以报国,节烈辉煌,光耀古今,忠义余休,润泽无穷,兴隆万世。故撰斯文,以彰不朽云耳!

皇宋景德元年吉月上巳日

六世孙光撰 《中华柯氏大成宗谱》柯贵善 摘录

宋仁宗八年(1030年)谱序

柯氏之源,始后稷周太王次子仲雍之后五代孙名相,受封于吴,会盟于柯山。及八代孙卢,龚周伯爵,乃遂以柯为姓。其后兄弟三:伯曰才,仲曰成,季曰丰。才居浙路,丰居淮南,成居宣州宁国府旌德县迁寓西窑抄石山下,于光启二年四月初八迁大泥坑,见风土之盛,山川之美,因号柯乐源。成生平,平生颖,颖官居唐吏部尚书。颖生昶,昶事唐主煜为兵部尚书。昶生祖、白二公,白袭父爵为兵部尚书。父子祖孙继美一时,两朝称盛。迨十四公兄弟复迁河南固始县,生十八公。十八公生怀裕公,登宋进士,自固始宦游福建兴化之莆田,妻陈氏,生子十,公布都邑,盛莫枚举;惟二子行廿四公讳盛,为司户参军,生子七,长曰殊乙,殊乙生伯玉,玉生辛,辛生隆祖,祖生管。管自闽徙宣城,又至大泥坑,管生暌,暌生四公,四公生延范、延吉、延升。升宦游莆田,吉居九江、彭泽、马棠溪,至今为盛。范居大泥坑,妻杜氏,生子五,长仁鉴,妻黄氏,生子四:德陵、德勉、德秀、德和,莫考其传。秀招赘下磨陈氏,以陈为姓。惟陵勉两支咸并盛焉。

宋朱熹撰 《中华柯氏大成宗谱》柯贵善 摘录

明洪武丙辰(1376年)原序

远祖德诜公,原居大泥坑,于宋咸淳五年,岁在己巳四月八日,迁于永兴庄,井头槐树下。续后子孙蕃衍,仲宾公倡修宗谱,备载巅末。大元至正壬辰,红巾扰乱,携家移住宏颜洞中防御。居延日久,总谱朽烂。显虽年登八十,乃兴追远之心,旧谱坏,难以考究,于明洪武丙辰秋,搜寻旧谱余篇,编成谱牒。虽遭世乱,子孙星散,各迁吴楚立业。本大支繁,诚恐世远失其宗派,视家人如胡越,特书此为记。顾各以祖宗为念,固守忠孝,无忝所生。并书派行,遂以为序。

卿均仕福益 克纪孟什邦 清时洪愈胜 际世永享祥

明洪武丙辰仲秋月重九日二十三世孙显卿沐手撰 《中华柯氏大成宗谱》柯贵善 摘录

清乾隆壬寅乐源谱序

族之有谱,肇自欧苏。士君子生,以天下为己责,安得不留心于此。何也?天下者,家之积也。人各自理其家,使疏戚尊卑,犁然蔼然,谊明情洽,则讼狱不生,井里靖葺,而天下大治。故助流教化,根本在于收族。明乎此,而报君报国,有具矣柯之为姓,始于吴柯相、柯卢。宋元旧谱,乃逆溯渊源,至于仲雍以上,几使士大夫之家,有“百代王侯之祖”,荒唐实甚。而草芥拘墟,罔知忌讳。瑾自幼展视卷帙,惶悚不安。今奉谕旨,开示“准礼大夫”,不祖诸侯,许令自行改正,义明恩厚矣。瑾即旧谱商之族众,刊除谬妄,惟以成公为第一世祖。递传八世,至杰、彻二公之后,遂列为四分,而共宗祠,以敦孝敬,以崇仁让。于今富川城内,柯乐源前后公建者,诚善举也。厥后,聚居处皆其一脉,各为登载者,近宜详耳。嗟呼!柯之受姓,不能纪远,而唐、宋、元、明以来,著明书传有迹,卓乎可传者,代有其人,以其柯之姓也。古无赐姓,如娄敬为刘,沙陀为李,亦无冒姓,如敬伸之田,知诰之徐之类,可断不敢存本无二也。今详其一脉,则自成公及杰彻支下为足据。纵三十余世内,难必其毫无讹舛。而一洗从前攀援依附之陋,求心所安,庶无大过。嗟夫!谱既明矣,疏戚有序,尊卑有纪,各止尔分,不犯不凌,相勉于入孝出悌之行,相戒以寡兼鲜耻之习,树之圭表,为世仪型,则能为乡里良能,分朝廷之猷念,联翮振起,黼黻清时,实有望于我之后人也矣。

乾隆壬寅秋月之吉卅六世孙翰林院起居注

例封中宪大夫兵科给事中加一级禺峰氏谨识

明嘉靖北峰公讳芬刊修

德陵公派谱序

赤山子尝授北峰柯予芬以《诗》义至《角弓》之篇,因论古人之宗法甚善,并及夫宋谱诸君子之谱法。柯子惕然以思,遂兴重宗睦族之志,因出其宗谱以示云:“残缺未备,亟欲增修之”。予曰:“此收族盛举也,宜勉行焉。”今年冬,柯谱成,偕其族以序请。

予稽其谱,自唐僖宗时,成公避黄巢乱,由宣城旌德迁柴桑赤乌镇之西土,名大泥坑。四世都押衙昶公,死南唐节。九世管公,居黄塘之源,历四世有仁鉴公之源。宋元间,英杰之士有所建树者,代不乏人,不可不谓之多才。然此亦莫非先人之泽而流光,故其裔之相继,久而益昌也。元末之乱,江州之域,兵革尤惨,仅有孑遗。柯之族,幸不绝如线,仁鉴之裔,惟南舜、南仲、南贵及德勉公后裔者数人存焉。南舜公,讳德元,生子三,长伯祖,次伯文,三伯原。伯文远迁,伯祖之后,今芦田派是也。伯原之后,今肇陈派是也。自南舜公延及七世,子姓之与祭者,千五百人。累万金之产者,不下五十人。以富称且以文鸣,柯氏之盛岂易得哉。本固源深,信有自矣。其宗谱宋季传自维烈,元贞间续于士敬。士敬,德勉派,元末多散于兵,惟南舜公神赐佳城,日炽日盛。弘治兴刚,正德间日新,岁岁续书,记录名字,成一大帙,众阅之久,亦且坏矣。且子姓未得一见者亦有之。

兹特上溯其本源,下详其支派,合南仲、南贵远近之族,集为谱牒,刻诸梓以永其传,俾家各一册,凡子姓者,咸得观之,庶其睹一本之相传。思尔祖望于后人之亲睦者,较之身望于己子孙之亲睦,其心一也。已之子孙,其也有不相睦者,己之心必不安也。使尔祖之祖之子姓不相亲睦,祖之心宜自安耶!以已之心推祖之心,则睦族之大义自知所重矣,岂有秦越视其族人者乎?是谱之修,诚不得谓无所补也。其修谱条目备载凡例,不赘云。

明嘉靖三十年辛亥孟冬古江州赤山王浙拜书

《中华柯氏大成宗谱》柯贵善 摘录

河南柯氏支系谱序

清光绪己卯三修谱序(一)

古语:“不登泰岱,不知山高;不涉沧海,不知水深。”不观谱图,不知根源。则谱之由来,所以承先启后,敬宗收族者也。且谱有众美:一列世系,溯源本也;二厘昭穆,别尊卑也;三录婚姻,辨族类也;四志卒葬,惧终追远也;五举迁徙,晰离合也;五举迁徙,晰离合也;六载庙社宗堂,著祭祀也;七详传赞箴铭,表旌别也。谱之修厥为巨哉!

我族来自江西,卜居河南。道光初年,合祯祥公嫡支,修有永清宗谱,迄今五十余载,历经兵燹瘟荒,人丁零落,云散风流。既不能统宗而广续,又不能遍察而分列,江河二南间,大抵皆然。夫盛久而后衰,家道之循环也;合久而后分,人事之变迁也。时势所迫,不得已而为支修。幸叨祖宗默佑,宗谱犹存。从前之世系脉脉可寻,以后之支分绳绳堪继,知前人备极苦心,留此成局,乘此续纂,庶可申报本追远之念,亦可抒继志述事之怀。故仅即祯祥公支下迁居河南商邑,族众议及重修谋之,族人皆翕然响应,亦可见人心之所同,布景降本厚族之法良而意美,至无穷也。因鸠工庀材,争先赴节,共襄厥成,备载实录,派别详明,原有叙,支派有分,使同吾祖者绵有以联其本支而深其恩爱,且俾后之观是谱者,了如指掌。庶孝弟之思,由之以笃。北殆昆仑,星宿之源本欤!

光绪五年岁次己卯孟 秋月 谷旦

裔孙增生效先谨撰

福建柯氏支系谱序

明洪武癸丑柯氏重修族谱序(1373年)

柯氏肯堂记云:柯氏之先,出于吴公子柯卢。后子孙有以王父字为姓者,其来久矣。闽中地不载春秋,其隶于吴越,亦审矣。闽之泉郡晋江水沟头,有柯公讳宝者,昆季五人,公析居莆田县武盛里西山古楼兜之地,遂家焉。今后屋宇基址,子孙犹有居者。公家莆田时,乃石晋天福元年、后唐靖泰三年、闽王昶通文元年(936年),距今四百十余年矣。公生二子五孙,其少孙述公,登皇宋刘晖榜进士 ,历官龙图阁直学士 ,今泉学宫祀焉。由是莆田武盛之柯遂为著姓,孙枝繁衍。至五代祖讳瑛者,田业增广,乡人号为万石翁,遂将所地业创为上。生院公,院生三子,迁乔卜居。长曰昱,居莆之安乐里筑浦。次曰愈,居黄石沈浦。三曰念,居莆城之留桥。厥后三房昌盛显达,世有闻人,而筑浦为尤著。筑浦之祖讳新之,由选举为海丰知县,讳岳由科第为两淮运干,讳进德由进士为归善知县。继是而往,特奏正奏部监州县职曹丞尉,请举补学者,殆与皇宋相为隆替,盖亦书泽之不朽欤。逮世变为元九千余载,虽书泽未?,而士风不兢,故皆沉晦于时,栖迟于衡门之下。方今中华再复,文运重兴,但以公职严密,仕途繁重,门户奔走之不暇,子孙业儒之气衰,族姓理家之道消。噫夫!祖宗创业之不易,世代保守之维艰,阅是谱者,可不勖哉?可不勉哉?

明洪武癸丑岁正月吉日

兴化府儒学训导十五世孙钦书

明洪武三十五年温陵南塘

柯氏始修族谱序(1402年)

族之有谱,何也?仁人孝子以为人皆本祖之自出,故谱以别乎宗之所由分,以序昭穆,以别亲疏也。而凡天下之同是姓者,皆其族也。皆其族而或视之如途人者,谱牒废而情疏也。是故圣人制礼,因情而为之服,以辨亲疏。然服自衰降而之缌,仅五年耳。自高祖而上,则亲尽而无服;虽亲尽无服,犹其族也。犹其祖而不知以尊之,犹其族而不知以亲之,岂人之情哉?然亲有尽,而昭之序无尽;服虽无,而宗族之义不可无。所以仁人孝子,不敢一日忘其所自,必推原本始以原宗亲,溯流求源,由本达支,俾后之子孙咸知所自,各务奋励,以序天常,尊尊而亲亲,长长而幼幼,庶几上可以追远

始,下可以敦薄夫,此谱之所以不容於不作也。温陵柯得朋氏有见如此,乃亲谱其族。自八世以下,至於三从兄弟,暨无服之亲,咸

纪其宗之由,以明水木同一本源之义,而昭穆之序,亲疏之辨,历历可观。虽亲尽无服,绝亦不至视之如途人矣。斯非仁人孝子之心乎?故不揣芜陋,推原其说,以表其用心之仁云。

洪武三十五年九月朔日平乐府教授徐演撰

齐府典宝迪功郎郑兴书

永春灵地柯氏旧谱序

吾祖乃河南省光州府固始县人也,自唐朝,移来桃源(永春)和平里,继而弃此地,移入九十都卓埔乡桃源之西,逹里之东,地名田内及石码聚族而处,至我述公,登宋嘉祐进士,官至龙图阁学士朝议大夫,崇祀乡贤,葬在本乡凤头山背,甲山庚向,达理岩峰兄弟四人,逑公、迪公亦相继登第,由是族繁地窄,有择乔漳州者有择乔温陵晋江者,南安者有择乔兴化者,后又移居大田者,德化者及福州三山驿者,散处不一而晋江尤盛。

我祖应清公,又自晋江南塘移入永春灵地,守顾祖坟,兹虽未能光扬祖德,特纪其本源,以为子孙知所自焉。

大明嘉靖元年春王正月 吉旦

孙发宁薰沐谨记

一、姓氏源流:

1、源于姜姓,出自炎帝神农氏的后裔。

为齐国始君姜子牙的嫡系子孙。

2、源于姬姓,出自春秋时期吴国公子柯虏,属于以先祖名字为氏。

始成于春秋。吴国公子有个叫柯卢(虏)的后人,是吴王的儿子。他的后代就用他名字中的“柯”字作为自己的姓氏,遂成柯氏。

3、源于各民族变姓,属于汉化改姓为氏。

南北朝时,北魏鲜卑族有柯拔氏,入中原后改姓柯,其后世子孙称柯氏。

古代北方羌族中柯氏,其后代子孙亦称柯氏。

二、柯氏始祖:柯卢。

柯氏始祖仲雍(即虞仲)是周武王的叔祖,与周姓吴姓蔡姓等为同一族系。周成王会诸侯于柯山,柯相仕周为大夫,同与其会,指山为姓,为柯氏得姓始祖;柯相之下第四世柯卢正式立柯为姓,是柯氏立姓始祖,柯卢为吴王的第九世子。因世居济阳郡崇德乡节孝里(今河南兰考)与蔡姓同称“济阳衍派”。

三、迁徙分布:

源自三千年前吴国公族的柯氏,初期蕃衍于故国所在地的江浙一带,然后,随着历史的演进,逐渐向四面八方发展,尤其在地利优越条件下,向南播迁的最多,所以成为南方各地,特别是福建省境内的一个名门望族。

按《漳州府志》:陈元光开漳,入闽之偏将,亦有柯氏。故知柯氏之南迁,当始于唐初。在唐昭宗天复年间(公元901年),就有一位籍贯福建的柯崇,以卓越的才华被封为太子校书,扬名当世。《柯蔡氏族谱》、《有南塘派亭》指出:“唐僖宗光启二年(公元886年),祖自河南光州固始,从王审知入闽,而居泉之元如观西水沟巷,今呼柯厝巷即是。石晋天福元年(公元九四二年),祖讳宝公,自水沟巷分居莆阳,其仍居泉之观西者,历五世,及北宋至庆文公为泉之望族。及南渡后,家道中微,始分散播迁。”据闽省济阳谱系谓:南宋时,有兄弟三人由河南济阳府,相率入闽,初居福州下大路风陈张勤乡,嗣后分姓分居,辟地开族,长兄入辛姓,三弟入蔡姓,各分居惠安、泉州一带,次弟则入柯氏,分支泉州东门外,后再分永春诗山一带。

台北新庄镇《柯氏族谱》有谓:先世居广信府贵溪县(今江西贵溪),始祖柯某为潮州太守,当北宋金人之乱,乃隐于福建漳州府龙溪县二十五都都良村,支派蕃衍,遍于闽南。台湾的柯氏,据省文献会所查悉者,是从清乾隆初年开始,陆续播迁分衍于台。清乾隆年间有福建安溪二十八都士林乡人,入垦今台北县泰山乡大嵙村的柯厝坑。清乾隆十六年有柯干梁、柯献瑞居麻豆保捐北极殿斋房。清乾隆三十三年有柯廷第系页生,捐修凤山县北门石路。清乾隆三十八年闽人柯步生在今高雄县燕巢乡兴建龙角寺。干隆卅九年柯正寿,重修楠梓坑桥。清嘉庆三年,有柯有成与何绩,赵良盛二八随吴沙进垦今宜兰县头城镇。清道光年间,又有柯氏漳州人,到现在台北县万里乡大埤村冷水掘开垦,清道光二十七年有柯福隆,入居今台南县盐水镇。

四、郡望堂号:

1.郡望:

济阳郡:战国时为魏邑,西汉置县,西汉改治济阳县,治所在今河南省兰考县东北部。济阳县在唐初并入冤句县。晋惠帝时将陈留郡的一部份划出来设置济阳郡,治所在济阳,其时辖地在今河南省兰考县、山东省东明县以及定陶县一带地区,距今河南省德正阳县不远。东晋后期晋室南渡后被废除。

钱塘县:秦朝时期置县,属于会稽郡。后汉时期为吴郡治所(今浙江杭州)。

齐 郡:西汉初年将临淄郡改为齐郡。相当今山东省临淄一带。

2.堂号:

异鹊堂:异鹊的意思是奇怪的小鸟。宋朝时柯述历任淮州知府,累官朝散大夫。他曾经在漳州当辅佐的官。漳州地方荒年,他千方百计赈济灾民,亲自住到灾区。这时有两只奇怪的小鸟在他的屋梁上垒了窝。等他回到招待所,两只小鸟也跟着他。他完成任务回漳州城时,小鸟飞着追他数十里,叽叽喳喳不忍离去。

追远堂:资料有待补充。

瑞鹊堂:资料有待补充。

垂远堂:资料有待补充。

余庆堂:资料有待补充。

五、家乘谱牒:

浙江钱塘柯氏家谱,著者待考,清道光十五年(公元1835年)木刻活字印本。现被收藏在台湾。

浙江黄岩柯氏宗谱八卷,家集五卷,(民国)柯骅威、柯逵修纂,民国九年(公元1920年)木刻活字印本十四册。现被收藏在浙江省图书馆、美国犹他州家谱学会。

安徽徽州新安柯氏宗谱二十六卷,首一卷,(民国)柯立功总理,胡祥木编纂,民国十五年(公元1926年)木刻活字印本。现被收藏在安徽省博物馆、安徽省绩溪县文物管理局(有二部)。

安徽怀宁柯氏宗谱十二卷,(清)柯仁廉等修,清光绪二十四年(公元1898年)余庆堂木刻活字印本十四册。现被收藏在中国科学院图书馆。

安徽贵池峡川柯氏族谱不分卷,(明)柯一泉纂修,明隆庆四年(公元1570年)木刻活字印本。现被收藏在中国国家图书馆。

安徽贵池峡川柯氏宗谱五十四卷,(民国)柯云开等辑,民国十六年(公元1927年)木刻活字印本。现被收藏在江苏省南京市图书馆。

福建福州长乐柯氏家谱不分卷,(清)柯彭年、柯鸿年修,清光绪二十年(公元1904年)木刻活字印本一册。现被收藏在吉林大学图书馆、重庆市图书馆、美国犹他州家谱学会。

福建同安霞岐柯氏族谱不分卷,著者待考,清光绪年间手写本。现被收藏在福建师范大学图书馆。

九江双川柯氏宗谱不分卷,首二卷,(民国)柯方坚等纂修,民国三十六年(公元1947年)垂远堂木刻活字印本七册。现被收藏在中国家谱网站档案馆。

上饶柯氏支谱四卷,首一卷,柯凌云等纂修,清光绪二十一年瑞鹊堂木刻活字印本四册,今仅存第一~二卷、第四卷、卷首。现被收藏在中国家谱网站档案馆。

柯氏宗谱,著者待考,民国年间瑞鹊堂木刻活字印本一册,今仅存第四十三卷。现被收藏在中国家谱网站档案馆。

六、字辈排行:

柯氏一支字辈:“诗书仁义云开喜祥瑞龙道进益大玉昌增贤希信万华名江奎宏先至世礼恪将”。

资料有待补充。

七、楹联典故:

1.门楣题辞:

瑞鹊传芳:源自柯述,字仲常,(公元1017~1111年),终年九十五岁。少年时,太守蔡襄见其“争奋笔舌论短长”,十分赏识,预料他日必成大器,写长诗赠柯庆文。柯述在公元1049年任府学教谕,公元1056年登进士,先后任赣州县尉、吴兴知县、怀州太守、福建提刑、湖南运使,两度任福州太守,又被封龙图阁直学士。期间,他因维持治安和治理水利有方,宋神宗召对便殿,对其才干甚为嘉叹,特书写柯述之名于屏风以备忘。由于柯述任职期间为读书人做了大量好事,又其本人著述丰富,福州、泉州两地文庙都以柯述从祀其中,泉州文庙之旁还曾经建有纪念柯述的祠堂。尤其突出的是,公元1075年柯述奉命到漳州赈灾,救活饥民无数,两只喜鹊栖于柯述居住的传舍(招待所),柯述离漳时,许多百姓恋恋不舍,送行数十里,那两只喜鹊也飞翔相随不忍离去,人人称异,传为佳话。

2.四言通用联:

奎章精识;石篆雄文:上联典指元朝时期的仙居人柯九思,字敬仲,与虞集、赵孟颊为朋友,擅长作诗、绘画,官至奎章阁学士。下联典指北宋朝时期的南安人柯萼,进士出降,官至员外郎。太平兴国年间,遇到一个僧人,同往万岁山,指一棵古松下,挖掘出一块石刻篆文,原来是宝公(南朝梁高僧宝志)记述帝王之位绵延的文章。

行治为首;清官第一:上联典指明朝时期的官吏柯昶,字季和,莆田人。万历进士,历官河间知府,治行称三辅第一。累官山西巡抚。下联典指清朝时期的知县柯抡,字健庵,湖北人。同治间由进士知建宁县,尽心民事。尝捐廉创立四门义学,总督李鹤年以抡为“闽省第一清官”入奏。

榜登五老;狱无一囚:上联典指唐朝时期的人柯崇,光化年间与曹松等五人同榜中进士,年龄都在七十多岁,当时号称“五老榜”。下联典指南宋朝时期的晋江人柯宋英,字子飞,绍兴年间进士,官梅州知州,为政清廉勤奋,监狱里没有一个囚犯。任职期满后返乡,闭门谢客,人们都称他“乡先生”。

愿闻己过;求通民情:清朝时期的建宁知县柯抡,每出以两牌前导,上书“愿闻己过,求通民情”八字,被誉为第一清官。

高僧指宝;贤母辞官:上联典指宋朝时期的柯萼,遇一僧指示在古松下掘之,得石篆。下联典指宋朝时期的柯应烈,其母为之辞官。此联另有不同版本,上联“高僧”为“奇僧”。

3.七言通用联:

龙图阁老先朝望;异鹊堂诗永世传:“瑞鹊堂”柯氏家族,由于他们的入闽始祖柯延最初开基于南塘,所以,有时候也以“南塘”名派。他们大多奉所谓的塘边叟或东边叟为始祖,目前生活在台湾岛上的一代,大致是那两位“叟”的第二十五、六世裔孙。自此以后,柯氏族人都以“瑞鹊堂”为号。不仅福建全省如此,全国各地也无不例外。柯氏迁泉以来,至今已传三十多世,族裔遍布泉州和港澳台等地,并迁播于东南亚各国,菲律宾国父黎刹,新加坡资政李光耀夫人柯玉珠等均系柯氏后裔。“柯蔡宗亲会”组织不下三十个,仅台湾就有十七个。这些地方的柯氏族人均以“瑞鹊传芳”引以为荣。

书画博士传名远;医药专家播惠长:上联典指元朝时期的书画家柯九思,字敬仲,号丹丘生,台州人。善书画,博学能诗文,又善鉴识金石。文宗置奎章阁,特授学士院鉴书博士,凡内府所藏法书名画,咸命鉴定。下联典指清朝时期的医学家柯琴,字韵伯,号似峰,浙江慈溪人。有《伤寒论注》等著作,对注经分证有特殊见解。

瑞阳宏文有百卷;怀州异鹊筑二巢:上联典指宋朝时期的学者柯芝,瑞阳人。早通五经,善词赋,著书百余卷。下联典指宋朝时期的朝散大夫柯述,字仲常,嘉佑进士,历知怀州,累官朝散大夫,赈饥有惠政,有异鹊二巢于栋,秩满,移居传舍,鹊亦随止。既归,飞翔数十里,喧噪彷徨不忍去。苏轼有诗记其事。

帘幕半开人未起;楼台风暖日犹低:此联为元朝时期的书画家柯九思《题画》诗句联。

春风娇软绿阴肥;上苑莺花紫翠微:近代史学家柯劭忞(公元1850~1933年)撰联语。柯劭忞,字凤孙,号蓼园,山东胶州人。光绪进士,历任翰林院编修、京师大学堂监督等,有《天文志》、《春秋谷梁传注》等。

七世联登九进士;八闽独占一状元:此联为福建省莆田县灵川镇柯朱村柯氏宗祠联。全联典指明景泰二年(1451年)状元柯潜,字孟时,号竹岩,福建省莆田人二十二岁中举。

历代衣冠炫礼乐;经天日月永蒸尝: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峡山镇洋内乡柯厝祠追远堂。据《潮阳县志》记载,柯氏家庙始建于宋高宗绍兴十年(公元1140年),为宋朝建炎年间进士、国子监宣教大学士柯裔武所建。明朝时期由柯氏裔孙按旧制进行修葺,清康熙四十三年(公元1704年)由贡生柯文锦主持全面修建,扩建三山门。由于历代修建,所以家庙保存良好,1928~1992年在家庙办峡山洋内小学。1986年,柯氏族人筹资十七多万元进行修缮。柯氏家庙总建筑面积一千余平方米,整体建筑气势恢宏,浑厚坚实,古朴大方。家庙大门为三山门,上面匾额书“柯氏家庙”四字。

4.八言以上通用联:

身占春鳌,文邀天眷;庭栖异雀,诗赋名流:上联典指明朝时期的状元柯潜事典。下联典指宋朝时期的朝散大夫柯述事典。

本出莆田,绿叶绵状元世德;源开洋水,香泉振学士家声: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峡山镇洋内乡柯厝祠追远堂。三山门首有立体石雕人物四幅,两侧有浮雕花鸟各四幅,雕刻精湛,形象逼真。入门天井,存放石马槽一个,乃为宋代遗物。天井往前,是一大厅,在整座祠中是属于中厅。中厅往前又是一天井,再往后便是后厅了。主体建筑属三厅双天井加拜亭结构。后厅上面挂有一堂匾,上书“追远堂”。在后天井接连后厅处设有拜亭。

乔木旧风声,前人深培根本;梓材新物色,后裔续点丹青: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峡山镇洋内乡柯厝祠追远堂。柯氏家庙追远堂是历史悠久的一座民间祠堂。全祠有石柱五十支,木柱二十支,抬梁与穿斗形成混合式梁架结构,木工或粗犷或精雕,图案线条流畅美感,具有明显的宋明建筑艺术风格。由于家庙建筑规模较大,历史悠久,保存较完好,对研究我省民间祠堂有较高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和艺术价值。

八、历史名人:

篇幅太长,请参见这里:

http://zhummzykingbokeecom/viewdiary12917809html

柯氏字辈

1、浙江瑞安乔青腾贤广,肇承得云兆(玉),瑞步昌益仰,建来永世光,克连宗日庆,长继锦生华。2、江西瑞昌天景元增世,运显耀锡亨,长善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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