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不上族谱怎么办

栏目:资讯发布:2023-09-22浏览:3收藏

二婚不上族谱怎么办,第1张

二婚不上族谱的解决方法是制作自己的族谱和寻找其他的记录方式。

1、制作自己的族谱:婚姻关系得到了家族中其他成员的认可,可以考虑为自己和配偶制作一份新的族谱,记录自己的家庭成员和血缘关系。

2、寻找其他的记录方式:除了传统的族谱,还有其他的记录方式,例如家谱、家史、家训等等,可以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式进行记录和传承。

在古代,有钱人纳妾有什么仪式,有婚礼吗,拜天地吗?妾不可以入宗谱吗?宋朝规定了结婚年龄为“男十五,女十三,并听婚嫁”,宋朝还规定如果丈夫三年不回,六年没有音信那么妻子可以离婚和改嫁,但是“妻擅走者徙三年,改嫁者流三千里,妾各减一等”,相前世而比妻子地位相对提高,但男尊女卑现象仍然存在。

明清是中国古代婚姻制度的最终形态,较前比婚姻等级观念稍所下降,而且在《大明律 戸律 婚姻》中甚至规定在订婚中要告诉婚姻身体情况等,这颇有后世优生学思想。

二:娶妻纳妾的形式与内容

古时娶妻不仅是为了延续血脉,更是处于显示伦理纲常,而且为合两家之好,所以礼制在娶妻过程中极为明显,按儒家《礼记》记载这一过程可以分为六部,即“六礼”。

“纳采”,男方请媒人到女方家提亲,得到允许后送上礼物——雁(雁为随阳之鸟,是为了象征妻从夫这一原则)。

“问名”,媒人问女方姓氏,这是为了了解对方是否与自己同姓,因为古人通过观察得知“男女同姓,其生不藩”。

“纳吉”,男方得知女子姓氏后占卜如果得到吉兆就回报女家。

“纳徵”,即订婚,纳徵要送帛,鹿皮等礼物给女方。

“请期”,男方择定迎亲的日期。

“亲迎”,即男方在指定日期亲自到女方家迎娶。

六礼的制度过于繁复,宋代被简化为纳采、纳币、亲迎三种礼,而且送“雁”后来也被变为送羊、酒和彩锻,这对野生动物保护也是一大进步。

纳妾,相对娶妻则极为简单,“纳”这个字相对“娶”来说有低位的感觉,而且妾也可以用买。郑玄在《礼记》的笺注里曾经注释到“妾合买者,以其贱同于公物也”,可见妾的地位是极为卑下的。一般来说妾的纳娶需要妻的同意,多为妻老年无子,但纳妾也可能是从嫁、私奔、赠送、官配等,其中从嫁即为“媵”,在《尸子》中曾推测娥皇女英嫁于尧即为媵制。从纳妾的制度来看,妾与妻的地位也是无法比拟的,而且妾的宗族与夫也不为秦晋之好,相对来说更像是商人与顾客的关系。

三:婚姻之义

婚为妻之父,姻为夫之父,从字面来看,婚姻确实为双方父母的一次联姻,纳妾相对来说草率的多,其意义也基本局限于延续血脉,所以无法与娶妻相提并论。纵观中国古代娶妻纳妾史,基本来说充满了父母包办与男女不公,研究古代娶妻纳妾制度对后世夫妻家庭关系有重要的作用。同时通过对以我国为代表的儒家世界夫妻关系和西方基督教世界的夫妻关系对比来研究对世界女权运动也有积极影响。因此,研究中国古代娶妻纳妾制度是有重要意义的。

追问:

那有没有规定纳妾不得着大红色?

回答:

妻是大红,妾一般都 是粉色为主

‍‍女儿可以上家谱的,不过只是记载了女儿的名字和嫁到什么地方去了。女婿和外孙是不上家谱的。自古至今家谱一般就是这样的。如:长女李红适莒县二十里堡村张三。男子结婚了,在家谱中古代由于男尊女卑的原因一般记作:配×氏,不记配偶姓名。女儿出嫁了记作适××村××人。现在家谱编撰也与时俱进了。妻子在家谱中也记录完整名字了。‍‍

古代的家谱在选官、袭爵、婚姻、社交、财产继承、睦族等方面都有着重要的作用。因而,在编修家谱时,都应把这些方面的内容收录进去,以传示时人和后人。从家谱产生之时起,三千多年来,由于时代的不同,家谱内容的侧重也有所不同。上古时期的家谱,仅为君王诸侯和贵族所独有,家谱的作用仅为证明血统,是为袭爵和财产继承服务的,关于这点,可从甲骨实物和《史记》中的有关部分得到证实。先秦时期的家谱特别重世系,家谱的内容也比较单一,仅为世系。魏晋以后,选官、婚姻以至社会交往均看门第,这样一来,家谱在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就大大增强,家谱的内容也相应比以往有所增加。魏晋以至唐代的家谱现在已基本无存,从现存的其他一些著作所引的零星文字和后人再整理的资料来看,仍可了解到一些基本情况。魏晋至唐代家谱的内容大致包括:郡望、源流、家族世系。当然,首先书写的还是姓名,姓名包括字、号,还包括小名、异名、别名,然后记载生平,官爵(即使没有做过官,是处士也记录上谱),生卒年及特殊死亡原因(如何时、何故遇害等等),婚姻状况(妻妾姓名、排行,岳家门第,离、退婚等等),兄弟姐妹及子女的做官、婚配情况,以及著述、居住、迁徙、家族支系、坟墓等等,其中尤以地望,家世,官爵,自己及兄弟姐妹、子女的婚配等情况,记录得比较详细。宋代以后,家谱在政治生活中不再发挥作用,家谱的作用转移到尊祖、敬宗、睦族上,因而,家谱的内容也发生了一些变化。宋元时代的家谱流传极少,明代的家谱现在保存较多,分析一下,宋代以后家谱基本上去掉了关于岳家的内容,而把记录的重点移到有关祖先、世系、恩荣、祠堂、居住、田产、坟墓等方面,尤以子嗣和与血统有关的内容记载特详,但如岳家家世显赫,也可写上。宋代以后家谱的内容通常包括:1、族姓源流,一般总要上溯到家族的始祖,大多上托帝王、名人,以表谱形式,列出家族流传世系。2、恩荣,记录本家族列祖列宗的诸如科举、仕宦以及受到政府褒奖等情况,即使没有做过官,也要写上处士,实在没有可写的,年纪活得大,则写上耆寿、寿妇等字样,努力使自己的家族门楣生光。3、对每一个入谱之人,尤其是家族的重要人物,一般都写有传记,详细记录他的名字、号谥、婚姻、生死经历、登谱之年、妻妾、节孝,其中对子嗣记录得特别认真,严格掌握入谱标准,对诸如养子、私生子、女儿、11岁以下死亡的幼殇以及人赘等情况,特别慎重,以防出现“冒宗”、“乱宗”之事,保证血统的纯净。4、祖宅是先人们居住、生活过的地方,祠堂是祭祀祖先的场所,祖茔是列祖列宗长眠之地,尊崇祖先对于团结族人有着极大的意义,故对祠规、祠记、祠产、义庄、义田、家礼、家训及祖茔、祖屋的地形图等也记载较详。5、最后是家传,一般收录有声望的先人的墓志铭、行状、寿序、年谱、像赞等传记资料。有些家谱后面还专列著述或艺文一节,收载家族先人的著述、诗文等。中国古代的家谱,因为时代不同,作用不同,因而,记录的内容也不完全相同,大致看来,越到后期内容越多,越到后来记录越详,与之相适应的是,家谱的格式在不同时代也不尽相同。商周甲骨、青铜家谱仅录世系,格式上是每人一行,说明关系,较为简单。汉代的家谱格式大致有三种:一为横格表制,分代分格,按时代顺序排列,《史记》中有关各表是其代表;二是以姓名为单位,先叙得姓起源,再述世系和官位;三是一贯连写,汉代流传至今的两块碑文《孙叔敖碑》和《三老赵宽碑》是其代表。魏晋南北朝是分行写,或连行写,每代与前代空一格,这从现存北魏薛孝通贻后券、彭城王元勰妃李媛华墓志和刘宋临澧候刘袭的墓志就可看出。不同的是后两块墓志不仅记述了自家世系,而且还详细记述了亲戚的谱录,这在后代是不可思议的,但在南北朝时期却是司空见惯的。唐朝的家谱,大多为合谱,一般是以姓为单位排列连写。宋代以后,又开始分代分格。明清时代的家谱,大多取法于宋代家谱,卷首列世系总表,以备检查,然后每人半页,依辈排列。家谱修撰,到了明清两代,其结构已基本定型。明清两代,家谱的格式大致排列如下:1、谱序:有自序和他序的区别,其内容为叙述修撰缘起,修谱目的,本谱的修撰历史、过程与内容大要,修谱的人员构成,修订年月,家族的渊源传承和迁徙经过,郡望,以往历次修谱情况以及对谱学理论的认识等,作用是宣扬本谱主旨,颂扬祖德,使子孙读后能敬祖向善。如果本谱是续修之作,那么,除收载新写的序外,以往历次修谱的旧序也一并收入,对于续修次数多的家谱,有时新旧序能多达数十篇。此外,为了增光族望,还会专请当代名人作序,并将以往名人为列谱所作的序也依时代先后排列收载。谱序在有些家谱中亦有别称为“引”、“谱说”、“谱铭”、“谱券”等。2、题辞:不是每部家谱都有,大多是前代皇帝或名人为本家族或家谱的题辞,放在显著位置,目的是以此炫耀家世。3、凡例:也有称谱例,主要是介绍本谱的纂修原则与编写体例,收录范围,结构特点,各种著录规则,本谱中各类目的立类理由,适用范围,各种可入谱和不可入谱人物的标准,以及诸如如何避讳等行文要求,中心是强调家族血缘的重要性和谱书记述的真实性,内容较丰富,少则几条,多则几十条。4、谱论:也称谱说、援古,主要收录前代名人学者谈论谱学的简短语录,其中尤以欧阳修、苏洵、朱熹、程颐、曾巩等宋儒语录最为普遍,也有将明清两代皇帝的谕民榜、谕民诏令载入谱中,作为另一种类型的谱论。5、恩荣:也称告身、诏敕、赐谕、公文,集中记载历代皇帝和地方官员对本家族或某些成员的褒奖和封赠文字,包括各种敕书、诏命、御制碑文等,有的还包括皇帝或地方官员为本家族题写的各种匾额,目的是通过重君恩来彰明祖德。6、图:明清时代家谱的卷首,多数都有图版,内容不完全相同,二般总具有祖庙、祖茔、祠堂以及牧场、水源或住宅四至图。7、节孝:宋代以后至明清,特别重视节孝,家族中出了节妇孝子,是全家族的光荣,因此,很多家谱都在首卷立节孝一章。8、像赞:将本家族先人中显达之人,画出其仪容,有些还写上赞语,置于卷首,以求达到光大族望,熏陶后人,使“后世子孙起敬起孝,且可惜为感奋”的目的;有些还刊载一些先人遗墨。9、考:有疑则考。一个家族,存在几百年、千余年,自然有些事情不太清楚,可修谱时又必须写上;因此,只得进行考索。通常需要进行考证的,大抵有如下内容:姓氏来源、得姓始末。始祖、始迁祖、支派、迁徙经过和原因、如今分布、某些世系、仕籍、先人科名以及祠庙、祖茔等,尤其是本支的迁徙、定居历史和各支外迁史比较重要,其中以先世考最为重要,也最为常见,也有的家谱将这些内容称之为谱镜、谱撮。10、宗规家训:可单称为族规、族约、祠规、祠约、家规、家约、家戒、家法、家议、家典、家范:家训、家箴、规约、诫谕、宗禁、祖训、规条,是各家族自己制定的约束和教化家族成员的家族法规,内容广泛,基本上为修身、齐家、忠君、敬祖、互助、守法等方面。其中一部分为规约,族人必须遵守,如有违犯,则以家法制裁。另一些为训语,主要为劝戒的内容,教人做人行世的道理,这部分通常称为家教。还有一部分为庙规,也称家礼,为家族祭祀礼仪,如祖庙祠堂组成,祭祀规矩、程序,婚丧仪式等等。这部分内容是封建伦理道德在家谱中的集中体现。11、祠堂、祠产、坊墓:记录家族祠堂的历史与现状、规制、神位、世次、祠联、祠匾、配享、崇祀、管理,以及祠产、义庄、义田、祭田的管理和牌坊、祖茔及各房墓地的分布与坐向等。12、派语,也称字辈,为记载族人的排行字语。封建时代,家族排行都是有一定寓意的,大多是由皇帝、名人、祖先确定,子孙后代一代一字作为排序。如孔子后代排行字语为:希、言、公、彦、承、宏、闻、贞、尚、衍、兴、毓、传、继、广、昭、宪、庆、繁、祥、令、德、维、垂、佑、钦、绍、念、显、扬,就是明清两代皇帝赐予的,孟、曾、颜三家亦一体遵行。字辈原为汉人专利,清代以后也曾为满族人采用,如清代皇室起名原无字辈,康熙朝始确定字辈,皇子名首字用“胤”,皇孙名首字用“弘”,二字用“日”旁,乾隆、道光、咸丰三朝,又分别增加四字,形成“胤、弘、永、绵、奕、载、溥、毓、恒、启、焘、岂(加门旁〕、增、祺”14代字辈。13、世系:也称世表、世系表、世系图、根图,是以图表形式反映家族成员的血缘关系,这是家谱的主要内容,通常是五代为一表。14、世系录:也有家谱称世序、世系考、传实、行实、世录,是对世系表的解释,即记录一个人生、老、病、死、葬的简历,内容包括父名、排行、名、字、号、生卒年月日时、享年、官职、功名、德行、葬地、葬向、妻妾的生卒年月日时、封诏、岳家、子女、女嫁之人,有无富贵外孙等,特别重生死、血统。15、传记:与世系录有点相似,不同的是世系录是本家族每个男性成员均有,而传记类则是家族中有功名贤能、特殊事迹、丰功传业、名可行世之人方可入传。形式包括行状、墓志铭、神道碑和年谱等多种。传记又可分为内传、外传两种,内传为有懿行的女子传记,外传为男子传记,可由后人写,也可请当代名人写。也有的按德行、孝友、烈女、仕宦等分类排列。16、仕宦录:也称荐辟系、科第录,用以记载族中历代及第人仕族人的名单、履历、科名、政绩、功勋、著作等。17、志:家谱中另一种比较重要的内容,大多为家族中专门资料的汇集,如科名、节孝、仕宦、宗行、宗寿、宗才、封赠、族内学校、、学产、历代祖屋、祖茔、祖产分布等等。这是明清家谱取法于史书中的“志”,即专门史而成。18、杂记:其他类不收或遗漏的均在此处叙述,大多为本家族的一些专门资料,如男女高年、争讼。田产、茔地的契约、合约、合同、诉讼文书等,范围很广、很杂。19、文献:也称著述、艺文、文苑,收载的均为本家族先人的著述,其中包括各种家规、家训、家范、墓志、行状、诗、文、帖、简、奏疏等。有的全收,有的仅开列目录。20、修谱姓氏:一般包括两项内容,一为领衔、编纂人姓名,一为捐献经费人姓名,均列在谱未。21、五服图:五服是封建家族法规的重要依据,很多家谱后附五服图,目的是为了令族人重视和了解,不得混乱。22、余庆录:家谱修成,末尾照例留几页空白纸,上书“余庆录”,意为子孙绵延,留有余庆。23、领谱字号:为了防止家谱外传,一般在家谱后都有顺序号,或用一段特殊文字,如撷取《千字文》中的一段等,然后登记注册,某人领某号,定期抽查。此外,在有些家谱中,还有一些特殊的内容,如某些家谱专设义谱一类,收载族内各支所收异姓养子、义子的世系,有些家谱中收录有家族中重要人物的年谱资料等。还有些家谱则在谱末专辟“修谱志”、“附记”等篇章,专门记述本次修谱的经历和遇到的问题等。也有的家谱会注明修谱时的收支账目。近代一些家谱后面,有的还附有一些统计图表,如人口等。以上所说的家谱的各种格式,并不是每部家谱都完全具备的,由于时代、地区、家族的差异,所修成家谱的详略程度不会完全一样,其余诸如格式分合、排列次序也不会都完全一致,但总体来说,基本上还是按照上述次序排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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