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氏家训格言

栏目:资讯发布:2023-09-22浏览:3收藏

刘氏家训格言,第1张

刘氏家训敦孝弟:孝弟为百行之首,凡为人子弟者不可忍灭天性,兹我族子孙,宜敦孝弟于一家。睦亲族:宗族为万年所同,虽分房系支派,实源同一脉。和乡邻:乡邻同井而居,出入相友,守望相助,不可相残相斗,视异姓同骨肉之亲。明礼让:礼让为处世之道,应提倡谦逊之风。务本业:士农工贾,各有其业,业精于勤,荒于嬉,凡务其业者,宜自食其力,切勿闲游于度。端士品:士为名之首,为官者要明礼义,隆其名,贵有其实,若荡检逾闲,不求上进,后悔莫及。隆师道:师道为教化之源,尊师重道,正以崇其教也,宜尊之崇之。修坟墓:坟墓为藏祖先魂骸,要常整修、祭扫。戒犯讳:子孙择名时,不得择父兄叔伯之名。戒争讼:争讼非立身保家之道,争必有失,祸从口出,宜忍让,勿导致亡身及倾家荡产之悔。戒赌博:赌非人生正业,一入赌场,百业俱废,人格亦轻,宜守本分,切勿贪财,害累终身。戒*恶:*是万恶之源,宜捡身防过,免损名节。戒犯上:不得以卑凌尊,以下犯上,宜尊长敬老。戒轻谱:家谱是一家一族之宝,应爱惜珍藏,以传后世,详悉源流,查考世系。刘氏族训诗、格言和戒律一、刘氏家训诗骏马骑行各出疆, 任从随地立纲常。年深处境皆吾境, 日久他乡即故乡。早晚勿忘亲舍语, 晨昏须奉祖炉香。苍天佑我卯金氏, 二七男儿共炽昌。二、刘氏格言十则立身其正其言, 待人以厚以宽,教子唯忠唯孝, 治家克勤克俭,存心能忍能耐, 做事不偏不倚,接物勿欺勿怠, 处事曰谨曰廉,尊长必恭必敬, 交友与德与贤。三、刘氏戒律十条赌博 酗酒 *乱 斗殴 行骗蛮横 偷盗 争讼 懒惰 吸毒四、三帝遗训三帝遗训”,也叫“三祖遗训”,在国内外广大刘氏族姓中广泛流传,已成为整个刘姓宗族的共同族训。刘邦故乡的汉里堂刘氏族谱《汉祖流源史》、湖南湘中地区刘姓族谱《刘氏文史》、马来西亚柔佛州刘氏公会1999年编印的《第一届世界刘氏宗亲联谊总会纪念特刊》上,都刊载了“三帝遗训”。近年来,随着海内外炎黄子孙联系的加强和刘氏宗族的深人开展,“三帝遗训”更越来越赢得广大刘姓宗族的认同,成为刘姓宗族教育、激励族人的重要内容。西汉高帝遗训夫运筹帷幄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吾不如子房;镇国家,抚百姓,给饷馈,而不绝于粮道,吾不如萧何;连百万之众,战必胜,攻必克,吾不如韩信;三者皆人杰,吾能用之,此吾所以取天下者也。(这是汉高祖刘邦当年和大臣们在一起讨论、分析自己战胜项羽、夺取天下江山的原因时所说的一番话。见载于《史记》和《汉书》。此句话也已成为中国人的名言之一。 )东汉光武帝遗训柔能制刚,弱能制强,舍近谋远者劳而无功,舍远谋近者逸而有终。故曰:务广地者荒,务广德者强;有其有者安,贪人有者残。(这句话所表达的是一种务实的生活哲学,反对好高骛远,提倡知足常乐的人生观。)蜀汉昭烈帝遗训勉之,勉之,忽以恶小而为之,忽以善小而不为,惟贤惟德,可以服人。(“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已成千古名言,它已不只是刘姓家族,而是整个中华民族传统价值观念、是非善恶取舍和个人行为的标准。)

信马登程往异方,任寻胜地振纲常。

足离此境非吾境,身在他乡即故乡。

早暮莫忘亲嘱咐,春秋须荐祖蒸尝。

漫云富贵由天定,三七男儿当自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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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移民团体家族的故事。鼓励移民和开拓。

1、辽宁北镇满族一支刘氏家谱字派(部分)

……汝、应、学、养,名、显、文、登,清、时、懋、树,维、国、兴、宗。……

2、福建南平一支刘氏家谱字派(部分)

……国、泰、玉、明,初、孔、白、梦,正、宗、德、仪,永、春,启、元,士、英、子、宁,林、考、岳、恩,生、秉、礼、义,仕、名、朝、庭,克、米、尔、祖,万、世、永、盛。……

3、江苏刘楼一支刘氏家谱字派(部分)

……敦、本、思、敬,绍、廷、克、光。荣、培、希、守,世、泽、延、长。……

4、吉安县富田一支刘氏家谱字派(部分)

……儒、德、君、明、世、家、道、永、昌。……

5、吉安文陂竹山一支刘氏家谱字派(部分)

……佑、重、叔、贤、甫、师、元、承、子、嘉、迪、曰、春、龙、尧、克。……

6、吉安文陂镜湖一支刘氏家谱字派(部分)

……佑、重、叔、贤、甫、师、元、承、子、嘉、承、志、汝、愈、光。……

7、泰和高垅一支刘氏家谱字派(部分)

……永、宗、用、促、彦、希、宽、奇、见、先、诚、有、望、积、德、在、宗、贤、训、迪、惟、崇。……

8、赣州章水水西一支刘氏家谱字派(部分)

……武、昌、翊、朝、积、兴、应、广、天、开、大、运、启、定、吉、祥、孚、嘉、允。……

9、江西永丰沙溪一支刘氏家谱字派(部分)

……厚、松、柏、樟、竹、弥、致、高、难、度、僶、巨、景、文、庭、仕、冠、圣、得、人、德、各、庆、好、施、感、受、发、添、兴。……

10、广东紫金一支刘氏家谱字派(部分)

……乌、郎、法、琏、应、开、纪、象、崇、永、朝、开、纪、昌、文、字、子、传、兆、志。……

11、山东滕州古滕一支刘氏家谱字派(部分)

……守、真、希、书,近、儒、临、端,崇、正、显、微,世、毓、庆、观。……

12、山东单县迁曹县刘寨一支刘氏家谱字派(部分)

……闻、汉、良、彦、静,源、兆、本、玉、泥;荣、升、俊、道、崇,世、传、宪、效、锡;建、守、克、永、志,作、君、广、宗、起;同、贵、相、进、敏,培、恭、信、俭、义。……

13、沛县朱王庄藜照堂一支刘氏家谱字派(部分)

……昭、鸿、运,庆、履、祥。遵、祖、训,延、绪、长,建、家、政,诗、书、良。为、忠、厚,冠、汉、乡。……

14、江苏睢宁永思堂一支刘氏家谱字派(部分)

……良、延、荣、保,益、滋、廉、方,笃、厚、肇、隆,英、才、崇、尚,礼、贤、为、本,泽、惠、恒、长。……

15、睢宁城东汤一支刘氏家谱字派(部分)

……允、守、振、清,恩、庆、光、荣。邦、靖、德、正,朝、永、昌、明。树、义、延、培,庭、良、绍、兴。志、远、宏、伟,继、贤、盛、隆。……

16、睢宁凌城一支刘氏家谱字派(部分)

……其、业、宜、广,维、士、则、良。本、仁、祖、义,喜、尔、寿、县。……

17、睢宁王集林庙一支刘氏家谱字派(部分)

……金、华、开、启,福、庆、勋、宣,忠、桢、崇、祥,百、世、其、昌,贵、坤、献、锦,新、建、久、远,学、奎、武、扬,宇、元、安、长。……

18、江苏徐州铜山一支刘氏家谱字派(部分)

……永、保、宗、祖、训,勤、忍、刚、正、宏,传、家、维、孝、友,为、善、本、忠、行。……

19、江苏盐城新兴一支刘氏家谱字派(部分)

……世、守、其、德,义、孝、承、先;人、如、达、立,家、必、兴、贤;弘、扬、廉、洁,荣、耀、超、前;书、海、恒、慧,昌、盛、万、年。……

20、吉安樟汲一支刘氏家谱字派(部分)

……廷、茂、以、文、彦、永、迪、梅、理、日、佐、乾、子、学、祥、瑞、愈、昌、德、配、孔、孟、建、贤、良、允。……

21、吉安值夏一支刘氏家谱字派(部分)

……子、伯、汭、万、文、武、成、周、绍、继、祖、谋、猷、明、理、心、常、泰、存、仁、福、厥。……

22、吉安新圩黄塘一支刘氏家谱字派(部分)

……仲、鞠、午、参、十、甲、宏、如、文、孟、孔、乔、存、荣、念、齐、尧、方。……

23、吉安新圩乡城山一支刘氏家谱字派(部分)

……仲、珪、亨、伯、春、仁、德、用、文、高、显、于、渊、邦、从、逊、绍、可。……

24、吉安大陂一支刘氏家谱字派(部分)

……武、昌、翊、朝、刘、明、光、元、亨、利、贞、大、昌、永、隆、吉、祥、孚、嘉、允。……

25、吉水绕源远庆堂一支刘氏家谱字派(部分)

……先、绍、光、璠、元、亨、廷、清、永、盛、仁、义。……

26、吉水五坊一支刘氏家谱字派(部分)

……彦、大、浚、应、容、允、元、已、佑、臧、缉、福、扁、棒、朴、宗、日、云、槐。……

27、泰和江夹洲一支刘氏家谱字派(部分)

……曰、明、和、震、可、淑、济、均、友、存、永、福、叔、广、崇、京、瑞、应、祯、祥、德、愈、昌、修、齐、道、貌、岸、然、学、建、明、良、安、仁。……

28、泰和樟塘龙陂一支刘氏家谱字派(部分)

……子、叔、资、朴、荣、常、举、一、士、慰、甲、显、承、光、荣、德。……

29、泰和下坊一支刘氏家谱字派(部分)

……元、宗、德、光、明、允、有、年、钦、崇、昌。……

30、泰和苑前东皋一支刘氏家谱字派(部分)

……惠、子、两、鲁、宗、文、以、子、珍、彦、琠、孟、敏、元、春、怀、天、大、承。……

31、泰和苑前洲刘村一支刘氏家谱字派(部分)

……承、子、均、以、克、仲、叔、广、志、卿、尧、梦、维、同、达。……

32、泰和钱塘一支刘氏家谱字派(部分)

……存、文、礼、仲、惟、元、希、宽、奇、见、国、振、光、望、积、德、在、宗、贤、训、育、须、从、典。

33、泰和文塘一支刘氏家谱字派(部分)

……嘉、如、鸿、文、隆、宰、卿、相、廷、翰、朝、国、恩、荣、钦、诏、授、爵、禄。……

34、江西白石一支刘氏家谱字派(部分)

……宾、贯、麾、壁、洞、甫、治、表、焕、坪、钦、源、梁、长、仲、元、效、树、福、惠、瑞、菊、育、君、峰。……

35、赣州章水水西一支刘氏家谱字派(部分)

……武、昌、翊、朝、积、兴、应、广、天、大、运、启、定、吉、祥、孚、嘉、允。……

36、湖南宁乡古塘基一支刘氏家谱字派(部分)

……基、钜、润、兰、煐,垂、铭、永、树、熏。培、钟、源、本、烈,增、锡、汝、模、烝。均、鉴、泽、荣、耀。……

37、湖北监利古柏堂一支刘氏家谱字派(部分)

……开、振、宏、绪、茂、义、耀、儒、传。清、源、启、先、德,甲、第、永、联、芳。孝、友、传、家、远,诗、书、启、善、良。安、邦、承、大、道,治、国、焕、文、章。英、贤、定、新、体,齐、国、图、富、强。政、宪、扬、廉、洁,华、宁、乐、同、康。……

38、湖北咸丰一支刘氏家谱字派(部分)

……元、富、贵、崇、子、思、受、永、应、仕、文。先、祖、源、陶、唐,汉、代、辉、宇、光。宗、功、启、后、继,大、业、期、尔、扬。乐、维、真、善、美,德、尚、廉、俭、让。仁、义、礼、智、信,忠、孝、世、泽、长。修、齐、治、平、本,昌、明、福、寿、康。……

39、湖北利川毛坝一支刘氏家谱字派(部分)

……允、光、于、文、德,期、尔、长、世、泽。良、能、方、可、贵,用、贤、以、为、则。先、祖、源、陶、唐,汉、代、辉、宇、光。宗、功、启、后、继,大、业、期、尔、扬。乐、维、真、善、美,德、尚、廉、俭、让。仁、义、礼、智、信,忠、孝、世、泽、长。修、齐、治、平、本,昌、明、福、寿、康。……

40、湖北利川毛坝一支刘氏家谱字派(部分)

……宗、志、洪、思、楚,大、显、文、养、承。士、伯、庠、开、远,永、世、万、代、兴。庆、衍、华、簪、遗、泽、长,弘、蒸、燕、翼、仰、名、扬。箕、裘、丕、振、家、声、盛,奕、禩、云、礽、姓、字、香。……

41、江西省全南县(虞南)牌坊下(刘村)一支刘氏家谱字派(部分)

……均、景、叟、可、尚,允、绍、庭、刘、大。刘、天、思、嘉、世,永、定、期、昌、隆;盛、国、为、梁、栋,圣、朝、泽、恩、崇。诗、书、传、奕、冀,恒、泰、庆、奇、逢;志、高、鸿、发、达,才、洪、涵、祚、昶。德、声、荣、裕、远,怡、方、添、正、刚;君、子、常、守、礼,儒、士、惟、文、章。哲、克、群、伦、霖,甘、润、万、方。……

42、重庆万县董家猪羊坝一支刘氏家谱字派(部分)

……君、子、泽、长,善、人、祚、永,观、国、之、光,承、家、有、庆。……

43、万州董家岩大地坪卫生寨一支刘氏家谱字派(部分)

……贞、元、启、泰,肇、衍、隆、兴,绳、其、祖、武,克、光、德、心,存、仁、履、义,永、恭、康、宁,敦、汝、有、于,世、守、一、经。……

44、

……应、俸、朝、元、仕,齐、家、兴、廷、继,一、支、成、文、启,国、崇、显、尚、俗;江、汉、珍、东、海,民、人、重、祖、宗,诗、书、传、世、泽,忠、孝、自、昌、隆;奋、勇、刚、强、智,谦、谨、礼、道、宗,族、和、万、代、旺,勤、政、征、荣、富。……

45、河南省濮阳华龙区南里商一支刘氏家谱字派(部分)

……原派:树、人、宗、光、显,培、善、传、世、长,格、先、子、孝、顺,继、志、自、荣、昌。

现派:树、人、宗、世、泽,格、先、子、孝、顺,继、志、自、荣、昌。……

46、河南信光山县十里店一支刘氏家谱字派(部分)

……立、世、秉、直、诚,懋、义、敦、仁、斯,为、德、本、传、家,崇、诗、礼、安、常,守、正、

、广、福。……

47、河南信阳一支刘氏家谱字派(部分)

……凤、文、显、树、玉。……

48、北京一支刘氏家谱字派(部分)

……志、国、兴、成、业,安、邦、永、贤、明。……

49、河北一支刘氏家谱字派(部分)

……泰、道、沛、崇。……

50、江苏一支刘氏家谱字派(部分)

……堂、诗、礼、遵、亭。……

51、广西一支刘氏家谱字派(部分)

……京、太、文、庆、合。……

52、湖南郴州一支刘氏家谱字派(部分)

……朝、臣、元、尚、良,尊、先、贤、肇、运,继、启、发、昌、明,敦、本、传、家、顺,诚、心。……

53、四川一支刘氏家谱字派(部分)

……一世祖,讳,复初,元末明初,由泰安迁到新泰;二世祖讳

士业、明善,于明初迁往南京。……

54、湖南华容一支刘氏家谱字派(部分)

……天、国、祖、邦、钦、鸿、廷、永、文、昌、德、世、忠、贞,有、时、显、著、云、龙、际、扶、保、王、朝、寿、宇、清。……

55、河北省故城县小庙乡刘洼一支刘氏家谱字派(部分)

……孟、瑞、世、凤、文、华、通、顺。……

56、山东一支刘氏家谱字派(部分)

……佩、振、嘉、生,继、业、长、洪,士、同。……

57、山东省夏津县新圣店镇徐庄村一支刘氏家谱字派(部分)

……义、承、先、泽,自、今、维、新,书、庭、有、训,家、世、长、春。……

58、河北威县一支刘氏家谱字派(部分)

……广、华、万、世、昌,安、邦、庆、永、祥,民、心、从、大、道,勤、学、自、成、章。……

59、重庆市璧山县三合镇刘家沟一支刘氏家谱字派(部分)

……盈、月、朝、天、子,宏、仁、万、世、芳,光、宗、荣、显、耀,永、远、震、乾、坤。……

60、广传公第八子巨涟公后裔

……禹、万、清、国,元、亨、利、贞,祥、延、奕、世,文、章、道、德,光、耀、祖、宗。……

61、广西贺州一支刘氏家谱字派(部分)

……梅臣、圣澄、顺才、日、耀、月、光、天、佑。……

62、广西贺州一支刘氏家谱字派(部分)

……家、学、代、昌,守、道、成、仙。……

63、安徽肖县一支刘氏家谱字派(部分)

……夕、光、世、纪。……

64、山东泰州一支刘氏家谱字派(部分)

……严、新、寿、百、庆。……

65、山东一支刘氏家谱字派(部分)

……世、宗、要、士、梁。……

66、

……仁、士、文、明、秀,成、彰、祖、德、馨,兴、隆、传、汉、代,建、立、万、年、勋。……

67、江西吉安县一支刘氏家谱字派(部分)

……先、德、诗、书、启、文、章。……

68、山西祁县来远乡张登村一支刘氏家谱字派(部分)

……形、太、玉、荣,世、学、登、廷,克、广、德、新,永、照、大、统。……

69、辽宁凤城一支刘氏家谱字派(部分)

……尚、登、文、起、应,国、美、天、志、庆,玉、凤、贵、法、德,永、远、聚、宝、峰。……

70、四川渠县一支刘氏家谱字派(部分)

……正、大、光、明、中、庸、尚、德。……

71、

……贵、汝、期、德、克,宗、光、士、养、鸿;一、应、惟、存、心,永、昌、思、可、保;承、家、延、世、泽,守、道、乐、安、康;忠、孝、辉、青、简,声、名、耀、玉、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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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得姓来由

刘氏为全国第四大姓。

据史籍记载,它的源流较多,其中最古老一支源头,可追溯到距今五千多年前的黄帝时期。

黄帝之玄孙,陶唐氏帝尧(名伊祁放勋),他的第九个儿子源明,受封到刘地山西平阳(今山西临汾县),以地为氏,故为刘姓。

所以刘姓以帝尧为太始祖,“源明”为大始祖。

史书又记述,周成王姬诵,封王季儿子于刘邑(河南偃师西南刘聚),其后裔以邑为姓;东周末年,周匡王姬班,把他的小儿子封到刘邑号称刘康公,两者均成为源于姬姓之刘。

同时又有赐姓刘的。

项羽在鸿门设宴款待刘邦,范增指示项庄席间舞剑,借机谋害刘邦,项伯暗使刘邦随从樊哙入帐对舞,救了刘邦。

刘邦登基后封项伯为射阳侯,赐姓刘。

另有齐人娄敬劝说刘邦建都长安,被刘邦重用,封他为关内侯,也赐姓刘,改名为刘敬;还有一个东汉舞阳人王常,起兵反王莽,积极支持刘秀,参加了昆阳大战,立了大功,后被更始帝刘玄赐姓刘。

还有三国蜀将刘封,原姓冠,因为刘备收他为养子,改姓刘。

再者少数民族也有改姓刘的,又还有一些冒姓刘的。

上杭刘氏出于黄帝,陶唐氏帝尧裔孙。

刘氏旧谱序记述:昔先王建德以立基,赐土以立国,因生以授姓,俾本支百世相联,族属不散,以报祖功而传子孙者也。

俾姓大始祖源明,出于尧,终于虞之世,以陶唐为号。

陶唐后有累公,学养龙,为养龙氏。

从事夏孔甲,能饮食龙,夏嘉之,赐曰御龙氏。

以代豕韦之国,寻迁鲁国,至商复承其国为豕韦氏。

在周为唐杜氏,后杜伯之子隰叔去周适晋,为士师,以官为士氏,至士会由晋奔秦,后士会归晋,惟据秦不归者,复姓为刘氏。

迨后刘清迁沛,至刘执嘉有子四:名伯、仲、季、交。

刘季由以平民崛起为天子,汉朝分封刘姓,刘氏支派蔓延天下。

二、郡望、堂号、家训

关于郡望堂号,谱序中也有记述。

其郡望有彭城、中山、琅琊、沛国、弘农、河间、梁郡、顿红、南阳、东平、高平、东莞、平原、广陵、临淮、兰陵、东海、丹阳、宣城、南郡、高堂、高密、竟陵、长沙、河南计25望。

彭城为最著。

刘姓堂号亦不少,其中最普遍的有:彭城堂、正字堂、藜阁堂、敦睦堂、后继堂、怀贤堂、继崇堂。

刘氏堂联(又称祠联)也很多,内容大都为姓氏来源,先祖业绩勋功等,如:

藜阁家声远;彭城世泽长。

彭城世泽;铁汉家声。

彭城世德;禄阁家声。

禄阁校书,藜焰照十行之简;

玄都种树,桃花赋千植之诗

除泛指刘姓郡望家声,又有专为表彰先祖——西汉著名学者刘向和唐代著名文学家、诗人刘禹锡造诣高深的。

汉景帝刘启,他的薄、王两皇后生14子,其名顺序为荣、德、阙、非、辙、端、组、胜、法、越、奇、乘、舜、烟,除辙继位称帝外,其余皆封郡王。

景帝作有家训诗,汉亡,皇室各支裔孙纷纷散居各地,他们都把此诗作为教育儿孙的传家宝。

明万历二年,举人刘连城认为皇帝家训无普遍意义,他为家谱写了一首家训诗,后世留传很广,有一定影响。

其诗曰:

骏马骑行各出疆,任从随地立纲常;

年深外境皆吾境,日久他乡即故乡。

早晚勿忘亲命语,晨昏须顾祖炉香;

天公佑我卯金氏,二七男儿共炽昌。

三、刘、唐、杜、范同出一源

唐诗人杜甫曾作过这样两首诗:其一《敬寄族弟唐十八》“与君陶唐后,盛族多其人,圣贤冠史籍,枝派罗源津……”开头一句刻意指明杜姓与唐姓同宗,同是陶唐氏的后裔;其二《重送刘十弟判官》“分源豕韦派,别酒雁宾秋,年事推兄黍,人才觉弟优……。

”这是杜甫与刘十弟以宗兄弟相称,话别的诗。

据史载,唐姓的主要来源有四:最早一支是帝尧之子丹朱,舜时封丹为唐侯,今湖北随州一带建唐国,裔孙以唐为姓;二支是源明18世孙刘累,后裔商朝时被封到豕韦(河南滑县)称豕韦氏,后徒居于唐(今山西翼城县),建唐国,为晋之唐姓;三支是刘累另一支后裔被封到唐州(河南方城县),其后代以居所为姓,成为唐姓;第四支是周成王把唐地封给自己的弟弟叔虞,再建唐国,称唐叔虞。

这说明杜诗印证了这一史实。

杜姓与范姓的来由又如何呢周成王灭唐,成王把一支周大夫贵族,源明57世孙刘累后裔致禄封迁到杜城(今陕西西安东南杜陵),建杜国,称杜伯。

按《纲鉴》载,周宣王四十三年(前785)宣王无端杀(后)杜伯,族人四散逃奔,杜姓自此而始。

杜伯六世孙士会,字大禄,号伯元,仕晋为晋大夫,晋王赐他食采邑于范,自此士会又叫范会,也就有了范。

姓刘、唐、杜、范,实出一源,均为帝尧苗裔,自古就被人们视为一家。

上杭刘氏皆为源明嫡裔,属彭城郡。

它们有四个支派:一为千十郎,迁胜运里官田村;二为十郎、十一郎,迁来苏里田背村;三为杭邑东门祠刘四郎派;四为刘友明迁南阳东山村。

从官田、田背《刘氏族谱》,可以清楚地看出,刘氏从得姓大始祖源明公开始,一代代南移直至上杭县官田村与田背村的历史。

四、彭城刘氏迁上杭

源明公传至80世孙刘清(又名康),迁徐州沛丰中阳里,生子刘荣,讳丰,字仁号,传说他为人乐善好施,感动仙人指点,至江西宁都太华山铜鼓洞,入洞天葬,获得好风水。

82世孙煓字显初,名执嘉,生四子:伯、仲、季、交。

83世季公,即汉高祖刘邦,为西汉开国皇帝。

传至136世孙刘祥,官封枚州刺史,其子天锡,唐僖宗时任按察使,因黄巢起义,为避乱于唐僖宗元符二年(857)弃官奉父南迁,从彭城迁入福建汀州宁化石壁村定居,传到152世刘韶,字仑,谥宗臣,又名昭伯,入仕,初任四川重庆山台县正堂,后升迁虔州判官,为官清正廉洁,赐紫金光禄大夫兼司农讲学士。

卒以王礼葬之,生铁封墓,世号铁墓(现江西宁都县,北门外获护乡),地名获护塘,现修复完好。

公生八子,五府道、三县令,迁居江西瑞金东门外垂金塘背。

子孙居官者三十余人,从事商贾者数十人。

贸易累中,富贵胜于都城,有“羊眠褥子,犬眠毡”之说。

传至159世刘兴汉,名九郎,生六子:长子千十郎,字丑汉,生于宋淳熙八年(公元1181),官授花县知府,为官清正廉洁,因遭贪官诬害,于南宋理宗绍定已丑岁(1229),携子孙一路南行来上杭乾田(今稔田镇官田村),择地创居,为上杭官田开基始祖。

官田刘氏开基之初,人丁不甚兴旺,一直到千十郎六世孙文甫,号竹塘,讳炳明,中宪大夫,妣李氏生八子:百一郎、百二郎、百三郎、百四郎、百五郎、百六郎、百七郎、百八郎。

八兄弟繁衍为八大房,各大房裔孙播迁情况概述如下:

1、百一郎,讳忠道,明中顺大夫,妣黄氏十一娘,生四子:文益、文义、文俊(讳秀实)、满全。

文益官授赣洲巡道,妣李、张氏,生三子:石崇、遥孜、满子。

裔孙居赣洲河口樟贡乡焉凹;文义妣黄氏生三子:万一、万二、永贵(文贵),万一郎裔孙全峰居永定湖雷,昆峰妣蓝氏生四子:圣、贤、道、德,合家迁居广东揭西陂尾楼。

昆峰十一世孙(千十郎26世)兴讫迁居砂膀越古晋美记园;兴珍迁居砂膀越古晋;兴八迁居马来亚吉隆坡;兴门妻李氏,生建方、南辉二子,南辉居马来西亚。

秀实字文俊讳时乘,官授四川顺庆知府,继任江西饶州知府,妣吴、廖、陆三氏,裔孙一支居官田,秀实之孙克宽(千十郎十世孙)迁永定高陂。

克宽公曾孙(千十郎13世)奇峰,字子才,迁居广东揭西。

秀实十一世孙公恒迁居宁德福安。

满全、洪武八年官授赣州知府,妣黄氏生观受、五四、得兴三子。

裔孙分居上杭临城西郊仙人栋、老君村和长汀四都、广东龙川苏雷洞、龙岩的连坑、赖坑、马坑以及南京、台湾、马来亚等地。

2、百二郎妣赖氏、陈氏生三子:四九、仕清、仕贵;长房四九公,妣黄四娘,生四子:里哥、乌子、棉子、细人。

明洪武九年,合家迁居广东长乐(今五华县)旗潭松柏嶂开基,裔孙乔、英兄弟居旗潭,其它分迁龙川苏雷、河源、归善九了杵下(现紫金县九阿杵)。

次房仕清公,妣黄氏,生二子:长公、少翁,裔孙均迁居广东棉洋湖;仕贵妣黄氏生二子:与禧、与仁,与禧妣黄氏生六子:福生、松孙、大满、四哥、福仄、福佑,合家移居广东得兴后又迁河源沙溪。

河源沙溪裔孙分居三角塘、忠信及龙川县苏雷洞、石狗岑等地;与仁批郑氏生三子:受、福、诚。

裔孙分居稔田丰朗、连四、严坑、化厚,广东大埔湖寮、揭阳,福建闽侯、永安、沙县,江西、丽洲、石门等。

3、百三郎妣郭氏生三子:太一郎、太二郎、太三郎;妣兰氏生二子:千一郎、千二郎。

太一郎裔孙居上杭庐丰、长汀及武平象洞。

太二郎迁居广东。

千一郎迁江西,迁二郎裔居上杭才溪、南阳,长汀古城,江西瑞金、上饶,闽北松溪、政和、建瓯,台 北。

4、百四郎妣黄、郭氏,生三子:千一郎、千二郎、千三郎,迁居庐丰德里。

千一郎裔孙迁通贤,千二郎妣黄氏生四子:万一、万二、万三、万四郎。

万一郎字承信,妣丘氏、沈氏,生四子:四八、五一、五二、五九从德里迁本县丰头桥、梅坝苦竹凹,后再迁白砂岑背村定居。

四八公妣林七娘、杨三娘,生三子:允受、允忠、允孜。

四八中年携林妣往广东大埔经商未归,传说生六子:百一郎、百二郎、百三郎、百四郎、百五郎、百六郎。

裔孙分居广东大埔、饶平、饶阳等地。

万二郎迁广东,万三郎裔孙迁长汀涂坊,万四郎迁广东韶关。

千三郎裔孙居上杭庐丰德里,百四郎裔孙分迁浙江、永嘉、平阳和福州等地。

5、百五郎妣赖十一娘,生子海通(名三五郎),裔孙居官田山下,才溪中寥、白砂大田,外迁浙江、广东、台湾等地。

6、百六郎妣邵八娘生四子:三七郎、三八郎、四二郎、四六郎,居上杭溪南斜坊(现永定仙师华坊)。

三八郎裔居华坊大阜,四六郎居峰市,其裔孙十五郎,迁居广东大埔青溪园埔坪;三八郎裔文海于明正统年间迁居台北嘉义市开基,生四子:文科、文甲、文甫、文忠,裔孙众多;四六郎裔孙分迁广东潮州、深圳、清县,台 北、浙江江山县、江西饶州等。

7、百七郎,妣吴二娘,迁居永定县洪山乡拓林开基,生二子:三一郎、四二郎。

三一郎一脉迁长居长汀童坊乡大埔村;四二郎裔孙居永定拓林上塔、彭祖田下、崩逢下,上杭下都、白砂、才溪、杭邑东门,并外迁广东韶州信宜县、饶塘、陆丰、河源以及省内福州虎头山、闽侯县鸿尾乡等。

8、百八郎字法镇,妣丘石娘,生子德明迁连城县罗坊肖坑开基。

裔孙分迁广东及台湾等地。

官田始祖千十郎,卒于宋咸淳七年(1271)葬于稔田化厚村树子里龙舌冈,猛虎过江形,墓前华表一对,联曰:“世锦宏开花县黄堂乌;先灵永裕桂林玉笋泥金”,气势雄宏。

官田“刘氏家庙”建于元至正十七年(1357),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因属棉花滩淹区,厅堂上下180平方米,1999年在原地升高重建,其余附属工程正在筹划中,每年春分后五日定为各房远近裔孙统一扫墓祭祠时间,尊祖敬宗之情溢于言表。

上杭来苏里田背村刘氏的来由更有一番周折,要从大始祖源明说起。

源明公159世孙六郎仰汉,生荣八。

165世念二郎生十郎、十一郎。

时蒙古族进入中原,建立了元王朝,元吏在江西经营田粮,恣意盘剥,民不聊生,蔡五九起义抗元,浙江行省平章领兵进剿。

161世刘十郎、刘十一郎兄弟为避战祸,携眷及仆张四郎,身怀万金,于元仁宗延二年(1315)夏,从江西瑞金塘背,长途跋涉,入冬始抵上杭来苏里田背村(今属中都镇)定居,为不忘故士,把新开基地也称圹背,后始转音为田背。

十郎、十一郎在田背均被裔孙尊为一世祖。

田背一世祖十郎,妣梁七娘生二子:十四郎、百五郎。

长十四郎妣范九娘,裔孙一脉移居蓝溪镇湖里村开基。

次百五郎妣赖四九娘,裔孙居田背,生三子:小四、小五、小六。

小四裔孙居竹山下,裔孙再迁临城上登。

小五郎裔孙居田背,妣邱氏生三子:万七郎、万八郎、万九郎。

万七郎裔孙迁居南靖县,万八郎妣朱一娘、兰二娘生子六一,裔孙居田背。

万九郎妣傅七娘,生三子:源清、源性、源海,裔孙居田背。

十郎裔孙分迁上杭城关、武平小兰、长汀露潭、江西龙泉、奉新、万载、广东仁化、湖广桂阳、平江、福州,四川遂宁,广西等地。

田背一世祖十一郎妣郭七娘生五子:念二郎、念四郎、念五郎、三五郎、三六郎。

念五郎孙裔孙永定洪山石杰村。

念四郎裔孙迁居城区临城西郊诸村,并在东门外立祠,裔孙分迁居上杭才溪、官庄,武平高梧、十方与台湾等。

三五郎,携郭七娘金骸迁居广东嘉应州长乐棉洋约罗迳坝圳上(现五华县棉洋乡坑口)开基,裔孙分迁:广东的揭西、陆河、陆丰、惠东、汕尾、肇庆、台山,广西,台湾和新加坡、泰国等地。

三六郎裔孙居中都田背,裔孙分迁上杭的上都、临城、城关,武平小澜,长汀,永定,广东松源、韶州英德、佛山,江西赣县、吉安府福县、庐陵,浙江建肯,四川巴县、湖南平江、长沙,江苏南京。

二十世纪三十年代,长汀县河田镇蔡坊村刘齐湖到上杭谋生,在城关定居,已发展到第四代。

六十年代,其堂侄刘如松大学毕业后到上杭任教,也定居城关,已发展到第三代。

属彭城郡。

刘氏城关祖祠:有八座,其中较大的有四座。

上中街官田千十郎总祠(现被建招待一所大楼);下中街中都田背十一郎公总祠(现县供销办公楼);东门外念四郎公总祠(现党校集资楼)。

临江路,原农业银行前面,十郎、十一郎于康熙三十年(1691)建有总祠为“思敬堂”。

刘 氏

(彭城郡)刘姓分布很广,人数很多。

汉朝皇族姓刘,汉高祖是刘邦。

刘姓来源有四:一是古帝尧(即陶唐氏)的后代受封于刘(在今河北省唐县),周宣王时灭国,逃往秦国的子孙便以国名为姓;二是周匡王封其少子于刘(在今河南省偃师县南),子孙以地为姓;汉高祖赐娄敬、项伯缠为刘氏;四是汉高祖刘邦曾把公主嫁给匈奴单于冒顿,其后代随母姓刘。

李济博士的《中华民族的形成》说:“初期之刘氏,发见于陕西、甘肃,至西历纪年前三百年(即周赧王时)始向河南、江苏南西方移动,嗣由江苏一族创立汉朝,其裔再向中国各地播迁。”

兴宁《刘氏族谱》称:“汉兴……大封同姓,以镇天下。

……卯金之裔,由是遍布天下矣。

唐僖宗乾符二年(875年),黄巢起义,海内骚然,居民流离转徒,于时有翰林学士视察使刘天锡,弃官,奉父刘祥之命,避居福建汀州府宁化县之石壁,号为东派,后世遂以刘祥为宁化始迁之祖。

于是枝叶繁衍……,蔚为汀闽望族。

”至宋嘉定(1208年)之后,刘氏东派后裔,又从宁化迁上杭,有的从上杭徒广东兴宁、平远、梅县等地。

明清两代,有的再渡海迁台湾。

收藏目录:

《龙兴祠刘氏联修族谱》不分卷,缺册,藏2册(225×320)

主编:刘颂尧、刘醒夫,刘建澜、刘后泉等,

民国卅六年,木刻版,源明堂

《松山刘氏族谱》1册,(190×265)

主编:刘森祥,1994年武平腾飞电脑承印

《南靖刘氏族谱》1册(295×210)

编者未注,清抄本

《刘氏历代源流族谱》1册,(360×260)

主编:刘龙生,民国十五年抄本

《南靖金山刘氏族谱》1册,(185×255)

编者未注,清宣统叁年抄本

《闽城刘氏试馆名谱》1册,(215×290)

主编:刘文熔,民国廿六年活字铅印版

古代家族司法审判程序

 家族长通过对审判事实的掌握最终做出司法审判裁断,其家族司法审判最终的确定效力、执行效力和约束效力都成为协调家族矛盾,维护家族秩序,社会基层自治的重要推动力。

 摘要: 中国古代家族司法审判程序是家族司法的必要程序。家族司法审判裁决是家族司法执罚的先决条件;家族长是审判过程中主要的审理者,依据家族具备条件等情况配以相应的辅助执事,构成家族司法审判的基本组织形式。家族司法审判组织在相应的司法程序约束下进行审判,体现出家族司法审判的确定效力、执行效力和约束效力。家族司法审判效力是古代中国协调家族矛盾,维护家族秩序,社会基层自治的重要推动力。

 关键词:家族司法;审判程序;审判效力

 中国古代家族司法审判程序是适用家族法裁断家族纠纷解决家族矛盾的审判程序。家族司法审判裁决不但将纸面上的家族法落实于实践,且对家族司法的执罚起到直接决定作用。家族司法的施行只有通过家族司法审判程序裁决后才能实施,即使审判程序很简易。审判程序可以宣示家族法订立的正义性和家族司法施行的公正性,是家族成员拥护家族审判组织,服从裁决的重要基础,是家族司法审判组织得以续存的根本原因。如果没有家族司法审判程序的运行,家族审判组织就无需建立,化解家族内部矛盾和有效治理家族在某种程度上都会受到影响。古代中国社会的治理关键是基层自治,基层自治的主要举措是社会各个大小家族内部矛盾自觉的自我消解,基层自治的社会治理方式亟待家族法的实际落实,家族法对家族司法的执罚起到规范和引导的作用,其落实通常经历简单或复杂的家族司法审判程序。家族司法审判程序是继家族司法纠告和传唤程序之后利用证人证言等证据启动运行的裁断程序,审判过程不但重视证人证言等证据,家族长也会考虑情理以及族内名誉等进行审判。家族司法审判程序从机构组成和人员组织来分析,实则是国家司法审判程序的缩影,是在国家司法审判程序的基础上,根据家族内部具备的各种条件包括经济条件,建立的专门审理家族纠纷的家族审判组织。家族司法审判程序以其独特的司法审判组织和特殊的司法审判程序,处理家族矛盾实现家族司法特殊的审判效力。家族司法审判最终表现的确定力、执行力和约束力是家族司法审判效力的根本表现。家族司法审判效力的体现为保障家族利益发展,维护社会秩序起到重要作用,是古代中国基层自治的客观需求。

 一家族司法审判组织

 1家族长是主要审理者

 家族司法审判程序得以进行的保障是以家族司法审判组织为基础,族内各成员对审判机构负有监督责任,如《浦江郑氏义门规范》规定:“择端严公明、可以服众者一人,监视诸事”,“监视莅事,告祠堂毕,集家众于有序堂”,“监视,纠正一家之是非”,“立劝惩薄,令监视掌之。”①监督司法审判是否依据家族法之规定。司法审判的管理权则在家族长,或者是家族内公选出知识丰富及有威信的长者,《江州陈氏义门家法》中规定“立主事一人,副事二人,管理内外诸事。内则敦睦九族,协和上下,约束弟侄,日出从事,必令各司其局,毋相夺伦。”并“立司库二人,作一家之纲领,为众人之表率,握掌罚之二柄,主公私之两途,惩劝上下,勾当庄宅,掌一户版籍、税粮及诸庄书契等应。”②显然,家族长在家族审判中居于核心地位,是家族司法审判的主要审理者。家族长在审理族内纠纷时往往起于纠告程序③,有族人纠告,族长随即传唤,传唤程序④发起后,族内各相关成员聚集族堂,听任族长审断。家族长作为主要审理者的地位在清朝也体现尤甚,例如清朝乾隆年间,陈宏谋作为江西首领极力推行家族治理的基层自治方式,并推行家族长“奉官法至上,纠察违规子弟,确族长于族内权力统管之位,便约束族众。”⑤这均说明家族长在家族司法审判组织中居于主要审理地位,并且对不听差事的家族成员有责备惩罚的权力,尤其是官府对家族长权力的进一步确认更加强了家族长主要审理者的地位。

 2家族司法辅助执事

 家族司法审判组织最高一级的审判者是家族长。依据家族大小和各个家族具备不同条件的情况,有些家族对审判组织的人员职责设有明确划分。如纠察的设置,在《萧山管氏族谱》规定:“族内设通纠二人,纠族内是非并告族,需正直干练者为之。”⑥在《湖北刘氏族谱》也记载:“宗内设察事通纠族内之过,取志成之长者。”⑦家族司法辅助执事的人员除了纠察以外,还有专门为展开家族司法审判而设的差役。差役如同官府的衙役,为家族司法传唤或者展开司法审判时做一些记录、押送、看押等辅助工作,还涉及到审判裁断结束后的责罚,如责杖、革胙、鸣官等有时需要差役。家族司法辅助执事的设置虽然没有官府正式,但在族内基本形成辅助执事人员固定的习惯。有关辅助执事,如《浙江余氏家谱》记载:“族内非人命奸盗之事,不得诉官府,须投明族长审断,族事繁多,内设副审、监视、小差,各司职责。”⑧显然,家族司法审判不是家族长一人审理裁断的程序,而是在不同家族有不同的家族成员参与家族司法辅助执事,辅助执事人员的相对固定和参与为家族司法审判顺利进行起到重要的协助作用。家族长和家族司法辅助执事实际上构成了家族司法审判组织。家族司法审判组织根据家族司法纠告、传唤、审理、裁断、执行等序列程序,以重视证人证言等证据为前提,综合考量家族发展以及家族名誉等,对审判事件相关人形成一定的心里威慑,展开家族司法审判程序的系列裁判活动。家族司法审判程序裁判活动的展开,一方面族长会同名望者共同审理、另一方面需要审判案件相关人员的举证,最后族长根据掌握案件事实的综合情况,由家族审判组织辅助执事参与协助完成家族司法审判活动。

 二家族司法审判程序

 1族长会同名望者共同审理

 家族司法审判程序展开时,通常情况家族长都会同家族内有名望威信的长者共同审理案件,有名望威信之长者有时是家族审判组织内本就设立的副审,有的则是因为名望威严对家族司法审判的公信力可以起到作用,这种作用主要基于名望者对家族的影响力。如滠水《吴氏族谱》记载“族事审理进行时,族长等斟酌再三,博取众议,不受挟嫌挑唆,是非曲直以情理之中”⑨,这就要求族长审判案件时,要听取众人意见,为慎重起见往往请示族内有名望者,以达到家族司法审判是非分辨之功能以昭示公正的作用。家族长会聚名望者或其他族人审判案件时大多在祠堂或家庙进行。如《江西李氏族谱》记载:“祠堂乃圣地,族人敬奉,祭祖常备,也乃公堂之上,不受侵犯,凡族内忤逆违犯,都将祖意责罚。”①山西狄氏家谱记载:“一家一族,公法行于家庙,不法族人违犯祖上,进家庙责罚,严重者告官。”祠堂或家庙不但是族人聚集议事的公共场所,也是借助祖宗之意宣示家族司法执罚的祖意依据,因此祠堂或家庙作为家族司法审判场所,不但因为它是家族信奉祖先祭祀奉供的重要场所,也期待对家族成员起到震慑作用。其祠堂或家庙审理家族案件的震慑众人之用意,与家族长会同名望者共同审理案件提高公信力之意图一致,都是对家族司法审判之正义的昭示。

 2审判案件相关人员的举证

 家族司法审判对证据也尤为重视,证据是家族司法最终执罚的依据条件之一。《安徽桐城吴氏族谱》记载:“家内事小,首要公正,不得冤枉错怪,违犯族规可家法责罚,但有理有据,不失家风。”②家族纠纷若因族内闲诧小事则重在调解。但是一经涉及有关族内身份名誉或关乎家族与个人生存的根本,此时证据与情理不容忽视。证据的取得途径,一方面是被审判者自己拿出非罪的证据,一方面是家族成员的举证。如《山西王氏家谱》记载:“违犯族规者,据实责罚,实之本源是据理,被罚族人有权申明,有理据者诉族长,族长统领一族之存亡,不可听信偏见,遇有其他族人控告有据,定公正裁断,不给予私。”③可见,家族司法审理裁断族内纠纷,证据的掌握不可或缺,这关系到族内成员对家族司法审判公正性的判断,其判断的结论对凝结家族群体向心力有重要影响。家族成员自己拿出非罪的证据是其自证非罪的行为,这一行为如果成立即意味案件自然告破,家族司法审判再无需进行。因此通常情况下,家族司法审判程序既然展开,并有举证审理过程直至最后裁断的产生,往往是其他家族成员的举证起到重要作用。如《湖南王氏家谱》:“家族审理事关个人安危,系家族延续之本,有罪证呈上,族人不可不服,裁断必有说法,族内其他成员据证诉怨,是家族审理续之必然。”④家族成员的举证往往受到家族名誉和信义的约束,《浏阳周氏族谱》记载:“盗奸之徒,其言不可信,听信恐危及家族,族内信义为首,乃家族立身之法。”⑤由于家族司法审判的特殊性,证人证言和物证等证据都起到关键的证明作用。在证明被审者罪行的同时,举证人往往承担证据虚假的责任。

 3族长掌握案件事实后裁断

 家族司法审判程序以裁断为终结的构成要素,之后进入家族司法执行程序。司法审判终结的裁断主要是在案件审理过程确定是否违犯家族法,违犯家族法的裁断就是族长对案件事实的掌握。家族长对案件事实的掌握除了会同名望威信者商议和采用证据以外,对情理的考虑也是审理裁断的重要参考因素。如《河南崔氏族谱附录成案》记载:“崔氏乃遗孤,父母惨遭不测,实是年少,又生活所迫,偷盗家族谷仓,未遂反被擒拿告族,族长审断:崔氏偷盗确违反家法,但于情理实则不该,族内均为宗亲,怎不容少年之腹,违犯之罪家规虽不容,但于情理不应责罚,宗亲皆受过。”⑥因此通常是否有相关证据可以证实违犯家族法是做出裁断的必要条件,但根据家族内部情况,家族长不拘于证据而于情理裁断的可能性也存在。家族长于情理审判与古代中国社会特殊的诉讼现象有关。情理审判不但在家族司法审判内存在,即使是国家司法审判也有此裁断形成。家族司法审判时,家族长有时会舍法据情,这种传统诉讼现象甚至贯穿于整个家族司法存续的历史。《杭州柳氏族谱》记载:“族亲一体,本位同生,小气闲诧不可乱心,族有审理纠纷琐事之权责,而情理是亲族之根本,据理是非终决于情。”⑦情理作为亲族之根本,自然在家族审判时,不会向官府一样据法审断,还要考虑到家族内的亲属关系与家族的和睦一体。所以家族长掌握案件事实的依据,除了家族法和相关证据以外,还要参照家族发展和内部秩序建立的因素,不纯粹是对被审判者违犯事实的判断。

 三家族司法审判效力

 家族司法审判的效力首先表现为裁断的确定效力,也就是司法审判的裁断具有排除家族内同一事件再重新发起纠告,以及避免家族司法审判对同一案件重新裁断的效力。其次是不受争议的执行效力,家族司法审判裁判后,裁判结论在家族内不受争议,裁判结论作为家族司法执罚的依据,执罚具有一定效力。再次是家族司法约束效力,案件经家族司法审判后,对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都有约束力,这种约束力包括当事人对审判裁断结果的遵守和其他相关人员的遵守配合。

 1家族司法审判的确定效力

 家族司法审判的确定力包括外部形式上的确定力和内部实质上的确定力。这种确定力可能涉及到当事人和任何其他相关人。如《四川罗氏族谱》记载:“族长主管一族内外,凡涉家族利益矛盾,告族审理,裁断定论后,全族务必遵从,不得懈怠。”①可见全族务必遵从即包括当事人也包括其他相关人。确定效力之外部形式是指家族司法裁断对当事人和其他相关人的确定效力,家族司法审判发生裁断后一般不得变更。外部形式确定效力发生后,即家族司法审判裁断生效。

 《湖南湘潭龙山周氏五修族谱》记载:“家法乃治家之本,遇有族事审断,其族长权威犹大,裁断既定,不可更改,不受族内势力左右,公正为先。”②裁断不受变更及家族司法审判裁断生效。裁断生效意味确定效力之内部实质的确定力发生,即裁断对当事人及相关人的地位或财产等发生改变,例如家族内有关分家析产的审判裁断,就可以改变当事人或其他相关人的财产分配或家族地位。

 《江苏毗陵符言上官氏族谱》记载:“族田分配涉及生存,不可视小,各房长对家内事小兼顾,遇有分家析产,自调处置,不能和谐纠于族者,听之审断,房地银两分配按族规各居其位,不得僭越。”③其实这种财产分配占有的僭越限制就是家族地位的确定,家族地位身份不得僭越决定了房地财产等分配的数量。家族司法审判的其他效力都发生于确定效力之后。只有家族司法审判裁断结果的确定效力发生,才相应产生家族司法审判执行效力和约束效力。

 有学者认为家族长行使审判权视为家族成员的委托,审判裁断一旦形成,意味家族成员对家族长的委托结束,裁断当然就生效。也有学者认为,家族长行使审判权并非是家族成员的委托,家族长对家族纠纷作出裁断是代表家族行使审判权,家族长代表家族行使审判权力的行为是否有确定力,最终要看家族成员是否服从和拥护裁断的结果,这是家族司法审判确定力在学界持有的不同观点。本文对于后者家族长代表家族行使审判权的观点更赞成,但无论家族长行使权力是否受委托或是否代表家族,其实质意义上的确定效力不受影响。

 2家族司法审判的执行效力

 家族司法审判的执行效力是指司法审判的裁断结果对审判当事人有通过强制执行实现家族司法执罚的效力。《湖北荆溪任氏家谱》记载:“违犯者听命惩治,不得违背,不遵照执行,视为犯上,加重处罚。”④《湖南湘乡成氏三修族谱》记载:“家族司法执罚祖意在上,族内子弟不可抗,有抗争乃家道有难,出族处置。”⑤这些对家族成员接受家族司法惩治不得违抗的要求,都无一例外体现出家族司法审判裁断结果对执罚当事人的强制性,是家族司法审判执行效力的最终体现。

 然而,我们在前例中看到家族司法审判执行效力,除了执罚的强制性,还在不服从惩治加重处罚方面有所表现。其实对不服从家族司法审判的裁断而责重处罚的家族不在少数,例如《河南任氏宗谱》六卷记载:“对违规族人罚银的处罚,限期收缴,违犯者笞杖责罚,责杖数量据欠缴而定,”①这意味着经济上的处罚不能应家族要求补足,就会受到身体刑罚的处置,这种违犯族规加重处罚的方式,在《江苏骥江江氏重修宗谱》也有记载:“家法立命之法,不可废,孝悌伦理乃天理,天理祖意执罚,依照遵行,违犯者重罚,不遵行则出族。”②在古代社会个体依赖家族生存的本位思想,影响决定了出族惩罚实则与死刑相当,家族成员如果被驱逐出族意味没有生存的希望。因此,不服从家族司法审判裁断的执行则加重处罚,也是家族司法审判执行效力的重要体现。

 3家族司法审判的约束效力

 家族司法审判的约束效力表现为家族成员对家族司法审判的评价,或者认为是符合家族法规定的,或者认为是不符合家族法规定的。《福建莆阳刺桐金紫方氏族谱》记载:“纲纪有常,礼法有据,责罚据礼而出,族众监督,执罚不符礼制,族中共议,确有不符,理当再论。”③这种符合家法礼制与否,就是家族司法审判以最终司法裁断的结果作为衡量是否符合家族法实施的标准与尺度,一方面对全体家族成员行为产生约束效果。如《江苏西河毛氏宗谱》二十卷记载:“家法礼制,约束族众,若有违犯,皆处置,族长不可徇私枉法,有之当处置。”④另一方面还表现在家族法为家族司法提供司法依据,对家族司法的施行产生约束效力。

 如《绮山东沙王氏支谱》十六卷记载:“订立家族法,举族全力,族之存亡,约束子弟纲常,执罚依据族法。”⑤家族法作为家族司法执罚依据,必然形成家族成员对家族司法审判是否符合家族法的判断,即对家族长之约束力的产生。因此,我们认为家族司法审判的约束力是在落实家族法的过程中产生的。家族司法审判的约束力对家族长而言可以看做是自我约束力,对于其他家族成员可以看做是“对他”的约束力,因为这种约束力是在家族长作为核心审理者对家族法的实施,然而,实施家族法、施行家族司法还需要其他家族成员的相互配合。这种自我约束力和“对他”约束力的集合成为维持家族司法审判稳定性、安定性和权威性的重要审判效力。

 总之,家族长通过对审判事实的掌握最终做出司法审判裁断,其家族司法审判最终的确定效力、执行效力和约束效力都成为协调家族矛盾,维护家族秩序,社会基层自治的重要推动力。由于家族司法审判的约束力实则与其确定力是密切相关的,家族司法审判裁断的发生,即产生司法审判的确定力,这种确定力一旦发生,约束力当即发生。因此为了实现家族司法审判的权威性和家族法订立的稳定性,我们必须考虑在家族内部实行审判裁断的妥当性,在追求家族司法审判公正的前提下,低成本维护家族司法审判的正确性。

 例如作为约束力的例外,家族长根据家族发展的需要,对一些确实需要变更的裁断,若不加以变更,对家族发展极为不利。有些家族司法裁断由于违反国家法律的规定,比如死刑执罚的裁断,有时会受到国家司法的制裁,其制裁甚至影响家族存亡,此时就要全族合议做出适时的变更,以此缓和这种过于形式化的约束力与国家法律的冲突。因此,中国古代家族司法审判程序作为家族司法的必要程序,对协调家族矛盾,维护家族秩序,推动社会基层自治起到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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