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族谱有何特点?
《史记·夏本纪》记述了夏朝禹至桀14世17帝。这就是中国最早的“家谱”。产生于夏,盛于魏晋南北朝,普及完善于宋。
欧阳修、苏洵所修族谱体例较完备,私修族谱普遍以其为典范,并进一步予以发展,形成了一套包括谱序、谱例、谱表、谱系、家训、家诫、家规、祠堂、坟地、义庄、仕谱、人物传记和艺文等内容的较完善的私修族谱的体例。
夏朝(约公元前21世纪~前16世纪),中国原始社会逐步解体,进入了奴隶社会,确立了王位世袭制。随之产生了记述夏朝世系的家谱。至周朝(约公元前11世纪~前221年),家谱只是记述士大夫身份的一种特殊标志。秦朝(公元前221年~前206年),氏族宗法组织瓦解,抛弃了公侯子孙的贵族世统本系。至汉朝(公元前206年~公元220年),族谱已发展成为一种社会普遍崇尚的宗教文化。以后,随着封建门第制度法制化,官修世族大地主的合谱盛于魏晋南北朝(公元265年~589年)。隋唐两朝(公元581年~907元),推行科举制度,士族势力日渐衰弱。至唐朝中期,族谱由以前的官修合谱逐步转向私家修谱而兴盛起来。宋朝(960年~1279年)受“三纲五常”的宗法伦理思想支配,私修族谱逐步普及和完善。明、清至民国,宗族活动盛行,私修族谱有增无减。
中国族谱随奴隶社会王位世袭制的确立,产生于夏朝
中国在漫长的原始社会中,人们以血缘亲属关系结合在一起,居住在一地,出现了许许多多的家族、氏族村落,形成氏族公社。每个氏族都有自己的名称和徽号,以维持氏族成员的共同世系和区别于其他氏族。氏族内的重要事情,都按照一定的习惯和世系安排。
夏朝,中国原始社会瓦解,进入了奴隶社会,并确立了王位世袭制。为了明晰王族世系,子孙继位,产生了记述王族世系的“家谱”。《史记·夏本纪》记述了夏朝禹至桀14世17帝。这就是中国最早的“家谱”。
周朝,以氏族组织演变而来的以血缘为基础的宗法制度,即嫡长子继承制的建立,使嫡长子成为土地和权位的法定继承人。与之相应形成了“尊祖敬宗”的祖先崇拜,从而巩固了奴隶制的统治秩序。在这种特定的条件下,家谱迅速发展。周朝家谱有自己的特点。
一是贵族出于尊祖敬宗和炫耀祖先,在鼎彝礼器上铭刻自己的家系。这些鼎彝铭文,先叙述祖先名字及其美德、功勋庆尝,最后为铸器人的名字。这类铭文鼎彝按辈份作为祭器陈列于宗庙,这就是周代的私修“家谱”。
二是周王朝和各诸侯国设立史官,记录、整理、保管各贵族的家谱。周王朝中央设有小史掌管王族家谱,负责定位王族世系,区分王族成员的辈份和血缘关系,遇有祭祀,则告诉君王其先祖的死日、名字等。周王朝中央还设有太史、内史,记录、整理、掌管诸侯卿大夫的谱系资料。各诸侯国也设工、史之类的官,记录、管理谱系资料。http://wwwdoc88com/p-1146349882708html
三是出现了一批谱学著作。这些著作中要数《世本》的成就最大。《世本》记录了自三皇五帝一直到春秋战国时历代帝王诸侯卿大夫的姓氏起源、世系流源、迁居本末、生前创制、死后名号以及其事迹,集各代、各家分散和世系于一书,使之流传后世。
中国族谱随封建门第制度法律化,世族大地主修谱盛于魏晋南北朝
秦统一中国后,建立中央集权统治,实施官僚制度。氏族宗法组织随之瓦解,但血缘宗法思想并没有削弱。特别是汉武帝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后,君臣等级和血缘尊亲观念进一步得到增强。
东汉以来,地方豪族及地主势力发展,他们往往几代宗族不分居,结成强大的社会力量。他们还与大官僚、大商人纠合,结成集团,在政治上垄断政权,把持仕途,占据中央和地方要职,形成门阀。东汉后期,三公九卿太守州牧,多数由这些高门弟子担任,门第制度已成为世家大族垄断统治政权的基础;阶级矛盾激化,世族大家以保卫乡土、宗族为名,笼络人心,组织宗族武装,维护自己的势力;世族大地主占有大量土地,他们利用宗族关系控制大量劳动力,为其奴役。曹魏时期,推行九品中正制度,使门第制度法律化。当时中正品第人以家世、才干、品德三项标准并列。到西晋,世族地主专政,把家世提升为主要的甚至惟一的标准。上品高官全为世家大族垄断,寒门、中小地主被排斥在政权之外。家谱自然成为九品中正选择官吏的主要依据。世族大地主利用宗族血缘关系和宗族思想,笼络族众,组织宗族武装遍布全国。族谱也自然成为其有力的工具。当时赋役苛重,大批族人农民只好投奔同宗大地主,转为“私属”,供其奴役剥削。族谱自然成为维护这种局面的工具。为了适应这种需要,魏晋南北朝官府设立“谱局”,诏令专职修家谱。家谱也作为重要文献,保存在各级官府中,出现世族地主家谱的鼎盛。当时修谱以贾弼最有名,他广搜世族大地主的百家谱记,在东晋政府的支持下,撰定《百家谱》,共100帙,712卷。包括18州,116郡大族。
中国族谱随科举制度的推行,私修族谱盛于唐
隋唐两代,废除九品中正制度,推行科举制度,选拔人才不再以族谱为依据。族谱的作用下降,但氏族门阀观念仍然很盛。唐太宗命修《氏族志》,收集全国的氏族家谱,考证其世系,定为9等。并提出“不须论数世之前,止取今日官爵高下作等级”,把皇族列为第一等武则天时,又将《氏族志》改编为《姓氏录》,将后族武姓列为第一等,其余均以官职高下为标准。凡五品官以上者,皆升为士族。唐代中央政权编修的谱牒,反映了封建统治阶级内部关系的变化。
由于唐皇朝的倡导,并编修大量官谱,社会上私修族谱之风甚盛。不仅旧族“纪其先烈,贻厥后来”,就是那些百代无闻之族,一朝暴贵,也无不追求本系,妄承先哲。唐代中期以后,随着士族势力的衰退,逐步改变了过去绝大多数是官修百家姓氏渊源的合谱状况,私修家谱逐渐兴盛起来。可惜唐末乱世,世家大族家谱大都散失无存。
随“三纲五常”宗族伦理思想的奉行,“家自为说”私修族谱普及完善于宋
宋代以後,中国社会奉行“三纲五常”的宗法伦理思想为核心的程朱理学,宗法家长制的统治思想深入到封建社会的机体。以族谱选官和婚配的作用逐步消失,修谱的目的主要是敬宗收族。朝廷不再设“图谱局”,官府再不修谱牒。世族之家的修谱逐步减少,并转向一般官僚地主之家以至普及到百姓之家。私家修谱一般是本族人自己修,而且是挑选受过一定教育在本族有一定威望的人撰修。宋初,文学家欧阳修、苏洵主持修本族族谱,开创了宋代族谱的先河。其後,许多士大夫纷纷为自己的家族修谱。从此,族谱从过去的“奉敕修定”,转向“家自为说”私修,形成了私修族谱的盛行。欧阳修、苏洵所修族谱体例较完备,私修族谱普遍以其为典范,并进一步予以发展,形成了一套包括谱序、谱例、谱表、谱系、家训、家诫、家规、祠堂、坟地、义庄、仕谱、人物传记和艺文等内容的较完善的私修族谱的体例。
中国族谱随宗族活动的盛行,明清修谱卷帙浩繁
明代,朝廷置宗人府,编修皇族谱牒,称玉牒。清代自顺治始,开设玉牒馆,由大学士、内阁学士、礼部尚书等主持修牒。时,玉牒为皇族成员发放俸禄、赐官封爵、指婚定名的基本依据。
明清两代,私修族谱更是卷帙浩繁。家谱、宗谱、族谱、支谱、世谱等名目繁多,并产生专记人物生平事绩的“年谱”。值得一提的是《孔子世家谱》,改变了唐及以前只收录直系长子长孙的做法。北宋至明清民国,合族修谱,支庶兼收,续修不断。明中期,规定每60年一大修,30年一小修。谱例规定严明,内容丰富。且随宗族活动的变化,修谱南方盛于北方,南方宗族聚居之风盛于北方,特别在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很多商人借助宗族活动开展商业活动。海外华侨成立宗亲会,集合同姓人士,不论亲疏,不分派别,建立宗祠,共祀其受姓的始祖,以此联络感情,弘扬祖德,团结互助,发扬民族精神。这些宗亲活动直至民国时期仍有增无减。
是记载各个姓氏家族子孙世系传承之书,具有区分家族成员血缘关系亲疏远近的功用,是我国封建宗法制度的产物。随着历史的发展,家谱由官修变为私修,所录内容不断丰富,其功用也不断增加和变化。如今,家谱同各姓氏的郡望、堂号一样,不仅为区别姓氏源流,作为数典认祖、研究历史、地理、社会、民俗的参考资料,它还是姓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家谱
族谱是中国特有的文化遗产,在汉族有悠久的历史,后来在民族融合中。逐渐在各民族中开始出现族谱。族谱是中华民族的三大文献(国史,地志,族谱)之一,属珍贵的人文资料,对于历史学、民俗学、人口学、社会学和经济学的深入研究,均有其不可替代的独特功能。 在1960年代中国的破四旧运动中,家谱被当作四旧遭到清理,“成千上万”的家谱被毁,很多中国人不得不毁掉家族世代珍藏的家谱,这对于研究中国人的人文历史造成了不可弥补的损失。上古时期的家谱,仅为君王诸侯和贵族所独有,家谱的作用仅为血统的证明,是为袭爵和继承财产服务的,其内容也比较单一,仅为世系的说明。 魏晋以后,选官、婚姻以至社会交往都要看门第,这样一来,家谱在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中 胡传淮纂修四川省蓬溪县《胡氏族谱》
的作用就大大增强,家谱的内容也比以往有所增加。 到了宋代,官方修谱的传统禁例被打破,民间编撰家谱的风气更加兴盛,这时的家谱在政治生活中基本上不再发挥作用,其作用转移到尊祖、敬宗、睦族上。家谱经常被反复修撰,每次修谱,也就成了同姓同族人之间的大事。 到了明清两代,家谱修撰的结构已基本定型,流传到现在的家谱也极为丰富。 家谱的内容主要包括三部分:第一部分是世系图,即某人的世系所承,属于何代、其父何人;第二部分是家谱正文,是按世系图中所列各人的先后次序编定的,分别介绍各人的字号、父讳、行次、时代、职官、封爵、享年、卒日、谥号、姻配等。这些介绍性的文字,长者50余字,短者仅二三字,实际是人物小传;第三部分为附录。 有些家谱,在立谱时,便确定了家族世系命名的辈分序列,而且事先标定字号,辈分清楚,乡间名之为“排辈”,实则是排资论辈的意思。由于历史上形成的重男轻女思想,男子在起“大名”时,必须以预定的某字作为名字的一部分。这个字要放在全名三字的中间或最末,各个辈数层次不一定完全一样,但有着约定俗成的规矩
摘 要:早在商代后期就已出现记录世系的图谱,但还不属于纸质的谱牒类文献。东汉以后,由于谱牒的政治功用渐趋强化,谱牒类书目迅速增加,逐渐由《汉书·艺文志》术数略下的一个子目变为史部目录下一个固定的二级类目。宋代以后,谱牒类书目的政治功用逐渐缺失,其在目录学中的地位明显下降,到清代最终被排除在史部目录之外。谱牒类书目在目录学著作中分属演变的历程,折射出不同历史背景下谱牒社会功用的变化。
关键词:谱牒;源流;分属演变;史部目录
谱牒一词出于《史记·太史公自序》,所谓“维三代尚矣,年纪不可考,盖取之谱牒旧闻,本于兹,于是略推,作《三代世表》第一”[1]3303。从这句话来看,谱牒应是某种记载有帝王世系的载体。“谱”在《史记正义》中的解释为“布也,列其事也”[1]487。“牒”最早是指“古代用来书写的小而薄的竹简或木片”[2]470。由此推断,谱牒应是一种记载帝王或家族世系的竹简或木片。谱牒作为一类重要的文献分支,对其起源与在目录学著作中的分属演变进行研究,对于考察谱牒类书目的历史流变与其在不同背景下功用的变化具有一定的学术意义。
一、秦代及秦以前有关谱牒的记载
据陈梦家研究,在商代后期就已经出现了记载直系祖先、宗子名讳的世系表。在《殷墟卜辞综述》一书中,陈梦家提到,在1506号甲骨上记载有“儿”氏祖先11代的世系名讳,其中两代有兄弟2人,共13位祖先的名字[3]499。暂不论这片甲骨的真伪①,陈梦家所提到的这片甲骨文是刻在龟甲上的,并不是竹简或木片。司马迁也提到谱牒自周以后“乃颇可著”[1]487。由此可推断,我们如今所提到的谱牒主要是指周以后的谱牒资料。
有关周代的谱牒文字记录在战国以后的书籍中有所记载。《周礼·小史》提到:“小史,掌邦国之志,奠系世,辨昭穆。若有事,则诏王之忌、讳。”[4]376郑玄注引郑司农云:“系世,谓《帝系》《世本》之属是也。”[5]108即谱牒类书目。同时也说明周代设有专门执掌世系的官员——小史。关于周代谱牒的内容,《礼记·内则》也有记载,“(生子)书曰:某年、某月、某日生,而藏之”[6]100,说明在周代谱牒主要是记录人的生卒年月与昭穆世系的书籍。这一时期的谱牒类书目主要有:《世本》《大戴礼记·帝系》《春秋公子血脉谱》等。《世本》也被学术界普遍认为是我国现存最早的谱牒类书目。周代出现官修的谱牒类书目,与其分封制、宗法制有着密切的联系。周建国后实行分封制,周天子将亲属、功臣及古代帝王的后代分封到各地做诸侯王,诸侯在自己的封地范围内再次实行分封,分封制和宗法制层层下移,构成周王朝的统治秩序。如何巩固和维系这两个制度,必然要明确宗法制家族内部世系和嫡庶之分以确保分封制的承袭,谱牒正是将这类承袭关系记载成册,以“奠世系、辨昭穆”,维系周王朝的统治。可以说,宗法制是谱牒类书目产生的直接根源,谱牒类书目有力维持了宗法制的沿袭。
秦王朝建立以后,废除了周代的分封制、宗法制,代之以中央集权制和郡县制,这种制度不再分大宗、小宗,同时也切断了血缘与官制的联系。秦始皇下令焚书,将天下“无用”之书焚毁,使谱牒类书目在秦代基本处于停滞的状态,公侯子孙皆“失其本系”[7]990。
二、汉唐时期对谱牒类书目的划分及原因
《隋书·经籍志》采用四部分类法,将隋代及以前的书籍分为甲乙丙丁四类。乙类为史部,其类下著有“谱系”类。《隋书·经籍志》将史部作为一级类目单独分类,同时将谱牒类书目置为史部目录的一个二级类目,使谱牒类书目开始有一个明确的划分。《隋书·经籍志》共著录“谱系”类书目41部360卷,加上已亡佚的书目共53部1 280卷[7]990。需要注意的是,“谱系”类下有3本书目不可算进谱牒类著作,即《竹谱》《钱谱》和《钱图》,这3本书目与记载家族世系的谱牒类书目毫无关系。另外,除“谱系”类下著录有谱牒类书目外,杂传类下也有很多“家传”,如《李氏家传》《桓氏家传》《太原王氏家传》等[7]977。《辞海》对“家传”的解释为“叙述父祖事迹以传示后人的传记”[2]1040,即将家族中有声望和功绩的人单独列出,为之立传。这一时期的谱牒类著作还是以官修为主,这类“家传”则类似于私修谱牒“家谱”的前身,虽被著录于杂传类下,但也有一些谱牒类著作的特征。《隋书·经籍志》所著录的书目卷数与《汉书·艺文志》所著录的25卷又15篇相比,明显大为增加。究其原因,应是与东汉以后门阀士族的形成有重要关系。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选官标准为九品中正制,即将天下士族分为九品,选官用人皆根据郡望品级。世家大族为了延续自身的特权地位,家族婚姻严格恪守“门当户对”的原则。如何准确判断“寒门”与“士族”,防止“冒籍”的出现,这就使得官修谱牒格外重要,其政治功用逐渐突显,但这也造成了“官之选举,必由于簿状;家之婚姻,必由于谱系”[9]1的局面。正因谱牒的这种功用,使得其时研究谱牒成为一种专门的学问,被称之为“谱学”。魏晋时期涌现出众多的谱牒著作和研究谱牒的大家,西晋蒙挚撰有《族姓昭穆》10卷,东晋南朝的贾弼之、贾匪之、贾渊等祖孙3人是研究谱学的专家。谱学的集大成者是梁代的王僧孺,他将贾弼之的《十八州谱》续为710卷,又撰《百家谱集抄》15卷、《东南谱集抄》10卷等。不可否认的是,这时期谱牒类书目地位的提升和对谱牒的研究盛极一时,与门阀士族制度下对门第、血统、婚宦的重视息息相关。这一时期,谱牒类书目与政治联系密切。
其二,官修谱牒的衰落和私修谱牒的非公开性。在唐中期以前,谱牒多为官修,且多属于皇族玉牒、天下郡望谱、天下姓氏录等著作,用以确定姓氏郡望和门第品级。唐朝除唐太宗、武则天、唐高宗朝3次修撰谱牒外,之后再没有任何一个朝代组织过大修谱牒,官修谱牒逐渐衰落。宋代以后,反映一家一姓之谱系的私修谱牒书目繁多,是因其在当时并没有太大的史学价值,也无政治功用,无需上报朝廷。这类谱牒多被供奉在家族祠堂中,作为“敦宗睦族”的象征而存留。朝廷并不收藏这类书目,对此无可著录之书,《四库全书总目》和《清史稿·艺文志》对这类家修谱牒没有任何的著录,只有前朝遗留的少量总谱类著作,同时也因数目太少只能著录于类书类下。
《旧唐书·经籍志》和《新唐书·艺文志》都将谱牒类书目置于史部目录的谱牒类下。《旧唐书·经籍志》著录“杂谱牒类书目五十五部,共一千六百九十一卷”[10]2013。之所以将其著录为“杂谱牒”类,是因为在“杂谱牒”类下不仅著录了谱牒类书目,同时又著录了很多“家传”。“家传”类书目多数时间是著录于“传记”类下,因而称之为“杂谱牒类”。《新唐书·艺文志》共著录谱牒类书目17家39部1 617卷,“王元感以下不著录二十二家,三百三十三卷”[11]1501-1502。与《旧唐书·经籍志》不同的是,《新唐书·艺文志》又将家传类著作重新置于杂传类,并在谱牒类下增加了很多之前从未著录的“家谱”类书目,这些“家谱”类书目卷数很少,多为1卷。如《谢氏家谱》1卷,《东莱吕氏家谱》1卷等[11]1501-1502。与《隋书·经籍志》著录的谱系类书目相比,这些“家谱”类书目显然是记录一家一姓之谱系,与前代州谱、百家谱相比,更多地带有私人撰修的性质。
唐朝之所以会出现私修家谱类书目,与当时的政治环境相关。自隋代创立科举制以来,选官用人的标准逐渐从姓氏郡望变成分科考试,这使得众多寒门子弟通过读书进入了官僚阶层,高门士族直接晋升的渠道被阻断,官修谱牒所具有的选官用人的政治功能逐渐被削弱。唐朝统治者曾3次大规模地组织撰修谱牒,目的却不是维系世家大族的地位,而是通过撰修谱牒,提高皇族和新晋官员的门第等级,贬低旧的世家大族,扶植新的官僚势力。如唐太宗朝撰修的《氏族志》将博陵崔氏由一等姓氏降为三等,唐高宗朝撰修的《姓氏录》更是将五品以上的官员全部列入士族。应该说这时期的官修谱牒在很大程度上被统治者用作政治斗争的工具。从侧面来看,旧士族被削弱,新士族逐渐发展壮大,新士族的壮大推动了记载有一家一姓之谱系的新谱牒产生,但这类新谱牒书目毕竟只占少数,官修谱牒依然占据主导地位,谱牒类书目依然带有浓厚的政治色彩。
三、宋以后谱牒类书目在目录学中的转变
宋代是目录学著作发展的高峰时期,出现了众多的私修目录学著作,目录学著作的攀升标示着有更多的史家对书籍类目划分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宋史·艺文志》史部目录专门增设“目录”类,共著录目录学书目68部607卷[12]5148。“谱牒”依然是史部目录下的一个二级子目,《宋史·艺文志》共著录谱牒类书目110部437卷[12]5152。与“新旧唐书”相比,总卷数明显减少,这与唐末五代以来战乱频繁使大批谱牒类书目散佚和宋朝科举取士更加完善使得谱牒的政治功用迅速丧失有关,“自五季以来,取士不问家世,婚姻不问阀阅,故其书散佚而其学不传三代”[9]1。宋朝官修的目录学著作《崇文总目》史部目录下专设“氏族”类,主要著录谱牒类书目,共41部,计113卷[13]92。南宋郑樵的私修目录学著作《通志》将谱牒类书目著于卷66“艺文略”下,是谓“谱系”类。比前人有所进步的是,郑樵又将谱系类书目详加划分,分为“帝系、皇族、总谱、韵谱、郡谱、家谱”等6类,共著录谱系类书目170部2 411卷[9]619,这个数目明显超过之前目录学著作所记载的书目,基本上包括了宋代及以前的谱牒书目。总谱著录43部1 074卷数量居首,家谱数目为次,共68部250卷。南宋尤袤的《遂初堂书目》也是私修目录学著作,该书将谱牒类书目著录于“姓氏”类下,共计33部,只是列出书名,并没有记载书目卷数[14]13。该书在“姓氏”之外,又设“谱录”类,但并不著录谱牒类书目,而是像《考古图》《端砚谱》《竹谱》等[14]24,是对政区、事物进行注述的图谱类著作。宋元之际马端临的《文献通考》卷270将谱牒类书目著录于史部“谱牒”类下,共计21部71卷[15]1709。此外,宋朝的欧阳修、苏洵也先后创新了修谱体例,被后世称为“欧谱”“苏谱”,直到近代都是私家谱牒编撰的样板。可以看出,自唐末五代以来,宋代谱牒类书目有逐渐复兴的趋势,这与宋代比较宽松的政治环境和政府对于累世同居大家庭的提倡有关。在宋代,民间宗族组织明显增多,民间修谱(私修谱牒)的数量也随之攀升,谱牒类书目的政治色彩明显减弱。
《明史·艺文志》依然遵循《宋史》对谱牒类书目的划分方法,将谱牒类书目置于史部目录之下。《明史·艺文志》共著录谱牒类书目38部504卷[16]2420,且只是明代的谱牒类书目,并不包括前朝,这个数目也可算是繁多了。但有一点要注意的是,这时的“谱牒”类目已位于史部目录的最后,预示着谱牒类书目在史部目录中地位的变化。《明史·艺文志》所著录的谱牒类书目多数为私修谱牒。实际上自唐中期以后,除皇族玉牒外,官修谱牒基本上处于停滞状态,私修谱牒逐渐占据主导。另外,在宋以后,“家传”类著作无论是“传记”类还是“谱牒”类,皆没有著录,取而代之的是大量的“家谱”类著作。黄虞稷的《千顷堂书目》是《明史·艺文志》的蓝本,《千顷堂书目》在史部目录下置“谱系”类,共著录谱系类书目130余部,大部分为家谱、宗谱、家乘等[17]269-289。这些书目的卷数明显超越《新唐书·艺文志》只有1卷的界限,少则3~4卷,多则60余卷,反映出明政府明显放松了对私家修谱的限制。另外,明代家庙、祠堂类建筑显著增多,反映出社会宗族意识的复苏。这时期的谱牒基本不具备政治功用,同时,由于统治者对私家修谱和民间建庙、修祠堂没有过多的限制,使得谱牒类书目“敬宗保族”的社会功能渐趋突显。
清乾隆朝官修的大型丛书《四库全书总目》的史部目录下已无谱牒类书目,说明这时的谱牒类书目已被排除在史部目录之外。子部目录下置“谱录”类,但并没有著录谱牒类书目,只是“器物、食谱、草木虫鱼鸟兽”之属,真正的谱牒类书目被置于子部类书类下。所谓“类事之书,兼收四部,而非经非史非子非集,四部之内,乃无类可归”[18]1141。清代学者认为谱牒类书目无类可归,所以置于类书类下,反映出谱牒类书目在清代目录学著作中地位迅速下降,已经算不上史书,只能分属于类书。《四库全书总目》著录的谱牒类书目有:《古今同姓名录》2卷、《元和姓纂》18卷、《古今姓氏书辨证》40卷、《帝王经世图谱》16卷、《万姓同谱》146卷附《氏族博考》14卷等,著录的谱牒类书目并不多,且多是姓氏总谱[18]1141-1153。《四库全书总目》对著录的每一种书目都有文字简介,如著录作者及书目流传状况等。《清史稿·艺文志》与《四库全书总目》相同,谱牒类书目同样被著录于子部类书类下,有《历朝人物氏族汇编》10卷、《氏族笺释》8卷、《姓氏谱》6卷、《类纂》50卷等共著录谱牒类书目122卷,并附有作者姓名[19]4366-4367。
谱牒类书目从《汉书·艺文志》到《明史·艺文志》一直是史部目录下的一个二级子目,到清代最终被排除在史部目录之外,著录于子部类书类下,在目录学著作中的地位明显下降。究其原因,可归纳为以下两方面。
其一,谱牒类书目的政治功用逐渐消失。魏晋南北朝是谱牒发展鼎盛的时期,“谱学”也发展成为一门显学,这是谱牒类书目与政治联系最为密切的时期。谱牒规定了门第等级,门第等级又与选官用人相联系,这使得谱牒类书目的地位迅速攀升。在《隋书·经籍志》中谱牒类书目开始单独分类,成为史部目录下的一个二级类目。唐中期以后,谱牒所具有的选官用人的政治功能大为减弱,虽然谱牒也作为统治者的斗争工具被使用,但随着科举制的完善、皇权的加强,这种功用逐渐消失。唐末五代以来的战乱使世家大族分崩离析,有的迁往南方,有的在战乱中衰败,谱牒类著作也大批散佚。战乱过后,由于谱牒实际功用的缺失,这些世家大族并没有对散佚的谱牒进行重新纂修,而是任其消亡。宋代以来,政府放松了对私家修谱、建庙的限制,人们的宗族意识又逐渐活跃起来,但再也不可能形成像东晋那样“王与马共天下”的世家大族了,谱牒的政治功能基本不复存在。正是因为谱牒没有了政治功用,也使其在目录学中的地位迅速下降。在《明史·艺文志》中谱牒已被置于史部目录的末端,到《四库全书总目》时则完全被排除在史部目录之外。
《汉书·艺文志》是第一部流传至今的目录学著作,沿用刘歆的六分法,除“辑略”外,将汉及以前的天下图书分为6类,分别为:六艺、诸子、诗赋、兵书、术数、方技等。术数略下置有“历谱”类。所谓“历谱”者,“序四时之位,正分至之节,会日月五星之辰,以考寒暑杀生之实”[8]1767,主要用于记载汉代的天文历和四时历。其中也包括2种谱牒类书目,即《帝王诸侯世谱》20卷和《古来帝王年谱》5卷,共25卷[8]1766。另外《世本》15篇在六艺略下也有著录,与史部书目著录在一起[8]1714。司马迁在《史记》中曾多次提到“谱牒”一词,并将其作为史料来源之一,但从《汉书·艺文志》对谱牒类书目的分属方式及著录卷数来看,谱牒类书目在这一时期显然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
四、结 语
谱牒自商周时期起源,隋以后逐渐成为史部目录下一个固定的二级子目,到清代最终被排除在史部目录之外,反映出谱牒类书目在不同历史背景下社会功用发生了很大的转变,也导致其在目录学著作中地位的变化。实际上从古至今,代表家族意识的谱牒始终没有消亡。如今,国家重提“家庭、家教、家风”问题,使人们的视野又重新审视传统的家族观念。今天仍有很多家庭在撰修家谱、族谱,重新认识自己的家族文化。谱牒“敦宗睦族”的社会功能至今仍然适用,尽管它的政治功能已不复存在,但其作为维持家族和睦、维系社会和谐的纽带作用仍然存在。
注 释:
① 关于这片甲骨的真伪,学界有不同看法:陈梦家、李学勤、于省吾等学者皆认为此甲骨为真品,而郭沫若、董作宾、胡厚轩等学者则认为是伪刻罗格斯大学的陈光宇教授于2016年又发表《儿氏家谱刻辞综述及其确为真品的证据》(《甲骨文与殷商史》,2016年第6辑,第267-297页)一文,力证“儿氏家谱”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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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张文琪(1996- ),女,江苏丰县人,在读硕士,主要从事中国近代宗族史、区域社会史研究
中国的族谱有何特点?
本文2023-12-09 01:43:11发表“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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