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谱校对注意事项?
1、校对名字是否正确。调查中经常会同这个人叫什么名字,但对这个人的名字具体是哪个字,往往无人注意。因此,特别注意同音字以及字形相似的字。比如清和青,有和友,主和玉,全和金。
2、校对内容是否完整。修谱时间往往是几十年到几百年不等,是否存在缺代或者断代的现象。对于上次家谱中登记的人,是否还在世。如果已经去世,就要补完亡者死亡时间和舞地。对于未详及失考的部分,要尽可能的去核实,以免后人更难考证。
3、核对出生年月。旧谱常常以农历纪年、现在公历农历并用。因此,在相互转换的同时,二是要核对其是否准确。一定要问清到底是衣历还是公历。如果家谱中有干支,可以核对年月表,还有结合生肖核实生年的准确性,一般生肖是不会错的。核对时,一定要注意和本人核对或本或将身份证为准。现在有一点好处是,医院都会开出生证明,户口本和身份证也以此为准,修改的可能性很小,且都是以公历去记录。但是在之前,修改的可能性和随机性很大的。
4、核对配偶情况。在这里说的配偶主要是指妻子,一般需要进行登记核实的信息有叫什么名字,什么地方人,谁的女儿,排行第几。这样能让后代也知道舅家是哪里。如果是出嫁女,要注意登记清楚嫁给何村何人。
5、核对地名。现在的地名和之前的地名有所改变,如在本县可以写某镇某村,如在外地要写明省市县镇,然后在具体到村。免得造成后人寻根困难。
6、核对学历。对于学历的要求,新旧谱不一。古代由于教育受限,凡是进土、举人、贡生都可以写入新谱。现在文化程度的表述是大学专科以上进行登记,切勿登记成“大学本科”“大学文化”等,应该具体到学校和专业。
7、核对职称和职务。职称职务体现出族人的业务能力。世系中职称应该写道科级以上,职务应该写道具体的如处级局长,还是厅级局长。
8、核对独生子女挂线。现在实行计划生育,绝大多数家谱都存在子女挂线情况。出嫁的独生女挂线应该包括夫妻双方出生年月日,夫婿居住地,所生子女姓和名。出嫁女且不可省去姓氏,因为有一部分跟随父姓,有一部分跟随母姓。省略了姓氏就不知道这个子女姓什么了。
9、核对迁徙地。古代往往是聚族而居,世代不变,如果迁徙到外地会在家谱中注明村落,免得查找不便。但是现在由于网络的普及,许多人在婚姻、工作、教育等原因频繁更换地址。因此,登记的时候,一定要注明什么原因造成的迁徙。
家谱不是随随便便可以修的,在一些字眼上,一定要小心,千万别用错了。
名、字、号
名:
宗谱中一般都有名(即谱名,宗谱的字辈通过谱名来体现)。
现在修谱,一般不再搞谱名,名字即为谱名。
旧时人们在日常交往中,只呼其字而不叫其名,即所谓避讳,直呼其名是对这个人的不尊重。
字:
即平时称呼。如曹操,字孟德,刘备字玄德,平时见面只呼其为“孟德”、“玄德”,而不叫其曹操,刘备,就是避讳,表示尊重。
现代人很少用字。
号:
号不是每个人都有的。旧谱中的号一般是年长者或有一定功名的人出于一种成就感,或出于某种因素,自己给自己提出的。
所以不能把几岁孩子的小名称为号,那是对号的一种误解。
重点注意
古人有姓、名、字、号,字通常由长辈来命名,男子可在成年后由父亲取字。
今修谱时,如族内形成共识按字辈定新录入成员的谱名,拟将原名书为“一名××”或“字××”。
同时,不能把旧谱中的名随意去掉,也不能把旧谱中名、字随意调换。如有曾用名,可用“又名××”加以弥补。
配、娶、继配、聘
配:
宗谱中的配是男子结婚的专用词,配即元配。即对方为未婚,也称处子,书“配某地某姓某公女”。
娶:
娶则指对方为再婚女子,也称醮妇。书“娶某地某姓某公女”。
继配:
继配指前任妻子已死亡或离异,又与后任妻子结婚。
再配为处子则书“继配某地某姓某公女”;再配为醮妇则书“续娶某地某姓某公女”。
聘:
聘指男子定亲,双方夫妻关系已经确立,但未完婚。旧社会对定亲非常重视,一旦定亲,女方即为夫家人。
故有“未婚卒,葬某地”之记载。
重点注意
在配和娶两字并用于一宗谱时,配和娶用词含义是有区别的,一字之差,意义不一样。
所以不要随便把旧谱的配改为娶,个别宗谱只写娶而不写配,这种情况另当别论。
另外,现在修谱,一般不写聘,而以结婚为准,年近五十未结婚者,可写“未娶”。
适、字、未字、待字
适:
该女子已出嫁结婚书“适”。
字:
旧时女子通常在出嫁前才由父母或婆家取字。该女子已定亲尚未出嫁曰“字”,与男方的聘相对应。
未字:
该女子尚未定亲曰“未字”。
待字:
该女子已介绍对象,但尚未举行定亲仪式曰待字。因称女子待嫁为“待字”。
重点注意
宗谱中“适”为女子结婚的专用词,因此现在修谱,不要惟恐别人看不懂。
就把适改成嫁,这就与历次修谱用词不一致,而且失去了“谱味”,故女儿出嫁仍写“适”为宜。
出赘、入赘、招赘、孀赘
出赘:
指本姓男子招女婿出去,宗谱中书“出赘某地某姓”。
入赘:
指外姓男子招女婿进来。
招赘:
旧谱世系表均以男子为主体,本姓女子招女婿都以女婿挂线,故表述为“××赘婿,本姓×”。
现时修谱,招女婿多数以本姓女子挂线,这里主语变成了女性,故应用“招赘”,也可用“赘”或“招”。
孀赘:
孀赘即丈夫死后,妻子再找一个男人上门,俗称“黄泥畔”。
重点注意
认定是否招赘不是以女方住在娘家为准,而应以所生子女姓母姓为准。
孀赘情况目前时而可见,但是我们在修谱时注意,入谱均以正式婚姻为准,如果找个老来伴,但未领结婚证,还是不录为好。
出继、继子、出嗣、入嗣、承祧、兼祧
出继:
指本姓男子过继给外姓做继子,并改为外姓。
此种情况,在世表中仍需要挂线,并注明出生年月,出继何地何姓,方便后人明了本源。
继子:
指外姓男子被本姓领养,并由外姓改为本姓。
出嗣:
本宗族由多子方承嗣无子方。
入嗣:
本宗族无子方由多子方来承嗣,俗称顶嗣。
承祧:
在家谱中将某甲之子给某乙一人当儿子,不再给甲当儿子。这种完全带子的关系叫承祧。
兼祧:
兼祧是以独子兼承叔(或伯)两房宗祀的特殊继承方式,又称“一子两后”或“两房共一子”。
清乾隆朝起规定兼祧子可在两房各配一妻,二妻间非妻妾关系,而是妯娌关系。
重点注意
旧时对继子入谱都有严格规定,一般都要得到宗族同意,并要交一定的田产或财产给本姓宗祠,有的把继子编入另谱。
现在修谱,继子和亲生子都一视同仁,不再编入另谱,但为了区别亲生还是领养,仍写“继子”为宜。
嗣即继承。旧时承嗣都有严格规定,一是必须得到宗族同意,二是在辈份上必须一致,三是亲疏上应该由近及远。
承嗣的目的,主要是延续香火,同时也继承财产,故世表一般在入嗣方详述,在出嗣方略述。
殇、夭、卒、年、享、寿
殇:
7岁及其以前身亡书“早殇”。
夭:
8岁至15岁未成年而身亡称“早夭”。
年:
50岁以下去世,书“卒于某时,年若干岁”。
享:
51岁至59岁去世,书“卒于某时,享年若干岁”。
寿:
60岁及以上去世,书“卒于某时,享寿若干岁”。
重点注意
古代对不同年龄人的死亡,用词有讲究,读其词即知年龄大概,宜慎用:作古之人书“生于某年某月某日某时,卒于某年某月某日某时”,在世之人书“某年某月某日某时生” 。
笔误族谱、历史遗留问题等形容。
1、笔误族谱:指由于笔误或疏忽而导致在族谱中某些名字记录错误。在书写族谱过程中因为手抖或者不注意细节而将同音异字的姓名混淆,发生顺序颠倒等情况。
2、历史遗留问题:早期编撰的族谱中存在历史遗留问题。由于信息传递不准确、记录方法缺乏规范等原因所造成。
如果独生子女证上父亲的名字中间一个字错了,您应该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当地的独生子女办证地方进行修改。您还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上的信息是错误的。如果遇到困难,您可以向县级计生局投诉并要求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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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谱校对注意事项?
本文2023-12-09 00:19:08发表“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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