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有谁知道哪里可以下载中华书局的书?

栏目:资讯发布:2023-12-08浏览:2收藏

请问有谁知道哪里可以下载中华书局的书?,第1张

  中华书局成立于1912年元月,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出版社之一,由陆费逵(伯鸿)先生在上海创办。建局之初,奉行“开启民智”的宗旨,以编辑出版各类教科书为主,在传播科学文化知识,推行新式教育方面,起了积极的作用。建局不久,中华书局的出版事业得到迅猛发展,在国内出版业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同时,中华书局云集了一大批专家学者及社会名流,如梁启超、于右任、范源濂、马君武、田汉、张闻天、潘汉年、徐志摩、钱歌川、陈伯吹、张相、舒新城等,并陆续出版了《中华大字典》、《辞海》、《四部备要》、《古今图书集成》等颇有影响的书籍,编辑出版了《大中华》、《新中华》、《学衡》、《中华学生界》、《中华小说界》、《小朋友》、《中华故事》等20余种深受读者欢迎的刊物。从建局到1949年,中华书局共出书5800余种,涉及社会科学、自然科学、文学艺术、重要古籍、少儿读物等多种门类。在全国各地设立了50多个分支局,1000多家分销处还在,新加坡、香港和台湾地区相继设立分局,业务遍及全国并海外发展。是当时中国仅有的几家大型综合出版企业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4年5月,中华书局实行公私合营,总公司迁至北京,同时在上海留有中华书局上海办事处,1958年改组为中华书局上海编辑所。同年,国务院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小组成立,中华书局被指定为该小组的办事机构,成为整理出版中国古代和近代文学、历史、哲学、语言文字图书及相关的学术着作、通俗读物的专业出版社,承担着国家级古籍整理的基本项目。历经20年时间,组织整理、出版的“二十四史”及《清史稿》点校本,被公认为新中国最伟大的古籍整理工程。相继编辑出版了《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全唐文》、《全唐诗》、《全宋词》、《古本小说丛刊》、《甲骨文合集》、《殷周金文集成》、《资治通鉴》、《文苑英华》、《太平御览》、《永乐大典》、《册府元龟》、《清实录》、《光绪朝朱批奏折》、《中华大藏经》等一大批古代文史哲经典文献。陆续推出的重点丛书如“中国古典文学基本丛书”、“历代史料笔记丛刊”、“二十四史研究资料丛刊”、“中国古代地理总志丛刊”、“中外交通史籍丛刊”、“中外关系史名着译丛”、“中华史学丛书”、“中国近代人物文集丛书”、“中国近代人物日记丛书”、“新编诸子集成”、“中国佛教典籍选刊”、“道教典籍选刊”、“理学丛书”、“学术笔记丛刊”、“古逸丛书三编”、“清人书目题跋丛刊”、“中国古典名着译注丛书”等,为学术研究提供了大量的基本典籍。中华书局还出版了梁启超、王国维、顾颉刚、陈垣、王力、钱钟书等着名学者的学术着作;中华书局编辑出版的学术集刊、文史类期刊《文史》、《文学遗产》、《书品》等,在学术界、读书界、教育界有着广泛的影响。

  近年来,在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普及工作方面,中华书局进行了不懈的努力,先后出版了《左传译文》、《论语译注》、《孟子译注》、《庄子今注今译》、白话《资治通鉴》、白话《续资治通鉴》、《通鉴故事百篇》、《新编千家诗》、简体横排本《二十四史》、简体横排增订本《全唐诗》、《全宋词》,以及1981 年创刊的《文史知识》、1998年复刊《中华活页文选》(成人版、高中版、初中版、小学版)等,为提高全民族的素质尽一份力。

  在传统学术和古籍整理方面,中华书局拥有雄厚的人才资源,已故着名专家学者如陈乃乾、徐调孚、宋云彬、杨伯峻、马宗霍、金灿然、赵守俨等,在中华书局的发展过程中起过巨大的作用。现有工作人员中,高级职称占27%,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20人,绝大多数是学有专长的专家,其中周振甫、李侃、傅璇琮、程毅中等先生在古籍整理及学术研究上均卓有建树。中华书局以她一流的作者、一流的编辑出版人才和高质量的出版物享誉海内外,是最能代表中国古籍、学术着作出版水准的出版社。

  21世纪,在继承和弘扬中国传统文化方面,在汉语的世界化方面,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方面,中华书局将做出自己更大的贡献。

  1 汉书补注 清王先谦 1983年版 影印清光绪虚受堂刻本 1748页

  2 后汉书集解 清王先谦 1984年版 影印民国4年虚受堂刻本 1361页

  3 三国志集解 卢弼 1982年版 影印民国初石印本 1157页

  4 朝鲜李朝实录中的中国史料 吴晗辑 1980年版 排印本 5314页

  5 二十四史研究资料丛刊 史记探源 清崔适 1986年版 排印本 229页

  6 二十四史研究资料丛刊 史记志疑 清梁玉绳 1981年版 排印本 1506页

  7 二十四史研究资料丛刊 史记汉书诸表订补十种 清梁玉绳等 1982年版 排印本 1046页

  8 二十四史研究资料丛刊 后汉书三国志补表三十种 宋熊方等 1984年版 排印本 1642页

  9 二十四史研究资料丛刊 汉书食货志集释 金少英 1986年版 排印本 313页

  10 二十四史研究资料丛刊 唐方镇年表 吴廷燮 1980年版 排印本 1567页

  11 二十四史研究资料丛刊 北宋经抚年表 南宋制抚年表 吴廷燮 1984年版 排印本 594页

  12 二十四史研究资料丛刊 元史本证 清汪辉祖 1984年版 排印本 596页

  13 春秋左传注 杨伯峻 1981年版 排印本 1736页

  14 中国历史纪年表 万国鼎 1978年版 排印本 164页

  15 左传纪事本末 清高士奇 1979年版 排印本 833页

  16 通鉴纪事本末 宋袁枢 1964年版 排印本 4064页

  17 宋史纪事本末 陈邦瞻 1977年版 排印本 1198页

  18 辽史纪事本末 清李有棠 1983年版 排印本 727页

  19 金史纪事本末 清李有棠 1980年版 排印本 879页

  20 元史纪事本末 明陈邦瞻 1979年版 排印本 245页

  21 明史纪事本末 清谷应泰 1977年版 排印本 1618页

  22 三藩纪事本末 清杨陆荣 1985年版 排印本 98页

  23 明季北略 清计六奇 1984年版 排印本 757页

  24 明季南略 清计六奇 1984年版 排印本 525页

  25 明史考证 黄云眉 1986年版 排印本 2647页

  26 十三经注疏(附校勘记) 清阮元校刻 1980年版 影印世界书局重印嘉庆阮元刻本 2784页

  27 明会要 龙文彬 1956年版 排印本 1563页

  28 明经世文编 明陈子龙等编 1962年版 影印本 5563页

  29 明清史论着集刊 孟森 1959年版 排印本 634页

  30 明清史论着集刊续编 孟森 1986年版 排印本 558页

  31 明清之际党社运动考 谢国桢 1982年版 排印本 288页

  32 国榷 明谈迁 1958年版 排印本 6233页

  33 弇山堂别集 明王世贞 1985年版 排印本 1975页

  34 玉镜新谭 明朱长祚 1989年版 排印本 172页

  35 小腆纪传 清徐鼒 1958年版 排印本 815页

  36 小腆纪年附考 清徐鼒 1957年版 排印本 796页

  37 南疆逸史 清温睿临 1959年版 排印本 158页

  38 国初群雄事略 清钱谦益 1982年版 排印本 307页

  39 明代黄册制度 韦庆远 1961年版 排印本 253页

  40 明季史料题跋 朱希祖编 1961年版 排印本 146页

  41 明清史讲义 孟森 1981年版 排印本 632页

  42 史记(简体字本) 汉司马迁撰 南朝宋裴骃集解 唐司马贞索隐 唐张守节正义 1999年版 排印本 2564页

  43 汉书(简体字本) 汉班固撰 唐颜师古注 1999年版 排印本 3134页

  44 后汉书(简体字本) 南朝宋范晔撰 唐李贤等注 1999年版 排印本 2522页

  45 三国志(简体字本) 晋陈寿撰 南朝宋裴松之注 1999年版 排印本 1108页

  46 晋书 唐房玄龄等 1974年版 排印本 3306页

  47 宋书 梁沉约 1974年版 排印本 2470页

  48 魏书 北齐魏收 1974年版 排印本 3107页

  49 周书 唐令狐德棻等 1971年版 排印本 944页

  50 南史 唐李延寿 1975年版 排印本 2027页

  51 隋书 唐魏征等 1973年版 排印本 1904页

  52 旧五代史 宋薛居正等 1976年版 排印本 2042页

  53 新五代史 宋欧阳修 1974年版 排印本 923页

  54 宋史 元脱脱等 1977年版 排印本 14262页

  55 辽史 元脱脱等 1974年版 排印本 1560页

  56 金史 元脱脱等 1975年版 排印本 2906页

  57 明史 清张廷玉等 1974年版 排印本 8642页

  58 东华录 清蒋良骐 1980年版 排印本 547页

  59 清稗类钞 清徐珂 1984年版 排印本 6544页

  60 纲鉴易知录 清吴乘权等 1960年版 排印本 2982页

  61 十国春秋 清吴任臣 1983年版 排印本 1787页

  62 宋大诏令集 1962年版 排印本 946页

  63 宋人轶事汇编 丁传靖辑 1981年版 排印本 1160页

  64 宋宰辅编年录校补 宋徐自明撰 王瑞来校补 1986年版 排印本 1848页

  65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 宋李心传 1956年版 排印本 3409页

  66 登科记考 清徐松 1984年版 排印本 1231页

  67 二十史朔闰表(附中西回史日历) 陈垣 影印写本 1956年版 240页

  68 风俗通义校注 王利器 1981年版 排印本 652页

  69 廿二史札记校证 王树民 1984年版 排印本 889页

  70 突厥集史 岑仲勉 1958年版 排印本 1136页

  71 清代科举制度研究 王德昭 1984年版 排印本 282页

  72 清高宗十全武功研究 庄吉发 1987年版 排印本 644页

  73 近代中国史事日志 郭廷以 1987年版 排印本 1450页

  74 老子臆解 徐梵澄 1988年版 排印本 118页

  75 掌故丛编 故宫博物院掌故部编 1990年版 影印本 972页

  76 中国西南历史地理考释 方国瑜 1987年版 排印本 1310页

  77 太平天国军事史概述(上编) 郦纯 1982年版 排印本 628页

  78 太平天国军事史概述(下编) 郦纯 1982年版 排印本 815页

  79 太平天国制度初探(第二次修订本) 郦纯 1989年版 排印本 711页

  80 太平天国资料汇编(第1册) 太平天国历史博物馆编 1980年版 排印本 335页

  81 太平天国资料汇编(第2册) 太平天国历史博物馆编 1979年版 排印本 973页

  82 中国近代史上的关键人物(上册) 庄练 1988年版 影印台湾四季出版公司1980年排印本 325页

  83 中国近代史上的关键人物(中册) 庄练 1988年版 影印台湾四季出版公司1980年排印本 295页

  84 中国近代史上的关键人物(下册) 庄练 1988年版 影印台湾四季出版公司1980年排印本 325页

  85 陈垣学术论文集(第1集) 陈垣 1980年版 排印本 561页

  86 陈垣学术论文集(第2集) 陈垣中华书局1982年版 排印本 490页

  87 枫窗脞语 罗继祖 1984年版 排印本 199页

  88 古史新探 杨宽 1965年版 排印本 370页

  89 洪业论学集 洪业 1981年版 排印本 445页

  90 困学集 罗尔纲 1986年版 排印本 529页

  91 莱芜集 王毓铨 1983年版 排印本 378页

  92 史学丛考 柴德赓 1982年版 排印本 441页

  93 探微集 郑天挺 1980年版 排印本 466页

  94 昔华山馆丛稿 王仲荦 1987年版 排印本 607页

  95 中国史探研 齐思和 1981年版 排印本 357页

  96 注史斋丛稿 牟润孙 1987年版 排印本 544页

  97 十三经清人注疏 大戴礼记解诂 清王聘珍 1983年版 排印本 261页

  98 十三经清人注疏 今文尚书考证清皮锡瑞中华书局1989年版 排印本 535页

  99 十三经清人注疏 礼记集解 清孙希旦 1989年版 排印本 1487页

  100 十三经清人注疏 周礼正义 清孙诒让 1987年版 排印本 3568页

  101 十三经清人注疏 论语正义 清刘宝楠 1990年版 排印本 800页

  102 十三经清人注疏 尚书今古文注疏 清孙星衍 1986年版 排印本 613页

  103 十三经清人注疏 诗三家义集疏 清王先谦 1987年版 排印本 1125页

  104 南齐书 梁萧子颐 1972年版 排印本 1038页

  105 北朝胡姓考 姚薇元 1962年版 排印本 438页

  106 北周六典 王仲荦 1979年版 排印本 696页

  107 建康实录 唐许嵩 1986年版 排印本 840页

  108 十三经清人注疏 春秋左传诂 清洪亮吉 1987年版 排印本 907页

  109 十三经清人注疏 孟子正义 清焦循 1987年版 排印本 1052页

  110 十三经清人注疏 毛诗传笺通释 清马瑞辰 1989年版 排印本 1194页

  111 魏晋南北朝史论拾遗 唐长孺 1983年版 排印本 281页

  112 魏晋南北朝史札记 周一良 1985年版 排印本 484页

  113 中外关系史名着译丛 阿拉伯波斯突厥人东方文献辑注 费琅 1989年版 排印本 908页

  114 中外关系史名着译丛 海屯行纪 鄂多立克东游录 沙哈鲁遣使中国记 1981年版 排印本 150页

  115 中外关系史名着译丛 利玛窦中国札记 利玛窦等 1983年版 排印本 705页

  116 说文解字诂林 丁福保编 1988年 影印本 18420页

  117 史记 汉司马迁 1959年版 排印本

  118 汉书 汉班固 1962年版 排印本

  119 后汉书 南朝宋范晔 1965年版 排印本

  200 三国志 晋陈寿 1971年版 排印本

  201 文心雕龙今译(附词语简释) 周振甫 1986年简体横排本

  202 文心雕龙辞典 周振甫主编 1996年简体横排本

  203 增订文心雕龙校注 清黄叔琳注 李详补注 杨明照校注拾遗 2000年繁体竖排本

  204 历代诗话 清何文焕辑 1981年繁体竖排本

  205 历代诗话续编 丁福保辑 1983年繁体竖排本

  206 词话丛编 唐圭璋编 1986年繁体竖排本

  207 曲品校注 明吕天成撰 吴书荫校注 1990年繁体竖排本

  208 吟窗杂录 宋陈应行编 1997年影印本

  209 诗词常识名家谈四种 诗词格律 王力 2000年简体横排本

  210 诗词常识名家谈四种 诗文声律论稿 启功 2000年简体横排本

  211 诗词常识名家谈四种 读词常识 夏承焘 吴熊和 2000年简体横排本

  212 诗词常识名家谈四种 词学概说 吴丈蜀 2000年简体横排本

  213 古谣谚 清杜文澜辑 1958年繁体竖排本

  214 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 逯钦立辑校 1983年繁体竖排本

  215 中国古典文学基本丛书 诗经注析 程俊英 蒋见元 1991年繁体竖排本

  216 中国古典文学基本丛书 古诗源 清沈德潜选 1963年繁体竖排本

  217 中国古典文学基本丛书 乐府诗集 宋郭茂倩编 1979年繁体竖排本

  218 中国古典文学基本丛书 玉台新咏笺注 陈徐陵编 清吴兆宜注 程琰删补 1985年繁体竖排本

  219 全唐诗 清彭定求等编 1960年繁体竖排本

  220 全唐诗补编 陈尚君辑校 1992年繁体竖排本

  221 全唐诗(增订本) 清彭定求等编 1999年简体横排本

  共141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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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东京外国语大学国立亚非语言文化研究所于2001年3月出版了由唐立、杨有赓、武内房司主编的《贵州苗族林业契约文书汇编(1736-1950) 第一卷史料编》一书。全书用铜版纸印制,精装,大16开305页,装帧十分精美。书中将契约原件的照片和全文排版并列印刷,每件之首撰有简约说明文字,便于读者对比理解。这可以说是一部非常珍贵的中国苗族旧时契约文献的汇编。

书中所收苗契,主要是贵州省锦屏县文斗寨和平鳌寨苗族先人们所留下的林业契约。中国贵州省民族研究所的杨有赓先生,年轻时即进行民族学研究的田野调查工作,1960年代,他在贵州苗寨收集了200多份清代苗族的林契,进入80年代以后,杨先生先后有研究苗族契约的论文问世,引起日本学者的注意,日本学习院大学的武内房司先生,连续三次赴锦屏考察,他们一起在苗寨又收集到苗族同胞珍藏了几代人的600多份林契。这两次的收集成果,组成了现在这本汇编。这些契约绝大多数是杨先生为出此书从当地苗族群众中借出来的,由于得到日方资助,所以该书在日本出版。

这些苗契使用汉字写成,最早的一件订立于乾隆元年(1736年),最晚的一件订于民国39年(1950年)。所有契约按性质分为如下几类,每类都按年代顺序排列:A、山林卖契283件;B、含租佃关系的山林卖契277件;C、山林租佃契约或合同87件;D、田契55件;E、分山、分林、分银合同90件;F、杂契(包括荒山、菜园、池塘、屋坪、墓地之卖契及乡规民约、调解合同等)45件;G、民国卖契20件。

经过认真收集和精心整理的这些契约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和文献学意义。 可以对清朝及民国年间贵州锦屏地区苗族的经济生活有新的认识

中国长期的封建社会基本是以农立国,重农轻商,土地是人们追求的主要财富,所留契约大都是反映土地买卖、租佃关系的,而有关山林的契约却极少。这一是由于生长于崇山峻岭之中的林木,由于交通等关系,很难成为商品流通;再者人们如需用木材,都以砍伐自然林为主,很少有人工营造树林,大家并不签约,即有签约,林子砍完,成了荒山秃岭,契约也就没用了。林木生长周期长达数十年,不像农田一年一收,这种周期的差异,当然要影响到人们的经营和生活方式。林木生长时间这么长,使人们很难以种植林木为生,中国历史上开荒砍伐山林之情况极为普遍,而较难见到规模性的人工造林,更难见林业上的租佃关系。贵州清代生活在深山老林里的苗族同胞,靠山吃山,他们一方面要以自然的山林为生,一方面又为了维持、改善自己的生存条件,经营栽培着林木,并由此形成一系列的买卖租佃关系,自然而然的防止着破坏性的开采,形成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这种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比只是单纯的政府行为要更有生命力。这些契约对研究清代以至民国期间苗族人民的特殊经济生活,对研究中国林业发展史都有重要意义,正好为我们从民族的、经济的、林业的多个方面提供了一批宝贵的原始资料。 在青铜器中,只有西周的青铜器上有契约资料,春秋、战国时期的青铜器没有这种资料。

西周时期实行土地国有制,土地不许买卖。《诗·小雅·北 山》曰:“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礼记·王制》曰;“田里不鬻。”这些记载都证明了上述情 况是事实.土地既为国家所有,不许买卖,就是尚未变为商品,因之也就没有土地买卖契约。其他动产多已成为商品,重要商品在买卖时,已使用契约,而且有专任官吏“质人”负责管理、监督此事.当时的买卖契约叫做“质剂”。《周礼·地官·质人》曰:“质人掌成市之货贿,人民(奴婢)、牛马,兵器,珍异,凡卖价者,质剂焉。大市以质,小市以剂。”邦玄注:“大市,人民、马牛之属,用长券;小市,兵器,珍异之物,用短券。”这种买卖契约亦叫做“小约剂”。因广泛用于民间,所以称为“万民约”。

西周中后期,“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田里不鬻”的原则虽未变化.但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在贵族之间已发生了土地的抵押、典当,赠送,赔偿等关系,并出现了相应的契约,与上述民用质剂相应,叫做“大约剂”。因只行用于贵族封君之间,所涉及的是封国、采邑疆土之事,所以称为“邦国约”。这种契约也是先写在竹简木牍上.再折券为二,双方各执其一。然后再铸于鼎彝上,《周礼·秋官·司约》曰:“凡大约剂书于宗彝,小约剂书于丹图。”郑玄注;‘大约剂,邦国约也。书于宗庙之六彝,欲神监焉。”唐人贾公彦曰:“使人畏敬,不敢违之。”[4]载有这种资料的铭文不是照录契约原文,主要是记载此事的经过。中间或详或略地述及立约之事,如周恭王三年(前916年)的卫盉,五年的五祀卫 鼎,九年的九年卫鼎[5],恭王时的格伯◆,孝王二年(前883年)的口鼎,厉王二十五年(前833年)的◆从盨,厉王时的矢人盘等[6]。都是如此.对契约内容记述较详的,有立契时间、缔约双方名字、标的、契价和交割、见证人等内容,与“万民约”基本相同。在日后土地国有制破坏,土地私有制产生发展,土地买卖关系发展的情况下,此“邦国约”之名不复存在,使用于土地转让关系之中的契约也是“万民约”。青铜器上的契约资料的发现,为研究先秦契约和土地制度等提供了宝贵资料。 摩崖碑记中的契约资料以汉代的为最早,也以这时的为最珍贵.因为此时的契约原件保存下来的实在太少,文献中的有关记载也不多,能有摩崖碑记为之补充,确是难得之事。

摩崖以西汉地节二年(前68年)的《扬◆买山刻石》为最早,稍晚的是东汉建初元年(76年)《大吉买山地记》[7]。这是两则记事刻石,也像是简化了的契约录文。

碑记中最宝贵的是1973年发现于河南偃师县缑氏公社郑瑶大队南村的汉碑《东汉建初二年(77年)侍廷里父老◆约束石券》[8],这是里民为轮流担任里父老时得使用集体所购田地而立的合同。参与合同的里民二十五人都在券上署,唐碑中最宝贵的是《唐大中五年(851)勅内庄宅使牒》,刻在玄秘塔碑碑阴,文字基本完好[9]。唐朝实行均田制,规定田地不许买卖。《唐律疏议》卷12《户婚上·诸卖口分田》曰:“《礼》云:‘田里不鬻’。受之于公,不得私自鬻卖。”《唐律》又规定,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卖时,要“投状申牒”,即由业主赴官报告,由官府发给一准许出卖此产业的文牒,才可出卖。《通典·食货·田制》下:开元二十五年(737年)令:“凡卖买,皆须经所部官司申牒。……若无文牒辄卖买,财没不追,地还本主。”这种文牒是很重要的,但唐代的有关田地买卖的文牒原件已经无存,其本来面貌已不易得知.此碑之存在,使我们得知当年的田地文牒上除一般公文之外,还具体载录业主、拟卖产业的坐落、四至、价钱等等,契约的大部分内容已经具备。金代《金大安元年(1209年)真清观牒》碑也很重要。碑身巨大, “高七尺一寸五分,广三尺八寸八分”,两截书写.上截是牒文,下截载“本观置买地土文契”,即《金大定二十八年(1188年)怀州马愈卖地契》[10],两件的文字都基本完好,真是双璧生辉。明清时期照录契约原文的碑记很多,亦有重要史料价值,反映城市经济生活的尤为可贵。 上述现存的契约原件和金石文字中的契约资料,都未接触到原始社会的契约问题.因为这些资料所反映的都是后代的契约.在原始社会末期,由于交换关系产生并发展,萌芽状态的契约也已产生。中原地区当时的人类使用什么样的契约,目前还无具体资料可供论证。考古工作中虽发现了一些画在陶器上的符号,但表示何种意向,无从考查.再从文献记载来看,许慎《说文解字·后叙》曰:“古者庖牺氏……始作《易》八卦,以垂宪象。及神农氏结绳为治,而统其事.”此八卦、结绳是否已用于契约关系中,也不得而知.可是,孔子曾说过:

“天子失官,学在四夷.”[11]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各民族的社会发展很不平衡.近千年来,许多少数民族经历或停留在原始社会末期。这些民族使用契约的情况在汉族文献中有所反映。如宋代周去非《岭外代答》曰:两广“瑶人无文字,其要约以木契合二板而刻之,人执其一,守之甚信。”[12]元代意大利旅行家马可波罗说:云南“土人(傣族)缔约,取一木杖,或方或圆,中分为二,各刻画二三符记于上,每方各执一片.负债人偿还债务后,则将债权人手中所执之半片收回。”[13]清代袁枚《子不语》曰:海南岛“黎民买卖田土,无文契票约;但用竹签一片,售价若干,用刀划数目于签上对劈为二,买者卖者各执其半以为信.日久转卖,则取原主之半签合而验之。”[14]上述三个民族当时都处在原始社会末期,所用契约虽有一些差别,但有一个重要共同点,就是都无文字,而是以剖分竹签木片为信物.这种契约形式叫做判书。《周礼·秋官·朝土》曰:“凡有责者,有判书以治则听。”郑玄曰:“判,半分而合。”由此看来,判书可能是原始社会末期比较普遍采用的契约形式。汉族祖先在原始社会末期可能也是用这种契约。西周至两汉时期的契约之所以也为判书制度,渊源于此。 西周至两汉时期,已用文字书写契约。这时契约的形式虽仍为判书制度,但比原始社会的判书有很大的进步。此时契约的形式因用途不同,分为三种:即《周礼·天官·小宰》所说:“听称责以傅别”, “听卖买以质剂”, “听取予以书契”。这就是说,借贷契约用傅别,买卖契约用质剂,授予收受契约用书契。关于傅别的形式,郑玄曰:“傅别,谓为大手书于一札,中字别之。”[15]刘熙曰:“别,别也,大书中央,中破别之也。”[16]关于质剂的形式,郑玄曰:“质剂,谓两书一札,同而别之。”[17]关于书契的形式,郑玄曰:“书契‘…”其券之象,书两札,刻其侧。”[18]刘熙曰:“契,刻也,刻识其数也。”[19]清代孙治让对这三种判书做过这样的比较说明:“盖质剂,傅别、书契,同为券书.特质剂,手书一札,前后文同,而中别之,使各执其半札.傅别则为手书大字,中字而别其札,使各执其半字。书契则书两札,使各执其一札。傅别札、字半别;质剂,则唯札半别,而字全具,不半别;书契,则书两札,札亦不半别也。”[20]这三种形式的判书在今存汉简中可以找到事例。

魏晋以后,纸契的使用日广,判书也起了变化。傅别,质剂之制逐渐不用,合同形式在产生发展.合同形式脱胎于书契,又吸收傅别之长,发展而来.其形式是“书两札”,将两札并起。合写一个大“同”字,后来合并大写“合同”二字。每一札上都有“同”的半字或“合同”的两半字,为合券的验证。这是最早的◆缝制度。后来,在买卖关系中广泛使用单契,由卖主—方出具。 官府为了保障人们合法的权利,消除财产等纠纷,维持社会秩序,很重视契约的内容书写和形式制作。《周礼·地官·司市》曰:“以质剂结信而止讼。”《明公书判清明集》曰:”在法,交易只凭契照。”凡人论诉田业,只凭契照。”这些记载都说明了契约的财产证明作用。官府为了使契约更好地起到这种作用,曾设法使契约规范化,因之契约的内容和形式时有改进。但使契约形式发生重大变化的,不是契约内容的法律作用,而主要是历代税契政策的作用。如“红契”的出现就是如此。

有的学者认为,红契“就是皇权所订的法律的替身”,是“封建的土地国有制”[21]的证明,这是一种误解。其实,红契之所以“红”是由于盖了朱色官印。盖此官印与土地所有权没有关系,更不是土地国有制的证明。如上所述,而是税契的作用。《隋书·食货志》曰:“晋自过江,凡货卖奴婢,马牛,田宅,有文券.率钱一万,输估四百入官,卖者三百,买者一百。”这是中国古代税契制度的开始。“文券”就是在缔约双方缴纳契税时,官府加盖官印的契约,后代叫做红契、赤契或官契。元代陶宗仪曰:“红契,买到者则其无主转卖于人,立券投税者是也。”[22]南宋李心传曰:买卖田宅,“人多惮费,隐不告官:谓之白契。”[23]可见契约的这一大变化是由税契制产生引起的。所以要在契约上加盖官印,主要是为了保证契税的征收。

契约大约在宋元时期,又发生过第二次大的变化,就是契尾的产生。所以这样,是由于红契之制不易防止官僚吏员侵吞契税,因之另创契尾之制。契尾就是纳契税的收据,元代叫做“税给”,一契尾分大尾与坐尾两联,大尾为收据,坐尾为存根,以备查究.此法实行后,对防止官吏贪污契税起了一定的作用。从此后,官府规定,凡投税者,“止钤契纸,不连用契尾者”[24]。违法。是红契之后又多了一张契尾,一份合法的契约必须一契一尾。 在先秦的文献中不见有契约录文。两汉的文献有叙事摘引契约文字的情况,但比较简单。如西汉初年,陆贾与五个儿子相约曰:“过汝,汝给吾人马酒食,极欲。十月而更。死家,得宝剑,车骑、侍从者……”[25]西汉后期,沛郡有一豪富在病危时为遗令曰“悉以财属女,但以一剑与男,年五十以付之。”[26]还有西汉神爵三年(前59年)王褒写的一篇游戏文字《僮约》[27]。这些资料虽不是契约的录文,但都接近于当时的契约原件,很有参考价值。文献中载有完整的契约录文是宋朝以后的事。要有两种情况:一为契约式样,一为契约原文。

契约式样大约开始流传于唐代后期。上述敦煌契约中有契约式样多种就是证明。北宋太平兴国八年,国家制定典卖契约式样[28],作为“标准契约”,由地方官府刊印,叫做“官板契纸’或“印纸”。民间缔约时,要向官府购买印纸,填写后,再投税印契。此种印纸制产生,对契约的规范化起了很大的作用。从此文献中载录契约式样之事大增。代的《新编事文类要启札青钱》,明代的《尺牍双鱼》[29]和《万宝全书》[30]等,都载有各种契约,为民间书写契约提供了方便,也为我们研究当时的契约形式提供了重要参考资料。

文献载录契约原文,主要见于“家谱”之记述族产、墓地部分中。但今天所见的家谱以清代修的为最多,明代的很少,元以前的已不易见到。因之其中所载契约也较晚.福建晋江县陈埭丁氏的家谱修于清道光时,中录元代契约资料八件,这确是一批难得的资料。八件资料分为三组,第一组为至元二年 (1336年)买花园房地用的“问帐”、“公据”、“官契”和“税给”,共四张。二组为至正二十六年(1366年)卖花园山地用的“问帐”、 “公据”和“官契”,共三张,缺税给。三组只有一张,为至正二十七年卖荔枝园及山地的“官契”[31]。大多数家谱中所载契约都很晚,属于明后期的不多。 [1] 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居延汉简甲编》陆《编辑后记》。

[2] 依次见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居延汉简甲乙编》下册肆《释文》第68页上,编号九一·一;第16页上,编号二六·一。

[3]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资料室编《敦煌资料》第一辑作《僧光镜负●布契》。

[4] 《周礼·秋官·司约》贾彦公疏。

[5] 均见岐山县文化馆,陕西省文管会《陕西省岐山县董家村西周铜器窖穴发掘简报》,《文物》1976年第5期。

[6]均见郭沫若《两周金文辞大系图录考释》第7册。

[7]依次见陆星《八琼室金石补正》卷2、卷3。

[8]高文《汉碑集释》第12页。

[9]王昶《金石萃编》卷114。碑今在西安碑林。

[10]王昶《金石萃编》卷158。

[11]《春秋左传》昭公十七年。

[12]周去非{岭外一代答}卷10《蛮俗门·大契》。

[13] 《马可波罗行记》第2卷190章《金齿州》。

[14]袁枚《子不语》卷21《割竹签》。

[15] 《周礼·天官·小宰》郑玄注。

[16]刘熙《释名·释书契》。

[17] 《周礼·天官·小宰》孙治让正义。

[18] 《周礼·地官·质人》郑玄注。

[19] 刘熙《释名·释书契》。

[20] 《周礼·天官·小宰》孙治让正义。

[21]贺昌群《关于封建的土地国有制问题的一些意见》,《新建设> 1960年2月号。

[22]陶宗仪《辍耕录》卷17《奴婢》。

[23]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卷15《田契钱》。

[24] 《清朝文献通考》卷3“征榷》六《杂征敛9》。

[25] 《史记·陆贾列传》。

[26] 《太平御览》卷836引应劭《风俗通》。

[27] 《艺文类聚》卷35。

[28]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4《太平兴国八年三月乙酉》条。

[29]明人熊寅几撰。

[30]清人毛焕文增补本。

[31]施一揆《元代地契》,原载《历史研究》1957年第四期。

具体数字无法统计,但是可以推算个大概

我查到南宋时期的全国人口是7000万人左右 很多学者说过蒙古人开始的时候实行屠杀 屠城政策,南宋人口减少了3/1 那么出去一部分因自然灾害死的,饿死的,剩下应该是被杀的 估计得有1000万人吧

蒙古人对汉族的血腥大屠杀

我们在史书中,经常可以看到蒙古帝国在中国土地上残酷地进行种族灭绝的纪录。“乘其骏马,掠其妻子,占其土地”是蒙古士兵作战的目标和动机。比如《建炎以来朝野杂记》载:“两河山东数千里,人民杀戮几尽,金用子女牛羊马百皆席卷而去,屋庐焚毁,城郭丘墟矣” 。“关中兵火之余,户不满万” 。“既破两河,赤地千里人烟断,燕京宫室雄丽,为古今之冠,鞑人见之惊畏不敢仰视。既而亦为兵所焚,火月余不灭。”“ “鞑靼过关,取所掠山东两河少壮男女数十万。皆杀之”等等。

那么蒙古屠杀到底造成了多少人的死亡?目前我看到最早的统计是在尚铖主编《中国历史纲要》。蒙古灭金后得户87万余,口四百七十五万余,比金章宗太和七年(1207)年统计数户七白六八万余,口四千五百八十一万余,少了90%。按照这个统计,北方被屠杀汉族人民人数约四千万。

根据《元史》记载,仅陕南一带双方交战后,宋军阵亡士兵和被屠城的百姓就达数十万。

蒙古攻宋时,屠城二百,包括常州屠城。元灭宋,得户九百三十万,校宋宁宗嘉定十一年(1218年) 代户数1千三百六十万也少了30%。按每户5人计算(金朝境内每户平均54人),南方宋境内被屠杀人数约2400万。

也就是说,最保守的估计,中国金境和宋境内至少被屠杀了6300万人,金帝完颜一族尽数被屠,世间从此再无完颜一姓。这还不包括蒙古帝国在西夏的种族灭绝行为中丧失的党项族人。以及灭辽后种族灭绝的契丹人。

四川被屠杀后,人口减少上千万人,占95%以上,是确定无疑的,但具体多少有一定分歧,只有困难是宋代人口按户来统计,一户有多少人估计不一样。 绍兴三十二年四川的户数为263万,如果按照均每户为5人计算,则南宋初四川人口大约为 1,320万人(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四川元丰绍 兴淳熙户口数》)。但也有人估计是一户7口人,则人口大约2000万。

据《元史。世祖本纪》,元世祖至元十九年, 以四川民仅十二万户,所设官府二百五十余,令四川和省议减之。元至元十九年是1282年, 距离元军平定四川的1278年仅晚6年,也 就是人口数只有战乱发生前夕的4%,这就说 明了四川在与蒙古的战争中人口减少得令人震惊。

仅仅成都一城城内被屠杀至少140万人。城外数都数不清,下面是从中国地方志找到的记载。旧〈成都县志〉引明人赵防〈程氏传〉,该传引元人贺清权〈成都录〉曰: "城中骸骨一百四十万,城外者不计。”又引元人〈三卯录〉曰:“蜀民就死,率五十人为一聚,以刀悉刺之,乃积其尸,至暮,疑不死,复刺之。"

于是赵防感叹曰:"元人入成都,其惨如此!"。明诗人杨升庵的〈杨升庵遗集〉亦谓:"宋宣和中,成都杨景盛(即杨升庵的祖先)一家,同科登进士第十二人,经元师之惨,民縻孑遗,以百八十年间犹未能复宋世之半也!"

据说,忽必烈自己估计蒙古人,在中国北方直接屠杀了1800万人,而历史学家估计中国北方人口三千死亡万,占人口90%左右。明初,河南、河北、江苏北部、山东西部都是千里无人区。明政府强迫其他省份人民移居那里。据说很多河北山东人是从山西大槐树移民的后代。这在很多人家谱里可以验证。

说南方地区人口下降少还可以,但说基本保存是不对的。传说里,元军统帅伯颜在平江南时不杀一人,但是,《续资 治通鉴。宋纪一百八十二》却记载了德佑元年 (1275 AD)十一月伯颜在江苏常州的大屠杀: ”甲申,元伯颜至常州,会兵围城。知州姚誉、 通判陈昭、都统王安节(王坚之子)、刘师勇,力战固守,伯颜遣人招之,譬喻百端,终不听,伯 颜怒,命降人王良臣,役城外居民运土为垒,土至并人以筑之,且杀之煎油伦炮,。。。攻二日, 城破,誉死之,昭与安节犹巷战,。。。日中兵至,(昭)死焉。伯颜命尽屠其民。执安节至军前, 不屈,亦死。" 从这段记录里,我们看见“不杀一人”的伯颜, 凶残到逼迫城外居民运土,运完土后就把他们抓来填进垒里,还把人来油煎,最后尽屠了常州一 城居民。"不杀一人"的伯颜尚且如此,可以想到,在北方和四川60年战争中蒙古军队所为了。

我自己不知道蒙古人在全世界总共杀多少人,但是,被蒙古人破坏以前,中国和亚洲文明古国都相当发达,大城市人口都在100万以上。仅仅在伊朗地区,被屠杀上百万人口的城市就有这仅仅是大城市的统计,蒙古人在农村的屠杀人数是无法每次都统计出来的。但所以被入侵国家都记载蒙古人在农村一样采取种族灭绝政策。当时俄国人口不多,所以屠杀人口总数不大,莫斯科只被屠杀了20多万人,但是据俄国历史学家估计,俄国被屠杀人口超过了中国的50%。 被直接屠杀地区人口下降超过90%。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为宋代记述宋高宗赵构一朝时事的编年史书。二百卷。作者李心传(1167~1240),记述了建炎元年(1127)至绍兴三十二年(1162)共三十六年的史事。高宗一代曾有大量的时事记载,由于这些记载的见闻、详略、政见不同,对人物的评论也有所不同,故事多歧互,众说纷纭。李心传以《高宗日历》、《中兴会要》等官书为基础,参考其他官书,以及一百多种私家记载、文集、传记、行状、碑铭等,进行了细致的考订,采用了他认为是可信的,辨别了他认为不可信的,并一一注明。对重要事件,本文不能全载的,也另加注明,但因作者撰写该书适在秦桧、秦熺父子恣意篡改官史之后,《要录》便不免因袭旧章,承其谬误。《要录》编纂多仿照李焘的《续资治通鉴长编》体例,书名《要录》,又是摘要而记,这与《长编》所定宁繁毋略的原则多少有所不同。该书堪称《长编》的继续,把李心传同李焘并称,也是当之无愧的。《要录》一书,包括宋高宗一代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叙述,也记录了金太宗完颜晟、金熙宗完颜亶、金海陵王完颜亮三代的史事,为研究宋、金等史的基本史籍之一。该书可与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互为补充,前者有较为全面的叙述,后者则保存了较多的原始记述。有此两书,对高宗一代史实可以得到较清晰的了解。

陇集李氏家谱陇西堂是陇西李氏的堂号和标志,陇西堂李氏字辈派语有:“宗、荣、征、心、传、庆、方、来”等。

陇西堂李氏家族源于陇西郡(原属陕西省,位于陇山以西),由城固李氏家族发展而来。唐朝中叶,李氏家族迁移到陇西堂的所在地,即今天的江苏沭阳县陇集。迁移后,李氏家族将他们的堂号改为“陇西”,以表达对故土的怀念和对祖先的尊重。

陇西堂李氏家族在历史上有着很多知名人物,如李崇,他是陇西房李氏的始祖,曾经担任过多个职位,包括秦州刺史、征西将军等。此外,还有李陵、李皋等也均为知名人物。

根据族谱记载,陇西堂李氏家族有许多后人以字辈命名的人物,如李宗、李荣、李征、李心传等。这些人物的名字中都包含了家族的字辈,体现了对家族传统的尊重和传承。

陇西堂李氏家族在历史上也留下了许多文化遗产,如始建于唐朝中叶的陇西堂、李家龙宫等。这些文化遗产吸引了许多海内外李氏后裔前来寻根访祖和观光旅游。

1992年,经甘肃省委、省政府批准,成立了“陇西李氏文化研究会”和“甘肃省陇西堂筹建委员会”,对陇西堂李氏家族的历史和文化进行了深入研究。这些研究对于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增进海内外华人间的文化交流有着积极意义。

 岳飞简介:岳飞的妻子是谁? 岳飞的妻子都有什么结局?岳飞的第一个女人是刘氏,她也是岳云和岳雷的生母。刘氏与岳飞大约于徽宗政和八年结合,这是根据岳云的出生年月(宣和元年六月)推算出来的。可惜此岳飞的妻子不能守节忍受艰苦,先后两次改嫁,《会编》卷二百七是这样描述的:

 飞执兵权之日,遣使王忠臣往楚州韩世忠处下书,得回书欲归。临行世忠嘱之曰:“传语岳宣抚,宣抚有结发之妻,见在此中嫁做一押队之妻,可差人来取之。”(忠臣)回,(密报飞以世忠语,飞不答,世忠上闻。)飞奏言,“履冰渡河之日,留臣妻侍老母,不期妻两经改嫁,臣切骨恨之,已差人送钱五百贯,以助其不足,恐天下不知其由也。”上令报行。

 《要录》也有相似的记载,卷120绍兴八年六月丁卯:飞之在京师也,其妻刘氏与飞母留居相州,及飞母渡河而刘改适,至是在淮东宣抚使韩世忠军中,世忠谕飞复取之,飞遣刘钱三百千。丁卯以其事闻,具奏:“臣不自言,恐有弃妻之谤。”诏答之。

 先说这则记载的真伪吧,台湾方面的岳飞研究专家对此条记载持伪造的意见,理由是秦桧当权以后,尤其是岳飞身死之后,秦桧指使其子秦(火喜)大肆篡改原始档案,对岳飞进行攻击与污蔑。而且岳飞家谱中也根本没有记载过这个刘氏。

 大陆方面则完全肯定此条记载的真实性,因为李心传在编写《要录》的时候,曾经亲自看过岳飞的上奏,事见《要录》卷8建炎元年乙亥注。既然亲见岳飞的上奏,这件事的真实性自然是不容置疑的。何况当其实人们普遍对妇女改嫁持宽容态度,秦桧犯不着在这些小节上污蔑岳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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