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女婿有必要改姓吗?入谁家的谱?孩子跟谁姓?

栏目:资讯发布:2023-12-08浏览:2收藏

上门女婿有必要改姓吗?入谁家的谱?孩子跟谁姓?,第1张

上门女婿大部分都是不改姓的,如果生了孩子的话,一般是跟随母亲的姓氏,并且入母亲家的族谱。但是现在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思想也没有那么封建了,所以有的哪怕是做了上门女婿,孩子也是跟爸爸姓的。

我们知道,在古代的时候,女子结婚以后,就会以丈夫的姓氏为主要姓氏,比如结婚之前女子姓李,嫁给了王姓的男子,那么女子就会被称为王李氏,丈夫的姓氏排在前面。那么上门女婿又是怎么规定的呢。男子做了上门女婿需要改姓氏吗,孩子到时候跟谁的姓呢。

第一,上门女婿的原因所在。

所以会有上门女婿这种存在,一来可能是因为男方家庭实在是太贫穷,所以只能入赘到女方,并且以后在女方家里生活。还有就是女方家庭没有儿子,加上家底丰厚,需要有继承人来继承家业,这个时候对于这个家庭来说。女儿是很重要的,所以就不能嫁出去,只能找一个上门女婿入赘过来。

第二,孩子入家谱的问题。

一般来说,孩子都是跟随父亲的姓氏,也是入父亲家的家谱的,可是因为上门女婿的特殊性,所以生下的孩子也只能跟着母亲的姓氏,并且入母亲家的家谱,以此来达到为女方家里延续香火的目的。但是也有的比较开明的家庭,会让孩子跟父亲的姓,总之结了婚都是一家人了,不管是在男方家里生活,还是在女方家里生活,一家人之间肯定会顾及到对方的意见,在慢慢的商量就好了。

第三,现代男女平等,对于上门女婿还有孩子姓氏的问题上,也没有那么严谨。

在古代的时候,可能对上门女婿这种事情,比较在意,就算生了孩子也必须要跟随女方的姓。但是现在是新时代了,男女社会地位平等,更不存在男尊女卑或者其他的什么封建思想,而且一般上门女婿也不一定就是一定要入赘到女方家里生活,很多都是小两口自己在外面单独生活的,如果生了两个孩子的话,有的夫妻也会选择让两个孩子一个随母姓,一个随父姓,甚至还有很多合姓起名的。

族谱不写女孩有以下三个原因。

第一:姓氏原因。

族谱,既然是记录整个家族的一部家族史,这其中姓氏的传承是最为关键的,自从以父系社会为主导,家中所生的男丁、女丁姓氏都是需要随父姓,哪怕是入赘的上门女婿,他们也只能把原有的姓氏改掉,更换成入赘的女方姓氏。

第二:祖辈的遗产问题。

在封建时代,存在着一个很奇怪的现象,那些手艺人,如果膝下没有儿子只有女儿,他们宁愿把这手艺带到棺材里,也不愿意将这手艺教给女儿,让女儿将这手艺流传下来,造福世人。

第三:女儿名字入族谱,没有意义。

族谱作为一个记录了整个家族兴旺、变迁的家族史,历史年代是非常久远的,只不过老话说到,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在历史的长河中,难免会出现一些意外,让家族的人不得不四处漂泊,分散在各个地方。

女孩不入族谱,不入祠堂,时封建社会对女性的歧视。新中国成立后,时代在变化,家谱除了保留基本格式外,很多地方的新家谱已经把女孩录入了家谱,完整地展现了一个家族的人口繁衍实际情况,充分彰显了男女平等,国家提倡男女平等,妇女在社会的地位空前提高,成为社会主义建设的"半边天"了。改革开放后,修谱之风"死灰复燃",女孩之名理所当然的登上族谱大雅之堂,女人亦成为家族名正言顺的成员了。

这是一个由于实施计划生育政策带来家谱编修的问题。

女儿能否入谱,并不是指女儿可不可以修入族谱(历代修谱,女儿本就记录在内了),而是指女儿能不能够作为本族的传承之人。

之所以说这是计划生育政策带来的一个问题,因为这在以前并不成为问题。某人无子只有女儿,他当然算是“绝代”了,但这种情况不多,因为过去生育子女不受限制,而且,一定继续生,到生了儿子为止,“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你不要以为这个无后是没有后代,它特指没有儿子。

没有儿子,意味着断了香火,不能以子传子,子子孙孙了。

从1970年代,特别是1980年代,政府开始推行的计划生育政策作为一项基本国策被强制推行,特别是在城市,一对夫妇只能生育一个孩子,这样独女户的情况就多了起来。我本人就只有一个女儿,估计这辈子也不准备要儿子了。

也正因为如此,很多人,特别是只有女儿的人就提出,女儿也可以作为传承之人。

我的看法是,尽管无奈,尽管可以理解,但还是不能一概而论。我的意思是说,要看族人的反应和其本人的意愿,这一点要在凡例中说明清楚,作为一条制度规定下来,要行都行,一视同仁。我们林氏家族在修编族谱时采用的办法是:在女儿的齿录中载明女婿的相关信息,再载入所生子女的姓名、性别等信息,对其第二代以下暂不延伸登载,广大族人普遍接受。

族谱说到底,是父亲氏族的一个产物,在过去,它有它一定的规则和标准,但并不一定只能是以子传子,子子孙孙。这倒不是歧视妇女、男女不平等的问题,而是按照传统的宗法制度只能如此。不然的话就会乱。我曾经研读过一本《韩氏女谱》就是如此,也就是说,你只能采用一个标准。

打个比方,某人只有一个女儿,女儿当然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但在一些家族,谱名只能随父姓。她长大以后要结婚,结婚之后要生孩子。如果这个人坚持要将女儿、女婿、外孙修入自己的族谱,那他的这个外甥是不是应该改姓?你要求改姓,他的爸爸、爷爷会同意吗?再如果到时候女婿的家族也要修谱,那她的女婿和外孙修不修?

所以,女儿入谱的问题不是没有办法。有一种情况就是可以变通的。那就是如果女儿、女婿育有二子,他同意一个随父姓,一个随母姓,或者虽只有一个儿子,但他们同意随母亲姓,那么这个时候就可以采用入赘的方式叙其齿录了。但如果计划生育政策不放松,这种情况也会很少出现。换句话说,过去出现过继或领养的情况也是存在的,就是采取了这种方法处理的,比如李鸿章原本应该姓许,但他的祖父改为李姓,他自然也就不再姓许了。

组织、经费、编辑只是修谱的三个不同侧面,其实紧密相连,合为一体的,不应人为割裂。我从这三个方面分而论之,是为了思路更清晰。 翻印损耗效应

以生活中的一个场景来诠释家谱传承所隐藏的重大危机。

将一张记载信息的纸张放进复印机中复印,再将得到的复印件进行复印,每次都用上次的复印件进行复印,多次重复这个操作,将发现复印件纸越来越模糊,最后得到的是一张毫无价值的纯黑色废纸。

这是因为每次翻印都会产生误差,而一次次误差叠加将导致这个最终结果。

家谱在历史传承中,每隔数十年重新修谱都要:翻录旧家谱—>添加新族人—>印刷家谱书。这一次次修谱的过程不正如同翻印纸张的过程!

传承影响因素

在以前家谱秘不示人的家规下,很多家族家谱30年一小修、60年一大修后,旧的家谱除留下一两本保存在宗祠或族长手中外,其余都全部销毁掉。

如经历战争、饥荒、动乱等灾难,家谱保存无比艰难!仅近代就有:太平天国运动;日本侵华战争;文革的“破四旧”…… 让无数的家谱被焚毁,甚至孤本也不曾留下,家族历史从此中断!

且因家谱书纸质的原因,在历史岁月中容易受到火灾、水浸受潮、自然磨损等影响而阻碍家谱向后世传承。

1、关于家谱封面

设计及其族谱命名问题。一般来说,族谱封面、名称应当简洁明了,避免复杂化。并且封面有自己姓氏标识或者是那个地区的姓氏等

2、关于目录、序文

字体的编排问题。每篇序文都要有标题,有作者署名,不能笼统处理,要分列之。并且序文不要不留空白的一篇接着一篇刊载。版面出现部分空白,这是正常的作法。字体太小,老年人看不清,阅读不方便。

3、关于垂线图设计及其编排问题

垂线图设计要简洁、便于阅读。要先设计总系,再行分支。这样阅读起来就很方便。

4、关于族谱中文章的标点问题

有的族谱中,部分文章标了点,有的没标点,编排方式不统一,这样不妥,应当全部标点。

5、关于家谱序文的写作问题。

族谱序文的写作,同样是有一定的规律。今人在编纂族谱时,大部分修谱人也写了序跋。但是,因为能力和水平问题,所写的序跋不尽人意。迁徙、重要人物、职官等情况;二是本支族家谱的初创、续修等编纂情况,其他内容则不作要求。跋,又名“后序”。

6、关于齿录信息的记载详略问题

从目前看到的新近续修家谱的情况来说,一般而言,个人的齿录,应包含这几个重要内容。男丁:谱名、字号、生卒年月日时辰、葬地、方位、功名或职官等。女丁:娘家地址、娘家父亲姓名、字号、生卒年月日时辰、葬地、方位、儿子数量次序(谱名)、女儿数量及婚配情况(女婿的地址或单位和姓名要载明),修谱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记载。

7、关于女儿是否应该上谱的问题

现在的一部分家谱,以男女平等为由,将女儿上谱,还配了谱名,个人以为不妥。族谱,本来就是以男人为主线的世系图录,女儿只能载于母亲名下。给女儿配个字派、定个“谱名”,是不适宜、不合规矩的。

现今社会,因为计划生育政策的缘故,独生子女家庭较多,有的家庭只有一个女儿,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

8、关于家谱的校对问题。

‍‍女儿可以上家谱的,不过只是记载了女儿的名字和嫁到什么地方去了。女婿和外孙是不上家谱的。自古至今家谱一般就是这样的。如:长女李红适莒县二十里堡村张三。男子结婚了,在家谱中古代由于男尊女卑的原因一般记作:配×氏,不记配偶姓名。女儿出嫁了记作适××村××人。现在家谱编撰也与时俱进了。妻子在家谱中也记录完整名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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